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城市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便民临时疏导点管理的通知(龙城〔2021〕113号)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4-14 17:3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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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城〔 2021 〕 113 号

龙岩市城市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便民

临时疏导点管理的通知

各科(室)、大队,园林局、维护处、环卫处、指挥中心: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践行“721”工作法,构建城市管理常态长效化机制,巩固提升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根据《福建省住建系统行政审批服务事项“五级十五同”标准化目录清单》(闽建许函〔2020〕21 号)精神,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现就进一步规范便民临时疏导点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置原则

便民临时疏导点应在不影响交通秩序、不影响市容环境、不影响消防安全、不影响居民生活的基础上,结合市民实际需求,在次干道、居民集中居住区周边等设置。

二、设置范围

龙岩中心城区包括东城、南城、西城、北城、中城、曹溪、西陂、东肖、红坊、龙门、铁山、经开区。

三、经营类型

(一)西瓜摊、瓜果摊等夏季临时摊点;

(二)春联书画挂饰、花卉、糖果、干货、元宵花灯等年货摊;

(三)临时划线促销活动(含店外促销活动)。

四、经营时间

(一)瓜果摊经营时间为夏季时间段(6 月至8 月);

(二)春联书画挂饰、花卉、糖果、干货等年货摊,经营时间从农历十二月十五日至农历十二月三十日;

(三)元宵灯摊经营时间从正月初一至正月十五;

(四)临时划线促销活动(备案内容可包含如拱门、空飘等临时性广告设置相关内容)经业务科室报分管领导同意,原则上不超过7 天,确需延长活动时间,经局分管领导同意可延长一次(不超过7 天)。其它需延长活动时间,经局主要领导同意可适当延长,原则上不超过30 天。

五、审批程序

(一)便民临时疏导点设置工作由辖区大队具体负责实施。辖区大队根据辖区实际,结合市民群众日常生活需要,设置一定数量的便民临时疏导点,明确摊位个数、摊位面积等,统一规范设置摊位,并填写《XX 大队便民临时疏导点及摊位数统计表》(附件2)报市容环境管理科备案,由市容环境管理科汇总报局分管领导审核,经审核后方可设置。经审核设置的便民临时疏导点由市容环境管理科抄送环卫处、监控指挥中心。环卫处依据临时摊点设置情况征收垃圾处理费。经审核设置的临时疏导点不纳入数字城管采集内容。

(二)辖区大队接收并登记摊位申请人信息,收集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核实申请人健康等信息。申请人填写《龙岩中心城区便民临时摊点经营信息登记表》(附件1),持登记表到环卫处缴纳垃圾处理费,凭缴费凭证到辖区大队审核,由辖区大队安排临时摊位,发放摊位证(摊位证由辖区大队自制)。人数较多时以抽签形式决定摊位使用人。

(三)摊位分配上,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下岗职工、失业人员、残疾人等优先给予照顾。

(四)经审核同意设置的临时划线促销活动,由市容环境管理科抄送行政审批窗口,作为拱门、空飘等临时性广告的审批依据,临时性广告以审批窗口审批为准。

(五)商家仅设置拱门、空飘等临时性广告,无其他促销活动的,按行政审批事项相关流程审批,以审批窗口审批为准。

六、收费标准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意见》(国办发 〔2020〕27 号 )规定,便民临时疏导点不再收取占道经营费用,垃圾处理费用按实际摊位个数收取,收费由环卫处根据相关规定确定。如有新增收费事项,另行通知。

七、管理要求

(一)便民临时疏导点的设置和管理由辖区大队具体规范,但应遵循以下规定:

1.摊主身份证明必须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身份材料者,取消其申请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每个摊位只能安置1户摊主销售,每个摊主只能申请1 个摊位进行经营。

2.摊主必须按规定时间、指定品种类型经营,不得提前进点经营或延迟离场,不得擅自更改经营品种。经营期间,摊主须保证场地卫生清洁,严禁擅自扩大疏导点范围、高声叫卖、排挤其他摊主等行为,严禁销售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的食品、伪劣、禁售商品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根据相关部门规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3.经营期间实行摊位卫生责任制,严禁乱扔垃圾等,保证经营场地干净整洁;不得践踏绿地、损坏公共设施等。

4.不得有其他严重影响市容和交通秩序行为。

(二)临时划线促销活动的设置和管理由辖区大队根据审核意见进行规范。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落实责任,统一设置,加强管理,确保便民临时疏导点设置工作规范有序。

(二)合理布点,规范引导。 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合理设置。要加强和属地街道(乡镇)、社区、经营商户等的沟通协调,优化疏导点设置,控制疏导点及摊位数量,确保便民临时疏导点设置科学合理;要积极引导商家合理开展促销活动,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三)严格管理,加强监管。 各单位要加强日常监管,与经营商户签订安全经营承诺书、相关事项提示函等,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摊主限期改正,对超过两次(含两次)仍不改正的, 取消临时摊位。

附件1:龙岩中心城区便民临时摊点经营信息登记表2:XX 大队便民临时疏导点及摊位数统计表

龙岩市城市管理局

2021 年6 月24 日附件1

龙岩中心城区便民临时摊点经营信息

登记表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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