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滋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重点工业项目建设“四个一” 全生命周期服务帮办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松政办发〔2021〕2号
松滋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松滋经济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
《全市重点工业项目建设“四个一”全生命周期服务帮办机制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1年2月18日
全市重点工业项目建设“四个一”
全生命周期服务帮办机制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切实提高全市重点工业项目帮办服务的主动性、规范性和实效性,营造有利于集聚更多先进生产力、生产要素的发展环境,加快“十四五工业倍增计划”,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若干措施》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弘扬“店小二”精神、“十必须十不准”》等文件精神,构建流程简、效率高、服务优的全市重点工业项目帮办服务工作新体系。
二、目标任务
按照“一名市领导领办、一个单位包办、一个专员代办、一套班子督办”“四个一”的体系模式,对落户我市招商引资重点工业项目组建帮办服务工作专班,实行全生命周期服务,做到帮办服务全过程、行政审批全代办,实现项目建设速度快捷、行政审批简便高效、协调服务及时有力、工程验收完备有据。
三、工作职责
(一)市领导领办。明确一名市领导挂帅,担任项目牵头负责人。主要职责:1.督促项目投资方制订详细建设计划;2.定期深入建设现场了解建设进展情况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3.召集相关职能部门协调解决突出问题;4.积极争取多方支持,加快项目建设进度,顺利竣工进入投产。
(二)单位包办。按照“谁招商、谁负责”的原则,项目招商单位负责人为项目建设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1.配合领办市领导与项目投资方做好沟通与对接;2.负责项目建设各个阶段具体工作,在项目筹建阶段,协助项目开展立项批复、注册设立和完善相关审批资料;在项目建设阶段,积极协助企业破解难题,协助制订建设计划并督促稳步推进建设;在项目竣工投产阶段,协助企业办理竣工验收手续;3.对项目进行全程监督和管理,确保建设质量和进度,实时掌握项目建设情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针对单个问题与相关职能部门“一对一”协调解决;4.及时上报项目建设进展情况,适时在项目建设微信工作群发布工作动态。
(三)专员代办。由市重点工业项目建设服务中心为项目指派代办专员。主要职责:1.负责全生命周期代办全市重点工业项目各项行政许可手续,实施“一站式受理、一次性告知、一条龙服务”措施;2.代表建设服务中心受理项目行政许可事项,并与市政务服务中心相关审批部门对接完成全流程的行政审批手续,让项目方不跑路、少跑路;3.协调用气、用电、用水、用蒸汽等基础设施配套服务;4.协调处理好施工过程中的矛盾纠纷。
(四)专班督办。由市重大项目建设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建。主要职责:1.建立健全项目建设责任体系;2.定期通报项目建设进度,对落后项目进行点名通报,做到红脸出汗; 3.通报行政审批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4.对在建项目进行定期不定期巡察,发现问题后点题式报告相关市领导予以研究解决;5.组织开展项目集中开工和项目建设拉练等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召开市委市政府联席会议时,将挂帅市领导汇报帮办服务重点工业项目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工业经济和要素保障的市领导任副组长,松滋经济开发区、发改、政数、统计、财政、税务、住建、自规、安全、环保、招商、科经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松滋市工业经济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对全市重点工业项目建设经营过程中涉及多部门联办事项、需要及时研究形成集体意见的事项、企业或建设服务专班提出的困难和问题进行研究决策。同时,精干“4+1+1”(生产要素保障、营商环境、项目推进、技改创新4个专项协调小组,1个督查考核组,1个专职代办)专班队伍,做到协调有力。
(二)强化靠前服务。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组建市重点工业项目建设服务中心,打造重点工业项目审批(服务)快速通道升级版,实行“三个ー”(即:一站式受理、一次性告知、一条龙服务)的行政审批帮办服务新模式,服务中心受理后直接指派项目代办专员负责办理行政审批过程中的所有手续。
(三)强化帮办责任。包办单位要根据项目建设进度排查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积极协调解决,针对具体问题单位负责人要“一对一”协调解决。涉及多部门的矛盾或问题,领办市领导要组织召开协调会予以解决。对帮办专班无法解决的困难和问题,督办专班要及时收集议题,迅速报请市工业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召开“逢三会办”会议研究解决。
(四)强化考核管理。由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重指办联合组建考核专班,对各包办单位、帮办人员、代办专员的帮办服务工作实绩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单位项目建设绩效考核和评先表彰挂钩,与帮办代办人员的晋升、晋级和评先表彰挂钩。对实绩突出的优秀帮办人员、代办专员优先推荐使用,对工作不称职的帮办人员、代办专员视情况给予诫勉谈话。对不积极履职,导致项目流失、撤资等情况的,取消单位参评项目先进单位和绩效考核优胜单位资格,取消帮办人员、代办专员参评项目建设先进个人和年终考核优秀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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