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政办〔2021〕 号
建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建宁县整治新增农村乱占耕地
建房问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建宁县整治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建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 年 6 月 14 日
建宁县整治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
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整治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 牢牢守住耕地红线, 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以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积极采取果断、有力的措施, 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 为分步分类处置、全面整治整改, 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奠定基础。各乡镇要多措并举强化监管, 对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应必须在发现之日起 2 个月内处置到位。
二、整治内容
对 2020 年 7 月 3 日全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之后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三、工作步骤
(一)全面核查(2021 年 6 月上旬)
各乡(镇)要根据工作实施方案, 进一步细化整治工作方案,建立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制度, 广泛发动群众参与, 通过日常巡查、群众信访举报等线索对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进行核查, 特别是对疑似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全面开展实地核查, 包括疑似违法主体、建设时间、位置、占地面积以及利用情况、违法违规事实等, 经县自然资源局复核确认后, 逐宗逐项建立档案, 建立健全问题清单。
(二)集中整治(2021 年 6 月上旬至 8 月)
各乡(镇)对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开展集中整治工作,严格对照问题清单, 逐项细化整治责任, 建立整治工作台账, 抓紧推进整治工作,县直有关单位应积极协调配合。对 2020 年 7月 3 日后出现的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 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严肃处理, 该拆除的拆除, 该没收的没收, 该复耕的要限期恢复耕种条件, 该追究责任的要追究责任, 做到“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快整改”,严肃追究监管不力、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
(三)建章立制(2021 年 9 月)
各乡(镇)全面梳理、总结实施整治工作成效和存在问题,分析原因, 提出对策, 坚决防止同类问题反弹回潮, 报建宁县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局际协调机制办公室汇总, 总结全县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综合治理的经验做法, 建立健全整治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长效监管机制, 将整治成果转化为后续日常监管的有力措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 要提高政治站位, 把整治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当作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压实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深刻认识严格耕地保护的极端重要性, 采取强有力措施,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
(二) 统筹协调联动。 县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要与司法机关建立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处置联动机制, 对提请人民法院依法受理的强制执行案件, 要积极协调法院尽快作出是否准许执行的裁定, 并落实“裁执分离”要求, 增强对违法行为的强制执行力度。建立健全线索移送机制, 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重大疑难案件提请检察部门公益诉讼。
(三) 聚焦问题整改。 各乡(镇) 全面负责本辖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新增工作,落实 “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快整改”的要求, 综合日常巡查、下发图斑核查、信访举报受理等多种途径, 开展全面排查, 及时发现并排查违法图斑信息。所有新增违法占用地建房行为一律纳入新增问题台账, 逐宗进行深入核查, 逐项制定整改措施, 建立责任清单, 实行挂图作战, 严格销号管理,杜绝“压案不查”。
(四) 及时报送成果。 建立专项整治工作月报告制度, 各乡(镇)应于每月 18 日前将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送至建宁县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局际协调机制办公室(联系人:余虹; 联系电话: 0598-3967618; 邮箱: jnxgtjc@163.com)。9 月 20 日前报送整治工作总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