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宁东基地国家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调整宁东基地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领导小组有关事宜进行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切实加强新时代宁东基地国家安全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国共产党领导国家安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国家安全责任制规定》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国家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经年第次党工委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宁东基地国家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宁东基地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领导小组有关事宜现通知如下一、国家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陶少华 宁东基地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张 伟 宁东基地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
刘红宁 宁东基地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张亚军 宁东基地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叶 军 宁东基地党工委委员、派出宁东纪检监察工委书记
张学斌 宁东基地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马占荣 宁东基地管委会办公室(审计办)主任
陈建伟 宁东基地管委会党群工作部部长
田彦虎 宁东基地管委会经济发展局局长
王学冕 宁东基地管委会财政金融局局长
杜宏明 宁东基地管委会人力资源局副局长
何德昕 宁东基地管委会自然资源局局长
杨 波 宁东基地管委会生态环境局局长
王 波 宁东基地管委会建设交通局局长
凌 镇 宁东基地管委会招商局局长
卢 毅 宁东基地管委会应急管理局局长
官登华 宁东基地管委会科技和信息化局局长
郭志忠 宁东基地管委会社会事务局局长
张 军 宁东基地管委会社会事务局副局长、宁东镇党委书记
吴永忠 银川市公安局宁东公安分局局长
宁东基地国家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宁东基地管委会办公室(审计办),马占荣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国家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各成员单位负责人调整后领导小组成员随之调整,不再另行研究行文。
二、国家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宁东基地国家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在自治区党委国家安全委员会和宁东基地党工委管委会的领导下,在自治区党委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协调下,负责本单位贯彻党中央关于国家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自治区关于国家安全工作的要求,其主要职责是:
(一)坚决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国家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国家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
(二)对宁东基地国家安全工作作出安排,研究解决宁东基地国家安全重要问题,建立、健全内部安全防范制度,落实对重要涉密人员、重要岗位和设施的管理防范措施,防范和制止各部门(单位)发生危害国家安全利益的行为。
(三)掌握并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通报各类涉及国家安全利益和社会稳定的情况和线索;及时收集、汇总并向自治区党委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送国家安全情报信息。
(四)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保障国家安全法律法规的实施。
(五)组织开展宁东基地国家安全风险评估,加强风险预测、预警、防范和危机管控,确保宁东基地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六)加强国家安全工作力量建设,保持国家安全工作人员相对固定。
(七)支持、配合国家安全机关开展工作。
(八)完成自治区党委国家安全委员会和宁东基地党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开展。
三、国家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任务分工
办公室:负责协调落实自治区党委国家安全委员会及宁东基地党工委国家安全工作部署;负责宁东基地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规范宁东管委会及所属机关事业单位涉密岗位、涉密人员的管理,落实对重要涉密人员、重要岗位和设施的管理防范措施;掌握并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通报各类涉及国家安全利益和社会政治稳定的情况和线索;做好宁东基地国家安全情报信息的收集、分析研判和报送;支持、配合国家安全机关开展工作;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党群工作部:负责宁东基地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对国家安全工作的学习安排;负责意识形态领域国家安全政策的贯彻落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防范和抵制不良文化影响;负责本部门国家安全情报信息的收集、分析研判和报送;做好本部门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支持、配合国家安全机关开展工作;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经济发展局:负责宁东基地经济安全和能源安全领域国家安全政策的贯彻落实;负责管控宁东基地战略资源能源的开发和储备,提升宁东基地能源安全保障能力,保障宁东基地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资源持续、可靠和有效供给;负责本部门国家安全情报信息的收集、分析研判和报送;做好本部门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支持、配合国家安全机关开展工作;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财政金融局:负责宁东基地财政金融领域国家安全政策的贯彻落实;健全宁东基地财政金融审慎管理和金融风险防范、处置机制,加强对管委会所属国有企业资金管理,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负责本部门国家安全情报信息的收集、分析研判和报送;做好本部门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支持、配合国家安全机关开展工作;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人力资源局:负责宁东基地人力资源领域国家安全政策的贯彻落实;加强对宁东管委会及所属机关事业单位核心、重点岗位工作人员相关安全审查;做好宁东管委会及所属机关事业单位派驻国(境)外的机构、中资企业和出国(境)人员的安全防范工作;对因公出国(境)团组、人员加强思想教育和安全管理,在国家安全机关指导下做好驻外机构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本部门国家安全情报信息的收集、分析研判和报送;做好本部门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支持、配合国家安全机关开展工作;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自然资源局:负责宁东基地自然资源领域国家安全政策的贯彻落实;负责宁东基地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和保护,自然资源产权管理、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开展资源的节约利用,做好安全风险防控,确保宁东基地自然资源安全;负责本部门国家安全情报信息的收集、分析研判和报送;做好本部门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支持、配合国家安全机关开展工作;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生态环境局:负责宁东基地生态环境领域国家安全政策的贯彻落实;负责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强化生态风险预警和防控,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负责本部门国家安全情报信息的收集、分析研判和报送;做好本部门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支持、配合国家安全机关开展工作;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建设和交通局:负责宁东基地建设和交通领域国家安全政策的贯彻落实;做好交通项目、工程的规划、建设、质量监督、安全生产管理和消防设计审查工作,防范和化解建设和交通领域重大安全风险;负责本部门国家安全情报信息的收集、分析研判和报送;做好本部门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支持、配合国家安全机关开展工作;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招商局:负责宁东基地招商领域国家安全政策的贯彻落实;负责研究拟定宁东基地对外招商引资政策,建立和管理宁东基地招商引资项目库、资料库,组织实施承办招商引资活动,做好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安全风险防控和预判;负责本部门国家安全情报信息的收集、分析研判和报送;做好本部门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支持、配合国家安全机关开展工作;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应急管理局:负责宁东基地应急管理领域国家安全政策的贯彻落实;负责宁东基地应急体系建设,建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指导开展灾害风险评估,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应急救援,妥善处置安全生产事故;负责本部门国家安全情报信息的收集、分析研判和报送;做好本部门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支持、配合国家安全机关开展工作;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科技和信息化局:负责宁东基地科技和信息化领域国家安全政策的贯彻落实;负责宁东基地重大科技专项工作,牵头组织开展重大关键技术、共性技术攻关;不断提升宁东基地信息网络和信息安全保护能力,实现网络和信息核心技术、关键基础设施和重要领域信息系统及数据安全可控;加强网络管理,防范、制止网络攻击、网络入侵、网络窃密;负责本部门国家安全情报信息的收集、分析研判和报送;做好本部门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支持、配合国家安全机关开展工作;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社会事务局:负责宁东基地社会事务领域国家安全政策的贯彻落实;坚持做好宁东基地民族宗教工作,开展民族宗教领域安全风险管控工作,做好党员信教参教和“三化”整治工作,防范和抵御境外宗教势力渗透,反对外部势力干涉宗教事务,维护正常宗教秩序;健全公共安全体系,积极预防、减少、化解社会矛盾,妥善处置公共卫生、社会治安等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突发事件;负责本部门国家安全情报信息的收集、分析研判和报送;做好本部门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支持、配合国家安全机关开展工作;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宁东镇党委:负责宁东镇辖区内国家安全政策的贯彻落实;建立健全宁东镇党委国家安全工作机制,组织宁东镇各部门单位承担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国家安全职责;加强宁东镇辖区内国家安全风险监测、预警、防范和危机管控;负责宁东镇辖区内国家安全情报信息的收集、分析研判和报送;做好宁东镇辖区内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支持、配合国家安全机关开展工作;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宁东公安分局:负责支持宁东管委会各部门和宁东镇贯彻落实国家安全政策;负责支持宁东管委会各部门和宁东镇开展反奸防谍工作;坚持防范、制止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妥善处置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防范“颜色革命”、暴力恐怖、邪教破坏等活动,依法开展情报、调查、处置、资金监管等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安全防范组织和制度,落实对重要人员、重要岗位的管理防范措施;负责本部门国家安全情报信息的收集、分析研判和报送;做好本部门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支持、配合国家安全机关开展工作;完成宁东基地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四、开展国家安全工作制度保障
(一)会议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成员单位联络会议,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主持,主要任务是对宁东基地国家安全形势进行分析,研究部署相关工作。每年召开一次工作会议,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主持,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参加,主要是总结全年工作,提出宁东基地国家安全下一年度工作计划。
(二)信息报送制度。各成员单位每月要向宁东基地国家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国家安全信息1篇,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分析、研判后向自治区党委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送。
(三)会商制度。根据国家安全工作需要,领导小组办公室可临时召集各成员单位对本部门(单位)敏感问题和重大事件进行会商,提出处置意见建议。
(四)联络员制度。各成员单位明确1名工作人员作为联络员,负责国家安全情况信息报送和相关工作。
五、宁东基地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领导小组
宁东基地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领导小组调整后与宁东基地国家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一致,实行“两个机构,一套人马”,合署办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