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菏泽市东明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2年更新)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 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奋力开创新 时代东明争先进位、跨越赶超新局面的关键阶段。东明县国民经 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中共中央、山 东省委、菏泽市委、东明县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编制,明确未来五年东 明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举措,擘画未来十 五年发展的宏伟蓝图,是市场主体的行动导向,是政府履行职责 的重要依据,是全县人民共同的行动纲领。
第一章 全面开启东明现代化建设新征程
第一节 “十三五”发展回顾
“十三五”以来,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形势,全县上下在 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国家、省市部署,以“科学赶超、后 来居上”为目标,按照“一二三四”总体发展思路,抢抓“突破 菏泽、鲁西崛起”重大机遇,担当实干、攻坚克难、砥砺前行, 圆满完成了“十三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
综合实力稳步提升。“十三五”期间,经济社会保持强劲增 长势头,主要经济指标增速均高于省市平均水平。2020 年全县 完成地区生产总值 422 亿元,年均增长 6.9%。完成一般公共预 算收入 22.7 亿元,年均增长 8.5%。固定资产投资较上一年增长 9.5%。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到 136 家,营业收入实现 1015 亿元, 连续五年位居全市第一名。粮食总产量达到 101.4 万吨,粮食产 量实现五连增。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 28472 元、14940 元,年均分别增长 7.6%、9.0%。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 总额 142.2 亿元,年均增长 4.6%。外贸进出口总额达 189 亿元, 较“十二五”末增长 303%,继续保持良好势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