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
玉市建通〔 2022 〕 7 号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玉溪市
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全面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按照省、市领导相关工作要求,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定了《玉溪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全面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 年 2 月 21 日
玉溪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全面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快推进玉溪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全面整治,及时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风险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决守住 “ 危房不住人,住人无危房 ” 的底线。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国家、省关于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安排部署,力争在 2022 年 12 月底前完成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全面整治工作,同时加强动态监测,发现一户、鉴定一户、整治一户、销号一户。
二、工作任务
(一)实施低收入群体住房改造及农房抗震改造
充分利用提前下达的 2022 年 689 户农危改及抗震改造任务,优先实施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改造工作,原则上对农村所有符合政策且有改造意愿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全数安排改造。
(二)实施村庄危房闲房拆除工作
学习借鉴峨山县农村危房闲置旧房安心拆除,盘活利用土地的经验,应拆尽拆、拆治结合,做到拆得彻底、清得干净、改得美观、管得规范,基本看不见破房和残垣断壁。
(三)采用多种形式开展农村自建房安全常识宣传
各县(市、区)需制定工作方案,发放房屋建设宣传相关材料、特别是安全常识图集和安全事故警示视频等,指导督促乡镇(街道)做好农村自建房安全常识宣传工作。充分发挥乡镇政府和村 “ 两委 ” 作用,在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村党群服务中心通过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栏张贴海报、向建房农户免费发放建房安全告知书、宣传手册和农房安全事故案例光盘等,全年开展 2 次以上农村自建房安全常识宣传。
(四)抓实农村工匠技术培训工作
各县(市、区)要按照《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玉溪市乡村建设工匠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玉市建通〔 2021 〕 25 号)文件规定,积极组织乡镇(街道)技术人员和本土农村建筑工匠每年开展 1 次初级工匠的技能培训,重点从日常修缮维护、加固改造、建房布局选址、看图识图、建筑材料标准选用、抗震构造措施和施工要点、盲点等实用性技术技能培训。通过培训,整体提高行业技术人员和农村建筑工匠的技术水平和从业素质,为长效有力推进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储备充足的农村工匠技术人才。
(五)持续加强对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动态监测
建立健全动态检测工作体制机制,加强对农村房屋的动态监测,按照 “ 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 ” 的原则,做到及时发现、及时鉴定、及时整治销号。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切实担当起整治工作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农村危房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专门工作领导机构,明确目标任务,明晰职责分工,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全力抓好整治目标任务落实。
(二)建立工作落实机制。 坚持属地原则,各县(市、区)要建立健全工作落实机制,要有效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要切实压实乡镇、村组、驻村工作队的属地管理责任,明确整治目标、整治责任、完成时限,建立问题责任清单以及县、乡镇(街道)、村三级整治台账,做到 “ 一户一档 ” ,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户、销号一户。
(三)做好宣传引导。 各县(市、区)、各相关部门要依托报刊、电视、网络、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等媒体,深入宣传和解读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全面整治政策,耐心细致做好群众思想工作,最大程度地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四)加强工作调度。 为方便工作调度,各县(市、区)在 2022 年 2 月 25 日前上报一名联络人,从 2022 年 2 月起,于每月月底前将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全面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村镇科 OA 邮箱,市级每月对各县(市、区)的推进情况进行通报,对于推进缓慢的县(市、区)及时预警、约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