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管执法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咸宁高新区综合执法局,各建设单位:
根据市政府委托,市住建局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了《咸宁市市政公用设施精细化建设管理技术规定(第一版)》(以下简称《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咸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咸宁市城管执法委员会
咸宁市公安局
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10日
咸宁市市政公用设施精细化建设
管理技术规定
(第一版)
咸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3
第二章 术语 4
第三章 人行道铺装 6
第四章 无障碍缘石坡道 11
第五章 路缘石 14
第六章 车止石 18
第七章 二次过街安全岛 20
第八章 路面抬升 24
第九章 车行道优化 27
第十章 交通标线及标志版面 30
第十一章 杆件整合 34
第十二章 井盖 41
第十三章 雨水口 53
第十四章 人行道树池与行道树 58
本规定用词说明 61
第一章 总则
1.1为提高咸宁市城市建设水平,加强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精细化管理,由咸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各相关单位,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适用于咸宁市主城区(含咸宁高新区)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管理。咸宁市下辖县市区的新建、改建、扩建基础设施项目,主城区范围内的公路设施建设参照本规定实施。
1.3在咸宁市主城区范围内建设的市政基础设施,应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及本规定的要求。
1.4 本《规定》解释权归咸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5 随着精细化管理范围不断扩大和工艺技术的提升,请各相关单位注意在实践中总结经验,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和修改意见函告咸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便后期版本修订时研用。
1.6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章 术语
2.1 缘石坡道 curbramp
位于人行道口或人行横道两端,为了避免人行道路缘石带来的通行障碍,方便行人进入人行道的一种坡道。
2.2 路权 rightofway
道路交通参与者在道路上指定区域、指定时间享有的通行权、优先通行权和临时占用权。
2.3 砌块路面 blockstonepavement
用一定形状的史料或人工预制砌块砌筑面层的路面。
2.4 透水路面砖 permeablepavingbricks
用作路面铺设的、具有透水性能的表面材料,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块材厚度不小于50mm;
——块材的长与厚的比值不得大于4;
——透水系数大于规定值。
2.5 卧石 flush curb
即平缘石,是顶面与路面平齐的路缘石。有标定路面范围、整齐路容、保护路面边缘的作用。
2.6 车止石 Parking Stone
又称车阻石、挡车石,是分隔车行区域与人行区域的设置,兼具功能性和景观性。
2.7 交通标线宽度 traffic markingwidth
指施划于路面、缘石或立面上的实线或虚线的线条宽度。
2.8交通岛 trafficisland
为渠化分隔交通流和提供行人过街驻足而设置在路面上的各种岛状设施,可用构筑物或地面画线设置。按功能可分为中心岛、导流岛和安全岛等。
2.9 检查井 Inspection Well
地下设施中用于连接、检查、维护管线和安装设备的竖向构筑物。
2.10 检查井盖 manhole cover
检查井口可以开启的封闭物,由井盖和井座组成。
2.11 雨水口 storm Inlet
在地下雨水管线上间隔一定的距离修建的收集雨水的入口。
2.12 雨水箅 rain comb
雨水口上放置的排水设施,由箅子和箅座组成。
第三章 人行道铺装
3.1 总体指引
重要的市民公共场所或者大型商业区域宜采用有限色调的天然石材铺装;公园及湿地内部道路宜采用彩色透水铺装;新建人行道、小型休憩广场宜采用透水铺装。
3.2 设置要点
1、铺装面砖应表面平整、粗糙、纹路清晰、棱角整齐,不得有蜂窝、露石、脱皮等现象;色泽、规格、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抗压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未规定时,不宜低于30MPa。
2、异型铺装面砖应采用预制形式,不得现场加工。
3、当两条人行道以不同铺装形式相交时,应采用过渡形铺装,道路等级更高的人行道应采用更高的优先级,使得铺装沿此道路的边线连续。
4、不同铺装面砖铺装相交处应设置锁边石。
5、人行道铺装面砖长边尺寸不宜大于60cm。
6、施工范围内的铺装形式与范围外铺装形式应协调、美观。
7、路段人行道铺装所采用的铺装面砖其长边或短边应与路缘石成90°角,设计时应考虑铺装的整体布局,尽量减少现场二次切割。
图3-1 路段人行道铺装示意图
8、路口人行道铺装应按立缘石转弯半径大小(R<10m、10m≤R<15m、R≥15m)以下图方式进行铺装。
图3-2 R<10m道口人行道铺装示意图
图3-3 10m≤R<15m道口人行道铺装示意图
图3-4 R≥15m道口人行道铺装示意图
3.3 实施要点
1、人行道应与相邻建筑物、构筑物顺接,避免反坡。如因情况特殊需设置反坡,应做排水处理。
2、人行道的路基施工、基层施工应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的有关规定。
3、铺装面砖应组砌合理,缝宽均匀;当设计未要求时,砌块面层石料缝隙应相互均匀错开。
4、人行道铺砌前,应根据设计宽度和铺装面砖模数放出大样图,定出盲道线和人行道外侧路缘石位置,避开人行道障碍物,然后每隔5-10m拉一根横向基准线,横向基准线应与路缘石垂直。直线段可每隔10m设一道,曲线段每隔5m设一道,控制横缝的直顺度。
5、纵缝首先挂20m小线控制盲道砖的直顺度,然后以盲道砖为基准,分段铺砌,铺砌过程中随时检查纵横缝的直顺度,缝宽不应大于3mm。
6、铺砌过程中用3m硬直尺随时检查平整度,接缝处相邻两块铺装面砖高差不应大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