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台管办 〔 2021 〕 21 号
漳州台商投资区办公室关于印发
漳州台商投资区农房建设立面图集的通知
角美镇,区直有关单位:
根据《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 2021 年漳州市村镇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漳建村〔 2021 〕 3 号)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农房建筑风貌和质量安全管控任务清单的通知》(闽建村〔 2021 〕 1 号)的文件要求,为规范我区农村住房建设,加强农房建设(整治)管控指引,建设新时代美丽乡村,彰显我区地域建筑风貌,区建设局组织编制和审定的《漳州台商投资区农房建设立面图集》已经区管委会研究同意,决定于 2021 年 7 月 1 日开始执行,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持落实带图审批制度
(一)坚持落实按图集建房审批制度。 角美镇在审批新建农房时,要对照 “ 屋顶、山墙、墙体、门窗、勒脚、色彩、材质 ” 七要素,严格审查设计方案是否符合建筑立面图集要求,同时审查建筑室内部分是否满足 4 项基本要求:( 1 )室内部分是否除楼梯间外其他功能空间都直接采光通风;( 2 )卫生间是否设在西侧或东侧且上下层卫生间对应设置(或对应车库,不允许布置在厅堂、卧底、餐厅或厨房上方);( 3 )功能是否齐全;( 4 )尺寸比例是否明显失当,不符合管控要求的不予审批,符合要求的在相关规划许可中予以具体明确,并附图审批归档。
(二)向申请人发放相关材料。 向申请人发放、宣讲农村自建房(三层以下)质量安全常识 “ 一张图 ” 。
二、建立农村建房全程挂牌公示举报制度
(一)公示方式: 建房户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和《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后方可申请开工建设,必须在醒目位置设立农村村民住宅建设信息公示牌,接受群众监督。
(二)公示内容:
1. 建房户姓名;
2. 审批文件编号;
3. 宅基地面积和四至;
4. 建房层数;
5. 举报电话等。
(三)公示程序: 村民建房审批,在确定用地位置、四至、面积等后,进行公示挂牌,公示期至房屋竣工验收发证后结束。公示牌由所在村委会负责制作,固定于施工现场醒目位置。公示牌不得遮挡遗失,如遗失损坏补办费用由农户个人承担。
三、建立建房全场到场管理和巡查验收制度
村民住宅建设一定规模以上( 4 层及 4 层以上或者集中统建的),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承接施工;村民自建住宅的,由建房村民自行选择农村建筑工匠或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承接施工,集中统建的项目应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其质量安全管理纳入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体系。角美镇具体承担属地管理,主要工作有:
(一)做好 “ 四到场 ” 工作。 角美镇要配备 1 名以上具有专业知识的安全巡查员,建立挂村领导和工作人员、村 “ 两委 ” 干部农房建设安全巡查制度,做到村民住宅建设 “ 四到场 ” :即农村宅基地申请审查到场、批准后丈量批放到场、施工关键节点巡查到场、村民住宅竣工验收到场。
(二)全面建立村民住宅建设长效监管机制。 一是 加强组织领导工作,角美镇要建立乡镇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协调机制,负责日常审批管理工作,区自然资源局、农林水局、建设局、行政执法局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 二是健全农房建设安全巡查验收制度,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到位,在村民住宅建设现场张贴农村自建房(三层以下)质量安全常识“ 一张图 ” ; 三是 对违反建筑风貌管控要求进行建设的,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依法拆除;对竣工房屋不符合建筑风貌管控要求的(含裸房),不得出具《农村宅基地用地和建房验收意见》; 四是 加强村民住宅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夯实 “ 一楼一档 ” 。
附件:漳州台商投资区农房建筑立面图集漳州台商投资区办公室
2021 年 6 月 30 日(此件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