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格尔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2年更新)

[可行性研究报告 - 规划计划] 发表于:2022-08-16 10:1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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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格尔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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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尔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

五年规划和二 〇 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 2021 年 3 月 4 日格尔木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批准)

格尔木市人民政府

序 言

“十四五”时期,是格尔木市深入践行“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落实“三个最大”省情定位,持续推进“一优两高”战略,加快推进全省副中心城市建设,在新的起点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关键五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九次全会、州委十二届十三次全会、市委十三届十次全会精神,系统总结决胜全面小康社会取得的重要成就和宝贵经验,深入分析发展环境和变化,精准把握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大要求,以加快融入国家发展战略布局为动力,以巩固提升发展优势潜力为支撑,以全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依据《中共格尔木市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 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编制《格尔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 〇 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主要阐明发展任务,明确工作重点,引导市场预期,是未来五年乃至 2035 年全市各族人民共同奋斗的目标。

第一篇站在历史新起点,

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

“十三五”时期,市委市政府坚定地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特别是 2016 年 8 月 22 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格尔木以来,团结带领全市各族人民深入践行“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奋力推进“一优两高”战略,积极应对风险挑战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冲击下,全力以赴抓“六稳”促“六保”,城乡面貌日新月异,基础设施日趋完善,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取得全方位历史性成就,发生深层次根本性变革,与全国全省全州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乘势而上顺利开启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奠定了重要基石。

第一章 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决定性成就

第一节 经济总量居民收入实现翻番

2020 年,地区生产总值达到 305.93 亿元,城镇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 36801 元、 20543 元,分别较 2010 年增长1.5 倍、 1.4 倍和 1.9 倍。 2017 年底,稳步实现现行标准下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村全部退出、贫困县顺利摘帽,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胜利。坚持把提高供给质量作为主攻方向,“十三五”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 6% ,三次产业结构由 2015 年的 1.5∶70.4∶28.1 调整为2.2∶65.5∶32.3 。园区循环化改造工程通过国家部委验收,循环经济动能和集聚效应进一步释放。昆仑经济技术开发区获评第一批国家级循环化改造示范园区,跻身国家首批绿色产业示范基地。生态产业品牌建设不断强化,草地生态畜牧业示范区建设良好开局,枸杞出口占全省的 60% 以上。数字经济、平台经济加快发展,南郊、察尔汗两个物流园区基本建成,电商进农村示范、“双创”基地、线上线下结合平台等一批项目投入运行,货运信息平台项目开工建设。统筹推进文旅融合发展,成功举办昆仑文化旅游节等系列活动,建成国家 4A 级旅游景区 2 个,一批旅游线路景点成为国内“网红”。

第二节 服务国家发展战略步伐加快

对外开放持续扩大,格尔木海关挂牌成立,中欧班列、铁海联运班列成功实现常态化运行,世界钾盐钾肥大会永久性会址落户格尔木,青海格尔木国际陆港前期工作取得积极成效。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加快,格敦铁路、格库铁路建成投入运营,青藏铁路格拉段扩能改造等一批重点工程建成,格尔木至老茫崖公路扩建工程开工建设,国内航线增加到 8 条、机场年均旅客吞吐量超过 25 万人(次)。能源保障能力得到提升,东出口光伏园区实现风光互补、光热发电、储能供电一体化发展,乌图美仁光伏光热发电园区基础设施开工建设,特高压、高压、低压输变电网络不断完善,全市新能源并网容量达到5049 兆瓦,分别占全省、全州的 20.6% 和 39.7% 。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援建成效显著,成功举办世界钾盐钾肥大会暨格尔木盐湖论坛、国际陆港论坛等重大活动,倡议并签署了陆港联盟协议, 164 个招商引资项目到位资金 378 亿元。发展新动能加快汇集,格尔木跻身“一带一路”门户节点城市、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部省共建高原美丽示范省试点城市,省州进一步明确了建设全省副中心城市、柴达木城市群核心城市的新定位、新目标、新要求,进一步奠定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坚实基础。

第三节 创新驱动促进活力不断释放

“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 71% 的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时限压减至 30 个工作日,企业开办时间缩减至 1 个工作日。一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 ST 盐湖司法重整顺利收官,民营企业账款清欠工作全面完成。科技型和高技术企业“两个倍增”工程深入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 15% ,科技进步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达 60% 。先后建成“国家盐湖特色材料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国家地方联合共建盐湖资源综合利用工程研究中心”“国家盐湖资源综合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国家级盐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国家级研发中心,培育打造国家创新型企业 1 家、国家创新型试点企业 1家、高新技术企业 12 家、科技型企业 22 家。盐湖卤水提锂等关键技术达到国际领先水平,电解金属镁生产线试车成功,氯化锂熔盐电解法制取金属锂生产线贯通,建成国家光伏发电应用领跑者基地和风光储多能互补一体化示范项目,国内单体最大共享侧储能电站并网运行。公民科学素养行动计划全面实施,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超过 10% 。

第四节 城乡公共配套服务得到提升

城市“双修”试点工作成效显著,建成高原美丽乡村 8 个,“四好农村路”示范县通过省级验收,“厕所革命”三年行动任务全面完成。持续推动新型城镇化,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 93.61% , 42 个建制村全部通公交、通网络,部分城郊村自来水、天然气、污水管网入户,人畜饮水安全、农田小水利工程实现全覆盖。农牧区危旧房全部改造,城市棚户区改造基本完成,河滩片区四十余年“脏乱差”问题彻底解决,“北四”片区违法建设问题得到根治。城镇人均住房面积达 33.3 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 22.29% ,公共供水普及率达 100% ,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为 96% 、98% 。爱国卫生运动深入人心,国家卫生城市通过省级复查,两乡两镇完成卫生乡镇创建工作,大格勒乡被评为“国家卫生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走在全省前列,职业教育、学前教育等教学质量大幅提升。“一老一小”服务保障、应急救援保障体系不断完善,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实现“一站式”结算,公共文化网络实现城乡全覆盖,创业孵化基地获评“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

第五节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扎实推进

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格尔木工作的重大批示精神,全力巩固和拓展长江源生态移民工程成效,唐古拉山镇长江源头生态第一镇建设取得新进展,长江源村获评全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生态移民工程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落实生态保护政治责任,全力推动昆仑山国家公园建设。持续加强重要生态功能区保护,自然保护区内的矿业权全部退出,恢复地质环境 2230 亩,建成绿色矿山 24 家。实施国土绿化提速三年计划,森林覆盖率达 3.4% ,草原综合植被覆盖度达42% ,荣获全国污染源普查、全省河湖长制工作先进集体。全力打好环保督察攻坚战,解决了一批群众关注的环境问题。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计划,地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 91.3% ,工业园区历史固废全部集中处置。

第六节 文明和谐格尔木取得新进展

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把党的声音传播到千家万户。大力弘扬“新青海精神”,推进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成功举办庆祝新中国成立 70 周年和青海解放 70 周年系列活动,电影《天慕》创造了当期西北地区主旋律影片的最高票房。贯彻落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省部署,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称号。全面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统筹推进爱国主义教育、“七五”普法、基层基础建设等工作,民主法治和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新进展,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不断健全。持续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的法治化、制度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住宅小区办证难等一批“老大难”问题有效化解,荣获全国信访工作“三无市”称号。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不断完善,扫黑除恶斗争取得重大胜利,荣获“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入围“中国最具安全感百佳县市”。持续推动军民融合发展,第九次摘得“全国双拥模范城”桂冠。

“十三五”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启示我们:必须始终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铭记习近平总书记对格尔木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嘱托,以“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引领各项事业行稳致远;必须强化政治自觉,扎扎实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决扛起生态保护政治责任,推动生态生产生活有序发展;必须坚定战略定力,扎扎实实推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坚持改革推动、开放带动、创新驱动,服务服从国家战略大局,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推动潜在的各种优势转化为现实的发展优势;必须坚守人民立场,扎扎实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社会治理,推动实现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的良性循环,促进民生保障由低水平广覆盖向高水平均等化加速迈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走在全省全州前列;必须牢记初心使命,扎扎实实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要求,不断增强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同时,全市发展仍面临许多困难和问题:生态文明制度体系还不完善,能源资源总体利用水平不高,环境治理能力亟待提升,统筹协调推进生态保护建设、经济社会发展任务仍然艰巨;现代化生产滞后于现代化生活需要,产城乡加快融合、军民深度融合、驻格单位协同融合的组织性、协调性还不强,基础配套、公共服务欠账较多,经济发展、城市建设、乡村振兴面临限制性条件有待突破;转型升级依然处在爬坡过坎的关键阶段,产业发展关联度低、协同性弱,投资效益偏低与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投资需求不对称并存,消费需求疲软与市场空间拓展不足并存,进出口市场急剧波动与外贸主体竞争力弱并存,各类市场主体运行困难加重与要素保障不足价格偏高并存;人才科技支撑仍是发展最突出短板,创新基础和能力薄弱,人才引进难和人才留不住问题长期存在;民生事业仍有不少短板,社会治理风险压力较大,治理制度体系还不完善,社会不稳定不和谐因素依然存在,突发重大公共事件应对能力仍然不足,基层基础薄弱问题还未根本解决。

综合判断,格尔木仍然处在重大战略、重大政策、重大机遇叠加汇聚的重要阶段。格尔木的区域性战略地位、经济地位、生态地位、对外开放地位、党建示范地位没有变,争做建设“五个示范省”、培育“四种经济形态”的排头兵领头雁仍然是对格尔木工作的基本要求,仍然是指导全市工作的基本遵循。全市各族人民要深刻把握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深刻认识当前主要矛盾变化带来的新特征新要求,深刻认识错综复杂的发展环境带来的新矛盾新挑战,增强机遇意识和风险意识,立足时代赋予格尔木的发展任务,保持战略定力,遵循发展规律,发扬斗争精神,树立底线思维,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善于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确保经济社会各项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奋勇前进。

第二章 新时代格尔木发展的历史方位

第一节 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深度演化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泛而深远,世界经济受债务规模攀升、劳动生产率增速低迷、老龄化加速等影响,运行风险正在累积,产业链供应链循环受阻,国际贸易投资萎缩,国际分工格局加快调整,不稳定不确定因素正在增加。同时,和平与发展仍是时代主题,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深入人心,新一轮科技革命正处于重大突破的历史关口,第四次工业革命加速形成,新一代信息技术跨界融合,深刻改变国家间比较优势和发展位势,处在各国竞争优势重塑、国际经贸规则重建、全球力量重构的叠加期。

第二节 全国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

全国经济社会发展呈现新的阶段性特征。长期快速增长的传统优势逐步减弱,以创新为引领的新动能加速形成,技术、标准、品牌、质量、服务等新优势加快转化,区域发展布局和对外开放格局深刻调整。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态势没有改变,继续发展具备多方面的优势和条件。“一带一路”倡议、长江经济带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新时代西部大开发等国家战略汇聚叠加,加速新一轮资源重组,有利于格尔木承接更多高端要素和政策红利。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加快布局,深度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的空间依然广阔,为更好发挥优势潜力提供了重大机遇。

第三节 省州步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阶段

经过“十三五”时期的奋斗,全省全州综合经济实力、生态环境质量、基础设施条件大幅提升,“一优两高”战略深入实施,国家战略机遇汇聚叠加,生态价值优势不断厚植,战略安全格局日益强化,能源资源优势持续打造,民族和谐局面巩固发展,深化改革红利持久释放,发展的稳定性、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不断增强。省州综合判断,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出新的阶段性特征,表明我们总体上处在巩固提升全面小康社会成果、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继而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积蓄力量的重要阶段,面向新发展阶段,推动绿色发展、全方位开放、产业升级,有基础、有条件,实现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其时已至、其势已成。

第四节 格尔木处于大有可为的战略机遇期

“十四五”时期,国家将持续加大对西部和涉藏地区政策支持,“一带一路”、新时代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等政策机遇,特别是国家将格尔木列为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和省级将格尔木定位为全省副中心城市之后,伴随着新路网工程的建设,区位优势将持续放大,为我们争取更多政策、项目和资金支持,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前所未有的时代机遇。同时,受自然基础条件、城市发展阶段的限制,格尔木发展也存在一些突出短板,主要体现在不平衡、不协调、不充分的问题仍然突出,生态文明建设任务依然繁重,产业链总体处于价值链中低端,科技创新还不能完全适应新阶段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城市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功能还不够完善,人才引进难,人口增长缓慢,消费拉动不足,现代治理体系存在弱项。综合研判,“十四五”时期,机遇和挑战并存、机遇大于挑战,仍然处于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是我们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建设全省副中心城市的关键时期。我们必须深刻把握“变”与“不变”的内在规律,以更加广阔的视野、更加开放的姿态、更加执著的努力,抢抓机遇、乘势而上,不断开拓发展新境界,为格尔木全面建设现代化积蓄力量。

第三章 开启现代化新征程的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与时俱进把握“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全面落实省委十三届、州委十二届、市委十三届历次全会精神,以“一优两高”为牵引,认真贯彻“四州”战略,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推进地方治理制度创新和治理能力建设,努力为建设创新引领、绿色导向、开放带动、协调融合、共享普惠的现代化开好局、起好步,奋力谱写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格尔木建设新篇章。

第二节 基本原则

— —坚持 —坚持 党的全面领导 党的全面领导 。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持和完善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广泛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不断提高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能力和水平,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根本保证。

—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 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坚持共同富裕方向,解决好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矛盾,增加优质公共服务供给,不断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加普惠便利,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

福感和安全感,创造高品质生活,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

— —坚持新发展理念 —坚持新发展理念 。 把新发展理念贯穿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落实好创新的核心地位、协调的内在要求、绿色的必要条件、开放的必由之路、共享的本质要求,融入新发展格局,切实转变发展方式,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

— —坚持生态优先战略 —坚持生态优先战略 。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决扛牢生态环境保护重大政治责任,构建绿色发展的体制机制,坚决守住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建立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推动产业结构向绿色化、高端化升级。

— —坚持深化改革开放 —坚持深化改革开放 。 坚定不移推进改革,加强地方治理制度创新和治理能力建设,强化有利于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有利于调动全社会积极性的重大改革举措,破除制约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的体制机制障碍。坚定不移扩大开放,在国家发展大局中找准职责定位,主动承担国家和省州赋予的使命任务,强化战略性思维、全局性站位、前瞻性谋划,着力打造高水平开放平台,持续增强发展动力和活力。

第三节 发展主题

贯彻全省建设“五个示范省”、培育“四种经济形态”总体部署,落实全州“四州”战略、“六大发展定位”,精准把握加快建设全省副中心城市、西部地区重要的开放型城市、综合交通物流能源枢纽城市任务和要求,努力把格尔木打造成为西部的“十字路口”、产业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新高地,努力使格尔木成为青海走出去的“旱码头”。

— —高质量建设绿色循环发展产业高地 —高质量建设绿色循环发展产业高地 。 重点围绕构建和延伸循环经济产业链条,大力推动绿色制造,积极发展生态利用型、循环高效型、低碳清洁型、环境治理型产业,努力拓展多元化绿色循环发展新途径,加快建设国家绿色产业示范基地、西部重要的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进一步巩固提升国家优质钾肥产业基地地位,力争在全省全州形成“四种经济形态”协同跨界融合发展的新模式、新示范。

— —高标准建设开放型陆港物流城市 —高标准建设开放型陆港物流城市 。 加快促进区域交通多式联通,发挥好进疆入藏接川连甘的优势地位,搭建便捷高效的立体交通大网络、商贸物流大枢纽、产业深层对接大平台,推动格尔木综合保税区、内陆自由贸易开放区和国际物流集散地建设,全力打造“一带一路”青海道上的国际陆港和铁路口岸,使格尔木成为青甘藏新川五省区物联人通的关键支点。

— —高品质打造和谐美丽生态城市 —高品质打造和谐美丽生态城市 。 加快推进国土绿化提速增效行动,结合城市规划、城市“双修”,增加造林面积,打造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和环城林草带、休闲带,全力打造微游园、微街景、微生态,推动城市精致化打造、精细化管理。继续深化户籍制度、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等领域改革,加快建立完善城乡一体、空间统一规划体系,促进产业结构、就业方式、人居环境、社会保障等实现由乡到城的重大转变,提高社会供给能力和人才吸引能力,建设绿色宜居、开放包容的现代化城市。

— —高层次建设共建共享的幸福城市 —高层次建设共建共享的幸福城市 。 加强改革创新,着力在创新制度、深化改革、优化服务、提高效能上下功夫,不断优化发展环境,为开放融合发展创造更加优惠便利的条件。立足优势资源,促进产业与城市发展相结合,大力推动产城融合、园城融合、乡城融合、军民融合、文旅融合、金城融合,持续深化对外经贸、产业、科技等领域交流合作,推动实现更高水平、更高层次对外开放融合发展。

— —高水平建设社会治理现代化城市 —高水平建设社会治理现代化城市 。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九次全会精神,推动社会治理向现代化迈进,全面实现城市、农村、牧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探索建立与驻格单位、驻格部队等协调统一的治理体系,健全完善信访维稳、舆情社情处置等体制机制,着力破解六大板块分离、发展不平衡问题,打造社会治理现代化城市。

落实好发展主题,必须找准现代化建设的主攻方向和突破口,重点是,进一步突出 全省副中心城市 全省副中心城市这一核心主题,在强化城市承载功能、辐射作用、公共服务上下功夫,加强新型基础设施、新型城镇化和交通、水利等重大工程建设,加快构建现代治理、自然保护地、现代产业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加快各类园区创新发展,促进人口、产业与生态空间、水土资源相协调相适应,努力推动格尔木在区域协调发展大格局中实现高质量发展,为格尔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实基础支撑。

第四节 主要目标

二 〇 三五年远景目标:展望二 〇 三五年,我市综合实力、科技实力将大幅提升,经济总量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迈上新的大台阶。创新能力显著提升,基本实现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牧业现代化,建成具有格尔木特色的现代化经济体系,到 2035 年地区生产总值突破 1000 亿元,形成国土空间绿色开发新格局,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系统治理能力显著提升,建成特色鲜明的高原美丽城镇。建成全省改革开放高地,形成对外开放新格局。基本实现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建成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平安格尔木建设达到更高水平。社会文明程度达到新高度,文化软实力显著增强。人民生活更加美好,城乡生活水平差距显著缩小,与全国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

“十四五 十四五 ”时期发展目标 时期发展目标 : 锚定二 〇 三五年远景目标,综合考虑现实基础和阶段性特征,兼顾发展需要和实现可能,今后五年经济社会发展努力实现以下主要目标。

— —综合实力跃上新台阶 —综合实力跃上新台阶 。 经济持续健康发展,韧性、平衡性、可持续性进一步增强,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科技进步贡献率明显上升。产业结构调整、绿色转型升级迈出更大步伐,“四种经济形态”成为引领绿色转型的新动能,三次产业更加协调,绿色有机农畜产品影响力显著增强,国家清洁能源示范基地全面建成,现代服务业比重稳步扩大,经济发展的综合水平、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经济竞争力和城市辐射带动力明显增强。

— —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全面提升 —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全面提升 。 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进一步优化,空间治理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基本形成,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服务功能显著提高,生态优势不断转化为竞争优势,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基本建立,昆仑山国家公园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 —改革开放取得突破性进展 —改革开放取得突破性进展 。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更加健全完善,高标准市场体系基本建成,市场主体竞争力不断增强,产权制度改革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公平竞争制度更加健全,营商环境得到显著优化。对外开放平台建设取得新突破,口岸建设取得新进展,陆港产业集群积极培育,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初步形成。

— —民生福祉持续改善 —民生福祉持续改善 。 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更加均衡发展,教育发展水平及主要指标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卫生健康体系更加完善,主要健康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高原美丽城镇建设取得新进展,城市人口稳步增长。

— —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高 —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高 。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各族群众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素质明显提高,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文化产业体系更加健全,各族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日益丰富,优秀传统文化有效传承和弘扬,文化品牌影响力持续扩大,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深入推进,昆仑文化、“两路”精神、石油精神、盐湖精神、农垦精神更加彰显。

— —地方治理效能显著提升 —地方治理效能显著提升 。 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更加健全,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彰显,法治格尔木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各族群众法治意识显著增强,社会治理特别是基层治理水平明显提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体制机制不断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显著增强,自然灾害防御水平明显提升,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进一步发展,社会更加和谐稳定。

第二篇坚持区域协同发展,

加快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

牢牢把握构建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新发展格局形成的重要机遇期,积极构建大枢纽、搭建大平台、建设大通道、培育大市场,破解配套服务功能不完善、要素保障能力不健全、带动功能不强等问题,努力在打造以城市群为主体的空间动力系统中筑牢新基础、汇聚新动能、实现新发展。

第四章 建设全省副中心城市

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统筹传统基础设施和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构建覆盖全域、功能完备、支撑有力的基础设施体系,增强城市对生态保护的屏障能力、对经济发展的支撑能力、对居民生活的保障能力。

第一节 提升规划建设管理水平

顺应“山水林田湖草沙冰”自然布局,突出“东跃西联,北质南效”发展路径,优化“一心、多点、三廊、一带”功能布局,推进城市紧凑发展。塑造组团式网联化城市空间,以新区带动中心城区功能提升,以园区促进资源要素汇集整合,以需求驱动配套设施完善延伸,推动形成东部工业聚集区、中心商务住宅区、西部旅游休闲区、南部国际陆港区、北部湿地生态涵养区的市域空间布局。强化市场化主导、法制化推动,不断健全驻军部队、西藏驻格单位、盐湖、石油和铁路等组团空间协调机制,促进资源整合、增存并举,推动国土空间资源向最具发展潜力的城市板块倾斜供给。发挥规划引领和刚性管控作用,修订重点专项规划,推进“多规合一”,构建单体建筑特色鲜明,区域风格整体协调,产业布局、生态环境、历史文脉相融合的高水平规划体系。强化城市基础设施维护管理,提升城市基础设施综合承载能力。持续实施老旧小区、城市道路和地下管网、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项目,完善公共便民服务设施,提升城乡路网通达水平。健全完善城市建设管理体制机制,运用法治化、社会化、智能化、标准化手段,精细管理城市。

第二节 持续扩大有效投资规模

制定投资高质量发展总体方案,健全重点项目生成机制,构建重大项目落地机制,强化项目落地建设要素支撑。聚焦“两新一重”和短板弱项,扩大有效投资,高质量推进项目建设。加强系统性布局,积极推动 5G 网络、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人工智能等新型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谋划储备一批强基础、增后劲、利长远的重大项目。加快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积极对接中央预算内、乡村振兴等资金投向,强化资金争取,加大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建设力度,补齐城镇化短板。加快交通、水利、能源等重点领域基础设施建设,实施一批重要通道连接联通工程、延伸工程和关键枢纽工程,基本消除城市“断头路”、实现各类管网通连、城内城外高效通畅。加强重点生态板块、河湖流域系统治理投入。谋划战略性投资新领域,巩固提升特色优势产业信息化建设,推动企业设备更新、共性技术研究和技术改造,扎实推进产业延链补链。推进公共服务补短提质,加强应急物资储备网络、公共安全基础设施等建设,加大对民生新期待和新需求的投入。提高招商引资的有效性,推动集群式、产业链式招商。

第三节 增强水资源保障能力

推动引水、调水工程,提升水资源配置能力。加快推进“引通济柴”工程前期工作,建成那棱格勒河水利枢纽、水源地等工程,建设柴达木盆地水资源配置(一期)、地表水厂等重点水源工程,启动那棱格勒河综合治理、三岔河水库、大格勒水库等项目前期工作。推进民生水利工程建设,加强城镇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加强河湖保护和监管,加快推进水利信息化工程建设,建成智慧水利体系和综合监管平台,提升基层防汛抗旱监测、预警预报和应急处置能力。深入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健全水利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优化雨情、水情、旱情等各类监测监控站点布局,提升水文、气象、水土流失等监测体系智能感知,强化河湖、中小河流、山洪沟道日常信息化管理。

第五章 建设西部地区重要的开放型城市

充分发挥巩固国家国防安全、维护边疆繁荣稳定、推动我国向西向南开发开放的战略支撑功能,全方位深层次融入国内循环,积极参与国际循环,增强市场体系与区域发展的协同性,加强与毗邻城市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生态建设联防联治、全域旅游共创共享、产业发展互融互补,打造区域发展新优势。

第一节 打造枢纽经济“新标杆”

建设青海格尔木国际陆港,构建枢纽支撑、通道引领、衔接高效、辐射带动的枢纽经济平台,推进国家陆港型物流枢纽承载城市建设,建设国家西部重要的物流集散地,打造进疆入藏战略性交通门户和面向“一带一路”的现代综合交通枢纽。统筹推进国际陆港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健全完善国际陆港建设管理模式。优化陆港公路、给排水、供热、输电走廊等基础设施布局。稳定运行格尔木海关,建设海关特殊监管区,推动建立格尔木综合保税区、区域性航空枢纽和现代物流中心。提高干线铁路运力,完善工矿企业和物流园区专用线配套,优化货运节点网络,开辟西宁—格尔木—加德满都公铁联运班列。建设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和物流资源交易平台,协同铁路、公路、航空联运物流,逐步叠加商贸结算功能,稳步推进中欧班列、铁海联运班列常态化运行,打造多式联运枢纽。提升格尔木铁路场站开放功能,协调铁路物流中心、集装箱中心站、铁路编组站、集装箱集拼区、货场堆场等作业区建设,布局陆港口岸产业配套区、铁路口岸、物流储备区、多式联运区、保税加工区等功能区。组织开展陆港专题招商,加快做强做优陆港产业集群。力争到 2025 年基本形成“一心、一轴、六片区”功能布局。

第二节 积极对接国内市场

强化区域性“旱码头”作用,形成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更高水平动态平衡。推动产业链高效融入全国市场,优化升级优势产业全产业链,促进上下游、产供销有效衔接,增加中高端产品和优质服务供给,提升面向全国市场的供给适配性。推动创新链有效融入全国网络,积极对接国家级、区域性创新平台,完善市场导向的创新成果转化政策,疏通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产业化双向链接的快车道。增强与周边地区互联互通和融合发展,积极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市场体系,主动对接天山北坡、兰西、西藏等城市群(圈),积极承接跨区域产业转移,探索区域协调融合发展新机制和产业协作配套机制,以高效的区域互动推动更好融入国内市场。

第三节 推动内外贸易一体发展

畅通“引进来”“走出去”双向通道,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开拓海外市场,带动技术、装备和劳务走出去。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经贸交流,积极参与境内外具有影响力的国际性展会、博览会、推介会等活动,提升格尔木特色产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落实国家贸易投资融合工程,吸引外资参与盐湖化工、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合作交流,提高利用外资质量,推进贸易、投资、跨境资金流动、运输来往、人员进出便利化自由化。大力开拓多元化国际市场,谋划建设“智慧型陆港 + 出口加工基地”,推进氧化镁、有机枸杞等特色优势产品走出去,加大铅锌、铜金等矿产资源走进来,提高优势产品市场占有率。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建设出口食品农产品、工业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对接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和国家中欧班列集结中心,建立国际班列培育奖补长效机制,优化中欧班列、铁海联运班列线路,优化居民生活消费品进口结构和品质。健全与班列沿线海关和口岸通关协调机制,推行联合检疫、铁路运单“一单制”等通关便利化监管措施,推动建设入境肉类、水果、水产品、木材等海关监管场地,完善配套设施和查验条件,积极拓展业务范围。

第六章 建设综合交通物流能源枢纽城市

贯彻落实交通强国战略,统筹推进铁路、公路、民航和区域性枢纽重大交通工程建设,在更大范围内畅通市场、资源、技术、人才、产业等各类要素循环,提升集聚发展要素、参与经济合作的能力。

第一节 畅通对外开放大通道

强化格尔木在古丝绸之路南线、唐蕃古道的战略枢纽作用,加快推进陆海基础设施联通,使格尔木成为省州深度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对外开放大通道的“十字路口”和“旱码头”。积极参与全省 2 条出海新通道建设,向西由格库铁路经新疆红其拉甫口岸联通至瓜达尔港,融入中巴经济走廊;向南由格成铁路经成渝城市群联通至广西凭祥口岸,融入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贯通 4 条陆路开放通道,形成由格库铁路经新疆霍尔果斯口岸融入中国—中亚—西亚经济走廊,由格敦铁路经新疆阿拉山口口岸融入新亚欧大陆桥经济走廊,由青藏滇铁路经云南瑞丽口岸融入孟中印缅经济走廊,由格敦铁路经内蒙古策克口岸融入中蒙俄经济走廊。依托青藏铁路加强与西藏合作,共建中尼商贸走廊、产业园区。

第二节 建设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加快打造格尔木铁路枢纽,建设青藏铁路格拉段电气化、青藏铁路西格段提质等工程,启动格成铁路、格大铁路、察尔汗至主城区至昆仑山口轨道交通、西宁至格尔木至拉萨高速铁路等工程前期工作,形成以格尔木为中心,连接西藏、新疆、甘肃、四川、云南等多方向的“卡”字型铁路走廊。推进国家高速、普通国道、省道、出省通道以及矿区连接线改造升级,打开“瓶颈路”,打通“断头路”,建成格尔木至老茫崖公路扩建工程,建设京藏高速公路(格尔木至那曲段)、 G109 过境段改线,启动京藏高速过境段改线、S319 塔尔丁至卡尔却卡公路、 S215 涩北至乌图美仁公路、格尔木至玉树公路、机场至国际陆港快速公路等项目前期工作。推进“交通旅游”融合发展,建设旅游精品线路。加密与京津冀、成渝、长三角、珠三角城市群等航空网络,开辟经停拉萨至尼泊尔加德满都、经停乌鲁木齐至瓜达尔港、经停乌鲁木齐至中亚、西亚“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航线,强化全省次中心航空枢纽地位。推动机场开放为国际航空口岸,布局建设若干直升机起降点,启动第二机场前期工作。

第三节 建成能源保障枢纽城市

积极服务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建设,打造东出口、乌图美仁清洁能源基地,布局新的清洁能源发电基地,打造风光水储多能互补、源网荷储一体化清洁能源基地,完善可再生能源消纳机制,促进更多就地就近消纳转化。推进储能项目建设,加强储能工厂、抽蓄电站、光热、氢能、电化学储能等技术创新应用,统筹发电侧、电网侧储能需求,不断扩大共享储能市场化交易规模。提升配电网智能化水平,加快推进农网升级改造和大电网未覆盖地区延伸工程,全面提升城乡供电保障能力。增强新能源汇集输送能力,启动第二条特高压直流外送通道,建设乌图美仁、中灶火、大灶火等 750 千伏输变电工程及配套 330 千伏汇集输变电工程。研究推动中哈原油管道延伸至格尔木工程,建成格尔木至拉萨油气长输管线(二期),加快天然气管网和储气调峰设施建设,健全以格尔木为枢纽的高原油气供应网。构建高原绿色能源消费体系,在制造、建筑、生活等领域加大清洁电力替代,因地制宜开展太阳能、天然气、地热等绿色能源取暖试点。探索开展氢能绿色开发利用。

第三篇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打造高原生态文明高地

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青海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以国家公园示范省建设为引领,着力解决生态文明制度还不完善、生态生产生活空间循环不足、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不畅等问题,推动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打造高原生态文明高地。

第七章 创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示范区

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生命共同体,持续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生产生活生态良性循环,努力走出一条“生态美、产业绿、百姓富”的可持续发展之路。

第一节 打造长江源头生态第一镇

牢记习总书记“你们的好日子还长着呢”谆谆嘱托,加强唐古拉山镇沱沱河、长江源村“一镇两片”建设。实施“中华水塔”保护行动纲要,推动长江源头沱沱河流域大保护、大治理。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通过打造长江系列邮局、推动清洁长江源活动等形式,提高长江源头生态第一镇知名度、号召力。巩固唐古拉山镇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成果,支持唐古拉山镇申报建设国家生态涵养地,谋划实施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三期等重大生态恢复与治理工程,加大镇区划内的雪山冰川、江源河流、湖泊湿地、草原草甸、荒漠植被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生态文明气象保障工程,适时开展人工增雨雪作业,因地制宜开展生态补水,修复水生生物栖息地。严格落实长江流域青海段十年禁渔令。保持对长江源村的帮扶力度,发展生态移民产业,确保三江源生态移民人均收入与全市同步增长。发挥好国家生态安全屏障服务基地和重要窗口作用,推进清洁能源供热建设,努力把唐古拉山镇建成长江源头生态保护和民族团结进步成就展示区、三江源特色文化传承区、青藏高原生物多样性科普区、青藏文化旅游融合发展高山驿站和具有显著特色的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打造成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自然保护地典范,打响“长江源头生态第一镇”品牌。

第二节 服务国家公园示范省建设

依托在青藏两省区的地理区位、基础条件,不断健全完善高原服务保障及应急体系,建设青藏高原科考野外基地、野生动物救护、生态环境监测及科学研究平台。建设昆仑山国家公园,做好以昆仑山国家公园为主的自然保护地管理工作,推动公园“三线一单”规划落地落实。调查评估自然保护地资产,开展自然资源经营管理活动,推进自然保护地现代化社区试点工作。加强昆仑山世界地质公园建设,完善基础设施,提升展馆品质,搭建“姊妹公园”网络,发挥在宣传推广、地学科考、就业富民、保护生态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健全资源环境综合执法体系。全面建成自然保护地管理体系,推动建立青藏铁路公路沿线环境联保联防联治机制,推进“城市公园 + 自然保护地”建设新模式,确保自然生态系统、自然遗址、自然景观和生物多样性得到严格保护。

第三节 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开展工业节能和绿色标准化行动,基本形成以盐湖资源开发为核心,融合油气化工、有色金属等产业为主导的循环型产业,建设特色鲜明、亮点突出、示范引领的昆仑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建设清洁能源城市,深化国家节水型城市建设,控制碳排放总量和强度,积极开展碳排放达峰行动,推进碳中和工作。推进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绿色化改造,强化绿色矿山建设。加大草畜生态示范区建设力度,大力发展高原特色畜牧业,联动发展观光农业、休闲农业,打造高原特色农业绿色产业链。推广应用绿色建材,推行节能、装配式等高星级绿色建筑。建立动力电池、光伏组件等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系统,构建废旧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加强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推行垃圾分类减量化和资源化。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健全乡镇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加强生活及医疗垃圾分类处置,推进农牧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力争到 2025 年,城市建成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污水处理率超过 99% ,基本建成“无废城市”。

第八章 持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贯彻落实“两屏三区”生态安全格局总体要求,全面加强生态建设,统筹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地理单元的连续性和区域发展的协同性,切实担负起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的重大责任。

第一节 打造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生命共同体

实施新一轮生态功能提升行动,加强乌图美仁乡和郭勒木德镇草原及格尔木河、那棱格勒河等水系保护,建成渔水河湿地生态保护和修复等项目。深入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巩固提升行动,建设格尔木河河堤林带、四个出口林带和机场北森林公园,因地制宜加强国道 109 线、省道 318 线等交通沿线绿化,打造城市绿色长廊和绿色防风带,打通连接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绿色应急廊道。积极推进天然草原保护工程,完善河湖长制,推进林草长制,推行草原林地河流湖泊休养生息,健全耕地休耕轮作制度。推进全国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建设沙漠公园。推进次生盐碱改良和植被恢复,提高防风固沙能力。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加大对原生地带性植被和特有珍稀物种保护。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支持矿区发展接续替代生态产业。到 2025 年,完成省州确定的新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沙化土地综合治理等目标任务。

第二节 深入开展污染防治行动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源头防控和末端治理,巩固提高环境质量,让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持续推进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健全环境监测监管网格体系,加快“煤改电、煤改气”清洁能源进程,确保空气质量稳定达标。深入推进“清四乱”行动,加快智慧河湖建设,推进“四水同治”。推进格尔木工业园污水全部达标排放,实现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水、末梢水全过程管理。实施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农业节水灌溉等工程,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力争到 2025 年底,建制镇基本具备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置能力。强化土壤污染防治,建立土壤污染源头预防和风险管控制度。重视和加强新污染物治理。加强白色污染治理,推动医疗废水集中处置全覆盖。

第三节 培育健康文明生态文化

培育和激发全市人民保护生态的主体意识,不断提升各族群众人文素养。创建绿色机关、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绿色企业,推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向基层一线延伸,强化全社会的生态文明意识。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互补优势,搭建立体、全方位的宣传平台,培育和弘扬生态文化。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增加绿色产品和服务供给,开展绿色生活创建活动。推广绿色出行,稳步扩大新能源车比例,推广使用再生产品,限制使用一次性消费品,加强政府绿色采购。加大环境监测、环保执法、环保政策等信息公开力度,扩大公开范围,保障公众知情权,维护公众环境权益,形成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积极培养素质高、专业性强的环保公益服务组织,广泛开展生态文明公益活动。坚决取缔和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市场和贸易,健全完善野生动物伤害补偿常态化机制。

第九章 提升现代化环境治理能力

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推进生态保护系统化、环境治理精细化、资源利用高效化。

第一节 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

全面推行“三线一单”分区管控机制,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优化重大基础设施、重大生产力和公共资源布局,逐步形成城市化地区、农产品主产区、生态功能区空间格局。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对重点区域土地资源利用上线分区管控,强化草原湿地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压实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严格实施排污许可管理制度,构建起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机制。落实企业治污减排主体责任,实现重点排污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全覆盖。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开展城镇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健全“污染者付费 + 第三方治理”机制。完善生态公益司法保护机制。全面落实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和执法监督“正面清单”,开展重大产业布局环境影响评价和重大环境政策经济社会影响评估。创新建立完善生态环境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建立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有效渠道和合理机制,健全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和违法排污黑名单制度。

第二节 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健全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完善事权交易制度建设,深化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落实自然资源产权制度,推进自然资源资产的确权、登记和颁证,实行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离。推进绿色矿业高质量发展,探索建立盐湖资源保护制度。加强矿产资源深部调查评价,发现一批具有规模的深部矿床和隐伏矿床,为国家战略需求和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资源保障。扎实做好地质环境保护工作,严格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环境保护准入管理。探索建立自然保护区生态价值的挖掘机制,加快推进生态资源优势向生态资产价值转化。

第三节 落实生态文明评价考核制度

健全生态文明建设考核评价机制,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和细则,完善政府内部考核与公众评议、社会组织和专家评价的评价工作机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严明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度,深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建立赔偿资金管理制度,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以精准问责倒逼生态保护责任落实。构建生态安全监管体系,健全环境治理政务失信记录,加快推进生态环境领域企业信用评价制度建设,监督发债企业等市场主体落实强制向环境治理信息披露制度,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第三方评估制度。完成环境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探索推进跨流域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推进监测监管协调联动。

第四篇坚持科技创新驱动,

加快塑造发展新动能

坚持创新在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落实科技强国行动纲要,统筹抓好创新主体、创新基础、创新资源、创新环境,着力解决创新基础能力薄弱、产业技术空心化突出、科技创新体系不健全等问题,塑造更多依靠创新驱动的引领型发展。

第十章 增强创新基础能力

实施科技创新基础能力提升工程,加强应用研究和集成创新,围绕主导产业、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实施科技研发、产业化和应用示范项目,促进创新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力争到 2025 年底全社会研发投入占 GDP 比重达到 1% 以上。

第一节 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完善财政支持政策,加大群众性技术创新力度,支持企业承担重大科研任务,鼓励企业参与国家、行业等技术标准制定。推行基于项目绩效的科技投入资金后补助制度,支持对重大创新产品、服务和核心关键技术首购订购。全面落实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和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等优惠政策。深入实施科技创新券制度,扩大面向科技企业和创新创业团队的创新券发放规模,鼓励向高校、科研机构和创新载体购买技术创新服务。推行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健全科技奖励政策,建立以前瞻性研究成果产出和关键核心技术突破为导向的激励机制。到 2025 年,企业 R&D 经费支出占全社会 R&D 经费支出比重不低于 70% 。

第二节 加快搭建科技创新载体

加强以国家重点实验室为引领的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布局,增强重点领域开展突破性和基础性研究的能力。支持昆仑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科创空间,力争形成从研发、中试、生产、融资到生活的全方位配套服务。推动省内外高校、科研机构在格尔木设立分支机构,全力促进青海师范大学盐湖化工学院落地。重视发挥重点企业作用,支持在盐湖资源综合利用、先进储能、新材料应用、特色生物资源开发等领域创建一批国家级科技创新中心和重点实验室。调动有关方面积极性,推动新建军民融合、车辆装备高原适用性测试等创新共享服务平台。健全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管理机制,推动更多科技基础设施、科学数据和仪器设备开放。到 2025 年,力争新增各类创新平台不少于 5 个。

第三节 大力培育科技创新主体

健全政府引导、企业主导的创新体制机制,完善创新投入和成果分享机制,推进技术链与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四链融合”,构建科技、教育、产业、金融紧密融合的创新主体。开展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量质双升”行动,发挥重点企业带动作用,支持培育一批补链延链的企业。实施科技型初创企业培育工程,扶持带动性强、技术先进的骨干企业,培育科技创新专板企业,鼓励中小企业参与产业关键技术研究开发,培育若干具有创新能力的专精特新企业。完善鼓励企业建立研发机构的政策,健全企业研发机构创新能力评价机制。推动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和行业上下游建设创新共同体,培育发展创新链与产业链对接的新型研发机构。到 2025 年,力争新培育引进高新技术企业 20 家左右,推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有研发活动企业占比达到 20% 左右。

第十一章 推动重大科技攻关

坚持把网络化智能化绿色化作为提升产业竞争力的技术基点,围绕主导产业、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推动实施一批重要科技创新项目和重大科技创新攻关,集中力量突破一批“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

第一节 攻克盐湖化工产业技术瓶颈

推动盐湖产业集成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探索建设盐湖化工行业科技创新中心,提高盐湖资源综合高效利用水平。积极引进发展复合肥、水溶肥等新技术,推动钾肥产品精细化、多元化、高值化。围绕镁资源综合利用开展技术攻关,提高金属镁一体化装置联动效能,提高氯气等副产品产业化消纳能力,大幅降低装置联动运行成本。力争攻克镁合金、高纯镁砂等产品产业核心技术。着力解决电解金属镁关键技术难题,突破卤水原料适应性研究及精制、脱水造粒轨迹控制、氯平衡关键共性技术等瓶颈。积极推动卤水提锂技术攻关,加大对深层卤水、低品位卤水提取碳酸锂、氯化锂产业化工艺、电池级锂盐生产过程除杂工艺等方面的研究、示范与推广。

第二节 提升清洁能源技术支撑能力

支持和鼓励光伏产业一体化发展,围绕高效电池组件、大功率交直流配电装置系统、智能化管控系统等关键技术研发,提高光伏发电综合效率和综合利用化水平。支持和鼓励光热产业高效化发展,加快推进储能和跟踪系统效率提升、耐高温防腐新型材料等核心技术研发、推广和示范应用。支持和鼓励风电产业规模化发展,围绕陆地高海拔风机技术研发,突破高海拔、低密度大功率风机应用限制,推动风电产业实现高兼容性、高品质规模化应用。支持和鼓励光伏制氢和光伏治沙新业态发展,围绕电能质量和绿色综合效益提升,积极推动光伏与相关产业高度融合,实现“光伏 + 氢能—冶金—化工”“光伏 + 治沙—生态—旅游”等新能源多元化发展。

第三节 加强新材料产业技术攻关

开展镁系合金材料、镁系阻燃耐火材料、锂电材料、高分子材料等新材料生产关键技术研发。以金属镁生产为基础,建设镁合金材料技术研发与产品检测中心,突破镁锂合金、钛镁合金、镁基合金压铸件等产品生产关键技术,积极推动特殊性能镁合金产品研究与开发,推动镁系合金材料在航空航天、特殊军工和汽车制造领域的推广应用。加快突破医药级、纳米级氧化镁材料生产关键工艺,稳步提升高纯镁砂、耐火材料、阻燃材料生产能力,加快镁基插层结构功能材料的研发与应用。加强电池级锂盐、锂电池正负极材料、电解液、隔膜等方面技术储备,补齐新一代非碳负极材料、正极材料、隔膜材料、电解液生产技术短板,推动锂产业从锂原料生产延伸至锂电制造。围绕烯烃产业发展,积极推进高性能聚氯乙烯、工程塑料等方面技术攻关,推动烯烃、对二甲苯、聚苯硫醚、玻纤增强复合材料等产业发展。围绕镍资源、铁矿资源开发,研究引进新型功能材料、高性能结构材料和先进复合材料,探索发展高品质特殊钢、高性能不锈钢、特种钢材产业。积极引进发展增材制造、装配式建筑等先进制造加工技术。

第四节 推广特色生物新技术新产品

实施农牧业科技园区提质增效工程,整合优势农牧业科技资源,深入开展与国家及省重点科研机构的交流合作,开展种质资源创制、保护性耕作、高效生态养殖、高效节水灌溉、生物膜利用等重点技术应用。开展生态草牧业关键技术研发与集成示范,加强优质牧草良种基地建设,扩大高效种养殖技术推广应用。开展枸杞粉、枸杞多糖多肽保健食品、功能性藜麦食品、功能性饮品等高端产品的技术研发攻关。加强高原牦牛、蒙古羊和藏羊高效养殖技术的研究与推广,同步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技术攻关。依托中科院西北高原生物研究所等国内科研院所,重点在骨肽、骨钙、血红蛋白、血红素等领域开展技术研发,推动高原特色畜产品精深加工和高效产出。

第十二章 健全完善创新生态

以满足科技创新需求和提升产业创新能力为导向,通过政策引导、扶持,统筹科技资源,创新服务模式,促进科技服务专业化、网络化、规模化、法制化发展。

第一节 优化创新制度环境

强化政府财政科技投入的引导和保障机制,推动构建“地企联动、市校合作、军民融合、区域协同”的科技创新机制和长效机制,实现科技与经济的“无缝连接”。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优化科研院所、高校科研力量资源配置,支持企业和各类主体融通创新。改进科技项目组织管理方式,建立由市场决定技术创新需求、资源配置和成果评价的新机制,实施科研项目“揭榜挂帅”等制度,推进经费“包干制”改革。完善激发创新的利益导向机制,试行职务发明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办法,完善科研人员职务发明成果权益分享机制,试点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健全科技人才评价体系,扩大科研人员自主权。落实知识产权保护政策措施。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加强全域科技宣传和普及,推进科技馆提质改造,营造鼓励创新创业的社会氛围。到 2025 年,公民具备科学素质比例超过 10% 。

第二节 完善科技创新服务体系

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主动融入区域性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构建以政府为主导的区域创新体系和以企业为主体的自主创新体系,支持企业在科技金融合作、科技成果转化、高端人才引进等方面先行先试。健全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政策体系,畅通技术转移转化通道,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完善覆盖全链条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布局建设一批研究试验开发、技术登记转移、检验检测认证等科技服务机构,建立科技经纪人制度体系,推动科技成果与产业需求有效对接。实施科技金融服务能力提升行动,推动金融机构开展科技金融产品定制服务,支持建立科技贷款和创业投资风险补偿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开展创业投资与科技保险融合发展试点。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重大创新技术、产品和服务采购力度。

第三节 不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制定更加有效的人才引进政策,健全柔性引才机制,突出“高精尖缺”导向,完善引才目录,实施急需紧缺人才集聚工程,支持引进重点领域创新型人才和创业团队。大力推行“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职称制度。用好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平台,完善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交流制度,促进人才顺畅有序流动。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在格尔木建立人才驿站,支持各类人才通过挂职、“周末工程师”“假日专家”等方式开展交流服务。精准实施急需紧缺人才引育工程、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工程、优秀企业家培育工程、高技能人才培育工程、党政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加快新型职业农牧民培育,强化乡村牧区人才队伍培育和体制机制创新,培养农村专业人才。提升人才公寓服务标准,建立健全人才关心关爱机制,对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提供安家补助、科研保障、医疗保健、子女入学、配偶就业等专属服务,解决人才后顾之忧。

第十三章 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构建市场机制有效率、微观主体有活力的经济体制,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提供制度保障。

第一节 深化重点领域改革

完善促进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政策措施,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权益,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健全现代财税制度,完善现代金融市场,加强社会信用建设,全面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持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着力优化盘活不良资产,完善监管体制。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政府投资,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推进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等要素市场化改革。加快公共文化领域改革,推进文化、旅游、体育、生态产业、乡村振兴等融合发展。深化行业协会、商会和中介机构改革。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实现形式,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 30 年政策。持续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壮大新型农牧区集体经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推动“五医”联动,加强基层卫生基础建设及服务保障,强化医疗质量控制,提升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完善分级诊疗制度,推进医疗服务价格、人事薪酬、绩效考核等改革,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健全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

第二节 创造优质营商环境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营造公开透明、规范便捷的政务服务环境。持续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加快打造“无证明市”。落实国家和省州关于服务贸易促进体系政策措施,健全投资者权益有效保障机制,完善促进外商投资便利化的政策举措。继续取消或放宽市场准入限制,全面实施行政审批“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发证”,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互认。持续优化企业开办服务,大力推行涉企事项“一本通办”,加快实现“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一次都不跑”。健全“容错”机制,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提高综合监管和智慧监管水平。持续深化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鼓励行业协会商会承

接政府委托事项,构建清晰、紧密、协同、互促的新型政会关系。

第三节 促进要素有序流动

深化要素价格改革,推进要素市场建设,加快构建价格市场决定、流动自主有序、配置高效公平的要素市场体系。深化输配电价改革,提高电力交易市场化程度,扩大源荷直接交易范围,研究建立电力现货市场机制,建立峰谷电价动态调整机制。推进天然气配气价格管理,健全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完善政府定价机制,健全要素价格公示和动态监测预警措施,维护要素市场价格秩序。拓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功能,健全要素交易规则。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规范要素交易行为。健全要素交易信息披露制度,提高要素交易监管水平。

第五篇坚持新发展理念,

加快构建和壮大现代产业体系

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全面实施产业规模和质量提升工程,推动产业基础再造和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着力解决产业层次偏低结构不优、产业关联度不高融合程度不深等问题,不断夯实现代产业体系发展基础支撑,提高经济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

第十四章 壮大发展优势产业

稳妥推进盐湖化工、能源化工、金属冶金、新能源等优势产业提升壮大,搭建产业链清晰、资源综合利用、绿色低碳特征明显的循环经济工业主体架构。

第一节 建设世界级盐湖产业基地

全面提高盐湖资源综合利用效率,着力建设现代化盐湖产业体系,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产业集群和无机盐化工产业基地。巩固全国最大的钾肥生产基地地位,推动盐湖资源综合利用上升为国家战略,以稳定钾肥总产能、推进钾下游产品多元化为重点,加快钾资源向精细化、技术含量高、高附加值方向发展,构建钾盐资源循环利用产业链。围绕盐湖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推进盐湖化工向下游精深加工、精细化工领域拓展。力争金属镁一体化装置尽早达标达产,重点发展镁系合金、高纯镁砂、氢氧化镁,建设镁质建材原料生产基地。优化卤水提锂工艺,力争碳酸锂装置达标达产。发展氢氧化锂、磷酸铁锂等锂盐、高纯度金属锂及下游产品。继续扩大钠资源的产业化利用,重点发展尾盐综合利用,鼓励发展下游产品。推进硼化工产业发展中心建设,积极发展硼资源精细化工产品,做精硼产业。注重盐湖稀散元素开发,发展硫、锶化工产品。以平衡利用盐湖化工副产氯气、氯化氢气体为重点,建成聚氯乙烯生产加工基地。

第二节 延伸能源化工产业链条

实施天然气甲醇产业升级改造,开发甲醇、乙醇调和汽油等下游产品。以配套、支撑盐湖资源开发和盐湖化工产业发展为目标,大力推进炼厂装置扩能改造,培育高分子聚合材料体系,以支撑下游新材料产业。推动“疆煤入青”,以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和支撑盐湖化工产业发展为重点,采用最先进的煤化工技术,大力开发煤化工能源下游产品,构建煤炭开发能源产业链、煤化工产业链、煤炭副产品综合利用产业链,打造西部重要的煤化工产业基地。

第三节 提升金属冶炼产业竞争力

改造提升有色金属现有产能,提高产业集中度和集约化发展水平,高水平建设有色金属精深加工集聚区,降低企业能耗、物耗及排放。从开采、冶炼、深加工三大环节进行产业的优化升级,提高就地加工转化能力。开发镍钴资源,完善镍资源产业链。突出优势金属矿产的开发与产能转化,提高伴生金属提取和综合利用率。促进冶炼和盐湖化工融合发展,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升级,打造青藏地区金属冶炼产业基地。加大矿产资源开发及整合力度,提升有色金属资源战略储备支撑能力,打造全国有色金属资源储备要地。

第四节 建设国家可再生能源示范市

大力发展太阳能光伏电站,推动太阳能光热电站发展,建设乌图美仁太阳能发电基地。结合电网电力调峰需求,开展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布局核能供热、核电、氢能项目,推进新能源制氢产业发展。围绕太阳能、风能资源开发利用和上游原材料生产、中游装备制造、系统集成和下游产品应用,以推进新能源电站和储能电池、储热熔盐、装备制造、运维服务为主要方向,统筹推进新能源产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加快构建光伏、光热、风能、储能利用的装备制造—发电—负荷消纳—电力外送产业链,构建适应新能源发展的智能电网及运行体系,着力打造国家光伏、光热发电先进技术应用示范基地,建成国家新能源产业发展示范基地、新能源西电东送示范基地。

第十五章 培育发展新兴产业

加快推进新材料、装备制造、特色轻工业、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发展壮大,推动新兴产业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动力。

第一节 打造新材料产业集群

瞄准国内外新材料发展的趋势和市场需求,以电子信息材料、新型化工材料、新型合金材料和新型建筑材料为主攻方向,重点发展以化工材料、新能源材料、绿色建筑材料、金属材料、医用材料等新材料产业体系。围绕推进有色金属、盐湖化工等产业精深加工,大力延伸化工、有色金属材料、医药级精细化工原材料产业链,加快打造镁基合金、锂系电池材料、烯烃下游高端化工复合材料、高分子材料、晶须材料产业,形成以锂系电池材料、烯烃下游高端化工材料、镁基合金材料及镁系耐火材料等为主的新材料产业集群,打造青藏高原重要的新材料产业基地。

第二节 构建装备制造基地

大力推进新能源装备制造,推进风机、叶片、轮毂、变速器、变压器等整机及关键零部件制造产业发展。针对矿山开发、基础产业发展,依托盐湖机电等企业,大力发展非标设备及零部件制造产业。加快技术进步和信息化改造,提升装备制造产业竞争力,引导制造企业发展非标制造和维保运专业服务,打造在单一领域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特色装备制造基地。抢抓军工产品升级换代的机遇,面向军工企业引进无人机制造、军工装备材料制造、维修养护军工装备生产线项目。

第三节 发展特色轻工产业

着眼昆仑玉资源,重点从玉石玉器就地加工和昆仑玉文化培育两个领域推进昆仑玉产业发展,开发高端昆仑玉文化产品,加快昆仑玉原石交易集散地和产品研发加工基地建设,实现昆仑玉一体化、集约化发展,逐步形成昆仑玉加工产业集群。立足世界黄金水源带,借助“昆仑山”品牌效应,重点发展高海拔、无污染天然矿泉水、化妆用水、特定礼仪用水及其他系列化产品。发挥枸杞、藜麦等特色农产品优势,开发枸杞饮料、枸杞多糖、藜麦酒、藜麦食品等产品。推进应急日用品、口罩、消毒液等生产项目建设,提升应急产品供给能力。

第四节 培育绿色建材产业

推进绿色建材产业高端化、高质化、高新化发展,充分利用工业固废为原材料生产新型墙体、节能保温及新型装饰材料。以油气化工、现代煤化工等产品为原料,生产耐腐蚀、密封性好、保温节能的新型化学建材。统筹推进大理石、花岗岩等优质石材资源开发,培育壮大建筑石材等传统建材。开发高标号、特殊工程专用、抗盐卤水泥产品,建设辐射周边地区的建材供应地。

第十六章 提升发展现代服务业

坚持跨界融合、模式创新,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发展,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

第一节 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

金融业。以高效安全、绿色普惠、开放创新为导向,构建和完善商业性、开发性、政策性和合作金融组成的服务体系。大力发展普惠金融,促进金融服务向村级延伸。推广动产抵押等金融创新产品。鼓励科技金融发展,支持金融资金向新兴产业和科技创新创业企业配置。扶持面向中小企业、农牧区的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融资服务机构的发展。加快构建绿色金融体系,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债务融资等工具融资,支持证券交易等企业健康发展,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促进保险业发展,拓展农牧区保险市场。

现代物流业。积极推进南郊综合物流园区和国际陆港两大物流发展载体及快递物流建设。推进物流企业实施物联网改造,加强智能仓储、数字配送、自动分拨等数字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打造智慧物流示范工程。大力推进物流标准化在仓储和转运设施、运输工具等领域的标准化建设和改造。引导物流企业将业务向服务制造企业采购、生产、销售等全过程扩展,开展跨行业和跨区域供应链物流服务。

商务会展业。围绕循环经济产业体系、物流枢纽、高原绿色特色农产品等内容,着力发展工业产品、商贸物流、特色农产品三大会展主题,完善会展基础设施建设,利用互联网技术创新会展模式,推动线上虚拟展会与线下实体展会融合发展。大力发展房地产中介、人力资源、信用等中介服务,鼓励发展会计、审计、资产评估、清算等商务服务。加快培育一批以分享经济和体验经济为主体的新兴商务服务企业,为传统企业“触网”转型升级提供专业支撑。

节能环保服务业。开展企业污染物监测服务,提供生产活动产生的各类污染排放物测试和监测服务。大力发展节能减排投融资、工程咨询、节能环保产品认证、节能评估等第三方节能环保服务。开展生产过程产生废水和固废综合利用的第三方服务,重点提供生产过程废气处理处置及资源化综合利用服务。完善企业固体废弃物的处置系统,促进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以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为抓手,推进再生资源的循环利用。

第二节 持续壮大生活性服务业

商贸服务业。着力提升传统商贸服务业品质档次,发展新业态,创新服务模式。引导传统餐饮店创建品牌,提升竞争力,适度发展各类主题餐厅、特色休闲餐厅等。逐步提高住宿业服务水平,鼓励发展品牌连锁快捷酒店、商务酒店。优化存量资源,引进新业态,打造东至江源中路、西至昆仑中路、北至八一中路、南至柴达木中路的核心商圈。优化农贸市场和专业市场,优化城区商业布局,满足发展需求。打造夜间经济特色街区、文体教育培训特色街区、高原特色美食街区等。深化信息技术应用,大力发展新零售业态,拓宽消费发展空间,加快实现消费升级。

居民服务业。推进居民服务围绕社区,构建以居民生活服务为中心、新兴消费服务产品和模式丰富、业态齐全的便民生活服务圈。大力培育发展养老服务业,以居家养老群体为服务对象,提供餐饮、诊疗等服务。加快推进家政服务业发展,重点增加家政服务有效供给,创新家政服务产品及模式。推进家政服务标准化,逐步完善示范评价标准体系,加大家政服务人员培训力度。

教育培训业。鼓励社会资本兴办学前教育、青少年教育培训、兴趣特长培训、职业技能培训、老年教育等教育新业态,积极开发线上教育产品、服务、资源,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挖掘新兴教育需求,大力发展智能化、交互式在线教育模式,增强在线教育体验感。以格尔木职业技术学校为主体,加大产教融合力度,培育一批实训基地和专项职业培训机构。支持企业和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鼓励有实力的企业牵头、带动多元投资主体共建职业教育集团,打造技能人才培养基地。

第三节 加快构建大流通商贸体系

实施新一轮扩消费行动,大力发展消费新模式新业态,创新发展线上经济和无接触交易服务,拓展城乡消费市场。巩固提升传统消费,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开展新一轮汽车下乡和以旧换新,推动住房消费健康发展,促进家电家具家装消费,提振餐饮消费。培育开发适销对路、特色鲜明的市场体系,围绕提升老街区、培育新街区、创建名街区,优化布局集贸市场,打造一批精品特色商圈,支持引导社会资本合理布局建设综合性市场、小商品集散市场及相关领域的专业市场。开展购物、餐饮、旅游、文化等板块消费促进活动,支持拓展夜购、夜娱、夜宵、夜演、夜练等夜间消费服务,推行共享型、社会化的交通流通消费。实施消费惠民系列行动,落实带薪休假制度,扩大节假日消费。完善电商进农牧区示范平台,建设到村物流站点,促进形成农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畅通、线上线下融合的农畜产品流通体系和现代农牧区市场体系。健全重要产品追溯体系,促进商务诚信体系标准化,保护消费者权益,营造良好消费环境。

第十七章 加快发展文化旅游业

发掘和传承特色文化内涵,加快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通过构建“一纵一横两点三核多业态”文旅发展布局,实现区域资源有机整合、产业融合发展、社会共建共享。到 2025 年,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基本完善,文旅产品竞相发展,旅游接待能力有效增强,现代文旅产业体系初步形成。

第一节 促进文旅产业深度融合

充分利用特色工业资源,开发察尔汗盐湖、光伏产业园等工业旅游观光体验项目。依托独特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推动西王母瑶池、昆仑山大峡谷、胡杨林、盐湖雅丹等生态旅游景区的开发和开放。加快方程式赛车赛事城和自驾车营地建设,开发体育运动、户外拓展、极限运动,促进文化旅游和体育融合。开发盐湖盐浴旅游产品,推进旅游与康养融合。研发文化旅游产品,做优昆仑玉、刺绣、编织手工艺等具有民族特色的文旅产品,开发特色特有农畜产品,以旅游带动农畜产品销售。

第二节 推进旅游基础设施建设

配套推进道路交通、用水用电、旅游厕所、环卫设施、无线网络覆盖等基础设施,不断优化和改善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和投资环境。建设市区、唐古拉山镇沱沱河两个旅游集散地服务中心,发挥旅游服务核心的辐射带动功能。完善文化旅游产品体系,建设一批精品核心文化旅游景区,申报一批国家 A 级旅游景区,建设梦幻盐湖、东台吉乃尔湖、昆仑圣泉、军事博物馆、地质公园博物馆、群艺馆、昆仑文化体验中心等项目,形成核心突出、内涵深厚、优势明显、吸引力强的文化旅游品牌。

第三节 健全文旅要素供给市场

实施全域、全季、全时旅游发展策略,统筹组织旅游资源,加强区域联动,盘活品牌资源,全力打造唐古拉山长江源头第一镇—可可西里—昆仑山世界地质公园—察尔汗—盐湖雅丹—东台吉乃尔湖的天路丝绸国际生态体验带和乌图美仁—胡杨林—光伏产业园—大格勒乡生态旅游带。围绕生态休闲、昆仑文化、红色文化、自驾车、户外探险、科考研学、高原运动、工业和乡村等旅游新业态,开发特色旅游商品、特色餐饮和民族风味小吃,建设星级酒店、星空酒店、汽车旅馆、民宿等,构建食、住、行、娱、游、购等旅游基础服务产业链,开拓商、养、学、闲、情、奇等旅游六要素产品,全力实现产业融合,形成完整的旅游产业链和高质量旅游接待服务体系。

第十八章 建设数字格尔木赋能实体经济

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城市数据“好管家、金算盘、防火墙”,着力推进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探索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应用推广路径,争创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为全面打造青海副中心城市奠定基础。

第一节 健全信息网络基础

推进全市高速大容量光通信传输系统建设,提升骨干网络容量和网间互通能力。加强全光纤网络城市建设,加快推进光纤入户到企,不断提升城市宽带基础设施服务能力。深化电子商务进农村建设,建设新农民新技术创业创新中心,培育发展农牧区电商产品品牌,构建乡村智慧物流配送体系。推进 5G 公共网络建设和城乡区域全覆盖,为用户提供高速便捷的互联网接入服务。推进智慧城市建设,重点开展智慧公安、智慧交通、智慧应急、智慧环保、智慧旅游等项目建设。加快广电网络数字化、双向化改造,打造相对完善的信息基础支撑体系,打造纵向服务、横向连接、辐射丝绸之路沿线的青藏高原信息港和面向中亚、南亚的大数据中心和云服务中心。

第二节 加快产业数字化升级

推进农业物联网示范应用,争取国家级及省级农牧业物联网示范基地建设,加快发展数字农情,建设数字养殖牧场。大力推进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示范应用,建设“智能盐湖”,促进互联网技术与特色优势产业融合发展。鼓励优势龙头企业搭建行业特色鲜明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加快发展基于互联网的医疗、健康、养老、教育、文化、旅游、法律等益民服务,支持行业企业建立集在线采购、销售、服务等功能为一体的电商产业生态链条。建设智慧景区、智慧旅游小镇、智慧旅行社、智慧酒店,提升旅游景区数字化水平。促进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和人工智能技术与传统金融服务业态相互融合,创新数字金融服务模式及产品。

第六篇坚持新型城镇化方向,

全面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

落实重大国家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加强部省共建高原美丽城镇示范省试点城市工作,强化基础配套,完善服务功能、提升风貌品质,构建高质量发展的城市格局。

第十九章 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贯彻全省“两核一轴一高地”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落实全州“两心、三带、多节点”城镇布局,牢控底线、加强修复、促进发展,推动形成创新引领、绿色导向、开放带动、协调融合、共享普惠的高原美丽城市发展新局面。

第一节 构建主体功能明显的国土空间

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完善规划实施的保障机制,理清山水草、产城乡功能布局,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等空间管控边界,构建国土空间发展新格局。推进国土空间整治优化,加强荒漠、植被、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协同推进矿产资源保护与开发,提高土地矿产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和绿色产出率,培育具有地方特色的生态、产业、人文绿色价值体系。形成生态功能恢复、城市精明增长、产业高质量发展、人的素质全面提升的良好态势。

第二节 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

严格落实主体功能区制度,优化基础设施、重大生产力和公共资源布局,以空间的协同支撑重大战略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顺利实施。突出空间规划的战略引领作用,强化其与各规划的衔接,推进“多规合一”,尽早实现“一张图”。搭建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健全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管理、实施、监督等管理体系,努力实现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的空间均衡。推进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完善存量土地盘活利用政策,推动土地复合开发利用。实行项目投资强度与规划利用“双控政策”,强化闲置土地清理,推进各类低效用地整治,加强土地出让金拖欠整治、加大“两违”打击力度。强化对空间、总量、环境准入等管理,为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城市管理和创新创业预留空间。

第二十章 实施高原美丽城市品质建设行动

贯彻“美丽中国”战略,落实《青海省高原美丽城镇建设促进条例》,强化制度建设、项目生成、资金筹措、建设推动等政策措施,确保部省共建高原美丽城镇示范省试点城市目标任务全面实现。

第一节 修复和保护城市生态

坚持自然恢复与人工修复相结合,构建生态廊道,改善生态系统,提高城市颜值,努力做到出门见绿、百米入园、林水交映、色彩斑斓。实施城市绿量倍增和绿地美化彩化行动,合理规划调整园林绿地布局,增加公园游园分布,实现快速增绿。以“建设出精品、改造出精品、管护出精品”为目标,统筹推进公园游园、街头绿地、道路绿化、单位庭院绿化建设工程,努力提升园林主题内涵和品位,打造园林景观示范精品。遵循适地适树原则,科技引领,丰富品种,打造一批彩色绿道、彩色通道、彩色步道、彩色大道,加快构筑城市彩色绿化空间。深入开展义务植树活动,推进“花园道路”“花园社区”“花园广场”“花园单位”“花园学校”创建活动,调动社会各界共建共享绿色家园。推动城市水系建设,综合采取调水引流、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措施,继续推进水系连通工程,加强湿地功能修复恢复,加快污水和雨水管网建设改造,打造若干城市海绵体,推动城市节水设施建设,构建引排顺畅、蓄泄得当、丰枯调剂、多源互补、调控自如的城市水系。

第二节 提升配套和服务功能

实施城市功能提升行动计划。加强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建设和利用,统筹地下管廊建设和各类市政管线铺设,推进实施给排水、电力、燃气、集中供热管网等改造提升重点工程。加快实施城市道路及配套设施改造,发展惠民便捷交通,提高综合运输服务水平。实施城市生活服务提升行动,统筹布局公共服务设施,补齐教育、医疗、养老等社区服务短板。加强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置系统。加快开展城市绿色建筑行动,探索“装配式建筑 + 低能耗 + 清洁能源”绿色建造方式。积极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因地制宜、多措并举,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建设智慧城市、人性城市,打造数据资源共享开放管理中心、安全运维管理中心、城市运行管理中心“三大中心”,完善市政务云、构建市民云、谋划建设企业云,开展城市治理、民生服务、生态宜居、产业发展“四大应用”,逐步形成“ 3+3+ N”的新型智慧城市框架体系。

第二十一章 推动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

把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摆在重要位置,以现代化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统领城镇化,充分释放城镇化潜力和空间,推动建设更高水平、更可持续、更加包容的新型城镇化。

第一节 促进人口向城镇集聚

坚持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协调城乡要素自由流动集聚,推动公共产品城乡均衡配置,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提高城镇居民生活的便利性,增强城镇对人口的吸引力。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健全完善劳动就业保障措施,完善技术工人引进培养模式,适度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深度推进便民服务业多元化发展,探索建立以产业带动城市人口增长的新机制,促进更多农村转移人口向产业人口转变。健全完善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摊机制,全面取消城市落户限制,鼓励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及父母申请登记常住户口,逐步享有养老、教育、医疗、就业与住房保障等相应城镇居民待遇,推动转移人口随迁子女入学待遇同城化。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和城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政策,加强转移人口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改进完善人口统计制度。

第二节 推动产城乡多元融合

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鼓励社会资本投向农村建设,引导更多人才、技术、资金等要素投向农村农业,促进城市和农牧区建设协调推进。加快城镇优质公共服务向农牧区延伸。建立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和建设用地市场,健全农牧业科技服务体系,改善农牧区金融服务。合理布局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推动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向乡镇延伸,社会事业向乡镇覆盖。加快推动产业园区转型升级,发挥园区产业聚集优势,提高产业综合竞争力和企业经济效益。搭建产城协同发展平台,推动城乡要素跨界配置和产业有机融合。分批次实施产业园区给排水、供电、供热、道路、天然气、消防等基础设施项目,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完整、兼顾城镇、安全高效的产城融合配套体系。加强与驻格部队的衔接,统筹推动营区建设,促进供水、供热、供电等基础设施与市属公用设施互联互通,为畅通空间要素流动创造条件。加强统筹协调,建立政府引导、单位负责、多元筹资的模式,推动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闲置土地开发利用,促进驻格单位自建的居民小区管理社会化、市场化发展。

第三节 营造优良居住环境

协调产业板块布局与城市空间拓展,建设一批产城融合、职住平衡、生态宜居、交通便利、功能完善的居住小区,实现产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公平交换、合理配置,提升宜居宜业水平。规范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加快公租房信息系统建设,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健全公租房管理制度,采取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并举的方式,加强对新市民群体及住房困难群体精准保障,完善公共租赁住房准入退出机制。持续推进农牧区居住条件改善工程,探索建立农村危房改造、农牧民住房安全有保障长效机制。有序均衡供应住宅用地,合理安排市政基础设施、基础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居住环境品质,促进住房消费理念的转变。

第七篇坚持夯实“三农”基础,

推动农牧业农牧区现代化

统筹推进农牧区产业、人才、生态、文化、组织振兴,增强农牧区自我发展能力,提高农牧民收入,坚决守住脱贫攻坚成果,促进农牧业高质高效、农牧区宜居宜业、农牧民富裕富足。

第二十二章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做好过渡期内协调衔接,逐步实现脱贫攻坚成果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过渡。

第一节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建立易返贫致贫人口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加强扶贫项目资金资产管理和监督。坚持和完善联点帮扶、社会力量参与帮扶等机制。做好五年过渡期内领导体制、工作体系、发展规划、政策措施、考核机制等方面衔接,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成果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

第二节 建立农牧区低收入人口帮扶机制

建立农牧区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和分类救助制度,健全农牧区社会保障和救助制度,织密兜牢丧失劳动能力人口基本生活底线,实行农牧区低保渐退机制。对有劳动能力的农牧区低收入人口,坚持开发式帮扶,帮助其提高内生发展能力,依靠双手勤劳致富。对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按规定纳入农牧区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并按困难类型及时给予专项救助、临时救助。健全完善“鼓励劳动”为核心的正向激励机制,持续巩固深化“志智双扶”成果。

第三节 接续推进乡村振兴

注重产业后续长期培育,实施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推广“合作社 + 企业 + 农户”等产业发展模式,继续实施消费帮扶。持续改善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条件,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搭建用工信息平台,因人因需精准提供就业援助服务,促进弱劳力、半劳力家庭就近就地解决就业。加强以工代赈实施力度,带动农牧区低收入群体依靠劳动就地增收。新增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等向乡村振兴重点乡村倾斜,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专项资金等支持,完善生产奖补和就业补助机制,探索建立农业保险 + 农业信贷融资模式,落实农户小额信贷及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民营企业“百企兴百村”行动。

第二十三章 实施农牧区建设行动

全面实施农牧区建设行动,改善农牧区面貌,激发农牧区发展活力,提升农牧区文明程度,明显提高农牧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第一节 科学规划镇村体系

实施农牧区建设行动,发挥好规划引领作用,统筹市域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推进乡村布局、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市域统筹,将郭勒木德镇打造成乡村旅游休闲小镇、乌图美仁乡打造成“一心、两带、四区、多点”的美丽集镇、大格勒乡打造成高原有机枸杞产业小镇、唐古拉镇打造成生态小镇。发挥好“百乡千村”示范工程的引领作用,抓好乡村振兴试点示范村建设。持续推进高原美丽乡村建设,开展省级特色小镇创建,推动美丽城镇、美丽乡村、“一村一品”示范乡村建设,提高村庄整体建设品质。

第二节 完善农牧区配套设施

推动市政公用设施向乡村延伸,把乡镇建成服务农牧民的区域中心。继续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推进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更多向进村入户倾斜,按照四级柏油公路标准升级改造远郊村庄至国省道的连接道路。加宽和维护改造村庄内水泥硬化路,做好牧业村牲畜转场道路和桥梁建设。推进农村公路信息化、智慧化建设,落实管养主体责任。强化农牧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实施农牧区饮水巩固提升工程,进一步提高农业村自来水普及率、提升牧业村饮水安全水平。加快天然气管道向乡镇及城市周边村庄延伸。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注重 5G 、物联网等新型设施向农村延伸,引导物流、养老等新型服务体系在农牧区发展。搭建城乡仓储物流配送体系,打造双向商贸流通体系。加强村级客运站点、文化体育、公共照明等服务设施建设。全力打造农牧业灾害防御示范乡镇建设,持续推进气象为农服务体系建设。

第三节 推进人居环境整治

开展新一轮农牧区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健全农牧区人居环境设施管护机制。加快城市排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推动农牧民集聚区生活污水分散处理,推进农牧区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科学推进农牧区生活污水治理,有序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家政等服务向城镇近郊的农牧区延伸,建设农牧区中小型规模垃圾填埋场、中转站和收集站。开展“厕所革命”行动,推进农村“四旁”绿化,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加强保洁公益岗位的考核管理,培育农村“绿色细胞”,开展“绿色家庭”示范户评比。

第二十四章 推动农牧产业高质量发展

全力抓好农牧业生产,深入推进农牧业绿色发展,保障重要农畜产品有效供给。大力发展乡村富民产业,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推动农牧产业振兴。

第一节 保障绿色农畜产品高效供给

优化农牧业产业结构,重点提升藜麦、青稞等作物的种植面积,保证基本口粮田数量和质量。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优化“四区一带”农牧业发展布局,发展推动枸杞、藜麦、沙棘、蜂产品、牦牛、藏羊等特色优势产业,促进地方品种种质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持续打造地理标志品牌。建设标准化日光节能温室,强化“菜篮子”保障能力,保护生猪基础产能。实现农畜产品加工转化增值、优质优价。加强“两品一标”认证和保护,健全农牧业投入品和农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加快研发适应农牧业生产的新技术新产品,夯实绿色有机农畜产品生产的科技支撑。建设农作物及特色畜禽良种繁育基地,切实提升农作物良种覆盖率、畜禽良种化率。

第二节 完善农畜产品市场服务功能

提升市场服务功能,形成以活畜交易、禽类交易、枸杞交易为核心的市场体系。开工建设农副产品储备保障交易和配送中心。多层次、多渠道、宽领域构建农畜产品对外营销网络。畅通鲜活农畜产品运输通道,发展农畜产品冷链物流。发展农超、农社、农企、农校等产销对接的新型流通方式,加大特色农产品推介力度,在城乡集贸市场设立农畜产品自产自销区,着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强农商互联,探索大数据下的订单农牧业,拓宽销售渠道,提高农产品抵御市场风险能力。

第三节 持续推动一二三产融合发展

依托农牧区特色优势资源,延伸做强农牧业产业链,建强特色生物产业园,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国家农村创新创业园区(基地)和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支持建设规范化农牧区工厂、生产车间,发展特色种养、手工艺等产业。培育壮大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全面推进新型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农牧业托管服务试点,推进农牧民合作社体量提升试点。深化双新双创工作,大力发展富民乡村产业,积极推行“互联网 + 现代农牧业”模式,促进休闲农牧业、农牧区电商、乡村旅游等产业发展,发展休闲业态。

第二十五章 推进农垦企业健康发展

坚持依托城市、服务城市的产业发展定位,全产业链布局农牧业生产,强化现代农牧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努力建设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管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新农垦。

第一节 深化农垦企业集团化改革

推进农垦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健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企业内部制度。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推动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规范化市场化运行。充分发挥省州两级重点龙头企业优势,加大社会化服务力度,逐步形成统一经营、集中管理、融合发展的机制。健全以管资本为主的资产监管体制,从科技指导、生产资料供销、加工销售等方面加强企业社会化服务水平。以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为方向,有效盘活市区土地资源,健全土地管理制度,实现土地资源资产化。探索开辟专业市场、投资开发、农垦旅游等产业板块,结合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打造农垦小镇。积极培育和传播农垦文化,全面提升农垦企业软实力。

第二节 提升应急保障和服务水平

推进农垦企业将农副产品配送打造成为企业的主要业务,更好地依托城市、服务城市。布局农垦农副产品连锁超市、便利店,新建农贸市场和农产品批发市场,打造超市型现代化农贸市场,拓展农副产品配送业务,扩大农产品配送规模,完善市场服务功能。加大农产品储备、配送市场建设,组建覆盖全市的快速中转商储配送中心。强化军企融合发展,为全市驻训驻格军(警)部队供应以蔬果为主的农产品,逐步将本地学校、机关、大型企业食堂等纳入配送范围。充分发挥现有耕地、草原优势,积极发展畜牧养殖业,为城市提供丰富的农副产品。加强农垦品牌培育,拓展农垦特色农产品市场份额。健全完善网上采购平台,缩短农产品流通中间环节。利用互联网平台,加大企业和产品的宣传推广力度,构建全新的农垦农产品电子商务营销体系。采取“公司 + 合作社 + 农户”等模式,提高农业组织化水平,把农垦集团建成现代农业龙头企业集团、建成格尔木最重要的农畜产品生产供应基地和“菜篮子”保障中心。

第三节 加快现代化龙头企业建设

坚持农垦企业健康发展理念,推进产业升级。大力优化产业结构,发挥垦区优势,积极参与地方发展,加快垦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以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为目标,开发农业潜能,提高农垦企业标准化种养业水平。做强主导产业,扩大高标准日光节能温室种植规模,提高蔬菜产能。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包装、仓储、配送等新业务,努力延伸产业链条。强化垦地结合,参与全市经济建设,促进农场与周边区域融合发展、共同受益。垦地双方拓宽产业合作领域,推动土地资源共享、基础设施衔接、产业布局配套、市场体系对接,推动农垦特色产业标准化、品牌化。积极探索“农业 + 旅游”新模式,突出发展休闲、体验、观光、采摘、科普农业。坚持“互联网 + 农业”理念,运用互联网技术实现智慧农业。

第八篇坚持保障和改善民生,

顺应民众美好生活新期待

加大社会事业改革创新力度,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强优质资源和公共服务供给,推动实现高品质生活与高质量发展互促共进,基本建成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管理有序、方便可及的民生服务体系,努力向高品质生活不断迈进。

第二十六章 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

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健全落实政府促进就业、市场调节就业相结合的机制,促进就业岗位稳步增加、就业人数稳定增长、就业质量稳步提升,全力保障劳动者待遇和权益。

第一节 提高居民收入水平

促进实现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推进最低工资标准动态化调整,着力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实施中等收入群体 2035 倍增计划。引导企业合理制定工资,落实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鼓励多劳多得、优绩优酬。落实按要素分配政策制度,增加中低收入群体资本、技术等要素收入。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经营性财产性收入。完善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和欠薪追缴制度,切实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落实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不断缩小城乡居民收入。

第二节 增强创业活力能力

立足产业发展实际,全面盘活创业资金、场地、经验等资源,大力推动数字创业、实体创业、融合创业、科技创业。完善鼓励创业的政策扶持措施,构建创业培训、创业政策、创业孵化、创业服务“四位一体”工作格局,营造良好创业环境。充分发挥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创业园(孵化基地)等载体作用,积极开展创业意识教育、创业素质培养、企业经营管理等培训,建设创业培训网络服务平台。发展各类创业孵化器,加强创业孵化服务平台建设,优化完善创业环境,统筹落实创业创新优惠政策,努力实现更具规模的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

第三节 推进重点群体就业

结合各类群体特点,加强分类帮扶,精准推进高校毕业生、农牧民、下岗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强化就失业实名制登记和管理服务,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和“基层成长计划”,积极搭建校企对接平台,引导大中专高校毕业生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和基层就业。完善农牧民转移就业工作机制,发展特色劳务品牌,带动农牧区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增收。促进返乡创业与乡村振兴有机结合,加大对创业带动就业、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的政策支持,引导农民工、“两后生”返乡就业创业,统筹促进退役军人、农牧区妇女就业。健全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制度,帮扶残疾人、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

第四节 健全就业服务体系

坚持产业带动就业、就业服务产业,推动引导宏观政策支持就业,促进经济增长与扩大就业良性循环。建立健全就业影响评估机制和就业质量指标体系,提升经济发展就业导向、就业容量和质量。建立企业稳岗扶持体系,支持民营经济增强吸纳就业能力,优化就业创业环境。加强公共就业服务载体和能力建设,提升人力资源市场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大力发展“互联网 + 就业”服务。建立就业需求调查和失业监测预警机制,推进就业信息共享开放。强化村(社区)就业服务站建设和就业服务人员专业化培养,完善城乡均等化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完善失业登记办法,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功能,建立健全失业保险、社会救助与就业的联动机制。着力消除一切影响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完善根治欠薪常态化工作机制,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第五节 加强职业技能培训

建立并推行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健全以政府补贴培训、企业自主培训、市场化培训为主要供给的培训组织实施体系。立足经济发展、产业需求、重点群体需要,分层分类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培训监管效能,强化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加强劳模精神、工匠精神和职业素质培育。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基础能力建设,建立健全职业技能培训市场化社会化发展、技能人才多元评价、培训质量评估监管等机制。实施青年技能人才培养工程,推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培育更多适应发展的“工匠式”技术人才和产业工人。

第二十七章 发展更加公平更高质量的教育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改革创新发展为动力,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统筹推进各类教育优质均衡协调发展,全面提升教育质量和水平,推进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第一节 促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优化学前教育资源配置,规范办园行为,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构建覆盖广泛、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着力解决“入园难”等问题。实施义务教育提升工程,加快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师资配置、经费保障、教师培训、学校管理和督导评估机制,统筹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和城乡一体化发展。建设“特色高中”,全面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质量,建立学生发展指导制度,构建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格局。加强民族特色校园设施建设,提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水平,促进民族教育提质增效。建立健全特殊教育保障机制,加大公办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力度,提高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的保障水平。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推进教育信息化2.0 行动计划,建设智慧教育物联网,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健全家庭困难学生资助体系,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全面深化对口支援结对帮扶,实施“青蓝工程”,推广“组团式”“植入式”帮扶模式,培养一批青年教师和教学新秀。深化教育综合评价改革,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第二节 推动职业教育全面特色发展

健全落实职业教育制度,建立教育链与产业链相互促进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创新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实施“职业素养培养能力”提升工程,把职业素养培养纳入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全过程,强化职业院校人文通识教育。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完善职业院校教师配备标准,打造“双师型”教师队伍。促进产教深度融合,校企合作共建一批高技能人才实训培训基地,深入开展校企协同育人。在办好和提升中职院校的基础上,推进建设高职院校。健全经费投入机制,推动职业教育一流化发展。

第三节 构建全民终身教育服务体系

建设覆盖全市的终身教育学习平台,建立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终身教育发展机制。优化实施“全民素质提升计划”,探索“互联网 +微课 + 双元制”模式,建立“云学堂”,大规模、高质量开展在职劳动者职业教育。建立健全现代企业职工教育培训制度,提升技能水平和职业素养。整合各类数字教育资源,强化终身学习开放平台建设,发展在线教育和远程教育,丰富群众公共学习资源。推进“学习型社区”工程建设,健全社区教育网络,扩大社区教育资源和学习场所。探索建立家庭教育指导制度,积极建设学习型家庭。

第二十八章 建设健康格尔木

始终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维护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社会性、可及性,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让各族群众享有公平可及、系统连续、优质高效的健康服务。

第一节 优化医疗卫生资源布局

健全完善以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主体、营利性医疗机构为补充,公立医疗机构为主导、非公立医疗机构共同发展的多元化办医格局。推进新区及工业园区等医疗机构建设,完善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推进按人口分布和流动趋势调整医疗资源结构和布局。加快完善全科医生制度,加强培育壮大全科医生服务团队,深入开展上门访视、家庭出诊、家庭护理、线上诊疗等服务。鼓励支持社会资本建立医疗健康服务机构,规范社会办医机构管理,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发展,满足群众多样化卫生健康服务需求。

第二节 健全疾病防控与卫生应急体系

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应急指挥体系,健全公共卫生重大风险研判、评估、决策、防控协同机制,提升疫情监测预警和应急响应能力。争取建设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强化传染病医院、疾控中心和生物安全防护实验室建设,改善设施设备条件,提高重大疫情救治防控和公共卫生保障能力。完善卫生应急救治机制,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和应急能力培训,健全疾控机构和城乡社区联动工作机制,增强“平战结合”救治能力。全面落实地方病和重大疾病、慢性病、职业病综合防治策略,巩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成果,加强结核病、包虫病等地方病防治力度,健全职业卫生、精神卫生防治体系。优化关键物资生产能力布局,建立应急医疗救治能力储备体系,完善重点医疗防控物资分级储备制度,鼓励家庭进行必要的应急物资储备。完善动物疫病可追溯体系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积极探索卫生健康卫生监督执法新模式。

第三节 发展中蒙藏特色民族医药

加快中蒙藏医医疗机构建设,加强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基层医疗机构中蒙藏医临床科室和药房设置。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建设中藏医医院和中藏医门诊部,鼓励有资质的中藏医专业技术人员开办中藏医诊所或个体行医。实施中蒙藏医药传承与创新人才工程,加强中蒙藏医人才培养。实施中蒙藏医治未病健康工程,加快发展中蒙藏医养生保健服务。加强中蒙藏医药传承保护与理论研究,加强“老药新用”的应用研究,强化高原医学、中蒙藏医学交流合作,推进名老中蒙藏医药工作室和传承项目建设,传承好中蒙藏医药专家的学术、临床经验和特色医技医术。

第四节 提升医疗卫生服务保障水平

不断改善卫生健康基础条件,提升医疗服务整体效率和质量。在市级医疗机构建设一批重点专科,提高市儿童医院综合能力,推进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积极建设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和临床检验中心。实施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基础设施和服务能力建设。强化医疗质量管理和控制,深入开展卫生健康信用体系建设,积极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发展“互联网 + 医疗健康”服务,鼓励实体医疗机构发展互联网医院,健全完善远程医疗系统,不断提高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水平。加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引进临床医学团队、领军人才、全科医生,着力培养高层次卫生队伍。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和健康教育管理,持续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创建全国健康促进县,推进健康城市试点建设。

第二十九章 提高社会保障能力

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第一节 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

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推进智慧化社保建设,聚焦小微企业和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人员,推进社会保险精准扩面,稳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落实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大力发展补充养老保险,加快发展职业(企业)年金,满足群众不同层次需求。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不断优化养老服务供给结构,健全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发展银发经济,鼓励家庭、个人建立养老财富储备。加快农村幸福院、乡镇养老服务中心、老年活动站等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服务,完善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协作机制。大力发展老年人急需服务,着力构建“中央厨房 + 统一配送 + 爱心食堂”的助餐送餐配餐服务体系,确保老年人老有所养、生活幸福。持续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引导定点医疗机构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推动基本医疗保险覆盖全民,健全基本医保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进一步提高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完善失业和工伤保险制度,落实失业保险金标准与最低工资标准联动调整机制,适时提高失业保险待遇,确保按时足额发放。完善失业监测预警机制,加强失业动态监测,扩大工伤保险覆盖范围,强化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工作。

第二节 健全社会救助福利体系

加快完善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分层分类救助制度体系。完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优抚安置等制度,提升孤老残幼特殊群体分类施保救助水平。落实好特殊家庭关怀关爱政策,提高家庭发展能力。落实城乡低保制度和特困供养政策,健全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完善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做好对突发性事件、支出型贫困造成临时性生活困难家庭的临时救助,强化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健全殡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惠民政策覆盖面。提高残疾人社会救助水平,健全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和设施,落实残疾人医疗救助、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加强残疾人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维护。全面开展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确保精准解困脱困。

第三节 完善退役军人工作体系和保障制度

拓宽退役军人安置渠道,扎实做好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和创业能力提升培训,全面落实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优待优惠政策。落实退役军人优待抚恤政策,完善退役军人公共服务保障体系,全面提升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强化荣誉褒扬激励,营造关爱退役军人的良好社会氛围。建立烈士纪念设施建设管理工作长效机制,开展烈士公祭日活动和主题教育活动,强化英烈荣誉保护,挖掘弘扬红色传统。加强退役军人公共法律援助服务。推进拥军优属工作,全力抓好新时代“双拥”工作,巩固提升“双拥”共建成果,争创第十次“双拥模范城”。

第四节 推动妇女儿童青年事业发展

推动妇女全面发展,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完善妇女全面发展机制,保障妇女权益。加强适龄妇女宫颈癌、乳腺癌等人群筛查,持续提升妇女健康保障水平。保障妇女平等受教育权利,培养复合型女性人才和能工巧匠。扩大妇女就业渠道,支持农牧区妇女居家灵活就业。提高儿童关爱服务水平,坚持儿童优先原则,实施健康儿童计划,提高儿童身体素质。健全孤儿保障制度,完善流浪儿童救助保护网络体系,提升对流动儿童、农村留守儿童、残疾儿童的帮扶能力和关爱服务水平。全面推进健康家庭建设,实施“家家幸福安康工程”,倡导男女共同承担家庭责任,营造平等、文明、和谐、稳定的家庭环境。贯彻落实好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加强青年理想信念教育。培育青年人才队伍,建立青年人才专家库,鼓励引导青年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履行全团带队的政治责任,推动少先队创新发展。依法打击侵害青少年权益的行为,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

第三十章 繁荣发展文体广电事业

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持续推进公共文化和体育设施建设,扩大公共文化产品和体育服务供给,强化文化传承与保护,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文化体育需求。

第一节 加强公共文化服务建设

补齐公共文化设施短板,提高公共文化设施覆盖率,打造一批功能完善、特色鲜明的公共文化设施精品工程。开展军垦农垦博物馆、昆仑文化体验馆、大剧场等项目建设,推出昆仑文化演艺剧目、民族音乐等特色文化精品。推动公共文化数字化建设,发展新型主流媒体,推进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的共建共享、互联互通和有效利用。深化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构建城乡一体化文化服务圈。完善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提升应急广播主动发布终端的人口覆盖率。积极培育文化体育专业化队伍,规范发展基层文体组织,建立完善保障制度。加快发展新型文化产业、文化业态、文化消费模式,促进文体服务由“普遍惠及”向“精准服务”转变。

第二节 丰富公共文化产品供给

实施文艺精品工程,推动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推进文化与旅游、体育、科技融合发展,延长文化产业价值链。充分挖掘和打响昆仑文化、红色文化等资源品牌,支持民间民俗文化产业发展。结合神话传说、历史遗迹、文物古迹等推动文化主题公园、文化广场等文化旅游场所建设。发掘文化遗产资源的当代价值,扶持文创和民族手工艺品生产企业、合作社发展,研发和生产旅游纪念品、特色商品等具有经济价值的文创产品。推进公共文化场所免费开放及延伸服务,推动基层文化惠民工程扩面增效,推进文艺演出、数字文化等活动进家庭、进社区、进校园,建设一批文化传播教育基地。

第三节 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

深入实施体育惠民工程,完善公共体育健身设施,推动综合体育场馆、全民健身中心、健身步道、玉珠峰国际登山基地等项目建设。盘活体育场馆资源,满足居民“就近健身”需求,打造城区“ 15 分钟健身圈”,实现乡镇、行政村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全覆盖。推动文化旅游体育协同发展,推进“赛事 + 品牌 + 城市”特色发展,积极承接国际国内及省市(州)大型体育赛事,引进实施优势品牌体育活动项目。大力开发自行车赛、越野车赛、徒步探险、山地穿越等高原体育项目。强化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规范发展城乡基层体育组织,推动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深化体育与教育融合,推动青少年体育发展。

第四节 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

加大文物普查力度,加快非遗保护信息化建设,开辟文博主题精品旅游线,全力保护好、利用好、展示好文化遗迹和文物资源。推进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程,强化文物安全防护设施建设,有序推进实施文化遗产保护提升工程。建立传统工艺工作站和非遗工坊等非遗展示展览、传习场所,加强非遗活化利用。完善奖励补助机制,实施非遗传承人研修研习培训计划,大力培养传统文化继承人、非遗传承人,打造传承人梯队,培养专业人才。深入推进红色文化、昆仑文化、盐湖文化、农垦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打造特色文化品牌,努力将格尔木建设成为文化保护传承弘扬创新利用的新高地。

第五节 推进广电事业全面发展

弘扬正确舆论导向,大力推进广电产业发展。加快数字融媒体工程建设,全面繁荣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发展积极健康的网络文化,营造清朗的互联网空间。加强广播电视台、发射台(站)、监测台(站)建设,继续实施广播电视高山无线发射台(站)建设、广播电视无线数字化覆盖等广电惠民工程。完善应急广播覆盖网络,打造基层政务信息发布、政策宣讲和灾害预警应急指挥平台。统筹推进农牧区广播电视用户接收设备配备,鼓励建设农村广播电视设备专营销售和维修服务网点。在浙江及温州影视频道搭建宣传平台,健全宣传长效机制。加强特色专题栏目制作,不断推进广电事业健康发展。

第九篇坚持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

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着眼于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探索具有时代特征、格尔木特色的社会治理模式。

第三十一章 服务民族团结示范省创建工作

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教育引导各族群众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促进各民族交流交往交融,守好民族团结进步生命线,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第一节 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

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健全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常态化机制,不断增进各族群众的“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确保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始终走在全省全州前列。

第二节 巩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成果

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 + ”融合发展,不断巩固提升文明乡镇、“五星级文明户”创建质量。在全市范围持续打造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及示范点特色、亮点建设项目,建设“社区石榴籽家园”服务平台,持续加强营造浓厚的宣传教育氛围,处理好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与城市民族工作发展的关系,使民族工作嵌入到城镇建设中。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依法有效管理宗教事务,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大力扶持少数民族扶贫等产业发展和少数民族村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加强寺院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注重民族语言的推广和使用工作,做好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挖掘、抢救和发展工作。

第三十二章 深化“法治格尔木”建设

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构建符合格尔木实际、体现时代特征、人民群众满意的法治社会。

第一节 做好新时代全民普法

牢固树立宪法法律权威,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持续开展法治文化基层行等普法活动,探索推进“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标准化建设,建立全市“大普法”格局。发挥法治在社会治理中的规范和引领作用,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实施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推进全民守法、遇事找法、办事循法。

第二节 全力打造法治政府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落实行政执法主体责任,推进政府事权规范化、法定化,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建设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法律服务人才培养和乡村法律顾问体系,支持“互联网 + 公共法律服务”,推进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升公正文明执法水平,营造现代化法治环境。

第三节 推进司法公正高效

加强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建设,建立健全科学合理、规范有序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统筹推进综合执法,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快推动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强化民生司法保障,加强多元解纷推动市域治理现代化,营造公开、公正、可预期的法治环境。强化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完善基层法律援助机制。推行司法便民化服务,着力构建满足法律需求、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健全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机制,增强监督合力,促进依法民主科学决策。

第三十三章 完善社会治理体系

强化政治引领、法治保障、德治教化、自治强基、智治支撑作用,全面开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实现市级统筹主导、部门组织实施、乡镇(街道)强基固本的社会治理格局。

第一节 夯实基层党建基础

坚持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大力推动党建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提升三级社会治理政府部门运行效率和快速响应能力,构建党组织统一领导、各类组织积极协同、广大群众广泛参与的基层治理体系。建强建优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选优配强乡镇(街道)领导班子和村(社区)“两委”班子,建立选派第一书记长效机制,实施党建综合服务中心、“固本强基”工程,推进各领域党组织建设,全面构建“融合党建”格局和“党建 + 社会治理”组织体系。

第二节 发挥群团组织作用

优化配置群团组织机构,健全完善群团三级服务体系,探索新时代群众工作新机制新方式,坚持党建带群建,积极推进群团协同化建设,结合工青妇等群团组织职责,坚持统分结合,探索构建“组织共建、阵地共用、资源共享、活动共办、服务共融、人才共育”群团协同化工作新机制。充分发挥群团组织联系党委政府与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不断增强群团组织吸引力、凝聚力、战斗力,推动青年健康发展,化解社会矛盾,解决群众问题,助力经济建设。

第三节 开展未来社区建设

构建简约高效乡镇(街道)管理体制,强化乡镇(街道)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依法建立社区公共事务准入制度,建立分级社区服务供给网络,推进城乡社区服务社会化运作,增强社区自治功能。积极推进格尔木开展未来社区建设省级试点工作,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减轻基层特别是村(社区)组织负担。打造未来社区新型治理单元,建设社区“ 15 分钟生活圈”,搭建“智慧社区”数字化精益管理平台,探索建立邻里贡献积分机制和邻里公约。加强基层社会治理队伍建设,支持社会力量参与购买社区服务,构建“全科型”网格服务管理体系,搭建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开放共享的基层管理服务平台,促进三级联动指挥。

第四节 强化应急保障能力

按照“统一调拨、平时服务、灾时应急、采储结合、节约高效”的要求,建立健全集中统一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完善应急物资储备管理体制机制。统筹生活保障类物资、医疗卫生防疫类物资、抢险救援类物资储备。着力增强应急物资要素配置能力,提升应急物资储备管理信息化水平。全力构建政府、商业、社会、使用单位相衔接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确保关键时刻拿得出、调得快、用得上、有保证。健全应急指挥管理体系,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强化重点领域管控,切实提升防灾减灾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到 2025 年,初步建成分级分类管理、反应迅速、保障有力的

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全市应急物资储备能力和管理水平得到提升。

第三十四章 推进区域协同共治

以区域协作为桥梁纽带,以民族团结进步为基础前提,以依法治理为重要保障,打造青藏新甘交汇地区区域协同社会治理新模式,构筑维稳坚固“防火墙”。

第一节 提升区域协同治理能力

深化与周边地区安全协同合作,着力提升维护区域社会稳定的能力,建强入疆进藏公安维稳检查站,将南山口、小灶火等公安检查站级别提升为国家级。统筹安全设施建设,确保公安检查站基础设施、公安信息化、装备水平与其承担的勤务任务相适应、相匹配。搭建信息共享平台,提升信息化安全共享能力。建设公安执法管理中心、大数据合成作战中心,融合发展指挥中心、情报中心、舆情监测中心、应急联动中心、反诈中心“五位”一体化运作,加强与驻格单位联动治理,完善青藏甘新交界地区平安与振兴工程长效机制。

第二节 建设区域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坚持专群结合、群防群治,加强区域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推进各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以打造空中警务为依托,构建“空地一体化”巡控工作新模式,加强公安信息化建设,打造“雪亮工程”升级版。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五张网”,健全跨界地区风险联动处置机制。统筹推进反分裂、反暴恐力量建设,加强公安队伍建设,深化“大特警”模式,加强与应急管理、卫生、交通、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协同作战能力,建立涉疆涉藏重点地区和反恐前沿阵地的常备应急力量。依法严厉打击和惩治暴力恐怖、黄赌毒黑拐骗、高科技犯罪、网络犯罪、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营造区域协同共治新局面。

第十篇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

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格尔木

全面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立足格尔木之“特”、格尔木之“责”,把安全发展贯穿全市发展各领域全过程,完善平安建设体系,防范和化解影响我市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的各种风险,筑牢国家安全屏障。

第三十五章 增强维护国家安全能力

落实国家安全战略,全面维护国家安全,统筹发展和安全,创造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

第一节 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

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落实国家安全法制体系、政策体系、人才体系和运行机制,维护集中统一、高效权威的国家安全领导体制。把安全发展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和全过程,防范化解影响全市绿色高质量发展的各类风险,实现稳增长和防风险长期均衡。落实平安中国建设协调机制、责任分担机制,健全平安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贯彻落实国家安全审查,加强国家安全执法。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开展国家安全和保密意识宣传教育,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

第二节 提升网络安全保障水平

坚定维护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全面加强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和能力建设,推动网络安全专业化、体系化、系统化发展。落实网络安全制度,推动先进适用网络安全技术产品和服务在金融、能源、通信、交通、电子政务等重要领域部署应用。强化融合安全保障,深入开展工业互联网企业网络安全分类分级试点,建立健全重要行业领域网络安全监测、评估、通报、处置的管理体系。加强网络舆情导控,完善数据安全防护,加快推进行业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持续强化数据安全风险评估、监督检查、专项治理和行业自律,提升风险应对能力。

第三十六章 加强经济安全能力建设

强化经济安全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和能力建设,强化市级协同、政银企联动,实现粮食保障、能源供给、地方金融、资源开发等关键领域安全可控。

第一节 不断加强粮食安全保障

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履行好保障粮食安全的责任。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完善粮油储备安全管理机制。加强对重点环节、重点企业的监督检查,牢牢守住储备粮食库存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和运作合规的底线。压实“菜篮子”负责制,提高农畜产品自给率,加强粮油价格监测分析和舆论引导,努力保持市场价格稳定。稳定钾肥生产,保障国内钾肥供应,为维护国家粮食安全作出贡献。

第二节 保障能源产储供应安全

扩大清洁能源规模,持续推进风光热储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的清洁能源生产体系,推进外送通道建设,增强电力供应安全能力。提升原油加工及供应能力,建设格尔木千万吨级油气生产基地和成品油战略储备基地,完善油气长输管道安全运营体系。完善油气站布局,加快储气调峰设施建设,提升多元能源供给保障能力。利用格敦铁路、格库铁路,谋划“疆煤入青”,建设格尔木千万吨级储煤配煤基地。继续完善能源统计、监测预警、信息共享、分析会商、应急管理等工作机制。

第三节 维护地方金融安全稳定

严格执行金融监管政策,落实金融风险预防、预警、处置和问责制度,完善金融企业风险防控体系,深化财务风险预警,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地区性金融风险的底线,推动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增强金融风险防范能力,引导金融机构创新思路,不断优化信贷投向,有效提高信贷资金的流动效率,确保格尔木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盐湖城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地方投资平台安全稳定运营。

第四节 加强战略资源勘探储备

践行绿色找矿新理念,全面提高战略资源安全和保障能力。加强资源勘查评价,增加储量,形成一批新的储备基地,力争在东昆仑、柴达木盆地南缘等重要成矿带(区)找矿取得新突破。加大钾、钠、镁、锂、铜、铅、锌、铁等优势重要矿产勘查力度,加强锰、钴、镍、锡、钒、晶质石墨、滑石等新材料矿产勘查,对盐湖深部富钾卤水等矿产资源开展全面调查评价,保障战略资源稳定性和持续性。

第三十七章 提高公共安全保障能力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发展思想,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全面提高公共安全保障能力。

第一节 健全安全生产体系

全面压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把安全生产作为“一把手”工程,做到“四级五覆盖”。深化各行业各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对产品质量、寄递物流、公共消防等关键环节监管。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治理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确保及时有效地发现隐患、整改消除隐患。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加大企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力度,确保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二节 保障食品药品安全

全面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加快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现代化治理体系,保障“舌尖上的安全”。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力度,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健全食品药品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常态化开展各类专项检查,加强对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商场超市、储藏冷库等肉类经营、贮存场所开展全覆盖的监督检查,全面排查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健全全过程食品、药品、疫苗为重点的安全监管体系。做好流通环节的电子监管,提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水平。强化餐饮环节智慧监管,持续深化“餐桌污染”治理。

第三十八章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促进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保持社会和谐稳定。

第一节 深化“枫桥经验”格尔木实践

全面落实诉讼与信访分离制度,深入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加强矛盾排查和风险研判,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发挥行政机关化解纠纷的“分流阀”作用,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推动仲裁委员会积极参与基层社会纠纷解决,支持仲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加强农牧区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

第二节 全面提升平安格尔木建设水平

全面深化平安格尔木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推进“平安细胞”系列创建活动,逐级推动平安和谐体系建设。创新完善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机制,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属地责任、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坚持安全与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加强政治安全风险排查、预警分析,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坚决防范暴力恐怖活动,筑牢格尔木政治安全“防火墙”。加强立体化、法治化、专业化、智能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完善新业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深入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健全洪涝干旱、林地草原火灾、地震以及突发地质灾害等应急系统,提升自然灾害防御工程标准,提高自然灾害防御水平。加快完善城乡综合防灾规划,提升基础设施防灾标准,合理规划配备保障受灾避难群众基本生活的配套设施。

第十一篇坚持统筹协调推进,

确保规划纲要顺利实施

实现“十四五”规划和二 〇 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必须坚持和加强党对一切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形成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

第三十九章 加强党对规划工作的全面领导

第一节 落实党委重大决策部署

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中央及省州市委决策部署高效落实。进一步强化市委《建议》对各类专项规划的统领作用,准确完整的将中央、省委、州委和市委的战略意图落实到规划纲要中,将中央、省委、州委、市委的决策部署目标化、具体化、项目化。完善党委研究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定期分析经济形势、研究重大举措的工作机制,健全决策咨询机制,完善信息发布制度。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聚焦重大决策部署和规划落实情况强化监督检查,着力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

第二节 形成全社会推动规划实施的合力

坚持开门编制规划,注重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广泛听取人民群众意见建议。巩固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注重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桥梁纽带作用,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作用,最大限度凝聚热爱格尔木、建设格尔木、奉献格尔木的力量。

第四十章 加强各类专项规划衔接协调

构建以“十四五”规划和二 〇 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为统领、国土空间规划为基础、专项规划为支撑的统一规划体系,突出高质量发展指标、生态环保约束指标的落实,确保“十四五”规划和二 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实现。

第一节 强化规划纲要的统领作用

强化规划和二 〇 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战略性、宏观性、政策性,增强指导和约束功能,把市委的战略意图转化为全市共同的行动纲领,为各类专项规划系统落实全市发展战略提供遵循,形成全市规划“一张蓝图”。在空间上强化对空间战略格局和重大生产力布局的安排,在指标上强化对总量指标的管控、结构性指标的部署、资源环境类指标的约束,在任务上注重科学选取集中力量突破的关键领域和着力开发或保护的重点区域,强化在重大工程项目、重大政策、重大改革举措等方面对专项规划的统揽作用。

第二节 加强各类专项规划衔接协调

对接融入全国、全省、全州规划体系,在全市规划和二 〇 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中全面分解落实中央、省、州重大任务和主要指标。强化政策协同,完善规划管理,建立制度健全、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规划体制,形成规划实施合力。规范各类专项规划衔接程序、规划管理程序,按照规划体系和职能作用,规划部门对规划编制立项审批、审查论证、发布及监测评估实施等环节做好管理工作。

第四十一章 强化规划实施监测评估

实现“十四五”规划和二 〇 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必须提高政府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把握好规划实施的重点和时序,确保各项重大任务完成。

第一节 健全规划纲要实施年度监测评估

强化“十四五”规划和二 〇 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与全市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年度财政预算等统筹衔接,完善年度计划、年度预算,落实规划纲要的体制机制。各单位、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将规划纲要确定的重点任务、重大项目、主要指标纳入年度计划,明确责任和进度要求,加强组织实施。

第二节 健全规划动态调整和修订机制

强化规划权威性、严肃性,未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调整变更规划纲要,需要对规划和二 〇 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调整,由市政府提出调整方案,报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充分运用第三方独立评估、大数据分析等评估手段,提高规划纲要评估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第三节 完善规划实施绩效考核机制

加强对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监督评估,健全评估机制,提高规划实施监测分析的精准度。把监测评估结果作为改进政府工作和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并依法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规划纲要实施情况,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注重听取政协意见建议。市政府定期组织考核,各单位、各部门加强对专项规划实施的监测,确保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第四十二章 强化项目组织实施

以重大项目和工程为规划纲要实施的重要抓手,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分工,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加快推动“十四五”规划和二 〇 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确定的重大项目和工程落地。

第一节 强化财政和金融政策保障

加强财政预算与规划纲要的衔接协调,财政性资金优先投向规划纲要明确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金融监管部门积极引导信贷资金、股权融资、债券融资等金融要素重点支持规划和二 〇 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确定的重大政策、重大改革举措、重大工程。

第二节 强化对土地和环境等政策的引导约束

强化规划和二 〇 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对土地政策、环境政策、产业政策、人口社会政策等的引导约束作用。对已纳入重大项目库的项目,在规划选址、土地供给等方面予以优先保障,最大程度简化审批程序,加快推进各项前期工作,落实项目建设条件,推动项目如期开工建设。

第三节 加强重大项目建设的监测评估

建立健全规划和二 〇 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重大项目库动态调整机制。对不具备建设条件、建设质量不及预期的要及时清理出库。对前期工作充分、带动作用强、新谋划的优质项目要及时入库。加强政府跟踪服务,持续稳定做好政策保障,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各类问题,有效推进重大工程建设实施,为格尔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现代化新格尔木建设宏伟蓝图已经绘就,实现“十四五”规划和二 〇 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使命光荣。全市上下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定信心、锐意进取、真抓实干,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奋力谱写格尔木新时代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而不懈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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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词解释

1. “三个最大 三个最大 ”省情定位 省情定位 : 2016 年 8 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青海视察时强调,“青海最大的价值在生态、最大的责任在生态、最大的潜力也在生态”,高屋建瓴地指出了青海在国家发展全局中的战略地位、发展定位,高度凝练了青海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理念、政治要求和实现路径。

2. 两个大局 两个大局 : 一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全局,二是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

3. 四个扎扎实实 四个扎扎实实 : 扎扎实实推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扎扎实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扎扎实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社会治理,扎扎实实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

4. 一优两高 一优两高 : 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作出的战略部署,主要内容是坚持生态保护优先、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

5. 两不愁 两不愁 、三保障 三保障 : “两不愁”是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三保障”是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

6. 四水同治 四水同治 : 统筹解决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灾害问题。

7. “新青海精神 新青海精神 ”: ”:指在昆仑之巅、守望全国和世界的登高望远精神;交往交流交融、不断融入全国和世界发展格局的自信开放精神;维护民族团结、保护绿水青山、造福全国和世界的团结奉献精神;把握新时代新要求、激励新担当新作为的不懈奋斗精神。

8. 抓“六保 六保 ”促“六稳 六稳 ”: ”:“六保”指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六稳”指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

9. 碳中和 碳中和 : 企业、团体或个人测算在一定时间内直接或间接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总量,通过植树造林、节能减排等形式,以抵消自身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实现二氧化碳“零排放”。

10 10 . 五个示范省 五个示范省 : 2020 年省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统筹“五个示范省”建设,即国家公园示范省、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绿色有机农畜产品示范省、高原美丽城镇示范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省。

11 11 . 两核一轴一高地 两核一轴一高地 : “两核”指西宁—海东都市圈、柴达木东西呼应的核心增长极;“一轴”指兰青—青藏(西格段)—格库铁(公)路为主线横贯东西、侧翼相连的经济发展轴;“一高地”指三江源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青海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祁连山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共同构筑的国家生态文明高地。

12 12 . 三线一单 三线一单 : 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13 13 . “四旁绿化 四旁绿化 ”: ”:指宅旁、水旁、路旁、村旁绿化。

14 14 . 两新一重 两新一重 : 新型基础设施,新型城镇化,交通、水利等重大工程。

15 15 . 雪亮工程 雪亮工程 : 以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为指挥平台、以综治信息化为支撑、以网格化管理为基础、以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应用为重点的“群众性治安防控工程”。它通过三级综治中心建设把治安防范措施延伸到群众身边,发动社会力量和广大群众共同监看视频监控,共同参与治安防范,从而真正实现治安防控“全覆盖、无死角”。因为“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所以称之为“雪亮工程”。

16 16 . 平台经济 平台经济 : 一种基于数字技术,由数据驱动、平台支撑、网络协同的经济活动单元所构成的新经济系统,是基于数字平台的各种经济关系的总称。

17 17 . 城市双修 城市双修 : 指生态修复、城市修补,是治理“城市病”、改善人居环境、改变城市发展方式的有效手段。

18 18 . “三供一业 三供一业 ”分离移交 分离移交 : 指国企 ( 含企业和科研院所 ) 将家属区水、电、暖和物业管理职能从国企剥离,转由社会专业单位实施管理的一项政策性和专业性较强、涉及面广、操作异常复杂的一项管理工作。

19 19 . 无废城市 无废城市 : 是通过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的城市发展模式,也是一种先进的城市管理理念。

20 20 . 经费 经费 “包干制 包干制 ”: ”:指由项目负责人具体进行经费使用管理,但所有支出项目必须符合项目委托方的规定和机构的财务管理规定。

21 21 . “两品一标 两品一标 ”: ”:指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

22 22 . “四好农村路 四好农村路 ”: ”:指农村公路要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

23 23 . 双拥 双拥 : 拥军优属、拥政爱民。

24 24 . 市域社会治理 市域社会治理 : 2018 年 6 月 4 日,在延安干部学院新任地市级党委政法委书记培训示范班开班式上,中央政法委秘书长陈一新首次正式提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概念,是“市域 + 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组合,通过发挥市一级的统筹协调以及资源和技术优势,更为有效地应对城乡区域发展过程中各类新型社会矛盾风险的挑战,从而真正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体现的是国家对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总体要求在“市域”范围内的落实。

25 25 . 未来社区 未来社区 : 是以满足人民美好生活向往为根本目的的人民社区,是围绕社区全生活链服务需求,以人本化、生态化、数字化为价值导向,以未来邻里、教育、健康、创业、建筑、交通、能源、物业和治理等九大场景创新为引领的新型城市功能单元。

26 26 . 大数据合成作战中心 大数据合成作战中心 : 融合推进指挥中心、情报中心、舆情监测中心、应急联动中心、反电信诈骗中心一体化运作。促进公安系统各个功能模块高度集成、协调运作,实现警务信息“强度整合、高度共享、深度应用”的警务发展新理念、新模式。

27 27 . “三个离不开 三个离不开 ”: ”:指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互相离不开。

28 28 . “五个认同 五个认同 ”: ”:指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共产党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

附件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格尔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pdf 【下载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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