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整市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奋力打造美丽中国先行区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丹江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5月25日
整市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奋力打造美丽中国先行区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生态环境部〈关于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5〕2号)精神,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整市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湖北十堰丹江口库区环保志愿者的重要回信精神,以“六无乡镇(乡村)”建设为抓手,统筹推进乡村生态振兴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培育乡村绿色发展新产业新业态,建设村庄干净整洁、农业绿色低碳、生态环境优美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乡村,奋力打造美丽中国先行区。
到2027年,全面达到国家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农业绿色发展进展明显,农业面源污染得到有效遏制,整市建成美丽乡村。到2035年,农村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实现“生态美、乡村兴、百姓富”。
二、重点任务
(一)构建各美其美、美美与共的美丽乡村格局
1.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以农业农村现代化为主题,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全面深化改革创新,循序渐进、久久为功,办好乡村建设“六件事+”、十大民生实事等,推动乡村更加生态宜居、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打造一批“村庄整洁、农业绿色、生态优美”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乡村,为建设“绿色低碳发展新水都”提供坚强环境支撑。(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镇〈办、处、区〉。以下均需各镇〈办、处、区〉落实,不再单独列出)
2.实施整市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行动。结合主体功能定位,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坚守空间管控底线,统筹各类用地需求,以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两山”转化、农业绿色发展、促进宜居宜业等为重点,推动差异化打造、特质化发展、全域化提升,全域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积极探索建设美丽乡村的模式和路径,加快形成可持续可推广可复制的典型经验,力争将美丽乡村建设纳入创建美丽湖北建设示范样板,奋力打造美丽中国先行区。(责任单位:十堰市生态环境局丹江口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局)
3.强化乡村空间设计和风貌引导。结合自然条件、传统特色和民风民俗,更新《丹江口市村镇风貌与居民建筑参考图集》,明确宅基地布局、公共空间形态、建筑高度与风格等管控要求。划定“自然生态保护区”“历史文化核心区”“宜居生活区”等差异化功能分区。按照“市级主导、乡镇主责、村组主体”的原则,切实做好农村宅基地审批和建房规划许可有关工作,确保规划与地方特色、民俗活动相衔接。推进传统村落更新改造,加大古建筑物保护力度,启动“百村千院”示范项目,重点打造30处历史建筑活化利用样板。建立动态监测平台,对违规建设、风貌破坏行为进行实时预警。完成全市传统村落村庄规划编制,重点区域历史建筑修缮率达到50%。推进国家级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示范区建设。到2035年,实现乡村规划全覆盖,形成“山水田林村”全域空间管控体系;90%以上村庄呈现“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独特风貌,新建项目传统工艺应用率达到70%;完成所有濒危历史建筑抢救性修复,文化遗产活化利用比例超过80%,培育10个“省级非遗村落”IP。(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文旅局)
4.制定符合地方特色的指标体系。根据国家设立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