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22年更新)
宿豫县统计局
2003年,全县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再做淮北领头雁”和“四个翻番”的战略目标,坚定不移地走“工业强县、三产兴城、调整富民、开放活业”之路,千方百计地克服“非典”疫情和洪涝灾害等不利因素的影响,国民经济保持较快增长,改革创新不断深化,招商引资成效显著,工业经济提速增效,农村经济稳步发展,基础设施步伐加快,社会事业取得了新的进步。
一、综合
国民经济持续增长,运行质量不断提高。全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51.87亿元,比上年增长11.3%。国内生产总值首次突破50亿元大关。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4.92亿元,增长2.6%;第二产业增加值24.87亿元,增长16.6%;第三产业增加值12.08亿元,增长12.6%。人均国内生产总值5380元,比上年增长10.6%。经济结构不断优化。三次产业比重由上年的32.1:44.9:23.0调整为28.8:48.0:23.2,二产比重尤其是工业比重稳步上升。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逐年提高。私营个体经济迅猛发展,对财政贡献份额不断增多。年末,全县私营企业个数1498家,比上年增长44.6%,个体工商户14434个,比上年增长36.5%,实现私营个体经济入库税收8003万元,比上年增长7.6%,占全部工商税收的55.4%。
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继续加强。年末全县城镇单位从业人员2.78万人,其中在岗职工2.77万人。私营个体企业从业人员6.6万人,比上年增加1.11万人,增长20.2%,增幅比上年提高10.64个百分点;参加失业保险职工2.9万人,失业保险覆盖面98%,不断拓宽再就业渠道扩大就业,再就业率达42%,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3.8%,失业率继续下降,参加养老保险职工2.4万人,养老保险覆盖面为百分之百,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职工0.97万人,医保覆盖率达到40%,比上年提高11个百分点。
招商引资成效显著,项目推进有较大突破。大力实施“项目推进年”活动,积极开展“项目开工百日竞赛”,在苏南、浙江等地的10个城市举办投资环境说明会,举行3次较大规模的项目集中开工仪式,有力促进了招商引资工作开展。全年实际利用县外资金11.45亿元,比上年翻一番,引进各类项目967个,其中工业项目621个,1000万元以上项目26个。县工业园区集聚能力日益增强,引进项目32个,建成张家港(宿豫)工业园、长江润发(宿豫)工业园、江海工业园、机关干部创业园等四个“园中园”,华达涂层、正业食品等一批项目相继投产达效,福鑫木业、项王纸制品等项目陆续开工建设,金狮钢球、神州罐业等一批老企业也逐步搬迁园区。
各项改革不断深化。诚信鞋业、健谷农化等企业顺利完成改制,全县列入改制计划的514家企业,基本完成产权制度改革,“三置换一保障”工作逐步深入,企业经营机制得到普遍转换。干部制度改革取得新突破,率先在全国推行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公推竞选”,激发了干部队伍的整体活力,得到省、市委的肯定和认可,并在全省推广,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解放日报》、《求是》、《新华日报》等新闻媒体给予了充分的关注和报道;人才引进工作有较大突破,面向全国招录一批优秀本科生、研究生。教育、卫生改革扎实推进,文化事业改革步伐加快。政府采购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轨道,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实行一个渠道收支、两个中心监管,政府采购职能和操作职能相分离。农村税费改革继续完善,农民负担有明显下降。社会事业加快发展,民主法制建设得到加强。南北挂钩合作深入开展,在项目建设、劳动输出等方面的合作取得显著成效。土地执法综合治理力度不断加大,查处一批违法用地案件。大力实施“四风工程”,投资环境进一步改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严打整治斗争深入开展,社会治安状况良好。人民调解和信访工作进一步加强,社会秩序保持稳定。
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经济总量偏小,新的增长点不多,产业结构中一产比例偏大,二、三产业尤其是工业比重偏小,缺乏大项目的支撑;农业规模化经营程度不高,农业抗灾能力较弱,农产品市场化程度较低,农民增收缓慢;财政收入增长乏力,收支矛盾十分突出,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压力较大,城乡弱势群体扶助措施有待加强,城镇化进程不快,对经济发展的拉动力不强;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需进一步协调等。
二、农林牧渔业
农业结构调整稳步推进。全年粮食种植面积72.38千公顷,比上年减少5.16千公顷,下降6.7%;棉花种植面积1.98千公顷,比上年增加0.38千公顷,增长23.8%;油料种植面积8.27千公顷,比上年增加3.19千公顷,增长62.8%;蔬菜种植面积15.91千公顷,比上年增长2.7%。粮食、棉花总产因灾减产幅度较大。全年粮食总产量35.74万吨,比上年减少29.4%,棉花总产量0.15万吨,比上年减少25.7%。油料总产量1.7万吨,比上年增长39.3%。蔬菜总产量57.30万吨,比上年增长3.5%。
食用菌生产快速发展。全年落实食用菌生产面积838.13万平方尺,其中蘑菇600万平方尺,草菇、平菇、金针菇等238.13万平方尺,虽遭受严重的自然灾害,种植的农民仍从中得到了实惠。
林业主导地位愈显突出。全县继续以“杨树产业年”活动为抓手。连续开展了“挖树塘突击月”、“绿化造林突击月”、“杨树病虫害防治突击月”、“林政执法百日行动”等一系列活动。全年植树总株数1054.72万株,其中完成成片造林6.53万亩,植树180.65万株,新建农田林网62.38万亩,植树289.86万株。林业资源保护工作得到加强。全年共查处各类违反林业法律、法规案件30余起,依法立案17起,行政处罚12起28人次,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案件5起。
牧业生产稳定发展。全年生猪饲养量102.6万头,家禽饲养量1307.27万只,山羊饲养量69.58万只,肉类总产量6.01万吨,其中猪牛羊肉4.96万吨,禽蛋总产量3.03万吨。
渔业生产发展势头良好。全年水产养殖面积17.4万亩,其中特种水产养殖面积10万亩,占全部水产养殖面积的57.5%,全年水产品产量3.03万吨,其中河蟹产量0.55万吨。
农业生产条件得到改善。全县水利基础设施得到进一步加强,农田有效灌溉面积64.46千公顷,比上年增长2.7%;节水灌溉面积27.09千公顷,比上年增长12.3%;农业物质装备水平有所提高,年末全县农业机械总动力53.44万千瓦,比上年增长1.8%;拥有大中型拖拉机1437台,小型拖拉机1.97万台,分别比上年增长1.1倍和2.6%;全年化肥施用量(折纯)5.00万吨,与上年持平;农村用电量18318万千瓦时,比上年增长1.6%。
农村经济平稳发展,农业内部结构调整步伐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再创历史新高,劳务输出17.34万人,比上年增长22.6%,培训农村富余劳动力1.59万人。种植业比重逐年下降,林、牧、渔业上升,全年多种经营产值达到23.1亿元,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由上年的79.0%,提高到今年的85.2%,比上年提高6.2个百分点;经粮比例继续提高,全年经粮比例为42:58;全县农村工业、建筑业、运输和批发零售贸易餐饮业产值占农村社会总产值的79%,比上年提高5个百分点。
三、工业和建筑业
工业生产提速发展。全部工业完成增加值21.42亿元,比上年增长15.0%,增幅比上年提高1.5个百分点。全县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工业企业(以下简称规模以上企业)实现产值34.74亿元,比上年增长19.0%,其中农村工业实现产值25.14亿元,比上年增长28.5%,县属工业实现产值9.60亿元,与上年持平略减。全年规模以上工业完成增加值9.83亿元,比上年增长15.6%,其中农村工业完成增加值7.11亿元,比上年增长23.4%,县属工业完成增加值2.72亿元,比上年下降0.2%。
轻、重工业协调发展。全年轻工业实现产值20.47亿元,比上年增长20.7%,重工业实现工业产值14.27亿元,比上年增长16.7%。轻工业产值增速快于重工业4个百分点。轻工业实现工业增加值5.79亿元,比上年增长17.0%,重工业实现工业增加值4.04亿元,比上年增长13.7%。轻工业增加值增速快于重工业3.3个百分点。
产销衔接趋于合理。全年规模以上工业实现销售产值34.04亿元,比上年增长22.1%,高于产值增速7.5个百分点,比增加值增速高10.9个百分点。其中轻工业实现销售产值20.24亿元,比上年增长23.4%,重工业实现销售产值13.80亿元,比上年增长20.4%。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产销率为98.0%,比上年提高0.6个百分点。
经济效益明显提高。全县规模以上工业完成销售收入35.32亿元,比上年增长27.2%,高于产值增速8.2个百分点,高于增加值增速11.6个百分点。其中农村工业实现销售26.05亿元,比上年增长40.4%,县属工业实现销售9.27亿元,比上年增长0.7%。全年实现利税1.89亿元,比上年增长12.0%,其中实现利润7870万元,比上年增长30.9%。呈现生产、销售、利润同步增长的良好势头。
主要工业产品产量增长较快。全年列入统计的23个主要产品中,罐头增长80.3%;体育用品及用具增长70.9%;机制纸板增长57.8%;硫酸增长48.7%;人造板二次加工装饰板增长52.0%;机制纸增长30.6%;日用玻璃制品增长23.5%;白长丝增长15.7%;人造板增长12.7%;水泥增长10.3%;合成氨增长4.1%。
私营经济拉动工业发展作用明显。私营企业实现工业产值23.21亿元,比上年增长22.6%,拉动了全县工业增长20.4个百分点。实现工业增加值6.57亿元,比上年增长18.5%,拉动了全县工业增长22.0个百分点。分别高出全县平均水平3.6和2.9个百分点。私营企业实现销售收入26.83亿元,比上年增长36.2%,实现利税1.47亿元,比上年增长11.0%,其中实现利润6793万元,比上年增长25.4%。
建筑业快速发展。全年建筑业完成增加值3.45亿元,比上年增长27.6%。全县列统建筑业企业10家,全年实现总产值6.54亿元,比上年增长41.9%,施工房屋建筑面积62.05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42.6%,房屋竣工面积33.47万平方米,竣工产值3.85亿元。全员劳动生产率7.02万元/人,比上年增长20.9%。
四、固定资产投资
固定资产投资持续高速增长。全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9.50亿元,比上年增长37.7%,增幅提高15.2个百分点。其中,基本建设投资完成5.71亿元,比上年增长27.7%;更新改造投资1.18亿元,比上年增长26.9%;房地产开发投资1.68亿元,比上年增长133.3%。
基础设施建设快速推进。全年累计投入基础设施建设资金4.8亿元,比上年增长3倍。新区开工建设天山路、燕山路等21条道路,新增市政道路52万平方米,地下雨水管道43.2公里,建成区水、电、通信、有线电视逐步配套,中运河东岸综合整治、运河批发商城开发和教育园区等重点工程全面启动,电信、农联社、供电、农林、法院等办公楼全面竣工,锦华名园、运河花园等6个小区先后破土动工,东方花园、珠江花园等住宅小区规模不断扩大,新增小区面积32万平方米。乡村道路建设全面铺开,开工建设农村公路146公里。农田水利建设进展顺利,完成马河、陆塘河、环湖大道等重点土方工程,完成皂河灌区四期,来龙灌区二期改造部分工程。
房地产开发产销两旺。全县有房地产开发工作量的企业由2002年的3家增加到2003年的8家,全年房地产投资1.68亿元,房地产施工面积达19.41万平方米,竣工房屋面积9.9万平方米,分别比上年增长1.25倍和15.11%。商品房销售面积已达到12.05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60.7%。
五、交通运输和邮电业
交通运输业发展较快。全年实现交通运输仓储业增加值1.80亿元,比上年增长8.1%。全年完成货运量135万吨,比上年增长18.4%,其中公路是37万吨,水路是98万吨;完成货物周转量51977万吨公里,比上年增长13.3%,其中公路4977万吨公里,水路47000万吨公里;完成客运量260.2万人,比上年增长4%;旅客周转量17607万人公里,比上年增长6%。
邮电通讯业稳步增长。全年实现邮电通信业增加值0.64亿元,比上年增长14.2%,完成邮电业务总量0.77亿元,年末局用交换机总容量15.36万门,农村电话用户达到9万户,农村电话普及率每百人13.6部。
六、国内外贸易和市场物价
城乡消费市场活跃。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2.40亿元,比上年增长10.7%。其中,县及县以上实现零售总额7.3亿元,县以下实现零售额5.1亿元。个体商业发展份额不断增加,实现零售额6.39亿元,比上年增长12.3%,所占份额达到51.5%;批发零售贸易业、餐饮业稳定增长,分别实现营业额10.66亿元、1.26亿元,比上年增长9.5%、19.3%。全县年末商品交易市场48个,其中专业市场6个,年完成交易额11亿元。
对外经济取得新突破。全年实现进出口总额2500万美元,其中自营出口总额2212万美元,分别比上年增长6.4%和2.9%。全年新批外商投资企业2个,进工业园区2个,实际利用外资780万美元,比上年增长2.6%,其中外商直接投资302万美元,比上年增长1.2倍。全年完成外经营业额110万美元,比上年增长1.2倍,年末在外从业人员261人,比上年增长2.6倍。
市场物价有所上扬。受粮油等农副产品价格大幅上涨及经济持续增长的影响,全县物价总水平呈逐月稳步上扬态势。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101.9,商品零售价格指数100.5,分别比上年提高3.3和2.9个百分点。
七、财政
财政收入增长较快。全年完成财政总收入24506万元,比上年增长19.3%,其中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5321万元,比上年增长15.1%。全年完成增值税、消费税收入7347万元,比上年增长9.6%;地方税收入6219万元,比上年增长10.6%。私营个体经济入库税收8003万元,比上年增长7.6%。
财政收支矛盾突出。全年财政总支出45426万元,比上年增长32.5%。财政一般预算支出42522万元,比上年增长29.3%,其中教育经费支出12491万元,比上年增长8.4%;卫生经费支出1627万元,比上年增长3.6%;农业支出4050万元,比上年增长125.9%;城市维护费支出984万元,比上年增长101.2%;水利和气象支出2615万元,比上年增长450.5%;基本建设支出2733万元,比上年增长54.9%;社会保障补助支出1415万元,比上年增长25.2%;企业挖潜改造资金366万元,比上年增长15.8%。
八、科学技术和教育
科技队伍不断壮大。年末各类专业技术人员1.98万人,比上年增加1138人,其中中高级技术职称新增15人。
科技事业取得新成绩。全年获批省级以上各类科技计划项目11个,其中省火炬计划项目1个,省级星火计划项目4个;获市级科技计划项目13个。全年获省高新技术企业1个,省高新技术产品1个。申请专利12项,年内授权4项,通过市科技成果鉴定10项。完成技术合同交易额1200万元,获省市无偿科技经费28万元,科技贷款计划8000万元,省、市、县科技活动经费拨款106万元,科技活动经费支出122万元。
教育事业继续发展。年末全县共有各级各类学校431所,其中高中4所,九年一贯制(初中)5所,初中26所,职业中学2所,完全中学1所,小学124所,特殊教育1所,幼儿园268所。全县在校学生19.95万人,公办教职工人数7160人,专任教师学历达标率89.7%。全县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初中入学率为97.5%。全年高考普通高校入学率66%,本科上线1774人,被评为江苏省“义务教育先进县”。
教育综合改革扎实推进。学校布局调整加快,全年撤并小学90所;职业教育产业化发展步伐加快,组建全省首家职教集团,第一个在全市通过省合格职教中心验收;深化宿豫中学改革,引资扩股2900万元,实施“两后双百”工程,共培训学员3762名,适龄人员100%推荐就业。
办学条件日益改善。教育园区建设速度较快,宿豫中学文昌校区一期工程已经实施,启动建设苏北最大的职业教育园区。“三新一亮”工程顺利通过市级验收,新建校舍达4万多平方米,超额完成市政府下达的3.5万平方米任务,全年校园绿化排列全市第2名。
九、城市建设和环境保护
城镇规划不断完善。新区控详规覆盖率达到95%,小城镇控详规编制基本完成。
建管力度进一步加大,城镇环境明显改善。新县城建成面积达15.79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8.9%,新铺道路里程39.0公里,比上年增长8.0倍,新增绿地面积6万平方米;小城镇新增建设面积17.5万平方米,新增绿地面积52.5万平方米;中运河景观带总体框架基本形成,完成拆迁面积13万平方米;开展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镇村面貌发生较大变化。全县城镇化率达23.9%。
环境保护工作得到加强。全县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新县城建成区烟尘控制达100%,噪声达标区覆盖率100%,京杭大运河宿豫段总体水质达到三类,骆马湖水质达到三类标准,地下水质为二类,饮用水质达标率98.8%。
十、文化、体育、卫生
文化广电事业有新的进步。实施特色文化建设工程,开创群众文化新局面。宿豫县艺术团、县教育艺术团、县老年艺术团相继成立。多次开展广场演出和送戏下乡等活动,三分之二乡镇完成调频广播村组无线传输工程,大力发展有线电视事业,完成新城区有线电视光纤网建设,通过省“先进文化县”复查验收,龙王庙行宫工程顺利完成。推进农村文化中心建设,全县四分之三乡镇有文化活动中心,文化用房和“四室”设施齐全。文化事业改革步伐加快,工人文化宫、宿迁剧场成功拍卖,产业化运作模式初步形成。
体育事业蓬勃发展。积极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开展丰富多彩的体育活动和比赛。举办县直机关男子篮球赛、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小学生“精英杯”乒乓球比赛,中学生男子篮球比赛,在全县中小学开展体育“达标”活动,实施面达百分之百,达标率达96.7%。乡镇利用农闲季节举办农民运动会或组织小型、单项比赛。被市体育局授予“群众体育先进单位”。承办宿迁市首届运动会农村部拔河比赛,被市组委会授予“最佳赛区”。组队参加市首运会获两项冠军、三项亚军、两项季军。
卫生事业发展地位凸显。在全面战胜以“非典”为重点的各类传染病的同时,不断提高农村初级卫生保健水平,不断完善卫生监督、疾病预防、妇幼保健体系,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年末有各类卫生机构52个,其中医院4个,卫生院22个,妇幼保健站1个,防疫站1个,卫生监督所1个,其它卫生机构23个。各类卫生机构拥有床位958张,其中标准床位958张,共有卫生技术人员1167人,其中执业医师397人,注册护士177人,药剂人员99人。年内新改水受益人口8万人,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75%。
十一、人口与人民生活
计划生育工作扎实开展。年末全县户籍人口94.25万人。全县人口出生率为7.64‰,计划生育率为90.17%。创建计划生育合格村(居)118个,人口与计划生育知识普及率达82.31%
城乡居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县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550元,比上年增长6.5%。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3501元,比上年增长1.1%。农民人均纯收入3038元,比上年增长0.9%,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132元,与上年持平,恩格尔系数44.3%,比上年下降1.8个百分点。年末每百户农村居民拥有电冰箱13台,洗衣机43台,热水器4台,移动电话19部,电话58部,彩电63台,黑白电视74台。
全年城镇集体以上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9190元,比上年增长10.7%。共发放离退休人员养老金4118万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4138人,发放保障金170万元,基本做到应保尽保。国家抚恤金补助各类优抚对象5216人,发放补助金1300万元。
注:国内生产总值及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行价格,相对数按可比价格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