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福镇优化移风易俗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移风易俗工作,倡导文明新风,完善监督体系,结合上级文件精神和群众意愿,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农业农村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的《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农村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要求,以文化振兴引领乡村振兴,强化村民自治,突出问题导向,坚持疏堵结合,创新治理方式,形成长效机制,推动我镇移风易俗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实事求是。 不搞形式主义,不搞“一刀切”,尊重风俗习惯,以大部分群众愿接受、易实施、能见效的要求为目标,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常抓不懈,取得群众满意的实际效果。
(二)坚持村级主体。 村(社区)是推进移风易俗工作的主体。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履行好“前哨”职责,守好第一关。突出村民自治,引导村民广泛参与,强化自我管理、自我约束。
(三)坚持疏堵结合。 加强正面宣传教育,引导人民群众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同时进行负面曝光,严格执行相关惩戒措施,加强农村党员、干部管理,避免“破窗效应”。
(四)坚持依法依规。 先立规矩再进行治理,出台政策措施和发布标准规范,内容、程序都要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三、工作重点
(一)解决人情礼金数额过高,群众“人情债”负担重等人情攀比问题。
(二)解决举办“无事酒”等借机敛财问题。
(三)解决婚丧喜庆举办宴席时间过长、规模过大,盲目攀比追求档次,造成严重浪费问题。
(四)解决索要、炫耀高价彩礼,媒婆、婚介等怂恿抬高彩礼金额,彩礼金额普遍过高问题。
(五)解决不履行孝道义务,丧事时间过长、丧礼中宣扬封建迷信思想和开展低俗活动问题。
四、规范措施
(一)规范内容,不办“无事酒”。 婚丧嫁娶简办;乔迁新居、八十、九十岁、百岁生日提倡不办;小孩满月、其他生日、升学、参军入伍等“无事酒”禁办。
(二)规范礼金,不借机敛财。 婚丧嫁娶收送亲戚以外礼金不超过100 元(亲戚收送礼金不明显过高);乔迁新居、八十岁、九十岁、百岁生日收送亲戚以外礼金不超过50 元(亲戚收送礼金不明显过高)。
(三)控制规模,不铺张浪费。 举办婚宴单方不超过20 桌,双方合办不超过30 桌,不办筹(预)备餐。婚丧嫁娶摆设拱门不超2 个,气球不超6 个;乔迁新居、八十岁、九十岁、百岁生日宴席不超过10 桌,可设拱门1 个,不挂气球;所有庆祝活动不得燃放烟花鞭炮。
(四)移风易俗,倡文明新风。 鼓励节俭的集体婚礼、集体庆生、组团旅行、开展有意义的志愿活动或公益活动等庆祝形式,及时对文明行为给予相应的精神、物质奖励,认真总结好典型、好经验,推动形成新习俗、新风尚。
五、工作要求
(一)制定《村规民约》,依法自治。 各村(社区)将村风民俗、精神文明建设等内容依法、依集体意愿、依民主程序纳入《村规民约》,约束规范村民行为,实现依法自治。
(二)组建红白理事会,依法履职。 红白理事会的主要职责是积极向群众宣传党的政策,耐心做群众思想工作,主动服务婚丧喜庆,引导群众移风易俗。各村(社区)要成立红白理事会,视情况下设分会,由村两委干部、卸任村干部、组长、党员、喜庆事宜从业人员等组成,健全工作机制,依照职责和任务依法履职。
(三)严格报备报告,依约审批。 积极引导村民做好红白喜事报备报告,红白理事会严格依照《村规民约》规定审批,明确专人做好全过程监督,并建好一户一档备查。
(四)管好从业人员,依规经营。 市监部门要对镇域内酒店、餐馆、厨师队、气球和充气拱门出租等从业主体强化监管,发放政策告知书,组织签订承诺书,做好政策解释,指导从业主体依规经营。派出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要加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处理力度,保障该行业领域风清气正。
(五)实施联合惩戒,形成震慑。 强化重点人员监管,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在移风易俗上的表率作用,村(社区)党组织要依据党内有关法规和制度,严格落实国家公职人员、村(社区)工作人员、党员(含预备党员)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报备制度,督促党员、干部自觉抵制超标准、超规模的婚丧宴席和人情往来,为群众作表率。镇纪委要对违反移风易俗规定的党员、干部和村两委失职失责问题进行严肃处理;村(社区)要建立健全《村规民约》监督奖惩机制,着力解决有约不依、违约不究等问题。视不同违约对象、行为和情形,可依法依规采取批评教育、书面检讨、退还礼金等措施。对做工作之后拒不执行的经营主体、农户,由相关部门采取停业整顿、强制拆除设施、劝退宴席等措施,妨碍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予以打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