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支持黄州区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
建设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
(黄州政办函〔2023〕7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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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火车站经济开发区、黄州工业园管委会,区直各有关单位:
《黄州区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若干措施(试行)》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3年9月22日
支持黄州区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
若干措施(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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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我区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切实促进全区快递物流降本增效,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21〕59号)、省乡村振兴局等8部门《关于印发湖北省打通农村寄递物流“最后一公里”和“最初一公里”工作方案的通知》(鄂乡振发〔2023〕3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黄政办函〔2023〕2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运营主体和奖补对象
黄州区融商供应链有限公司承担黄州区农村寄递物流运营工作,实行“统一制度、统一标识、统一运输、统一政策、统一管理、统一信息、统一服务”。
扶持对象是指依法在黄冈市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加入黄州区融商供应链信息平台,进驻区、乡、村三级物流体系站点,将邮寄快递包裹配送到村级物流网点且承诺运营期不少于3年的邮寄快递运营企业。
二、扶持内容和标准
(一)推动黄州区融商供应链信息平台建设。对积极加入黄州区融商供应链信息平台的邮寄快递企业按7万元的标准给予奖补,分四期兑付:企业数据接入供应链信息平台后兑付2万元,运营满一年后兑付1万元,运营满两年后兑付1万元,运营满三年后兑付3万元。
(二)引导邮寄快递企业入园聚集发展。对入驻黄州区城配中心的邮寄快递企业,或在黄州区城配中心建成前,3家及以上邮寄快递企业聚集整合、共同开展快递业务到村,且场地面积超过10000平方米,并承诺黄州区城配中心建成后入驻的企业,按照“先交后补”方式给予房租补贴,办公、仓储、分拣处理等按照实际租用面积计算(办公用房面积不超过15%),给予每月4元/平方米的租金补助,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补助额度不超过15万元,补助年限不超过3年。
(三)加大镇、村物流快递网点建设及运营扶持。镇级寄递物流共配中心经交通运输、乡村振兴、商务、财政等部门年终验收合格的,对其乡镇按照1万元/年的标准给予补贴;对整合3家及以上邮寄快递企业且进驻镇级寄递物流共配中心的运营企业,按照1万元/年的标准给予补贴。
(四)引导和鼓励物流快递业务开展共同配送。对整合3家及以上快递品牌且采取共同配送模式的运营主体企业,经市区相关部门年终验收合格的,按照每个村级网点1万元/年的标准给予运营补贴。
(五)鼓励物流快递企业进规入库。按照《黄冈市进一步支持重点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支持范围和支持举措,引导辖区企业进规入统,对月度新增首次进入服务业统计库的企业奖励15万元,对年度新增首次进入服务业统计库的企业奖励10万元。
三、附则
(一)享受本扶持政策的企业(对象),本年度若发生侵权、欺诈、商业贿赂等违法案件或被查处偷税骗税行为、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质量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享受本扶持政策。
(二)设立黄州区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兑付区级政策奖补,在区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统一列支。市级现行奖补政策参照市级相关文件要求,由市区两级按比例进行兑付。
(三)各项奖补资金的落实,由相关部门组成审查专班,制定考核细则,对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按照标准进行综合奖补。奖补资金统一兑付至黄州区融商供应链有限公司并由其具体拨付。
(四)中央和省、市、区若出台新的相关支持政策,一并遵照执行,但同类政策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以最大力度支持电商企业发展。
(五)本扶持措施出台之日起执行,试行一年,区政府可根据上级关于寄递物流体系政策兑现和发展形势适度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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