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教育局关于印发
《恩施州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
(试行)》的通知
(恩施州教办发〔2021〕19号)
各县市教育局,州清江外国语学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和《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的通知》精神,切实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促进义务教育内涵发展和质量提升,根据《恩施州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恩施州教发〔2020〕1号),我局制定了《恩施州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教育局
2021年8月16日
恩施州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
(试行)
根据《恩施州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恩施州教发〔2020〕1号),从2019年秋季入学的初一学生开始,我州初中在籍学生全面实施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为统筹做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结合我州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和教育规律,构建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引领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二)基本原则
坚持正确方向。践行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引导学校、社会和家庭树立正确的育人观和质量观,为学生终身学习与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坚持育人为本。面向全体学生,注重综合素质评价,促进全面培养,引导办好每所学校、教好每名学生。
坚持问题导向。完善评价内容,突出评价重点,改进评价方法,统筹整合评价,着力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倾向,促进形成良好教育生态。
坚持以评提质。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强化过程性评价和发展性评价,有效发挥引导、诊断、改进、激励功能,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二、评价内容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反映学生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主要包括学生品德发展、学业发展、身心发展、审美素养、劳动与社会实践等五个维度的重点内容,旨在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培养适应终身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的正确价值观、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
上述各维度的评价内容详见《恩施州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细则及标准》(附件1)。
三、评价方式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工作要注重优化评价方式方法,不断提高评价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有效性。
(一)注重综合评价与特色评价相结合。关注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的同时,注重差异性和多样性,促进学校特色发展和学生个性发展。
(二)注重自我评价与外部评价相结合。在引导学生积极开展常态化自我评价和即时改进的同时,构建统整优化、责任明晰、组织高效的外部评价工作体系。
(三)注重线上评价与线下评价相结合。建立学生常态化评价网络信息平台及数据库,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并通过“客观记录+写实记述+材料佐证”的方式,全面掌握学生实际情况,确保评价真实全面、科学有效。
四、评价实施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在州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州教育局负责制定总体实施办法,建立“恩施州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系统平台”(以下简称“综评系统”,网址:http://www.eszedu.com/)。县市教育局具体指导和监督辖区内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初中学校具体组织实施。各县市教育局、各初中学校信息技术部门要对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提供技术支持,配合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一)评价主体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实施主体为各初中学校,校长是第一责任人,班主任具体负责所在班级评价工作。评价以写实记录客观反映学生综合素质的代表性、关键性事实为主要方式,贯穿于学生初中学习阶段的全过程,以过程性评价为主,采取由学生自评、同学互评和教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结果由学校认定。
(二)评价程序
1.写实记录。各学校要建立健全学生成长记录制度,按照《恩施州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记录档案袋说明》(附件2),为每位学生建立综合素质记录档案袋或电子档案。每学期的期中、期末,教师要指导学生收集写实记录,整理遴选具有代表性的重要活动和典型案例材料及其它相关材料,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记录档案袋。活动记录、事实材料要真实、有据可查。材料形式可采用文字、照片、录像等多种方式。班主任要指导学生做好自我陈述报告,及时做好学生成长记录(附件3)。
2.民主评定。每学期结束前(初三年级第二学期期中前),学校要采取过程记录、民主评议等方式对学生综合素质五个发展维度,以学生自评、同学互评、教师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定。教师要引导学生建立诚信承诺制,正确认识自我,正确评价自我,明确发展努力的方向。同时,班主任要引导学生在互评中学会评价分析和交流、合作与分享等,做到客观、公正评价每一位同学。教师对每一位同学的评价,由班主任组织班级科任教师集中进行评议评分,杜绝人情分、腐败分。
3.公示审核。除涉及学生个人隐私的信息外,用于录入“综评系统”的活动记录事实佐证材料和相关评价材料,学校需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
4.信息录入。反映学生综合素质的相关事实材料、活动记录、学生自我评价、同学互评、教师综合评价等内容,在公示无异议后,由学生本人、学生家长和有关教师审定后签字确认,再由所在学校统一录入“综评系统”。录入后生成的电子档案,学生、教师、学校、教育行政部门等均有权查看相关内容。
5.形成档案。学生综合素质档案以“综评系统”生成的数据库和纪实报告相结合的方式呈现。档案主要内容有:学生成长记录(附件3),包括综合素质五个维度的突出表现,学生毕业时教师综合评价,典型事实材料以及相关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