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市)辽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阳县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辽县政发〔2022〕67号)
关于印发《辽阳县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辽县政发〔2022〕6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发展改革局、县教育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辽阳县分局、县林草局、县气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辽阳县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辽阳县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辽阳县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2年辽阳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辽宁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辽政办〔2021〕6号)以及国家、省和市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我县近年来突发地质灾害灾情、险情、成灾规律及辽阳市2022年度气候预测成果,特制定本方案。
一、全县地质灾害概况
(一)地质灾害总体概况
我县地质灾害类型主要有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20个,按灾害类型划分,崩塌12处,滑坡4处,泥石流3处,地面塌陷1处。按地质灾害隐患点险情划分,全部属于小型。其中有9个地质灾害隐患点直接威胁21户居民,威胁人口60人。
(二)2021年地质灾害灾情
2021年全县未发生地质灾害,无人员伤亡(失踪)及财产损失。
二、2022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一)降水预测
根据气象部门最新数据预计2022年度夏季(6~8月)平均气温为25℃,比常年同期(24.2℃)偏高。降水量为460~500毫米,比常年同期(425.1毫米)多近1~2成。突发性极端天气事件偏多,易出现区域性、阶段性洪涝灾害。
(二)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预测2022年地质灾害总体发生数量、危害程度和造成损失与常年相比基本相当。地质灾害发生时间和分布空间也与常年基本一致。但人类工程活动引起的地质灾害预计比常年有所增加,地质灾害发生风险可能增大。
根据地质灾害多年发生规律,每年的7~8月份我县降水量高度集中,特别是台风和强降雨期间,引发群发型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大,局部地区地质灾害可能加重。
三、地质灾害防范重点
(一)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地区
我县地质灾害预防的重点区域为已划定的地质灾害中高易发区、人口密集工程活动强烈的地区、采矿可能诱发地质灾害的地区。此外险情严重、灾害体变化显著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也是防范的重中之重。据此确定本年度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如下:
1.西黄泥铁矿地面塌陷、崩塌、滑坡重点防治区:主要分布在寒岭镇西黄泥地区,矿业开采是本区发生地质灾害的主要诱因。在暴雨、久雨天气下,易形成地面塌陷、地裂缝及由开采边坡、排土场造成的崩塌、滑坡和泥石流隐患。这些地质灾害不仅毁坏农田,威胁公路,更威胁着矿区工人及周围村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该区地质灾害工作责任主体为现在的采矿权人,每处隐患点都要落实监测人、监测责任人,并落实“一表两卡”,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要加强排查和巡查,定期向当地自然资源部门汇报履行情况,并接受监督、检查。寒岭镇政府应加强对该区域的监测并做好相关应急准备工作。
2.辽阳县辽凤公路、粉塔线、灯岫线沿线崩塌、滑坡重点防治区:主要分布在辽阳县的辽凤线以西、吉洞峪-隆昌-八会镇、辽阳县河栏镇张家村-上麻屯-尤家-潘家堡子沿线、辽阳县河栏镇-刘家村-贾家村公路沿线、辽阳县甜水乡-韩家村-鸡爪村公路沿线、辽阳县甜水乡灯岫线公路沿线东部,地质灾害主要为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这些隐患主要是建房切坡、修路切坡和采矿等人为活动造成的。强降水条件下,易诱发崩滑,甚至泥石流,对过往车辆、人员道路、村民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构成威胁。
该类地区地质灾害工作责任主体为项目建设单位——公路建设管理单位,对每处隐患点都要落实监测人、监测责任人,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要加强排查和巡查,同时履行治理任务,及时向县自然资源部门通报相关情况。相关乡镇应加强对该类地区的监测并做好相关应急准备工作。
3.在建工程、工矿企业、交通干线、中小学校、人员居住集中区、风景区人员密集区等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区域为重点防范区。其中应当对公路高堤、高边坡及易塌方路段,农村山区切坡建房,紧靠高陡边坡坡脚或位于边坡上方的居民点等区域和地质灾害多发的矿山加强监测。
该类地区地质灾害工作责任主体为当地政府及项目建设单位,各乡镇及责任主体单位要落实每处隐患点的监测人、监测责任人,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要加强排查和巡查,做好相关的应急准备工作,同时履行治理任务。
(二)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每年汛期(6~9月)是我县地质灾害多发期,特别是7月下旬至8月上旬,为重点防范期。其中气象部门预报台风、局地强降雨的时段是地质灾害防范的重点时段;汛期内日降雨量大于50mm或累计过程降雨量大于100mn的时段是重点防范期中的防范重点,重点防范群发型泥石流、滑坡、崩塌地质灾害。
另外,春季冰雪冻融也易引发崩塌、滑坡和地面沉(塌)陷地质灾害,应作为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四、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工作
(一)落实防灾责任
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市、县、乡、村防灾责任制,把责任落实到点到岗到人。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乡(镇)政府重要议事日程。
(二)健全分工协作,强化防灾行业监管
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地质灾害”“谁引发、谁治理”的刚性要求,按照本级地质灾害指挥机构职责分工,健全地质灾害分工协作机制,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行业优势,增强防灾减灾效应。自然资源、气象、水利、应急等部门要加强信息互通、会商研判和协调联动,形成地质灾害防灾合力。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文化和旅游、铁路、电力、通信等部门履职尽责,强化行业监管责任。
(三)加强协调联动,做好应急技术支撑
一旦发生灾(险)情,事发地政府要第一时间按要求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有关部门开展抢险救灾,最大程度地减少灾害损失,坚决避免出现二次人员伤亡。自然资源部门应积极配合应急管理部门,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小型突发性地质灾害技术支撑工作。县自然资源局组建地质灾害防治专家库,研究解决全县地质灾害防治重大问题,统一部署全县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研究制定地质灾害重要政策措施,协调推进地质灾害防治重点任务;指导督促全县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要求,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辽宁省冶金地质四〇四队有限责任公司为县自然资源局的技术支撑单位,负责县级突发地质灾害的现场应急调查、上报和报告编制等技术支撑工作。在强降雨期间,部署应急技术队伍深入到预警区域内雨量集中地区、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域和地质灾害隐患现场进行技术指导。
(四)及时补齐短板,细化汛期防灾工作
1.开展地质灾害“三查”
县自然资源部门及各乡(镇)有关单位在汛期建立“三查”(即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制度。组织有关单位对本行政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在汛前进行全面排查,重点加强对在建工程、工矿企业、交通干线、中小学校、人员居住密集区、风景区人员密集区以及交通干线、重要基础设施等可能引发地质灾害区域的排查,特别是对公路高堤、高边坡及易塌方路段、农村山区切坡建房,紧靠高陡边坡坡脚或位于边坡上方的居民点等区域和地质灾害多发的矿山等,了解基本情况和潜在危害,提出防治措施,并发放两卡(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防灾避险明白卡);汛期加强已设警示牌的管理,以提醒过往行人注意安全,遇到台风、暴雨等特殊天气,及时落实人员到点巡查,巡查范围为辖区内所有已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人对地质灾害险情巡查要做好详细记录;在汛后进行核查,了解防治措施完成情况及新发生地质灾害的情况和数量,以及造成的损失情况等。
2.加强汛期值班值守
在汛期县自然资源部门实行24小时值班,保证人员不缺岗,通信畅通。值班人员认真接听各地雨情、汛情、险情、灾情报告,并按规定报告、转达、处理。对汛期24小时值班的单位,值班电话及传真应抄报市自然资源局和有关单位。汛期值班电话作为地质灾害报警电话应向社会公布,便于及时报险。县自然资源局汛期24小时值班电话:0419-7777193,值班传真:0419-7777577。
3.建立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系统
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工作一般在6-9月份开展,可根据实际雨情提前或延后。建立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系统,开展县级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工作,具体由县自然资源局会同县气象局负责,其结果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和市自然资源局。
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等级分为一级(红色预警)表示预警区内发生地质灾害的风险很高;二级(橙色预警)表示预警区内发生地质灾害的风险高;三级(黄色预警)表示预警区内发生地质灾害的风险较高;四级(蓝色预警)表示预警区内发生地质灾害的风险较低。
各乡(镇)政府接到本行政区内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预警预报后或根据自然资源局与气象局联合发布的地质灾害预警信息,依照防灾责任制的规定,逐级将有关信息迅速通知到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区域内的村(居)民。
当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为三级时,乡(镇、街)、村(居)防灾责任人应适时组织对隐患点和危险区域进行巡查;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应加强对隐患点和危险区域的监测和防范。发现险情应立即报告,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及时采取防灾避险措施。
当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为二级时,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24小时值班,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乡(镇、街)、村(居)防灾责任人组织对隐患点和危险区域进行巡查;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应加强隐患点和危险区域的监测和防范。县(市)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适时组织群众转移避让。
当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为一级时,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并组织做好防灾救灾工作;县(市)区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和抢险救灾指挥系统,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立即组织受威胁的群众转移,并对其它区域进行巡查和防范,派出应急小分队或者包村干部指导防灾抗灾救灾工作。
4.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速报制度
发生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时,受地质灾害影响的群众和知情人应立即向当地政府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告。
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接到当地出现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报告后,应立即速报县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同时可越级速报省级和国家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接到当地出现中、小型地质灾害报告后,应立即速报县政府和市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同时可越级速报省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速报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出现的地点和时间、地质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可能的引发因素和发展趋势等。对已发生的地质灾害,速报内容还要包括伤亡和失踪人数以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同时提出主管部门采取的对策和措施。
自然资源部门在接到地质灾害灾情险情信息后,即发即报,边核边报。而且在发生重大地质灾害事件后,第一时间报告,并在1小时内书面报告,全程续报,事件处置结束后进行终报。
(五)加强培训演练,增强防灾减灾意识
1.宣传培训
各级人民政府要重视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宣传、培训力度,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结合“4·22世界地球日”、“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和“6·25土地日”等活动,向全社会特别是基层、农村和中小学生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发放科普读物、张贴宣传图册、刷写标语警示、知识问答等,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舆论和科普宣传。提高群众的“防灾、识灾、避灾”能力,营造良好防灾减灾舆论氛围。
汛前自然资源部门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培训,全方位培训地质灾害防治人员。县自然资源部门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内隐患点群测群防员全员培训,进一步提高监测监控、预警预报和履职尽责能力。
2.地质灾害防治演练
自然资源部门要积极配合应急部门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工作,通过演练,不断提高各级自然资源部门应对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能力。同时大力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宣传工作,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深入人心。
五、落实经费、加强保障
2022年我县着力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工作,于汛前编制完成区域内地质灾害隐患点“一表两卡”。要积极落实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专项经费,实现群测群防监测人由无责任的义务向有报酬的责任的转变,并开展群测群防人员培训和配备简易监测设备,真正发挥群测群防网络的作用。
六、重视非汛期地质灾害防灾工作
县自然资源部门要充分认识非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形势的严峻性,切实做好非汛期地质灾害防范工作。高度关注春季冻融期和非汛期局地强降雨时段可能诱发的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切实强化各项防灾措施的落实。要进一步做好非汛期值班及信息报送工作,特别在节假日期间,必须开展地质灾害应急值守,保证防灾信息畅通,灾情险情速报及时,应急处置到位。在非汛期排查工作应加强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要隐患点的排查力度,力求做到隐患早发现、早消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