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支持企业加强基础研究增强高质量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4-14 17:32:59
收藏
详情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沪府办规 〔 2025 〕 5 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印发 « 上海市支持企业加强基础研究

增强高质量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措施 » 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 , 市政府各委 、 办 、 局 , 各有关单位 :

« 上海市支持企业加强基础研究增强高质量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措施 » 已经市政府同意 , 现印发给你们 , 请认真按照执行 .

2025 年 7 月 23 日

( 此件公开发布 )

上海市支持企业加强基础研究

增强高质量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措施

为加快健全基础研究多元投入机制 , 进一步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 , 引导科技领军企业发挥 “ 出题人 ”“ 阅卷人 ”“ 答卷人 ”作用 , 面向上海重点产业 、 未来产业发展 , 提升企业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能力 , 制定如下措施 .

一 、 支持企业参与基础研究决策咨询 . 健全企业参与科学决策的长效机制 , 积极吸引优秀企业家和战略投资人参与全市基础研究决策咨询 , 持续开展前瞻性 、 针对性 、 储备性咨询研究 . 提高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专家库中企业专家的比例 , 对于面向产业发展的基础研究项目 , 更多采纳企业评价意见 .( 责任单位 : 市科委 )

二 、 支持企业与政府深入实施 “ 探索者计划 ”. 完善 “ 探索者计划 ” 组织实施机制 , 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 , 支持企业面向经济社会发展急需领域和重大需求 , 聚焦底层关键科学问题 , 布局基础研究项目 . 吸纳更多集成电路 、 生物医药 、 人工智能等产业领域企业加入 “ 探索者计划 ”, 对重点领域企业凝练提出的紧迫急需选题动议 , 予以快速响应支持 .( 责任单位 : 市科委 )

三 、 支持企业主导产学研深度合作 . 支持我市高校联合企业建设协同创新中心 , 政府 、 企业按照 1∶1 比例共同出资 , 支持高校围绕行业关键科学和技术问题 , 开展以应用为导向的基础研究 .市教育 、 产业主管部门联合相关企业和高校 , 围绕重点领域实施联合创新计划 , 聚焦企业创新链与产业链的结合点 , 汇聚多方资源推动校企联合开展基础研究和技术开发 .( 责任单位 : 市教委 、 市经济信息化委 、 市科委 、 市财政局 )

四 、 支持企业持续加大基础研究投入力度 . 支持企业加大基础研究投入力度 , 加强技术储备 . 基础研究投入达到或超过 1 亿元 / 年的企业 , 给予一次性财政补助 1000 万元 ; 5000 万元 ( 含 ) 至 1亿元 ( 不含 )/ 年的企业 , 给予一次性财政补助 500 万元 ; 1000 万元( 含 ) 至 5000 万元 ( 不含 )/ 年的企业 , 给予一次性财政补助 200 万元 .( 责任单位 : 市科委 、 市财政局 、 各区政府 )

五 、 支持企业设立基础研究公益基金 . 支持企业和社会力量设立基础研究公益基金会 , 引导带动全社会捐赠支持基础研究事业 . 对基础研究公益基金会支持的基础研究项目 , 按照基金会投入的 50% 给予共同支持 . 鼓励高校基金会拓展资助方向 , 进一步加强对基础研究的资助 .( 责任单位 : 市科委 、 市民政局 、 市国资委 、 市教委 、 市财政局 )

六 、 支持企业使用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服务 . 支持企业利用大型科学仪器设施 、 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等开展高水平基础研究 ,对使用科学仪器设施和服务产生的费用 , 按照企业实际支付额的50% 给予补助 , 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助 100 万元 .( 责任单位 : 市科委 、 市财政局 、 临港新片区管委会 、 浦东新区等相关区政府 )

七 、 支持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税收优惠 .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 , 企业支持非营利性科研机构 、 高校和政府性自然科学基金用于基础研究的支出 ,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 , 按照实际发生额在税前扣除 , 并可按照 100% 在税前加计扣除 ; 对非营利性科研机构 、 高校接收企业 、 个人和其他组织机构给予的基础研究资金 , 免征企业所得税 .( 责任单位 : 市税务局 、 市财政局 、 市科委 )

八 、 支持企业完善考核评价体系 . 对承担上海市重点实验室等建设任务的企业 , 进一步加强基础研究引导和考核 , 将基础研究投入纳入筹建标准和评估体系 , 依托建设主体年度基础研究投入占总研发支出的比例不低于 10% . 引导国有企业聚焦主责主业 ,主动布局基础研究 . 在年报统计表中单列基础研究支出类目 , 对经费支出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基础研究投入 , 可根据规定视同利润加回 .( 责任单位 : 市科委 、 市国资委 )

九 、 加强统计监测和鼓励引导 . 加强企业基础研究活动动态跟踪监测 , 指导企业建立相关统计台账 , 规范企业基础研究活动信息统计归集 . 对在基础研究方面取得突出成果 、 做出重要贡献的企业 , 加强宣传鼓励 .( 责任单位 : 市统计局 、 市科委 )

本措施自 2025 年 8 月 1 日起施行 , 有效期至 2030 年 7 月31 日 .

温馨提示:
1.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2. 大牛工程师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用户上传分享的文档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3.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4.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投资项目经济评价系统 大牛约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