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辰区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北辰政办发〔2019〕15号)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辰区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辰政办发〔2019〕15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区直各单位:
《北辰区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北辰区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实施方案》专家审查
意见
2.《北辰区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实施方案》
3.《北辰区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考核细则》
4.《北辰区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责任分解表》
2019年4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附件2
北辰区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地理位置
我区地处天津市中心城区北部,距首都北京100公里,距天津新港50公里,距天津滨海国际机场16公里。东以北京排污河与宁河区相邻,东南与金钟河、新开河相望,南接河北区、红桥区边界,西与武清区相接,是连接京津、辐射华北、通达全国的重要交通枢纽,境内5条高速公路8条干线公路纵横交错,区位优势得天独厚,是京津城市发展带上的重要功能区。
我区地处北纬39°10'00"~39°21'11",东经116°56'13"~117°24'27",东西经长43.2公里,南北纬度20.8公里。全区土地总面积478.48平方公里,区辖果园新村街、集贤里街、瑞景街、浦东街4个街和天穆镇、北仓镇、双街镇、双口镇、青光镇、宜兴埠镇、小淀镇、大张庄镇、西堤头镇9个镇以及辖内126个行政村,区内处级以上机关及区直属事业单位共75个,年用水量5000m3以上的用水单位共334个,由物业管理的城镇居民小区共189个。
(二)经济社会
据《2017年北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7年全区户籍人口为41.77万人,城镇化率为91.5%,人口密度为873人/平方公里。
近年来,我区逐步构建现代产业新格局,不断发展工业实业,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及新兴业态,整体经济继续保持增长,质量效益稳步提升,产业结构持续优化。2017年全区生产总值(GDP)1060.1亿元,比上年增长0.1%。第一产业增加值8.6亿元,下降9.0%;第二产业增加值583.3亿元,下降0.8%;第三产业增加值468.3亿元,增长1.7%。

图 1 2010-2017年地区生产总值变化趋势
(三)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1. 供水量
根据2010年~2017年《天津市水资源公报》统计,我区年均供水量为0.58亿m3,其中地表水供水量0.28亿m3,地下水供水量0.13亿m3,其他水源供水量0.17亿m3。

图 2 2010-2017年北辰区总供水量变化趋势图

图 3 2010-2017年北辰区不同水源供水量变化趋势图
2. 用水量
据2010年~2017年《天津市水资源公报》统计,我区年均用水量为0.58亿m3,其中农业用水0.21亿m3,工业用水0.12亿m3,生活用水0.12亿m3,生态环境用水0.13亿m3,所占比例分别为36.8%、20.5%、20%、22.7%。

图 4 2010年-2017年北辰区总用水量变化趋势图

图 5 2010年-2017年北辰区各类用水量变化趋势图
3. 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
据统计,我区2010-2017年平均地表水资源量为0.447亿m3,2010-2017年平均地表水供水量为0.28亿m3,地表水开发利用率为63.5%,远超过了国际公认40%的合理上限。我区2010~2017年平均地下水资源量0.11亿m3,平均年供水量0.13亿m3,地下水开发利用率为117%。随着近年来地下水压采、水源置换、南水北调等工程的实施,外调水的供水量在不断增加,地下水资源开采在逐年减少。
(四)用水水平
近年来,我区认真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加强取水许可审批及台账管理,加大规范取水计量力度,积极稳妥推进水源转换工作,严控地面沉降,加强地下水保护,水资源管理工作取得较大成就。据统计,2017年用水总量控制在1.37亿m3,地下水开采量为605.02万m3,万元工业增加值取水量为11 m3,万元国内生产总值取水量为12.20 m3,农业节水灌溉工程面积率提高到76%以上,非农业用水户实现了远传计量全覆盖,经营性设施农业用水计量率为100%,达到年度控制目标要求。
同时,我区加强河道清淤治理和入河排污口整治,生态环境有所改善,2017年度地表水水质考核达标率为83.3%,较2016年度上升33.3%;2017年度优良水体比例为25%,较2016年度上升8.4%;达到V类水体比例为50%,较2016年度上升16.7%。
(五)节水管理成效
2004年,我区成立了节约用水办公室(以下简称“区节水办”),负责全区的节约用水管理工作。2010年,根据《关于印发〈天津市北辰区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北辰政办发〔2011〕27号),设立天津市北辰区水务局,挂天津市北辰区节约用水办公室牌子。北辰区水务局下设节约用水管理科,具体负责全区节约用水管理工作。
根据《印发关于开展节水型区县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津节水办〔2010〕4号)要求,我区于2012年完成了节水型区县创建工作,2016年通过了节水型区县复查。近年来,我区节水管理工作取得较大成效,建立了三级管理的节水网络组织,加大计划用水纳管力度,推进节水型企业(单位)、小区系列创建活动,2017年计划考核用水户的用水总量(不含市管理考核户)为382.75万m3,计划用水考核率(不含市管理考核户,按用水量统计)为95.5%,节水型企业(单位)覆盖率(不含市管理考核户)约为55.1%,节水型居民小区覆盖率约为56.6%。
二、现状自评分析
通过对照《节水型社会达标评价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结合我区实际,评价指标中不存在缺项,并以2017年为基准,对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现状情况进行了自评,得分为64.7分,未达到标准中要求的85分。
(一)必备条件
1. 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确定的控制指标达标情况
根据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确定的控制指标,2017年我区用水总量控制在1.37亿m3,地下水开采量为605.02万m3,万元工业增加值取水量为11m3,万元国内生产总值取水量为12.20m3,农业节水灌溉工程面积率提高到76%以上,均达到年度控制目标要求。
我区已具备该项条件。
2. 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
我区将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作为重点工作,围绕总量控制、优化配置、合理开发、有效保护的理念,严把“水资源开发利用红线”、“用水效率红线”、“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每年年初制定《北辰区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方案》,加强日常各项管理工作。
根据《关于2016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结果的通报》(津水源办〔2017〕2号),我区2016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结果为“合格”等级。
根据《关于2017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结果的通报》(津水资〔2018〕35号),我区2017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结果为“良好”等级。
我区未连续两年达到良好,目前尚不具备该项必备条件。
3. 节水管理机构
2009年,我区建立了较完整的三级管理网络组织,明确了各级的管理工作职责,即以区域和行业管理为纽带,一是社区节水网络,即区节水办-街道(镇)-居委会(村委会);二是行业节水网络,即区节水办-各委办局、工业园区-所辖单位。根据我区三级网络结构,健全各单位节水工作管理机构,各委办局、街道(镇)、居委会(村)、单位(企业)相关单位的节水工作由行政一把手负责,由分管领导具体抓,基层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及组织机构,参与节水管理组织建设,一级抓一级,保证把节水工作落到实处。
我区节水管理机构健全,职责明确、人员齐备,具备该项必备条件。
(二)评价指标
1. 用水定额管理
在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节水载体认定等工作中,我区严格按照现行的用水定额标准,在2016、2017年取水许可专项监督检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检查中,不存在未按规定使用用水定额的情况。
根据标准,该项指标达到要求,自评得分为8分。
2. 计划用水管理
区节水办于2013年制定了《北辰区计划用水管理实施细则》,并制定了用水计划考核管理制度和用水计划方案,依据此制度和方案核定用水户计划用水指标;建立了节水统计和重点监控单位用水填报制度,节水统计报表以季度为填报周期,由各用水单位填报,区节水办进行审核、汇总上报;重点监控单位监督报表以月为周期,上报监控数据。对于违法取水、用水户超计划用水的情况,按照《天津市节约用水条例》、《天津市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水费征收管理规定》的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据统计,2017年用水量5000m3以上的用水单位为334户,已纳入计划管理的区管户为92户,计划管理考核覆盖率约28%。其中天津津滨威立雅水业有限公司供水范围内的用水单位共247家,已纳管14家;天津宜达水务有限公司供水范围内的用水单位共37家,已纳管34家;天津市自来水集团华双水务有限公司供水范围内的用水单位共37家,已纳管34家;使用地下水的用水单位共20家,已纳管18家。
根据标准,该项指标不得分。
3. 用水计量
(1)农业灌溉用水计量率
我区基本是以村为单位的小型灌区,数量较多,共89个,大部分以地表水为主,采用以电折水方法的统计水量;以地下水为水源的取水井全部进行了计量,水量约45.31万m3。此外,全区共33个经营性设施农业,全部安装了计量设施,计量率为100%。结合2017年农业水价试点改革工作,在双街村和张五庄村两个试点村安装了农业用水灌溉计量设施,该部分计量水量为13.3万m3。
2017年北辰区农业用水总量为1110万m3,已计量水量为58.61万m3,农业灌溉用水计量率约5.3%。
根据标准,该项指标不得分。
(2)工业用水计量率
近年来,我区加大规范取水计量力度,提高计量准确率。2017年全区工业用水总量为1770万m3,其中工业用水计量水量为1734万m3,占工业用水总量的98%,规模以上工业用水全部实现了计量。
根据标准,该项指标自评得分为4.7分。
4. 水价机制
(1)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根据《关于推进我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意见》(津政办发〔2016〕113号)要求,我区印发了《北辰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北辰政办发〔2017〕60号),计划从2017年开始进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用10年左右时间,建立健全合理反映供水成本、有利于节水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农业用水价格总体达到运行维护成本水平,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普遍实行;可持续的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基本建立,先进适用的农业节水技术措施普遍应用,农业种植结构实现优化调整。
根据《北辰区2017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计划》,2017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计划实施面积为680亩,已全部完成。
目前,我区尚未建立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2017年农业水价实际执行为协商定价。
根据标准,该项指标自评得分为2分。
(2)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
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我市居民用水实行阶梯水价的通知》(津发改价管〔2015〕986号)、《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关于完善水价结构有关事项的通知》,我区全面实施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
根据标准,该项指标自评得分为4分。
(3)非居民用水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我区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水务局拟定的天津市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收费征收管理规定的通知》(津政办发〔2015〕72号),对区内非生活用水户实行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制度。
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务局关于建立天津市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要求,我区正在开展试点筛选工作。
根据标准,该项指标自评得分为2分。
(4)水资源费征收
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津政发〔2017〕43号)要求,我区按现行水资源税标准足额征收地表水资源税、地下水资源税。
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自评得分为4分。
综上,本项控制指标自评总得分为12分。
5. 节水“三同时”管理
区节水办于2006年制定了《北辰区节约用水“三同时”管理办法》,在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投产等环节严格节水管理,从源头落实“三同时”制度。在近两年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中,不存在未落实节水三同时制度的情况。
根据标准,该项指标自评得分为6分。
6. 节水载体建设
我区严格执行天津市节约用水办公室关于节水型单位(企业)、节水型居民小区等载体创建的相关要求,加大推广节水载体创建工作,不断提升节水载体覆盖率,发挥公共载体节水示范作用。
(1)节水型企业建成率
据统计,2017年全区钢铁、食品等重点用水行业的企业为13个,其中区管户10个,年用水量均超过了5000m3。
截至2017年,我区节水型企业(单位)共43个,其中钢铁、食品等重点用水行业的区管节水型企业为2个(见附表1),重点用水行业节水型企业建成率为20%,未达到50%的要求。
根据标准,该项指标不得分。
(2)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成率
据统计,2017年我区处级以上机关70个,区直属事业单位为5个,共75个公共机构(见附表2)。目前仅6家公共机构成为节水型单位,占全区公共机构总数的8%,距离50%的要求存在较大差距。
根据标准,该项指标不得分。
(3)节水型居民小区
截至2017年,我区由物业公司统一管理、实行集中供水的城镇居民小区共189个,主要分布在普东街、瑞景街、新村街等。
目前,我区已创建节水型居民小区共53个(见附表3),占全区居民小区总数的27%,超过了20%的要求。
根据标准,该项指标自评得分为6分。
7. 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
根据《供水管网漏损率2017年度考核结果通报》,我区全年供水管网漏损率为5.45%,小于10%的要求。
根据标准,该项指标自评得分为8分。
8. 生活节水器具推广
我区积极开展生活节水器具推广工作,加大宣传力度,据调查,公共场所和新建小区居民家庭全部采用节水器具,未发现1例未使用的情况。
根据标准,该项指标自评得分为8分。
9. 再生水利用
我区污水处理厂共5座,其中北仓污水处理厂2017年再生水量为3695.6182万m3,全部用于沿河大张庄镇和西堤头镇农业、生态配水;西堤头污水处理厂2017年再生水量为264.05万m3,再生水汇入永定新河后全部用于沿河大张庄镇和西堤头镇农业、生态配水;凯发污水处理厂2017年再生水量为1562.92万m3,再生水汇入丰产河后全部用于沿河小淀镇和宜兴埠镇农业、生态配水;大双污水厂2017年再生水水量为1469.45万m3,再生水汇入郎园引河后全部用于沿河大张庄镇和西堤头镇农业、生态配水,目前正在开展出水提标扩建工程,统一规划大双片区再生水管网;双青污水厂2017年再生水水量为1166.56万m3,再生水汇入卫河后全部用于沿河双口镇和青光镇农业、生态配水。
北辰区废污水全部进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2017年污水处理量约8158.5982万m3,出水全部用于农业、生态配水,再生水利用率为100%,见表1。
根据标准,该项指标自评得分为8分。
表 1 2017年污水处理及使用情况

10. 社会节水意识
(1)节水宣传
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城市节水宣传周”和区“科技周”区“四下乡”活动,我区大力开展节水宣传工作,使全区干部群众的节水意识和理念大大提高,逐步形成从点滴做起的节水氛围。
根据标准,该项指标自评得分为4分。
(2)公众节水意识
通过节水宣传工作,我区内社会公众具有良好的节水意识,但并未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进行具体调查。
根据标准,该项指标不得分。
表2 北辰区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自评结果
指标 | 评价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数 | 自评得分 | |
|---|---|---|---|---|---|
1 | 用水定额管理 | 严格各行业用水定额管理,强化定额使用 | 在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节水载体认定等工作中严格执行用水定额,得8分。在近两年上级部门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中,发现一例未按规定使用用水定额的,扣1分,扣完为止。 | 8 | 8 |
2 | 计划用水管理 | 纳入计划用水管理的城镇非居民用水单位数量占应纳入计划用水管理的城镇非居民用水单位数量的比例 | 所占比例达到100%,得10分;每低3%,扣1分,扣完为止。 | 10 | 0 |
3 | 用水计量 | 农业灌溉用水计量率:农业灌溉用水计量水量占农业灌溉用水总量的比例 | 农业灌溉用水计量率≥80%,得5分;每低4%,扣1分,扣完为止。 | 5 | 0 |
工业用水计量率:工业用水计量水量与工业用水总量的比值 | 工业用水计量率为100%,得5分,每低3%,扣1分,扣完为止。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用水计量率必须达到100%,否则本项得0分。 | 5 | 4.7 | ||
4 | 水价机制 | 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推进农业水权制度建设,建立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 |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际实施面积占计划实施面积比达到100%,得2分;每低2%,扣0.1分,扣完为止。 | 2 | 2 |
实际执行水价加精准补贴(补贴工程运行维护费部分)占运行维护成本比达到100%,得2分,每低2%,扣0.1分,扣完为止 | 2 | 0 | |||
实行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 | 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水价制度,得4分;未实行,得0分 | 4 | 4 | ||
实行非居民用水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 非居民用水实行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得4分;未实行,得0分 | 4 | 2 | ||
水资源费征收 | 按标准足额征缴水资源费,得4分;在近两年上级部门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中,发现1例未足额征缴的,扣1分,扣完为止 | 4 | 4 | ||
5 | 节水“三同时”管理 | 新(改、扩)建建设项目执行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制度。 | 新(改、扩)建建设项目全部执行节水“三同时”管理制度,得6分;在近两年上级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中,发现1例未落实节水“三同时”制度的,扣1分,扣完为止 | 6 | 6 |
6 | 节水载体建设 | 节水型企业建成率:重点用水行业节水型企业数量与重点用水行业企业总数的比值 | 节水型企业建成率≥50%,得6分,每低3%,扣1分,扣完为止 | 6 | 0 |
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成率: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数量与公共机构总数的比值 | 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成率≥50%,得6分;每低3%,扣1分,扣完为止 | 6 | 0 | ||
节水型居民小区建成率:节水型居民小区数量与居民小区总数的比值 | 节水型居民小区建成率≥20%,得6分;每低1%,扣2分,扣完为止 | 6 | 6 | ||
7 | 供水管网漏损控制 | 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城镇公共供水总量和有效供水量之差与供水总量的比值 | 基本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10%(各地区可根据《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价标准》(CJJ92-2016)对10%的评价值进行修订,按照修订值进行评分),得8分;每高1%,扣1分,扣完为止 | 8 | 8 |
8 | 生活节水器具推广 | 全面推动公共场所、居民家庭使用生活节水器具 | 公共场所和新建小区居民家庭全部采用节水器具,得8分;发现1例未使用,扣1分,扣完为止。(初评抽查的公共场所和居民家庭不少于10个) | 8 | 8 |
9 | 再生水利用 | 再生水利用率:经过处理并再次利用的污水量与污水总量的比值(指市政处理部分,不含企业内部循环利用部分) | 再生水利用率≥20%,得8分;每低1%,扣1分,扣完为止 | 8 | 8 |
10 | 社会节水意识 | 开展节水宣传教育活动 | 经常性开展节水公益宣传活动,普及水情知识和节水知识,得4分;未开展,得0分 | 4 | 4 |
公众具有明显的节水意识 | 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进行公众节水意识调查,70%以上的调查对象具有明显的节水意识,得4分;每低5%,扣1分,扣完为止 | 4 | 0 | ||
11 | 加分项 | 节水标杆示范 | 区域内有企业、公共机构、产品、灌区被评为国家级或省级水效领跑者或节水标杆单位(企业),加3分。 | 3 | 0 |
实行节水激励政策 | 本级财政对节水项目建设、节水技术推广等实行补贴或其他优惠等激励政策,加4分 | 4 | 0 | ||
推广喷灌、滴灌、管道输水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 | 高效节水灌溉率≥40%,加3分。 | 3 | 0 | ||
总评分 | 64.7 | ||||
(三)主要问题
1. 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未达到良好
近两年我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结果分别为合格、良好,管理水平在不断提升,但仍存在以下问题:沉降中心沉降量超标严重、计划用水考核力度需进一步推进、水功能区部分断面水质变差、部分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工作未按要求开展等。
2. 计划用水管理需进一步提升
我区已建立计划用水管理体制机制,计划用水管理考核率达到95%,而按照天津市计划用水管理新要求,年用水量5000m3以上的区管用水单位纳管考核力度不足,由于用水单位的搬迁、变动等情况,计划指标变更不够及时,需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
3. 农业灌溉用水计量需加快推动
全区没有传统意义上的灌区,主要是以村为单位的小型灌区,在灌溉期直接利用抽水泵从河道上引水,地点不固定,建设在线计量设施存在较大难度。此外,从2017年我区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通过试点村安装计量设施,推动全区农业用水计量,而该项工作尚未全面开展。
4. 节水载体建成率低
我区节水载体创建工作主要围绕着学校、医院、机关单位、工业企业、居民小区等对象,按照节水型企业(单位)覆盖率、节水型居民小区覆盖率以水量、户数为考核标准,已达到年度创建目标。而本次达标建设评价标准均以数量为考核标准,管理要求更严格,且公共机构创建情况单独考核,现有创建成果距离标准要求存在较大差距,需进一步加大载体创建范围和力度。
三、总体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八大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强化水资源承载能力刚性约束,深化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加快推进北辰区节水型社会建设,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和用水方式转变,把节约用水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全过程,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水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则
1. 坚持双控与双促相结合,高效利用,促进用水方式转变
严格执行天津市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刚性约束,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用水方式转变,以水资源的高效利用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2. 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全民参与
以北辰区人民政府为主体,加强区政府对节水的引导和规制作用,落实目标责任,协调强化部门联动,具体落实节水措施;创新节水宣传教育方式,鼓励公众广泛参与,加强社会监督,逐步形成全区人民自觉参与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的良好环境。
3. 坚持用水体制建设,规范取水用水行为
通过加强取水许可、计划用水管理、用水定额管理、节水三同时、水平衡测试、用水计量统计等制度建设,强化制度创新,形成促进水资源管理的制度体系,以科技创新为动力,推进规范各行业用水行为,实现水资源的有序开发、有限开发、有偿开发和高效利用,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
4. 坚持夯实节水基础工作,整体推进
坚持以节水型企业、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和节水型居民小区等节水载体建设为基础,充分发挥节水示范作用,推进各行业节约用水;坚持统筹规划,综合考虑区域水资源条件、产业布局、用水结构和水平、体制机制等多方面因素,聚集优势力量,全力推进全区节水工作,促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三)建设目标
以建设节水型社会为平台,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为支撑,加强全区节约用水管理力度,完善管理体制,加大节水工程建设投入,提升节水管理水平,到2019年底,完成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自评分由现状的64.7分提升到95分以上。
四、重点工作任务
(一)机制建设
1. 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根据天津市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控制行动对我区提出的控制指标,加强全区水资源管理工作,严守三条红线,提升水资源管理能力,确保完成年度控制目标,考核结果达到良好及以上。
(1)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
加强水资源承载能力刚性约束,严格控制水资源开发利用红线,2019年用水总量控制在1.55亿m3以下,地下水开采量控制在700万m3以下;严格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论证管理,认真执行取水许可审批合规性审查,杜绝非法取水,及时更新取水许可台账,加强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和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加大计量用水管理力度,非农业用水计量率100%,保持已安装的经营性设施农业用水计量设施完好,并逐步扩大计量范围,农业典型灌区、地块用水台账运行良好;严格水资源有偿使用,按标准、按计量征收水资源税,并全部用于水资源管理、污水处理;推进深层地下水压采,开展公共供水管网(地表水源)覆盖范围内地下水用户水源转换或空白区域公共供水管网(地表水源)建设,采取多种措施控制地面沉降,区域平均地面沉降率39毫米/年。
(2)用水效率控制红线
提升全区用水效率,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2019年万元工业增加值取水量控制在10.7 m3/万元,万元国内生产总值取水量11.7 m3/万元,农业节水灌溉工程面积率达到77.4%。严格计划用水管理,努力增加城镇非居民生活用水户纳入计划用水管理;加大节水型系列载体创建力度,节水型企业(单位)覆盖率(按用水量统计)达到54%以上,节水型居民生活小区覆盖率(按户数统计)达23%以上;按照天津市再生水利用规划的要求,全面开展污水处理回用农业和生态项目建设并推动回用工作。
(3)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
严格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管理,改善河流生态环境,2019年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控制目标为30%。严格入河排污口管理,制定并印发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加强入河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建立入河排污口档案,定期更新排污口巡查资料,加强新建、改建、扩建入河排污口的设置论证工作;制定水污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处理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城镇污水处理率逐年提升,确保出水水质达标;加强引滦水源保护,完善入市输水暗渠工程保护范围内的违章建筑清理拆除方案,达到可实施程度;建立生态调水及水系沟通循环机制,水功能区水质逐渐好转。
2. 用水定额管理
根据《水利部关于严格用水定额管理的通知》(水资源〔2013〕268号),进一步加强用水定额监督管理,在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节水载体认定等工作中严格执行天津市定额标准和行业定额标准,包括《城市生活取水定额》(DB12/T 699-2016)、《农业灌溉综合取水定额》(DB12/T 698-2016)、《工业产品取水定额》(DB12/T 697-2016)等。
在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中,严格按照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要求新申请取水许可证的单位聘请有资质的单位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新申请取用自来水的用水户编制《用水报告书》,根据项目生产规模、生产工艺、产品种类等选择先进的用水定额,提出的项目年最大取水量不得超过根据项目设计规模和用水定额核算的取水量。对超过核算水量的项目,不得审查通过其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或用水报告书。
在取水许可管理中,对于换发取水许可证的取用水户,按照现行的用水定额重新核定许可取水量。对于新申请取用自来水的用水户,在下达年度用水计划时,根据现行的用水定额,及时核定用水计划指标;对于已纳入计划用水考核的用水户,核定用水计划指标,根据用水定额的变更,及时调整用水计划。
在节水载体创建管理中,严格审核用水企业(单位)的用水计划指标执行情况,对于超定额取水的单位,不得通过初步审查。对于已取得节水型企业(单位)荣誉称号的企业(单位),在抽查过程中连续两次以上(含)发生超计划用水情况,按规定进行处理。
3. 计划用水管理
加大计划用水管理范围,强化考核力度。按照《天津市计划用水管理办法》的要求,进一步落实计划用水管理工作,逐渐增加取水许可管理的用水户和从公共供水管网取水的规模以上用水户纳入计划用水考核管理,核实用水单位名录,建立计划用水管理台账,及时核实用水单位的信息变更,将年用水量5000m3以上的用水单位作为区计划用水考核管理的主抓重点,2018年增加10户、2019年增加232户,将计划用水管理覆盖率由现状的28%提高到100%。
加大联合审批力度,科学核定计划用水指标。加强区水务局、区行政审批局等部门的联合审批工作,根据用水定额及历年用水量变化,科学核定计划用水指标,实行“月指标、季考核”,合理变更调整用水计划,及时沟通用水指标变动及实际用水情况。
建立健全节水统计制度,加强重点用水大户监督管理。根据天津市节水统计制度,按季度上报《天津市非居民城市公共用水情况统计表》和《天津市工业系统用水情况统计表》等统计信息,逐步建立重点用水大户管理体系,定期更新重点用水大户监控名录,加强对重点用水单位的取用水计量设施检查、水平衡测试、用水计划执行情况等日常监督工作。
增强水平衡测试管理,提高水政执法力度。按照《天津市水平衡测试管理办法》,加强水平衡测试管理工作,制定并下达年度水平衡测试计划。建立部门间联动执法机制,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法取用水行为,对未开展水平衡测试及审查不通过、未执行超计划累进加价收费的取水户,加强水政执法。
4. 节水“三同时”管理
加大审批力度,源头控制节水。根据《市水务局市节水办市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天津市建设项目节水“三同时”管理工作的通知》(津水综〔2017〕19号),以及《北辰区节约用水“三同时”管理办法》,建立节水“三同时”工作台账,加强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在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的审批力度,加大对施工图用水节水措施的设计审查,在办理取水许可、计划用水指标时重点对节水措施进行审查,在项目投产验收时加强现场节水措施的检查,对于未达到建设标准的项目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加强节水三同时管理,建立协调管理机制。根据《市水务局市节水办市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天津市建设项目节水“三同时”管理工作的通知》(津水综〔2017〕19号),建立节水“三同时”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区水务局、区建委会同区审批局、自来水公司等相关部门和单位每半年召开一次节水“三同时”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总结节水“三同时”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5. 节水载体建设
根据《市水务局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市节约用水办公室关于开展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的通知》、《节水型企业创建标准》、《节水型系统(行业)创建标准》、节水型居民小区创建等相关要求,加强节水载体建设,加大复查工作力度。
(1)节水型企业
加强全区节水型企业创建工作,以提高用水效率为核心,在食品、钢铁等重点用水行业推进节水型企业建设工作,树立一批行业内有代表性、用水管理基础较好、装备技术先进、节水工作有特色、用水指标达到行业先进水平的典型,引导企业加强节水管理和技术进步,形成政府推动、企业主动、全社会互动的节约用水良好工作局面。同时,发挥重点用水行业节水型企业的示范作用,推动全区节水型企业(单位)创建工作,2018年对重点用水行业企业进行调研,2019年创建3个重点用水行业节水型企业,全区重点用水行业节水型企业建成率达到50%。
(2)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
全面推进区级机关和区直属事业单位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充分发挥公共机构节水示范和引领作用,开展节水培训,提高公共机构干部职工及用水管理人员的节水意识和能力,鼓励开展节水标杆单位建设。将集中办公的区政府机关作为重点对象,以区政府带头,加强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引领全区处级以上公共机构积极创建节水型单位。2018年创建7个、2019年创建22个,全区50%公共机构建设成节水型单位。
(3)节水型居民小区
根据天津市关于节水型居民小区建设的要求,继续推动我区节水型居民小区创建工作,加大节水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居委会、物业公司的引导作用,推广使用节水产品,调动居民家庭节水积极性,巩固提升节水型居民小区建设成果。2018年创建5个、2019年创建5个,全区节水型居民小区建成率达到20%以上,并逐年稳步提升。
6. 水价机制
(1)农业水价改革
建立健全合理反映供水成本、有利于节水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落实《关于推进我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意见》(津政办发〔2016〕113号),根据《北辰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北辰政办发〔2017〕60号)要求,制定并出台农业水价实施办法和超限额累进加价制度,夯实农业水价改革基础,完善供水计量设施,建立农业水权制度,以全区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为基础,核定农业用水定额,实行总量控制、定额管理。
建立农业用水精准补贴机制和节水奖励机制。在完善水价形成机制的基础上,建立与节水成效、调价幅度、财力状况相匹配的农业用水精准补贴机制,以及符合我区实际的节水奖励机制,科学确定奖励标准、程序,对规模经营主体、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和农户给予奖励。
(2)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
按照《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我市居民实行阶梯水价的通知》(津发改价管〔2015〕986号)、《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关于完善水价结构有关事项的通知》,我区继续实施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充分发挥阶梯水价在水资源配置、用水需求调节等方面的作用,增强居民节约用水意识。
(3)非居民用水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水务局拟定的天津市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收费征收管理规定的通知》(津政办发〔2015〕72号),我区根据用水单位的用水计划指标,核定各单位的超计划用水量,实行超计划累进加价收费制度。
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务局关于建立天津市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我区在机关事业单位、商场、宾馆、酒店等行业选择试点,试行定额管理,对实施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管理的非居民用水户,不再实施非居民用水超计划累进加价管理,按规定要求,推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4)水资源费(税)征收
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津政发〔2017〕43号),加强水资源税征收管理,严格执行水资源税专项使用。
按照《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关于完善水价结构有关事项的通知》,按居民用水、非居民用水和特种行业三类水价标准,根据实际用水量足额征收基本水价和污水处理费;对取用地下水的用水户按地下水水资源税税额标准,足额征收地下水资源税。征收的污水处理费和地下水资源税全部纳入区财政预算,用于水资源节约、保护、管理以及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
对于未按要求缴纳费用、违法取水的情况,加强水政执法,提高执法力度,保障水资源费征收工作的顺利开展。
7. 生活节水技术及器具推广
积极开展生活节水技术、产品的推荐服务,推动节水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的应用,加大对节水技术创新的投入,鼓励采用合同节水管理模式实施节水改造,提高节水器具使用率,强制或优先采购列入政府采购清单的节水产品。对于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以及装修、修缮工程项目中涉及到的便器、水嘴以及其他节水型设备,按照《关于我市节水产品定点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进行定点采购。
组织开展生活节水技术及器具推广,加大对公共场所和新建居民小区节水器具使用情况的普查工作,定期开展专项抽查,加强市场监管力度,禁止国家命令淘汰的用水器具进入市场,对使用非节水器具的单位,责令整改。
加强生活节水技术及器具的宣传工作,定期宣传《天津市节水型产品名录》,组织节水产品生产厂家进行现场宣传展示,引导居民购买使用节水产品。
8. 节水宣传
在每年的“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区“科技周”、区“四下乡”活动期间,加强节水宣传,利用北辰政务网、政务微博、北辰微信平台、区新闻媒体等,全方位宣传节约用水,开展节水公益宣传活动,普及水情知识和节水知识,组织开展节水宣传进社区、进校园活动,引导全区人民增强水资源忧患意识。
根据天津市各区建设节水宣传基地要求,我区在北运河御河园建设节水宣传阵地,计划于2019年底完成建设。通过善水园建设,统一规划节水元素、节水知识、节水技术等内容,与生态文明建设同步,将节水宣传形成固定化、常态化,使市民在休闲娱乐之时了解节水知识,进一步提升广大市民节水意识,做到节约水资源、爱护水资源、珍惜水资源。
利用网络、微信等多媒体平台,开展公众节水意识调查,发布调查问卷,通过汇总调查结果,统计公众具有节水意识的比例,分析其原因,并提出建议。针对调查结果,改进日后的节水宣传方法和方式,进一步提升公众节水意识。
9. 节水标杆示范建设
结合我区食品、钢铁等重点用水行业,以创建节水型企业为基础,积极推动市级水效领跑者或节水标杆示范建设,加强宣传,引导和支持工业企业开展用水效率对标达标活动,利用先进技术实施节水改造,深入开展全区工业节水工作。
10. 节水激励政策
我区将不断加大对节水宣传、工业节水技术改造、高效灌溉技术推广应用、节水产品推广、非常规水资源利用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财政支持,完善节水基础设施建设,以奖代补的方式促进全区各行业开展节水工作。
(二)工程建设
1. 供水管网漏损控制
根据《天津市城市供水管网维护管理技术规程》(DB/T29-121-2010)要求,加强对我区供水管网运行维护管理,组织协调区内自来水公司,完善供水管网检漏制度,加大供水管网巡查及重点部位检漏,及时处理存在的漏点,提高公共供水管网漏水抢修及时率,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在10%以内。
提高计量仪表的智能化水平,新装水表要求具备远传功能,实现用水量在线监测。针对市政、消防、绿化等用水情况,规范用水计量管理,建立管理档案,增加巡查力度。针对消防设施,加大巡查力度,减少偷盗水情况发生。
2. 农业用水计量
结合我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加强农业用水计量建设,以实施灌区改造、高效节水灌溉和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为抓手,加快供水计量体系建设,到2019年完成全区农田有效灌溉面积10.06万亩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新建、改扩建工程要求量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建设,加快已建工程计量设施的补建工作,通过改造补建配齐计量设施,全区农业灌溉用水计量率达到80%以上。
推动农业水价试点村计量,规范计量设施建设,加强农业高效灌溉技术推广,着力推广水肥一体化技术,开展节水技术培训,提高节水技术知识。农业用水计量工程实施及投资情况见表3。
表 3 农业用水计量工程实施及投资情况表

3. 工业用水计量
加大工业用水计量管理,新建工业企业按照取水许可管理要求必须加装计量设施,现有企业加强定期巡查计量设备,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配备符合要求的用水计量器具,到2019年,一级表计量率要求100%,二级表计量率要求90%以上。
加强工业用水计量专项检查,按照《用水单位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24789-2009)检查用水计量配备情况,规范企业用水计量工作。
加强工业企业用水统计,加大对工业企业用水计量信息的收集工作,建立工业用水台帐,定期开展用水统计和合理性分析,提高工业用水计量管理。
4. 非常规水源利用
加快再生水工程建设,提高再生水利用率。根据《天津市再生水利用规划(2016-2030年)》要求,推进北辰区再生水利用规划编制工作,加快新区污水处理厂及管线建设,落实大双片区再生水规划,加快大双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建和大双片区再生水管线建设,推动双青再生水厂及管线建设,完成2019年高品质再生水年利用量213万m3,低品质再生水年利用量1134万m3;结合近期实施地块项目及配套道路项目研究再生水利用方案,提高再生水厂通水率。
鼓励并推动非常规水源利用。将再生水纳入水资源配置计划中,在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工业生产、生态景观、一般河道生态、湿地及农业用水等领域,优先配置再生水水源。根据《北辰区关于雨水资源利用的管理办法》,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因地制宜开发利用雨水资源,推动非常规水资源利用。
五、实施计划
(一)进度安排
按照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目标和工作任务,合理确定进度安排,确保2019年底完成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
1. 2018年
(1)成立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领导小组,明确人员组成及职责分工;
(2)加强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达到年度控制指标,且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结果达到良好及以上;
(3)巩固提升节水管理成效,按规范严格开展用水定额管理、节水三同时管理等工作;
(4)加大计划用水管理纳管力度,新增10户,计划管理考核率达到30%;
(5)加强节水载体建设,对重点用水行业企业进行调研,推动重点用水行业节水型企业创建工作;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增加7个,建成率达到18%;节水型居民小区增加5个,建成率达到30%;
(6)推动农业水价机制综合改革工作,建立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制定并出台具体的农业水价实施办法和超限额累进加价制度,完成大张庄镇、西堤头镇试点村农业计量建设,提高农业用水计量;
(7)开展生活节水技术及器具推广工作,对公共场所和新建居民小区节水器具进行普查及抽查工作,确保公共场所和新建小区居民家庭全部使用节水器具;
(8)加强工业用水计量,工业用水计量率达到100%,其中规模以上工业用水计量率为100%;
(9)按照北辰区再生水利用专项规划,启动再生水工程相关建设,再生水利用率达到100%;
(10)开展供水管网定期巡检工作,加大建设力度,将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
(11)加强节水宣传,开展北辰节水宣传阵地建设前期工作。
2. 2019年
(1)加强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达到年度控制指标,且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结果达到良好;
(2)巩固提升节水管理成效,按规范严格开展用水定额管理、节水三同时管理等工作;
(3)加大计划用水管理纳管力度,新增232户,计划管理考核率达到100%;
(4)加强节水载体建设,重点用水行业节水型企业增加3个,建成率达到50%;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增加22个,建成率达到50%;节水型居民小区增加5个,建成率达到33%;
(5)根据《北辰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2019年实施计划,推动农业水价机制综合改革工作,完善农业计量,提高农业用水计量,农业灌溉用水计量率达到80%以上;
(6)开展生活节水技术及器具推广工作,对公共场所和新建居民小区节水器具进行普查及抽查工作,确保公共场所和新建居民小区全部使用节水器具;
(7)加强工业用水计量,工业用水计量率达到100%,其中规模以上工业用水计量率为100%;
(8)按照北辰区再生水利用专项规划,启动再生水工程相关建设,再生水利用率达到100%;
(9)开展供水管网定期巡检工作,加大建设力度,将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
(10)加强节水宣传,利用北辰政务网调查公众节水意识,至少70%以上的调查对象具有明显的节水意识;完成北辰节水宣传阵地建设。
(二)责任分解
在我区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过程中,对各项建设任务进行分解,落实责任部门和参与部门,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表 4 必备条件责任分解

表 5 北辰区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任务分解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职责六、保障措施
我区政府高度重视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将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作为重要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职责,明确工作重点,强化工作措施。
我区成立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区分管领导任组长,区发改委、工经委、农委、财政局、水务局、建委、教育局、科委、文化广播局、市容园林委等单位相关负责人为组员,负责指导、监督和协调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及时研究和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研究部署年度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并下达年度工作任务,审定成员单位节水型社会建设年度工作计划,筹措节水型社会建设专用资金。
我区节水办承担日常工作,负责召集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督促成员单位落实会议决定事项,编制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制定有关制度、考核办法,加强监督管理,为有序推进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各成员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完成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
(二)加强政策引导,鼓励社会参与
结合我区实际,加强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的政策引导,坚持激励政策和制约政策共重,加大对节水工程建设的资金投入,根据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规定,有效利用市级、区级节水专项资金,切实保障节水工作经费。
配合出台节水激励、补助、优惠等政策,制定节水奖励办法,引导全社会不同层面积极参与。推动合同节水管理,鼓励专业化服务公司通过募集资本、集成技术,为用水单位提供节水改造和管理,形成基于市场机制的节水服务模式。鼓励节水服务企业整合市场资源要素,加强商业模式创新,培育具有竞争力的大型现代节水服务企业。
(三)提高管理水平,强化考核监督
在我区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中,严格按照各项管理办法、制度,全面梳理并规范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水行政审批事项,加强用水定额管理、计划用水管理、节水三同时管理、节水载体建设等各项日常工作,按照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控制要求和双控目标,狠抓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各环节工作,抓重点、攻难点,不断提升水资源管理整体水平。
针对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各项工作,我区将其纳入对各部门工作任务的考核内容,加强各项工作任务的执行和监管,实行目标责任制、考核制,进行定期督办、考核和通报,强化监督机制建设和责任落实,确保我区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的开展。
附件:1. 北辰区重点用水行业节水型单位创建情况
2. 北辰区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情况
3. 北辰区节水型区民小区创建情况
附件1
北辰区重点用水行业节水型单位创建情况

附件2
北辰区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情况
序号 | 单位名称 | 是否是节水型公共机构 | 载体创建时间 |
|---|---|---|---|
1 | 纪检委(监察委) | 否 | |
2 | 巡察办 | 否 | |
3 | 区委办 | 否 | |
4 | 组织部 | 否 | |
5 | 宣传部(文明办) | 否 | |
6 | 统战部(台办) | 否 | |
7 | 政法委(综治办) | 否 | |
8 | 防范办 | 否 | |
9 | 研究室 | 否 | |
10 | 督查办 | 否 | |
11 | 机关工委 | 否 | |
12 | 编委办 | 否 | |
13 | 网信办 | 否 | |
14 | 保密办 | 否 | |
15 | 机要局 | 否 | |
16 | 老干部局 | 否 | |
17 | 人大 | 否 | |
18 | 政协 | 否 | |
19 | 政府办 | 否 | |
20 | 发改委 | 否 | |
21 | 物价检查所 | 否 | |
22 | 工信委 | 否 | |
23 | 商务委 | 否 | |
24 | 教育局 | 否 | |
25 | 科委 | 否 | |
26 | 民委 | 否 | |
27 | 民政局 | 否 | |
28 | 财政局 | 否 | |
29 | 国资委 | 否 | |
30 | 人力社保局 | 否 | |
31 | 房管局 | 是 | 2008年 |
32 | 建委 | 是 | 2016年 |
33 | 环保局 | 否 | |
34 | 市容园林委 | 是 | 2016年 |
35 | 农经委 | 否 | |
36 | 水务局 | 否 | |
37 | 文广局 | 否 | |
38 | 卫计委 | 是 | 2010年 |
39 | 审计局 | 否 | |
40 | 统计局 | 否 | |
41 | 安监局 | 否 | |
42 | 运管局 | 否 | |
43 | 法制办 | 否 | |
44 | 信访办 | 否 | |
45 | 合交办 | 否 | |
46 | 人防办 | 否 | |
47 | 金融局 | 否 | |
48 | 审批局 | 否 | |
49 | 司法局 | 否 | |
50 | 司法所 | 否 | |
51 | 团委 | 否 | |
52 | 妇联 | 否 | |
53 | 总工会 | 否 | |
54 | 工商联 | 否 | |
55 | 新村街 | 是 | 2010年 |
56 | 集贤里街 | 否 | |
57 | 佳荣里街 | 18年申报 | |
58 | 普东街 | 18年申报 | |
59 | 瑞景街 | 否 | |
60 | 青源街 | 否 | |
61 | 广源街 | 否 | |
62 | 北仓镇 | 18年申报 | |
63 | 大张庄镇 | 否 | |
64 | 青光镇 | 18年申报 | |
65 | 双街镇 | 18年申报 | |
66 | 双口镇 | 18年申报 | |
67 | 天穆镇 | 是 | 2012年 |
68 | 西堤头镇 | 否 | |
69 | 小淀镇 | 18年申报 | |
70 | 宜兴埠镇 | 否 | |
71 | 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 否 | |
72 | 建设开发服务中心 | 否 | |
73 | 土地整理中心 | 否 | |
74 | 信贷担保服务中心 | 否 | |
75 | 供销合作社 | 否 |
附件3
北辰区节水型居民小区创建情况
序号 | 创建时间 | 节水型居民小区名称 |
|---|---|---|
1 | 2008年 | 燕宇艺术家园小区 |
2 | 顺驰翡翠城小区 | |
3 | 奥林匹克花园小区 | |
4 | 2009年 | 宝翠花都小区 |
5 | 2010年 | 普东新苑小区 |
6 | 都旺新城小区 | |
7 | 2011年 | 万达新城小区 |
8 | 2012年 | 宝利新苑小区 |
9 | 欢颜里小区 | |
10 | 2013年 | 集贤里小区 |
11 | 普兴里小区 | |
12 | 田园小区 | |
13 | 佳荣里小区 | |
14 | 丹凤里小区 | |
15 | 2014年 | 泰来西里社区 |
16 | 瀛洲里社区 | |
17 | 都市桃源小区 | |
18 | 金宜里社区 | |
19 | 万科新城社区 | |
20 | 红荔花园社区 | |
21 | 佳欣里社区 | |
22 | 人民家园社区 | |
23 | 新华里社区 | |
24 | 2015年 | 红云新里社区 |
25 | 国宜北里社区 | |
26 | 今日家园社区 | |
27 | 秋怡家园社区 | |
28 | 淮兴里社区 | |
29 | 井田公寓社区 | |
30 | 瑞秀园社区 | |
31 | 熙景园社区 | |
32 | 瑞益园社区 | |
33 | 果园里社区 | |
34 | 瀛台里社区 | |
35 | 2016年 | 安达里社区 |
36 | 宸欣家园社区 | |
37 | 宸宜花园社区 | |
38 | 淮盛园社区 | |
39 | 佳园新里社区 | |
40 | 江南春色社区 | |
41 | 发电楼社区 | |
42 | 霞光里社区 | |
43 | 旭日里社区 | |
44 | 祥和园社区 | |
45 | 2017年 | 泰来东里社区 |
46 | 富宜里社区 | |
47 | 强宜里社区 | |
48 | 瑞达里社区 | |
49 | 瑞康社区 | |
50 | 东升里社区 | |
51 | 辰兴家园社区 | |
52 | 辰悦家园社区 | |
53 | 民宜里社区 |
附件3
北辰区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考核细则
根据水利部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要求,天津市关于深化节水型区县建设的要求,结合《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试行)》,我区编制了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了2018、2019年各项工作任务。为推动全区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细化各项工作任务考核目标,评估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发挥考核推动、激励和约束作用,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一、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我区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完成情况的考核。考核对象为各责任部门和参与部门。
二、组织机构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会同各有关单位组成考核组,开展考核和评分工作,考核结果计入政府工作考核中。
区节水办负责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考核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事务。
三、考核内容
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考核内容包括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的年度指标落实情况,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完成情况,节水管理机构建设等必备条件,以及用水定额管理、计划用水管理、用水计量、水价机制、节水“三同时”管理、节水载体建设、供水管网漏损控制、生活节水器具推广、再生水利用、社会节水意识、水效领跑者或节水标杆单位(企业)建设、节水投入、高效节水灌溉技术推广等指标。
四、考核方法
采用年度考核,在年底将本部门当年任务开展的工作总结和相关指标数据完成情况、说明材料报送区节水办。
区节水办对报送的自评情况和相关指标数据进行审核。
五、本细则由区节水办负责解释
六、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考核内容和标准:
1. 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的年度指标落实情况
考核内容: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确定的控制指标全部达到年度目标要求
考核标准:按要求完成,视为该项工作合格;如未完成,即在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考核对象:区水务局
2. 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
考核内容:近两年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结果为良好及以上
考核标准:按要求完成,视为该项工作合格;如未完成,即在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考核对象:区水务局
3. 节水管理机构
考核内容:节水管理机构健全,职责明确、人员齐备
考核标准:按要求完成,视为该项工作合格;如未完成,即在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考核对象:区水务局
4. 用水定额管理
考核内容:在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节水载体认定等工作中严格执行用水定额。
考核标准:按要求完成,视为该项工作合格;在近两年上级部门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中,发现一例未按规定使用用水定额的,扣1分。
考核对象:区水务局
5. 计划用水管理
考核内容:年用水量5000m3以上的区管用水单位全部纳入计划用水管理,纳入计划用水管理的数量占应纳入计划用水管理的数量的比例达到100%。
考核标准:按要求完成,视为该项工作合格;每低3%,扣1分。
考核对象:区水务局
6. 农业灌溉用水计量
考核内容:农业灌溉用水计量率达到80%以上。
考核标准:按要求完成,视为该项工作合格;每高2%,加1分,每低4%,扣1分。
考核对象:区水务局、区农委
7. 工业用水计量
考核内容:工业用水计量率为100%,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用水全部实现计量。
考核标准:按要求完成,视为该项工作合格;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用水计量率未达到100%,则视为该项工作不合格。每低3%,扣1分。
考核对象:区工信委、区水务局
8.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考核内容: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推进农业水权制度建设,建立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完成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际实施面积占计划实施面积比达到100%,实际执行水价加精准补贴(补贴工程运行维护费部分)占运行维护成本比达到100%。
考核标准:按要求完成,视为该项工作合格;各指标每低2%,扣0.1分。
考核对象: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水务局
9. 城镇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
考核内容: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水价制度。
考核标准:按要求完成,视为该项工作合格;未实行,扣2分。
考核对象:区发改委、自来水公司
10. 非居民用水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
考核内容:非居民用水实行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考核标准:按要求完成,视为该项工作合格;未实行,扣2分。
考核对象:区水务局、区地税局、自来水公司
11. 水资源费征缴
考核内容:根据标准足额征缴水资源税,全部纳入区财政,专项用于水资源管理、污水处理。
考核标准:按要求完成,视为该项工作合格;在近两年上级部门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中,发现1例未足额征缴的,扣1分。
考核对象:区地税局、区财政局、区水务局
12. 节水三同时管理
考核内容:新(改、扩)建建设项目执行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制度。
考核标准:按要求完成,视为该项工作合格;在近两年上级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中,发现1例未落实节水“三同时”制度的,扣1分。
考核对象:区建委、区水务局、区审批局、自来水公司
13. 节水型企业建设
考核内容:钢铁、食品等重点用水行业的节水型企业建成率≥50%。
考核标准:按要求完成,视为该项工作合格;每低3%,扣1分,每高3%,加1分。
考核对象:区发改委、区水务局、区工信委、北辰科技园区
14. 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
考核内容:处级以上机关和区直事业单位的节水型单位建成率≥50%。
考核标准:按要求完成,视为该项工作合格;每低3%,扣1分,每高3%,加1分。
考核对象:区事业管理局、区水务局、各级机关事业单位
15. 节水型居民小区建设
考核内容:由物业公司统一管理、实行集中供水的节水型居民小区建成率≥20%。
考核标准:按要求完成,视为该项工作合格;每低1%,扣2分,每高2%,加1分。
考核对象:区水务局、各镇街、各居民小区
16. 供水管网漏损控制
考核内容:基本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10%。
考核标准:按要求完成,视为该项工作合格;每高1%,扣1分,每低2%,加1分。
考核对象:区水务局
17. 生活节水器具推广
考核内容:公共场所和新建小区居民家庭全部采用节水器具。
考核标准:按要求完成,视为该项工作合格;发现1例未使用,扣1分。
考核对象:区建委、区水务局、区市容园林委、各镇街
18. 再生水利用
考核内容:再生水利用率达到100%。
考核标准:按要求完成,视为该项工作合格;每低1%,扣1分。
考核对象:区水务局
19. 节水宣传
考核内容:经常性开展节水公益宣传活动,普及水情知识和节水知识。
考核标准:按要求完成,视为该项工作合格;未开展,扣2分
考核对象:区水务局、区文化广播局、区教育局
20. 社会节水意识
考核内容:通过网络、微信等方式进行公众节水意识调查,70%以上的调查对象具有明显的节水意识。
考核标准:按要求完成,视为该项工作合格;每低5%,扣1分。
考核对象:区文化广播局、区水务局、各级机关事业单位
21. 水效领跑者或节水标杆单位(企业)建设
考核内容:鼓励推动国家级或省级水效领跑者或节水标杆单位(企业)建设。
考核标准:区域内有企业、公共机构、产品、灌区被评为国家级或省级水效领跑者或节水标杆单位(企业),加3分。
考核对象:区工信委、区水务局
22. 节水投入
考核内容:加大节水投入,区财政对节水项目建设、节水技术推广等实行补贴或其他优惠等激励政策。
考核标准:本级财政对节水项目建设、节水技术推广等实行补贴或其他优惠等激励政策,加4分。
考核对象:区财政局、区水务局
23. 高效节水灌溉技术推广
考核内容:推广喷灌、滴灌、管道输水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
考核标准:高效节水灌溉面积占灌溉面积的比例≥40%,加3分。
考核对象:区农委、区水务局
附件4
北辰区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责任分解表
序号 | 达标要求 | 责任单位 | 2017年情况 | 2018年情况 | 2019年预测 | 完成时限 |
|---|---|---|---|---|---|---|
1 | 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确定的控制指标全部达到年度目标要求 | 区水务局 | 达到年度目标 | 达到年度目标 | 达到年度目标 | 2018年、2019年 |
2 | 近两年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结果为良好及以上 | 区水务局 | 2016年合格、2017年良好 | 2017年良好、2018年未出结果 | 2018年和2019年良好 | 2019年 |
3 | 节水管理机构健全,职责明确、人员齐备 | 区水务局 | 已具备 | 已具备 | 具备 | 2019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