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管理区,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
《阳新县“四上”企业统计星级单位管理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阳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26日
阳新县“四上”企业统计星级单位管理实施方案(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县企业统计工作,提高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提升统计诚信体系建设,切实维护统计数据真实性和政府统计公信力,根据《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办法》(国统字〔2019〕33号),《湖北省“四上”企业统计人员管理办法》(鄂统计发〔2021〕1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对象
全县所有纳入企业一套表统计联网直报的规模以上工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业、资质内建筑业房地产、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简称“四上”企业)。
二、实施内容
全县“四上”企业统计星级单位实行“三星级”认定标准,分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3个层次,星级越高,表明企业的统计工作规范化程度越高。
(一)星级评定标准。
统计星级单位认定以《阳新县“四上”企业统计星级单位验收评定标准》(附件1)为标准,实行百分制,总分为100分。主要包括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15分)、统计工作软硬件环境(10分)、统计报表(40分)、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30分)、法治建设(5分)及加分项目、一票否决项目等方面内容。
(二)星级等次界定。
1.一星级
一星级单位应同时达到下列分值:
(1)总分60分及以上;
(2)统计报表得分20分及以上;
(3)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得分15分及以上。
2.二星级
二星级单位应同时达到下列分值:
(1)总分70分及以上;
(2)统计报表得分25分及以上;
(3)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得分20分及以上。
3.三星级
三星级单位应同时达到下列分值:
(1)总分80分及以上;
(2)统计报表得分32分及以上;
(3)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得分24分及以上。
三、实施步骤
采取被评定的“四上”企业自评申报,镇(区)负责统计工作机构初审,县统计局审核认定的方式进行。
(一)自评申报(1月1日-2月28日)。申报企业对照《阳新县“四上”企业统计星级单位验收评定标准》开展自评工作,自行打分,初步确定申报星级,并向所在镇(区)负责统计工作机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阳新县“四上”企业统计星级单位申报评分表》(附件2)、《阳新县“四上”企业统计星级单位申报认定审批表》(附件3)等相关材料。
(二)初审评定(3月1日-3月31日)。各镇(区)负责统计工作机构对申报企业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并严格对照《阳新县“四上”企业统计星级单位验收评定标准》的各项评定内容,逐项逐条进行实地核查与当场打分,根据所得分值,评定出申报企业星级等次,后将初评结果及相关材料报送县统计局。
(三)复审认定(4月1日- 4月30日)。县统计局按照星级单位验收评定标准,通过抽查方式进行复审,对被评定为一星级的申报企业按30%比例进行实地抽查;对评定为二星级的申报企业按60%的比例进行实地抽查;对评定为三星级的申报企业全部进行实地抽查。对存在一票否决情况或不符合星级标准的,不予评定星级,对不符合相应星级标准的进行调整。最后根据抽查结果认定星级等次。
四、结果运用
对全县“四上”企业统计星级单位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度申报认定一次。
(一)统计单位:对认定为三星级的统计单位,由县统计局予以通报表彰,并在一定期限内不列入市县两级统计执法检查范围,国家、省统计部门对其开展统计核查、巡查、执法检查或社会公众对其投诉、举报除外。对2022年排位前10名的统计单位,由县统计局按年度授予“三星级统计诚信单位”称号并颁发证书,同时抄送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住建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等部门,作为相关部门对企业社会诚信认定以及各种评比表彰、享受优惠扶持政策等方面的重要参考依据。未达到一星级认定标准的企业将列入下一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和税收评估的重点对象。
(二)统计人员:对认定为星级企业的统计人员,由县统计局发放工作补贴。一星级单位统计人员2500元/年,二星级单位统计人员3000元/年,三星级统计人员4000元/年,根据星级单位评定结果,由县财政局拨付,每年一次性发放。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商务局、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各镇(区)要高度重视我县“四上”企业统计星级管理工作,积极支持配合县统计局开展企业星级评定工作,要通过召开各类会议、走访企业等方式,大力宣传发动,让广大企业领导及统计人员人人知晓、积极参与,通过规范化建设,不断夯实我县企业统计基础,有效提升企业统计数据质量。
(二)严格把关、确保公正。各镇(区)要切实把好初审关,结合企业日常表现,对企业申报的材料认真审核,并进行上门实地核查,不打人情分。县统计局要把好复审关,通过上门实地抽查等方式进行复审认定,确保认定结果客观、公正、公平。
(三)严肃纪律、改进作风。“四上”企业统计星级管理工作,涉及面广,事关企业形象和统计人员切身利益。要严明纪律,改进作风,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他政策要求,坚决杜绝普惠化、福利化,坚决杜绝“吃空饷”、冒名顶替,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好人主义,严禁体制内人员违规领取企业统计人员工作补贴,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纪依法严肃追责。
六、有关事项
(一)纳入一套表联网直报平台的产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参照执行。
(二)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阳新县“四上”企业统计星级单位验收评定标准
2.阳新县“四上”企业统计星级单位申报评分表
3.阳新县“四上”企业统计星级单位申报认定审批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