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罗田县促进现代物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已经十八届县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罗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10日
罗田县促进现代物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为促进我县现代物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加快通用集散型物流园区建设。积极支持县内县外运输企业按照功能完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原则,布局建设用地规模达到200亩以上的通用集散型物流园区。县政府将根据主导产业状况和现有交通基础条件做好空间布局规划,园区土地采用复合用地方式供地,其中工业仓储用地不低于85%,对一次性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物流园区,按照不低于土地价款40的等额资金给予基础设施补助,具体可在土地供应条件中明确。县政府按照实际投资额的3给予固定资产投资补助。
二、引导和鼓励物流(快递)企业入园集聚发展。县内物流(快递)企业自进入政府规划建设的物流园年度起,按照“先交后补”方式给予房租补贴。办公、仓储、分拣处理等用房按实际租用面积计算(办公用房面积不超过15%),给予每月4元/平方米的租金补助,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补助额度不超过15万元,补助年限不超过3年。
三、加强优质物流企业招引。积极引进国内外物流(快递)龙头企业。对新注册且承诺经营5年以上的物流(快递)企业,连续5个会计年度,根据年度综合贡献进行考核排名并奖励。
四、加强龙头物流企业培育。鼓励县内物流(快递)企业通过兼并、重组、联盟等方式,实现资源整合“抱团发展”,做大企业规模,增强企业实力。对注册地在罗田,达到国家物流企业分类与评估指标标准,且新认定的国家3A、4A级物流企业,分别给予10万、50万元的奖励。对从事货物运输、仓储及智慧物流平台建设的物流(快递)企业,年营业额达到2000万元并新纳入统计库的,享受市县政府入规奖励政策。
五、支持冷链物流发展。围绕冷链、电商快递、城乡配送等专业物流领域,鼓励应用新技术、新模式,促进专业物流领域突破发展,带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新建库容2000立方米、5000立方米以上的冷库投入使用后,按照不高于固定资产投资额20%的比例,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200万元补助。(核定投资额不含土地款、办公和生活设施建设费、租赁费、软件费等)
六、支持农村物流发展。鼓励乡镇和企业利用存量土地新建交通综合运输服务站,利用闲置资产改建仓储物流设施,采用先建后补的方式给予资金扶持。对符合罗田建设规划,经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申报,并经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批立项,新建综合交通运输服务站土地面积达到2亩以上,建筑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以上的,集客运、物流、邮政快递、电商功能、充电服务为一体,经验收合格后,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制定的补助标准予以奖补。对新引进入驻罗田经营的物流企业在乡镇新建改建仓储物流设施2000平方以上,按照不高于投资额20%的比例予以补贴,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对在镇交通运输综合服务站(无交通综合服务站的可自行选址)、村设立快递公共服务站点、服务网络基本覆盖1个以上乡镇且承诺运营期不少于3年的企业,按照每个乡镇服务站点1万元/年、每个村服务站点0.3万元/年予以补贴。
七、支持网络货运平台建设。引进和培育网络货运平台企业,支持平台企业进行市场资源整合,引导本地货运企业、物流企业、货运车辆上平台。对在罗田县设立独立法人,且整合车辆10000台以上、常态化运营2000台以上的网络货运平台企业,连续3个会计年度,根据当年对地方综合贡献进行考核奖励。
八、加大资金支持力度。联合物流行业龙头企业,争取金融部门支持,利用县级国资平台等资源,探索设立罗田县物流产业发展基金,重点支持大型物流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重大项目引进、本地资源整合、智慧平台建设和重大创新发展等事项。物流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每年纳入财政预算,用于政策奖补、规划编制、购买服务、技改投入等。
上述措施自2021年10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2年。原有相关政策与本措施不一致的,按本措施执行。本措施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由县交通运输局会同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统计局、县科经局、县税务局、县招商和投资促进中心、各乡镇政府共同组织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