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三品一标”工作的通知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4-14 17:3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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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三品一标”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为全力推动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全域食品药品安全区"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进一步做好“三品一标"认证监管和宣传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将我市“三品一标"各项工作安排如下:

  一、做好“三品一标"认证工作

  坚持严字当头,强化风险意识,突出抓好关键点、高风险产品审查。

  (一)稳步推进绿色食品认证工作。坚持精品定位原则,优先推动龙头企业、大型骨干企业和“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企业认证绿色食品;鼓励精深加工产品、畜禽产品、水产品和地方特色产品生产企业申报绿色食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市级“二品一标"农产品认证及监管工作机构(以下简称“市级工作机构")负责辖区内绿色食品申报受理、现场检查。县级工作机构负责挖掘资源,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

  (二)鼓励企业开展绿色食品生产资料认证。绿色食品生产资料(以下简称“绿色生资")在优化农业投入品结构,规范投入品使用行为,控制和减少农业面源污染,改善生态环境,推进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促进畜禽水产品养殖业产品申报绿色食品,提升绿色食品的优质安全水平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市县级工作机构要鼓励有条件的饲料加工企业申报绿色生资,推动绿色食品生产企业和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积极使用绿色生资。积极组织生资企业参加绿色食品博览会,提升绿色生资品牌影响力。

  (三)做好有机农产品监管,确保有机农产品认证有序开展。扩大中绿华夏有机认证品牌的权威性和影响力,引导一批产品特色强、市场销路好、品牌影响力大的企业加入有机农产品开发行列,推动有机农业发展和有机农产品认证,增加有机农产品供给。市、县级工作机构要做好宣传工作,挖掘辖区资源,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合作社申报有机农产品认证,市级工作机构要积极开展有机农产品的监督抽查,把有机农产品企业纳入监管范围。

  (四)做好绿色有机农产品续展再认证工作。督促指导获证企业落实标准化生产,积极使用标志,提升绿色有机农产品的品牌影响力。县级工作机构督促绿色食品企业提前3个月向市工作机构提交续展申请,确保在作物生长、动物养殖、产品加工期内开展现场检查和产品抽样检测。市级工作机构要严格按照《绿色食品标志许可审查工作规范》和《绿色食品现场检查工作规范》开展绿色食品许可审查工作,确保绿色食品按期续展。县级工作机构要提前3-6个月督促有机认证企业积极与认证机构联系开展有机农产品再认证工作,确保有机品牌的延续性。要保证绿色有机农产品续展和再认证率达到70%以上。

  (五)做好地理标志农产品的登记保护工作。地理标志农产品是一个地方的特色优质农产品,在地方经济发展中起着非常积极的作用,县级工作机构要积极宣传和挖掘当地的资源,把当地的特色品牌做大做强。目前可挖掘的有贺兰“金山山羊"、“灵武黑山羊"、灵武“尚滩韭菜"、“兴庆花卉"“闽宁镇葡萄、菌菇"等特色产品。

  (六)做好良好农业规范认证(GAP)工作。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在提升企业竞争力,增加产品出口中发挥重要的作用。县级工作机构要积极对接认证机构,宣传鼓励引导出口型企业、供粤港澳蔬菜种植企业申报良好农业规范认证。

  二、抓好获证产品证后监管工作

  (一)开展绿色食品年检。市级工作机构会同县(市)区工作机构严格按照《绿色食品企业年度检查工作规范》要求,完善落实年检细则和年度计划,对辖区内需要年检的绿色食品企业,加大现场核查力度,做到有据可查,有迹可循。县区工作机构要督促年检企业准备好以下材料:1、企业绿色食品生产情况、产品包装标签和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情况的自查报2、生产过程中各项记录和内检员自查记录。3、公司对“基地+农户"的质量控制体系(包括合同、基地图、基地和农户清单);4、原料购销合同和采购记录;5、缴纳标志使用费发票复印件;6、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包装标签或彩色图片。

  (二)开展绿色食品包装标识检查。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市县工作机构严格按照《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中国绿色食品商标标志设计使用规范手册》《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通则》《绿色食品包装通用准则》及绿色食品产品标准等法律法规和标准,开展企业产品包装标签专项检查。强化企业用标意识,引导企业积极用标、主动用标、规范用标。密切关注标注“三品一标"农产品包装的产品,指导企业规范使用“二品一标"农产品标识。各县(市)区在11月30日前开展一次包装标识专项检查,并于12月10日前上报专项检查总结。

  三、做好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工作

  继续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有关文件精神,做好“三品一标"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有关工作,确保“三品一标"农产品企业全部纳入管理。初次申请和续展绿色食品认证的生产经营主体,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国家追溯平台",http://www.qsst.moa.gov.cn),完成生产经营主体注册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未完成主体注册的,市级机关将不予受理。各县市区要督促辖区内的绿色、有机、良好农业规范认证企业,地理标志授权使用单位在国家追溯平台完成注册。

  四、持续加大品牌宣传推介

  (一)开展“春风万里,绿食有你"宣传月行动。以“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绿色食品先行"为主题,开展多种形式的公益宣传活动,提高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组织绿色食品进社区、进学校、进超市,媒体记者进基地、进企业开展广泛的新闻宣传报道。充分依托官方媒体,开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形象公益宣传。各县(市)区在9月30前开展一次绿色食品进超市、进社区等宣传活动,于10月8日前上报宣传图片和总结。

  (二)营造宣传氛围,大力宣传全域“食品药品安全区"创建。根据银川市创建全域“食品药品安全区"创建要求,各绿色、有机、良好农业规范企业,地理标志授权使用单位要在厂区、生产基地显要位置设立宣传栏。一是生产加工企业、养殖企业要在厂区内悬挂一条创建全域“食品药品安全区"标语,设立一个固化宣传栏;二是农产品种植基地要设立一个固化宣传栏。宣传栏的内容包括“食品药品安全区"创建,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等内容。

  (三)积极组织和鼓励企业参加各种展会,提升我市优质农产品知名度、美誉度和市场竞争力。各县(市)区要对辖区企业进行摸底,认真组织“三品一标"农产品企业踊跃参加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博览会。

  

银川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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