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恭城瑶族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恭城瑶族自治县统计局
(2020年5月20日)
2019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桂林市和县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生态立县”一本蓝图绘到底、“一城二区三生四大”总体工作思路,全面贯彻落实桂林“1+2”战略,扎实推进恭城创建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国家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工作,统筹推进“六稳”工作,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经济社会保持持续健康发展态势。
一、综合
初步核算,全年全县生产总值(GDP)90.48亿元,按可比价计算,比上年增长5.5%。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增长6.3%;第二产业增加值增长4.9%;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4.6%。第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占全县生产总值的比重分别为51.3%、12.8%、35.9%,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56.3%、12.2%和31.5%。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地区生产总值34655元,比上年增长5%。
2019年末,常住人口26.17万人,其中城镇人口8.53万人,城镇化率32.59%。
全县新增城镇就业2254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562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4%。
二、农业
全年农林牧渔业总产值(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6.4%。其中,农业产值增长7.6%;林业产值增长12%;牧业产值下降5.6%;渔业产值增长4.7%;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增长9%。实现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增长6.4%。其中,农业增加值增长7.6%;林业增加值增长12%;牧业增加值下降10%;渔业增加值增长4.7%;农林牧渔服务业增加值增长9%。
年末农田有效灌溉面积20803公顷,比上年增长0.06%;年农末拥有业机械总动力602156千瓦,增长2.7%。农用塑料薄膜使用量69吨,下降0.1%;农用化肥使用量(按实物量计)65216吨,下降1.26%;农药使用量(按实物量计)691吨,下降1.2 %。
全年农作物播种面积43312公顷,增长2.4%。其中,粮食作物播种面积16257公顷,增长5.3%;经济作物播种面积8271公顷,下降0.5%。蔬菜播种面积12306公顷,增长2%;年末果园面积33788公顷,增长9.9%;其中柚子园4626公顷,增长5%;柑橘园(含金桔)4661公顷,增长10.5%;橙园4577公顷,增长15.3%;梨园471公顷,增长4.7%;柿子园12933公顷,增长12.4%;葡萄园1028公顷,增长5.1%;桃园3890公顷,增长11.8%;李子园1255公顷,下降11.2%;枣园1公顷,与上年持平;火龙果园30公顷,与上年持平;百香果园41公顷,增长20.6%;其他果园275公顷,增长8.3%。年末实有茶园面积454公顷,增长8.6%。年末实有桑园面积9公顷,与上年持平。
全年粮食总产量65324吨,比上年增长0.2%。其中谷物产量53080吨,增长0.7 %;稻谷产量35623吨,增长1.5 %;早稻产量16953吨,增长0.5 %;中稻产量8482吨,增长3.3 %;晚稻产量10189吨,增长1.6 %;玉米产量17236吨,下降0.8 %;豆类4078吨,下降5.7%;红薯产量38772吨,下降0.1 %;油料作物产量15754吨,增长4.5 %;花生产量14937吨,增长4.5 %;油菜籽产量728吨,增长5.2 %。
水果产量1257153吨,增长12.8%。
蔬菜产量189966吨,增长4.96%。
茶叶产量634吨,增长5.5%。
2019年主要水果产量及增长速度
单位: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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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 品 |
产 量 |
比上年增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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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 果 |
1257153 |
12.8 |
|
1.梨 |
8788 |
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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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柑橘类水果 |
577746 |
13.7 |
|
其中:柑 |
215803 |
15.7 |
|
橘 |
1507 |
18.0 |
|
橙 |
187413 |
15.3 |
|
柚 |
173023 |
9.5 |
|
3.热带水果 |
731 |
31.0 |
|
其中:火龙果 |
53 |
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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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香果 |
678 |
33.2 |
|
4.其他水果 |
669887 |
12.0 |
|
其中:桃 |
67262 |
16.6 |
|
葡萄 |
5831 |
6.9 |
|
红枣(按鲜枣计算) |
26 |
0.0 |
|
柿子(按鲜柿计算) |
557791 |
13.2 |
|
李子 |
32112 |
-10.2 |
|
其他 |
6864 |
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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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食用坚果 |
137 |
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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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板栗 |
101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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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白果 |
36 |
5.9 |
全年肉类总产量22058吨,比上年下降9%;生猪出栏14.16万头,比上年下降22 %;家禽出栏449.45万羽,比上年增长13.7%。
三、工业和建筑业
全年全部工业总产值增长11.7%,其中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增长16.6%。全年全部工业增加值增长5.9%,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4%;规模以下工业增加值增长0.5%。规模以上工业产品销售率为98.2%。
在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中,按轻重工业分,轻工业增长13.5%;重工业增长16.8%。分经济类型看,国有企业下降63.7%;股份合作企业下降5%;股份制企业增长18.1%。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主营业务收入增长7.3%。
建筑业:全县具有资质等级的建筑业企业4家(截止2019年12月31日),实现建筑业增加值增长11%。
四、固定资产投资
全年固定资产投资比上年下降12.9%。
商品房销售面积13.5万平方米,增长53.1%。
五、国内贸易、对外经济
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52225万元,比上年增长8.5%。其中,城镇消费品零售额265453万元,增长8.1%;乡村消费品零售额86773万元,增长9.9%。
限额以上批发业商品销售额14686万元,下降49.2%;限额以上零售业商品销售额26697万元,下降13.7%;限额以上住宿业营业额2799万元,增长9.5%;限额以上餐饮业营业额2042万元,增长25%。实现批发和零售业增加值增长3.3%;实现住宿和餐饮业增加值增长7.6%。
六、交通、邮电、旅游
全年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5.1%。
全年邮电业务总量175739万元,增长81.8%;其中邮政业务总量3252万元,增长18%;电信业务总量172487万元,增长83.7%。
全年接待国内外旅游人数527.74万人,增长53.5%。其中:接待国内游客506.88万人,同比增加53.6%;接待入境游客20.86万人,同比增加51.7%。
七、财政、金融
全年组织财政收入59278万元,比上年增长0.2%。其中上划中央收入15789万元,增长8.2%;上划自治区分享“四税”收入4791万元,增长6.7%;县级收入小计38698万元,下降3.5%;其中税收收入16726万元,增长7.3%。非税收入21972万元,下降10.4%。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6272万元,增长4.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195万元,增长46.2%。公共安全支出11403万元,增长14.8%;教育支出36794万元,增长8.9 %。科学技术支出1329万元,增长111.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254万元,增长6.0 %;卫生健康支出38405万元,增长18.3 %;节能环保支出3741万元,增长29.2 %;城乡社区支出23139万元,下降33.8 %;农林水支出25134万元,下降5.7%。
全年金融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4.5%。年末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1495535万元,增长9.2%。其中年末金融机构存款余额882677万元,增长9.7%;贷款余额613159万元,增长8.4%;住户存款706829万元,增长13%。
八、教育
全县普通中学11所,中等职业教育学校1所,小学104所。普通中学专任教师917人,中等职业教育专任教师38人,小学专任教师1365人。普通中学在校学生数14743人,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在校学生数1011(全日制497人,成人在职514人)人,小学在校学生数21451人。
九、卫生
2019年末全县共有各类卫生医疗机构324个,其中医院3个(含民营医院1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个,妇幼保健院(所、站)1个,乡镇卫生院10个,卫生监督机构1个。卫生机构床位1001张,其中医院637张(含民营医院98张),乡镇卫生院334张,保健院30张;全县卫生技术人员1489人,其中执业医师(含执业助理医师)539人,注册护士606人,药师(士)118人,技师(士)94人(含检验师(士)76人),其他132人。
十、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517元,比上年增长9.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846元,增长7.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115元,增长8.7%。
截止到12月,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1275人,其中在职参保人数12719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14.22万人,参保率为97.4%;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1091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259626人;工伤保险参保12248人;生育保险参保12713人。
全年享受政府最低生活保障的136561人次,其中城镇居民5787人次,农村居民130774人次。
十一、环境和安全生产
2019年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全年全社会用电量54684万千瓦时。其中城乡居民生活用电18126万千瓦时。
全年发生交通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7人,直接经济损失4万元。
公共安全支出占地方财政支出的比重为5%。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农业总产值、工业增加值、建筑业增加值、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增加值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对地区生产总值、三次产业及相关行业增加值等相关指标的历史数据进行了修订。
3.常住人口指在恭城县居住半年以上的人口,以及户口在恭城县、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口。
4.常住人口及邮电业务数据由自治区统计局反馈;旅游、金融、教育、公安、安全、卫生、财政等方面数据为有关部门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