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水利厅重大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2-10-21 16:5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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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河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水利厅重大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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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豫办〔2013〕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厅实际,现就全厅开展重大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评估原则
——应评尽评。将重大决策事项信访评估工作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整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凡是按规定应当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重大决策事项,未经评估不得作出决策。
——全面客观。充分发扬民主,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全面分析论证,科学客观评估,实事求是反映决策可能引发的各种社会稳定风险及其影响程度。
——查防并重。既全面查找决策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又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加强解释引导,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
——统筹兼顾。把评估结果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统筹考虑发展与稳定、整体与局部以及不同利益和各方面的关系,审慎作出决策。
详情见附件。
附件
河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水利厅重大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pdf 【下载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