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2年更新)

[可行性研究报告 - 规划计划] 发表于:2022-08-01 23:0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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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2年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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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呼和浩特走好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实现新的更大发展的关键时期。根据《中共呼和浩特市委关于制定呼和浩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制定《呼和浩特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首府新征程

“十三五”时期是呼和浩特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的关键五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冲击,呼和浩特市委、市政府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和自治区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团结带领全市各族人民,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守望相助、团结奋斗,推动各项事业取得重大进展,“十三五”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基本完成,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决定性成就,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首府新征程奠定了坚实基础。

第一章 发展基础

第一节 发展成就

经济综合实力显著提升。全市地区生产总值达到2800.7亿元,年均增长4.3%,人均GDP达到8.9万元。把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强度由2016年的0.94%提高到2020年的1.6%。产业结构不断优化,新旧动能转换取得突破,优势特色产业加快发展。农业现代化水平稳步提升,农作物年播种面积稳定在670万亩左右,粮食年平均产量34亿斤左右,牧场标准化建设和优质牧草规模化种植稳步推进,农牧业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新型工业化和信息化发展步伐加快,绿色农畜产品加工、电力能源、石油化工等传统优势产业提质增效,生物医药、新材料、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逐步形成新动能,乳业成为全市第一个千亿元级产业,大数据服务器装机能力达到72万台,制造业龙头企业培育、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取得积极进展。服务业集约集聚发展,实施现代服务业“十大专项行动”,加快建设“五个中心,四个基地”,成功入选首批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金桥电子商务产业园荣获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

生态环境明显改善。落实“大气十条”,全面启动“煤改电”“煤改气”,大力推进清洁取暖,完善大气环境监测监控网络,蓝天保卫战取得阶段性成果。深入开展水污染防治,加快推进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建和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市区污水处理能力达到52万吨/天,出水水质优于一级A,中水回用率不断提高。持续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完成全市965个行政村和较大自然村的环境连片整治,建立土壤污染防控重点监管企业清单,确保土壤安全。扎实践行“两山”理论,大青山保护区内工矿企业全部关停退出,完成国土生态修复与治理225万亩。全面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实施“三环两带”绿化工程,森林覆盖率达到23%,完成敕勒川草原、草原丝绸之路文化公园、天骄公园、恼包公园等绿地建设,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1%、绿地率达到37.3%,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8.72平方米,“美丽青城、草原都市”建设迈出新步伐。

重点领域改革稳步推进。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推进“三去一降一补”,去产能效果显著,房地产库存平稳化解。多措并举有效化解政府隐性债务,开展打击非法集资和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有效控制了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国资国企改革取得重要进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圆满完成。全力优化营商环境,实施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出台便民利企9条措施,有效落实简易注销、多证合一、双告知、全程电子化、证照分离等各项改革措施,202个政务服务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商事制度改革、不动产登记、交易、税务“一窗式”综合受理工作受到国务院通报表扬,“办事不求人、项目能落地”的首府新形象正在形成。

基础设施日益完善。全面推进“多规合一”,城市空间布局进一步优化,和林格尔新区“三年成型”。呼和浩特新机场开工建设,京呼高铁全线通车,首府人民圆了“高铁梦”。地铁1、2号线建成运营,青城地铁进入“换乘时代”,二环路等4条城市快速路建成通车,城市立体交通体系加快形成,获评“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城市”。开放合作成果丰硕。积极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倡议、“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京津冀“两小时经济圈”,国家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业务启动,呼和浩特综合保税区通过验收、封关运行,成功举办两届中蒙博览会。呼包银榆经济区、呼包鄂榆城市群、呼包鄂乌协同发展等区域合作更加紧密,区域性中心城市地位进一步提升。民生福祉持续改善。民生投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例始终保持在70%左右,“人脱贫、村出列、县摘帽”任务圆满完成,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累计新增城镇就业22.6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下,城乡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49789元和20489元,分别增长33%和52%。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33.6%和73.7%,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54.3万人。新建、改扩建中小学和幼儿园45所,实施“阳光招生”“阳光分班”,2.3万名小学毕业生通过直升或电脑分配方式入学。新建、改扩建医疗卫生机构18个,新增三级甲等医疗机构4所,基层名医工作室、蒙中医馆实现“全覆盖”。建设104个社区为老服务中心,在全国第四批居家和社区养老综合服务改革试点工作验收考核中取得第二名的好成绩。落实各项优抚安置政策,连续第九次获评“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全力解决房地产遗留问题,522个“办证难”“回迁难”“入住难”项目妥善解决,涉及住宅45万套,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提升。

社会治理成效显著。智慧城市建设破题起步,城市大脑上线运行,“接诉即办”全面启动,乡村、社区、校园、企业等重点领域基层治理创新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积极成效,平安首府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

党的建设纵深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效明显,政治建设不断深化,正风肃纪反腐持续加力,煤炭资源领域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经济技术开发区以案促改和市属国有企业“十乱”问题整治深入推进,党风政风持续好转,政治生态持续向好。

实践证明,“十三五”取得的各项成就,是习近平总书记掌舵领航、谋篇布局的结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力指引、科学指导的结果,是党中央坚强领导、举旗定向的结果,是自治区党委高度重视、关心关怀的结果,是全市三百万人民砥砺前行、接续奋斗的结果。

全市上下要牢记嘱托、感恩奋进,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自治区党委十届十三次全会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发扬一往无前的“蒙古马精神”,全面开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首府新征程。

第二节 面临形势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进入加速演变期,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步入加快推进期,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泛深远,国际环境不确定不稳定因素明显增加。呼和浩特同全国全区一样,发展既具有多方面优势和机遇,也面临新的风险和挑战。

从机遇看,国家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坚持扩大内需战略,进一步拓展了呼和浩特乳业、文旅、物流、商贸、康养、大数据云计算、生物医药等产业的发展空间;西部大开发、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京津冀协同发展等重大战略深入实施,中心城市和城市群功能日益突出,呼和浩特作为我国向北开放“桥头堡”的重点城市,在呼包鄂榆城市群、呼包鄂乌协同发展战略中处于中心城市地位,高铁开通后进入京津冀“两小时经济圈”,区位优势更加明显,为提升首府“首位度”、建设现代化区域性中心城市、增强辐射带动能力提供了难得机遇。

从挑战看,受疫情冲击影响,产业链供应链循环受阻,经济下行压力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基础脆弱,节能减排压力增加,能耗双控任务艰巨,绿色转型发展任重道远;民生社会事业还有不少突出短板,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仍需加压加力;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任务艰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还需久久为功;干部队伍能力作风与新发展阶段、新发展要求仍不相适应,营商环境、政务服务效率亟待提升和改进。

综合研判,“十四五”时期是呼和浩特市重要战略机遇期、风险挑战承压期、转型升级攻坚期、爬坡过坎关键期。全市上下要坚定信心,振奋精神,保持战略定力,树立底线思维,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机遇意识、风险意识,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在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推动自身发展,切实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不断开拓高质量发展新境界。

第二章 指导方针

第一节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深化改革开放,坚持系统观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坚定不移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聚焦“两个屏障”“两个基地”和“一个桥头堡”战略定位,按照自治区党委“走在前、作表率”要求,打造美丽青城、草原都市,建设现代化区域性中心城市,深度融入京津冀两小时经济圈、积极引领呼包鄂乌一小时经济圈,坚决守好政治安全、民族团结、生态改善、社会稳定“四条生命线”,夯实创新发展根基、打造现代产业体系、加快实现绿色发展,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书写呼和浩特发展新篇章。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定不移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提高适应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融入新发展格局的能力和水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至上,紧紧依靠人民,激发全市人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不断造福人民,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最急最忧最盼的突出问题,一件一件抓落实,一年接着一年干,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盼。

——坚持新发展理念。把新发展理念贯穿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把注意力集中到解决各种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上来,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瞄准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加快向绿色发展方式转变。

——坚持深化改革开放。注重向思想解放要动力、向体制机制创新要活力、向全面开放要空间,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坚决破除制约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的体制机制障碍。

——坚持强化系统观念。自觉服从和顾全大局,服务国家战略、担当首府责任,统筹发展和安全,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综合考虑空间容量、能耗水耗、财力约束,注重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实现发展质量、结构、规模、速度、效益、安全相统一。

第三章 发展目标

第一节 2035年远景目标

按照党中央对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战略安排和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远景目标,到2035年首府将与全国全区一道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全面建成“实力更强、质量更高、城乡更美、民生更优”的美丽青城、草原都市,基本建成现代化区域性中心城市。经济实力大幅跃升,发展综合实力、科技创新能力、企业市场竞争力显著提升,年均经济增速高于全区平均水平,经济总量和城乡居民收入迈上新台阶,开放合作迈出重要步伐,“世界乳都”“中国云谷”“光伏基地”加快建设,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基本实现。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导向全面确立,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在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中引领作用更加突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任务全面落实,污染防治取得重大战略成果,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取得显著成效;敕勒川草原生态谷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国家草原自然公园全面建成,再现“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的草原美景,谱写“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青城实践篇”。民族团结不断巩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民族团结进步成果更加丰硕,民族关系更加和谐,宗教关系更加和顺,各族人民守望相助一家亲,在呵护模范自治区的崇高荣誉中体现首府担当。人民生活更加幸福,中等收入群体显著扩大,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显著缩小,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达到新高度,各族人民生活更加美好,人的全面发展、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城市品质显著提升,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平安呼和浩特建设全面深化,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

第二节 “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

锚定2035年远景目标,紧扣综合实力全面增强、经济发展全面转型、城市形象全面提升“三大任务”,立足全市科教资源优势,牢牢抓住国家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自治区大力实施“科技兴蒙”行动重大机遇,加快布局一批重大技术创新平台,不断完善有利于科技创新和人才引进的政策体系,打造全区乃至我国西北部地区重要的科技创新中心;大力推进呼和浩特新机场、呼包高铁、呼鄂城际、呼朔太高铁等重大交通工程,增开并加密通往国内、国际主要城市的客货运航线,构建以航空、高速铁路和高速公路为主体的现代化综合运输体系,打造我国西北部地区现代综合立体交通中心;适应个性化、多样化、品质化消费趋势变化,实施服务业升级计划,提升改造一批特色重点商圈、特色商业街,建设一批地标性商业综合体,培育一批本土名优特产品牌,营造放心舒心消费环境,打造区域性生活消费中心;抢抓高铁时代新机遇,统筹全市旅游资源,与周边区域协同打造精品旅游线路,丰富旅游生态和人文内涵,建好京津冀的“后花园”,打造区域性休闲度假中心。经过五年不懈努力,以科技创新中心、交通物流中心、生活消费中心、休闲度假中心“四大中心”为依托的区域性中心城市功能发挥明显,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取得实质性进展,全市现代化建设各项事业实现新的更大发展,首府作为全区政治、经济、文化、科教、金融中心地位进一步巩固提升。

经济实力迈上新台阶。在质量效益明显提升的基础上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创新能力显著提升,创新资源向乳业、新材料、生物医药、现代化工等主导产业集聚。三次产业结构比例更趋合理,一产不精、二产不强、三产不优局面得到根本性扭转,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特征凸显,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生态建设取得新成效。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持续优化,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观。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加快形成,节能减排治污力度持续加大,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进一步增强,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成为美丽青城、草原都市的鲜明底色和亮丽名片。

改革开放实现新突破。全面深化改革深入推进,“办事不求人、项目能落地”的首府新形象全面树立。现代化区域性中心城市地位更加凸显、影响力全面增强,“东融、西联、南通、北开”全方位开放发展新格局基本形成,在深度融入京津冀“两小时经济圈”、积极引领呼包鄂乌“一小时经济圈”上取得更大进展。

城市建设迈出新步伐。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显著提高,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空间格局初步显现,城市品位不断提升。城市更新行动扎实推进,老旧小区、地下管网等基础设施改造工程有序实施,海绵城市、韧性城市加快建设。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步伐加快,城乡互补、协调发展的新型城乡关系基本形成。

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居民收入与经济同步增长。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乡村振兴全面推进。教育、医疗、养老等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更加优质均衡,群众反映强烈的上学难、看病难、出行难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社会治理得到新提升。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实践更加广泛深入,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彰显。市域社会治理体系更加完善、责任更加清晰、服务更加高效、保障更加有力,智慧首府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走在中西部省会城市前列。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显著增强,民族团结生命线更加牢固,城市文明展现新气象。总体国家安全观全面落实,安全保障更加有力。

第二篇 深入推进创新驱动发展 打造比较优势突出的综合性区域性创新高地

坚持把创新作为新发展阶段首府现代化建设的战略支撑,全面落实“科技兴蒙”行动,大力实施科教兴市战略、人才强市战略,注重发挥乳业、草种业、生物疫苗等国家级创新平台作用,努力形成引领全区高质量发展的创新高地。

第四章 提升科技创新支撑能力

第一节 打造创新平台载体

建设标志性高水平产业技术创新中心。以金山高新区为主体,加快创建呼包鄂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提升科技创新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促进各类创新要素集聚发展,争取金山高新区在全国高新技术开发区排名晋升5个位次。以和林格尔新区为重点,打造高端高新产业集聚区,加强与清华大学、中科院、北京工业大学、内蒙古大学等高校和研发机构合作,推动建设高水平产业技术研发平台。依托伊利、蒙牛等龙头企业科技创新载体,加快建设国家乳业技术创新中心、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乳业)。依托蒙草积极推进草种业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建设好草业种质资源库,为建设我国北方生态屏障提供种质支撑。发挥生物医药产业规模优势,依托兽用疫苗国家工程实验室,力争建成国家级生物疫苗创新中心。建设兽用疫苗研发基地、草原家畜种质创新与繁育基地、光伏材料先进技术示范基地、生物发酵特色产业基地、北疆科创中心联合创新基地,搭建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智能装备制造、大数据云计算、节能环保等领域公共技术创新平台。

推进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支持企业建设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各类研发机构,推动关键核心技术、行业共性技术研发,形成校(院)地、校(院)企紧密合作的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支持企业实施或参与国家重大科技专项,争取国家和自治区重大科技项目在呼和浩特实施。到2025年,市级(及)以上研发平台载体达到300个,市级(及)以上研发机构数量超过500个,实施高校、科研院所产学研合作项目20项。

专栏2:创新平台重大工程项目 1.国家乳业技术创新中心建设项目。

2.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乳业)项目。

3.草种业技术创新中心项目。第二节 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

引导人才、技术、资本等各类创新资源向企业集聚,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水平,使企业成为创新要素集成、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主力军。进一步完善创新创业专项资金政策,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实施创新主体培育壮大行动,实现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持续增长,加快培育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引导中小微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推动具有持续创新活力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不断涌现。支持领军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带动中小企业创新。支持大型创新骨干企业通过并购重组、开展委托开发和购买知识产权,大幅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到2025年,全市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达到400家。

第三节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加强双创示范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等孵化载体建设,建立一批中试孵化基地和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加强与自治区高校院所战略合作,实施“双向赋能”行动,促进技术集成和成果转化。推进区市共建内蒙古科技大市场,打造线上技术交易服务平台,开展挂牌交易、拍卖、技术供需对接等服务,实现科技资源共享。“十四五”期间,力争创建国家级孵化载体5家、自治区级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机构10家,转化重大科技成果50项以上。

第五章 打造产业技术创新高地

第一节 实施重大科技攻关

实施研发投入攻坚行动,强化研究与实验开发投入强度考核,建立政府投入刚性增长机制和社会多渠道投入激励机制,鼓励企业加大研发力度,引导金融资本和民间资本进入创新领域。聚焦乳业、新材料、生物医药、现代化工、草种业、生态环保等重点产业,集中部署重大科技项目,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开发一批重大创新产品。第二节 强化乳业创新全球引领地位

紧盯世界乳业技术发展需求,提升乳业创新技术持续供给能力。依托国家乳业技术创新中心和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乳业),引领全球乳业发展前沿,突破关键共性技术,大力开展优质牧草、青饲作物品种选育和新型栽培技术研发,推进原奶深加工、新型高端乳制品加工、新型杀菌技术、乳品安全技术、检验检测技术和微生物技术、乳品工艺与装备、乳品营养与健康领域关键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打造世界乳业技术创新高地。

第三节 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

建设国家草种业技术创新中心。依托龙头企业,开展植物种质资源收集保存鉴定评价、种质创新与新品种选育、良种繁育及产业化示范方面的技术攻关,加强珍稀濒危种质资源保护,建设中国草业种质资源库和国家草种质资源大数据共享平台。创办“敕勒川草原国际生态产业论坛”,打造技术创新交流高地。

建设兽用疫苗研发基地。加强产学研协作,开发多联多价疫苗、基因工程亚单位疫苗、鉴别诊断疫苗及核酸疫苗等新产品,推进治疗性生物制品产业化应用研究。重点支持金宇生物打造国家重点实验室,提升我国兽用疫苗研发水平。

打造光伏产业创新链。发挥金桥光伏产业园产业集聚优势,打造龙头企业技术创新联合体,支持多晶硅、单晶硅、太阳能电池制造、组件封装、光伏电站等全产业链关键技术攻关和产业化示范,破解光伏产业技术难题,促进光伏产业跨越式发展。

加大新材料产业技术创新。支持碳化硅、蓝宝石、高性能纤维复合材料、富勒烯基复合材料、稀土功能材料、光电材料等新材料研发。加快新型储能材料、高性能结构材料科技攻关,在关键技术上取得突破。

第四节 加快现代农牧业技术研发应用

支持家畜良种与特色畜牧种质资源创制与利用,建立动物干细胞诱导及以干细胞为基础的基因编辑育种新技术流程,着力破解优质牛羊种源“卡脖子”技术难题,培育世界级奶牛、肉牛、种公牛及本土良种牛、羊新品系,推进蒙古牛、蒙古羊等地方品种种质资源库建设。强化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加大畜牧疫病治疗药物研发力度,鼓励发展无抗健康养殖技术。打造智慧农业服务平台,完善农田监测、预警、防灾、抗灾机制。围绕生态农业发展,推进农村污染防控技术、农业生物技术、高效节水技术研究与集成应用。加大农作物高效资源利用、抗逆栽培、绿色防控、配套设施与智能设备等关键技术研究,推进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应用转化推广,促进农业增产增效。

第五节 实施科技惠民工程

加强生态领域先进适用技术研发,支持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技术研究,促进低碳节能环保新技术及资源循环利用关键技术攻关。强化智慧医疗技术创新,支持建设“基因+医疗影像”精准医疗大数据中心。强化蒙中医药技术研发,支持蒙中医药材规范化种植,开展蒙中医标准化研究和特色诊疗技术攻关。

第六章 营造充满活力的创新生态

第一节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创新科研项目管理机制。优化科技任务组织实施机制,实行竞争立项、定向委托,推动重点领域项目、基地、人才、资金等一体化配置。全面实行信用报告、信用承诺和信用审查制度,探索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建立社会服务机构承接项目管理模式。推进科研项目分类管理,探索重大项目“揭榜挂帅”制度,完善政策前瞻引导、事后奖补相结合的科研项目支持机制。

加大支持企业创新力度。加大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力度,推动设备更新和新技术应用。构建充分体现知识、技术等创新要素价值的收益分配机制,完善科研人员职务发明成果权益分享机制。完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相关措施,加大创新产品研发和规模化应用,实施支持重大装备首台套突破及示范应用政策。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大力营造鼓励创新、激励创新、包容创新的社会氛围。

推进科技成果“三权”改革。深化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改革,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政策措施,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出台配套措施。探索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改革,对职务科技成果实施产权激励,调动科研人员创新积极性,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第二节 实施知识产权战略

大力提升知识产权创造水平。实施发明专利增长计划,引导企业增加研发和知识产权投入,推动企业成为发明专利产出主体。加强专利创造分类指导,强化各级知识产权行政部门和重大专项组织单位的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建设,提升全社会在重点领域的专利储备。到2025年,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超过13件。

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重点依托金山高新区、内蒙古自治区国家大学科技园、留学生创业园,布局建设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示范区。开展优势产业导航应用示范,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等产业发展需求,建立产业专利信息库,引导企业加强产业前沿技术研发储备。依托呼和浩特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和北方知识产权大数据中心,促进创新要素自主有序流动、高效配置,形成便利高效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增强系统保护能力。

第七章 激发人才创新活力

第一节 构建多层次人才选拔培养体系

深入落实人才强国战略,聚焦国家和自治区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项目和重点产业领域,健全人才政策体系。制定呼和浩特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做优“人才强心聚力”工程,积极选拔推荐自治区“杰出人才奖”“突出贡献专家”“青年创新人才奖”“草原英才”“新世纪321工程”等人选。实施技术技能型人才选拔培养计划,评选“青城英才”“青城工匠”。实施大学生“圆梦青城”集聚计划,支持大学生就业创业,对孵化的优质创业项目,给予创业补贴、创业贷款等支持。深入开展“千名人才下基层”行动,加强人才服务基地建设。“十四五”期间,培养“草原英才”个人20人,产业创新(创业)人才团队10个;培育“青城英才”个人60人,产业创新(创业)人才团队30个。

第二节 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

深入推进落实“一心多点”人才工作新格局,实施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和“鸿雁北归”行动,加大柔性引才引智力度。依托北疆科创中心联合创新基地,积极争取科技部科技领军人才创新驱动中心在呼落户。引入中关村科技服务管理团队、产业生态服务体系,组建专家智库。推动构建“人才飞地”,探索推广“研发在首都,转化在首府”的引才模式,加快建设京蒙“人才社区”。依托“4+8+N”科技合作机制,重点拓展与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知名高校合作,推动成立创新研究院等载体。“十四五”期间,计划引进高层次人才150人,引进优质人才项目15个。

第三节 优化提升人才服务环境

加强高层次人才服务体系建设,建立“一站式”服务平台,实行“人才绿卡”制度,完善“绿色通道”协调机制,在住房保障、子女入学、配偶就业、医疗卫生服务等方面提供便利。推动人才开发与人力资源服务业紧密结合,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争创国家级产业园区。启动人才大数据平台建设,建立首府人才信息库。赋予科研人员更大自主权,开展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试点,破除“四唯”评价导向,调动科研人员创新积极性。

专栏3:创新人才工程项目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呼和浩特集聚项目。

大学生安居工程。第三篇 加快构建特色优势现代产业体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导向,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打造“世界乳都”“中国云谷”“光伏基地”为牵引,优化产业布局,加快推动产业向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融合化方向发展,全力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走出一条体现首府特色、符合功能定位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

第八章 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

第一节 打造世界级乳业产业集群

依托伊利现代智慧健康谷、蒙牛中国乳业产业园,推动乳制品研发、生产、创新、旅游体验一体化发展,打造享誉世界的乳业产业集群。加快建设国家级乳业创新中心、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乳业)、乳制品质量检测中心、奶牛研究院等创新载体,服务和引领全球乳业发展。加大奶源基地建设力度,实施“数字奶源”计划,建设乳产业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实现全产业链数字化管理,奶源质量追溯和品质管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专栏4:乳业重大工程项目 1.伊利现代智慧健康谷。

2.蒙牛中国乳业产业园。第二节 提升食品产业质量效益

大力发展都市型生鲜食品产业链,建成西贝中央厨房、正大集团生猪屠宰加工等重大项目,引进世界500强食品龙头企业,打造集研发、生产、流通于一体的综合性食品产业集群。积极引进和开发即食蒙餐、休闲肉品、奶茶奶酒奶酪等特色食品,推动草原特色产品走出内蒙古、走向世界,实现由“品质经营到品牌经营”的跨越。加快建立农畜产品精深加工标准体系,加强绿色有机食品认证体系、地理标志商标体系建设,打造百年食品企业和品牌。做大做强食品包装、工业设计、冷链配送等食品配套产业,在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林格尔打造西北最大、全国一流的食品包装产业基地。

第三节 推动现代能源产业绿色发展

按照国家现代能源经济示范区建设要求,建立现代能源产业体系。推动火电机组清洁化、绿色化改造,发展高端能源装备制造、能源数字化服务业,引领传统能源行业转型升级。大力推进新能源开发应用,积极推动清水河县、和林格尔县百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建设,规划布局武川县风光互补基地。支持在工业园区、大型建筑等负荷较大的区域发展分布式光伏。大力发展“绿氢”,推进可再生能源制氢及氢能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创新“互联网+新能源”发展模式,建设能源互联网示范项目,推动“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提高新能源就地消纳比例和能源综合利用水平。积极推进交通运输领域新能源替代,逐步建成氢、油、气、电多种形式的综合能源站点网络,完善新能源服务体系,推动燃料电池汽车应用示范。

专栏5:能源产业重大工程项目 1.百万千瓦级新能源打捆外送项目。

2.百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

3.“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项目。

4.风电供暖示范项目。

5.风光储+生态治理能源示范项目。

6.呼市热电厂搬迁项目。

7.金山热电厂2×66万千瓦扩建工程。第四节 稳步发展新型化工产业

按照“能化一体”发展思路,推动煤化工、石油化工、天然气化工产业向绿色化、精细化、循环化发展,加快推进中石油“减油增化”。加大托清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打造现代煤化工技术创新中心。发展焦炉煤气、工业尾气制氢,实施空气化工久泰高效氢能综合利用示范项目等一批重大项目,促进氢能产业发展。

第五节 加快发展新材料产业

打造光伏材料生产基地。实施中环光伏单晶硅五期及扩能、华耀光电单晶硅切片重大项目,进一步扩大优势产品产能。鼓励发展太阳能配套产业,支持欧晶科技、欧通能源、中晶科技等配套企业发展壮大,吸引单晶硅炉、太阳能电池组件、光伏并网逆变器等装备制造项目落地,建成我国重要的太阳能硅材料研发和生产基地。

加快发展电子级硅材料产业。推动中环生产大直径半导体硅单晶,延伸扩展电子级硅单晶、电子元器件、集成电路等高端产业链,加快建设单晶硅国家级实验室和制造业创新中心,支持集成电路用单晶硅片材料的研发和产业化。

延伸有色金属新材料产业链。持续推进铝产业向高纯铝、铝型材、电子铝箔、铝轮毂等产业链下游延伸,培育铜基新材料、镁基复合材料等产业,开发高导精密铜线、纳米铜粉体及制品、5G高频高速铜基应用材料,建成多元化有色金属新材料产业集群。

发展新兴新材料产业。开发大尺寸蓝宝石衬底材料,建成技术领先的蓝宝石晶体生长和应用基地。立足石墨烯、富勒烯、碳纤维产业基础,培育壮大碳基新材料产业。引进碳化硅、砷化镓、氮化镓、氮化铝等化合物半导体材料生产项目,建设新型材料制造业创新联盟,形成完整产业链条。

专栏6:新材料重大工程项目 1.“千亩百亿”级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园。

2.新能源绿色发展创新示范工程。第六节 推动生物医药产业高端化发展

加快制药产业绿色转型。推动原料药产业清洁化、绿色化转型发展。扶持蒙中医药产业发展,实施大唐药业产业基地、蒙肽生物道地药材等重大项目,依托国际蒙医医院提升制剂研发能力,培育自主知名品牌,逐步形成药材种植、药品研发、制剂生产、健康服务全产业链发展格局。实施金河佑本动物疫苗生产基地、华希生物奶牛乳房炎疫苗产业化基地等重大项目,构筑全球动保研发平台,打造全球动物健康谷。加快建设金宇国际生物技术产业园,推动发展人用疫苗产业。

发展高端生物技术产业。支持细胞存储、规模化制备和临床研究,在免疫细胞治疗、靶向基因治疗、医美、保健等领域开展研究和应用示范,积极引入微流控芯片、检测试剂、全自动核酸检测仪生产等项目,建设产学研用一体化的干细胞产业链。加速生物技术与信息技术融合,加快推动青岛新思路区域细胞制备中心、中科基因第三方兽医检验检测实验室、博晖创新现代化生物科技产业项目、华大基因研究院等重点项目建设。加快发展第三方医疗检测体系,建设国家基因检测技术应用示范中心,延伸基因检测上下游产业链。培育壮大益生菌产业集群,强化食用、药用益生菌研发生产,建立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益生菌菌种资源库,提升生物技术在发酵乳产业中的应用水平。

专栏7:生物医药重大工程项目 1.生物科技产业园区。

2.生物科技小镇项目。第七节 培育壮大现代装备制造产业

依托新能源客车、专用车、特种车辆产业基础,加快打造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和制造产业园建设,建立技术研发体系和创新平台,形成从电池到整车的全链条生产格局。积极发展氢能汽车,培育和引进一批氢能燃料电池电堆、燃料电池膜电极组件、加氢装备、车载储氢瓶、供氢系统生产企业,建设氢能城市。促进电力装备产业链集聚发展,加快培育壮大发电装备、输配电装备、储能设备、新能源充电装备的生产制造和安装运维产业,建成服务全区和周边地区的电力设备产业集群。

第八节 积极发展节能环保产业

发展绿色建材产业,建设全区智能型装配式建筑研发、生产和应用中心。立足清水河县高岭土资源优势,延伸高岭土-陶瓷-高效催化剂载体、功能性填料、吸附材料产业链。在托清工业园区建立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园,推动粉煤灰、煤矸石等固废材料循环利用。打造生态环保设备制造和运维一体化产业链,培育一批环保装备制造、污染物在线监测、污染防治市场主体。

第九章 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

第一节 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

加快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现代农牧业深度融合,推动现代物流、科技服务、商务会展、金融业等重点行业发展。大力发展现代物流,完善冷链物流服务体系,促进现代化陆港、商贸、空港、高铁车站客货功能联动发展,大力发展国际航空物流,打造向北国际航空供应链组织中心,全力建设智慧物流体系。围绕优势产业领域的创新需求,搭建“线上+线下”科技创新服务体系,推进创新创业、成果转化、孵化加速、风险投资、科技汇聚一体化发展。大力发展会展经济,依托呼和塔拉会议中心、内蒙古国际会展中心和敕勒川国际会展中心等多元会议会展空间,举办具有较高国际影响力的品牌会展活动,打造以中蒙博览会、世界乳业博览会为代表的国际会议会展品牌,构建优质完善的会议会展服务体系。大力发展现代金融,引导金融市场创新、产品服务创新,降低金融服务成本,提升金融服务质效,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健全企业上市挂牌扶持与奖补政策,建立多层次企业发展梯队,形成梯度服务模式,推动更多企业到主板、新三板上市,提升上市公司质量。

第二节 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

加强公益性、基础性服务业供给,加快发展健康养老、社区服务、家政服务业。大力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探索候鸟式养老、互助式养老、社区养老等多元养老模式,引进和承接养老相关产业转移,打造北方康养基地。推进健康服务业特色化发展,发挥蒙中医特色医疗、生态环境、文化旅游等优势,完善健康服务业科技支撑体系。推动社区生活服务数字化建设,推广社区团购电商、云社区等便民服务新模式,支持鼓励电商企业或服务商参与社区数字生活服务体系建设,创新数字社区O2O服务体验,加快推广农产品“生鲜电子商务+冷链宅配”“中央厨房+食材冷链配送”等服务新模式,提供线上线下融合的零售、餐饮、家政、共享租用等便民服务。提高家政服务质量,加快申报全国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领跑者”行动试点城市。

第三节 鼓励发展服务业新业态新模式

适应个性化、品质化消费趋势,支持服务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支持分享经济发展,规范发展城市民宿、交通工具分时租赁、二手市场交易等新业态,提供基于物联网和大数据的定制化、集成化服务。促进体验经济发展,鼓励企业挖掘生产、制造、流通、服务等各环节体验价值,利用虚拟现实等新技术创新体验模式,提供兼具教育培训和休闲娱乐功能的新型体验服务。引导平台经济规范有序发展,坚持竞争中性原则,充分发挥其整合资源、对接供需、协同创新等功能,有效带动中小企业共同成长。

第四节 培育壮大总部经济

大力发展总部经济,完善服务体系,引导重点楼宇改善软硬环境,吸引“高、大、新”企业建设地区总部、综合型总部、功能型总部,支持华为集团区域性总部、京东北方区域总部、西贝餐饮集团总部、宝能北方总部、正威集团北方总部等项目建设,促进首府经济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经济技术开发区(如意片区)总部经济功能,依托行政中心、商务中心、金融中心集聚优势,吸引更多企业总部和办事机构入驻。鼓励区域性商会、行业协会组织在呼落户办公,增强企业集聚联动发展能力。积极培育财税审计、法律服务、投资管理、战略咨询、营销策划等支撑总部经济发展的现代服务业。

第十章 提高农牧业现代化水平

第一节 积极发展生态农牧业

实施农业节水行动。推进农业综合水价改革,推广种植耐旱节水型作物。提升农业水资源利用率,推广滴灌、低压管灌等高效灌溉技术和水肥一体化技术,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对河灌区渠道进行防淤防渗改造。

开展地膜减量回收和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示范推广玉米无膜浅埋滴灌等技术,强制推广使用新国标地膜,开展生物降解地膜示范推广,提高地膜回收机械化水平。到2025年,地膜回收率达到85%以上,化肥总体利用率达到45%以上,农药总体利用率达到45%以上。

提升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建立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提升秸秆粉碎和饲料化比重。引进秸秆转化加工企业,培育秸秆利用产业化主体。推广秸秆饲料化、燃料化、肥料化等多元利用模式,秸秆综合利用率提升到90%。

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完善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配套。鼓励粪肥利用社会化服务主体与种植主体有效衔接,推进粪肥就地就近还田利用。到2025年,全市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水平达到90%以上。

健全动物防疫体系。落实疫病免疫、病原检测、检疫监管、无害化处理和应急处置等防控措施,加大布鲁氏菌病、结核病、狂犬病等人畜共患病防治力度,提升动物疫病监测预警和动物防疫监管服务能力,提高动物疫病标准化防控水平。

第二节 增加绿色农畜产品供给

提升农畜产品生产能力。坚持以工业化思维谋划农牧业,大力发展农畜产品加工业,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做强做优现代乳业产业链,推进奶牛、奶山羊良种繁育体系和高产优质牧草基地建设,建成世界级优质奶源生产加工基地。启动建设“八个百万”工程。培育发展生猪产业链,引入大型生猪屠宰和食品深加工企业,发展肉食品冷链物流,推动生猪产业标准化发展。打造玉米产业链,扶持壮大以玉米为原料的生物发酵和饲料加工企业,实现玉米就地转化增值。依托武川、清水河、和林格尔等马铃薯种植带和杂粮产业带,做优马铃薯杂粮产业链。提升设施农业生产能力,建设高标准蔬菜生产基地,完善蔬菜生产流通体系。“十四五”期间,农作物总播种面积稳定在670万亩左右,粮食总产量稳定在34亿斤以上,牲畜存栏稳定在400万头(只)左右。到2025年,肉类总产量达到15万吨,奶类总产量达到320万吨。

培育农畜产品高端品牌。整合“五彩土默特”“源味武川”“窑上田”“盛乐味蕾”等县域特色农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资源,不断扩大绿色有机蔬菜、优质杂粮、生态肉羊肉牛等特色农畜产品生产,打造全区引领、全国知名的“敕勒川味道”绿色农畜产品品牌,构建“小产品、大市场,小产品、大产业”的发展格局。着力推进名特优新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开展马铃薯、莜麦、谷子等特色作物气候品质认证,打造气候好产品优势品牌。

加大农畜产品质量监管。积极创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自治区级示范县,加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和检测体系建设,完善市县两级检测中心和涉农乡镇监管站建设,逐步建立农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

专栏8:农业和农畜产品加工重点项目 1.百万头生猪“种养加销一体化”全产业链综合示范项目。

2.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盐碱地改良项目。

3.市蔬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4.现代农牧业产业园建设项目。

5.林果基地及智慧田园示范园建设项目。

6.奶业振兴项目。

7.优质牧草种子基地。第三节 加快培育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

构建企业、合作社与农户联结紧密、利益共享的经济共同体,大力培育农牧业龙头企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一批家庭农牧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牧业产业化联合体,创建一批自治区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引入和培育农业生产性服务组织,提高服务带动小农户能力。加强各类社会化服务组织管理,建立企业名录管理制度,鼓励支持开展跨区作业、订单作业、生产托管等多种服务形式。建立前端有技术支撑、中间有合作社组织带动、后端有市场销售的乡村产业发展新机制。

第四节 强化农牧业发展支撑体系建设

加大标准化种养殖基地新建和改扩建,建设170万亩高标准农田,大力发展优质饲草料基地。坚持种养结合,为养而种,打通种养生态绿色循环发展通道。加大水利设施建设力度,实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推进麻地壕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等工程建设。支持建设农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生活必需品储备库、电商平台。推进“快递下乡”工程,推动批发市场、电商企业、连锁超市与农村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关系。强化示范引领,打造以3个现代农业示范园区为支撑的农业现代化示范区体系。

第十一章 加快发展数字经济

第一节 推进数字产业化

做大做强电子信息制造业。高标准建设创维智能家电产业园,引进培育元器件、服务器制造等配套企业,推动经济技术开发区与和林格尔新区产业联动发展,打造西北电子信息产业基地。依托和林格尔新区云计算产业发展基础,围绕芯片设计、晶圆制造、封装测试、电子元器件、服务器制造、人工智能等领域,引进培育上下游配套项目,延伸高端信息技术制造产业链。

打造我国北方数据中心和算力中心。加快推进“计算存储能力倍增计划”“高性能计算机算力翻番计划”,用好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东方国信等大型数据中心,推动数据存储向数据应用转变,建设内蒙古高性能计算公共服务平台、北疆大数据计算支撑平台、和林格尔旷视超算平台,打造我国北方最重要的数据存储和高性能计算基地,建设服务全区乃至全国的云计算服务产业集群。

大力发展大数据服务业。立足数据资源优势,推进数据采集、存储管理、清洗加工、挖掘分析、安全保护及可视化等大数据服务业。发展大型通用海量数据管理软件、数据分析挖掘软件、数据可视化软件、非结构化数据处理软件等软件产品。推进国家枢纽节点建设,积极开展支撑工业互联网、金融证券、灾害预警、远程医疗、人工智能推理等高频实时交互性业务。加快建设中国银行、内蒙古农村信用社同城数据灾备中心等金融数据中心,打造和林格尔新区“中国金融云谷”。

加快布局新兴数字技术产业。推进5G、量子信息、区块链、数字孪生、人工智能、北斗导航、AR/VR等前沿数字技术产业发展,打造自治区级5G应用创新基地。依托清华大学-和林格尔新区分布式数据处理系统联合研究中心、内蒙古大数据应用技术学院等创新平台,在云计算、人工算法、物联网芯片、数据库等领域实现突破。鼓励企业实施人工智能应用项目,推进高端服务器生产和图像识别、语音识别等应用项目落地。

高标准打造数字技术产业园区。加快推进和林格尔新区数聚小镇、智能制造产业园、云计算基地科技城等项目建设,推进国家基因检测技术应用示范中心、工业互联网北方区域中心等一批前沿技术项目尽快达产达效。

第二节 加快产业数字化

推动数字经济和制造业深度融合。加快工业园区信息基础设施升级改造,推动智慧工业园区建设,深入实施“上云用数赋智”行动,推动重点企业开展内网改造升级,扩大数字技术在企业研发设计、生产加工、经营管理、物流售后等环节应用。围绕乳业、电力能源等优势产业,率先布局一批智能工厂、智能车间、智能生产线,打造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推动形成工业互联网区域性综合节点,支持和林格尔新区申建工业互联网交换中心。

激发数字化服务新活力。用好呼和浩特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吸引互联网企业集聚。构建平台经济生态链,做大做强航天云网、爱养牛、中国薯网等电子商务平台,鼓励中小网商提质升级,积极发展线上教育、远程医疗、智慧养老、在线办公等新模式新业态。以京东亚洲一号智能物流园为依托,打造智慧物流示范基地,探索开展无人机、无人车配送业务,推动电商与物流协同发展。

加快推动农牧业产业链数字化转型升级。利用卫星遥感、地面物联网等技术,对农作物、牲畜实施动态监测。鼓励农产品企业利用自建线上商城或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积极发展电商直播、网红带货,通过“云直播”“云展示”“云销售”进行推介销售,提升农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知名度。

专栏9:数字经济重大工程项目 1.浪潮内蒙古大数据产业园。

2.内蒙古数字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区项目(国家北方一体化大数据中心项目)。

3.国家高性能计算基地建设工程。

4.服务器制造项目。

5.呼和浩特中国银行总行金融科技中心项目。

6.网络货运数字产业园项目。

7.超算中心项目。第十二章 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第一节 扩大金融资源供给

高效率运用金融资源,把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满足实体经济多样化的金融需求,增强金融普惠性。完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和“助保金贷款”融资政策,对成长性好、创新能力强的中小企业给予贷款贴息。继续探索“抵押+担保”、动产抵押等抵押方式,拓展抵押质押资产范围,持续扩大助保贷融资规模。加强科技金融创新,建立科技与资本高效对接的信用激励、风险补偿、政金企多方协作等机制。持续发展绿色金融,推进激励创新和转型升级的科技金融,拓展广覆盖、可持续的普惠金融。依托如意金融集聚区、和林格尔新区金融小镇、新华街金融商务区和新城区金融示范区,培育发展各类金融机构,完善地方金融组织体系。

第二节 畅通直接融资渠道

围绕打造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强化资本市场功能发挥,促进投融资协同发展,提高直接融资的包容度和覆盖面,形成适应不同类型、不同发展阶段企业差异化融资需求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协调推进区域性股权市场制度和业务创新试点。大力培育发行主体,借助债券市场丰富直接融资工具。扩大知识产权证券化覆盖面,促进科技成果加速转化。审慎发展私募股权基金,突出创新资本战略作用。鼓励私募股权基金投小、投早、投科技。大力发展权益类基金产品,持续推动各类中长期资金积极配置资本市场。

第四篇 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在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中体现首府担当

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地域、全过程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全领域、全方位推进绿色发展,强化国土空间管控,落实能耗、水耗等硬约束,筑牢环境风险防线,加强资源与废弃物循环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打造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人与自然更加和谐、城乡环境更加宜人的生态文明建设新局面。

第十三章 全面改善环境质量

第一节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持续用力打赢“蓝天保卫战”。抓好燃煤、交通、扬尘、工业、建筑工地、餐饮油烟等方面大气污染治理。加快推进高质量集中供热和清洁能源替换,切实减少冬季燃煤污染。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重点管控工业园区排放,加速推进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实现工业污染物全面达标排放。加强臭氧污染防治和管控,提升城市扬尘治理精细化管理水平,全力解决群众的“心肺之患”。到2025年,PM2.5浓度控制在35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5%,基本消除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

持续用力打赢“碧水保卫战”。全面落实河湖长制,推进河湖“五乱”问题清理整治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加快补齐污水处理收集设施短板,推进班定营污水处理厂三期项目。大力建设雨污分流管网系统,加大雨污管网混流改造力度,推动管网全覆盖,实现污水基本全收集、全处理,巩固黑臭水体治理成果,到2025年,水功能区达到国家考核要求,完成国家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建设任务。

持续用力打赢“净土保卫战”。强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加强耕地土壤治理,推行农业清洁生产,实现化肥、农药施用负增长,禁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和超薄地膜,推进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置。开展重化工污染区域、废弃物堆场等场地土壤治理修复。

持续用力防治噪声污染。完善高架桥、快速路等噪声敏感区域防噪降噪措施,加强声环境准入、重点噪声源监督管理,重点管控夜间施工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到2025年,市内环境噪声夜间达标率高于75%。

第二节 提升环境治理能力

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建设,对典型区域、工业园区开展环境风险评估。构建土壤污染防控机制,全面强化土壤环境监管,严格防控高风险地块环境风险。加强化工原料与化工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环境监管。加强垃圾渗滤液处理,推进大黑河上游来水污染控制与风险防范,提高上游来水突发污染突发事故应急能力。完善环境容量有偿使用制度,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初始权有偿分配、排污许可、排污权交易,创新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模式,推进污染治理市场化运营,探索推行主要污染物排放财政收费机制。

第十四章 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

第一节 强化生态空间管控

严格国土空间用途管控,坚持把“三区三线”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规划产业发展、推进城镇化不可逾越的红线,明确生态功能区、农畜产品主产区、城市化地区三大空间格局。建立国土空间资源环境承载监测预警机制,加大对农畜产品主产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力度,强化激励性补偿。推进人口向城镇集中,工业向园区集中,农业向生产条件较好地区集中,最大限度保护生态环境,最大程度培植绿色发展优势。“十四五”时期,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状况指数保持到50以上。

第二节 实施生态系统治理

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理念,推进一体化生态保护和修复。以大青山、敕勒川、黄河(呼和浩特段)、哈素海为重点,坚决打好生态治理持久战。推进大青山全域生态综合治理,把每一条沟系都打造成一个特色景观,建设首府北部天然生态屏障。高标准建设敕勒川国家草原公园,力争再现“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的敕勒川美景。加快推进黄河呼和浩特段综合治理,建设生态文明韵味浓郁的黄河流域生态长廊。深入推进哈素海综合治理,打造真正的塞外西湖。严控沿河、沿湖地区房地产和旅游开发强度,实施哈拉更沟河道治理、大小黑河流域湿地生态修复工程和河湖湿地补水工程,恢复和增强湿地生态功能。加大禁牧工作力度,在重点生态区域实行全面禁牧,推进草原休养生息。综合整治坡耕地集中区域、侵蚀沟道,重点加强黄土丘陵沟壑区、多沙粗沙区、大青山沿线地区水土流失治理。大力弘扬“白二爷沙坝治沙精神”,加强沙化土地综合治理。

第三节 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

大力开展“绿化青山·守护北疆”生态建设行动,实施大青山前坡绿化巩固提升工程,构建首府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修复平原区农田防护林网和风蚀沙化区退化草原,有序扩大草原面积。实施城镇、厂矿、园区等重要节点绿化美化工程,巩固提升村庄绿化美化水平。建设小黑河门户公园,做好市内主题公园提升改造,打造一园一品。“十四五”期间,完成人工造林、封山育林、森林抚育、退化林修复等营造林200万亩以上。

第四节 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

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构建统一的自然资源资产交易平台,健全自然资源收益分配制度。强化林草资源管护机制,全面推进“林草长制”,加强天然林资源、自然保护地和国家级一级公益林区域生态保护。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完善森林草原火险监测预警体系、动植物检疫御灾体系,建立健全有害生物监测预警和防治减灾体系。提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能力,在水源涵养、水库增蓄水、水土保持、生态恢复中发挥重要作用。

专栏10:生态领域重大项目 1.和林格尔新区污水处理系统工程。

2.沿黄流域生态廊道建设项目。

3.敕勒川草原生态谷及周边工程。

4.哈素海生态修复与综合治理。

5.和林格尔新区“两河一廊道”生态园林绿化和河道治理项目。

6.大青山前坡综合治理项目。第十五章 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第一节 提高土地资源使用效率

科学配置土地资源,严格执行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保障“两新一重”等重大工程建设用地。强化土地集约利用,推进工业项目向园区集聚,将园区真正建设成为工业发展的主战场。做好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和工矿废弃地复垦,盘活城乡存量建设用地。

第二节 推进水资源高效利用

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严格执行水资源管理刚性约束制度。严格依法依规用水,强化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落实,加强水资源税征收管理。严禁在市区范围(地下水超采区)内新增各类取用地下水项目,推进中水入托清,提高中水利用率,加快地下水置换,严禁工业项目使用地下水。到2025年,地下水超采区全面达到采补平衡。大力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推进城镇节水改造,提高社会公众水资源危机意识。逐步理顺城市供水价格,优化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制度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第三节 推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在全社会倡导绿色出行、绿色办公、绿色消费,让绿色低碳、文明健康消费理念在全市蔚然成风。鼓励消费者购买和使用节能环保产品、节能省地住宅,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开展反食品浪费、反过度包装行动,严格控制公款消费。强化绿色采购制度,执行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制度,提高采购中再生产品和再制造产品的比重。建立科学的垃圾分类收运和处理体系,提升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健全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探索建立农村生活垃圾付费制度,推进资源和废弃物循环利用。

第十六章 强化能耗总量和强度控制

第一节 严格执行能耗双控制度

落实国家“碳排放达峰”“碳中和”要求,实施源头管控,加强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为碳排放达峰创造条件。强化能耗双控目标管理,分解下达“十四五”及年度能耗双控目标任务,将下达各地的能耗双控目标任务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实绩考核内容。严格能耗双控责任,建立“管发展必须管节能、管生产必须管节能、管行业必须管节能”的责任体系,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作的工作格局。开展用能预算管理、节能量交易,运用市场化手段引导能耗指标要素向战略性新兴产业、产业链高附加值环节流动。开展全民节能行动,积极推进公共机构、交通运输、城市建筑等领域节能,营造有利于节能降耗的社会氛围。提高城市应对气候变化能力。

第二节 推进高耗能行业转型发展

清查整顿未进行节能审查的存量项目,实施分类处置。推行全市用能项目评估,新上高耗能项目属地政府在立项前组织节能评估,评估结果作为项目布局的重要决策依据。提高高耗能项目准入标准,新上高耗能项目工艺技术和能效应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和国家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提高过剩产能淘汰标准,对产能过剩行业、限制类行业(装备)实施产能置换,引导企业有序退出。控制高耗能行业产能规模,实施高耗能行业节能改造三年行动计划,为高质量发展腾出用能空间。落实电价调控政策,用经济手段倒逼高耗能行业落后产能加快退出或能效提升。

第五篇 服务融入新发展格局建设我国向北开放“桥头堡”重点城市

坚持立足全国、协同全区、服务大局,牢固树立中心意识、向心意识、抱团意识,强化呼和浩特在呼包鄂榆城市群区域性中心城市作用和在呼包鄂乌协同发展中的引领带动作用,从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综合发力,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全方位开放合作,推动区域合作与开放水平跃上新台阶。

第十七章 合理扩大有效投资

第一节 加大重点领域投资力度

围绕产业提质增效、基础设施提级扩能、公共服务提标扩面等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加大“两新一重”、生态环保、优势产业、社会民生等重点领域投资力度,确保形成有效投资。积极对接国家、自治区重大建设规划,加强重大项目库建设,完善项目储备和滚动接续机制。按照资金、要素跟着项目走的要求,持续加强政银企合作,搭建银企融资平台,积极支持有一定收益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建设,优先保障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的重大项目土地、能耗、水资源等建设要素。大力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支持民间资本参与补短板项目建设,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形成市场主导的投资内生增长机制。

第二节 全方位开展招商引资

结合产业建链延链补链强链,打造精准化、专业化招商平台,发挥蒙商协会作用,调动本地企业资源优势,鼓励以商招商、产业链招商,突出招大招强、招新招优,形成多维联动招商新格局。建立重点招商项目入库、出库滚动机制,完善信息化招商网络和招商引资服务方式。强化从洽谈、签约到落地、投产全过程跟踪服务,探索形成重大项目专班盯办、集中审批、集中开工、集中观摩的推进模式。

第十八章 大力促进消费升级

第一节 构建多层级城市商圈发展格局

推动重点商圈升级。加快中山西路城市核心商圈改造升级,提升智能化、数字化水平。引导锡林南路、新华东街、成吉思汗大街等片区商业拓展供给能力,提升消费品质。打造火车东站城市核心商圈,盘活周边商业设施。建成王府井奥莱小镇,推进内蒙古SKP旗舰店等项目建设,打造城市消费地标。以建设伊利现代智慧健康谷为契机,规划建设城市级购物中心,形成城市商业新地标。加快发展城市首店和特色小店“两店”经济,发展具有引领性的旗舰店、体验店、定制店。

建设特色商业街区。创建国家、自治区级特色商业街区,培育发展旅游休闲型、传统文化体验型、时尚品质消费型的特色商业街区,打造城市名片。“十四五”期间,力争将塞上老街打造成为国家级特色商业步行街,培育1-2条自治区级试点街区。

完善社区商业服务网络。提升老城区社区商业服务功能与品质,优先保障农贸市场、生鲜食品超市等商业设施建设,构建便利、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大力推动品牌连锁便利店发展,支持有实力企业“走出去”,快速拓展加盟连锁店。到2025年,全市品牌连锁便利店发展到1500家以上,连锁便利店24小时营业门店比例不低于30%。第二节 推动线上线下消费有机融合

加快推动传统商贸企业向全渠道平台商、集成服务商、供应链服务商、定制化服务商转型发展,探索发展智慧超市、智慧商店、智慧餐厅等新零售业态。建设新华广场地铁网红街,创建直播电商示范基地,发展虚拟现实消费体验中心,鼓励直播、社交、社群类电商发展,培育网红品牌电商。引导文化、艺术、社交和零售跨界融合,打造消费新场景。“十四五”期间,争创国家新型消费示范城市,培育形成一批领先示范企业。

第十九章 打造现代流通体系

第一节 优化物流基础设施布局

整合全市物流设施资源,推进陆港型和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和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构建和林格尔新区跨境电商交易中心,沙良、沙尔营、兴盛、金山物流枢纽,呼和浩特新机场空港物流园区、京东智慧物流园区、元福商贸物流园区、美通农产品冷链物流园区、城发恼包电商快递物流园区的物流新格局,做大做强铁路物流、航空物流、跨境电商物流,促进产业集聚发展,拓展集中仓储、信息对接、共同配送等服务功能。实施“互联网+”现代物流,引导骨干物流企业向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鼓励建设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实现对零散物流资源的整合配置,促进物流降本增效。

第二节 构建高效城乡配送网络

加快构建以综合物流中心(物流园区)、公共配送(分拨)中心、末端配送网点为支撑的城市配送网络。强化物流中心的集聚辐射功能,提升配送中心公共属性,支持各类企业共建共用。完善末端配送网点,发展自助提货设施等末端公共服务点。不断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引导乡镇运输服务站拓展商贸、物流、邮政快递等业务。

专栏11:现代物流项目 1.国际冷链电商科技产业园项目。

2.现代物流园区建设项目。

3.呼和浩特新机场空港物流园区。第二十章 深化全方位区域合作

第一节 发挥区域性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

加快构建“东融、西联、南通、北开”全方位开放发展新格局,强化中心城市辐射聚散功能。向东全面对接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把京津冀的资金、技术、人才、市场、管理等要素与首府的区位、资源、生态、政策等优势结合起来,对接市场,承接产业,主动服务,借力发展。向西引领呼包鄂榆城市群建设和呼包鄂乌协同发展,大力推进基础设施的“硬联通”和政策、规则、标准的“软联通”,握指成拳、联动发展。向南加快畅通联接太原、西安、银川等地的大通道,深化黄河沿线各城市交往互动,形成开放合作经济带。向北主动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深化同俄蒙合作,积极拓展同欧亚大陆以及日韩等国的合作交流。

第二节 引领带动呼包鄂乌协同发展

完善区域交通网络建设。以呼和浩特为中心,完善区域城际轨道交通网络,形成一小时快速交通圈。推进呼凉高速公路等建设,推动呼包鄂乌交通运输信息资源联动共享,打造我国西北部地区现代综合立体交通枢纽。

推进医疗卫生资源共享。建设全民健康信息一网通和医疗协作系统,实现数据互联互通、医保专家资源共享和医疗检验结果互认。扩大定点医疗机构纳入自治区内异地联网结算范围,完善基本医疗住院异地直接结算机制。建立医保基金监管联动机制,实现执法检查结果互认。

强化社会治理合作。加强区域内城乡社区服务、社会治安、公共安全、安全生产、应急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社会信用等一体化建设,对区域内农畜产品进行溯源,保障食品安全。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联防联控机制,加强应急储备库体系建设,提升防灾减灾救灾、突发事件预警、应急处置和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推进区域户籍迁移“一站式”办理。以同城化、网络化、便捷化为方向,推动呼包鄂乌智慧城市一体化建设。

第三节 推进呼包鄂榆城市群发展

充分发挥呼和浩特呼包鄂榆城市群区域性中心城市作用,强化科技创新、金融服务、文化教育等城市功能,加大城市开放力度,推动呼包鄂榆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生态文明共建共保、体制机制完善创新。建设国家级乳业生产加工基地和大数据产业基地,实现城市间协作联动,互补发展。整合提升呼包鄂榆旅游景点,打造研学旅游路线。

第四节 深度融入京津冀“两小时经济圈”

加强京呼创新合作。主动承接京津冀溢出效应,积极创建合作平台载体,联合打造科技孵化器。鼓励国家级科研机构在呼和浩特建立分支机构,打造候鸟式科研基地。推进中关村软件园呼和浩特·北京创新合作中心项目,建设在京合作交流窗口,形成“首都创新,青城创业”特色模式。建立健全产业转移承接、资源协同互补、人才交流互动新模式,推动形成总部在北京、研发在京津冀、中试应用和生产制造在呼和浩特一体化发展新样板。

积极承接京津冀产业转移。推动金山高新区、和林格尔新区成为京津冀产业转移重要承载地。加快推进京蒙合作产业园建设,积极探索产业跨区域转移利益共享机制。通过优势资源合作开发、产业链条配套协作,吸引京津冀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绿色农业优势企业在呼和浩特投资。加强与天津市、河北省在港口资源使用和内陆港方面合作,发展跨区域多式联运,畅通面向日韩等国进出口通道,构建环渤海-呼和浩特-蒙古-俄罗斯-欧洲的经济走廊。

打造面向京津冀的食品基地与休闲之都。推进首都“粮仓”“肉库”“奶罐”建设,为京津冀人民提供更多、更优质农畜产品、生态产品。发展高铁经济,吸引北京天津旅游度假、健康养老、休闲体育、文化教育等优质生活服务业向呼和浩特延伸,建设首都后花园。加大面向京津冀市场的旅游促销力度,努力打造“夏季休闲之都”。第五节 加强与东部发达地区合作

主动承接东部发达地区产业转移,探索“园区共建、项目共管、收益共享”新模式,发展“飞地经济”。对接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行业领先企业,加强与各类商会、行业协会、投资咨询等机构合作,推动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电子信息等产业项目落地建设。主动对接山东半岛经济强市,打造“青城-青岛”陆海联动机制,密切产业链供应链联系。加强与东部发达地区的科技合作,探索共建科技园区、技术转移中心,加快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

第二十一章 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落地见效

第一节 加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

实施沿黄生态走廊工程,推进京津风沙源治理和天保工程,依托蒙草大数据平台,加快在清水河县、托克托县实施黄河两岸提质增绿工程。强化黄河流域农田防护林建设,重点对托克托县、清水河县的田间地头、田间道路、浇水排水渠等区域开展绿化,形成综合农田防护林体系。加快实施盐碱化耕地“改盐增粮(饲)兴牧”,土默特左旗、托克托县盐碱地恢复正常生产面积20万亩以上。严格黄河流域河湖空间管控,推进哈素海、大小黑河、乌素图河生态修复,抓好黄河干支流水土流失预防保护,建立跨界河流共治机制,共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示范区。按照“谁破坏、谁修复”“谁修复、谁受益”的原则盘活矿区自然资源,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第二节 全力保障黄河岁岁安澜

推进堤防工程达标建设,减轻淘岸、崩岸险情,提升防洪能力,确保托克托县段防洪标准50年一遇、清水河县段防洪标准30年一遇。按照适地适树原则,因地制宜,宜乔则乔,宜灌则灌,宜封则封,提高沿黄10公里范围生态质量。创新泥沙综合处理技术,采取“拦、调、排、放、挖”综合处理泥沙,探索泥沙资源利用新模式。综合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等现代信息技术,加强黄河水文、气象、地灾、旱情等状况动态监测、科学分析和信息预报。第三节 建设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示范区

加快优质奶源基地、现代牧业基地、人工饲草料基地建设,打造一批黄河地理标志产品。统筹推进风光氢储等新能源开发利用,加快发展绿色电力能源,积极参与国家级清洁能源外送能力和保障机制建设,利用大唐托克托电厂、魏家卯既有外送通道在和林格尔县、清水河县布局风光火打捆外送项目,推进跨省电力市场一体化。积极参与黄河“几字形”综合运输走廊建设,统筹推进新机场建设,提升区域枢纽机场功能,推动呼包高速铁路、呼鄂城际铁路、呼朔太高速铁路建设,突出呼和浩特枢纽地位,推动共建黄河“几”字弯都市圈。

第二十二章 推动更高水平对外开放

第一节 加强对外交流合作

用好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优化国内国际市场格局、商品结构、贸易方式,推进同线同标同质。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引导外资投向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高端装备等领域,实现利用外资与产业转型升级有机结合。发展在线旅游、远程医疗、网络教育等新模式,提升传统服务贸易数字化水平。支持大型商贸、物流、电商企业“走出去”,建设品牌推广展示中心、分拨中心、海外仓等项目。支持与欧洲投资银行在环境保护、生态治理等领域合作,推进中美绿色基金绿谷项目建设。加强“中国-丹麦乳品技术合作中心”“中国-丹麦示范牧场”建设,强化乳业、林草、生物医药等重点领域研发机构的国际学术合作。深化国际友城合作,积极拓展同欧亚大陆以及日韩等国的合作交流,重视民间交往作用,形成立足首府、放眼世界的对外开放新格局。

第二节 深化同蒙古国俄罗斯合作机制

建设中蒙俄货运大通道,打造中蒙俄经济走廊核心节点,深化贸易、金融、文旅、物流、基础设施等领域合作。以中国-蒙古国博览会、中蒙(合作)论坛为平台,引导企业联合开展与蒙俄经贸合作。拓展蒙古石油石化贸易市场。发挥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作用,带动商业银行发展卢布、蒙图外币业务。加密呼和浩特与蒙古国、俄罗斯直达航班,开拓蒙古国和俄罗斯远东地区旅游市场。

第三节 统筹开放平台载体建设

发挥经济技术开发区外向经济排头兵作用,集中资源推进对外招商引资和进出口工作。加快建设中国(呼和浩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和呼和浩特综合保税区。加大航空口岸基础设施建设,争取设立进口生鲜指定口岸。积极争取设立中国(内蒙古)自由贸易试验区呼和浩特(和林格尔)片区。积极承接沿海发达地区先进制造、新材料等加工贸易转移,深入推动外贸转型升级(羊绒制品)基地建设。实施“千万美元潜力企业培育计划”,培育一批出口导向型企业。围绕文化旅游、中蒙医药、信息服务、服务外包等优势领域,壮大服务贸易企业。

第六篇 以优化营商环境为突破口全面深化重点领域改革

坚持创新体制机制,以优化营商环境为突破口,不断强化“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人人关乎首府形象”理念,着力解决制约发展的深层次矛盾问题,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改革和发展深度融合。

第二十三章 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

第一节 深化要素配置改革

工业领域探索推行“亩均论英雄”改革,项目领域积极推行“标准地”改革,全面推开工业用地“拿地即开工”模式,生态领域探索绿色发展财政奖补等制度。坚持标准引领、规则先行,制定实施节能节地节水、环境、质量、安全等市场准入标准,建立健全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等主要资源要素配置规则,全面提升配置效率。

第二节 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加快研究制订更具针对性的分行业、分阶段扶持政策,按照国家产业指导目录,实施产业发展分类指导政策,促进鼓励类产业发展壮大和规模集聚。除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业外,投资领域一律向民间资本开放。支持民间资本通过参股、并购、合资、合作、独资、特许经营等方式投资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领域。完善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机制,扩大政府服务项目的采购领域。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

第三节 改善提升市场环境和质量

完善质量激励政策,实施重点产业、重点产品质量发展和标准化提升行动,发挥“呼和浩特市质量奖”的激励作用,引导和鼓励各行业提升质量水平。进一步发挥品牌引领作用,引导广大企业按照市场需求和市场规律创新品牌、设计品牌、经营品牌。做好名牌创建申报工作“一条龙”服务,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竞争力强、市场信誉好的区域品牌。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支持消费者协会行使公益性诉讼权利。

第二十四章 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第一节 推进放管服改革

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和便民利企9条措施。精简行政审批,规范中介服务,全面清理影响市场主体准入的各种隐性壁垒,优化企业开办流程,推广“一业一证”“一企一证”“证照联办”等创新举措。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行区域评估制度,实行“告知承诺制”,推广“企业零跑腿”等改革经验。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加快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模式。加强营商环境公众监督,实施“好差评”制度,由企业和群众评判政务服务绩效。推动“不见面审批”提质扩面和线上“非接触”监管,努力让群众“一次都不跑”,全力打造“项目能落地、办事不求人”的营商环境。

第二节 深化财税金融改革

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增强重大战略任务和基层公共服务财力保障能力,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推进财政支出标准化,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完善三年财政滚动计划。统筹推进市县两级分税制改革,在税收返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化债奖励等方面探索更加合理的补助机制。加强非税收入分类管理,完善非税收入征缴制度和监督体系。健全地方金融协调对接、激励引导机制,支持中小银行多渠道补充资本金,增强服务地方经济和抵御风险的能力,推动地方中小银行和农村信用社深化改革。推动金融服务下沉,提升金融服务地方的能力和效率。优化金融发展环境,加强金融服务保障,推进首府金融发展动力变革。

第三节 健全社会信用体系

大力推进“信用呼和浩特”建设,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不断优化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功能。健全完善公共信用信息征集目录,实现“一张网”管理、“一站式”查询。全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和社会治理模式,依法依规推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落地。深入开展诚信典型选树,强化诚信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知信、守信、用信”社会氛围。

第二十五章 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发展活力

第一节 持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

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计划,加快推进国企兼并重组,稳妥推进市属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职业经理人制度,理顺薪酬管理体系,有效激发国有企业活力。加强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建设,强化国有资本比较优势和协同效应,提升市属国企资本运作水平,提高市管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能力。加强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推进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

第二节 大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

全面落实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税费、保险费、财务成本、物流成本、要素成本等政策。健全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市场、法治和社会环境,设身处地为企业排忧解难、精准服务。实施新经济领域包容审慎监管政策,对新经济领域新设民营企业给予1-2年“包容期”。以“店小二”的服务意识,全力帮扶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为经济发展留住青山、厚植基础。建立领导干部联系走访企业制度和企业家座谈制度,全面实施“驻企服务员”制度,打通政商信息通道,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第七篇 高标准推进新型城镇化提升美丽青城草原都市美誉度影响力

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理念,把以人为本作为推动城乡发展的核心取向,促进城乡协调发展,优化城乡空间布局,建设现代化宜居城市,高标准打造自然生态更加秀美、城市环境更加精美、乡村风貌更加优美的美丽青城、草原都市。

第二十六章 优化城镇空间布局

第一节 优化中心城区布局

提升中心城区建设品质,做美做优“城市客厅”。以现代商务、文化创意、会展经济和总部经济等产业为重点,优化提升中心城区功能,加快推进生产型企业出城入园。坚持规划引领,提高城市空间治理能力,合理控制开发强度。东部结合机场搬迁,拓展城市发展空间;南部以三环和大黑河为界,构建城市绿楔和沿大黑河生态廊道;西部推动伊利现代智慧健康谷与中心城区产城融合发展,打造新增长极;北部以二级水源保护区为边界,严格控制水源保护区内新增建设用地。促进市四区分工协作,新城区重点做好大青山和科技城两篇文章,打造首府市民“后花园”和高新产业集聚区;回民区以推动商贸业转型升级、营造舒心开心消费环境、发展后工业文化创意产业为重点,打造首府核心商贸区;玉泉区紧紧围绕“塞上老街”做足文章,加强历史建筑保护与修复,打造首府历史文化核心区;赛罕区立足广阔城郊区域,发展都市型农业,立足机构单位众多,打造核心行政商务区。第二节 优化县域布局

科学划定国土功能边界,推动县域经济差异化发展,全力将土默特左旗打造成为乳业、装备制造示范区,托克托县、清水河县打造成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样板区,和林格尔县打造成为食品加工业、生态产业核心区,武川县打造成为绿色有机农畜产品和生态产品主产区。

第三节 优化园区布局

立足区域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和环境承载能力,鼓励引导新区、各类开发区和工业园区有效整合,形成产业发展集中集约的空间布局。和林格尔新区做大做强战略性新兴产业,提升健康养老、文化创意、电子商务等现代服务业水平,加快发展数字经济,打造成边疆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先行区、我国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建设引领区、改革创新重要平台和绿色生态宜居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发展生物医药产业、智能装备产业,配套发展光伏材料、食品包装等产业,打造对外开放示范区、智慧园区建设试验区和先进制造研发集聚区。金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重点发展新材料产业、创新型产业,打造产业技术创新高地、新兴产业发展策源地。敕勒川乳业开发区重点发展乳产业及上下游配套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和林格尔乳业开发区重点发展以乳业为主导的绿色食品加工产业、大数据云计算产业。托克托工业园区重点发展现代化工产业、生物医药产业。武川经济开发区重点发展农畜产品加工产业、绿色建材产业。清水河工业园区重点发展非金属材料产业、现代化工产业。到2025年,形成3个以上500亿元级工业园区,工业发展的园区集中度提高到90%以上。

第二十七章 实施城市更新行动

第一节 塑造城市新风貌

树立城市美学、建筑美学、景观美学观念,开展建筑外立面、天际线综合整治,推进国家级城市体检试点工作。以绿色为底色,建设一批草地街区、草地社区,打造一批示范性精品主干道,形成与草原都市相符的建筑风格和城市风貌。持续推进园林绿化精细化管理,完善均衡分布的公园绿地体系,利用拆迁空地规划建设小微绿地、口袋公园、街旁绿地和社区公园。到2025年,补齐核心区、老旧城区公园服务半径覆盖不足的短板。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健全完善法制化、标准化、智慧化管理模式,全面推进城市管理精细化。

第二节 加快老旧小区更新改造

科学编制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更新规划和年度改造计划,按照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改造标准,实施水、电、气、暖、路等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重点改造2000年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适量改造2005年前建成的老旧小区。加大城市边死角、老城街巷管网改造,完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卫生服务站、养老设施、便民市场、便利店、快递综合服务站等公共服务配套设施,进一步提升老旧小区居民服务便利化水平,实现由“住有所居”向“住有宜居”转变。

第三节 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房地产业转型升级,健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工具箱。完善住房建设标准规范,加强质量安全监管,提高住房设计和建造水平,建设功能完善、绿色宜居、健康安全的高品质住房,不断改善人民群众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以保障民生为出发点,调整城市住房供应结构,规范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建立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推动呼和浩特成为宜居、宜学、宜养、宜游的首府城市,打造面向全国的“第二居所”。坚持以整顿规范行业管理为目标,完善房地产市场监测预警机制,稳定市场预期,高效处置、持续发力、长效常治房地产市场乱象,妥善解决房地产遗留问题。

第四节 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健全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的住房保障体系,加大政策性租赁住房供应,对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暂未入住的申请人发放货币补贴。服务“鸿雁计划”和“草原英才”工程,满足人才多元化、个性化、差异化的住房需求,建好大学生安居工程,实现人才引得进、留得住、住得好。加大对城中村改造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城区城中村、城边村地块,分年度列入棚户区改造计划。逐步完善保障性住房建设(配建)、分配、管理、退出机制。力争到2025年,常住人口户均拥有或租住一套住房,切实解决困难家庭住房问题。

专栏12:住房保障类重大项目 1.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2.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第二十八章 打造现代化交通体系

第一节 建设综合交通枢纽

推进新机场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同步规划建设航站楼延伸指廊工程,确保2024年投入使用。申请扩增国内外航线。加快新机场与高速铁路网、城市轨道交通的衔接,谋划推进呼和浩特高铁南站建设,修建机场高速公路、快速路和省道机场线,实现公交、长途客运、出租车、私家车等多种城市交通方式快速到达机场,打造立足蒙西、面向西北、辐射俄蒙的大型机场综合交通枢纽。规划建设旗县通用机场项目。

构建高速铁路枢纽。推进京兰通道(呼包段)高铁建设,推动呼和浩特至鄂尔多斯城际铁路、呼朔太高速铁路规划建设,融入国家高速铁路网络。进一步完善呼和浩特东站综合交通枢纽功能,启用呼和浩特汽车东客站,实现铁路、公路客运、地铁、公交多式交通便捷换乘。

提升公路交通辐射能力。重点推进S43城区至机场段高速公路、呼和浩特新机场至清水河高速公路、S29呼和浩特至凉城高速公路(呼和浩特段)等高速公路规划建设,推动G110线毕克齐至协力气段、S311线武川至杨树坝段、S315线王桂窑至五申(呼包界)等公路建设。

第二节 优化市域交通网络

完善城市轨道交通网。以呼和浩特新机场建设为契机,通过地面轻轨连接主城区、和林格尔新区和呼和浩特新机场,推进轨道交通与其他交通方式无缝衔接。在地铁1、2号线运营基础上,规划建设机场线、1号线二期工程。优化路网结构。推动城市快速路网建设,优化主干路网结构,实现市域干线公路网提档升级。优化城市中心区域道路,畅通道路微循环。实施二环周边道路建设,打通断头路。构建三环周边道路网络,实现骨架路网畅通。联通关键性串联绿道,建设连接步行道、自行车专用道等绿廊、慢道系统,提升城市轨道交通、公交等各类交通衔接水平。增设富有地域文化特色及人文气息的交通标识,增强城市标识系统文化魅力。

提升县乡交通服务品质。优化资源路、旅游路、产业路布局,旗县间二级以上公路连接实现度达到87%。加快乡镇三级公路建设,推进乡镇间以等级公路相连通。建设“四好农村路”,加强镇村公交配套公路和农村公路危桥改造,较大自然村通双车道公路比例提升8%以上。

推进公共交通一体化。优化调整中心城区公交线网,构建“快、干、支、微”相结合的公交营运体系,实现公交线网中心城区全覆盖。加快完善镇村公交网络,持续推进城市公交、城乡公交和镇村公交三级客运网络融合。加强常规公交与轨道交通衔接,推动二网融合、互补发展。完善通勤班车、大站车、高峰线、假日线等多元化公交服务,推进公交旅游专线建设,开辟市内“周末游、短途游”直通车。规划布局新能源汽车充电站,统筹推进城东公共交通综合枢纽中心、呼和浩特新机场公共交通综合枢纽中心建设。

第三节 建设智能交通系统

打造智慧交通综合管控平台。完善呼和浩特市交通运行监测调度中心,实现与城轨云平台无缝连接,保障地铁安全高效运行。联通各类设施设备,构建无盲区、全覆盖城市智能交通网,增强交通大数据融合、分析、研判能力,实现交通“可视、可测、可控”。加强智能交通指挥体系建设,构建高效的“情、指、勤、督”一体化现代警务机制。搭建集交通、气象信息于一体的精细化交通气象快速响应服务平台,减轻高影响天气对交通出行的影响。

完善智能交通配套设施。推进道路、桥梁、公共服务设施、停车场和信号灯智能化建设,完善指示指路标志系统,在城市主干道路、机场、火车站、地铁站等重要交通枢纽加装导引终端,实现智慧导引。加大停车场改扩建力度,推进智慧停车系统建设,搭建全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平台,在交通拥堵地带增建地下停车场、立体车库,改善重点路段停车条件。启动车联网运营示范区建设,在连接主城区与呼和浩特新机场、和林格尔新区等重要快速路上率先部署车路协同装备。

专栏13:交通领域重点项目 1.通用机场项目。

2.呼和浩特经朔州至太原高速铁路。

3.呼鄂城际铁路。

4.呼和浩特至包头高速铁路。

5.G110线毕克齐至协力气段公路。

6.S43城区至机场段高速公路项目。

7.S311线武川至杨树坝段公路项目。

8.S29呼和浩特至凉城高速公路。

9.呼和浩特市三环快速路。

10.和林格尔新区二号大街。

11.海拉尔大街金海路改造提升工程二期。

12.金盛快速路。

13.路网微循环建设工程。

14.断头路辟通建设工程。

15.跨河桥梁建设工程。

16.公铁桥梁建设工程。

17.人行天桥建设工程。

18.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机场线工程。

19.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工程。

20.公交场站建设项目。

21.呼和浩特市立体停车场项目。第二十九章 健全韧性城市保障体系

第一节 增强城市水资源保障能力

加强水源供应保障。实施宝贝河、清水河、抢盘河、卯独庆河、城区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黄河水源地、哈素海上游等重要河流源头区、重要水源地与湖泊的预防保护。推动哈素海水库-金山开发区供水工程、清水河县挡阳桥水库调水工程、引黄入呼(三期)供水扩建工程建设。建立地表水、地下水和中水等多种水源联合优化调配体系,推进分质分类供水。

完善城乡供水设施。推进市区9个地下水厂、预沉厂及两座加压泵站设施、设备提标改造工程,提升供水保障能力。铺设成吉思汗大街、赛马场北路等110条路段给水管网。实施老旧小区供排水管网及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程(三期)。

实现水务管理智慧化。建设智慧水务信息平台,推进智慧水务感知体系、智慧水务通信网络、水务大数据云平台、智慧运维平台等建设,加强水源和供排水服务管理,全方位、全时段做好防洪减灾监测调度、水文测报等水务信息服务。

第二节 提高城市能源保障能力

提高电力能源供给水平。有序发展热电联产项目,完成金山热电厂2×66万千瓦扩建工程。优化电网主网架结构,规划建设金山、武川、鸿盛等500千伏输变电工程,玉泉、红泉、丰州等11项220千伏输变电工程,恰西、保全、康宁等35项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实施农网升级改造和机井通电工程,完善农村电力基础设施。

提升清洁供热能力。实施旗下营电厂及大唐电厂热源入呼工程,提高热电联产供热能力。持续推进风电、地热等新能源供暖。推动供热管网互联互通建设,完善智能化供热体系,打造“供热一张网”,实现热源统一调配,充分释放清洁供热能力。到2025年,实现清洁供热全覆盖。

加强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天然气长输管网及燃气管网建设,实施陕京四线支线及旗县区、工业园区支线工程,构建多气源供应格局。建设调峰储气设施,提升全市天然气供应和应急保障能力。加快老旧管网改造,提高全市燃气管网承载力。

第三节 强化城市应急保障能力

加强城市运行安全管理。加大城市建设安全监管力度,严格治理违法违章建筑,深入开展重大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和火灾隐患治理,有效预防火灾事故。优化城市排水系统,完善城市雨水管网系统。推动地铁和地下空间防空建设,完善防护工程体系。加快建设水电气热、能源、交通等领域控制系统和政务、金融、社保、通信、医疗等信息系统的安全防护体系。

提升城市应急管理能力。统筹规划建设全市应急管理体系,加快建立城市应急指挥调度中心,积极支持旗县和乡镇安全指挥调度协调中心建设,推进应急广播建设,完善风险预测应急预警机制。完善综合应急救援保障和服务设施,构建应急救援立体通道网络,建立呼包鄂乌区域互助救援通道网络体系和联合响应机制。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和管理,构建市县两级救灾应急物资储备库体系。重构城市综合应急避难场所体系,建设完善25—30个现代综合应急避难场所设施。加大城市防洪能力建设,推进大黑河、小黑河等重点河道治理工程,加强气象灾害预警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充实完善大青山沿山流域水文站网布局,提升城市水文监测能力,提高山洪、城市内涝等自然灾害防范应对水平。

专栏14:韧性城市领域重点项目 1.毫沁营热源厂建设。

2.旗下营电厂引热入呼长输管网供热工程。

3.和林格尔新区综合管网项目。

4.托克托电厂至呼和浩特市长输供热管网工程。

5.金山热电厂长输管线建设工程。

6.和林格尔新区可再生能源储能地热供暖项目。

7.引黄入呼(三期)供水扩建工程。

8.呼和浩特市城市供排水管网新建、改扩建工程。

9.呼和浩特哈拉沁水厂替代工程。

10.呼和浩特市至托清工业园区长输再生水管线工程。

11.呼和浩特市大青山山洪沟新建水文站项目。

12.全市应急调度指挥中心和协调信息系统。第三十章 全力打造“智慧呼和浩特”

第一节 提升数字基础设施支撑能力

继续实施“宽带呼和浩特”战略,支持基础电信企业持续加大投入,推进宽带网络光纤化改造,实现家庭、企业、园区、写字楼光纤宽带网络覆盖,城市固定宽带网络接入能力达到1000Mbps。加快5G规模组网与商业化应用,实现全市主城区、重要功能区、重点应用区5G全覆盖。推进区域性国际通信出入口、国际互联网转接点建设,支持和林格尔新区引入和部署互联网根镜像节点,创建国家级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试点。

第二节 打造数字政府

完善数字政府基础架构。整合各部门各单位信息系统,升级呼和浩特数字政务云平台,推动政务服务“一张网”延伸到社区。整合人口、法人、宏观经济、自然资源与空间地理等基础数据库,建设重点领域专项数据库,整合形成全市大数据平台。加强信息基础设施、信息系统和数据安全体系建设,构建完善的政务信息安全体系。到2025年,全面实现大平台共享、大数据慧治、大系统共治,数字政府建设达到全国一流水平。

加强公共数据资源体系建设。深化政务数据共享共用,构筑全面感知型城市物联网,部署物联网传感设备,形成智慧城市的信息采集与反馈体系。整合监控视频、网络通信、交通物流、卫星定位等方面信息,通过集成存储、授权调用,促进部门间信息共享,为经济管理和社会治理提供可靠的信息资源保障,不断提升城市运行管理和公共服务智能化水平。

推进政务服务数字化。打通PC端、移动端、政务服务办公现场终端机为一体的“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终端系统,实现“最多跑一次”。实施12345为民服务热线平台智慧化升级,全面实现“接诉即办”。统筹推进城市大脑建设,加载智慧党建、智慧综治、智慧城管、智慧交通、智慧应急、智慧气象等平台,建立全域感知、即时分析、整体研判、协同指挥的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探索建立社会领域基础信息电子化采集和自动汇总报送体系,形成具有实时调度功能的经济社会大数据面板。

推进智能化生态治理。依托智能环卫系统,提升环卫和绿化维护作业效率。发挥呼和浩特国家气候观象台作用,加强生态系统和环境污染等监测。推进空气质量、河湖水质、饮用水源、森林草原植被等重点领域的智能监测终端建设,构建区域生态物联网,形成智能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运用生态资本数字化测算技术,建立相应指标体系,评估市域生态资本,推进生态价值向社会价值的转化。

第三节 建设数字社会

加快传统基础设施智能化。开展智慧杆柱试点,鼓励新建集智慧照明、视频监控、交通管理、环境监测、5G通信、应急求助等功能于一体的智慧杆柱。加快物联网终端部署,推动路网、管网、水电等基础设施智能化升级。推广应用城市信息模型(CIM)技术,构建数字化标识体系和感知设施系统,打造和林格尔新区数字孪生示范区。拓展数字教育和文化服务。加强中小学校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通过远程教育平台,向教育资源薄弱地区精准推送优质教育资源。适应数字经济需求,建设智慧实验室、仿真训练场等贴近实用环境的智慧教育硬件设施。搭建数字文化服务平台,推动重点文化场馆接入平台系统,提供在线参观讲解等服务。积极运用公共区域显示屏、社交媒体平台,开展公共文化服务。

发展智慧医疗康养服务。加强远程医疗新一代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大中型医院接入国家级远程医疗平台。依托在线诊疗体系,建立分级诊疗平台,引导患者至适宜的医疗机构就诊。加强数字化公共卫生监测体系建设,针对重大传染病提升监测预警能力。建设智慧型养老院,提升远程探视、健康监测、急救响应、心理关怀等方面的数字服务能力。依托新型养老社区,提供智慧型康养服务。

提升社区物业服务数字化水平。实施智慧社区示范工程,完善智慧安防、消防预警、老人与儿童智能化看护等功能,提升智慧社区管理服务能力。加快换装智能化楼宇配套设施,全面实现水电、供暖、物业等费用在线缴纳。运用智能终端设备,促进医保社保、快递代收等服务覆盖城市社区和乡镇居民点,打造智慧社区10分钟生活圈。提升物业和家政服务线上线下一体化水平,依托网络平台促进社区公益服务与物业、家政服务衔接,加强对特殊困难家庭的精准识别和关怀扶助。到2025年,主城区住宅小区和乡镇主要居民点社区数字服务实现全覆盖。

专栏15:智慧城市建设项目 1.呼和浩特市智慧城市平台类项目(城市大脑)。

2.公安部第一研究所“互联网+可信身份认证平台”数据中心项目。第三十一章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第一节 推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对易返贫致贫人口及时发现、及时帮扶。扎实做好易地搬迁后续帮扶工作,持续加大就业和产业扶持力度。建立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和救助制度,做好农村“三无人员”兜底保障工作。坚持和完善京蒙帮扶、中央单位定点帮扶机制,调整优化帮扶模式。

扎实推进政策衔接。加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在规划、政策、产业、组织、人才等方面有效衔接,出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意见。按照党中央、自治区部署,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要求,调整设立市级和旗县区级乡村振兴工作机构,对接落实国家和自治区乡村振兴政策。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已脱贫县在5年过渡期内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对现有帮扶政策逐项分类优化调整,将常态化帮扶措施有效融入乡村振兴战略,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

第二节 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有序开展乡村规划建设。统筹县域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科学布局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重视传统村落保护,保持乡村特色和地域特色,把现代文明同田园风光有机结合起来。提高农房建设质量,坚持从实际出发,充分尊重农民意愿,防止盲目大拆大建。

推进县乡村公共服务一体化。加快推动形成县域统筹规划布局、县乡村功能衔接互补的公共服务体系,在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上持续发力。强化县城综合服务能力,加强乡镇公共服务功能,推动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资源在县域内实现优化配置。

持续提升乡村宜居水平。实施村庄基础设施改善工程,完善乡村水、电、路、气、通信、广播电视、物流等基础设施,健全运营管护长效机制。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改厕,逐步普及农村户厕。到2025年,全市农村户厕普及率达到85%以上。加强生活垃圾处理和污水治理,全面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管理体系和农村污水治理长效机制。加快乡村绿化美化亮化,开展绿色生态村庄建设,促进村庄形态与自然环境相得益彰。

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健全完善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体系,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平安乡村建设,创新乡村治理方式,提高乡村善治水平。持续提升农村治理网格化水平,完善网格员工作机制。深化村民自治和乡村法治建设,完善农村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

第三节 增强农村发展活力

深入实施乡村人力资源提升战略。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加强农村农业科技教育场地设施建设。建立城乡人才合作交流机制,探索双向挂职、短期工作、对口服务、兼职等多种柔性下乡方式,推进城市教科文卫体等工作人员定期服务乡村。继续实施科技特派员行动,构建专业化服务组织,建设10家科技特派员工作站。提高农民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

深入推进农村改革。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政策。加快推进农村集体林权、土地草场等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加强市县乡三级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建设,依法推进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积极开展农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合理盘活闲置宅基地。到2025年,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水平达到40%以上。

引导社会资本向农村流动。支持金融机构设立旗县、乡镇分支机构或服务网点,建立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三农”的激励约束机制。实施农村金融创新工程,加大金融产品、服务模式的创新推广。建立工商资本入乡促进机制,鼓励工商资本投资农业农村,支持社会力量进入乡村生活性服务业,探索政府引导下工商资本与村集体合作共赢模式。

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有序引导以农业农村资源为依托的二三产业留在农村,完善农企利益联结机制。以“粮头食尾”“农头工尾”为抓手发展现代农产品加工业,在农村地区合理布局一批生产、加工、仓储保鲜、冷链物流等基地,丰富乡村经济业态,拓展农民增收空间。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工程,高标准规划建设一批新兴都市农业示范园区、美丽乡村,在重点城镇周边、重点路段沿线、重点景区附近集中布局一批休闲观光农业园,打造田园综合体。着力将和林格尔县打造为农业农村现代化试点,探索都市农业发展新模式新路径。第八篇 着力改善人民生活品质 更好满足各族群众美好生活新期待

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增进人民福祉、实现美好生活为导向,围绕民生大事难事急事,精准发力、综合施策,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和均等化水平,使首府的发展更有温度,让首府人民日子一年更比一年好。

第三十二章 提高就业质量和城乡居民收入水平

第一节 实施就业优先战略

实施更加积极就业政策。加强经济政策与就业政策的配套衔接,持续促进经济增长与扩大就业良性互动、结构优化与就业转型密切协同。支持主导产业扩大就业容量,提高服务业吸纳就业水平,结合乡村振兴拓展农村就业空间。提升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能力。“十四五”期间,城镇新增就业平均每年达到4万人。

突出抓好重点群体就业。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基层成长、青年见习计划和“千企连千兵”计划,持续实施就业帮扶和援助行动,加大公益性岗位兜底力度,依托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和退役军人创业就业园,统筹做好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妇女、农民工、残疾人、零就业家庭成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服务。

提升创业带动就业能力。加大初创企业政策扶持力度,实施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发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带动作用,深入实施创业园、孵化基地“以奖代补”项目。结合“5G+工业互联网”布局,支持建设一批“双创”技术转移中心和“双创”服务平台。“十四五”期间,每个旗县至少培育打造1个面向重点群体的专业化创业服务载体。

第二节 健全就业服务体系

健全完善覆盖城乡、功能齐全、布局合理、方便可及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加快乡镇、街道公共就业平台建设,稳定充实基层就业服务人员力量。鼓励引导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培训机构等开展精准就业服务。全面推行“互联网+人力资源服务”,持续实施“首创助航”品牌行动计划。

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大力开展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和转岗转业培训。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公共服务能力、教学资源和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建设。

第三节 着力提高居民收入

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健全企业、事业单位工资决定和合理增长机制,积极推行绩效考核,建立体现事业单位行业特点的收入分配制度,完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强化工资收入支付保障制度,健全最低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和评估机制,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例。落实按要素分配政策,完善各类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完善再分配机制,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和精准性,合理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

第四节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三年行动计划,推广劳动用工网上备案制度。健全劳动关系风险监控预警和协调机制。加强劳动保障诚信体系建设,规范企业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充分发挥社会信用信息联合激励与惩戒作用。依法开展劳动仲裁,完善集体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机制。全面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强化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坚决维护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

第三十三章 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

第一节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突出德育实效,提升智育水平,强化体育锻炼,增强美育熏陶,加强劳动教育,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育人体系。增强学生爱国意识、文明素养、社会责任意识、实践本领,重视青少年身体素质和心理健康教育,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时代新人。

第二节 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

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建立新时代教师专业发展支撑体系,改革教师培训方式,改进教师培训内容,配齐配强民族语言授课学校国家统编教材师资队伍。创新中小学教师编制管理,推动教师“县管校聘”。深化教师职称和考核评价制度改革,实施校长“职级制”管理。深化教育评价改革,引导学校树立正确的教育质量观。完善教育督导公众参与机制,健全政府、学校、社会组织等多方参与的教育评价体系机制,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激发学校办学活力。引进优质教育资源,积极推动集团化办学、集群式发展,倡导学校建立发展联盟和各类共同体,实现共同发展。落实政府办学主体责任,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健全财政教育投入持续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拓宽教育投入渠道,鼓励社会各方合作办学、捐资助学。

第三节 推进各级各类教育高质量发展

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实施学前教育普惠发展行动计划,落实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建设幼儿园政策,加大公办园建设力度,提高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扩大普惠性幼儿园数量。到2025年,新增公办幼儿园40所,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85%以上。

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促进教育公平。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整体提高学校办学质量。完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持续推进“阳光招生”“阳光分班”,消除城镇学校大班额,完善流动人口子女入学政策。“十四五”期间,新建和改扩建中小学40所,新增优质学位约5万个。到2025年,建成优质均衡示范区(旗县)4个。

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适应课程和高考改革,建立和完善选课走班机制,推行学生学业综合评价。改革人才培养方式,支持普通高中与高等院校联合培养拔尖创新人才。促进普职融通,鼓励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课程互选、学分互认、资源互通。到2025年,高质量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整合提质计划,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探索市域职业教育新模式。加快和林格尔新区教育小镇、呼和浩特职教园区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建立优质实训基地。到2025年,高中阶段职普学生比例大体相当,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5%以上。推动高等职业教育提质赋能,积极争取举办职业教育本科层次试点,打破职业教育长期以来止于专科层次的“天花板”。

健全公共教育体系。优化社会教育环境,加强家庭教育,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完善特殊教育、专门教育保障机制,加快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步伐,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权利。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挥在线教育优势,完善社会公共教育和终身学习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

专栏16:教育领域重大项目 1.市第一中学扩建学生综合公寓楼项目。

2.新建市第一中学(体校旧址九年一贯制)校区项目。

3.伊利现代智慧健康谷配建中学项目。

4.伊利现代智慧健康谷配建九年一贯制学校项目。

5.伊利现代智慧健康谷配建小学项目。

6.新建市第四中学东校区项目。

7.新建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分校(小学部)项目。

8.回民区新建第四十中学项目。

9.和林格尔新区新建实验中学项目。

10.和林格尔新区九年一贯制学校项目。

11.新建呼和浩特职业学院西校区项目。

12.新建农业大学(乳业学院)项目。

13.呼和浩特市中职园区建设项目。

14.和林格尔新区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第三十四章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第一节 健全社会保险体系

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到2025年,基本养老保险法定人员实现全覆盖,失业保险参保实现全覆盖。加强社保基金收支管理和监督,健全基金管理风险防控体系。积极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商业养老保险。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建立全市统一的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体系,深入推进医保信息化建设,打造“智慧医保”,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国家试点城市工作。完善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医疗救助市级统筹,不断提高医疗救助标准,减少因病返贫。

第二节 健全社会福利体系

优化社会救助制度。分阶段实施社会救助制度城乡统筹,逐步实现低保标准、政策、经办服务流程、管理一体化。完善基本生活救助制度,健全低保对象综合认定指标体系,加强分类动态管理。规范救助标准调整机制,推动低保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稳步提高城乡低保标准,扩大专项社会救助覆盖范围。加大社会救助网络化管理,提升完善“智慧救助”工作。建设绿色殡葬服务体系,倡导节地生态安葬,推进市殡仪馆新建项目一期投用,推动建设二期工程。

加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消除对妇女的歧视和偏见,保障妇女平等获得就学、就业、婚姻财产和参与社会事务等权利和机会,保障农村妇女土地权益。优化妇女发展环境,促进妇女就业创业。加强妇女劳动保护、卫生保健、生育关怀、法律援助工作,切实保障妇女权益。优先保障儿童发展,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依法保障儿童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改善儿童成长环境,缩小城乡、区域、群体间儿童发展差距。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完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加强儿童福利机构、救助保护机构、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儿童服务场所和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建设,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养育安置。建立儿童信息报告监测反馈机制,推进儿童福利服务精准化。加强儿童食品用品安全监管,提升全社会维护儿童安全的意识和能力,依法严惩性侵害、家庭暴力、拐卖儿童、弃婴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加大对困难家庭、失独家庭、单亲特困等特殊家庭的政策支持、救助服务。完善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机制,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建立完善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促进家庭服务健康发展。

加强残疾人权益保障。推动残疾人精准康复与基本公共卫生有效衔接,提高残疾人教育、康复、就业和社会保障水平,加强残疾人就业技能培训,保障残疾人权益。

健全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积极落实抚恤优待、褒扬纪念政策,做好符合国家安置政策退役军人和军转干部随调家属、军人随军家属安置工作,建设退役军人为老服务站、老年公寓和光荣院。做好烈士褒扬纪念工作,修建英烈功勋纪念园、老干部纪念园和军人公墓。

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社会福利事业。支持社会组织、红十字会人道救助、志愿服务和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引导社会组织提供更多专业化、个性化服务。创新慈善公益事业体制机制,健全慈善组织公开募捐、投资活动等监管措施,推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

第三十五章 全面推进健康呼和浩特建设

第一节 完善公共卫生体系

健全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强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体系,统筹建设预防监测哨点。完善传染病动态监测系统,推进医疗机构数据共享。加强重大疫情跟踪监测,完善应急预案。推进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标准化和传染病检测实验室建设,提升检验检测、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置等能力。加强基层医疗机构预检分诊能力建设,规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检分诊和隔离观察室改造建设、人员培训和运行管理。健全街道(乡镇)和社区(村)与医疗卫生机构的协同联动机制,引导社区力量参与疾病防控。

提升重大疫情防控救治能力。高起点建设市公共卫生应急保障项目,打造自治区中部地区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加强医疗机构发热、呼吸、肠道门诊等标准化建设,推进市、旗县区两级综合医院负压病房建设。提升蒙中医药应急救治能力,健全蒙中医医疗机构院内感染防控体系,加强急诊科和感染疾病科建设。构建“市-旗县区-机构”三级卫生应急物资设备储备体系。建立综合型紧急医学救援队伍,加强急救站点建设和急救车辆配置,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医疗救治能力。

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强化对慢性病高危人群的筛查和预防性干预,实施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加强对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组织实施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完善职业病防治标准体系,规范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程序,切实加大职业病防治力度。加强卫生监督队伍专业化建设,规范执法行为。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建立爱国卫生常态化工作机制,引导支持社会各方力量参与爱国卫生运动。提高城乡居民健康素养,强化“自己是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统筹媒体和各类宣传平台,全面深入开展健康科普教育,传播健康理念和知识,提高自我保健能力。

第二节 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加强医疗机构诊疗服务能力建设。加强市级医疗机构专业能力建设,组织实施重点学科培育行动,扶持发展医疗机构重点专科。推进医疗机构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五大中心”建设,构建快速、高效的急危重症医疗救治体系。加强市级医疗机构核心软、硬件网络系统建设,提升电子病历应用水平。积极引进区外优质医疗资源,深化交流合作,让广大群众在家门口享受专家高水平医疗服务。加强城区医疗机构特色诊疗服务,综合医院一级诊疗科目达到16个,妇幼保健机构达到二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实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和诊疗设备提档升级工程,为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大三件、小三件”数字化医疗设备,规划新建8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打造8所社区医院。创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模式,提高基层就诊率。构建县乡村一体化管理的县域医疗服务体系,扩展基层医疗卫生信息系统功能,构建基层智能诊疗新模式。加强社会办医监管,促进社会办医机构健康发展。

健全蒙中医药服务体系。实施蒙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依托现有资源布局建设1个市级蒙中医康养中心,三级蒙中医医院全部设置康复科,85%的二级蒙中医医院设置康复科,在其他医院推广蒙中医康复技术。加强蒙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蒙中医药传统文化传播工程。创新“蒙医药康养+旅游”新型模式,以“一园一街一基地一中心”为核心,打造赛罕区蒙医康养示范区。

深化医药卫生和医保体制改革。继续强化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推进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建设,建立基层医疗机构与医院利益共享、成本分担机制,基本形成分级诊疗就医新格局。开展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试点工作,完善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制度,深化薪酬和编制管理改革,形成保障与激励相结合的运行机制。落实政府投入政策,加大对蒙中医医院、传染病医院的支持力度。积极推动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全面实施DRG(DIP)付费方式改革。完善医保基金监管机制,建立和完善医保智能化综合监管服务平台,持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贯彻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政策,积极参与区域性联盟药品耗材带量采购。

专栏17:卫生服务类重大项目 1.市公共卫生应急保障项目。

2.伊利现代智慧健康谷敕勒川医院建设项目。

3.呼和浩特儿童医院建设项目。

4.市四区医院建设项目。

5.智慧医疗与智慧急救平台建设项目。

6.恒和医院项目。

7.基层卫生医疗服务机构建设项目。

8.市精神康复医院改扩建项目。第三节 大力发展体育事业

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优化场地设施布局,规划筹建冰上运动中心、滑雪场、体育公园、网球训练基地,市四区布局建设全民健身中心,稳步提高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建设智慧体育综合服务平台,打造10分钟健身圈。拓展全民健身活动深度和广度,注重发展三大球、马拉松、自行车、徒步、公开水域游泳等健身活动。充分利用河道、湖面等资源开展冬季冰雪活动,争创北疆特色赛事品牌。到2025年,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49%以上。

增强竞技体育综合实力。按照国家和自治区体育发展方针,调整优化竞技体育项目,实施优秀体育人才“引进工程”,竞技体育成绩保持全区一流水平。完善青少年体育培养体系,加强校园体育课余训练队伍建设,推进青少年体育发展。深化足球改革,推进和林格尔足球特色小镇建设,建立科学稳定的青训体系,推动足球产业健康发展。

发展体育产业。丰富文体产品与服务,发展赛事承办、体育表演、培训咨询等体育产业。讲好体育故事,弘扬中华体育精神,创办以“父亲的草原、母亲的河”为主旨的系列文体赛事活动,推进FCRS方程式赛车项目建设,争取引进具有国际、国内影响力的体育赛事,扩大城市影响力。

第三十六章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第一节 完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

鼓励发展居家和社区养老,不断推进家庭适老化改造,逐步完善社区养老设施。夯实机构养老基础,持续增加护理型养老床位供给。整合为老服务资源,加快为老服务社区工作人员、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队伍建设,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为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洁、助浴、助行、助医、助急等多样化服务,形成15分钟社区为老服务圈。大力发展老年教育,支持老年大学发展,推进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强化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法治环境,支持家庭承担养老功能,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到2022年,所有街道(乡镇)至少建有一个具备综合功能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社区覆盖率达到90%以上。到2025年,护理型床位占机构养老床位数50%以上。

第二节 积极发展银发经济

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机构建设,培育老龄产业龙头企业,推动养老服务和老年产品市场提质扩容。大力发展康养服务产业,促进养老与医疗、文化旅游等产业融合,积极培育“互联网+养老”新业态,形成覆盖养老护理服务、康复保健、文化娱乐、金融保险、住宅家居的老龄产业集群。加快建设养老服务产业园,高品质建设康养小镇和旅居养老公寓,发展候鸟式养老,实现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

专栏18:养老服务重点项目 1.居家和社区养老试点项目。

2.居家养老适老化改造项目。第九篇 繁荣发展文化事业文化产业 建设高品质草原文化名城

贯彻落实文化强国战略,推进文化强市建设。坚持以建设“美丽青城、草原都市”为统领,培育敕勒川城市文化品牌,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构筑具有草原都市特色的现代文化产业体系,促进文化旅游高质量融合发展,全方位提升城市文明程度,着力将呼和浩特建设成为高品质、国际化草原文化名城。

第三十七章 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第一节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大力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全市广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普及活动。依托大青山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园等实践教育基地,丰富宣传教育活动形式,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全市人民的共同价值追求。

全面提升公民道德素养。以弘扬中国精神为基础,发扬蒙古马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品牌化开展“做文明有礼的首府人”“德润青城”系列主题实践活动,推动“六在青城”活动广泛持久开展。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与法治建设相结合,组织开展《呼和浩特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等宣传教育活动。

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深化爱国主义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理想信念教育、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教育,构建学校、家庭、社会、网络有机结合教育体系。加强学校德育工作,加快中小学校思想品德、思想政治课的改进和建设。持续推进“护苗”专项行动,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加强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的建设和管理,建设少年儿童主题公园、市级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市级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加大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建设,每个旗县区建成一所综合性、多功能的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实现乡村学校少年宫全覆盖。深入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实践活动,组织开展内容鲜活、形式新颖、吸引力强的主题实践活动,培育选树“新时代好少年”,提升青少年道德境界和综合素养。

第二节 推进文明城市建设

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加快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启动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营造“首府是我家,创城靠大家”的浓厚氛围。持续推进文明村镇创建,全市县级以上文明村镇占比达到65%。以新时代农民素质提升“千村示范、万村行动”为抓手,深入开展乡风文明行动,推动移风易俗,扫除农村陋习。持续推进文明单位创建,扩大文明单位覆盖面,推动创建工作提质增效。改革市级文明单位创建办法,激发创建工作活力,引导各级文明单位加强道德建设、规范行业行为、提高服务水平、树立行业新风、履行社会责任、塑造良好形象。各级文明单位中基层和新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占比达到10%。持续推进文明家庭创建,发挥好文明家庭的示范带动作用,扎实推进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以提高家庭成员文明素养为着眼点,引导广大家庭形成文明共识,养成文明习惯。持续推进文明校园创建,全市文明校园创建率达到100%。积极做好双拥工作,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十连冠”。

加快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成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三级志愿服务体系,实现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全覆盖,切实提高旗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公共服务资源的综合使用效率。建好旗县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8+N志愿服务队,对接基层群众需求,打造务实有用的志愿服务项目,培育形成有特色、有亮点、有影响的志愿活动品牌。落实志愿服务激励嘉许制度,健全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积分制度,确保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到2025年,志愿者注册人数达到40万人。

大力建设城市融媒体中心。深入推进媒体深度融合发展,加快推进旗县区融媒体中心建设,打造具有强大影响力和竞争力的新型主流媒体。整合呼和浩特市各类政务信息、新闻资源,打造以“呼和浩特发布”为品牌的新型媒体平台,推进“融媒体工作室”全媒体传播体系建设,提高网络文明生产传播能力,构建网上网下同心圆。创作推出优质产品,讲好青城故事,积极传递正能量,有力提升城市文明程度。

第三十八章 坚定文化自信 建设文化强市

第一节 加强文化保护和传承创新

传承弘扬黄河文化。深入挖掘黄河文化内涵,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保护开发坡根底段秦长城、小元峁段明长城、板申沟段明长城、后城咀文化遗址、岔河口环壕聚落遗址和西岔文化遗址,建设秦长城国家文化公园、明长城国家文化公园、黄河国家文化公园、岔河口沿黄博物馆、黄河文化展示馆和黄河“几”字弯非遗馆。全面完善县域黄河流域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讲好“黄河故事”呼和浩特篇。

大力宣传红色文化。推进爱国主义国防教育基地建设,挖掘内蒙古八千里边防军事文化,在大黑河上游建设军事主题公园。依托乌兰夫故居、乌兰夫纪念馆和内蒙古革命烈士陵园,建设革命传统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精品基地。大力保护和挖掘红色文化资源,建设得胜沟大青山抗日根据地司令部遗址和老牛坡等红色文化教育基地。以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和自治区成立75周年为契机,办好红色文化主题活动。

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重点保护以云中郡故城、盛乐古都、丰州故城、归化城、绥远城为核心的呼和浩特历史文化名城遗址群,严格控制历史城区建筑高度、体量和色彩,城市景观设计体现历史文化特色。加强对长城、古城、古道、古街、古塔、古碑、古寺院、传统村落、远古人文遗址等历史文化遗产资源保护,彰显各民族文化交融的城市文脉。加大阴山岩画石刻、北魏皇家祭天遗址、万部华严经塔、西乌素图召、公主府、五塔寺、绥远城墙等重点文物和新发现遗址保护力度,深入挖掘历史文化内涵。对大窑文化遗址、岔河口遗址、席力图召、乌素图召等遗址开展抢救性保护和修缮工作,推进国家遗址公园建设。建立完善可移动文物认定体系、文物档案名录及信息管理平台,实现文物信息资源整合与数字化利用。加强对民族文化古籍保护和整理,实施民族古籍数字化工程。

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深入挖掘传统手工技艺、民族服饰、民俗节庆活动、特色美食、历史故事、民间传说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实施生产性保护。建好莫尼山非遗小镇,打造世界级非遗文化活态展示平台。创新非遗展示传播方式,办好“中国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中国非遗年”等非遗宣传展示活动,组织非遗传承人进社区、进校区、进景区开展文化服务,推动主流媒体加大非遗宣传力度,增强呼和浩特非遗知名度、美誉度。

第二节 推动文化事业繁荣发展

加强优秀文艺作品创作生产。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完善艺术创作机制,推进文化内容创新,创作更多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的文艺精品。着力培育艺术创作基地,加强重大题材文艺创作规划和引导,聚焦革命历史题材和现实题材,推出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讴歌大美敕勒川的精品力作。

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深入实施“鸿雁悦读”计划,加大“鸿雁书屋”建设力度,推进“鸿雁悦读”进一步向基层延伸。用好“青城驿站”品牌,打造城市文化服务综合体,改造升级图书阅览场所。提升公共文化服务场馆利用率,着力推动数字图书馆建设,推进博物馆数字化。弘扬乌兰牧骑精神,加强各旗县区乌兰牧骑队伍建设,提升文艺创作能力,打造精品演出品牌,鼓励支持乌兰牧骑走向全国。推进群众文艺繁荣发展,奖励扶持群众文艺团体多元化、创新化、网络化发展,支持群众文艺团体举办特色艺术节和展演活动。打造黄河文化旅游节、长城文化旅游节品牌,办好中国·呼和浩特少数民族文化旅游艺术活动、昭君文化节等特色主题文化活动。

加大文艺人才培育力度。在文艺领域实行人才优先战略,重点培养文艺领军人物和中青年文艺人才,积极推送参加自治区及国家文艺人才培训,建立“德艺双馨”文艺人才评价机制,力争有更多文艺家入选“草原英才”。第三十九章 推进文旅产业融合发展

第一节 优化文化旅游产业布局

构建“一核三带”空间格局。建设草原都市文旅发展核心区,打造未来旅游枢纽和重要增长极。促进文化体验、乡村休闲、美食品鉴等功能联动,培育阴山·敕勒川生态文旅发展带。建设集蒙晋民俗文旅体验、峡谷山水观光、沙漠风情娱乐于一体的黄河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带。融汇武川白道、万里茶道、盛乐古都、西口故道等历史文化,打造万里茶道文旅发展带。发挥各旗县文化旅游特色优势,重点打造北部草原景观文化旅游区和南部黄河景观文化旅游区。

加快特色景区建设步伐。“十四五”期间,争创一家国家5A级旅游景区,推进敕勒川草原文化旅游区(哈素海)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重点打造提升一批品牌文旅项目,完成华谊兄弟星剧场美好生活综合体建设,推进云中郡故城国家文化遗址公园、伊利乳都科技示范园、蒙亮民族风情园、蒙亮演艺广场等品牌景区建设。打造塞上老街、大盛魁等历史文化主题街区,大召南街、通顺大巷等美食文化主题街区,中山路、万达步行街等商贸文化主题街区。

加快推进黄河“几”字弯全域旅游核心区高质量发展。高标准建设神泉生态旅游景区、黄河老牛湾国家地质公园。在托克托县建设黄河麦野谷生态休闲旅游区,建设清水河县黄河文化公园。逐步升级改造沿黄旅游公路,整合托克托县、清水河县旅游资源,打造沿黄河、沿长城、沿浑河、沿清水河等4条旅游环线,形成集黄河文化创意主题公园、黄河非遗博物馆、蒙晋民俗体验、峡谷山水观光等多功能于一体的旅游观光区。以君子津渡口、东胜卫古城、清水河长城、和林格尔土城子、岔河口遗址、清水河黑矾沟明清古瓷窑遗址等资源为依托,开发黄河历史遗迹专题旅游。

全力打造敕勒川文化品牌。以敕勒川国家草原自然公园试点建设为抓手,重点推进敕勒川文化旅游休闲生态基地、健康养老基地、草原文化旅游区等旅游项目建设,全力再现敕勒川草原美景。构建以敕勒川文化为核心的旅游产品体系,重点打造“敕勒川味道”美食系列,做大做强“敕勒川悦礼”品牌,让首府真正成为“近者悦、远者来”的草原都市。

培育特色文旅产业。深挖呼和浩特万里茶道文化、敕勒川文化、阴山岩画文化、马文化资源,促进圣水梁景区、哈达门高山牧场、淖尔梁高山湿地草原保护开发利用。依托奥威马文化运动休闲小镇,举办高峰论坛、国际博览会、交易会,促进马文化、马产业交流合作,打造“世界马文化之都”。

第二节 丰富文化旅游产品供给

推动文旅多元融合发展。促进文旅与工业融合,发挥伊利、蒙牛、蒙草工业旅游区示范带动作用,构建工业旅游集群,打造工业旅游的“呼和浩特样板”。促进文旅与教育融合,打造历史研学、非遗研学、红色研学、草原研学等系列主题研学旅游产品。促进文旅与体育融合,围绕博克、射箭、骑马等传统运动项目和冰雪运动、汽车旅游、极限运动等时尚运动项目,构建体育旅游产品体系。打造文创产业孵化器,推动创意产业发展,建设“国际草原文化创意设计之都”。

培育文旅新业态。培育挖掘冬季旅游发展潜力,以“冰雪+文化”为主题,发展一批冬季旅游项目,打造马棕山滑雪场等滑雪基地。利用冬季闲置的体育场开发冰雪运动产品,支持各旗县区特色节庆发展。创新夜间经济形态,丰富夜游文化内涵,重点发展城市场馆、城市街区、城市公园和文旅景区夜游,形成“深度触摸青城历史

”“体验敕勒川暖夜美食”“感受青城多元文化”“奢享青城视听盛宴”“激扬青春活力之夜”五大主题夜游线路,争创国家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依托首府积淀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和自然风光资源,实施乡村旅游精品工程和乡村旅游创客行动计划,精心打造精品民宿,创新发展自驾游、养生游、休闲游等新业态,打造“一乡一品、一村一品”的乡村旅游新格局。

开发文旅创意产品。加强文化旅游创意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支持企业建设文化旅游创意产品展示销售中心和研发基地,定期举办文化旅游创意设计大赛。大力推进马鞍、皮画等工艺美术品,牛肉干、奶食品、沙棘汁、沙果干等食品饮品精细化品牌化生产。依托旅游景区开发影视、动漫、游戏等新型文化旅游产品。传承和弘扬老字号品牌,促进文化旅游与餐饮服务、特色食品产业协同发展。

第三节 完善文化旅游配套服务

提升文化旅游服务质量。加强历史建筑、景区景点等文化标识标注,突出全域旅游文化内涵。健全旅游交通集散体系,建设自驾车、旅居车营地和生态停车场系统,完善道路交通引导标识系统,建设分布合理、管理规范的旅游厕所体系,依托青城驿站开设文化旅游商品实体店。深入推进旅游服务标准化建设,加强文化旅游市场属地管理,健全综合监管机制,提升旅游住宿、餐饮、旅行社、交通等服务水平。

加强文旅品牌营销。推进跨区域文旅合作,重点加强与周边省市产品互补、协同营销,推动形成以民族融合文化为主题的“王昭君和亲路”、呼和浩特-大同-洛阳“北魏历史文化体验游”线路。面向晋陕、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重点区域,制定针对性的营销策略。加强与蒙古国、俄罗斯等欧亚国家之间的文旅交流与合作,推出“中蒙俄万里茶道”、黄河“几”字弯城市群、京津冀蒙高铁黄金线等重点文化旅游线路。注重加强“城市文化名片”宣传,建立线上线下一体的高水平城市宣传体系。

加快推动智慧旅游。依托智慧城市平台,建设集文化与旅游服务、行业监管、数据决策于一体的文旅智慧化服务平台,开发“青城游”APP,让“一部手机游青城”服务广大群众。发展数字文旅项目,推出数字呼和浩特、敕勒川文化旅游休闲生态基地虚拟漫游等精品力作,设计制作草原、红色、丝路等主题的数字化文创、动漫、游戏、主题餐厅光影秀等产品,提供高品质、沉浸式的互动体验。

专栏19:文化旅游重点项目 1.华谊兄弟星剧场美好生活综合体。

2.军事主题公园项目。

3.沿黄河文化旅游生态走廊建设项目。

4.敕勒川文化旅游休闲生态基地项目。

5.塔布陀罗亥古城遗址规划。

6.圣水梁旅游区项目。

7.祥生·文旅城项目。

8.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原洗涤剂厂和制锁厂)。

9.阳光半岛温泉养生度假小镇项目。

10.塔布赛红色旅游村项目。

11.秦长城坡根底段文物保护规划项目。

12.明长城小元峁段保护利用工程。

13.托克托黄河康养农旅小镇。

14.清水河黄河大峡谷老牛湾旅游区建设项目。

15.得胜沟红色旅游公路。

16.淖尔梁草原旅游。

17.哈达门高山牧场观光旅游项目。

18.恒大水世界项目。

19.土城子考古遗址公园基础设施建设及文物保护项目。第十篇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让民族团结之花在首府常开长盛

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民族工作,扎实推进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固,切实让民族团结之花常开长盛、让边疆稳定常筑长固,为在新时代继续保持模范自治区的崇高荣誉作出首府应有贡献。

第四十章 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

第一节 实施共同体意识理论研究和宣传教育工程

实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研究工程,成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机构,加强和改进城市历史文化研究,充分挖掘、整理、宣传民族融合的历史事实,不断增强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实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工程,加强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强化国旗国徽国歌意识,增强国家观念,培养爱国主义情操。

第二节 健全共同体意识教育常态化机制

把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作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核心内容,纳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社会教育全过程,深入推动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军营、进宗教场所,推进“互联网+民族团结”行动,有计划、分批次、持续性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活动,做到全方位、多渠道、广覆盖,让民族团结进步理念入脑入心。把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纳入学校教育必学内容,坚持课堂教学与实践教育相结合,分级分类组织实施。

第三节 全力构建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文化发展方向,大力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把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核心理念、中华传统美德融入公民思想道德建设、文化设施建设和新时代文明实践全过程。规划布局和系统建设一批体现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具有中华文化特征、彰显中华民族视觉形象的工程项目。广泛开展“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主题活动,讲好民族团结进步故事。坚持用文化浸润民族团结,办好民族体育赛事和各类民族文化活动,搭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平台。

第四十一章 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第一节 建立各民族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区环境

坚持把城市民族工作重点放在社区,积极营造各民族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会氛围,形成密不可分的共同体。注重保障各民族合法权益,巩固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良好局面,坚决纠正和杜绝伤害民族感情的言行。努力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劳动就业、职业培训、子女入学、困难救助、政策咨询和法律援助等方面提供服务,让少数民族群众更好融入城市。

第二节 搭建各民族沟通的文化桥梁

坚定不移推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积极稳妥推行国家统编教材使用,深化双语教学改革,确保少数民族学生掌握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的自由,提倡和鼓励各民族互相学习语言文字。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保持或改革自己风俗习惯的自由,引导和帮助各族群众追求现代文明生活。强化全体公民日常行为规范,完善居民公约、村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章、职业规则、团体章程,营造自觉遵法守法、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全力维护民族团结的社会氛围。

第四十二章 提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水平

第一节 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

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向纵深拓展,开展市、旗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民族团结进步联创工作。坚持把创建工作重心下沉到乡镇村、街道社区、企业、学校、新经济组织等基层单位,突出干部、青少年、知识分子、信教群众等群体,加大重点行业、窗口单位等创建力度。认真总结推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的好做法、好经验,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表彰活动,大力表彰宣传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及个人的事迹和精神,形成以点串线、以线连片、以片带面的创建格局。创新方式载体,深化开展民族区域自治法实施月、民族法治宣传周和民族团结活动月等活动,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建设。

第二节 提升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水平

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全面贯彻落实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加强民族法治宣传普及教育,增强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观念,加强双语司法队伍建设。依法保障各民族公民合法权益,加强民族政策法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推动具体政策措施和实现形式与时俱进。综合运用法律、教育、协商、调节等方法,畅通各民族公民合法表达利益诉求渠道,积极预防和依法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矛盾纠纷,坚决反对和纠正一切形式的民族歧视。坚决打击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违法犯罪行为,用法律保障民族团结。

第十一篇 统筹发展和安全 在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中彰显首府作为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全面落实国家安全战略,把安全发展贯穿经济社会各领域和全过程,防范和化解影响现代化进程的各种风险,以强烈的忧患意识、高度的政治自觉,捍卫政治安全,确保经济安全,保障人民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在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中彰显首府作为。

第四十三章 坚决捍卫政治安全

第一节 加强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建设

坚持党对国家安全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开展政治安全“筑墙工程”“净土工程”“攻心工程”三大工程,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认真抓好国家政治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工作。建立完善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工作体系,健全国家安全分析研判、防控协同、防范化解机制,全面加强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和能力建设,稳妥引导舆情,维护网上政治安全。健全情报信息体系,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健全国家安全审查和监管制度,加强国家安全执法,提高风险监测预警防范和危机管控能力。加强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加强基层人民防线建设,建立青少年等群体反渗透工作机制。

第二节 完善国防动员体系

落实和强化全民国防教育,积极做好双拥工作,巩固军政军民团结。加强国防动员潜力建设,继续推进铁路、公路、水路、航空、信息、测绘、人防等基础设施融入国防功能,推动地下空间防空规划和建设,完善防护工程体系,提升城市综合防护能力。立足航天六院等军工单位,大力发展军民两用产业,重点在物联网、卫星导航定位、生物发酵、城市交通控制系统、新材料等领域建设一批示范基地和项目。完善军民科技协同创新机制,打破军民科技创新壁垒,强化军民两用技术联合攻关。推进军供站项目建设,做好军供应急保障演练训练。

第四十四章 全力维护经济安全

第一节 维护金融安全

健全完善金融监管制度,加强“7+4”类地方金融组织监管工作,实现分级分类监管。制定权威高效的重大金融风险应急处置机制和处置预案,健全执法、司法、法律服务衔接配套的综合保障体系,完善防控金融风险的政策工具箱。积极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一企一策”化解国有企业和融资平台公司债务风险。防范重点领域信用风险,着力清理失联、空壳、严重违法违规企业,维护市场秩序。健全金融风险预防、预警、处置、问责制度体系,加强金融风险监测与评估,动态排查金融风险情况,坚决打击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活动,坚决整治金融乱象,维护金融体系稳健运行。

第二节 确保粮食安全和能源安全

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巩固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十四五”期间,粮食耕种面积稳定在495万亩左右,粮食产量稳定在34亿斤以上。完善地方粮食储备管理体制机制,优化粮食储备规模、品种结构。深化国有粮食储备企业改革,探索建立政府储备和企业社会储备相结合的粮食储备机制。全面提升应急保供水平,完善大型商超、粮油零售店、军粮供应站流通机制,健全第三粮库粮油批发市场、美通农产品批发市场供应体系,改造建设市级粮油应急配送中心,拓展粮食应急供应网络。推进军粮供应军民融合式发展,建设区域军粮应急综合保障基地和成品粮油配送中心,强化应急保障能力。推进能源供应保障升级,加快形成多种能源协同互补、综合利用、集约高效的能源产供储销体系。

第三节 增强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

统筹乳业发展和安全,支持伊利、蒙牛、蒙草、赛科星等企业与高校联合组建技术团队,开展优质牧草草种、奶牛繁育和乳制品深加工等核心关键技术研发,大力引进和繁育良种奶牛,建设国家级奶牛、种公牛核心育种场。统筹全市养殖用地资源,保障养殖用地需求,加大标准化牧场建设力度,加大对奶源的保障力度。推进牧草种植基地建设,加强与国内有条件地区合作生产苜蓿草,切实提高紫苜蓿等优质牧草本土化比例,促进粗饲料当地资源转化。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不断提升自身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全面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第四十五章 全面保障人民生命安全

第一节 强化生产安全

加强全民安全意识教育,健全生产安全体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推进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管理。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实行安全生产配套设施与新建工程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运营。建立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加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安全检测和动态监管,坚决防止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第二节 保障食品药品安全

加大食品药品安全行政执法装备和技术建设力度,实施科学监管、智慧监管,全面开展风险监测、监督抽检和安全评价,提升信息化监管水平,实现从农田到餐桌、从实验室到医院的全过程全覆盖监管,坚决防范重特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聚焦群众关注、社会关切,突出抓好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提升、校园食品安全守护、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餐饮质量安全提升等专项攻坚行动,以点带面治理“餐桌污染”。健全完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制,实施食品药品全程可追溯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

第三节 健全应急救援体系

加强应急处突体系建设,完善统筹协调、调度指挥机制,做实各类应急预案,确保一旦出现突发事件,能够及时应对。加强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提升消防救援能力,统筹规划建设27个消防救援站和一批消防供水设施,推进消防装备无人机联合实验室、消防应急救援实战化训练基地和搜救犬训练基地建设。构建消防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智慧消防”平台和消防生态协同系统。强化城市防震减灾能力,规划实施1个自治区级和2个市级防灾减灾救灾科普教育基地,加强应急管理教育和体验。

专栏20:公共安全领域重点项目 1.防灾减灾救灾城市安全指挥协调中心。

2.城市救灾应急物资储备设施。

3.城市公共消防设施项目。第四十六章 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全

第一节 全面依法治市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完善行政问责制度,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形成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媒体监督、社会监督合力。推进公正司法,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提升司法能力、司法效能和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加强法治社会建设。完善加强社会重要领域立法,大力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扎实推动民法典实施,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推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加强各级法律援助中心和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大力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实施乡村法治文化覆盖工程和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提升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坚持依法治网和以德润网相结合,培育良好的网络法治意识。提升信访体制机制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完善服务体系效能。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市本级联合接访服务机制和县乡两级多元化解纠纷机制。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约访、包案等制度,着力化解信访积累,持续“控增减存”,全面治理重复访、越级访和违法上访,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完善法治市场环境。严格质量安全监管,建立完善质量安全承诺和质量责任追究机制,形成政府监管、市场调节、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的治理格局。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法治化水平,加大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侵权假冒多发重点领域的行政执法力度。优化企业发展环境,清理和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依法保护企业家财产权和创新收益。

第二节 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优化市域社会治理体系。以平安建设机制为纽带,形成市级统筹、旗县区组织实施、乡镇街道强基固本的市域社会治理链条,推进市县乡村四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一体化运行,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全力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示范城市创建。健全社会协同机制,科学界定政府职责与社会参与治理边界,建立企业社会责任评估和激励奖惩制度,引导企业与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规范群众参与治理的流程与方式,提升群众参与的有效性,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共同体。健全社会矛盾排查预警机制,推进市、旗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矛盾纠纷化解联合服务中心建设,紧盯营商环境、征地拆迁、医疗教育、房地产等重点领域,深入开展常态化摸排,及时化解各类矛盾。

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全面总结疫情期间社会治理成功做法,强化“全周期管理”,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和服务标准化建设。加强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建设,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向基层放权赋能,以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强化基层党组织对居委会、业委会、物业管理企业的政治引领、组织引领、机制引领,构建跨领域、跨行业、跨层级的“党建融合体”。加强基层派出所和司法所“两所联建”,形成联防、联建、联治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扎实推进网格化管理服务,巩固社会治理“无缝覆盖”水平与效果。探索建立“街乡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用好“12345”接诉即办平台,确保社会治理机制环环相扣。

创新社会治理方式。充分发挥“五治”作用,增强社会治理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完善政治督查、执法检查、纪律作风督查巡查机制。运用“爱青城”APP,推进一网统管、一网统防、一网统办的“一网三统”进程,加快构建从“城市大脑”到“基层细胞”的智能化社会治理体系。健全社会成员利益表达、冲突协调、权利保护机制,加强社会心理干预工作,搭建心理援助公益服务平台,提高群众心理健康水平。激发社会自治活力,推动社会治理创新。

第三节 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大力推进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建立健全源头治理的防范整治机制、智能公开的举报奖励机制、打早打小的依法惩处机制、精准有效的督导督办机制、激励约束的考核评价机制、持续推进的组织领导机制,全力推进“无黑”城市创建。探索建设智慧政法平台,加强道路交通、危爆物品、枪支弹药等管控,严厉打击套路贷、盗抢骗、黄赌毒等突出违法犯罪,建立“一超两最”引领全区的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补强治安防控短板,加强人防、技防等治安巡防力量。推进“雪亮工程”建设应用,打造“全域覆盖、全网共享、全时可用、全程可控”的公共安全视频监控体系,提高社会治安立体化、法治化、专业化、智能化水平。深化平安乡村、平安社区、平安校园等创建活动,争创国家社会治安防控示范城市。

第十二篇 凝聚全市智慧力量 确保实现“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

实现呼和浩特“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必须按照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要求,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广泛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推动党中央关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第四十七章 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

在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各方面切实贯彻“两个维护”的要求。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对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要严肃认真贯彻落实,做到闻令而动、令行禁止。在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方向性原则性问题上,要自觉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切实把“两个维护”落实到首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坚持和完善党关于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具体制度,严格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严密组织体系,各级党委(党组)发挥好领导作用,基层党组织发挥好战斗堡垒作用,广大党员干部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确保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每项决策部署都得到有效落实;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决不能弄虚作假、掩盖问题、欺上瞒下;完善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督查考核机制,发挥督查考核指挥棒作用,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有效落实。

第四十八章 大力发扬“蒙古马精神”

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各族干部群众的殷切嘱托,大力发扬吃苦耐劳、一往无前、不达目的决不罢休的“蒙古马精神”,激励全市上下奋战“十四五”、开启新征程。大力发扬“吃苦耐劳”的奉献精神,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坚持“闭环工作法”“一线工作法”“群众工作法”,把心思用在工作上、把精力放在事业上。大力发扬“一往无前”的进取精神,坚持不懈攻坚克难,努力破除影响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的体制机制障碍,使各项工作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大力发扬“不达目的决不罢休”的奋斗精神,树立实干导向,积极创先争优,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以钉钉子精神奋力完成“十四五”时期首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各项任务。

第四十九章 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引导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断提高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政治能力、战略眼光、专业水平,敢于担当、善于作为,坚决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好。强化对公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深入落实“三重一大”等议事决策制度,深化“三务”公开,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公正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肃查处重点领域和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定不移惩治腐败,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持续净化首府政治生态,巩固煤炭资源领域、矿产资源领域和国有企业专项整治成果,构建“一案一剖析、一案一警示、一案一整改”常态化以案促改机制。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保护和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主动性。

第五十章 健全规划实施保障机制

严格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统一规划体系更好发挥国家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的意见》,充分发挥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加强规划纲要对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专项规划等各类规划的统领。做好规划之间的战略统筹和目标统筹,按照下位规划服从上位规划、下级规划服务上级规划、等位规划相互协调的原则,建立健全规划衔接机制,形成定位准确、边界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规划体系。

健全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完善规划实施评估、调整修订和监督考核机制,提升规划目标任务约束力和权威性。加强资金、土地、数据、人才、环保、用能等资源要素保障,强化财政预算与纲要实施的衔接协调,做好专项工作资金预算编制,切实保障重点任务和建设项目的资金供给,强化规划配套保障。将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逐项分解,形成行动计划,明确牵头单位、工作责任和完成期限,确保“十四五”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推进2035年远景目标如期实现。

实现“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意义重大,任务艰巨,前景光明。全市上下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在自治区党委正确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守望相助、团结奋斗,倾力打造美丽青城、草原都市,全力建设现代化区域性中心城市,为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胜利作出首府应有贡献!

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pdf 【下载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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