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纳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玛纳斯县农村“六类户”住房
建设方案》的通知
玛政办规〔2023〕1 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住建局、发改委、财政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民政局、水利局、司法局、残联、红十字会:
《玛纳斯县农村“六类户”住房建设方案》已经玛纳斯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24 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玛纳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 年7 月17 日
玛纳斯县农村“六类户”住房建设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做好自治区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昌吉州进一步完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持续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做好全县农村低收入群体重点对象(以下简称“六类户”)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结合玛纳斯县实际,对“六类户”建房以及资金筹措方面制定以下方案:
一、实施对象
全县各乡镇农村户籍“六类户”,且现有唯一住房为存在一定安全隐患的土木结构房屋。 (“六类户”是指:易返贫致贫户、
二、资金筹措补助方案
经全面深入摸排核实,计划新建抗震安居房56 户,其中:59.67 ㎡ 户型33 户,48.19 ㎡ 户型23 户。预算合计4616055 元。
(一)59.67 ㎡ 住房资金筹措补助方案
户型为两室一厅一厨一卫,建筑面积59.67 ㎡ ,房屋预算造价89500 元,单方造价1500 元/ ㎡ 。资金筹措:中央资金每户补助18500 元;清洁能源改造每户补助10000 元;红十字基金会每户补助10000 元;村集体每户补助5000 元;援疆资金每户补助37000 元;其他人工费采用投工投劳方式每户9000 元 (主要为非
33 户预算合计2953500 元。 (中央资金610500 元、清洁能源
(二)48.19 ㎡ 住房资金筹措补助方案
户型为一室一厅一厨一卫,建筑面积48.19 ㎡ ,房屋预算造价72285 元,单方造价1500 元/ ㎡ 。资金筹措:中央资金每户补助18500 元;清洁能源改造每户补助10000 元;红十字基金会每户补助10000 元;村集体每户补助5000 元;援疆资金每户补助20000 元;其他人工费采用投工投劳方式每户8785 元 ( 主要为非
23 户预算合计1662555 元。 (中央资金425500 元、清洁能源
三、建设程序
1.按照自治区新建村〔2021〕14 号文件《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 加强自治区农村住房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农民建房“一件事”流程示意图,六类户向村委会提出建房申请,建房人员名单由乡镇、村两级统计和初核;县农业农村局、县民政局就该建房人员名单对六类户身份信息实行认定;县纪委监委对上述工作开展过程及特殊情况进行审查和监督。
2.县住建局作为“六类户”抗震安居项目业务主管部门牵头抓总,负责资金协调拨付和业务服务与指导工作;负责对乡镇、村两级职责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对乡镇所上报的农户“一户一档”相关资料进行审核。负责提供户型图纸,供“六类户”选择、参考;在施工过程中对工程质量和安全施工等技术方面开展服务与指导;协调本地建筑企业派遣技术工人进行施工。
3.“六类户”建房涉及10 个乡镇27 个村,点多、面广、距离远近不等、情况复杂。住建局询价后对56 户自建房进行统一定价(1500 元/平方),不管距离远近,建房价格为全县统一价。
4.乡镇落实属地主体责任,由村委会与施工企业签订建房合同,在建设过程中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建设过程中乡镇、村两级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内容履行监督职责,工程完工后乡镇组织村两委、监理、建房农户进行验收。
5.住建局委派监理单位对自建房项目进行监管,依法依规履行监理职责,确保工程质量,监理费用由县财政承担。
6.本次“六类户”建房由多种资金构成,除中央补助资金外,其他全部按照“六类户”建房名单拨付至乡镇,由乡镇核拨给施工企业。按照《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六类户”中央补助资金需通过一卡通发放到农户手里,由乡镇组织“六类户”农户将补助资金付给施工企业。
7.县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等业务主管部门要配合各乡镇做好“六类户”建房的村庄规划和宅基地审批等前期手续工作的服务指导工作。
8.图集由新疆昊辰建筑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提供(由昌吉州审图中心审核通过),户型为59.67 平方米和48.19 平方米两种户型。
9.清洁能源确实无法实施的“六类户”,每户补助10000 元由村委会承担。
四、工程造价
详细造价见后附造价清单。
方案一
方案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