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信县水务局文件
威水通〔 2022 〕 26 号 签发人: 朱相海威信县水务局关于 2023 年度全县耕地灌溉
用水量分配的通知
各乡镇水管站、用水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赤水河上游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要批示精神,保障威信县粮食安全和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我局结合全县各灌区确权面积及有关乡镇近三年平均灌水量,按照水资源 “ 四定原则 ” (即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科学编制了 2023 年全县用水分配计划,请各乡镇水管站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分配原则
(一)总量控制。 坚持节水优先,细化 “ 四定 ” 措施,以省水利厅分配我县取水用水总量为基准,将用水指标分配至灌区,实行用水总量控制。
(二)保障饮水。 本次分配优先保证城乡群众生活用水,确保耕地灌溉不危及饮水安全。
(三)统筹兼顾。 对生活、工业、农业、生态用水统筹兼顾,逐级将耕地灌溉用水指标按灌区分配至各乡镇、行政村。二、分配依据
云南省用水定额(经云水发〔 2019 〕 122 号)
三、指标分配
(一)旧城马安村灌区灌溉面积 0.49 万亩,种植作物为中水稻,灌溉保证率 p=75% ,根据云南省用水定额(经云水发〔 2019 〕 122 号),灌溉用水定额取为 3500m³/hm² ,分水量为 114.33 万 m³ 。
(二)高田马家村灌区灌溉面积 0.50 万亩,种植作物为玉米(大春),灌溉保证率 p=75% ,根据云南省用水定额(经云水发〔 2019 〕 122 号),灌溉用水定额取为 1900m³/hm² ,分水量为 63.33 万 m³ 。
(三)扎西院子村灌区灌溉面积 0.42 万亩,种植作物为玉米(大春),灌溉保证率 p=75% ,根据云南省用水定额(经云水发〔 2019 〕 122 号),灌溉用水定额取为 1900m³/hm² ,分水量为 53.20 万 m³ 。
(四)香树村民委员会火石地灌区灌溉面积 0.30 万亩,种植作物为玉米(大春),灌溉保证率 p=75% ,根据云南省用水定额(经云水发〔 2019 〕 122 号),灌溉用水定额取为1900m³/hm² ,分水量为 38.00 万 m³ 。
(五)香树村民委员会河底下灌区灌溉面积 0.35 万亩,种植作物为玉米(大春),灌溉保证率 p=75% ,根据云南省用水定额(经云水发〔 2019 〕 122 号),灌溉用水定额取为1900m³/hm² ,分水量为 44.33 万 m³ 。
(六)其余分散灌区灌溉面积 10.66 万亩,种植作物为玉米(大春),灌溉保证率 p=75% ,根据云南省用水定额(经云水发〔 2019 〕 122 号),灌溉用水定额取为 1900m³/hm² ,分水量为 1350.27 万 m³ 。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工作责任。 各乡镇水管站要全面落实水资源管理主体责任,服从全县水量统一调度分配,严格计划用水管理,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任务,强化工作举措,确保 2023 年全县用水分配计划落到实处。
(二)加强宣传引导。 各乡镇水管站要坚持节水优先的原则,严格总量控制,引导种植大户注重作物种植结构调整,大力压减高耗水作物种植面积。同时,要加大节水工作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种植户提高节水意识,确保灌区正常运行,水资源合理利用和均衡受益。
(三)强化督导检查。 县水务局落实监管责任,不定期对各乡镇用水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让问题早发现、早解决,确保用水分配落到实处,灌区灌溉能力得到保证,粮食产量稳步提升。
附件:威信县 2023 年耕地灌溉用水总量分配表
威信县水务局
2022 年 12 月 5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