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及应用的通知
恩施州政办发〔2020〕21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5G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1年)的通知》(鄂政发〔2019〕18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发展数字经济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28号)精神,为充分发挥5G对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驱动作用,提升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及应用水平,现就加快推进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及应用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到2025年,全州五家通信企业累计投资超过100亿元,建设5G基站10000个以上,实现5G网络全域连续覆盖。
二、工作任务
(一)强化规划引领,加强审批服务
州、县两级政府将5G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及控制性详规,明确5G基站、铁塔、机房及城市管网等通信基础设施的规模、布局、用地安排及相关控制要求;协同相关专项规划,推进多功能杆塔资源合用合建。推动通信运营企业在规划的引领下,加快基站部署,加速推进5G网络建设和应用。铁塔公司进入州、县市规划委员会,设专岗进驻州、县市行政服务大厅,将建筑物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标准纳入审批事项。(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经信局、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住建局、州政务局、各通信运营企业)
(二)建立协同机制,推进共建共享
推动通信基础设施集约化建设,按照“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开放共享、服务社会”的原则,合力推进5G基站铁塔及楼顶天面资源、室内分布系统、微站、管道及光交、局机房等通信设施的共建共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医院、国有企业等非涉密建筑楼顶屋面及公共区域,应向5G建设免费开放,其他市政公共设施、公共区域和公共场所应为5G建设提供便利;推动电力、市政路灯、交通监控等各类杆塔和管道资源,住宅小区和商业楼宇等资源,向5G建设开放共享。城市建设要为通信线缆入地创造条件,并提供管线、光缆线路的建设路由。〔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经信局、州发改委、州住建局、州公安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政府国资委、州卫生健康委、州教育局、州文旅局、州生态环境局、州商务(招商)局、国网恩施供电公司〕
(三)优化供电保障,降低用电成本
供电部门建立通信设施优先的供电保障机制,在用电申请、电量增容、电力设施改造方面,为5G建设提供便利,对5G建设所需的台区改造不另行收费。商业综合体等经营者应按国家规定销售电价向租户收取电费,相关公用设施用电及损耗可纳入物业收费范围,原则上据实收取,但不得超过总表计量数的7%。支持电信运营商与电力企业对接,推动电力市场化交易。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保障正常供用电秩序。(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经信局、州市场监管局、国网恩施供电公司)
(四)加强设施保护,保障网络运行
认真落实《湖北省电信设施建设与保护办法》,严厉打击非法扰乱信息基础设施施工秩序,以及盗窃、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对因城乡建设和拆迁造成铁塔、杆路、管道等通信设施迁移的,遵循“先建设、后拆除”的原则,按照评估价值予以补偿并提供迁建站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使用干扰器,确需使用干扰器的,须到无线电管理部门报备。(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公安局、州经信局、州无线电管理处、州教育局、州生态环境局)
(五)推进5G应用,发展数字经济
制定5G产业规划,加大对5G 应用和产业发展的扶持,加快数字经济发展。推动与社会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5G信息服务模式创新,扩大5G应用范围;瞄准5G领军企业和核心产品,做好精准招商,鼓励各类企业实施基于5G技术的项目改造和平台建设。对5G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示范应用项目充分宣传。2020—2022年,每年评选10个示范场景予以重点宣传推广。以5G网络建设为支撑,带动信息化向纵深推进,逐步形成“以建促用,以用促建”双轮驱动的发展格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发改委、州政务局、州经信局、州商务(招商)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成立州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州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州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州经信局局长任副组长,相关州直部门和通信运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经信局,州经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组建工作专班,统筹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由电信、移动、联通、铁塔、广电网络等通信企业各选派1名工作人员,进驻专班工作。
(二)落实政策支持。积极向上争取5G基站建设项目及专项债券支持,认真落实国家、省对5G建设的补贴政策。各级财政积极筹措资金,支持5G基站建设,加快工业新旧动能转换,落实相关奖补措施。鼓励县市出台配套奖补政策,支持本地5G建设。
(三)压实工作责任。各县市政府是本县市5G网络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明确责任领导和部门,具体负责5G网络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与推进工作。各年度建设计划按属地管理原则进行分解落实,由各通信运营企业组织实施。州政府将建设任务和疑难站点清单纳入督查范围,督促各项建设任务有序推进。
附件:恩施州5G网络建设行动方案.wps
恩施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11日
抄送:州委各部门,恩施军分区,各人民团体。
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州政协办公室,州监察委,州中级人民法院,州人民检察院。
恩施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1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