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残联、财政局:
为进一步做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规范有序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家庭生活补助项目,根据《关于印发<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家庭生活补助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残联发〔2021〕12号),结合实际情况,市残联、市财政局联合编制了《咸宁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家庭生活补助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咸宁市残疾人联合会 咸宁市财政局
2021年7月12日
咸宁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家庭生活补助
实施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做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根据《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国务院令〔2017〕675号)《湖北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鄂政发〔2018〕37号)《关于印发<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家庭生活补助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残联发〔2021〕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咸宁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家庭生活补助实施办法。
一、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家庭生活补助对象
户籍在本市享受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且在定点康复训练机构训练的0-6岁残疾儿童家庭为发放生活补助对象。
二、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家庭生活补助办理程序
(一)申请受理机构
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和县级残联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生活补助申请受理单位。异地康复儿童由法定监护人填写《湖北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家庭生活补助申请审批表》加盖康复机构签批公章到户籍所在地县级残联申请。
(二)自愿申请
本着自愿原则,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法定监护人携带申请材料向残疾儿童康复定点机构或直接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残联提出申请。
(三)法定监护人应提交的申请材料
1.残疾儿童与法定监护人户口本原件;
2.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明和银行卡;
3.《湖北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申请审批表》;
4.《湖北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家庭生活补助申请审批表》。
(四)审核确定
1.定点康复机构提供《湖北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申请审批表》复印件加盖校验公章,指导残疾儿童法定监护人填写《湖北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家庭生活补助申请审批表》,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2.残疾儿童法定监护人持有效申报材料向县级残联提出申请,县级残联经办人员对照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数据系统对申报材料进行核对,符合家庭生活补助条件的应在2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批核准并告知残疾儿童法定监护人。申报材料不全应立即告知申请人在7天以内补齐申报材料;不符合家庭生活补助条件的应当拒绝受理申请并说明原因。
3.每月10日前,县级残联将上月残疾儿童家庭生活补助发放花名册及其统计汇总表经主要负责人审核签章后,报送同级财政作为拨付残疾儿童家庭生活补助的依据凭证。
三、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家庭生活补助标准与发放规则
(一)补助标准。0-6岁残疾儿童家庭生活补助标准为每月500元,每年补助10个月,不足10个月的按实际训练时长计算。残疾儿童入住康复定点机构时间在15日以前的,按当月500元全额发放,残疾儿童入住康复定点机构在15日以后的,当月减半发放;起止时间由康复定点机构据实填报。
(二)发放形式。县级财政部门根据残联审核确定的享有生活补助的残疾儿童家庭花名册,按月发放生活补助资金,采取“一卡通 ”方式通过金融机构转账存入残疾儿童法定监护人银行账户。
(三)发放时间。0-6岁残疾儿童家庭生活补助自2021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
(四)筹集与拨付方式。0-6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家庭生活补助所需资金由省、县两级财政分担,通山、崇阳、通城三地省、县财政分担比例为6:4,咸安、嘉鱼、赤壁三地省、县财政分担比例为5:5。
四、其他事项
根据《咸宁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办法》(咸政规〔2019〕2号),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根据地方财力情况扩大残疾儿童家庭生活补助范围,对7至14周岁在康复定点机构的在训儿童给予适当生活补助,补助额度按照每月不高于500元标准由财政、残联商拟报政府批准确定,发放规则参照本《办法》实施。
五、相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残联组织要充分认识实施残疾儿童家庭生活补助的重要意义,切实履行职责,做好补助资格审定、监督管理等工作。财政部门要做好资金保障,本级今年所需资金由财政一次性追加安排,以后年度纳入预算,确保残疾儿童家庭生活补助顺利实施。
(二)加强监督管理。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审核、谁负责”原则,明确残疾儿童家庭生活补助资金管理责任。残联部门负责补助资金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审核;财政部门负责程序合规性审核,并根据残联部门的审核结果及时拨付资金。各级残联部门要建立发放使用情况台账,定期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审计、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防止出现挤占、挪用、套取等违法违规现象。各级残联部门要定期开展残疾儿童家庭生活补助工作绩效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要及时处理残疾儿童家庭及其他群众的投诉建议,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切实维护残疾儿童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政策宣传。各地要全面掌握残疾儿童家庭生活补助的相关内容,规范开展此项工作;要充分利用多种媒介加强工作宣传,采用灵活多样的形式进行政策解读,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确保残疾儿童家庭知晓政策内容,了解申领程序和要求;要及时做好政策解释工作,优化工作流程,协助残疾儿童家庭便捷办理相关手续等,确保残疾儿童家庭生活补助资金足额发放到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家庭手中。
附件:1.湖北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家庭生活补助申请审批表(样表)
2.湖北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家庭生活补助汇总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