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关于印发《银川市关于落实支持扩大文化旅游消费促进文化旅游业恢复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实施办法》的通知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4-14 17:3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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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文化旅游广电局文件银川市财政局

银文旅广发〔2022〕91号



关于印发《银川市关于落实支持扩大文化旅游消费 促进文化旅游业 恢复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 各相关文化旅游企业:

《银川市关于落实支持扩大文化旅游消费促进文化旅游业恢复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实施办法》已经市文化旅游广电局财政局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银川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银 川 市 财 政 局

2022年8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银川市关于落实支持扩大文化旅游消费

促进文化旅游业 恢复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银川市关于稳经济保增长促发展相关工作要求加快推进《银川市关于扎实做好四保两稳一促工作确保经济平稳增长的实施方案》银党办〔〕号和《银川市关于落实自治区支持扩大消费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方案》银政办发〔〕号等相关文件中关于促进文化旅游消费支持文化旅游业恢复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落地实施结合银川实际制定本办法一、扶持奖补政策措施

(一)国家A级旅游景区建设扶持奖补政策措施

当年新评定为国家4A、3A、2A级旅游景区的,分别给予100万元、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扶持奖补。扶持奖补资金用于旅游景区设施完善及服务质量提升。

(二)文化旅游新业态培育发展和新产品创新打造扶持奖补政策

1.乡村旅游示范点建设扶持奖补政策措施。当年新评定为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乡村旅游示范点的,分别给予50万元、15万元、8万元一次性扶持奖励。扶持奖补资金用于乡村旅游示范点设施完善及服务质量提升。

2.特色文化旅游街区建设奖补政策措施。当年新评定为国家级文化旅游街区的给予100万元一次性扶持奖励;新评定为自治区级文化旅游街区的,给予50万元一次性扶持奖补。扶持奖补资金用于旅游街区设施完善及服务质量提升。

3.精品旅游民宿建设扶持奖补政策措施。当年新评定为三星级、二星级、一星级特色旅游民宿的,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5万元一次性扶持奖补。扶持奖补资金用于旅游民宿设施完善及服务质量提升。

4.特色文化旅游商品购物店建设扶持奖补政策措施。当年新评定为特色文化创意(非遗)产品、旅游商品购物店的,根据其特色、规模及综合效益,给予2-20万元一次性扶持奖补。扶持奖补资金用于购物店设施完善及服务质量提升。

5.品牌旅游餐饮店建设扶持奖补政策措施。当年新评定为品牌旅游餐饮店的,根据其特色、规模及综合效益,给予2-20万元一次性扶持奖补。扶持奖补资金用于餐饮店设施完善及服务质量提升。

6.特色露营基地建设扶持奖补政策措施。当年新评定为特色房车露营基地的,根据其特色、规模及综合效益,给予2-20万元一次性扶持奖补。扶持奖补资金用于露营基地设施完善及服务质量提升。

(三)文化旅游活动扶持奖补政策措施

各相关文化旅游企业、社会组织年度内策划举办的文化旅游节会、赛事、展会、演出、宣传营销等活动,根据活动特色、规模及综合效益评估,给予扶持奖补。

1.奖补标准

按照活动举办总投入资金的20%-50%给予奖补。单个活动奖补不超过20万元。

2.奖补条件

(1)活动以宣传推介银川文化旅游资源产品为主题,旨在吸引文化旅游消费、促进文化旅游市场复苏、提升银川市文化旅游影响力。

(2)活动在市级以上主流媒体或具有影响力的社会媒体进行报道,社会反响良好。

(3)活动举办时间不少于2天,游客、市民群众广泛参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明显。

(4)具有完善的实施方案及相关预案。

(5)未发生安全事故。

(6)活动内容积极向上,符合意识形态安全管理要求,核对举办未造成负面社会影响或重大舆情投诉。

3.奖补说明

(1)活动举办总投入资金以企业上报提供的财务凭证及相关资料和最后审核确定金额为依据。

(2)活动特色、规模及综合效益需经第三方评估。

(四)“引客入银”扶持奖补政策措施

1.奖补范围。组织区外游客来银川旅游的旅行社、电商平台或其他有合法经营资质的组团机构、 团体组织等旅行商。

2.奖补条件。年度组织游客1000人次以上,且游客团队在我市住宿时间1晚以上、购票游览银川市收费旅游景区不少于3个。

3.奖补标准。年度组织游客达到1000人次的,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补。超过1000人次的,进行限额分段累进追加奖补:1001-3000人次部分(含3000人次)每人次给予10元奖补、3001-10000人次部分(含10000人次)每人次给予15元奖补、10000人次以上部分每人次给予20元奖补。

4.奖补说明

(1)上述奖补项目,单个旅行商奖补总额最多不超过50万元。

(2)奖补人数以景区实际购票人数为准,免费游客人次不计入奖补人次统计。

二、扶持奖补申报

(一)国家A级旅游景区建设、文化旅游新业态培育发展和新产品创新打造扶持奖补申报流程及所需资料

当年被评为国家A级旅游景区、星级乡村旅游示范点、特色文化旅游街区、特色文化旅游商品购物店、品牌旅游餐饮店、精品旅游民宿、特色露营基地的,在正式文件公布后由景区或新业态项目建设运营管理主体将申请奖补报告提交所在县(市)区文化旅游部门进行初步审核后,由县(市)区文化旅游部门报送至银川市文化旅游广电局。银川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审核通过后,予以资金拨付。

(二)举办文化旅游活动奖补申报流程及所需资料

1.申报流程

活动举办主体于活动结束后将申报奖补资料提交所在县(市)区文化旅游部门进行初步审核,初审通过后,由县(市)区文化旅游部门报送至银川市文化旅游广电局。银川市文化旅游广电局组织审核,并委托第三方进行活动特色、规模、综合效益评价,根据审核和评价结果确定奖补资金金额,及时拨付。

2.申报时需提交如下相关资料

(1)活动举办主体申请奖补报告。

(2)活动举办主体法人证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满一年以上)。

(3)活动举办投入各项费用的明细列表、相关协议、(合同)、资金支出财务凭证。

(4)信用报告、无行政处罚及重大责任事故承诺书。

(三)“引客入银”扶持奖补申报流程及所需资料

1.申报流程

由旅行社、电商平台或其他有合法经营资质的组团机构、 团体组织等旅行商,于当年11月10日前将申报奖补资料提交至银川市文化旅游广电局(数据截至11月月底),银川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对资料初审完成后,邀请第三方对企业上报的资料进行审核,最终确定奖补资金。第三方审核完成后,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予以资金拨付。

2.申报时需提交如下相关资料

(1)旅行社、电商平台或其他有合法经营资质的组团机构、 团体组织等旅行商申请奖补报告。

(2)申报主体法人证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组接确认单、行程单,酒店入住确认单、酒店协议打款凭证和票据,景区协议打款凭证、票据及返单。

(4)申报主体信用报告、无行政处罚及重大责任事故承诺书。

三、资金保障

上述扶持奖补政策兑现资金从银川市年度财政预算文化旅游专项资金和自治区奖补文化旅游专项资金中统筹列支。原则上同一事项“就高不就低”只享受一次扶持奖补。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积极做好项目申报。各县(市)区文化旅游部门、局机关各相关业务科室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银川市稳经济、保增长、促发展重大决策部署和相关工作要求,高度重视扶持奖补项目申报工作,对符合奖补扶持政策条件的,努力做到应报尽报,确保各级党委、政府出台的促进文化旅游消费、支持文化旅游业恢复发展各项政策措施落地实施,确保各文化旅游企业和相关市场主体充分享受到政策红利。

(二)规范流程,严格申报资料审核。各县(市)区文化旅游部门、局机关各相关业务科室要认真按照本办法要求,做好申报流程管理和申报资料审核工作,严格把好扶持奖补审核关。各申报主体提供的申报资料要真实可信,对提供虚假资料套取奖补资金的企业取消当年奖补资格,追回已发放奖补资金,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并取消3年内申请扶持奖补资格。

(三)强化督查,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各县(市)区文化旅游部门、各文化旅游企业要严格按照资金用途规定使用奖补资金,充分发挥财政奖补资金在支持扩大文化旅游消费、促进文化旅游业持续恢复发展中的撬动作用。银川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将会同财政、审计等部门定期对资金拨付和使用绩效情况开展督查,确保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合理合规使用,实现综合效益最大化。

银川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办公室 2022年8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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