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源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在全县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的决议
(2021 年11 月2 日新源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全民普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新源县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 2016 - 2020 年)顺利实施完成,普法机制不断完善,法治实践不断深化,各族群众法治意识明显增强,社会法治化水平显著提高。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推动新源县 “ 八五 ” 普法规划有效实施,进一步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新时代美好新源建设提供法治保障,作出如下决议: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增强 “ 四个意识 ” 、坚定 “ 四个自信 ” 、做到 “ 两个维护 ” ,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高举社会主义法治旗帜,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准确把握新时代普法工作要求,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完善和落实 “ 谁执法谁普法 ” 等普法责任制,以高质量普法推动高质量发展,繁荣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提高社会文明程度,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到 2025 年,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人心,宪法和法律权威得到普遍尊崇和维护,全民普法工作体系更加健全,社会运行更加规范有序。公民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高,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主动性显著增强。依法治理深入推进,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显著改善。制度完备、实施精准、评价科学、责任落实的全民普法工作体系基本形成。
二、明确普法重点内容
在全社会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好 “12·4”国家宪法日和 “ 宪法宣传周 ” 、自治区宪法法律宣传月集中宣传活动,推动宪法精神进机关、进单位、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公共场所、进媒体、进网络、进宗教活动场所、进军营、进景区、进万家,在全社会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浓厚氛围。深入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生物安全法、网络安全法、保密法等,开展好 “4·15”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各族干部群众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反恐维稳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大力宣传民法典的重大意义、鲜明特色和主要内容,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教育引导公民正确行使权利、积极履行义务。将法治宣传教育与新源县 “ 十四五 ” 规划确定的重点工作、重点项目、重点领域结合起来,大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科技成果转化、防范风险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法律法规,为打造最优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三、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
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突出重点分层分类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专项行动,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社会教育体系,分步骤、有重点地持续推进,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推进全民守法。全面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创新学法形式,将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列入党校必修课,确保法治培训的课时数量和培训质量,提高法治教育的系统性和实效性。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教育引导青少年从小养成尊法守法习惯。推进教师网络法治教育培训, 5 年内对所有道德与法治课教师进行 1 次轮训。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学习宣传,注重加强对有不良行为特定青少年群体的法治教育,积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加强基层组织负责人学法用法工作,提高基层干部依法办事意识和依法管理基层事务和防范、处理矛盾纠纷的能力,进一步提升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质量和整体水平。健全完善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 “ 访惠聚 ” 驻村、 “ 民族团结一家亲 ” 和民族团结联谊活动等群众工作的长效机制,常态化开展国旗下讲法、农牧民夜校学法、驻村(结亲)干部走访入户普法活动,推动党的政策和法律法规进万家,引导村民依法参与村(社区)自治和其他社会管理活动,增强法律意识,自觉守法、依法维权。建立健全对守法行为的正向激励和对违法行为的惩戒制度,推进公民法治素养与诚信建设有效衔接,健全信用奖惩和信用修复机制。大力宣传崇法向善、坚守法治的模范人物,选树群众身边先进典型。完善激励制约的制度设计,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风尚。
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和城乡规划紧密结合相互融合,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在公共设施建设和公共空间利用时体现法治元素。利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所)、农村文体活动中心、农家书屋、村史馆、文化大院等阵地,因地制宜建设法治文化阵地,为基层群众搭建有效学法平台。加强国家机关、公共服务机构以及车站、机场、医院、社区、商场、邮政、银行、宾馆、楼宇等公共场所和单位法治宣传教育设施的规划、建设和使用,设置法治宣传教育设施,开展公益法治宣传教育。到 2025 年,基本实现县 “ 五个一 ” 、乡镇 “ 四个一 ” 、村(社区) “ 三个一 ” 法治文化阵地全覆盖,各部门、行业要至少建成 1 个有特色的精品法治文化阵地。把法治文化建设纳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鼓励群众自发组织、自编自演、自娱自乐,组织创作一批法治文化精品,创建一批法治传播品牌栏目、节目,让传承优良家风、依法依规办事的法治文化得到广泛弘扬。加强红色法治文化保护、宣传、传承,讲好红色法治故事,传承红色法治基因,弘扬红色法治文化。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融入法治文化传播体系,引导全社会深化对中华民族的认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文化部门要发挥资源优势,鼓励支持各类文创企业、文艺团体、群众文化团体和个人积极创作,开展优秀法治文艺作品展演。结合 “ 三下乡 ” 活动开展法治文化进基层、进乡村、进牧区,推动法治文化浸润人心、滋养社会,引导各族干部群众增强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五、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
建立健全法治乡村(社区)建设配套机制,不断完善乡村善治治理模式,建设法治乡村、美丽乡村、平安乡村。坚持和发展新时代 “ 枫桥经验 ” ,加强基层人民法庭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完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建设,建立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整合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公证等各类法律服务资源,做到 “ 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 ” 。优化基层法律服务供给,完善和落实 “ 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 ”制度,深化 “ 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 创建,深化 “ 法律明白人 ” 、 “ 学法用法示范户 ” 培育工作,重点培育一批 “ 法治带头人 ” ,引导基层干部群众依法参与社会治理,筑牢依法治理根基。提升行业治理法治化水平,重点深化法治进学校、法治进企业、法治进网络、法治进景区、法治进宗教场所活动。开展公共卫生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法治宣传教育,加强社会应急状态下的专项依法治理,促进依法行动、依法办事。针对涉民生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专项依法治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促进民族团结和宗教和谐、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城镇化进程、推进特色产业发展、保护生态环境。坚持依法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有机结合,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不断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六、合力构建普法工作新格局
健全完善实时普法机制,注重把普法深度融入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全过程,开展实时普法。加大以案普法、以案释法力度,使典型案件依法处理过程成为全民普法的公开课。健全完善普法责任制,巩固深化 “ 谁执法谁普法 ” 的普法责任制,完善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全面推行 “ 谁执法谁普法 ” 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工作,推行 “ 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用工谁普法 ” 普法责任,促进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履行普法责任。健全完善社会力量参与普法工作机制和法治宣传工作评价机制,加强各级普法讲师团建设,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投入、公益赞助等相结合的社会普法机制。健全完善智慧普法机制,加大音视频普法内容供给力度,注重短视频在普法中的运用,用好用足各级融媒体中心,构建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健全完善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广播电视、报纸期刊、互联网等大众传媒要自觉承担公益普法责任,把法治宣传教育作为日常形势宣传、成就宣传、主题宣传、典型宣传、热点引导和舆论监督的重要内容,全面实施 “ 法治宣传教育全屏计划 ” 。
七、加强组织实施确保责任落实
县人民政府和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把推进全民守法普法摆上重要工作日程,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科学制定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认真组织实施。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法治建设总体部署,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平安建设、民族团结创建以及绩效考核内容,定期听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守法普法领域突出矛盾和问题。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建立健全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各部门(单位)年度工作安排。县乡人大要通过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以及组织代表视察、专题调研等形式,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保证本决议贯彻落实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