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管理处),县直相关单位:
《支持新型工业化发展八条措施》已经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23日
支持新型工业化发展八条措施
为深入推进新型工业化,推动工业倍增和产业集中高质量发展,制定如下措施:
一、加大贷款贴息力度
对规模以上工业制造业企业新增贷款中用于生产经营的部分,且期限不得低于一年,给予当年本地新增银行贷款实际支付利息50%的贴息,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企业提前偿还的存量贷款,不予以贴息。(责任单位:县金融服务中心、县财政局)
二、鼓励扩大投资
对规上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达到500万元以上、设备投资达到200万元以上且当期纳入工业投资统计的技改项目,按土建投资额5%、设备投资额8%进行补贴,其中:省级专精特新、制造业单项冠军以及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的技术改造项目按土建投资额8%、设备投资额10%进行补贴;绿色新材料、农产品加工和智能制造等主导产业、国家级专精特新企业和国家级单项冠军企业的技术改造项目按土建投资额10%、设备投资额15%进行补贴;单个项目的国家级、省级、黄冈市级奖补可以同时享受,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搭建技改咨询诊断服务平台,县级设立专项资金200万元,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免费为企业提供技改诊断咨询服务,帮助企业制定技术履行升级解决方案。(责任单位:县科经局、县财政局、县统计局)
三、加强高端人才激励
对年产值5亿元、10亿元、50亿元及以上且年产值增速10%及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每年分别给予其年薪20万元及以上的高层次人才3万元、5万元、8万元奖励,每家企业不超过5人。〔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各乡镇(区、处)〕
四、实行重点企业一事一议
对资源型企业以外,年营业收入5亿元以上或者潜力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县政府一个企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协调解决企业发展重大问题。(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五、支持企业进规稳规
对首次纳入规上工业统计库(不含退规企业重新进规)的“月度进规”企业和“年度进规”企业当年分别给予10万元、8万元奖励。对当年新增的规上工业企业,次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15%以上的奖励8万元,第三年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速15%以上的再追加奖励10万元。(责任单位:县科经局、县统计局、县财政局、县招商和投资促进中心)
六、跟踪项目转化
招商引资合同和政策文件中以投产达到协议约定标准为前置条件的支持条款,须进规后方可兑现。(责任单位:县科经局、县财政局、县招商和投资促进中心)
七、实施免收担保费
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对规上工业连续三年免收担保费,由同级财政按照不超过担保费率1%给予担保公司补助。(责任单位:县金融服务中心、县科经局、县财政局)
八、鼓励企业规范管理
鼓励规上工业企业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做实基层基础台账,统计报表(含投资、工业、科技、财务)报送及时准确。按每家企业不超过4800元/年标准予以补贴,补贴资金由企业直接奖补给具体统计人员。(责任单位:县科经局、县统计局、县财政局)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由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负责解释。本政策与现行其他政策有冲突的,以本政策为准。本政策未标明的奖补,同一家企业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享受同类奖补,本政策实施期间,上级出台新规定的,从其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