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蓟州区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蓟州政办函〔2022〕9号)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蓟州区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
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蓟州区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蓟州区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持续优化工程建设领域营商环境,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津政办发〔2021〕2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项目前期服务工作
(一)全面推行“用地清单制”。在国有出让土地整理阶段,依托“一张蓝图、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项目评估评价关键指标要素,原则上每宗地均要完成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价、水资源论证(特殊情况除外)、水土保持方案评估、文物保护和考古、气候可行性论证等工作,做到应做尽做。土地完成出让后,将评估评审结果和相关批复提供给企业,建设项目不再单独进行评估和审批。(牵头单位:区土地整理中心;配合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住房建设委、区城市管理委、区政务服务办、市规划资源局蓟州分局、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气象局等)
(二)持续开展区域评估。蓟州区经济开发区、天津专用汽车产业园、天津上仓工业园进行土地供应前,组织开展用能评估、环境评价、地震安全性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水资源论证、水土保持方案、文物保护和考古、气候可行性论证等区域评估工作,做到应评尽评。评估审批结果向企业共享,建设项目不再单独进行评估和审批。(牵头单位:开发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住房建设委、区城市管理委、区政务服务办、市规划资源局蓟州分局、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土地整理中心、区气象局等)
二、优化审批流程
(三)加大并联审批力度。项目用水(含用水计划指标和临时用水)、排水、电力(含高压、低压和临电)等手续以及地块红线外接入的市政公用服务设施涉及临时占掘路、占用公共绿地、树木的许可,与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联办理,相关申报材料同步报送;项目建筑垃圾转运、燃气、供暖等事项可与项目施工许可证同步办理。网络条件成熟的通过网络推送;暂时无法实现网络推送的,采用审批部门内部流转方式办理,由承办单位派人到联审窗口领取申报材料,限时办结。(牵头单位:市规划资源局蓟州分局、区政务服务办;配合单位:区城市管理委、公安蓟州分局、区水务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开发区管委会)
(四)加快项目手续办理速度。加快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速度,采取有效措施,减少项目因方案修改而延长的办理时间。(牵头单位:市规划资源局蓟州分局;配合单位:区住房建设委、区城市管理委、区政务服务办、区人防办、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等)
加快非特殊的一般工业和仓储项目落地速度,制定“拿地即开工”专项工作方案,建立部门间协调配合工作机制,采取“以函代证”,通过帮办、代办服务措施,将手续办理时间前移,实现工业和仓储项目早落地、早建设、早见效。(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办、开发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区住房建设委、区城市管理委、区人防办、市规划资源局蓟州分局、公安蓟州分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等)
(五)优化竣工联合验收流程。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方式,推行验前指导服务措施,实现竣工联合验收工作提速增效;对已满足使用功能的单项工程可开展单独竣工验收,满足项目实际需求;简化联合验收的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将供水、排水、供电、燃气、热力等市政公用服务事项验收纳入联合验收服务工作,为企业提供全方位服务。(牵头单位:区住房建设委;配合单位:区城市管理委、区人防办、市规划资源局蓟州分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水务局、开发区管委会等)
(六)推动联合测绘工作。大力宣传和推动“联合测绘”工作,实现人防验收测量、不动产登记涉及的地籍测量和房屋登记测量“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牵头单位:市规划资源局蓟州分局)
三、加强服务工作
(七)提升一窗通办能力。负责投资项目立项、用地规划、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的各职能部门派遣业务骨干入驻窗口,推行一个窗口咨询、受理、出证一条龙服务,确保一次性告知,提供制式申请材料,指导申请人准备相关材料和告知审批流程等。(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办;配合单位:区住房建设委、市规划资源局蓟州分局等)
(八)提前介入服务。从进行土地招拍挂程序之前,提前与企业对接,超前为项目提供指导。为重点项目制定专属审批方案,形成项目专属审批流程图,排定时间节点,指导项目有序开展各项手续办理工作,加快项目落地速度。(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办;配合单位:区住房建设委、区城市管理委、区人防办、市规划资源局蓟州分局、区水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土地整理中心、开发区管委会等)
(九)建立服务机制。安排各职能部门业务骨干,组建服务项目工作专班,全权负责项目服务工作;建立服务项目的工作机制,超前开展服务项目工作;责成专人全程跟踪项目手续办理工作,及时与企业和部门沟通交流,实现各个审批环节无缝衔接,保证项目手续顺畅办理。(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办;配合部门:区住房建设委、区城市管理委、区人防办、市规划资源局蓟州分局、公安蓟州分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土地整理中心、开发区管委会等)
(十)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在项目联审窗口建立项目审批信息大数据库,收集包括项目土地整理前期办理的“用地清单制”和“区域评估”等手续在内的项目相关材料。信息库内的各项文件通过部门之间流转,不再由项目单位单独提供。涉及共性材料的,企业在联审窗口提供一次后,由各部门信息共享、同步推送、结果互认。共享的信息应主要依托相关网络传送,网络暂时无法实现的,各部门之间采用线下传送方式,最大限度减轻项目单位工作量。(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办;配合单位:区住房建设委、区城市管理委、区人防办、市规划资源局蓟州分局、公安蓟州分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土地整理中心、开发区管委会等)
(十一)积极推进告知承诺、电子证照改革工作。认真落实《天津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实施方案》(津政办发〔2020〕34号)和《深化电力领域审批制度改革优化电力工程建设审批流程工作方案》(津政服〔2022〕15号)精神,加强与市相关部门衔接,及时采用电子化审批措施,并逐步扩大使用范围。(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办;配合单位:服务项目专班成员单位)
四、压实责任
(十二)细化部门职责。根据我市投资项目的阶段分工安排,按照“谁牵头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将责任落实到相关单位。各单位要各负其责,对照全市考核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细化研究整改措施,确保落实落地。
(十三)扩大服务范围。将项目全流程需要办理的全部手续均纳入服务范围,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方位服务。特别是对投资项目流程图之外,且必需办理的事项,均对照相关规定明确要件及时限,公开规定,接受监督。
(十四)加强监督考核。按照全市营商环境考核模式,区政务服务办将请项目单位及时填报各项手续的办理情况,及时征求意见和建议,查找不足。对于将影响考核成绩的情况,每月向服务专项班成员单位通报,并及时报送区委、区政府。
附件:1.蓟州区“拿地即开工”审批服务实施方案
2.投资项目事项一表通

附件2:
投资项目事项一表通
| 投资项目事项一表通 | |||||||||||
| 序号 | 阶段 | 事项名称 | 要件 | 承诺制要件 | 电子证照 | 办理时限 (工作日) | 主管部门 | 负责单位 | 负责人 | 电话 | 备注 |
| 1 | 第一阶段: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 | 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 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选址意见书(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1、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申报表;2、选址意见书申请书; 3、现势地形(管网)图和电子文件;4、审批项目建议书的建设项目提供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直接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需核准的建设项目提供建设项目列入相关规划或者产业政策的文件;5、线性市政类项目还需提供规划方案(线性占地类、管线综合类以及长度大于2000米以上的非占地类项目需提供。 备注:长度200米及以下管道(含综合管廊)、架空线项目无需办理,直接申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无 | 7个 | 市规划资源局 蓟州分局 | 综合业务科 | 梁晨光 | 22870887 | ||
| 2 | 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规划条件:1、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申报表;2、规划条件申请书; 3、现势地形图(以出让方式供地项目应包括核定用地图)和电子文件;4、申请自有土地规划条件的还应当提交自有土地的证明文件。 | 无 | 7个 | 市规划资源局 蓟州分局 | 综合业务科 | 梁晨光 | 22870887 | ||||
| 3 | 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涉及新增建设用地):1、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申报表;2、选址意见书申请书,涉及用地预审的提交用地预审申请报告;3、现势地形(管网)图和电子文件;4、审批项目建议书的建设项目提供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直接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需核准的建设项目提供建设项目列入相关规划或者产业政策的文件;5、属于《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情形,建设项目需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应当出具规划修改方案;6、用地应符合土地使用标准的规定。对于国家和地方尚未颁布土地使用标准和建设标准的建设项目以及确需突破土地使用标准确定的规模和功能分区的建设项目,出具《节地评价报告》及评审论证意见;7、占用其他耕地规模较大(线性工程占用耕地100公顷以上、块状工程70公顷以上或占用耕地达到用地总面积50%以上,不包括水库类项目)的建设项目,出具《现场踏勘报告》及评审论证意见;8、规划方案(线性占地类、管线综合类以及长度大于2000米以上的非占地类项目需提供);备注:长度200米及以下管道(含综合管廊)、架空线项目无需办理,直接申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无 | 7个工作日 | 市规划资源局 蓟州分局 | 综合业务科 | 梁晨光 | 22870887 | ||||
| 4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划拨用地: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报表;2、实行审批制的项目,需提交项目立项及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复印件,其中经济适用住房项目需提供经批准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投资计划复印件;实行核准、备案制的项目,需提交核准、备案文件复印件;3、对于国家和地方尚未制定用地标准的建设项目或国家和地方已编制用地标准但因安全生产、地形地貌、工艺技术有特殊要求需要突破标准的建设项目,须提交经专家论证的《节地评价报告》;4、划拨宗地涉及占用耕地的,需提供耕地占用税完税凭证或者免税凭证和其他有关文件复印件;5、项目用地原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用地或污水、垃圾、危险废物等各类污染集中处理处置设施用地,和拟用于居住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应提供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原件)、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原件,涉及时需提供)、专家评审意见(复印件)及生态环境部门会同自然资源部门出具的评审意见(复印件)。其中,对于需治理修复的,还应提供土壤污染效果评估报告(原件)、专家评审意见(复印件)及生态环境会同自然资源部门出具的评审意见(复印件);6、划拨宗地范围内涉及原国有建设用地的,需提供地籍调查成果及划拨前原权属已注销的证明文件;涉及土地转用、征收的,需提供土地转用、征收的批准文件复印件;7、取得有测绘资质的单位出具的核定用地图纸2份、划拨宗地平面界限图5份(含2000坐标的SHP格式数据)。 | 无 | 7个工作日 | 市规划资源局 蓟州分局 | 综合业务科 | 梁晨光 | 22870887 | |||
| 5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出让用地 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无需申报材料 | 无 | 1个工作日 | 市规划资源局 蓟州分局 | 综合业务科 | 梁晨光 | |||||
| 6 |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 内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1、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的声明;2、内资企业备案申请表。 | 无 | 1个工作日 | 区政务服务办 (审批局) | 审批一科 | 张文东 | 82822332 | |||
| 7 | 境外投资项目备案:1、外资企业符合产业政策的声明;2、天津市境外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3、承诺书。 | 无 | 5个工作日 | 区政务服务办 (审批局) | 审批一科 | 张文东 | 82822332 | ||||
| 8 |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1、天津市内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申请书;2、项目申请报告;3、承诺书。 | 无 | 5个工作日 | 区政务服务办 (审批局) | 审批一科 | 张文东 | 82822332 | |||
| 9 | 外商投资项目核准:1、天津市外商投资项目核准申请表;2、项目申请报告;3、企业注册证明材料;4、承诺书。 | 无 | 5个工作日 | 区政务服务办 (审批局) | 审批一科 | 张文东 | 82822332 | ||||
| 10 | 项目建议书审批 | 1、项目建议书申请文件;2、政府投资项目台账;3、项目单位或委托工程咨询单位编制的项目建议书。 | 项目建议书 | 5个工作日 | 区政务服务办 (审批局) | 审批一科 | 张文东 | 82822332 | |||
| 11 | 可行性研究报告 | (一)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申请;(二)项目选址意见书;(三)项目单位或有资质第三方咨询单位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 可行性研究报告 | 5个工作日 | 区政务服务办 (审批局) | 审批一科 | 张文东 | 82822332 | |||
| 12 | 第二阶段:工程建设许可阶段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建筑类项目: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报表;2、建设工程规划放线测量技术报告3份(含电子文件);3、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 4、在历史文化街区、名镇核心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应当征求同级文物主管部门的意见;5、建设工程设计方案3份;6、工程设计方案涉及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应提交相 应文物主管部门意见。 | 放线报告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外其他图纸(一般建筑工程);建设工程规划放线测量技术报告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属于500平方米以下符合原规划条件且与周边环境关系不发生改变的现状改建、扩建项目); | 5个工作日 | 市规划资源局 蓟州分局 | 综合业务科 | 梁晨光 | 22870887 | ||
| 13 | 线性市政类项目: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报表;2、建设工程设计方案3份;3、占地类项目,提交土地证明文件;非占地类项目需批准、核准或备案的,提交相关文件;4、相关协议及证明(承诺制仅限长度小于200米及以下线性非占地类市政项目);5、长度小于200米及以下线性非占地类市政项目,提供申请书、现势地形图(管网)图1份 | 相关协议及证明(承诺制仅限长度200米及以下线性非占地类市政项目,且输油、输气等危险化学品管道除外) | 5个工作日 | ||||||||
| 14 | 项目初步设计审批 | (1)项目初步设计的申请文件;(2)有相应资质设计单位编制的项目初步设计报告;(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需提供的其他材料(政府决策或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的材料)。 | 项目初步设计报告 | 5个工作日 | 区政务服务办 (审批局) | 审批一科 | 张文东 | 82822332 | |||
| 15 | 第三阶段:工程施工许可阶段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登记办理 | 1、“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登记”(一式五份)与“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合并办理申请表(一式三份); 2、五方责任主体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与《建设工程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建设工程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工程安全责任承诺书》; 3、依法确定承包人的材料(四方责任主体中标通知书); 4、天津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5、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不涉及也要准备)。 | 无 | 1个工作日 | 区住房建设委 | 区住房建设委驻中心窗口 | 吴贺聪 | 82822353 | ||
| 16 | 施工图审查 | 房屋建筑工程:(1)投资项目核准或备案通知书(立项批复文件)、(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以函代证)/修建性详细规划通知书(或总平面设计方案通知书、建设工程设计方案通知书)、(3)勘察文件审查合格书、(4)规划条件通知书/项目选址意见书、(5)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或实施方案)、(6)建设工程项目超限判定表、(7)房屋鉴定报告、(8)深基坑论证意见、(9)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意见、(10)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建设意见 | 无 | 第三方公司 | |||||||
| 17 | 市政工程:(1)投资项目核准或备案通知书(立项批复文件)、(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函)/修建性详细规划通知书(或总平面设计方案通知书、建设工程设计方案通知书)/项目选址意见书、(3)勘察文件审查合格书、(4)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或实施方案)、(5)燃气、热力抗震设防判定表、(6)立交、桥梁抗震(抗风)设防判定表、(7)给水、排水、垃圾处理设施抗震设防判定表、(8)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抗震设防专家论证意见 | 无 | 第三方公司 | ||||||||
| 18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 (1)工程质量监督手续、(2)施工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签署的已经具备施工条件意见书、(3)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4)用地批准手续、(5)依法确定承包的材料、(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 | 1个工作日 | 区政务服务办 (审批局) | 审批一科 | 张文东 | 82822332 | |||
| 19 | 第四阶段:工程竣工验收阶段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建设工程规划验收、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人民防控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 建设工程规划验收:(1)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申报表、(2)建设工程规划竣工测量技术报告 | 无 | 5个工作日 | 区住房建设委 | 市规划资源局蓟州分局证后管理和执法监督科 | 李永强 | 22870887 | ||
| 20 |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2)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3)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表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1)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表、(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3)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 | 无 | 3个工作日 7个工作日 | 区住房建设委驻中心窗口 | 王军 | 82822353 | |||||
| 21 | (1)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申请表、(2)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表或人防部门出具的防空地下室建设意见、(3)天津市人防工程面积测绘报告或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缴费凭证 | 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表或人防部门出具的防空地下室建设意见 | 5个工作日 | 区人防工程管理科 | 董红磊 | 85237726 | |||||
| 22 | 竣工验收备案 | (1)天津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3)天津市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4)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5)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6)住宅工程签订的《天津市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7)住宅工程签订的《天津市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 | 无 | 3个工作日 | 区住房建设委驻中心窗口 | 吴贺聪 | 82822353 | ||||
| 23 | 第一、二阶段可并联或并行办理其他事项 | 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许可 | (1)基本比例1:500或者1:2000的地形图复印件;(2)天津市建设项目申请表;(3)拟建设项目投资性质、使用功能、周边地理环境的情况说明。 | 拟建设项目投资性质、使用功能、周边地理环境的情况说明 | 3个工作日 | 天津市国家安全局 | 天津市国家安全局 | 24538524 | |||
| 24 |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建设许可 | (1)使用林地申请表;(2)用地单位有关资质证明或个人身份证明;(3)建设项目有关批准文件;(4)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或者林地现状调查表;(5)临时使用林地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和恢复植被的方案。 | 用地单位有关资质证明或个人身份证明 | 5个工作日 | 区政务服务办 (审批局) | 审批二科 | 张建国 | 82822355 | |||
| 25 | 第一、二、三阶段可并联或并行办理其他事项 | 危害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建设工程项目审批 | 天津市危害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建设工程项目审批申请表 | 天津市危害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建设工程项目审批申请表 | 5个工作日 | 天津市地震局 | 天津市地震局 | 24538552 | |||
| 26 | 排污口设置或扩大许可 | (1)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书、(2)有利害关系第三方的承诺书、(3)建设项目依据文件、(4)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或简要分析材料) | 无 | 8个工作日 | 区政务服务办 (审批局) | 审批二科 | 张建国 | 82822355 | |||
| 27 | 取水许可 | (1)取水许可申请书、(2)利用已批准的入河排污口退水的,应当出具具有管辖权的主管部门的同意文件(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或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表中退水地点为河道的提供)、(3)属于备案项目的,提供有关备案材料。(非备案项目无需提供。)、(4)有利害关系第三者的承诺书(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或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表中取退水对第三者有利害关系的提供)、(5)与第三者利害关系的相关说明、(6)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不需要编制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应当提交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表)、(7)建设地下水取水工程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附具地下水取水工程建设方案 | 与第三者利害关系的相关说明 | 5个工作日 | 区政务服务办 (审批局) | 审批二科 | 张建国 | 82822355 | |||
| 28 | 第二阶段可并联或并行办理其他事项 |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审批 | 1、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与气象探测设施或观测场的相对位置示意图;2、申请人身份信息 ;3、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概况和规划总平面图;4、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行政许可申请表。 | 申请人身份信息 | 4个工作日 | 区气象局 | 法规科 | 刘述清 | 82899738 | ||
| 29 | 核发用水计划指标许可 | 非生活用水户临时用水计划指标许可申请表。 | 无 | 1个工作日 | 区水务局 | 节水所 | 刘刚强 | 82718026 | |||
| 30 | 用水计划指标许可--新增非生活用水户用水计划指标许可:新增非生活用水户用水计划指标许可申请表。 | 无 | 7个工作日 | ||||||||
| 31 | 建设工程档案验收认可 | 天津市建设工程档案移交清单、建设工程档案验收认可证申请表。 | 天津市建设工程档案移交清单 | 2个工作日 | 市规划资源局 蓟州分局 | 综合业务科 | 梁晨光 | 22870885 | |||
| 32 | 第二、三阶段可并联或并行办理其他事项 | 超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许可 | 市住建委办理 (1)对要求进行模型抗震性能试验研究的,应当提供抗震试验研究报告、(2)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表、(3)高层建筑工程超限设计的可行性论证报告、(4)初步设计文件(建筑和结构部分,含结构计算书)、(5)设计时参照使用的国外有关抗震设计标准、工程和震害资料及计算机程序、(6)建设项目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 无 | 8个工作日 | 市住房建设委 | 市住房建设委驻中心窗口 | 24538431 | |||
| 33 | 第三阶段可并联办理事项 |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 (1)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申请表、(2)消防设计文件、(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文件、(4)临时性建筑批准文件 | 无 | 15个工作日 | 区住房建设委 | 区住房建设委驻中心窗口 | 王军 | 82822353 | ||
| 34 | 改动、迁移排水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及排水河防护范围内新建、改建工程项目或施工临时占用许可 | (1)改动、迁移排水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及排水河防护范围内新建、改建工程项目或施工临时占用许可申请书、(2)改动、迁移排水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及排水河防护范围内新建、改建工程项目施工设计图、(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4)设施权属单位意见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 | 5个工作日 | 区政务服务办 (审批局) | 审批二科 | 张建国 | 82822355 | |||
| 35 | 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及依附城市道路建设管线、杆线等设施许可 | (1)建设项目批准文件或有关项目批准文件、(2)设计资料、施工方案、保证措施、(3)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及依附城市道路建设管线、杆线等设施申请表和位置示意图一式三份、(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1)建设项目批准文件或有关项目批准文件、(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4个工作日 | 区城市管理委 | 市政园林服务中心 | 刘彦昕 | 29142568 | |||
| 36 | 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许可 | (1)天津市迁移古树名木、砍伐城市树木许可申请书、(2)补植计划(附平面示意图,标明补植树木位置)、(3)因工程建设需要迁移、砍伐的,按照《城乡规划法》第36条、第37条、第38条、第39条、第40条的有关规定,提交下列材料:(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或者土地出让合同;(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 | 无 | 6个工作日 | 区城市管理委 | 市政园林服务中心 | 刘彦昕 | 29142568 | |||
| 37 | 防雷装置设计审批(涉及易燃易爆办理) | (1)雷电防护装置设计说明书和设计图纸、(2)设计中所采用的防雷产品相关说明、(3)《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书》 | 无 | 4个工作日 | 区气象局 | 法规科 | 刘述清 | 82899738 | |||
| 38 | 第四阶段可并联办理事项 | 地名命名、更名许可 | 地名命名、更名许可--居住区、公建项目:地名命名更名申请表 | 无 | 5个工作日 | 市规划资源局 蓟州分局 | 综合业务科 | 梁晨光 | 22870887 | ||
| 39 | 地名命名、更名许可--其他项目:地名命名更名申报表 | 无 | 5个工作日 | ||||||||
| 40 | 天津市重点建设项目档案验收 | 天津市重点建设项目档案专项验收申请表 | 无 | 4个工作日 | 天津市档案局 | 天津市档案局 | 24538802 | ||||
| 41 | 防雷装置竣工验收 | (1)防雷产品出厂合格证、安装记录、(2)《雷电防护装置竣工验收申请书》、(3)雷电防护装置竣工图纸等技术资料 | 防雷产品出厂合格证、安装记录 | 2个工作日 | 区气象局 | 法规科 | 刘述清 | 82899738 | |||
| 42 |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许可 | (1)城市建筑垃圾处置许可申请书、(2)施工许可证 | 施工许可证 | 1个工作日 | 区政务服务办 (审批局) | 审批三科 | 张术清 | 22782003 | |||
| 43 | 门牌号 | 1、《门楼牌号码编排申请表》电子版及纸质版;2、《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3、《建筑物编排示意图》电子版及纸质版,建筑物首层平面图电子版及纸质版;3、《户室号编排表》 | 9个工作日 | 市公安局蓟州分局 | 市公安蓟州分局驻中心窗口 | 王兴 | 82822676 | ||||
| 44 | 公用报装 | 配电手续 | 企业新装:(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军队、武警出具的办理用电业务的证明之一;(2)产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购房合同/法律文书/产权合法证明之一;(3)法人代表身份证明:身份证/军人证/护照/户口薄/公安机关户籍证明之一 ;(4)授权委托书;(5)低压租赁用户办理企业新装时需提供产权证明、租赁协议 、同意报装证明;6)高压租赁用户办理企业新装时需提供产权证明、租赁协议。 | 无 | 1个工作日 |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 国网蓟州分公司 | 李军丽 | 22775393 | ||
| 45 | 个人新装:(1)产权证明:产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购房合同/法律文书/产权合法证明之一;(2)产权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军人证/护照/户口薄/公安机关户籍证明之一;(3)授权委托书;(4)租赁用户办理个人新装时需提供产权证明、租赁协议 、同意报装证明 。 | 无 | 1个工作日 | 李军丽 | 22775393 | ||||||
| 46 | 供水手续 | 用水报装申请表 | 无 | 1个工作日 | 区水务局 | 区自来水公司 区开发区自来水管理所 | 李宏志 | 82718021 | |||
| 47 | 城市排水许可证核发 | (1)排水许可申请登记表;(2)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与排水有关的扩初设计文件;(3)申请单位的排水水质检测报告;(4)申请单位的水量数据。 | 无 | 5个工作日 | 区政务服务办 (审批局) | 审批二科 | 张建国 | 82822355 | |||
| 48 | 燃气报装 | 燃气配套办理--新建住宅燃气配套受理:(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 无 | 1个工作日 | 区城市管理委 | 3家燃气企业 | 翟智慧 | 29146946 | |||
| 49 | 热力报装 | 1、规划审批的总平面图;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项目立项备案批复证明;4、《施工图纸审查备案书及合格证》;5、新建项目用热申请表;6、建设单位营业执照。 | 无 | 区城市管理委 | 恒源热电公司 | 翟智慧 | 29146946 | ||||
| 50 | 前期评估评价等工作 | 地震安全性评价 | (1)审查通过书面意见(2)天津市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审定登记申请表。 | 审查通过书面意见 | 1个工作日 | 涉及区域评估和用地清单的项目,由土整中心和开发区管委会牵头 | 天津市地震局 | ||||
| 51 |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 (1)资质申请书;(2)企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明材料;(3)资质申报表中所列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毕业证书;(4)资质申报表中所列技术人员的身份证;(5)承担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主要业绩以及有关证明文件;(6)管理水平与质量监控体系说明及其证明文件;(7)技术设备清单。 | (1)企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明材料、 (2)管理水平与质量监控体系说明及其证明文件 | 7个工作日 |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
| 52 | 洪水影响评价许可 | (1)书面申请;(2)申请项目的立项批准及规划批准文件;(3)洪水影响评价报告。 | 无 | 8个工作日 | 区政务服务办(审批局)审批二科 | 张建国 | 82822355 | ||||
| 53 | 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确认函 | (1)申请;(2)报告书或报告表。 | 10个工作日 | 区生态环境局应对气候变化与减排科 | 刘凤东科长 | 15822079990 | |||||
| 54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许可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 | 1、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2、污染物排放总量确认函。 | 无 | 7个工作日 | 区政务服务办(审批局)审批一科 | 张文东 | 82822332 | ||||
| 55 |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污染物排放总量确认函。 | 无 | 7个工作日 | ||||||||
| 56 | 水土保持方案许可 | (1)书面申请; (2)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 | 5个工作日 | 区政务服务办(审批局)审批二科 | 张建国 | 82822355 | ||||
| 57 | 合理用能许可 | (1)项目节能报告评审申请表; (2)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 | 无 | 5个工作日 | 区政务服务办(审批局)审批一科 | 张文东 | 82822332 | ||||
| 58 | 建设工程文物保护和考古意见 | 项目考古申请书,附位置区域图。 | 无 | 3个工作日 | 区文旅局 | 张颖 | 82719511 | ||||
| 59 | 组织气候可行性论证 | 1-组织气候可行性论证申请书 2-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 | 无 | 4个工作日 | 区气象局法规科 | 刘述清 | 82899738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