瓯政办〔 2021 〕 10 号
建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 绿色金融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各金融机构: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关于进一步推动绿色金融发展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建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 年 4 月 29 日
关于进一步推动绿色金融发展的指导意见
为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南平市省级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落实建瓯市委市政府绿色金融发展工作部署,现结合《南平市省级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工作任务细化方案》、《建瓯市构建绿色金融体系推进绿色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瓯政办〔 2017 〕 172 号),就进一步推动建瓯市绿色金融发展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工作目标
坚持积极探索,先试先行,稳妥推进绿色金融改革试验,依托南平市国家低碳城市试点等优势,围绕南平三大创新、七大绿色产业发展规划,坚持绿色低碳发展原则,将信贷资源向绿色产业倾斜,实现绿色金融与绿色经济、绿色效益、绿色创新、绿色生态、绿色生活融合发展,着力发展状大我市竹木和食品两个百亿产业集群,突出全产业链培育和智能化绿色化改造,发展绿色生态农业,深化 “ 建字号 ” 品牌建设,积极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等金融支持,力争在 “ 十四五 ” 期间,绿色信贷增速不低于全市各项贷款平均增速,至 2025 年绿色融资规模比 “ 十三五 ” 期末翻一番。
二、重点任务
(一)建立绿色金融组织体系。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成立绿色金融发展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加强组织领导,保障绿色金融平稳快速发展。政策性银行、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应设立绿色金融事业部或业务中心(可挂靠内设部门) , 鼓励有条件的机构成立绿色金融专营分支机构(可挂靠分支机构);农商银行、村镇银行等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应成立绿色金融专职机构或指定内设部门,负责实施绿色金融。
(二)制定绿色信贷管理制度。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于 2021年 6 月底前梳理好本机构现有绿色信贷制度,并根据建瓯市实际,建立健全符合我市实际需求的绿色信贷管理制度,重点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完善优化:一是开辟授权授信绿色通道。对于符合绿色信贷要求的客户和项目给予优先受理、优先审批、优先授信,提升绿色信贷便捷性。二是加强绿色信贷定价倾斜。对绿色信贷给予较一般贷款优惠的定价。三是优化内部考核。在经营考核体系中增设绿色信贷指标,并赋予明显比例的考核权重,加大绿色金融推进力度。四是完善绿色信贷尽职免责机制。五是合理开展绿色信贷风险管理。适度提高绿色信贷不良容忍度,完善不良绿色信贷的处理机制。
(三)发挥绿色融资担保体系作用。 积极推动和拓展建瓯市绿瓯农业信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芝城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等担保机构开展绿色融资担保业务,对绿色产业融资给予降低担保条件和担保费率等更优惠支持,加大与南平融桥担保有限公司、福建省闽投融资再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及福建省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绿色金融担保合作,推动融资担保机构优先向绿色领域配置担保资源,对符合要求的绿色环保项目、绿色创业创新企业和绿色农林牧渔业予以优先支持。
(四)建立绿色信贷产品体系。 加大绿色金融创新力度,2021 年,每家金融机构应结合当地产业和自身业务创新设立一个以上绿色信贷产品,在 “ 十四五 ” 期间,逐渐形成本机构绿色信贷产品体系。同时,各机构应积极贯彻落实好南平市工信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等相关牵头部门创新推出的《关于推广应用 “ 绿色转型贷 ” 金融创新产品的通知》(南工信综〔 2021 〕 19号)、《关于推广应用 “ 农兴宝 ” 金融创新产品的通知》(南农( 2021 ) 17 号)、《关于推广运用 “ 兴竹贷 ”“ 碳汇贷 ” 金融创新产品的通知》(南林综〔 2021 〕 16 号)等文件,推广应用好绿色信贷创新产品,切实加大对相关重点绿色领域的信贷支持。
三、重点支持领域
(一)全面助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建设
1 、助推绿色农业发展。 聚焦特色种养业,重点支持设施农业、循环农业和生态友好型农业发展,推动优质、高产、高效、安全、生态农业发展。围绕建瓯市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助力高标准农田建设,助推农牧渔循环、种养加工一体、生产生活生态融合的绿色高效农业生产,助力龙头企业同家庭农场、合作社、农户之间建立利益联结,打造一批 “ 三标一品 ” 认证的企业和产品,加大 “ 农兴宝 ” 、 “ 绿标贷 ” 、 “ 绿金贷 ” 等绿色信贷产品授信,支持我市农业优势产业和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建设。
2 、助力林业循环经济发展。 巩固建瓯市森林覆盖率全省前列的成果,充分利用林竹资源,发展林下经济、完善用材林、果树、茶园、苗圃等经济林,推动水土涵养林的开发利用。鼓励金融机构深入推进林业金融创新,探索开展生态公益林收益权质押、森林碳汇收益权抵押和林业收储贷款试点,借助 “ 全竹利用 ” 、 “ 以竹代塑 ” 、 “ 废料处理 ” 等新型技术、通过 “ 竹塑贷 ” 、 “ 竹林认证贷 ” 、 “ 碳汇贷 ” 等创新产品,重点支持开展 “ 以竹代塑 ” 、 FSC森林认证等企业和经营主体的绿色授信,支持我市 “ 竹生态银行 ”建设。
( 3 )推动竹木和食品加工产业绿色升级。 支持制造业企业开展节能减排、低碳循环改造升级,支持竹木和食品加工等小微企业、民营企业向自动化、智能化产业转型。支持小微、民营企业科技升级、环保创新。探索创设专利权质押贷款、节能改造技改升级专项贷款、存货抵押贷款、应收账款抵押贷款等适合制造业需求的信贷产品,推广 “ 绿色转型贷 ” 创新产品,支持企业加快绿色转型升级。依托建瓯市丰富的笋竹资源优势,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辖内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竹农等经营主体的绿色信贷扶持,促进笋食品产业链的绿色升级。创新 “ 福竹贷 ” 、 “ 福笋贷 ” 、 “ 笋竹宝 ” 等信贷产品,加大绿色信贷投放,上游重点支持笋竹两用丰产竹林建设,中游重点支持引进笋休闲食品、功能精加工企业(项目),下游重点支持开发市场,力争将建瓯建设成我国南方主要笋贸易市场之一,打造百亿笋食品产业。
4 、提高服务业绿色发展水平。 支持加快发展生态服务业,支持文化旅游、康养旅游、医养结合、森林康养、休闲疗养、体育休闲、乡村旅游、红色旅游等 “ 旅游 +” 、 “ 康养 +” 特色产业。强化旅游服务综合配套信贷产品创新,支持旅游公司开发养老保健为核心康养基础设施建设,积极介入乡村旅游基础设施、景观建设、民宿客栈建设、农家乐、旅游商品制造、旅游消费等领域。
(二)全面助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流通体系建设
5 、推进绿色物流建设。 一是支持农业产品冷冻链运输、支持物流平台端建设、支持物流终端建设、支持物流运输工具更新。支持物流企业构建数字化运营平台,发展智慧仓储、智慧运输。二是支持居民绿色出行,支持绿色交通设施建设等。如支持公交公司、出租公司加大电动车、燃气车等新能源投放使用。
(三)全面助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消费体系建设
6 、促进绿色产品消费。 配合政府绿色采购,支持居民开展绿色消费。创新消费金融产品,支持绿色家装、绿色家电、智能家居、智能家具应用等。其次是促进文化娱乐产业发展升级,配合建瓯市规划绿色经济文化创意、数字信息两大核心,依托创业贷款、政府担保贷款等授信品种,支持实体院影建设、支持文化产业创业创新;支持云计算、云服务和各类数据库建设运用。
(四)全面助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基础设施建设
7 、促进绿色低碳的智慧城市建设。 加大对智慧城市、美丽乡村、绿色建筑和清洁能源的资金供给。支持农村清洁能源供应,助推农村发展生物质能;支持城镇基础设施升级,支持生产生活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建设;支持美丽乡村建设。探索开发资源使用权、碳排放权、能源资源合同未来收益权贷款等产品,支持三峡新能源建瓯风电项目建设、农村光伏发电等清洁能源建设。支持建瓯 “ 水美经济 ” ,城乡一体供水系统建设,废水管网建设工程、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农村家庭沼气池建设。
四、保障措施
(一)抓好组织实施。 市直有关部门及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充分发挥积极性和主动性,结合绿色金融发展重点,分解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加强宣传发动,为绿色金融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二)强化绿色企业对接服务。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根据《绿色产业指导目录( 2019 年版)》,积极对接辖内绿色绿色企业、绿色项目,量身打造信贷服务,积极满足绿色企业、项目融资需求。
(三)加强央行资金政策支持。 人行建瓯市支行优先为绿色信贷发放较好的银行提供再贴现、再贷款支持。对金融机构申请的绿色企业票据再贴现优先给予支持。引导政策性银行对PSL 项目清单中的绿色项目优先给予支持。
(四)完善绿色金融统计以及评价。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认真贯彻落实绿色贷款专项统计制度,加强绿色贷款专项统计制度学习、培训,加大绿色贷款支持地方绿色发展力度;人行建瓯市支行将根据《绿色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指引(试行)》,每年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金融进展情况进行评价;并每季度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绿色信贷业绩进行评价,纳入央行评级,促进我市绿色金融高效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