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蝴蝶兰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永政综〔2021〕19号)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4-14 17:3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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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政综〔2021〕19 号

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关于

加快蝴蝶兰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为加快发展永定区特色花卉产业,突出龙头企业科技引领,推进永定区蝴蝶兰产业园区建设,做大做强区域特色花卉,壮大产业经济和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根据省、市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和有关加快花卉产业发展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央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总体要求,抓住当前花卉苗木产业发展的机遇,充分发挥我区的资源优势,调动社会各界积极性,以市场为导向、效益为中心、科技为支撑,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典型示范、龙头带动、社会参与”的发展模式,以标准化基地建设为基础,规模化生产为龙头,产业化经营为纽带,整体推进蝴蝶兰产业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稳步发展”原则。 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稳定发展的原则,依靠科技,示范带动稳步推广种植适合我区的新、优品种,实现蝴蝶兰产业优质、高产、高效发展。

(二)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原则。 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作用,把蝴蝶兰产业纳入我区近年重点项目工作,依靠政府引导,市场配置资源,合理调动生产要素,实现产业健康稳步发展。

三、目标任务

1.产业发展概况: 目前,全区蝴蝶兰基地面积达300 亩,其中:已建智能温室大棚87 亩即5.8 万平方米,培育蝴蝶兰苗和成品花达800 万株,实现蝴蝶兰全产业链产值达1.0 亿元。

2.2021 年建设目标: 2021 年全区蝴蝶兰基地面积达800 亩,其中:新建基地面积500 亩、新建智能温室大棚105 亩即7 万平方米、培育蝴蝶兰苗和成品花达2000 万株,预计投资5000 万元,实现蝴蝶兰全产业链产值目标达3.0 亿元。

3.“十四五”规划建设目标: 至2025 年全区蝴蝶兰基地面积达3000 亩,其中:五年计划新建基地面积2700 亩、新建智能温室大棚750 亩即50 万平方米、培育蝴蝶兰苗和成品花达1.0亿株,预计总投资4.0 亿元,实现蝴蝶兰全产业链产值目标达12.0 亿元。

四、建设内容

1.打造核心产业园区。 重点打造龙潭镇特色花卉小镇;同时,充分利用闲置的湖雷或下洋工业集中区,高起点、高标准建设蝴蝶兰产业园,产业园建设面积至少达到200 亩以上,重点打造永定蝴蝶兰产业核心区,加快蝴蝶兰产业发展。

2.依托龙头企业。 通过招商引进龙头企业或者扶持本地龙头企业方式,以龙潭、湖雷或下洋为中心,辐射带动金砂、坎市、大溪、凤城等周边乡镇企业大力发展特色花卉蝴蝶兰产业。

3.培育示范基地。 通过新建、改建智能温室大棚和现代化培育生产蝴蝶兰小苗、中苗、大苗、成品花,建立蝴蝶兰培育示范基地,打造永定蝴蝶兰产业链,培育林业经济新增长点,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4.建立花卉市场。 规划建设蝴蝶兰集散中心、交易中心、电商等专业市场平台,相关部门从规划建设、立项报批、用地审批、设施配套、税收优惠等方面提供优质服务。

5.实施品牌战略。 配合“福建花卉”公共品牌打造计划,打造永定“区花”,打响“客家土楼”特色花卉品牌,提升市场竞争力,做大做强蝴蝶兰产业。

五、扶持办法

(一)资金补助。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典型示范、龙头带动、社会参与”的发展模式,以企业投入为主,政府补助扶持的办法,扶持蝴蝶兰产业发展,区产业发展资金从2021 年至2023 年连续三年给予扶持。

1 . 补助原则。 策划争取上级补助资金,统筹农林产业项目资金,纳入乡村振兴产业发展项目统筹安排。蝴蝶兰产业发展项目实行“先建后补,以奖代补”原则进行补助。

2.申报程序。 由花卉生产企业提出项目申报,区林业局进行现场核实,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项目评审、公示后,根据区林业局、区财政局的批复文件进行项目建设。

3.补助标准。

(1)新建智能温室补助。 根据测算,建立标准化智能温室每平方米预计投入资金约450 元。为打造龙潭镇特色花卉小镇,对今后三年内重点区域龙潭镇新建智能温室面积达1000 平方以上的、非重点区域(除龙潭镇外)新建智能温室面积达3000 平方以上的,经验收合格后,从区产业发展资金中给予每平方米100元的补助(列入省级财政花卉产业发展项目的,按省级财政补助标准200 元/平方米给予补助,项目补助不重叠)。

(2)新建组培室补助。 企业建设组培室是蝴蝶兰生产新、优品种,提高花卉品质和市场竞争力的关键措施。根据测算,新建蝴蝶兰组培室每平方米预计投入资金约2000 元。为鼓励新建蝴蝶兰组培室,经验收组培室建筑面积达到1000 平方米以上、符合条件且投入育苗使用的,从区产业发展资金中给予每平方米200 元的补助(补助面积封顶1000 平方米)。

(3)花卉苗木补助。 对生产企业首次充分利用智能温室培育蝴蝶兰苗木(含小苗、中苗、大苗、成品花)面积达到4000(含4000 平方米)以上、8000 平方米以下,从区产业发展资金中一次性奖补5 万元;面积达到8000 平方米以上(含8000 平方米),一次性奖补10 万元。

(4)新品种奖励。 为鼓励企业创新,培育新品种,对企业通过自己培育的蝴蝶兰新品种(不含引进国际国内的新品种),获得国家林业技术认定的认证证书,成为国家新品种权保护的,每获得一个新品种由区产业发展资金中给予奖励5 万元。

4.验收办法。 项目建设完成后,由区林业局、区财政局组织相关技术人员组成联合验收小组,根据项目实施方案的建设内容、数量、规模、质量进行实地验收。企业须提供相关验收材料,并装订成册,提交区林业局、区财政局备案。

5.资金拨付。 验收合格后,按照规定拨付补助资金。

(二)项目扶持。 引导支持蝴蝶兰企业申报国家、省、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优先支持蝴蝶兰企业申报相关产业项目,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扶持;乡村振兴所实施的项目,可优先安排蝴蝶兰产业培植基地。

(三)用地扶持。 蝴蝶兰企业因生产经营需要使用土地和进行花卉生产时需建设临时生产管理房及其相关配套设施确需占用土地的,农业农村部门和自然资源部门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提高办理效率,完善相关手续;企业的生产用电、用水、通讯要精简和优化审批流程、提速增效。

(四)争取用电优惠。 全力鼓励、支持和帮助蝴蝶兰企业争创福建农民创业园和农民创业示范基地,争取企业享有电价70%优惠政策。

(五)实行税收优惠。 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对蝴蝶兰种植企业按规定享受自产自销产品增值税、减半征收花卉企业所得税;今后重点对蝴蝶兰产品出口,优先办理退(免)税。

(六)优化金融信贷。 实施小额贴息贷款,将生产蝴蝶兰企业的小额贷款纳入中央林业小额贴息贷款的政策扶持范围;金融部门实行小额信贷、联保信贷,探索以土地、智能温室、生产设备、花卉苗木等为抵(质)押物进行抵押贷款。

(七)纳入综合保险。 保险部门把蝴蝶兰企业纳入“三农”综合保险范围,对遭受强台风、暴雨、冰雹、大雪等自然灾害的蝴蝶兰花卉企业,享受政府相关保费补助。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龙岩市永定区蝴蝶兰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副区长担任,成员由区发改局、财政局、工信科技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商务局等相关部门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林业局,具体负责、指导、协调蝴蝶兰产业发展。

(二)加大资金投入。 鼓励蝴蝶兰生产企业通过与种植户建立利益共享机制,采用“公司+农户”形式引导种植户进行生产投资。通过“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典型示范、龙头带动、社会参与”的方式,整合各项涉农资金的投入,为蝴蝶兰产业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三)支持土地流转。 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蝴蝶兰产业用地需求,规划相对长期稳定的土地作为蝴蝶兰产业用地,以支持蝴蝶兰产业稳步发展。同时,农业农村、自然资源、林业等部门要帮助、指导农户和蝴蝶兰企业流转土地,做好土地流转合同签证等工作

(四)加强技术服务。 建立健全技术培训、推广、服务体系,充分利用现有高素质农民培训、农业专业技能培训和网络设施,举办多层次、多形式、全方位的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进一步提高蝴蝶兰种植水平。

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

2021 年2 月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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