贡山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贡山县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糖工作方案》的通知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4-14 17:3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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贡山县卫生健康局

关于印发《贡山县35 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糖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机构:

目前糖尿病已成为危害人群健康的主要疾病之一,为做好我县居民糖尿病的早发现、早诊断、早期给予积极的健康指导和合理的治疗工作,降低心脑血管疾病发病率、致残率和死亡率,提高生命质量,促进居民健康水平的提高,现将《贡山县35 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糖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贡山县卫生健康局

2022 年12 月28 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贡山县35 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糖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首诊测血糖,及早发现糖尿病患者,提高其早诊、早治率,医疗机构35 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糖率达100%。

二、实施范围

(一)实施单位:县 疾控中心、县人民医院、县妇计中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

(二)责任报告单位: 我县辖区内医疗机构,包括县人民医院、县妇计中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

(三)项目覆盖人群: 所有35 岁以上首次到医疗机构门诊(或村卫生室)就诊者。

三、职责与分工

(一)县人民医院、县妇计中心: 县人民医院和县妇计中心为责任单位,院内各门诊科室为责任科室,科室所有的临床医护人员为责任人,建立本单位首诊测血糖制度,认真组织对本单位的医护人员进行相关知识的培训,把首诊测血糖工作列入相应责任人员岗位管理目标考核;对就诊的35 岁以上病人须在门诊日志或专用血糖登记簿上记录测量结果,同时在病历首页上注明血糖值及测量日期。初诊为糖尿病的病人要同时发放相关的健康教育处方;明确专人负责对35 岁以上首诊人数、测血糖数和糖尿病检出数进行统计;负责及时将糖尿病病人相关资料及时反馈给患者居住所在地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纳入常规管理。对于血糖在正常高值的高风险者通过健康教育等方式进行指导,并且每半年主动监测血糖变化情况。

(二)县疾控中心: 加强对35 岁以上人群首诊测量血糖工作的业务指导,每年至少开展1 次对辖区医疗机构35 岁人群首诊测量血糖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指导和督促;每年对辖区35 岁以上人群首诊测量血糖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乡镇卫生院建立糖尿病登记簿,按行政村登记发现的糖尿病病人,并将糖尿病病人相关资料及时反馈给村卫生室;督促各村卫生室按照《糖尿病患者管理服务规范》对慢性病进行规范管理;村卫生室建立糖尿病登记簿,按照《糖尿病患者管理服务规范》对慢性病进行规范管理;及时收集、整理、分析辖区35 岁以上人群首诊测量血糖工作开展情况,制定相关的干预措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糖尿病防治工作,充分认识糖尿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的重要意义。要按照方案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分管领导亲自抓,组织实施本机构开展35 岁以上人群首诊测量血糖工作,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定期督查,确保首诊测血糖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二)明确职责,落实制度。 各医疗卫生机构为首诊测血糖工作责任单位,其所有的临床医护人员为责任人。各责任单位应建立相应首诊测血糖制度,认真组织本机构医护人员参加相关知识培训,把首诊测血糖工作列入相应责任人岗位目标考核管理。对本年度首次就诊的35 岁以上病人须在门诊日志或其他登记本上记录血糖测量结果,同时在病历首页上注明血糖值及测量日期。做好双向转诊,特别是向下转诊工作,将发现的糖尿病病人及时下转到乡镇卫生院进行规范管理。县疾控中心要加强对35 岁以上人群首诊测量血糖工作的培训和业务指导。

(三)加强管理,规范报告。 各单位应明确专人,每月对35岁以上首诊人数、测血糖数和糖尿病检出数进行汇总统计并上报,跟进双向转诊制度落实情况。县疾控中心每月进行工作开展情况汇总并控制质量。

(四)加强督导检查,确保目标完成。 县疾控中心要定期对辖区内医疗机构35 岁以上人群首诊测量血糖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针对实施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重点问题,不断加大统一管理和指导力度,确保工作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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