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有关部门:
按照省、市、县“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统一部署,为扎实推进县级重点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县级重点专项规划是资中县“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总体规划在特定领域的深化和细化,是总体规划在执行中的具体支撑,是政府指导特定领域和审批、核准重大项目、安排政府投资和财政支出预算、制定相关政策的重要参考和依据。规划期限为2021-2025年。相关领域已有批准实施的跨“十四五”时期的中长期规划,原则上不再编制新的“十四五”专项规划。凡市场机制能够充分发挥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的领域,原则上不再编制新的“十四五”专项规划。县级重点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涉及面广、任务繁重、时间紧迫,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加强统筹,确保有序开展、扎实推进。
二、明确工作要求。县级重点专项规划编制要深入开展前期研究,在全面评估本领域“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的基础上,认真研究国际国内发展形势和相关重大问题;要科学设定规划目标指标,既要坚定信心,突出责任感和使命感,为资中人民描绘美好发展蓝图,又要统筹考虑基本县情和发展制约,实事求是、量力而行;要深化重大任务、重大举措研究,细化落实总体规划提出的方向性要求,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要加强重大项目、重大工程研究论证,按照项目立项深度做实规划项目,切实增强规划的可操作性和支撑力度。
三、加强衔接做实做深。按照下级规划服从上级规划、专项规划服从总体规划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县级重点专项规划与全县“十四五”规划纲要间的衔接。承担县级重点专项规划编制的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与上级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省、市)的衔接,衔接的重点是重大基础设施布局、重要资源开发、区域发展方向、投资安排、土地供应、城市建设、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等方面。各部门可根据本系统或行业特点自行确定衔接的形式:一是及时交流信息,征求有关部门意见;二是成立跨部门的规划编制小组,邀请相关部门参与规划编制;三是多部门共同组织规划论证和评审。各专项规划引用数据统一使用“十三五”期末(2020年)数据(可用预计数,后改为实际完成数)。
四、提高规划编制社会参与度。在规划编制过程中,要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集思广益,吸纳社会各界代表参与规划重大问题的咨询论证,提高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水平,使规划编制既有利于明晰政府职能,又有利于引导市场和服务公众。规划送审前要组织专家进行咨询论证,编制“十四五”重点专项规划所需经费,列入负责规划编制的县级各部门预算经费中统筹解决。
五、突出规划创新。充分体现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大方向,政府职能转变的新要求,正确处理好市场和政府的关系。注重突出规划形式创新,要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喜闻乐见的形式编制规划,加大图表等直观表现形式的份量。
六、按时发布实施。全县重点专项规划原则上于2020年12月底前完成编制,报县发展改革局初审并出具初审意见后,由各牵头单位分别报请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并及时公布,组织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