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宜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2年更新)
宜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 〇 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宜春市人民政府
二 〇 二一年四月
宜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 Ο 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根据《中共宜春市委关于制定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Ο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编制,重点对“十四五”期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总体部署,并展望二Ο三五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远景目标。作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第一个中长期规划,该规划主要阐明市委、市政府战略意图,是全市各级政府履行职责的重要依据,是市场主体的行为导向,是全市人民的共同愿景。
第一篇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 “ 两个一百年 ” 奋斗目标承前启后的历史交汇期,是我省在加快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上作示范、在推动中部地区崛起上勇争先的关键期,是我市在顺利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乘势而上向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起步期。全市上下要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的新特征新要求,深刻认识外部环境带来的新机遇新挑战,保持战略定力,发扬斗争精神,树立底线思维,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善于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上奋勇前进。
第一章发展基础
“十三五”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深切关怀下,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市委、市政府团结带领全市人民,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省委“创新引领、改革攻坚、开放提升、绿色崛起、担当实干、兴赣富民”工作思路,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发展环境和经济下行压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负重拼搏、砥砺前行、担当实干,有效应对各类风险挑战特别是新冠疫情的不利影响,“十三五”规划确定的“提前翻番、力争百强、同步小康”总体目标顺利完成,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 2010 年翻番目标提前实现,经济综合实力进入全国百强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决定性成就,即将如期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十四五”时期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奠定了坚实基础。
—— 经济综合实力大幅提升。 2020 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实现 2789.87 亿元,年均增长 7.4% ,人均生产总值超过 7000 美元。财政总收入实现 416.3 亿元,年均增长 6.2%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占比为 59.5%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 909.6 亿元,年均增长 8.1%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 7.5% ,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 11.3% 。主要经济指标保持中高速增长态势,经济总量在全省排位前移,综合实力迈上新台阶。
地区生产总值
—— 产业转型升级取得突破。“ 产业兴市、工业强市”战略深入实施,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 11.6 : 40.8 : 47.6 ,实现“三二一”的标志性转变。农业优势进一步巩固,农业增加值突破 300亿元,成功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和“全国富硒农业示范基地”、荣获“世界硒养之都”称号。工业增加值达到 994 亿元,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势头向好。服务业量质齐升,占GDP 的比重提高8.5 个百分点。数字经济规模逐渐壮大,大数据产业园建设初见成效,存储容量达到 1000PB 。
—— 重点领域改革全面深化。 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实施“一网通办”,持续开展“一次不跑”、“一次办好”便民服务,“赣服通”推广运用走在全省前列,不动产“登记 + 交易”一体化改革获国务院通报推介。深入开展降成本优环境专项行动。价费改革不断深化。“ 3+N ”市本级国有发展平台体系建成。市县两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信用网站建成运行。“五型”政府建设扎实推进。
三产比例
—— 全面开放格局日渐形成。 开放型经济水平稳步提升,2020 年出口总额实现 228.47 亿元,年均增长 9.06% ;实际利用外资 9.75 亿美元,年均增长 8.3% 。开放招商成效明显,引进亿元以上项目数量居全省前列,累计进资突破千亿元。主动对接融入“一带一路”,实现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全覆盖,宜春海关开关运营,开通宜春至宁波铁海联运班列。
财政总收入、500 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出口总额增速
—— 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推进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建设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累计创建 1 个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4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3 个国家生态县、 6 个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县和 21 个示范基地,生态示范创建“标杆”全省最多。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获国务院表扬。“生态 + 大健康”产业发展模式等 3 项生态文明改革举措和经验做法入选国家首批推广清单。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优良天数比例达 96.7% ,国考、省考断面主要污染物年均浓度达标率均为 100% ,森林覆盖率达到 57% 。
—— 城乡协调发展不断增强 。加快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城市功能和品质明显提升,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宜丰县成功入选全国文明城市,樟树市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建设深入推进,奉新县纳入国家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示范县创建名单, 6 县市列为省美丽宜居示范(试点)县。明月山温汤镇、樟树阁山镇入选全国特色小(城)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着力提升村容村貌,完成 25636 个村点整治建设,全市村庄整治覆盖率达到 80% 以上。
—— 重大项目建设进展顺利。 坚持“项目为王”理念,全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明月山机场站坪扩建,昌吉赣客运专线(宜春段)、浩吉铁路(宜春段)、昌栗高速公路、昌傅至东乡高速公路等重大交通项目相继建成,靖安洪屏抽水蓄能电站一期、丰城龙头山航电枢纽、袁州京煤热电联产、 7 个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站、济民可信(高安)能源综合利用等能源项目投入运行,宜春幼专新校区、宜春人民医院北院(一期)等民生项目交付使用。中国药都樟树岐黄小镇、宋城 · 明月千古情、万载田下古城等文旅项目建成接游。
—— 人民生活质量迈入全面小康。 实施十大扶贫工程,脱贫攻坚任务圆满完成。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分别增长 7.7% 、 8.6% 。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 4.5%以内。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服务水平全面提升。教育改革持续深化,提前三年实现全市域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教育公平进一步彰显。体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全民健身氛围日益浓厚。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基本建立,医疗健康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养老服务基础设施逐步完善,服务质量明显提升。军民融合协调发展,荣获“全国双拥模范城”荣誉称号。市域社会治理创新推进,平安宜春、法治宜春建设持续深化,公众安全感指数和群众满意度保持在 96% 以上,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五年来的发展成就,充分彰显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强大真理伟力,充分证明了省委“创新引领、改革攻坚、开放提升、绿色崛起、担当实干、兴赣富民”工作思路和高质量跨越式发展首要战略符合时代特征,也充分证明了我市“产业兴市、工业强市”的发展战略与“优环境、促发展”大讨论活动切合宜春实际,充分展示了宜春人民忠诚执着、奋发有为、勤劳智慧的优良品质。站在新起点、着眼新阶段,我们要坚定必胜信心、保持战略定力,努力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伟大征程中展现更大作为。
市“十三五”规划纲要主要指标完成情况表
第二章发展环境
“十四五”时期,是我市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全局与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相互作用、相互激荡,宜春发展的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发生深刻变化,经济和社会发展面临一系列新机遇和新挑战。
和平与发展仍然是时代主题,经济全球化趋势并未发生根本逆转,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为实现“换道超车”“换车超车”提供重要机遇。我国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不会改变。我市经济综合实力不断增强,人均GDP 向 1 万美元冲刺,县域经济发展动力活力更加彰显,新兴产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生态优势转化成经济优势日益显现,跨越赶超新势能不断积蓄;受长三角一体化、粤港澳大湾区、大南昌都市圈、长株潭城市群叠加辐射,区域发展“四面逢源”;全市“优环境、促发展”大讨论活动进一步提振了精气神,市委四届十次、十一次全会为我市新时期改革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我市将迈入经济蓄势跨越突破期、产业转型升级攻坚期、区域竞相发展比拼期。
同时,世界正呈现竞争优势重塑、经贸规则重建、力量格局重构的叠加态势,不稳定不确定性因素明显增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波及广泛,国内结构性、体制性、周期性问题持续凸显,区域经济发展“分化”“极化”对我市要素资源“虹吸效应”持续增强,影响广泛深刻。制约我市高质量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尚未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经济总量不大、产业结构不优,创新能力不足;中心城区辐射力不强、生产要素集聚度不高等问题依然存在,加快发展和转型升级任重道远。
总的来看,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发展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但机遇和挑战都有新的发展变化。全市上下要站在“两个大局”战略高度,深刻认识错综复杂的国际国内环境变化带来的新矛盾新挑战,深刻认识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努力实现“六个求突破、五个走前列”: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在强化科技创新引领上求突破;深入推进“产业兴市、工业强市”战略,在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上求突破;聚焦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在区域经济发展和新型城镇化建设上求突破;统筹实施扩大内需与扩大开放战略,在融入新发展格局上求突破;全面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在增强发展内生动力上求突破;构建现代化立体交通体系,在交通强市建设上求突破;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发展上走前列;高标准打造生态文明“宜春样板”,在培育绿色发展优势上走前列;繁荣和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在提升文化软实力上走前列;提升民生保障和改善水平,在建设普惠共享新福地上走前列;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在共建共治共享上走前列。
第三章总体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要求,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深化改革开放,坚持系统观念,以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开放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统筹发展和安全,下大力气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全力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加速中心城区强起来、县市区跑起来、大宜春立起来步伐,加快建设综合实力强市、绿色发展大市、文明幸福城市,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宜春华章,描绘好新时代宜春改革发展新画卷。
第四章发展目标
展望二 〇 三五年,宜春将与全国全省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届时,宜春综合实力将大幅跃升,经济总量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将迈上新台阶,自主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基本实现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加快建设经济强市、生态强市、农业强市、旅游强市,建成具有宜春特色的现代化经济体系;文化、教育、人才、体育、健康事业取得新进展,居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达到新高度,文化软实力显著增强;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美丽宜春目标基本实现;形成高水平双向开放新格局,参与国际国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明显增强;人均生产总值实现翻番,中等收入群体显著扩大,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显著缩小;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显著提升,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发展新局面基本形成,社会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人民生活更加美好,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锚定二 〇 三五年远景目标,“十四五”时期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具体目标是:
—— 经济综合实力跃上新台阶。突出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要求,不断提高投资质量、促进消费需求、优化外贸结构,推进新型工业、现代服务业与现代农业的有机融合。力争主要经济指标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 7.2% 左右,人均 GDP 跨越 1 万美元台阶,全市发展态势和成效进入全省第一方阵。
—— 发展动力活力实现新提升。创新引领发展能力明显增强, R&D 经费投入强度达到 2.3% 。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内生发展动力,主动融入国家、省重大区域发展战略,注重需求侧管理,增强市场经济主体活力,致力打造产业高地、创新高地、开放高地,营造全省一流营商环境。
—— 城乡融合发展迈出新步伐。拓展中心城区发展新格局,推进万载撤县设区,补齐发展短板,增强综合实力,提升中心城市辐射带动能力,努力打造百万人口区域性中心城市。增强县域经济发展动力,凝聚市县联动发展合力,推动市县竞合发展提速。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进智慧城市建设,统筹城乡融合发展,城乡人居环境达到全国一流水平。
—— 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进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得到优化,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加快形成,优质生态产品供给持续增加,“生态 + 大健康”产业不断壮大,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初步建立,美丽城市、健康城市、宜居城市建设取得新成效,绿色发展水平走在全省前列,生态环境质量位居全国一流。
—— 社会文明程度得到新提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人民思想道德素质、人民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明显提高。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文化产业体系更加健全,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日益丰富,红色基因更好传承,好人文化不断弘扬,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 民生福祉改善取得新成效。脱贫攻坚成果得到巩固拓展。就业更加充分,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保持同步,中等收入人口比例明显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显著提升,教育服务支撑更加有力,卫生健康体系更加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得到更好满足,奋力建设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
—— 社会治理水平得到新提升。法治体系更加完善,社会公平正义得到彰显。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深入推进,公共安全管理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反恐防爆、食品药品安全、粮食能源安全、网络信息安全、公共卫生安全等社会安全体系保障更加有力。社会治理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深化网上网下协同治理,平安宜春建设水平稳步提升,争创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
市“十四五”规划《纲要》主要指标表
第二篇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走具有宜春特色的“五链融合”创新道路,以超常规举措打造产业创新优势、人才引领优势和创新生态优势,全面提升科技创新供给能力,加快迈入创新型城市行列。
第一章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
坚定不移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深入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方针,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建设更有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体系,努力培养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创新人才队伍。
第一节建设高质量人才培养体系
打造“ 1233 ”人才平台系统工程,大力实施市“双百计划”,加大高层次人才培养开发力度。支持鼓励企业发挥主体作用,实施优秀民营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组织优秀青年企业家赴知名院校、知名企业学习,遴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在政府经济部门挂职,着力打造具有创新精神、国际视野的宜商人才队伍。实施知识更新工程、技能提升行动,构建产教训融合、政企社协同、育选用贯通的高技能人才培育体系,壮大高水平工程师和高技能人才队伍。统筹推进各领域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大力推进“名师”“名医”“文化名家”“农村创新创业”、军地两用等人才培养计划。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形成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良好局面。
第二节大力引进高端优秀人才
抢抓全球人才流动窗口期、中部地区崛起机遇期和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全面推进的关键期,聚八方英才共建宜春、发展宜春。聚焦经济主战场、文化软实力,认真做好国家级、省级重大人才工程的申报推荐和市“双百计划”的申报评选工作,加快引进和培养一批海内外战略型人才、科技领军人才、创新团队。制定急需紧缺人才目录,主动对接并参与江西省组织的高层次人才招聘活动,完善柔性引才引智机制,大力引进一批海内外院士、学术带头人、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鼓励企业开展海外并购、建立海外研发中心,探索与海外知名院校、研究院所等开展直接合作的引才新模式。支持我市企业在市外建设“人才飞地”,集聚外地人才资源。实施青年人才集聚行动,加大对博士、硕士以及入选省级以上人才计划的青年人才引进力度,培养具备竞争力的科技人才后备军。深入开展宜春籍人才回归工程。
第三节构建更优人才发展环境
推进人才计划的市场化评价机制改革,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构建充分体现知识、技术等创新要素价值的收益分配机制,探索实施事业单位高层次科技人才年薪制、协议工资制和项目工资制,鼓励企事业单位以股权、期权和分红激励形式对科技人员进行奖励。建立职称评审“直通车”机制,探索完善特殊优秀人才认定标准,畅通高级职称直接申报渠道。充分发挥市人才发展服务研究院(市人才发展研究中心)作用,创新人才流动机制,打通人才流通的快速通道,加大人才金融服务供给,不断提升人才服务水平,加强人才后续跟踪和服务管理,加快人才公寓建设,着力完善住房补贴、医疗保障、家属安置等方面的政策体系,打通人才服务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第二章提升核心创新能力
聚焦创新链关键和薄弱环节,把人、财、物更多向科技创新一线倾斜,力争在关键共性技术、特色优势领域技术创新上取得更大突破,推动形成更多高水平、引领性和原创性的创新成果。
第一节持续加大全社会研发投入
实施全社会研发投入攻坚行动,加快构建政府引导、市场主体的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立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通过绩效奖励、股权激励、创新券等多种形式的政策引领,使政府、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科技中介等创新主体协同发力,到 2025年全市 R&D 经费支出达到 87 亿元左右。鼓励和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推动大中型企业研发机构实现全覆盖,高新技术企业研发经费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超过3% 。
第二节推进特色优势领域创新突破
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以特色产业为突破口,推进优势领域技术创新,以技术的群体性突破促进创新能力跨越式提升。积极对接国家“科技创新 2030 ”和全省科技重大专项计划,以新能源(锂电)、生物医药、先进装备制造、电子信息、节能环保等为重点,推进应用研究与产业化对接融通,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竞争力整体提升;围绕建材家具、健康食品、纺织鞋服等传统优势产业,以信息技术的应用和融合创新,深化传统产业改造提升,推动制造方式创新、产品创新、业态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
第三章强化创新体系建设
着力优化创新资源布局、集聚创新要素,全面提升科技创新供给能力,提高创新整体效能,加快构建以平台为载体,以区域为支撑的全域创新体系。
第一节优化全市区域创新布局
统筹推动创新要素合理流动,强化协同创新,建设高效合作、协同有序的创新体系。推进“一核三区五基地”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充分发挥中心城区在全市创新格局中的核心引领作用,高水平建设袁上万创新引领区、丰樟高创新示范区、昌铜四县创新赋能区,全面提升宜春国家新能源(锂电)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丰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安国家绿色光源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樟树中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宜阳新区大数据产业园科技文化融合基地的科技创新能力。鼓励和支持创建国家级、省级创新型县(市、区)、经开区和高新区。
第二节建设高能级创新平台
持续推进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整合资源,创建宜春科学院。大力实施创新平台“ 233 ”建设工程,创建一批省级以上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建设一批高端新型研发机构、重点产业研究院、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海智计划工作站等高水平研发机构。创建一批省级以上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成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发源地和聚集地。积极对接引进高端创新要素,开展平台协作、项目合作,规划建设一批高水平中试基地,共建一批重点科技园区。
第三节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
大力实施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行动,完善鼓励企业科技创新政策,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全面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完善创新型企业梯度培育机制,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库,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力争催生一批独角兽企业、潜在独角兽企业、独角兽种子企业和瞪羚企业、潜在瞪羚企业。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进行资源共享,优化科研力量配置,组建联合创新体,承担重大科研项目,推动新技术快速大规模应用和迭代升级。
第四节不断加强科技开放合作
以北京、上海、深圳等科技创新中心为重点,以建设飞地研发中心、离岸孵化器、飞地科技园等开放载体为抓手,加大国内外顶尖科技创新资源的合作对接和开放共享。进一步优化科技创新综合服务平台功能,加强技术经纪人队伍建设,不断完善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技术市场体系。加大技术交易后补助,加强在线技术对接活动、产业技术对接会等供需对接活动。切实加大科技金融合作,搭建常态化科技金融项目路演对接平台,推动科技与金融资源的有效对接,构建良好的创新创业创投生态。
第四章营造良好创新生态
全面深化新一轮创新改革试验,着力破解制约科技创新的体制性障碍、结构性矛盾和政策性问题,弘扬科学精神和工匠精神,健全创新激励政策体系,营造鼓励创新、崇尚创新的政策环境和社会氛围。
第一节健全支持创新政策体系
改进科技项目组织管理方式,探索“揭榜挂帅”等制度,给予创新领军人才更大技术路线决定权和经费使用权,推进项目、基地、资金、人才一体化配置。完善新技术、新产品首购首用风险补偿机制。严格落实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研发设备加速折旧、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等政策,对研发投入大的企业给予研发经费后补助奖励。强化金融对科技支持,大力创新金融服务模式和产品,深入探索股债联动,加快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增量扩面,培育科技型专业保险体系。鼓励支持科技企业对接资本市场、上市融资。
第二节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牢固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构建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工作格局。推进丰城高新园区省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等平台建设。严格知识产权执法,完善知识产权黑名单制度,实施知识产权联合惩戒,严厉打击重复、恶意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构建知识产权多元治理体系,健全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知识产权纠纷预防化解机制。持续办好宜春市“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活动。力争专利数和专利授权量平均每年递增 20% ,到 2025 年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 4 件,研发人员全时当量、宜春市创新指数位列全省中上游。
第三节推动创新成果转化应用
完善技术成果转化公开交易与监管体系,创新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利益分配机制。加快中试平台、市场体系建设,培育技术经理人,建设大数据交易市场,打造线上线下一体化科技转化体系。围绕行业共性个性难题和企业实际技术需求,鼓励和支持利用科技创新综合服务平台,开展技术信息发布、供需对接、询价拍卖等对接交流活动,推进科技成果与技术需求的有效对接。
第三篇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坚持把发展经济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加快构建以先进制造业为重点,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的现代化产业体系,提高经济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
第一章做大做强先进制造业
坚持主攻、强攻工业不动摇,推进工业强基八大专项行动,实施产业链链长制,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传统产业迭代升级,挖掘制造业新增长点,进一步做大经济总量,增强综合实力。
第一节打好产业链现代化攻坚战
围绕新能源(锂电)、生物医药、先进装备制造等重点产业,开展稳链强链铸链延链行动。实施稳企育企行动,鼓励企业加大对关键原辅料的研发和生产,推进企业就近配套,保障产业链畅通。建立重点产业、战略产业关键技术、关键装备、关键零件安全备份机制,提升供应链稳定性。积极对接国家和省产业基础再造工程,聚焦主导产业发展短板和关键技术,推动产业链与创新链融合共进。强化与其他地区产业合作,提升产业链互补水平。
第二节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
坚持集群发展、创新发展、融合发展路径,按照市场主导、创新驱动、重点突破、引领发展的要求,打造新能源(锂电)、生物医药、先进装备制造等特色优势新兴产业,培育壮大电子信息、节能环保、新材料等具有发展潜力的新兴产业,立足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突出分类施策,加快推动新兴产业倍增式发展,在区域竞争中构筑新优势。
新能源(锂电)产业。走以“资源换产业”路子,加快锂资源优势向产业优势转化,做精做优锂电核心材料产业,做大锂电池产业。大力扶持新能源整车生产,形成汽车、电池材料的新能源(锂电)产业。加快推动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产业发展,推动锂电产业向光伏等新能源领域拓展,从原料深加工向下游应用转变,瞄准万亿级储能电池市场加快产业延伸,打造国家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
生物医药产业。围绕特色中药全链化、生物制药及化学制药规模化的发展方向,进一步发挥本地道地药材资源优势,实施“中国药都”振兴工程,推进一批生物药创新成果和化学药物项目落地,打造国内有影响力的生物医药产业集群,为“生态 + 大健康”产业发展提供坚实制造业基础。
先进装备制造产业。以智能化、数字化、成套化为发展方向,做优做强特种电机和建筑工程机械优势产业,培育壮大教育装备办公设备产业,布局发展一批智能专用装备及零部件产业,建设中部地区重要的先进装备生产基地。
电子信息产业。围绕半导体照明及显示、印制电路板、智能终端等重点领域,以通讯终端及配套零部件、软件和信息服务、北斗卫星导航、教体信息装备等细分领域为切入点,提升关键器件、整机终端研发、设计和制造能力。立足现有产业发展基础,主动融入京九电子信息产业带建设,打造中部地区重要的电子信息材料及元器件配套生产基地。
节能环保产业。按照绿色发展理念要求,加快发展再生资源循环利用产业,积极发展高效节能技术设备和环保治理技术设备产业,打造全国知名的绿色产业示范基地。
新材料产业。聚焦电子信息材料、新能源(锂电)材料、化工新材料和新型建筑材料等重点领域,优化产品结构,提高高端新材料产品、高端型成长企业比重,加快上下游产业链融合,形成规模大、竞争力强、辐射面广的新材料产业体系,打造中部地区重要的新材料产业基地。
第三节加快传统产业优化升级
实施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工程,引导企业加大技改投入,运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建设数字化车间、智能化工程,提高传统产业产品技术、工艺装备、能效环保等水平。积极推广节能环保和清洁生产工艺、技术、装备,大力引进节能环保解决方案提供商和高端装备制造企业。推动传统产业绿色化改造,建设一批绿色园区、绿色工厂。
建材家具产业。围绕高端建筑陶瓷、新型墙体材料、智能金属家具等特色优势产业,强化新产品研究开发和新技术攻关,大力推广节能减排、清洁生产、自动控制及智能化控制技术,着力提高智能智造水平,提升生产效率,提高竞争力。
健康食品产业。围绕富硒食品、绿色有机食品、饮料及酒类制品等特色优势产业,持续推进健康食品产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全力打造从田间到餐桌的产业链条,壮大健康食品产业规模。
纺织鞋服产业。围绕纺织、鞋革、服装等优势产业,以差异化、高端化、个性化为方向,促进“互联网 + ”纺织鞋服工艺全流程的深度融合,持续增强精品制造和柔性生产能力,推动纺织鞋服产业转型升级。
第二章打造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
以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为主线,推进数字化治理建设,加速数据要素价值化,促进数字经济与社会各行业领域深度融合,完善数字经济生态体系,建设宜阳新区数字经济产业集聚区、樟树智慧医药产业园、丰城智慧教育产业园和高安智慧物流产业园等“一区三园”,打造“省内领先、全国知名”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
第一节积极推动数字产业化
夯实数字经济基础产业。加速电子元器件及材料产业的发展和集聚,围绕应用电子领域,推进车载半导体、传感器、连接器、显示模块、控制器、汽车音响等电子产业和头戴式耳机、蓝牙耳机、高端航空耳机等数字视听产业发展。稳步发展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积极发展 5G 产业和无人系统产业,大力推进大数据和云计算产业发展,加快物联网和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纵深推进VR/AR 产业发展,加快布局区块链产业。建立完善政府间、政企间、政府和社会间互动的数据采集形成机制。
第二节推进产业数字化转型
加快制造业智能化转型升级,大力发展智能制造,加快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应用推广,推进“ 5G+ 工业互联网”建设,探索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加快数字农业建设,打造农产品溯源体系,推进农村电商发展,构建农村特色产业融合发展体系,建设数字乡村。推进服务业数字化转型,推进智慧旅游创新发展,大力发展智慧物流,孵化数字文创产业,推进数字金融建设,培育壮大共享经济。
第三节提升数字化治理能力
打造新型智慧城市,推动产业、城市生活服务加速融合,完善产业大数据、供应链金融、产业创新、工业互联网、未来社区等功能,构建数据驱动产业升级新模式。提升数字化治理能力,形成高效、联动、共享的现代化数字治理格局。夯实用网、治网、管网基础,筑牢网络信息安全防线。推动线上线下应用场景融合,大力发展宅经济、共享经济。拓展生活领域“互联网 + ”应用,培育在线教育、互联网医疗、网上办公等新兴业态。提升全民数字技能,实现信息服务全覆盖。
第三章提升服务业发展质量和水平
坚持品质化、品牌化发展方向,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升级,优化服务业供给,提高服务效率和水平,提升满足经济增长和人民消费新需求的能力。
第一节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发展
发挥生产性服务业对实体经济转型升级的引领作用,提高生产性服务业专业化能力,形成以现代服务业为主导的产业发展新格局,为实体经济特别是先进制造业提供质量更优、效率更高、成本更低的服务支持。
构建区域现代物流中心。加快构建现代高效物流体系,提升物流业标准化、信息化、绿色化、智能化、集约化水平。加强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构建海陆水空多元立体、无缝对接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网络。强化冷链物流骨干网络建设,完善农产品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加强农商互联,促进产销有效顺畅衔接。加快推进国家、省级物流示范园区和示范工程建设,进一步完善县级物流中心,推进高安建筑陶瓷、丰城商贸、宜春经开区综合业务、樟树医药化工、万载烟花鞭炮危险品等物流产业集群发展,增强重要民生商品供应保障能力。
建设金融服务创新引领区。积极打造金融总部基地和产业金融创新基地,大力引进各类金融机构。依托大数据产业园、宜万经济走廊,围绕新能源(锂电)、生物医药、中医药等重点产业链,培育壮大供应链金融、融资租赁、消费金融等金融业态;吸引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科技支行、知识产权交易所、数字资源交易所等新型机构,打造宜春金融创新运营集聚区。以“两山理论”引导绿色金融改革,构建绿色金融服务体系,完善绿色消费、绿色信用、绿色信贷、绿色融资、绿色普惠等金融体系。深入推进“映山红行动”,到 2025 年完成挂牌上市企业不少于 10家。依托大数据平台,探索支持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兴科技在金融服务和金融监督管理领域的运用,推动金融科技产品、服务和商业模式的合规创新。建立健全金融风险监测防范系统,完善企业金融风险早期识别机制,提升银企融资对接服务效率。全市金融业整体实力明显增强,金融业增加值占GDP 比重力争 8% 以上。
加快发展会展服务业。优化提升全市会展空间布局,加快完善会展场馆周边的交通、住宿、餐饮、娱乐、商场、停车场等配套服务设施。加快推进樟树岐黄小镇会展中心、高安中汽森泽会展中心建设,鼓励建设特色会展馆。集中优质资源创建展会精品,融入新理念、运用新技术、创新运营方式,做强樟树全国药材药品交易会、新能源(锂电)产品博览会、中国赣菜美食文化节、月亮文化旅游节、汽车展销会、陶瓷采购节等展会。推动会展服务模式创新,支持展会主办方应用 5G 、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技术,提升参展全流程在线服务能力。力争全市会展业销售额突破 200 亿元。
加快发展科技服务、工业设计、环保服务、信息服务、法律服务、人力资源服务等其他重点领域生产性服务业,为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
第二节提升生活性服务业品质
推动生活性服务业服务理念、经营模式和技术业态创新,优化提升服务消费结构和规模,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化、高品质转变。
打造健康养生休闲度假中心。依托优良的生态、温泉、中医药、体育、乡村民宿、红色文化等特色资源,大力实施“旅游 + ”工程,促进旅游产业与林业、农业、教育、体育、中医药等行业深度融合,着力打造温泉度假游、森林康养游、乡村旅居度假游、研学旅游、体育旅游、中医药保健游等产品业态,形成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健康养生休闲度假旅游产品体系。
发展赣西商贸流通产业生态圈。培育新增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振兴老字号品牌。引进高端商业、零售品牌及知名连锁便利店。推动生产和流通、城市和农村、线上和线下、内贸和外贸融合发展。引导商贸业与旅游业、文化产业资源互补、融合发展,建设商贸流通全产业链生态圈,建设“衣、食、住、行、文、旅、购”等一站式生活配套服务中心,形成“人流、物流、信息流、商品流、资金流”汇集的新地标。
加快发展餐饮住宿、医疗服务、体育服务、教育培训服务等其他生活性服务业,进一步满足居民不断提升的个性化、定制化需求。
第四章优化产业发展布局
强化开发区“主战场”作用,优化开发区规划布局,加快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完善综合配套功能,提高发展能级,为培育产业集群和产业生态提供有力支撑。
第一节打造特色优势产业集群
聚焦制造业发展主战场,加快推动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丰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两大国家级平台按照“三创新、两提升”要求,拉高标杆、对标一流、赶超发展。引导和推动袁州、樟树、靖安、奉新、高安、上高、宜丰、铜鼓、万载等省级平台不断强化和提升招商引资、投资服务、项目建设、科技创新等经济发展功能,鼓励争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优化开发区统筹布局,科学确定开发区空间布局、产业定位和运营模式。加强开发区分类指导,推动开发区错位发展、互补发展。加快推动首位产业和主攻产业集群发展,促进优势产业集群提能升级,争创国家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深入实施集群式项目满园扩园行动,实行“四图五清单”作业,围绕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发挥龙头企业和重大项目作用,推动关联产业、上下游配套企业和资源要素集聚,形成新能源(锂电)、生物医药等特色优势产业集群。
第二节推动园区提质升级
加大开发区整合优化力度,按照“一县一区、一区多园”的原则,加快对本行政区域内产业基地、工业小区、功能区等开发板块整合优化。深化推进开发区“两型三化”管理提标提档行动,加快实现由单一的工业区、产业园向现代城市经济“综合体”转变。深入实施园区提质行动,推进标准厂房、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建设集研发、生产、物流、展示等功能于一体的现代化生态工业园区。强化“亩产论英雄”导向,开展“节地增效”行动计划,推进“标准地”建设,进一步提升投资强度,推进开发区从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实施数字开发区培育工程,加快5G 基站、通信管道、光缆交接箱等通信设施建设。实施开发区数字化转型升级行动,积极推进开发区基础设施数字化升级、管理与服务数字化转型,促进开发区产业发展、运行管理和公共服务智能化。加强开发区与行政区的统筹协调,赋予更大改革创新自主权。加快开发区建设、管理、运营市场化改革,全面推行“管委会 + 平台公司 + 产业基金”运营模式和“开发区 + 主题产业园”建设模式。主动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全面对接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积极承接产业集群整体转移。加强与其他地区产(行)业协会、科研团体、国内外金融机构等合作,共同打造合作产业园和“园中园”。
第三节促进产城融合发展
坚持以产兴城、以城带产、产城融合、城乡一体。优化空间发展布局,按照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原则,统筹规划产业集聚区、人口集聚区、综合服务区、生态保护区等功能分区。加快开发区“新九通一平”,推进园区和城镇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市场体系、基本公共服务和生态环保设施建设,提升园区承载能力和综合服务水平。加快推动开发区从单一的生产型园区经济向综合型经济转型,打造现代化产业新城。
第四篇培育内需市场
深入实施扩大内需战略,从供需两端持续发力,消费提质扩容和扩大有效投资良性互动,持续释放内需潜力,推动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第一章拓展投资新空间
发挥有效投资对扩大内需的关键性作用,加大具有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性、基础性、战略性意义的投资,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夯实未来经济发展基础。
第一节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坚持“新老统筹、软硬同步、建用兼顾、政企协同、适度超前”的原则,推动 5G 、人工智能、大数据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创新智能制造、社会治理、民生服务等融合基础设施,加快技术和产业创新平台等创新基础设施布局,加速推进新型基础设施与应用研究和新兴产业融合发展,培育新动能、新经济,初步构建高层次高水平的新型基础设施体系。
第二节提升能源供应保障能力
深入贯彻“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大力提升能源供应能力和调节能力。加强区域间能源合作,推动能源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提高能源体系智能化、高效化。积极推进清洁能源项目建设,发展光伏发电,建成一批渔光互补等大型光伏发电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因地制宜开发风能、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因地制宜推进集中式和分散式风电项目建设,鼓励分布接入就地转化利用。有序推进抽水蓄能电站、火电厂、 500KV 变电站等重大能源项目的建设。强化全市电力网络骨干网架,加快推进电源点建设,推进新一轮农村电网升级改造,保证电力稳定供应。推动电力市场化交易、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等改革。完善油气长输管网建设,所有县市区城区接通长输天然气管道,部分乡镇建成支线管网,推进全市储气设施建设,提升应急保供能力。有序推进氢能产业等新能源产业的发展。
第三节加快水安全保障能力建设
按照“水利工程补短板”的要求,全面推进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生态安全建设,加快补齐水利工程短板,深化水利改革,全面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补齐防洪减灾体系短板,推进五河干流及主要支流、中小河流治理、圩堤加固,全面完成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完善防洪排涝设施、山洪灾害防治系统。推进水源工程建设,实施一批重点水源工程和应急备用水源工程,实施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大力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增强城乡供水保障能力。推进水生态安全建设,实施农村水系综合整治、流域生态综合治理工程及其他生态修复,实现河湖健康、人水和谐、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共赢。
第四节完善投融资体制机制
坚持“项目为王”理念,把加速项目建设作为头条任务,创新投融资机制,坚持以政府引导、企业自主、市场化运作为导向,构建政府投资规范化、项目融资市场化、融资渠道多元化、社会融资活跃化的新型投融资体系。推动市、县两级平台公司多元化发展。加强项目用地、用林、用能等要素保障,加快重大项目建设步伐。深化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广投资项目“容缺审批 + 承诺制”、“六多合一”等模式,强化投资项目的全过程服务和监管。发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作用,做好投资项目融资对接服务。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推动金融机构推出符合民营企业特点的信贷产品,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开展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 REITs )试点,盘活社会资本存量,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第二章持续释放消费潜力
增强消费对扩大内需的基础性作用,持续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升级,畅通国内经济循环,不断提高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力,打造立足省内、辐射周边的区域性消费中心城市。
第一节培育壮大消费新热点
着力发展绿色产品、有机产品、富硒产品、地标产品,打造樟树中药材、宜春大米等一系列区位优势产品。振兴老字号品牌,推进老字号企业名称、字号、商标“三统一”,开展餐饮品牌推广计划,鼓励餐饮企业扩大经营规模,推广本地餐饮品牌,鼓励企业创新线上线下经营模式。优化升级汽车消费,加强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加氢等基础设施建设,继续落实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鼓励居民购买新能源汽车。增加绿色消费供给,实施“能效领跑者行动”,开展绿色商场、绿色饭店创建行动。丰富进口商品品类,积极引进高端商业品牌落户宜春。加快培育一批特色突出、示范性强的直播基地和平台,鼓励企业通过直播卖货、社交营销、云逛街等方式繁荣居家“宅消费”。依托宜春大数据产业发展基础,创建一批“智慧商店”“智慧街区”“智慧商圈”“智慧景区”“无人超市”,打造“智能 + ”消费新场景。增加“文化旅游消费”、“健康旅游消费”、“体育旅游消费”供给,发展体验式消费。繁荣夜间消费市场,丰富餐饮、康养、文化娱乐等夜间经济业态。
第二节拓宽消费升级新载体
推进商业街区升级改造,结合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工程,推进一批商业特色街区升级改造,建成袁州古城、万载古城二期、高安元青花文旅融合示范区等消费街区。加快夜间经济街区的改造提升,到 2025 年,提升改造 3-4 个夜间经济特色街区。改造提升城乡农贸市场,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菜市场、社区菜店等农产品批发零售市场的规划及建设改造,推进城区智慧农贸市场建设。引导各类机构与服务企业进社区、进家庭,提供生活用品代购、餐饮外卖、家政服务、邮件代办、生活缴费、洗衣维修等服务,在城市街区推动建设各具特色的购物、餐饮、休闲娱乐生活服务街区。
第三节优化消费市场环境
强化消费市场秩序监管,增加商品和服务的信息透明度,依法严惩价格欺诈、质价不符等价格失信行为。建设全市消费品质量监督信息化服务平台,构建完善的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网络和风险预警系统。建设重要产品追溯管理平台,加快推进我市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营造有利于可追溯产品消费的市场环境。加强消费者信息安全保护,构建多元共治的消费维权和社会监督体系。严格落实质量首负责任制、缺陷产品强制召回等质量安全责任,加大对违背市场竞争原则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惩处力度和信息公示力度。建立健全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完善消费领域信用信息共享共用机制,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健全消费后评价制度,加快完善全过程产品和服务安全防范机制,建立健全消费环境监测评价体系。
第五篇加快深层次市场化改革
第一章增强市场主体活力
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探索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支持非公有制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制度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培育更多充满活力的市场主体。
第一节纵深推进国资国企改革
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推动国有资本向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优势企业集中。持续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创新,培育资产规模超 1500 亿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打造营业收入超 100 亿的企业集团,发展新经济新动能领域领军企业。鼓励引导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突出资本运营特色,瞄准全市产业发展布局,抢占产业制高点,搭建产业孵化平台和上市服务平台,构建资本运作全链条。探索将部分国有股权转化为优先股,强化国有资本收益功能。支持符合条件的混合所有制改革企业规范开展员工持股,探索对新设企业、新上项目建立跟投机制。加快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和市场化经营机制,推进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
第二节支持民营经济发展
全面落实国家和省支持民营经济、外商投资企业发展系列政策措施。破除制约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各类障碍和隐性壁垒,在要素获取、准入许可、经营运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等方面依法平等对待各类所有制企业。加大面向非公有制企业的金融服务供给,增加制造业中长期融资,支持非公有制企业通过资本市场开展股权融资、债券融资。依托全国信易贷平台,积极探索开展非公有制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积极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发起设立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行等金融机构,支持城市商业银行、民营银行等发展。建立规范化机制化政企沟通渠道,完善非公有制企业权益司法保护联席会议制度、非公有制企业维权服务机制。
第三节推进新型市场主体健康有序发展
对网络零售、移动出行、线上教育培训、在线医疗等新就业形态实行包容审慎监管,激励互联网平台创造更多灵活就业岗位。加大对电子商务等新型市场主体的政策引导、支持和保障力度,着力营造新型市场主体公平竞争市场环境。进一步简化互联网平台企业分支机构设立手续,放宽电子商务类平台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积极培育微商电商、网络直播等新个体,大力发展微经济,引导“宅经济”合理发展,推动“互联网 + ”和数据、平台经济等迈向新阶段。着力激发各类主体的创新动力和创造活力,实施新业态成长计划,打造兼职就业、副业创业等多种形式蓬勃发展格局。维护灵活就业人员薪酬、职业安全等权益。动态发布社会需要的新职业,开展有针对性培训,增强群众灵活就业能力。
第二章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
以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为重点,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推进要素市场制度建设,实现要素价格市场决定、流动自主有序、配置高效公平,促进要素市场在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下更加顺畅。
第一节推进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
统一城乡建设用地市场,按照国家和省部署研究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直接入市,建立公平合理的增值收益分配制度。全面落实新土地管理法,持续深化、有序推进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逐步建立健全城镇基准地价。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鼓励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以及弹性年期方式供应工业用地,探索混合产业用地供给。坚持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统筹安排新增和存量建设用地。深入推进以“亩产论英雄”为导向的“节地增效”行动,建立健全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推进存量用地盘活利用。加快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和依法取得前提下,加快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
第二节引导劳动力要素合理畅通有序流动
推动公共资源由按城市行政等级配置向按实际服务管理人口规模配置转变。健全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职业道德和知识水平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有效畅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渠道。制定推进社会化职称评审改革办法。实施新时代技能工作劳动者培育工程。完善吸引优秀科学家和科技创新团队来宜创新创业的政策措施。
第三节推进金融体制改革
持续推进企业上市“映山红行动”,加快规模企业股份制改造,推动龙头骨干企业到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稳步扩大债券发行规模,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发行各类债券。构建多层次、广覆盖、有差异的金融机构布局,推动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改革转型,加强资本补充和股权结构优化,完善现代金融企业制度,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加快提高经营竞争力。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增加服务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的金融服务供给。健全融资担保、再担保体系,完善风险分担补偿机制。推进小额贷款公司转型发展。深化发展期货和保险市场,大力推进“险资入宜”。加快发展地方股权市场。
第四节加快发展技术要素市场
探索试点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建立对科研人员创新研发和转化成果的长期激励机制。深化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支持科技企业联合高校院所、科研机构合作建设一批新型研发机构,开发产业共性与关键技术。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施技术市场建设工程,大力发展区域性、行业性技术转移机构和组织,拓展完善“网上常设技术市场”,健全技术市场交易后补助工作机制。
第五节培育壮大数据要素市场
加快打破政务信息孤岛,推动各级政务服务部门相关数据的归集和共享,优化形成全市经济治理基础数据库。依托市政府数据开放网站,建设统筹利用、统一接入的数据共享大平台,推动公共数据向社会开放。推动数字技术在生产制造、生活娱乐等领域的融合应用。支持构建农业、工业、交通、教育、安防、城市管理、公共资源交易等领域规范化数据开发利用的场景。探索建立宜春大数据交易市场,建立健全数据产权界定、定价、交易、监管等运行机制 。
第三章推进政府治理现代化
以“五型”政府建设为核心,建设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不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提升政府服务效率与质量。
第一节优化行政管理和服务体系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市县两级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按照“应划尽划”的要求,着力提高事项全链条集成办理能力,努力构建上下衔接的相对集中行政许可体系,实现“一枚印章管审批”。持续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开展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提质效“五减一提”事项流程再造工作。不断深化“互联网 + 政务服务”模式,打造“赣服通”宜春分厅升级版,加速推进跨部门、跨层级政务服务数据资源共享,运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移动互联”等信息技术,探索“区块链 + 无证通办”,助推宜春“智慧政务”城市建设。积极构建全市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体系,打造群众满意的“一站式”政务服务平台。深化“ 12345 ”政府服务热线平台建设,提升宜春政务热线智能化建设水平。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和县市区营商环境评价。全面推行“互联网 + 监管”。深入推进市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改革,加快推进“ 12315 ”行政执法体系建设,理顺市区两级行政执法职责关系。全面推开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深入推进“三单一网”建设,简化商事登记制度,加快从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按照“分类指导、分业推进、分级组织、分步实施”的原则,稳步实施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积极破除影响公益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进一步增强事业单位活力,构建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事业单位体系。
第二节深化现代财税体制改革
加快建立现代财政管理制度,推进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深入推进零基预算和财政支出标准化改革,完善项目库建设。推进省与市县收入划分改革,优化市以下政府间事权和财权划分,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平衡的市县财政关系。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推动绩效评价提质扩面,强化绩效管理结果应用。依法构建管理规范、责任清晰、公开透明、风险可控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基本建立覆盖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各个环节的“闭环”管理制度体系。加强财政资源资产资金统筹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增强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能力。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推进健全地方税体系改革,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改革。
第三节推进价格形成机制改革
坚持市场化方向,全面放开竞争性领域商品和服务价格,推进水资源、油气资源、电力、交通运输、绿色环保等领域价格改革。完善教育、养老、殡葬等价格机制,推动提高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供给质量效率。建立价格区间调控制度,完善政府定价制度和价格调控体系。引导市场主体依法合理行使定价自主权,推动政府定价机制由“定价格”向“定规则”转变。健全价格公示、价格信息发布和动态价格监测预警体系,强化成本监审调查,逐步建立要素价格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
第四章依法保障市场公平竞争
实施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行动,全面完善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制度,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实现产权有效保护、要素自由流动、竞争公平有序。
第一节完善现代产权制度
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健全产权创造、运用、管理、保护机制,强化产权激励,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经营性国有资产产权管理制度,加快转变国资监管机构职能和履职方式。健全产权执法司法保护制度,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全面依法平等保护民营经济产权。完善涉及查封、扣押、冻结和处置公民财产行为的制度,依法严肃查处各类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深入开展涉政府产权纠纷治理,畅通纠纷反映和处理渠道。加快完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重点领域制度完善。
第二节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模式。对市场主体开展全覆盖、标准化、公益性的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大力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根据信用等级高低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建立政务诚信监测治理体系,建立健全政府失信责任追究制度,形成全面覆盖各地各部门、各类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一张网”。以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养老托幼、城市运行安全等领域为重点,实施严格监管,加大惩戒力度,开展重点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发挥信用监管、监督作用,开展信用评价结果应用,建立信用承诺与信用修复激励机制。利用区块链和大数据等技术,实施“信易 + ”工程,推进信用信息共享,推动信用记录异地互认。积极与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在信用记录归集、信用信息共享、信用大数据分析、信用风险预警、失信案例核查、失信行为跟踪监测等方面开展合作。
第三节建立健全市场监管体系
落实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改革市场准入制度,大力减少行政审批事项,禁止变相审批,打破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完善市场退出机制。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强和改进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提升市场综合监管能力。建立公平竞争审查抽查、考核、公示制度,建立健全第三方评估机制。建立公平竞争投诉举报和处理回应机制。全面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存量政策措施,落实增量政策公平竞争审查流程,消除制度隐性壁垒。
第六篇构筑高水平开放合作新优势
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对外开放,形成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建设江西内陆开放型经济赣西门户。
第一章加快制度型开放步伐
坚持对标先进、改革创新,完善贸易和投资自由便利化政策,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第一节促进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
积极复制推广国家自贸区和海南自贸港经验,实施“两类通关、两区优化”、高级认证企业进口免担保验放、进出口食品检测第三方结果采信、货物贸易“一保多用”等创新制度。完善数字外贸服务平台建设,推进数字化综合监管制度创新。鼓励培育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争取省级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在宜春设立分支机构。全面落实好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进一步放开外资市场准入限制。设立国际投资“单一窗口”,实行“极简审批”、准入承诺即入制,建立健全以信用为基础、与负面清单管理方式相适应的监管体系。完善鼓励外商投资政策,在用地审批、人员跨境流动等方面给予便利,支持外商更多投向现代农业、高新技术产业、高端制造业、现代服务业。
第二节健全开放型经济安全保障体系
构筑与高水平开放相匹配的监管和风险防控体系。完善经贸安全保障机制,健全产业损害预警体系。妥善化解国际贸易争端,坚定维护市内产业安全和企业合法权益。加强对“走出去”企业监管,健全境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境外国有企业定期审计制度及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规范企业境外经营行为。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落实外商投资国家安全审查、反垄断审查、技术安全清单管理、不可靠实体清单等制度。
第二章建设高能级开放支撑体系
加快建设高水平开放通道、打造高效能开放平台、实现高效率通关,全面提升对外开放的质量和效益。
第一节畅通开放大通道
进一步完善铁路、公路、水运、航空等基础设施网络,加强出市出海出境大通道建设,加快构建现代集疏运体系。强化与沿海港口和口岸对接合作,加密至省内国内重要港口班列。推动多式联运发展,积极对接中欧班列,打通宜春至中欧班列节点城市的铁路货运通道。发展连接“一带一路”重点城市高效便捷的航空客货运网络。加快建设现代物流体系,加快推进实现内陆与港口的互联互通支撑保障区域和产业经济发展的综合物流枢纽建设,全力打造赣西国际货物集散中心,构建对接国际国内物流通道。
第二节提升开放大平台
建立健全产业转移和合作收益分享新机制,打造高质量承接境内外产业转移平台,推动建设国际国内合作产业园。强化各类开发区的产业承载综合平台作用,积极创建海关特殊监管区和各类口岸等特殊开放平台,加快形成覆盖全市、多点支撑的开放平台体系。积极引进跨境电商平台,发展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业务,努力争创宜春综合保税区、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推进服务外包试点城市、国际邮快件监管中心等专业化平台建设。加强智慧口岸建设,简化优化口岸通关流程,减少进出口环节审批监管事项,推动海关业务“一网通办”。深入开展无纸化通关、不见面审批、货主不到场查验、检验检疫证书信息电子化,建立进口货物提前(在途)申报、货到验放、快速通行的监管模式。
第三章优化对外开放区域布局
抢抓国家发展战略机遇,充分发挥区位、特色产业等比较优势,精准对接,更加主动地服务和融入国家和省区域发展战略。
第一节主动融入共建“一带一路”
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加强政策、规则、标准三位一体“软联通”。积极开拓沿线国家市场,扩大高附加值产品出口。探索国际产能合作新机制,加强电子信息、装备制造、中医药、新材料等优势产业与沿线国家的对接合作,积极开展第三方市场合作,构筑互利共赢的产业链供应链合作体系。推动宜春港加强与东南沿海港口的合作,对接“ 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国家和地区。充分发挥宜春禅宗文化、月亮文化、中医药文化、农耕文化等优势,打造一批人文交流品牌,积极建设不同文明互学互鉴的桥梁纽带。
第二节深度参与重大区域战略
紧密对接国家区域战略,抓住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机遇,深度参与长江经济带建设,深入推进生态环境“ 4+1 ”工程。全面对接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区域一体化、京津冀协同发展等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主动承接产业转移。加快推动丰城、樟树、高安、奉新、靖安融入大南昌都市圈,主动承接溢出效应,提升基础设施联通和公共服务一体化水平,重点发展循环经济、新型装备、中医药、建陶、纺织服装、绿色食品、生态文化旅游等产业,构建与南昌有效衔接的产业链。全面推进宜新萍三市区域一体化建设,坚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首要战略,纵深推进改革,扩大高水平开放,着力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增强创新驱动能力,推动赣西转型升级发展。积极推进袁州、万载、铜鼓参与赣湘区域合作,推动交通互联互通、市场一体化和产业链分工合作,与长株潭城市群、湘赣边县域群构建联动发展、互利共赢的合作关系,推动赣湘合作取得更大实效。
第七篇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发展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乡村全面振兴,完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体制机制,着力打造彰显产业兴旺之美、自然生态之美、文明淳朴之美、共建共享之美、和谐有序之美的新时代“五美”乡村,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加快建设现代农业强市。
第一章推进农业产业现代化
持续强化农业基础地位,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业从增产导向转为提质导向,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发展。
第一节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以服务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为底线,落实农业支持保护制度。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严守耕地保护红线,扎实推进高标准农田、农业水利设施建设,进一步巩固粮食主产区地位,大力发展现代畜牧业,稳定生猪生产,健全动物防疫体系。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提高农业良种化水平,巩固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推进农业数字化转型,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农业全面融合应用,提升农业装备和信息化水平,大力发展数字农业,实施智慧农业工程和“互联网 + ”现代农业行动。实施智能节水灌溉、测土配方施肥、农机定位作业、病虫远程自动监控等精准化作业和畜禽养殖、水产养殖数字化项目建设,加强种源、种植、加工、流通等各环节的质量监管。推进智慧气象为农服务,建设完善农业气象自动观测系统,优化增雨防雹作业系统,完善农业现代化、粮食安全生产气象保障服务系统,增强对重大农业气象灾害的动态监测、预警与影响评估能力,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第二节优化农业产业布局
根据产业基础和资源禀赋,合理利用农业生产空间,重点推进八大产业发展工程,确保粮、油、肉、菜等农产品供给,提升对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能力。集中力量、集中资源主攻富硒、绿色有机、油茶等优势特色产业,着力打造千亿级绿色食品(富硒)产业链,加快全域富硒绿色有机农产品大市创建。着力构建“以富硒功能农业为主导,宜春大米、中药材、油茶为支撑,多种经营为基础”的“ 1+3+N ”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第三节大力发展品牌农业
创新农业生产经营模式,大力发展乡村旅游、文化体验、现代康养等新产业新业态,形成“一镇一业”、“一村一品”特色产业发展格局;探索农产品个性化定制服务、会展农业和农业众筹等新模式,完善农村电子商务支持政策,实现城乡生产与消费多层次对接,促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
大力实施品牌发展战略,强化农产品绿色导向和质量安全监管,加大“两品一标”(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力度,逐步推行“两证一码”(农产品合格证、富硒农产品认证、原产地追溯码),建设一批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着力构建“宜春大米 +N 个企业品牌”品牌体系,培育一批全国有影响的特色品牌,多个富硒品牌进入全国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价值百强榜。开展宜春大米、油茶等特色农产品气候品质评价,打造“气候好产品”,提升农产品附加值和品牌影响力。
第二章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科学推进乡村规划建设,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建设美丽宜居乡村。
第一节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
统筹县域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促进县域内整体提升和均衡发展。综合考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布局、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等因素,科学布局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分类推进村庄建设。持续提升乡村宜居水平,集中整治农业生产环境突出问题,推进农业清洁生产,强化资源保护与节约利用,着力改善农业生产环境。提升农房设计水平和建设质量,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和住房安全动态监测,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持续深入开展以“三清两改一管护”为主的村庄清洁行动,扎实推进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治理,大力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推动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坚持建管并重,按照“五有”和“五定包干”要求建立健全村庄环境长效管护机制。加快完善“七改三网”基础设施,因地制宜配套“ 8+4 ”公共服务设施。发挥试点示范作用,重点推进靖安、铜鼓美丽宜居示范县、丰城省级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和樟树、高安、上高、宜丰 4 个美丽宜居试点县,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第二节推进数字乡村发展
提升网络设施水平,推进宽带通信网、移动互联网、数字电视网全覆盖。加强数字化实践应用,大力开展农业农村信息化试点、精准高效农业试点、智慧农业大棚示范以及农机合作社“智慧农场”平台建设探索应用。推进数字乡村管理,大力实施农村“雪亮”工程、“互联网+政务服务”、“智赣 119 ”、农村党建智慧管理平台、集体产权管理平台、垃圾处理智慧管理平台等建设。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农业全面融合应用,建立农村电子商务“十馆百站千点”。加强智慧林业建设,建立“人防 + 技防”的森林资源监管平台,推进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第三节推动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
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重点推进以县道三级和乡道双车道为主的农村公路建设,全面实现具备条件的行政村通客车。加快构建农村物流基础设施骨干网络,建设县(市、区)、乡(镇)、村三级物流体系,推广交通、邮政、快递、商务、供销“多站合一”场站运营模式。积极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提升农村饮水安全水平。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提高乡村配电网供电能力和质量。实施乡村教育质量、健康乡村、农村养老等乡村公共服务提升计划,改善农村公共服务供给质量。
第四节健全乡村治理体系
完善党组织领导乡村治理的体制机制,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和村级议事协商制度,全面实施村级事务阳光工程。实施村党组织带头人整体优化提升行动,注重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考录乡镇公务员、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开展村干部专项管理,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建立健全规范化法律服务体系,大力培育农村“法律明白人”。建立健全村规民约,涵养文明乡风,提升乡村德治水平,引导村民讲道德、守道德。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扎实推进移风易俗,破除农村陈规陋习,倡导文明乡风民风。深化平安乡村建设,完善农村治安防控体系。构建完善乡村火灾防控体系,大力发展专、兼职消防队伍,夯实乡村灭火救援基础。开展农村安全隐患治理,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第三章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
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打通城乡人才培养交流通道,吸引各类人才投身乡村振兴建设。
第一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衔接完善领导体制、工作体系、发展规划、政策举措、考核机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现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培育壮大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完善农户与经营主体的利益联结机制,有效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做大做强农村集体经济,积极探索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丰富乡村经济业态,拓展农民增收渠道。
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推动扶贫产业发展壮大,强化产业后续发展动力培育,延长产业链条,抓好产销对接,提高产业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持续稳定拓宽就业增收渠道,完善劳动力务工信息监测,加大劳动力技能培训和劳务输出组织力度,健全公益性岗位管理机制,稳定增加劳动力就业收入。持续抓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持续加强扶贫项目资金资产管理和监督,稳定发挥扶贫项目的带贫效益。建立健全解决相对贫困监测帮扶机制,进一步完善基层主动发现机制,分层分类进行帮扶,确保动态清零,促进共同富裕。
第二节推动乡村人才振兴
实行更加积极开放有效的人才政策,畅通城乡人口流动渠道,大力造就各类乡土人才,鼓励和引导各类人才投身乡村建设。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构建教育培训和政策扶持为一体的高素质农民培训制度体系框架。加强农村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扶持培养一批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农业职业经理人、经纪人、乡村工匠、文化能人、非遗传承人等。吸引专业人才投身农村,拓宽引才渠道,培育用好大学生专职村干,集聚一批基层急需的“三农”人才。
第三节促进农业生产要素合理配置
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落实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 30 年的政策,巩固和完善农村承包地确权成果,稳妥推进“三权分置”改革。积极推进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和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审慎改革农村宅基地制度,探索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健全财政投入机制,加强涉农资金的统筹整合,积极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健全乡村金融服务体系,建立乡村信用体系和农业信用担保体系,扩大农村抵押物范围,发展农业保险。鼓励科技成果入乡转化,强化农业科技支撑。
第八篇提升新型城镇化质量
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促进城乡生产要素双向自由流动和公共资源合理配置,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稳步提升新型城镇化质量,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城乡关系。
第一章推动更高水平区域协调发展
坚定不移做大做强宜春中心城区,发挥各县(市、区)比较优势,促进各类要素合理流动和高效集聚,形成层次清晰、各显优势、融合互动、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第一节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立足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落实与细化上位规划要求,发挥各地区比较优势,推动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积极融入“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长三角城市群、粤港澳大湾区等国家战略,主动引领“新宜萍”联动发展,顺应全市差异化发展趋势,构建“一心引领、三区协同”
体格局。优化生态安全屏障体系,构建“三屏、六廊、多斑块”
生态安全格局。推动农业生产向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集聚,健全“两区多基地”
业战略格局。优化区域城镇布局,构建“一区三带多节点”
城镇战略格局。推动主体功能区战略在县(市、区)、乡镇层面精准落地,编制完成国土空间规划。
按照主体功能定位和空间治理要求划分政策单元,明确管控要求和配套政策。以中心城市和重要城镇群等经济发展优势区域为重点,增强经济和人口承载能力,提升创新策源能力和资源配置能力,推动建设用地等要素向中心城市和重要城镇群倾斜,鼓励利用存量、流量空间,提高土地集约节约程度。支持农产品主产区增强农业生产能力,鼓励发展都市型农业、农林复合农业等类型。支持生态功能区把发展重点放到生态保护与生态服务产品供给上,引导人口逐步有序向城市化区域转移。健全公共资源配置机制,对生态功能区、农产品主产区提供更多政策支持。
生态空间规划示意图
农业空间规划示意图
城镇空间规划示意图
第二节做大做强做优中心城区
以提升中心城区首位度和辐射带动力为核心,统筹推进中心城区建设,优化发展空间,构建发展新格局。加快建设锦源新区,推进教体新区、智慧经济产业特色小镇建设,推进宜春经开区“一区多园”建设,辐射带动宜丰、上高、铜鼓开放合作发展,打造中心城区北部产城融合发展示范区;充分发挥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和袁州区南庙、新坊、西村等南部乡镇生态资源优势,打造南部新兴服务业和生态康养产业板块。谋划推进环城高速公路、咸修吉高速铁路等一批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扎实推进宜春港、宜遂高速公路建设,完善以中心城区为枢纽的铁路、公路、轨道交通、水运、航空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做优做特袁州古城,推进春台公园、灵泉池公园等项目建设,提升中心城区文化风貌。
推进万载撤县设区工作,加快宜万快速通道建设,打造宜万经济走廊。做好万载县城市总体规划与宜春中心城区规划衔接,推进万载南部新城开发。统筹布局中心城区与万载公共交通、燃气管道、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优化配置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科研等公共资源,促进万载与宜春中心城区同城化、一体化发展,形成产业对接、产城融合、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城市功能互补、人才双向交流的区域性中心城市发展加速区。
第三节繁荣发展县域经济
立足各县市资源禀赋和产业特色,坚持优势互补、错位发展,进一步增强全市县域经济发展活力。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扩权强县,加强对县(市、区)特色产业发展财税支持,加大对县域经济金融支持,统筹安排县域重大项目建设用地,多层次优化县域经济发展环境。加快构建形成“一核两极”区域发展新格局,通过优势互补、错位发展,推进县域经济竞相迸发。打造袁上万核心区,加快宜万同城步伐,推动宜万经济走廊建设向宜丰等延伸区范围扩展,积极推动万载、上高、宜丰、铜鼓对接融入中心城区发展。打造丰樟高东部增长极,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为重点,改造提升盐化工、建材家具、机械制造等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能源(锂电)、电子信息、中医药、新材料等新兴产业,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实现服务业与制造业互促互补,推动丰樟高一体化发展。打造昌铜四县北部增长极,支持昌铜四县加速“两山”转化,建设全市重要的生态屏障,将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大力推进现代农业、生态旅游、低碳环保、竹木加工、新材料、纺织服装、幸福产业发展,积极探索生态环境优良、经济欠发达地区建设生态文明实现绿色崛起新模式。鼓励丰城、樟树、高安、靖安、奉新等县市在基础施配套、产业转移承接、生态环境协同治理等方面主动对接融入大南昌都市圈。
第二章提升新型城镇化质量
加快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优化城镇化空间布局,提升城市功能和品质,增强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全面提升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水平。
第一节优化完善城镇化空间格局
走集约适度开发、内涵品质提升的道路,优化城镇空间布局,提高空间配置效率,改善空间功能品质,增强空间治理能力,提升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和优化配置资源能力,支撑各类区域战略实施。坚持增量管控、存量更新,严格执行面向增量的管控举措,强化“三区三线”空间管控监督评估,加强面向存量的土地制度创新,形成支持城市更新、提质增效的制度性通道。联动新余、萍乡相向一体化发展,构建新宜萍城镇群。串联袁州 — 樟树 — 丰城的空间主轴,万载 — 上高 — 高安的空间次轴,加强宜春与长沙城市群和大南昌都市圈的联系对接。不断增强中心城区的综合实力、集聚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
第二节实施城市更新行动
建设宜居城市、绿色城市、智慧城市、人文城市,不断提升城市人居环境质量、人民生活质量、城市竞争力。统筹地上地下硬件基础设施,推动城镇水、电、气、路、信等基础设施大改善,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提升改造老旧小区,稳步实施棚户区改造,统筹利用腾退空间,重点增加公共绿地空间、道路交通及停车场等配套设施,补充完善便民生活服务设施。加快发展物业服务业,推动物业服务的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统筹新老城区公共服务资源均衡配置,合理规划布局教育、医疗、养老、文化、体育、物流、消防站等公共服务设施。完善垃圾分类、无害化处理和收集运转设施,美化城市环境。加强城市防灾设施和避难场所建设,完善城市生命通道系统,增强抵御自然灾害、处置突发事件和危机管理能力。加强对城市历史文化的挖掘、保护和展示,提升城市文化软实力。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筹协调、各部门协同合作、指挥顺畅、运行高效的城市管理体系,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指挥监督、综合评价,推进城市治理“一网统管”,巩固城市更新行动成果。
第三节高质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快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逐步剥离户籍上附着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确保进城落户人员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权利、履行同等义务。全面实行居住证制度,推进居住证制度覆盖全部未落户城镇常住人口,不断扩大对居住证持有人的公共服务范围并提高服务标准,逐步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夯实农业转移人口社会保障基础,有序将农民工居住、子女教育、医疗、养老、失业保险等纳入城乡一体保障体系。保障进城落户农民依法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建立健全进城落户农民自愿有偿退出农村“三权”机制。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城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预算内投资等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政策。
第四节推进县域新型城镇化建设
适应农民到县城就业安家的需求,加大以县城为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提高县城综合承载能力和治理能力。纵深推进樟树、奉新等地新型城镇化试点,加大对各县(市、区)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财政资金支持。围绕市政公用设施提挡升级,推进市政交通设施、市政管网设施、配送投递设施、老旧小区更新改造和县城智慧化改造。加强乡镇政府驻地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发挥小城镇连接城市、服务乡村作用,把乡镇建设成为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推进锦源新区建设。支持重点镇发展,下放事权、扩大财权、改革人事权及强化用地指标保障,在项目申报等方面赋予部分县级管理权限。进一步做强做优做特明月山温汤镇、樟树阁山镇 2 个特色小城镇,提高万载三兴镇、靖安宝峰镇、丰城梅林镇等特色小城镇发展质量,培育一批产业特色鲜明、人文气息浓厚、生态环境优美、服务功能完备的特色小城镇,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城市社会服务向农村覆盖、城市文明向农村辐射,积极引导农村人口就地就近城镇化。
第三章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构建有利于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和平等交换的体制机制,促进各类要素更多向乡村流动,促进城乡融合互动发展。
第一节统筹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发展
逐步构建城乡一体的基础设施体系,不断缩小城乡发展的差距,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加快推动乡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加快实现城乡基础设施的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和统一管护。建立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规划机制,统筹设计路网和水、电、通信、垃圾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健全分级分类投入机制,对公益性强、经济性差的道路、水利等设施,建设投入以政府为主;对乡村供水、垃圾污水处理等有一定经济收益的设施,政府加大投入,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并引导农民投入;对乡村供电、电信和物流等以经营性为主的设施,建设投入以企业为主。探索将城乡基础设施项目整体打包,实行一体化开发建设。建立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管护机制,将城乡道路等公益性设施的管护和运行投入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由产权所有者建立管护制度,落实管护责任。
第二节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共享
推动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社会事业向农村覆盖,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的标准统一、制度并轨。建立城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机制,鼓励建立统一选拔的乡村教师补充机制,实行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县管校聘”、县域内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积极推行“教育集团”“联合校”“协作校”等城乡教育联合体模式,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在城乡间共享。健全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鼓励县医院与乡镇卫生院建立县域医共体,推进乡村医疗机构一体化管理,人员实行“乡管村用”,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在城乡间共享。健全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服务项目与居民需求有效对接,促进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完善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险制度,完善城乡统一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推进低保制度的城乡统筹,统一城乡居民的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第九篇打造现代交通强市
构建互联互通、便捷高效、服务优质、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现代化交通体系,打造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强化经济社会发展支撑。
第一章完善基础运输网络建设
提高交通基础设施连接性、通达度、通畅性和均等化水平,形成铁路、公路、航空、水运立体化综合运输体系,实现与国家、省综合运输大通道的有效衔接,推动交通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向纵深发展。
第一节构建畅通高效铁路运输通道
着力构建“三纵四横一联”盖范围。开工建设常岳昌高速铁路,加快推进咸修吉铁路前期工作,谋划推进利用浩吉铁路开行客运列车。谋划改造既有沪昆铁路(浙赣复线)开行南昌至丰城、樟树市域(郊)列车,争取南昌至高安市域(郊)铁路与南昌地铁 4 号线、南昌至丰城至樟树市域(郊)铁路与南昌地铁 3 号线、南昌至靖安至奉新市域(郊)铁路与南昌地铁 5 号线实现无缝连接。推进上高、宜丰、万载铁路联络线对接大南昌都市圈市域(郊)铁路,建成衔接大南昌都市圈、长株潭城市群等周边中心城市的“ 1 小时快速铁路交通圈”。推进宜春中心城区轨道交通建设,提升万载、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和宜春高铁站、明月山机场相互间的通达能力。规划推进新宜萍城镇群城际铁路。
第二节打造多层次广覆盖公路网体系
打通快速公路交通圈。力争形成“一环五纵四横一联”
高速公路网络,继续建设宜遂高速公路、三阳至新田绕城高速公路,加快推进沪昆高速昌傅至金鱼石段扩建工程,新建靖安至樟树高速公路、南昌至南丰(赣闽界)高速公路、宜春绕城高速公路东北环线、铜鼓至通城高速公路,形成连接南北、承东启西的对外高速公路格局,提升城际间公路通行能力。
优化干线公路网结构。加快普通国省道升级改造,逐步消除断头路、等外路和无铺装路面。重点实施 G320 、 G533 、 G238 、G105 、 G354 等国道过境改造,实现普通国道对县级及以上行政区等重要节点的全面覆盖。实施 S223 、 S418 、 S221 、 S309 等省道改建工程,建成与周边省市紧密联系、覆盖 2 万人口以上乡镇、通达产业基地和旅游景区的普通省道网。加强国省道与城市道路的顺畅衔接,加大干线公路危桥改造力度和生命安全防护设施建设,提升运输保障能力。
完善农村交通基础网。以县、乡、村道为依托,全面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重点推进以县道三级和乡道双车道为主的农村公路建设。深化城乡道路的互联互通,打通断头路、瓶颈路,加快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与旅游资源富集区交通建设,推进乡村、贫困地区、农场林场交通发展,提高农村公路覆盖能力和通达水平。加大农村公路安保工程建设、危桥改造、渡口改造实施力度,积极开展安全隐患治理,提高农村公路抗灾能力和农村交通安全水平。
第三节扩展空港体系优势支撑
加快机场建设步伐。推进宜春明月山机场二期扩建,强化机场配套设施规划与建设,逐步完善机场功能。抢抓我省低空空域管理改革试点机遇,优化通用航空布局,有序推进靖安、高安、上高、宜丰等地通用机场建设。加强与航空企业合作,提高航空服务水平,带动航空产业发展。
推进港口航道网络布局。按照宜春港“一港六区”的总体布局,加快袁州、樟树、丰城、高安、上高、铜鼓等港区建设,将宜春港打造为功能齐全、安全绿色、港城协调的综合性、现代化内河港口。抓好赣江高等级航道建设,重点推进航道整治、岸线利用、闸坝复航,赣江境内段达到内河Ⅱ级航道标准,袁河宜春至新余段、袁河黄土岗镇至荷湖村段提升为 Ⅲ 级航道。推进专业化、规模化和现代化港口建设,构建以袁州港区、樟树港区、丰城港区为核心的赣江货运港口体系。
第二章强化综合交通枢纽功能
坚持客运零距离换乘、货运无缝衔接原则,完善综合交通枢纽集疏运设施短板,加大对公铁、铁水、空陆等不同运输方式运力衔接和组织协同,提高运输效率和一体化水平。
第一节加快铁路专用线建设
促进铁路与重要港口、大型工矿企业、物流园区无缝衔接和高效联通,鼓励铁路专用线与新建客货共线、货运专线铁路同步规划建设、同期建成开通,打通铁路运输“最后一公里”,畅通铁路微循环系统。加快建设宜春铁路综合货场、中石油江西分公司宜春油库、樟树盐化基地、上高铁路经济产业园、赣西(宜丰)综合物流园等铁路专用线,推进大宗货物“公转铁”、铁水联运等运输结构调整,有效降低区域物流运行成本,提升综合交通运输服务水平、效益,构建绿色低碳物流体系,强化经济高质量发展支撑。
第二节打造现代综合客运枢纽
提升中心城区综合客运枢纽,完善高安综合交通枢纽、樟树综合交通枢纽,建设丰城东综合客运枢纽,推进宜春汽车站、丰城汽车站客运一级站升级改造,改造提升一批县级汽车客运站,构建布局合理、层次清晰、协调配套的公路运输客运站场体系。
强化铁路、公路、航空、城市交通等运输方式的快速衔接、信息互通、管理协同,统筹设置客运班线和城乡公交线路,鼓励采用同站换乘、立体换乘。探索建立跨方式、跨区域的交通客票一体联程化服务系统,形成“零距离换乘”服务链条,促进旅客一体化联程联运,提高枢纽运行效率、服务水平和辐射能力。
第三节优化完善物流枢纽功能
加强与国家物流枢纽的互通互联,重点从点、线、网、面四个层次,构建衔接有序、高效协同、功能完备的物流基础设施网络。完善宜春物流枢纽空间布局,打造形成“通道 + 枢纽 + 网络”的物流运行体系,推进小、散、弱货物运输向集仓储、运输、搬运装卸、信息处理、配送等功能为一体的物流园区转型升级,发挥物流枢纽资源集聚和区域辐射作用。
积极探索适宜的多式联运模式,重点打造公铁、空铁、铁水、水水联运工程,构建物流枢纽多式联运服务网络。鼓励大宗货物及中长距离公路货运向铁路、水路转移,发展节能、低碳、集约的货运组织模式。着力构建“宜铁则铁、宜水则水、宜公则公”的综合运输服务格局,逐步形成公铁水运输资源协调配置、信息互通共享、优势充分发挥、服务无缝衔接的货物运输体系。
第三章增强运输公共服务能力
着力丰富运输服务体系,推动运输服务定制化、多样化、品质化发展,增强运输服务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和灵活性,提升运输服务效能,实现交通运输服务高质量发展。
第一节推动区域运输一体化
立足大宜春发展需要,积极开通中心城区至新余、萍乡、吉安等周边地区城际公交班线。推动骨干运输企业建立跨省、跨地区长途客运接驳运输联盟,实行接驳点规划建设区域统筹,站点资源、人力资源和信息平台共享,管理运营区域一体化。加快推进区域道路客运小件快运联盟落地,整合城际客运企业客运线路资源,统一服务标准和运营机制,构建辐射县市和乡镇的区域小件快运一体化网络。
第二节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
中心城区开展以中运量公交系统为骨架、常规公交为补充的公共交通系统建设,增加公交专用车道设置,推行公交信号优先,拓展公共交通覆盖广度,实施以互通网技术支持的需求响应公交,加快建设公交首末(枢纽)站,提升中心城区客流出行便捷性,提高公共交通分担率。区域组团间建立以快速公交为核心的公共交通系统,满足组团间中长距离公交出行需求,支撑城市空间拓展。补充发展出租车、共享汽车、公共自行车、定制公交、微公交等公共交通,完善公共交通出行链条,提升服务衔接性和连贯性,提高公路客运服务便捷化、多样化水平,更好满足公众多层次出行需求,增加公共交通吸引力。
第三节补齐城市停车设施短板
加强城市停车设施供给,以居住区、大型综合交通枢纽、医院、学校、旅游景点等特殊地区为重点,在内部挖潜及改造建设停车设施,有条件的周边区域增建公共停车设施。各地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组织编制城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以配建停车为主体、路外公共停车为辅助、路内停车为补充,鼓励建设立体停车楼、地下停车场、机械式立体停车库等集约化停车设施,并按照一定比例配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实现停车规范有序,改善城市环境。
第四节推动城乡运输融合发展
发展城乡一体化公共交通。依据城乡公交运行线路和停靠站点,统一规划设置乡村公交站台,开展乡镇客运站建设,推动形成乡镇有等级以上客运站、村有候车点的农村客运站格局体系,提升城区、城至乡镇、乡镇至村三级客运网络衔接水平。
建立健全城乡货运及物流配送体系。合理布局城乡配送基础设施,统筹交通运输、邮政、商务、供销等农村物流资源,建成以县级农村物流站点为核心,乡镇农村物流配送站为支撑的物流网络,形成客运站、农村物流点、邮政服务站等“多站合一”的物流模式,推动城乡物流网络化发展。
第四章提升交通智能化发展水平
加强交通运输与大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的融合发展,丰富“交通 + ”运输先进技术应用场景,系统性提升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智能化水平。
第一节推动综合交通大数据中心建设
加快“云上宜春”大数据平台智慧交通端口建设,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手段,提升交通运行监测、调度指挥、运输组织、安全应急等领域的智能化水平,构筑具备数据搜集与分析处理、政府在线监管及辅助决策、综合交通应急指挥调度、公众综合交通信息获取等功能的综合交通信息服务平台。推动跨地域、跨行业交通运输信息开放共享,完善数据采集体系,建设多网合一、人机交互、天地一体的交通运行组织系统,促进宜春市综合交通信息资源高度聚合共享与综合开发利用。
第二节构建一体化交通信息网络
充分应用移动互联网、北斗卫星导航、 GPS 定位、无线射频识别等智能化、网络化新型传感器技术,推动重点普通国省道路段、大型桥梁、隧道、重点客货运输站场枢纽等重要节点感知网络覆盖。建设 5G 视频实时监控系统,覆盖长途客运班车、危货运输车、公交车、旅游包车、出租车、重型车、牵引车等重点载运工具。推进既有交通基础设施智慧化改造和网联化发展,提升交通基础设施、运输工具、信息平台等联网互通水平。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在交通运输领域融合应用,开展重要路段智能升级改造,有序开展智慧交通示范,推动智慧铁路、智慧公路、智慧机场、智慧水运、智慧邮政等规范化建设。
第十篇高标准打造生态文明“宜春样板”
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全面深化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进一步提升环境质量、强化污染治理、推行绿色方式、创新绿色制度,高标准打造美丽中国“宜春样板”。
第一章加强绿色制度建设
坚持源头管控、过程严管、后果严惩,推进生态文明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构建具有宜春特色、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第一节健全生态环保责任制度
健全生态环境治理领导责任体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全面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落实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推动企业主动承担生态环境保护社会责任,严格落实污染治理、生态保护、风险管控、在线监控、应急处置等措施,切实提高治污水平。实施排污许可管理制度,实现固定污染源全覆盖,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一证式”监管体系。鼓励企业加强环境管理体系建设和治理技术创新,实施污染治理设施提标升级改造,推进企业较少污染物排放。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做好重点品种的废弃产品规范回收和循环利用。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治理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公益诉讼检察制度,完善全市生态环境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归口审理模式,探索建立“恢复性司法实践 + 社会化综合治理”审判结果执行机制。
第二节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要求,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建立健全“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全面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着力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统筹划定城镇空间、生态空间、农业空间三区和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加快构建科学适度有序的国土空间布局体系。深化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改革,构建突发生态环境事件联防联控体系。推进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完善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加快形成科学独立权威高效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健全统一规范、竞争有序、监管有力的第三方治理市场,推动建立排污者购买服务、第三方治理机制,规范环保中介服务市场。制定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建立完善排污企业和生态环境社会化服务机构黑名单制度,依法依规开展失信联合惩戒。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机制,畅通“ 12369 ”环保举报热线监督渠道,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强化社会团体参与,发挥环保志愿者组织作用,引导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建立环保对话协作机制。
第三节加强资源能源高效利用
完善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实施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健全工业、交通运输、建筑、公共机构节能政策法规,完善能源、水资源、建设用地等总量和强度“双控”机制。强化节能评估审查,严格控制新上高耗能项目,落实能耗等量减量替代制度。推进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行动,提升新建建筑节能质量和能效标准。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落实土地“增存挂钩”机制,健全土地市场监测监管和调控体系。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统一规划。健全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全覆盖,探索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实现形式和多样化有偿使用方式。完善自然资源、污水垃圾处理、用水用能等领域价格形成机制,探索重点领域资源环境价格制度,实现生态环境成本内部化。
第二章打造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
坚持保护优先和自然修复为主,系统打造生态保护各要素共同体,全面提升生态安全屏障质量、促进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和永续利用。
第一节推进国土绿化和森林质量提升
完善提升林长制,基本建立全面保护、系统恢复、用途管控、权责明确的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体系。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全面推进防护林体系建设等林业重点工程。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协同推进部门绿化,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造林。推进重点区域森林“四化”建设和城乡绿化美化,不断优化森林景观。推进森林城市、森林乡村、森林公园和湿地公园建设。推进森林科学经营,开展退化林修复、低产低效林改造、森林抚育和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做好森林经营试点示范和成效评价。以培育大树、珍贵树、景观树、子孙树为目标,大力培育乡土珍贵、彩色乔木阔叶树种、高标准笋竹两用林,进一步优化树种结构、林相结构、径级结构,提升森林抗灾能力,提高森林资源质量与效益。
第二节实施全流域治理
公布全市河湖名录,划定水域保护范围,禁止围湖造地和非法围垦河道等侵占水面行为,落实河湖生态空间用途管制。严格限制建设项目占用水域,防止河湖面积衰减,“五河一湖”岸线垂直延伸陆域 1 公里范围内禁止新建重化工项目。推进城市规划区内外河湖连通及其他重点区域水系连通工程建设,构建循环通畅的河湖水系连通格局。加强河湖水环境保护,提升河湖水体自净能力。整治城市黑臭水体,因地制宜种植有利于净化水体的水生植物,放养有利于净化水体的鱼类和底栖动物,恢复滨水植被群落。实施绿色水产养殖,严格控制围栏和网箱养殖,推行人放天养等生态健康养殖模式,严格执行禁渔期、禁渔区等制度,坚决打击非法捕捞行为。建立河湖水域基础数据信息平台,实时掌握河湖状况,提升河湖管理水平。加大重要生态保护区、水源涵养区、江河源头区的生态修复和保护力度。加强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开展重点地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按照深水深用、浅水浅用、节约集约利用的原则,构建科学有序、高效生态的岸线开发保护和利用格局,大力开展非法码头、非法采砂、固体废物等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打击违法违规占用、乱占滥用、占而不用等行为。通过退养还滩、退田还湖、清淤疏浚、植被种植恢复、生态廊道建设等多种方式,修复破碎化严重、功能退化岸线,维持岸线自然风貌,打造绿色滨水长廊。
第三节推进矿山耕地生态修复
加强废弃矿山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落实废弃矿山环境综合治理责任,完成废弃露天矿场生态修复。加大对矿产资源偷采、乱采行为打击力度。强化采石场综合整治,依法关闭乱挖滥采矿山,依法责令停产整顿污染治理不规范矿山,加强修复责任主体灭失的矿山。深化绿色矿山建设,严格矿山绿色建设标准。实施测土配方施肥,开展整县、整乡、整村推进,全市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面积 1000 万亩。支持应用秸秆还田、种植绿肥、沼肥应用、增施有机肥等改良土壤和培肥地力,开展重金属污染耕地治理,改善农田生态环境,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 95% 以上,绿肥播种面积 80 万亩以上。
第四节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以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生物多样性保护为重点,大力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开展湿地调查监测、科学研究、可持续利用示范等能力建设,全面提高湿地保护、管理和综合利用水平。开展湿地恢复与综合治理、小微湿地建设,全面维护湿地生态系统的生态特性和基本功能,确保湿地面积不减少、功能不减退。优化自然保护地的结构和空间布局,完成全市自然保护地整合归并优化,开展勘界立标工作,因地制宜建设湿地公园、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地。建立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状况的调查、监测和评估制度,健全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档案,加强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与管理,建立和完善野生动物重大疫源疫病疫情监测平台和野生动物救护体系,开展极小种群野生动植物拯救,规范野生动物繁育利用产业健康发展。
第三章强化环境综合治理
第一节提升大气环境质量
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制定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完成省里下达的全市单位 GDP 二氧化碳排放量下降目标。以细颗粒物( PM2.5 )和臭氧协同控制为主线,进一步降低 PM2.5 和臭氧浓度,提升空气质量。加快化工、有色金属冶炼、水泥、陶瓷、家具等重点行业废气污染治理,继续推动工业企业生产工艺改进和烟气排放设施提标改造。推进老旧柴油车深度治理,规范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测,严控重型高污染车辆进城。加强挥发性有机物管控和臭氧协同治理,开展工业涂装、有机化工、医药、塑料制品、包装等行业的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整治。推进建筑工地绿色施工,加强道路扬尘控制,持续开展“洗城行动”。推进餐饮业油烟等污染治理,城区建成区餐饮经营场所全部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加强人工影响天气能力建设,充分发挥人工影响天气在大气污染防治和重污染天气应对中的作用。
第二节提升水环境质量
加强流域水生态保护,持续推进赣江、袁水、锦江干流支流河道水系治理和岸线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消灭劣 Ⅴ 水和 Ⅴ 类水体。加强跨区、跨部门水质信息沟通,构建上下游的水环境综合预警预报系统,提高水污染风险预警能力和防控水平。实施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强化入河湖排污口设置审批制度,严格排污许可证核发,加强入河湖排污口和污染源监测能力建设。推进工业污水处理收集管网建设,重点推动开发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确保工业污水应收尽收、稳定达标排放。补齐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短板,乡镇及以上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能力基本满足生活污水处理要求,加快老旧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管理,加快城市备用水源地建设,实现中心城区及县城有双水源或应急备用水源目标。
第三节提升土壤环境质量
加强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成果应用,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与治理修复,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集中推进区建设。强化重点行业企业用地状况调查成果应用,动态更新污染地块名录。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以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结果进行分类,科学合理确定土地用途,推广“环境修复 + 开发建设”模式。以重污染工矿企业、饮用水源地周边、废弃物堆存场地等典型污染场地和受污染农田为重点,开展污染场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深入实施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利用处置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建设,健全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统筹开展土壤与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探索开展污染地块地下水修复试点,防控污染地下水环境风险。
第四章培育壮大绿色经济
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生态建设,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打通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双向转化通道。
第一节构建绿色产业体系
加快培育绿色市场主体,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生态环境产业等绿色产业,建设一批绿色产业示范基地。推进 LED 照明、新能源汽车、环保装备、再制造等重点领域产业布局优化,强化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加强绿色技术研发创新,构建“五链”深度融合的绿色工业体系。重点发展油茶、肉牛、绿色有机、富硒和生态休闲农业,着力打造全省知名的绿色有机农产品供应基地和硒产业发展示范区。大力发展“药、医、游、食、养、管”六位一体的“生态 + 大健康”产业,挖掘生态旅游气候资源,打响温泉资源、明月山等风景名胜区、漂流品牌,创建一批“生态 + 旅游”重点项目。研究制定支持和推动绿色环保产业发展政策措施,强化绿色发展的法律和政策保障。
第二节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全面推行循环经济理念,构建多层次资源高效循环利用体系。推动各类开发区加强园区循环化改造,开展园区产业废物交换利用、能量梯级利用、水循环利用和污染物集中处理,实现绿色循环低碳转型发展。加强园区绿地、绿道、林地系统化建设,着力构建生产和生活系统循环链接的“产城融合”和共生体系。积极推进丰城市、樟树市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县建设,打造一批特色循环产业链和产业集群。加强废旧物品回收设施规划建设,完善城市废旧物品回收分拣体系。推动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和区域节能减排,在宜春经开区等地探索开展区域能评。推行生产企业“逆向回收”等模式,建立健全线上线下融合、流向可控的资源回收体系。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废弃物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第三节创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积极推进铜鼓国家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县建设。健全市内跨市、县两级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和转移支付机制,健全森林、湿地等生态补偿制度,提高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生态补偿标准,探索绿色惠民创新机制。建立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体系,全面推行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实现生态产品标准化认证。推进靖安省级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县建设,探索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市场化运作、可持续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健全生态资产与生态产品市场交易的体制机制,建立健全碳排放权、排污权、用能权、水权交易制度。发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等改革,加强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
第五章积极弘扬绿色文化
积极弘扬生态文化,普及生态文明知识,动员全社会力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引导公众践行绿色低碳的生活和消费方式,全面构建以生态价值观念为准则的生态文化体系。
第一节提高全民生态文明意识
将生态文明教育纳入中小学校教育体系和党政干部培训体系,组织青少年参加生态文明志愿服务。广泛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绿色创建活动,打造一批生态示范创建典范。深入挖掘宜春特色生态文化,积极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绿色低碳示范县和生态文明示范基地。组织开展世界环境日、世界水日、全国植树节、全国节能宣传周、生态文明宣传月等主题宣传活动,建设生态环境保护新媒体传播矩阵,加大对生态环境形势、环境保护知识、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文明宜春经验的宣传力度。实施重大项目环境保护公众参与计划,鼓励引导公众有序参与环境立法、环境决策、环境执法、环境守法和环境宣传教育等环境保护公共事务,拓宽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渠道。
第二节倡导绿色生活消费方式
大力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形成崇尚绿色生活的社会氛围。广泛开展节俭养德全民节约等绿色生活行动,普遍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扎实开展限塑、禁塑行动,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倡导绿色低碳出行,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大力普及新能源出租车和公交车,加大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建设“绿色公交都市”和“城市慢行系统”。发展共享经济、服务租赁、绿色回收等新商业模式,推广节能、节水用品和绿色环保家具、建材等产品,完善绿色产品市场准入和追溯制度,营造安全、便利、诚信的绿色消费环境。扩大政府绿色采购规模,完善绿色产品推广机制和消费激励措施。
第十一篇培育文化强市新优势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不断提升宜春文化的创造力传播力影响力和综合竞争力。
第一章筑牢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形成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思想观念、精神面貌、文明风尚、行为规范,筑牢全市人民共同奋斗的思想基础。
第一节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健全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教育人民工作体系。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实施宜春市青年马克思主义者理论研究创新工程。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贯穿于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弘扬党和人民在各个历史时期奋斗中形成的伟大精神。坚持以德树人,抓好青少年思想文化阵地建设,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融入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全过程。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教育,构建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体制机制,完善青少年理想信念教育齐抓共管机制。
第二节持续提升公民文明素养
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宜春建设和社会治理。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激励人民向上向善、孝老爱亲,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深化“好人文化”建设,培养推出一批新时代先锋模范,持续唱响“好人之城、尚德宜春”品牌。提倡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开展以劳动创造幸福为主题的宣传教育。建设学习型社会,大力推进全民阅读,提升公民科学文化素养。广泛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探索建立完善志愿服务激励机制。深入开展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推进廉政文化建设,营造崇尚廉洁的社会氛围。
第三节加强思想舆论阵地建设
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强化社科理论、新闻舆论、文化传播、思想教育等阵地管理,强化政务新媒体建设与管理,坚持技术创新引领网络文化内容供给,培育壮大网络文化创作主体,健全社会舆情引导机制。进一步完善文化阵地设施网络,高水平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组建宜春市全媒体中心,促进市级媒体融合发展,迅速提升媒体“四力”,建成党委、政府与人们群众联系的桥梁纽带,推进省市县三级融媒体有机融合。鼓励新媒体发展,引导自媒体建设,完善多媒融合现代传播体系。加强网络文明建设,发展积极健康的网络文化。着力提升依法治网管网水平,完善网络综合治理体系。
第二章推进红色文化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创新
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将宜春文化与时代精神有机融合,全面增强宜春文化的生命力、辐射力和凝聚力。
第一节大力传承红色基因和优秀传统文化
坚持以开展红色教育、传承红色基因、发扬革命传统为核心,推进秋收起义和湘鄂赣片区革命文物的整体保护利用,加大革命遗址保护力度。大力传承宜春月亮文化、禅宗文化、温泉文化、农耕文化、生态文化、古色文化、中医药文化、状元文化、花炮文化等特色文化。加强文物的保护利用,推进樟树吴城、筑卫城遗址等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规划建设,推进历史文化名村及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推动袁州古城文化复兴工程建设,创建中国历史文化名城。规划建设九岭山脉文化旅游示范带和明月大道文化旅游经济带。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记录工程,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线索调查、认定和保存,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发展。加强自然遗产资源系统保护,提升管理利用水平。开展文化生态保护区创建,重点推进樟树市创建省级中医药文化生态保护区,设立一批以县(市、区)和乡镇为重点区域的市级传统戏曲、传统音乐、传统舞蹈和传统工艺文化生态保护区。
第二节加强文化传播与交流
建设文化传播网络平台,对接智慧旅游系统,将文化音像资料纳入系统,促进宜春文化展示与传播。加强对外文化交流,打造文化交流平台,实施一批文化精品工程,全方位讲好宜春故事。打造一批在国内外有影响力的文化活动,创新办好月亮文化旅游节、樟树全国药材药品交易会、万载百合旅游文化节、奉新猕猴桃旅游文化节等节庆活动。鼓励和支持民间文化交流活动,加强与国际艺术机构的专业交流。支持优势文化企业在海外设立分支机构,大力发展对外文化贸易,重点围绕版画、夏布、脱胎漆器、竹木工艺、剪纸、黑陶等特色工艺,推动体现宜春特色和文化底蕴的产品和服务走向世界。
第三章促进文化事业繁荣发展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不断加强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加快构建城乡一体、便捷高效、促进公平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现满足人民文化需要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相统一。
第一节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推动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实现县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均达到国家二级馆以上标准。填平补齐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实现市县工人文化宫全覆盖,加强青少年活动中心建设,推进乡村学校少年宫全覆盖。规划建设城市书屋、 24 小时智慧图书馆,实现全市乡镇(街道)和行政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标准化、全覆盖,形成主城区和中心镇 15 分钟、一般村镇 20 分钟的“公共文化服务圈”。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完善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等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丰富群众性文化活动。推动公共文化数字化建设,建设与互联网、移动终端发展相适应的基层数字文化服务系统,加快优秀数字文化资源“进村入户”。合理布局书店网点,注重特色实体书店建设。
第二节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
实施文艺作品质量提升工程,健全革命历史、重大现实、宜春地域题材创作规划组织机制,深入开展文艺工作者“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加强农村、少儿等题材创作,打造一批反映新时代新气象、讴歌人民新创造的文艺精品,重点抓好现实题材舞台剧目、美术、广播影视、绘画、书法、音乐、舞蹈等艺术门类作品创作生产。大力发展新闻出版、地方志事业。推进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立足宜春、研究宜春、为服务宜春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建立健全文化产品创作生产、传播引导、宣传推广的激励机制和评价体系。倡导讲品味讲格调讲责任、抵制低俗庸俗媚俗,推动形成健康清朗的文艺生态。完善文艺创作扶持政策,加大文艺人才培养力度,推出一批领军人才。
第三节创新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
深入推进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打造“总馆 - 直属分馆 - 延伸服务点”一体化的服务体系,不断扩大公共文化服务的覆盖面。加强基层文化阵地融合建设,提高基层公共文化设施使用效率。支持和鼓励民办文化场馆、经营性文化设施等提供优惠或免费的公益性文化服务。探索推进公共文化设施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鼓励引导国有文化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运营。健全文化志愿服务保障激励机制,推动志愿服务进入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实现志愿服务阵地全覆盖,增强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参与度。
第四章促进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
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文化需求。
第一节培育壮大文化产业市场主体
实施文化品牌创建行动,建设一批特色鲜明、集约配套完备的文化产业聚集区、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形成一批有实力、核心竞争力强的骨干文化企业,打造一批有较强知名度、影响力的文化品牌,特色文化产业带辐射力进一步增强。支持“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企业发展,扶持中小微文化企业成长。鼓励企业兼并重组,发展一批大型文化企业集团,重点扶持宜春旅游集团、宜联科技、宜春派对文化集团等成长性好的文化企业做大做强。加强文创项目孵化、文创产品交易、文化产业服务等专业平台建设,为文化企业提供孵化培育服务。
第二节构筑现代文化产业体系
持续完善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和现代文化市场体系,优化文化产业结构布局。实施文化产业数字战略,推动数字产业与文化产业深度融合,丰富网络视听、网络动漫、数字旅游服务、数字艺术展示等产品,加快发展新型文化企业、文化业态、文化消费模式,培育壮大数字文化产业集群。重点扶持综合运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为依托的文化产业新业态,努力构建结构合理、科技含量高的现代文化产业体系。
第三节推进文化和旅游消费
开展省级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创建工作,积极申报国家级试点。大力发展城市夜间经济,重点引导夜市经济向旅游景区、历史文化街区和有消费传统的小街巷等区域集中,开发一批“夜间演艺 + 主题街区”项目和夜游项目,推动各县(市、区)积极培育高品质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促进万载烟花爆竹传统文化保护和创新。支持各县市区开展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创建工作。对文化遗迹、博物馆、美术馆、纪念馆、名人故居、文保单位、剧院书场等文化资源设施进行宜游化改造。深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融合,鼓励旅游景区设置非遗展演、互动项目,推动袁州版画、樟树药俗、高安采茶戏、万载傩舞、铜鼓客家山歌等传统技艺、表演艺术、非遗项目进景区。依托“一部手机游宜春” App ,加强文化和旅游大数据体系建设及应用,探索基于大数据的管理、服务、营销等新模式。完善数字图书馆、智慧博物馆各项功能,进一步创新文化场馆单位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第十二篇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全面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第一章促进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坚持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全面扩大就业容量,提升就业质量,有效防范化解规模性失业风险,完善收入分配机制,筑牢高质量发展的民生根本和社会稳定基石。
第一节实施就业优先政策
坚持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和稳定现有就业岗位并重,健全就业目标责任考核机制,保持城镇新增就业基本稳定。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完善创业带动就业、多渠道灵活就业保障制度,加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建设,推动创业载体升级。完善与就业容量挂钩的产业政策,支持吸纳就业能力强的生产性服务业、生活性服务业、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发展。完善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退役军人、化解过剩产能下岗职工等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帮扶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保持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发展现代农业,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积极引导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
第二节构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健全覆盖城乡的全方位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加强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建设,为劳动者和企业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介绍和用工指导等服务。推动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全面推动宜春市智慧就业公共信息化服务平台建设。健全劳动者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和重点群体专项培训计划,广泛开展新业态新模式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全面提升劳动者技能素质。健全劳动合同制度和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完善欠薪治理长效机制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探索建立新业态从业人员劳动权益保障机制。完善失业风险防范机制,健全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系统和失业监测预警机制。
第三节优化收入分配格局
坚持多劳多得,着重保护劳动所得,增加劳动者报酬,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健全劳动、资本、土地、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完善反映市场供求和经济效益的工资决定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健全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强化税收调节。重视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发展慈善等社会公益事业。加大对中等收入群体“后备军”的扶持力度,着力突破影响新型职业农民、农民工、技能人才、专业技术人员等重点群体增收的体制机制障碍。持续完善税收、住房、社保等配套支持体系,降低中等收入群体生活成本。大力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农村劳务经济、电子商务、乡村旅游,促进低收入群体增收。
第二章全面推进健康宜春建设
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深入实施健康宜春行动,落实国民健康促进政策,全面加强卫生健康体系建设,织牢公共卫生防护网,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
第一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坚持基本医疗卫生事业公益属性,着力推进“三医联动”改革,整体提升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水平。持续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加强公立医院建设和管理考核。支持社会办医。深化医师执业注册制改革,鼓励开展多点执业。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快组建区域医联体,加速推进分级诊疗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深化药品全流程改革,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完善药品集中采购政策措施,加快建立规范有序的药品供应保障制度。优化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
第二节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做大做强市级高端优质医疗卫生机构,推动宜春市人民医院建设成为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完善基层医疗服务网络,全面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推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加强全科、儿科、精神卫生、康复管理、心理健康等学科建设。强化医教协同,加强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深入开展“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服务,提高健康服务信息化水平。创新医疗服务体系,做好医保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全面落实全国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制度。加快实现异地门诊、慢性病异地结算,持续推进以按病种支付为主的多元复合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第三节改革完善公共卫生体系
健全稳定的公共卫生事业投入机制,完善公共卫生机构基础设施。落实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责任,创新医防协同机制。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全面提升疾控中心实验室检验检测能力、疾病预防处置能力。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处置机制,建设平疫结合的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立公共卫生重点医疗物资储备体系、应急物资采购供应体系,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加强妇幼健康机构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提高妇幼健康服务水平。加强传染病、职业病、地方病、麻风病等综合防控,深入推进尘肺病防治攻坚。
第四节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深入实施中医药强市战略,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服务体系、服务模式、人才培养模式和质量管理监督模式,推进产事业融合发展,持续打响“中国药都”品牌。深入推进公立中医院改造升级和基层中医药服务全覆盖,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重大疾病治疗、疾病康复中的重要作用。培育中医药特色健康产业,依托樟树中医药健康旅游、明月山温泉健康旅游等大健康产业发展,打造中医药养生、膳食养生、森林浴养生、盐浴养生等特色中医药健康产品,加快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新业态。继续办好樟树全国药材药品交易会,推动传统交易与线上交易相结合,打造成世界知名的中医药行业系统服务平台。
第五节深入开展爱国卫生和全民健身运动
持续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补齐公共卫生环境短板。加强健康教育与健康知识普及,开展控烟限酒行动,推广分餐公筷、垃圾分类投放等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加强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宣传和科学健身知识普及推广,倡导科学健身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实施全民健身行动计划,积极推广群众喜闻乐见的运动项目,稳步推进足球场地、健身步道、体育公园、体育场、运动游园等全民健身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努力打造百姓身边健身组织和“ 15 分钟健身圈”。以青少年为重点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和干预,保障学校体育课和课外锻炼时间。实施工间健身制度,促进妇女、老年人和职业群体积极参与全民健身,推动残疾人康复体育和健身体育广泛开展。
第三章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第一节推进基本公共教育优质发展
完善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保障机制,逐步提高学前教育财政投入水平。健全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完善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实施学前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全面改善办园条件,提高保教水平。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建立健全适应学龄人口变化的学校布局调整机制,加快城镇学校扩容增位,全面消除大班额和大校额现象,保障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平等享受基本公共教育服务。补齐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短板,打造“乡村温馨校园”。完善控辍保学体系和特殊学生群体关爱机制。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扩大优质资源供给。实施高中教育资源扩充工程,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高中育人方式改革、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推进高考综合改革。健全特殊教育和专门教育保障机制,深入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向学前、高中学段延伸,办好宜春市青少年专门学校。
第二节推进职业教育扩容提质创优
启动中等职业教育培基固本行动计划,推动中等职业学校扩容提质,成立以宜春职业技术学院为龙头的职业教育集团(联盟)。支持市属高职院校申办本科专业、本科院校。创新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拓宽投入渠道,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职业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通过PPP 模式、融资贷款、土地置换等途径进一步拓宽职业教育投入渠道。鼓励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民办职业院校发展。大力推进产教融合,支持职业院校与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医药器械等先进制造业基地重点企业开展合作办学。探索差别化职业教育发展路径。根据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产业发展趋势,调整全市职业院校布局和专业设置;围绕新能源(锂电)、大数据、大健康、中医药、等新兴产业,支持职业院校组建产业学院,提高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契合度;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至少引进办好一所产教融合型职业院校。推行1+X 证书制度、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等培养形式,打造一批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和育人示范平台,构建校企互惠双赢的联动发展共同体。推动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双向互认、纵向流动,构建中高职及职教本科相融通的人才培养体系。
第三节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
推进高等教育分类管理和高等学校综合改革,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推进基础学科高层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突出学科特色,建立学科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和特色发展引导机制。加强高校科研创新基地和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扶持优秀创新人才和学术创新团队,增强高校承担科研任务的能力。逐步扩充高等教育规模,优化结构布局,提高毕业生留宜率,提升高等教育支撑和服务全市发展大局能力。引导学校落实发展定位。支持宜春学院转型发展,提升本科教育水平,全力推进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条件建设,争取升格为“宜春大学”,努力办成有特色高水平地方应用型大学。支持宜春职业技术学院稳定办学规模,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支持创建省级高水平高职院校和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努力申办本科层次“宜春职业技术大学”。支持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适度扩容,突出师范特色,提升办学水平,争取升格为本科层次师范院校。支持宜春广播电视大学更名为“宜春开放大学”。支持和规范民办高等院校发展。推进教体新区建设,建成宜春学院、宜春职业技术学院、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宜春广播电视大学等新校区;积极引进优质高等教育资源落户,打造高等教育资源集聚区。策应南昌大都市圈建设,承接南昌等地高等教育资源向宜春转移。
第四节构建终身学习教育体系
构建衔接沟通各级各类教育、认可多种学习成果的终身学习服务体系,推动设立社区教育与终身教育发展促进机构,建设“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学习型城市,充分保障所有人享有学习教育的权利。完善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统筹协调发展机制,畅通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互认和转换渠道。创新老年教育、社区教育发展模式,支持办好老年大学、社区学院和社区学习中心。发挥在线教育优势,用好国家、省级等各类终身学习线上服务平台,提供高水平多样化内容供给。
第五节完善教育现代化保障机制
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完善师德师风建设、教师管理和发展政策。健全适用不同教育阶段需求的师资培养体系,补齐师资数量和学科短板,设立宜春市中小学教师培训基地。支持市属高等学校办好专科、本科层次师范教育,实施市内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为全市农村初中定向培养紧缺学科教师。支持宜春职业技术学院、宜春幼儿师范高等学校增加定向培养农村小学、幼儿园教师的招生计划。落实国家、省公费师范生招生、就业政策。推进师范毕业生免试认定教师资格改革。支持高水平应用型院校举办职业技术师范专业,建立高等学校、职业学校与行业企业联合培养“双师型”教师机制。深化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管理综合改革,实行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动态管理,全面推进县域内中小学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制度,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探索急需紧缺教师“多点施教”改革。提高教师地位待遇,健全长期从教教师荣誉制度,深入实施宜春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宜春市农村教学点教师关爱工程”。完善教育财政经费投入和管理机制。积极推广“互联网 + 教育”教学模式,推进智慧校园建设。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
第四章健全广覆盖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稳步提高保障水平。
第一节完善社会保险制度
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完善参保扩面长效机制,着力推进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健全基本养老金合理调整机制,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健全工伤预防、工伤补偿和工伤康复“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加强工伤定点医疗(康复)机构和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管理。稳步提高失业保险统筹层次和保障水平。放宽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条件,全面落实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大力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等补充保险。
第二节健全全民医疗保障体系
持续巩固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健全基本医保待遇调整机制和清单制度,逐步将门诊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做好医保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全面落实全国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制度。实行医疗保险基金市级统收统支。持续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医保基金监管长效机制,坚决查处骗保行为。做好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等各类困难群体参保及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衔接工作。加快构建以基本医疗保障为主体,医疗救助托底,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医疗互助等共同发展的多层次、全覆盖的医疗保障体系。
第三节健全多层次社会救助体系
加快推进社会救助综合改革,建立健全以基本生活救助为重点、专项救助为支撑、急难救助为辅助、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社会救助体系。推进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统筹发展,确保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应保尽保,逐步缩小农村低保与城市低保标准差距。适度提高基本生活救助标准,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大力推进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受灾人员救助等专项救助,强化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重大疫情等突发公共事件困难群众等急难救助功能。鼓励引导慈善组织、专业社工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加强社会救助与社会保险、乡村振兴及其他福利帮扶政策的有机衔接。
第四节促进社会福利事业发展
健全以扶老、助残、爱幼、济困为重点的社会福利制度。加快公办福利机构改革,加强福利设施建设,推动福利设施优化布局和资源共享。完善困境儿童保障体系,提升儿童福利服务保障能力和水平。全面落实残疾人权益保障,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做好残疾人康复和托养工作,加快推进精神福利设施建设。健全退役军人工作体系和保障制度,完善退役军人优抚安置制度,强化英雄烈士纪念设施建设和保护。持续推进惠民绿色文明殡葬改革。培育发展社区慈善组织,推动建立联合型、行业性慈善组织,健全经常性社会捐助机制。支持发展志愿服务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开展社会救济、社会互助、志愿服务活动。不断拓展社会福利保障范围,推动社会福利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逐步提高福利水平。
第五节建立健全住房保障机制
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多措并举满足不同群体多样化住房需求。进一步深化公积金制度改革。着力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注重解决好城镇特困人员、新市民、青年人特别是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等住房困难群体的住房问题。建立公租房信息管理系统和保障性住房诚信体系,规范公租房准入、退出机制,逐步实现公租房小区智能化管理全覆盖。利用市场手段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不断提高保障性住房管理服务水平。大力改造提升城镇老旧小区,持续改善居民居住条件。
第六节增强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加强仓储设施建设,提升保粮科技水平。采用绿色储粮技术,运用 5G 技术,实现粮食仓储设施智能化管理。鼓励地方政府规划新建现代粮食产业物流经济园区。建立完善地方粮油储备体系,落实政府粮权,增强对粮油市场的调控能力。健全应急保障供应机制,合理设置粮油应急供应点,构建粮油供应应急指挥系统,完善多部门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压实地方政府责任,建立和落实超标粮处置机制。加强粮食执法监督,防止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
第七节加强“双拥”和退役军人工作
推进军民深度融合发展,完善组织管理体系、工作运行体系、政策制度体系。加强党管武装工作,推进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加强国防教育,增强市民国防观念。持续推进涉军维权,保障军人合法权益。鼓励驻宜部队积极参与文明城市、文明单位、文明村镇等创建评选活动,主动承担抢险救灾任务、重大活动安保任务,支援本地建设。广泛开展群众性双拥共建活动,营造爱国拥军,爱民奉献的浓厚氛围。
健全退役军人事务组织管理体系、工作运行体系和政策制度体系。深化退役军人安置制度改革,加大教育培训和就业扶持力度,拓展就业领域,提升就业安置质量。落实复、转、退军人就业安置、优待优抚政策,增强军人职业荣誉感、自豪感。大力弘扬英烈精神,加强烈士纪念设施建设和管护,稳步推进军人公墓建设。加强退役军人保障工作信息化建设,为退役军人建档立卡,实现有关部门之间信息共享,为提高退役军人保障能力提供支持。
第五章促进人口更加均衡发展
以促进人口均衡发展为主线,建立健全面向全人群、覆盖全生命周期的人口政策体系,推动人口发展从控制人口数量为主向调控总量、优化结构和提升素质并举转变,人口自身均衡发展态势基本形成,重点人群基本权益得到有保障。
第一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培育养老新业态,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满足老年人多层次、高质量的养老服务需求。
强化社区功能建设,着力发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突出护理功能的社区嵌入式养老院。支持养老机构连锁经营居家和社区养老设施,发展智慧养老、医养结合等服务。充分发挥公办养老院的兜底保障作用,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优先为高龄、失能失智等困难老年人提供无偿或低收费托养服务。实施城乡特困失能人员集中照护,将福利院改造成城乡特困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机构。加快推进幸福食堂等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构建覆盖县乡村三级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提升医养康养服务水平,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养老服务机构,逐步完善财政奖补、税费减免、土地供应、金融支持等扶持政策。坚持传统服务方式与智能化服务方式创新并行,提升老年人享受智能化服务水平。完善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构建养老孝老敬老的社会环境。
第二节做好人口生育服务工作
增强生育政策包容性,鼓励保障生育,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提高适龄群体生育意愿,引导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动能转换相适应。推进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确保职工生育期间的生育保险待遇不降低。强化婚检机构与婚登机构一站式服务,提升婚检率和婚检质量。完善妇幼保健服务体系,推进优生优育全程服务,提高生殖健康、妇幼保健等公共服务水平。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实现全市出生人口性别比自然平衡。健全家庭发展支持体系,大力发展 0—3 岁婴幼儿托育、家政、养老服务,每个县(市、区)均建成不少于 1 个规范化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加大对失独家庭的关爱和帮扶支持力度。
第六章保障妇女等群体基本权益
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坚持儿童优先发展,提升青少年关爱服务水平,提高残疾人发展能力,切实保障妇女、儿童、青少年、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发展权利和机会。
第一节保障妇女儿童权益
坚持和完善促进男女平等、妇女全面发展的制度机制,切实保障妇女平等获得就学、就业、婚姻财产和参与社会事务等权利。不断提高城乡妇女常见病筛查率。强化保障儿童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各项权利,完善儿童监护制度,构建儿童关爱社会网络,健全儿童保护与服务体系。实施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完善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救助机制,确保保障率达到 100% 。完善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关爱服务体系,建立困境儿童福利保障制度,严格规范儿童收养制度。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暴力侵害妇女、弃婴等违法犯罪行为。
第二节关爱青少年健康成长
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和文化教育,激发青少年活力和创造力。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为青少年提供课余托管、兴趣发展、文化生活等服务,加强学校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青少年发展权益,完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制度,严厉打击危害青少年权益的违法行为。加强青少年心理健康指导,开展青少年生命教育和挫折教育,引导青少年更加主动、自信地适应社会、融入社会,有效预防青少年犯罪。实行特殊家庭青少年成长关爱行动。开展性道德、性健康和性安全宣传教育,提高青春期性知识的普及率。加强线上线下服务青少年发展阵地建设,合理配备青少年事务工作者。动员青少年广泛参与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构建体系完备、统筹兼顾、部门协同的宜春请少年发展政策体系,全面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责、共青团协调、各方齐抓共管”的青少年发展工作格局,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发展的良好环境。
第三节提升残疾人服务保障水平
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加大对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力度,建立健全残疾人基本福利制度,实现残疾人基本民生兜底保障。完善重度残疾人医疗报销制度。优先保障残疾人基本住房。完善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健全公共机构为残疾人提供就业岗位制度。加强残疾人康复和托养设施建设,鼓励社会力量提供服务。加强残疾人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维护。改善特殊学校办学条件,逐步实行残疾学生高中阶段免费教育,对残疾学生住宿生活费和学习用品予以资助。持续开展防盲治盲和防聋治聋工作。
第十三篇全面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充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全面建设平安宜春、法治宜春,竭力打造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第一章筑牢安全发展底线
统筹发展与安全,切实把安全发展贯穿于全市发展各领域和全过程,积极防范和化解影响现代化进程的各种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第一节加强地方安全体系和能力建设
坚决维护集中统一、高效权威的国家安全领导体制,健全完善贯彻落实总体安全观的地方工作体系和制度体系。强化“大安全”工作格局,进一步完善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和专项工作机制。推进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增强全市人民安全意识,巩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坚定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全面加强网络安全、信息安全、数据安全及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障体系建设,提升网络安全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
第二节强化经济安全保障
建立健全经济监测预警分析制度,加强经济安全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和能力建设,实现重点产业、重大项目、重点战略资源等关键领域安全可控,增强产业体系抗冲击能力。稳定粮食种植面积和粮食产量,保障稻谷、生猪、蔬菜、油料等重要农产品的有效安全供给,筑牢粮食安全底线。坚持“内优外引”,增强能源保供能力。完善责任体系,维护水利、电力、供水、油气、交通、通信、网络、金融等重要基础设施安全。坚持遏制增量与化解存量并举,严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完善现代金融监管体系,加强地方金融组织监管,积极防范化解股票质押、公司债券违约、私募基金等风险,持续整治互联网金融风险,坚决打击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金融行动。
第三节强化公共安全保障
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构建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形成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现代化应急管理体系。提高安全生产水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全力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进一步健全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完善救灾准备、应急救助、灾后救助、恢复重建相衔接的自然灾害救助制度,加强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加快应急广播建设,提升洪涝干旱、森林火灾、气象灾害、地质灾害、地震等自然灾害防御能力。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制定修订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推进应急指挥决策信息化、救援力量专业化。加强人民防空建设,健全人防规划体系、指挥体系、保障体系,促进人防与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融合发展。
第二章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宜春
积极推进平安宜春建设,构建社会矛盾综合治理机制,完善治安防控体系,全面提高公共安全保障能力,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确保全市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第一节完善人民内部矛盾处理机制
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格局,积极践行“枫桥经验”,探索创新农村基层治理,优化完善富有地方特色的议事、调解制度。完善排查化解机制,发挥社区干部、网格员等人缘地缘优势,努力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完善信访制度,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包案化解信访矛盾制度,推进信访工作专业化、法治化、信息化建设。建立网格化服务管理平台和“一站式”调解平台,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仲裁调解等纠纷化解的衔接联动体制机制。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培育心理咨询人员队伍,鼓励和支持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参与心理健康服务。
第二节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坚持专群结合、群防群治,提高社会治安立体化、法治化、专业化、智能化水平,构建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的工作机制。完善政法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城市与乡村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与联网应用,达到全域覆盖、全网共享、全时可用、全程可控的“四全”要求。推动信息技术与社区治理深度融合,构建设施智能、服务便捷、管理精细、环境宜居的智慧社区。大力推进“云上宜春”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打造市域社会治理大数据平台,加强市域社会治理要素数据化、治理数据标准化,推进社会治理多网融合。健全实有人口和实有房屋服务管理制度,加强实有人口和实有房屋管理。完善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制度,推进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专门学校建设。大力推进“综治视联网”建设,开展“重点人员智能化管控”能力建设,提高对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人群的动态监测、实时预警能力。建立健全突出违法犯罪和治安问题专项打击整治机制,推进扫黑除恶长效常治,依法打击和惩治黄赌毒黑拐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加强网络综合治理能力,坚决打击网络犯罪,全面净化网络空间。
第三节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坚持以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为主抓手,以基层综治中心实体化建设为切入点,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着力健全基层规范化组织体系、清单化权责体系、法治化社区治理体系、网格化工作体系、信息化支撑体系、社会化服务体系、制度化保障体系,全面提升宜春市域治理科学化、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水平。加强“平安建设”基层组织、基础工作、基本能力建设。创新社会治理模式,健全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抓好街道社区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城乡住宅小区智能安防设施建设,实现社区自治智能化、便利化。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和“心理援助平台”,提升市域公共服务水平,为平安宜春建设夯实公共服务基础。加强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规划建设。
第十四篇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保证人民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经济和社会发展事务,巩固和发展生动活泼、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第一章全面推进法治宜春建设
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加快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进程,坚持依法治市、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宜春、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
第一节完善地方立法体制机制
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完善人大在立法中发挥主导作用的体制机制,健全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加强立法协商,完善公众有序参与机制。制定符合实际需要、具有宜春特色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围绕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加强地方立法。
第二节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快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改革,提高行政执法整体水平。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机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推进行政检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加强行政执法资格管理,严格行政执法程序,加大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力度。健全重大决策风险评估机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建立健全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决策违法责任制度。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监督,落实行政复议制度,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融合发展。
第三节促进司法公平正义
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着力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问题。加强政法干部信息化、智能化等应用能力培养,完善应用人才引进、培养、激励、管理机制。加强司法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进“数字法治、智慧司法”工程建设。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完善法律援助救助制度,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提高律师公益法律服务参与度,实现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完善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运行和监督机制。推进司法公开,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严格司法责任追究。规范司法行为,保障公众参与司法,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提高司法公信力。
第四节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增强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观念,形成良好法治氛围和法治习惯。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制度化,健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依法办事制度,扩大法治知识课程在中小学的普及范围,推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地见效。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建设高素质的法治工作队伍,转变法治宣传模式,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加强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
第二章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发展基层民主,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向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稳步发展。
第一节促进协商民主制度建设
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加强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建设,发挥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独特优势,提高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水平。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民主体系,统筹推进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以及社会组织协商。推动网络协商民主健康发展,积极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及工会、共青团、妇联作用,切实加强民族、宗教、侨务和港澳台工作。
第二节扩大社会主义基层民主
畅通民主渠道,健全基层选举、议事、公开、述职、问责等机制。建立健全居民、村民监督机制,促进群众在城乡社区治理、公共事务和公益事务中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加强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加强社会组织民主建设,保障职工民主权利。
第三节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
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增强宗教工作法治思维,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防范外国势力干预和支配我国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确保宗教领域安全稳定。广泛团结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为促进社会和谐、推动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第四节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
完善党内监督体系,落实各级党组织监督责任。重点加强对“关键少数”、各级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完善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健全巡察上下联动机制,完善巡察整改、督察落实情况报告制度。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完善纪检监察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体系。完善派驻监督体制机制,提高派驻监督全覆盖质量。推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落实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制度,发挥审计监督、统计监督职能作用。
第十五篇强化规划实施保障
以规划为统领,强化政策协同,健全实施机制,为建设综合实力强市、绿色发展大市、文明幸福城市提供有力支撑。
第一章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切实把党的领导落实到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各个方面,提高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确保党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
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着力推进作风建设,驰而不息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入整治“怕、慢、假、庸、散”作风顽疾。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持续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推进清廉宜春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以基层党建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为抓手,全面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
加强党领导经济工作的制度化建设。健全决策机制,完善党委研究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重大方针政策的工作机制,形成定期分析经济形势、研究重大经济问题的制度,切实提升决策科学化水平。完善协调机制,形成党委统筹全局,各方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合力促发展的工作格局。各级党委及组织部门要注重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培养造就一大批政策水平高、专业能力强、实践经验多的经济工作人才,深化对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增强把握和运用市场经济规律的能力,切实提高党领导经济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第二章努力形成规划实施合力
坚持下位规划服从上位规划,下级规划服务上级规划,等位规划相互协调,建立对接省发展规划,以市发展规划为统领,以空间规划为基础,以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县级规划为支撑,形成定位准确、边界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全市规划体系。
按照谁牵头编制、谁组织实施的基本原则,落实规划责任,完善监测评估,强化分类实施,提升规划实施效能。加强规划实施评估,组织开展规划年度监测分析、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鼓励开展第三方评估,强化评估结果应用。健全规划动态调整和修订机制,强化规划权威性、严肃性。完善规划实施监督考核机制,及时公布规划实施进展,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
坚持规划定方向、财政作保障、金融为支撑,就业、产业、投资、消费、区域等政策相协调,发挥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作用,强化各类政策对规划实施的保障作用。重大生产力布局和土地、人口、环境、社会等公共政策的制定,应当服从和服务于发展规划,强化政策间协调配合,形成政策合力。
本规划提出的预期性指标和产业发展等任务,主要依靠市场主体的自主行为实现。要激发全市人民参与规划实施、建设美好家园的主人翁意识,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社会各界参与规划实施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尊重基层首创精神,最大限度地汇聚人民群众的力量和智慧,形成群策群力、共建共享的生动局面。
全市上下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市委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坚定信心、攻坚克难,为全面实现规划宏伟蓝图努力奋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