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会泽县人民政府同意,会泽县自然资源局印发了《会泽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会泽县矿产资源保护、勘查、开采的指导性文件,是加强和完善矿产资源宏观管理的重要手段,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保护、勘查、开采活动的重要依据。会泽县将严格落实国家、省、市相关要求,聚焦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求,提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保障能源资源安全,推动矿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会泽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月9日
会泽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2021—2025年)
(公开发布稿)
二〇二三年一月
前言
矿产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为提高矿产资源保障能力和勘查开发保护水平,加快会泽县矿业高质量绿色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实施细则、《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云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云南省市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规程》《云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曲靖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和《会泽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会泽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会泽县矿产资源保护、勘查、开采的指导性文件,是加强和完善矿产资源宏观管理的重要手段,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保护、勘查、开采活动的重要依据。涉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的相关行业规划,应当与《规划》做好衔接。
在会泽县行政区域内从事地质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活动应当符合本《规划》;县属各乡镇及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应当执行本《规划》;矿产资源专项规划必须遵循本《规划》。
《规划》适用范围为会泽县所辖行政区域。
《规划》以2020年为基期,2025年为目标年,展望到2035年。
第一章规划基础
第一节现状与成效
“十三五”时期是会泽县凝心聚力、决战决胜、取得辉煌成就的五年,取得了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成就,综合实力实现大跨越、产业支撑有了大突破、城乡环境发生大蝶变、社会事业取得大进步,全县矿业发展迈上新台阶。
一、矿业经济稳步发展
会泽县成矿地质条件优越,矿产资源丰富,资源潜力巨大。全县共发现30种矿产资源,可开发利用矿产14种,涵盖能源矿产、黑色金属、有色金属、贵金属以及建筑建材矿产。依托丰富的矿产资源,全县已建成有色金属、稀散金属、建材等一套较完整的工业体系。矿业是会泽县工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发展的支柱性产业。
二、矿产资源勘查取得新进展
“十三五”期间,会泽县紧紧围绕铅、锌、磷矿重点勘查区,以寻找铅、锌、磷等矿产为目标,在会泽铅锌矿区深部找矿取得重大突破,探增了资源量,延长了矿山服务年限,“云南省会泽铅锌矿区深部找矿”荣获2019年度十大地质找矿成果奖。
三、矿产资源利用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
“十三五”期间,会泽县开展矿山转型升级,淘汰和关闭过剩产能,全县采矿权数量从2015年的155个减少为2020年末的110个,减少29.0%,大中型矿山比例从4.1%提高到7.3%,矿山企业规模化、集约化程度明显提高。会泽县通过调整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式,进一步做强做大会泽铅锌矿采选、冶炼和深加工产业,矿业稳步健康发展。
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不断提高
矿山“三率”水平明显提高,全县大中型采选冶炼企业及重点矿山“三率”完成情况较好,其指标在全省处于领先水平,小型及小型以下相对较低。会泽铅锌矿是县内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较高的矿山之一,其矿山全尾砂膏体充填、铅锌浮选废水处理与循环利用两项技术,成功入选国家第五批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推广目录。
五、矿山地质环境持续改善
“十三五”期间,全县加快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矿区生态保护修复,通过会泽铅锌矿大渣堆治理、长江经济带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等重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项目,修复受损的地形地貌,消除矿山地质灾害隐患,有效改善了矿山生态环境。
第二节主要问题
一、矿产资源勘查工作仍需加强
基础地质调查工作程度总体上偏低。矿产资源勘查滞后,资金投入总体不足,实际投入工作量少,主要矿床勘查程度较高,但其周边和深部工作程度较低。矿产勘查面临向隐伏矿、深部矿转移与延伸,找矿难度加大。
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有待提升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总体相对较低,部分矿山生产技术落后,矿山基数大,资源规模开发与集约程度不高,矿山规模小,砂石土类矿产矿山小型及小型以下矿山数量占比大,全县大中型矿山数量占比仅达7.3%,低于全省12.0%的平均水平。
三、绿色矿业发展水平有待提高
截至2020年底,全县暂无矿山列入绿色矿山名录,与矿业高质量绿色发展要求尚存差距,矿业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关系仍需进一步协调。
四、矿区生态保护修复仍需加强
全县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进展缓慢,治理修复滞后于采矿造成的破坏,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修复与土地复垦任重道远。
第三节面临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会泽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主动服务和融入省、市发展战略,与全市同步启动建设现代化国家的新起点,开启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的关键期,是全县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起好步、乘势推动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至关重要的时期,对会泽县矿业可持续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
一、经济社会发展对矿产资源需求持续增大
全县将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新型工业,随着“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成渝经济圈、新一轮西部大开发、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等国家战略全面推进,对锗、铅、锌、磷、建筑石料用灰岩等矿产资源的需求仍维持在高位。
二、资源保障能力仍需进一步提高
锗、铅、锌等优势和重要矿产动态保障年限有限,可持续发展保障能力不足,应大力加强县内优势和重要矿产找矿工作。磷矿的保障程度较好,能满足长期需求,但磷矿经多年开采,高品位矿石消耗较快,需加强低品级矿石的综合利用。砂石土类矿产供给能力不足,需加大规模化、集约化开采。
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需进一步提升
高质量发展要求全面提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和利用效率,转变资源开发利用方式,提升尾矿、废石等固体废弃物的有效处置与综合利用水平,加快矿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延长产业链,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
四、绿色发展对矿业开发提出更高要求
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矿产资源保护、勘查与开发利用全过程,有效解决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应引导和带动传统矿业转型升级,提升矿业发展质量和效益。建设绿色矿山、发展绿色矿业已成为会泽县建设生态文明、转变矿业发展方式、提升矿业整体形象,以及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平台和抓手。
第二章总体要求
第一节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紧围绕会泽县十四五规划确定的“四大战略”,建设“五大基地”,实现“六化目标”。以提高矿业高质量绿色发展为目标,以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保障战略性矿产资源有效供给,提升矿业开发利用水平,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推动矿业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为会泽县乃至曲靖市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矿产资源保障。
第二节基本原则
一、坚持地质找矿,保障能源资源供应。加大地质找矿力度,实现找矿突破,增加资源量和储备,保障能源资源供给,稳定矿产资源供应链和产业链。充分运用矿业权管理政策引导,提高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率,充分发挥地勘基金等财政资金对矿产勘查的引导作用,改善矿业发展环境,促进矿业健康发展。
二、坚持生态优先,促进矿业绿色发展。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环境保护的基本国策,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的实现,强化矿产资源绿色勘查,加快绿色矿山建设,推动资源利用方式根本转变,支持绿色技术创新,促进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
三、坚持空间管控,优化矿业开发布局。优化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布局,严格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衔接区域“三线一单”“三区三线”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构建矿产资源保护勘查开发新格局,推动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
四、坚持技术创新,促进资源高效利用。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技术创新,推动先进开发利用技术、管理经验、信息化技术等方面的深度融合,全面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
第三节规划目标
一、2025年规划目标
到2025年,基础地质调查工作程度逐步提高,矿产资源保护勘查开发布局进一步优化,矿产资源可持续保障能力不断增强,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升,矿山生态环境持续好转,矿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基本形成,矿业发展走在全市前列。
(一)资源保障能力不断加强。矿产勘查取得新成效,优选成矿有利区带,合理部署勘查工作,锗、铅锌、磷、天然石英砂、玄武岩等重要优势矿产资源量保持稳定增长。
(二)资源开发利用效率有新提升。建设能源资源基地,布局国家规划矿区和重点开采区,推动县内优势资源规模开发、高效利用。提高大中型矿山比例,采矿权总数在2020年基础上进一步减少。矿山“三率”水平进一步提升。合理调控锗、铅、锌、磷、水泥用灰岩、建筑石料用灰岩、建筑用砂、砖瓦用页岩等矿产开采总量。
(三)绿色矿业发展取得新成效。推进绿色勘查和绿色矿山建设,不断提高矿山智能化建设水平。统筹开展历史遗留矿山恢复和综合治理工作,全县在建、生产矿山地质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和治理。
二、2035年展望
到2035年,资源保障能力切实增强,资源利用水平显著提高,矿区生态环境明显好转,管理制度更加完善,形成资源勘查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的绿色发展新格局。
第三章矿产勘查开发与保护布局
全面落实上级规划部署的基础性地质调查工作、重要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和矿产勘查开发布局。根据会泽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规划、产业功能定位、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结合矿产资源赋存特点、勘查开发水平等因素,推动资源开发与区域发展更加协调。
第一节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调控方向
一、开展矿产资源调查评价
全面落实上级规划在会泽县行政区内开展的基础地质、矿产调查等工作,总结成矿规律,提交新发现矿产地,评价资源潜力,摸清资源本底,利用财政资金,统一部署开展前期勘查,形成新发现矿产地,鼓励和引导商业资金勘查投入。
二、勘查方向
以绿色勘查为导向,加强新技术新方法应用,把绿色勘查贯穿于地质勘查的全过程,降低矿产勘查活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开展矿产资源地质潜力、开发技术经济条件和环境影响“三位一体”综合调查评价。按照突出优势及重要矿产、兼顾其他矿产的原则,重点勘查铅、锌、锗、磷、水泥用灰岩、天然石英砂、玄武岩等矿产。限制勘查蓝石棉、砂金、砂铁等矿产。
三、开发利用方向
充分发挥会泽县铅、锌、锗、磷等矿产资源优势,依靠科技进步,推动会泽矿业转型升级。鼓励开采铅、锌、锗、磷、建筑石料用灰岩、建筑用砂等矿种。限制开采高硫、高灰、高砷、高氟煤炭,从严控制采矿权投放。禁止开采可耕地的砖瓦用粘土。
第二节矿产资源产业重点发展区域
一、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空间管控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充分发挥会泽县资源优势,调整空间结构,合理控制矿产资源开发强度。衔接区域“三线一单”,落实“三区三线”管控要求,围绕“一园三片”产业园区布局,坚持国土空间布局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生产力空间布局相适应,以不破坏生态环境为前提,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严格管控采砂采石采土采矿,统筹推进生态保护治理与矿业高质量绿色发展。
二、构建县域矿产资源开发格局
依托会泽县构建“一带、一轴、一核、四区”的县域空间结构,围绕“四区”产业聚集区建设,加强优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促进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积极布局新型工业,做大磷化工产业,做强铅锌冶金工业,打造中国重要的以铅、锌、锗为主的矿产品精深加工基地,云南省重要的精细磷化工生产和接续基地,曲靖市重要的建材新材料基地。
宝云核心区:包括古城、金钟、宝云、钟屏、以礼、五星等“一乡五街道”及其周边区域,重点依托县城东北方向的宝云冶金建材及电子科技信息产业区,发展以锗为主的稀材产业、冶金建材产业、电子信息产业。
者海东片区:包括矿山、者海、大井、雨碌4个乡(镇),区内铅、锌、锗等矿产资源丰富,重点依托会泽矿山厂—麒麟厂铅锌矿重点开采区,保障铅、锌、锗等资源稳定供给。发展矿冶、建材、精细磷化工和加工制造业。
大海西南片区:包括娜姑、大海、待补、驾车、上村等5个乡(镇),区内磷矿资源丰富,重点依托会泽丰富的磷矿资源,加大磷矿资源勘查开发力度。
三、重点区域和结构调整
(一)推进能源矿产开发利用。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大力推进绿色开采和清洁利用。因地制宜推广充填开采、保水开采、煤与瓦斯共采等绿色煤炭开采技术,推进燃煤替代,促进煤炭安全高效、清洁利用。
(二)保障优势和重要矿产资源有效供给。在资源条件好、环境承载力强、配套设施齐全、区位优势明显的乡(镇),不断优化开发布局,进一步提高铅锌、磷、砂石土类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模化、集约化水平,加大开采量,提高供给能力,促进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
1.加大铅锌矿开发强度。以会泽铅锌矿为重点,落实开采总量调控目标。持续推进低品位铅锌矿开发利用,进一步提高铅锌矿中锗、铟等产品回收率。
2.稳定磷矿开采能力。重点依托会泽梨树坪—大箐磷矿重点开采区,会泽五星—金牛厂磷矿国家规划矿区等,开发磷矿资源,加强对低品位磷矿资源的利用,保障磷矿石供应能力。不再新建露天磷矿山。
3.加强砂石土类矿产开发。推进砂石土类矿产业高质量发展,保障工程建设和民生需要,加快淘汰关闭落后小砂石采矿场,鼓励资源相对集中整合开发,提升产业集中度,引导矿山企业做大做强,促进砂石土类矿产资源实现集约化、规模化、现代化、绿色化发展。
(三)加强稀有稀散矿产开发。强化对共伴生稀有稀散金属资源的综合评价与开发利用,提高稀有稀散矿产综合利用率。加强铅锌矿床中锗、铟等稀有、稀散金属元素综合利用。
第三节矿产资源勘查开采与保护布局
一、稳固能源资源安全保障布局
会泽县布局1个锗矿能源基地,鼓励通过市场手段,采取资源整合等措施,提升矿山规模化集约化开采和管理水平,提高大中型矿山比例,建设成为保障国家能源资源安全的战略核心区域。布局3个磷矿国家规划矿区,支撑能源资源基地建设,推动优质资源的规模开发、集约节约利用,形成保障战略性矿产安全供给的接续区。
二、优化勘查开采工作布局
全县规划重点勘查区3个,均为落实上级规划重点勘查区,其中铅、锌、锗矿1个,磷矿2个,作为重点任务部署、重大项目安排、各类资金投入的重点区域,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形成多渠道投入勘查机制,加快实现找矿突破。严格执行勘查准入条件和规划控制、计划投放制度,区内优先投放战略性矿产探矿权。
全县规划重点开采区2个,均为落实上级规划重点开采区,其中,省级规划1个、市级规划1个,开采矿种主要为铅锌矿、磷矿,区内实行统一规划,严格控制新建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合理配置资源,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等任务安排落实到具体空间,促进矿产资源集约开发、高效利用。
三、明确勘查开采规划区块
(一)勘查规划区块划分结果。落实上级规划划定的勘查规划区块13个,均为空白区新设。其中,锌矿5个、磷矿1个、煤炭2个,天然石英砂2个,玄武岩矿3个。
探矿权投放须做到规划控制,有序投放,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严格控制探矿权协议出让,一个勘查规划区块只设置一个勘查主体,拟投放探矿权应与勘查规划区块的规划矿种保持一致。根据地质找矿新发现、新成果确需新增或调整勘查规划区块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二)开采规划区块划分结果。截至2020年底,全县共有采矿权110个。其中:第一类和第二类矿产采矿权28个;第三类矿产采矿权82个。
到2025年,采矿权规划期内,第一类和第二类矿产采矿权减少10个,预留探矿权转采矿权指标5个;第三类矿产采矿权减少43个,规划新设36个。
到2025年,采矿权总数在2020年基础上减少10%以上,控制在99个以内。其中:第一类和第二类矿产采矿权数量控制在23个以内,第三类矿产采矿权数量控制在76个以内。
(三)第一类和第二类矿产开采规划区块划分结果。落实上级规划划定的第一类和第二类矿产开采规划区块3个,均为范围调整。其中,锌矿2个、水泥用石灰岩1个。
采矿权投放须做到规划控制,有序投放,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严格控制采矿权协议出让,一个开采规划区块设置一个开采主体,拟投放采矿权应与开采规划区块的规划矿种保持一致。根据地质找矿新发现、新成果确需新增或调整开采规划区块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章矿产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
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推进矿业转型升级,合理调控资源开发利用强度,调整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积极推进资源高效利用,严格准入管理,引导资源合理配置,推动资源规模开发与集约利用。
第一节合理确定开发强度
一、推动煤炭集约化发展
推进煤炭集约化开发,实现煤炭产业绿色发展,生产原煤实现应选尽选,矿井工作面回采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煤矸石综合利用率达到78%左右。
二、加强非煤矿山管控
提高矿山准入门槛,严格执行非煤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和服务年限标准,切实提高非煤矿山开采规模,严防边关闭边低水平重复建设。开展非煤矿山专项整治,逐步优化非煤矿山布局,提升非煤矿山资源保障能力。到2025年,在巩固和深化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会泽县非煤矿山总量控制、动态管理、依法监管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三、推进砂石产业高质量绿色发展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进一步优化砂石资源规划布局。鼓励砂石资源开发整合,引导砂石矿山企业做大做强,促进砂石矿产资源集约化、规模化、现代化、绿色化开采。统筹资源禀赋、市场需求、运输半径、绿色环保等因素,积极推进“净矿”出让,有序投放第三类矿产采矿权。支持建设大型砂石生产基地,发展和推广应用机制砂石、积极有序投放机制砂石采矿权,鼓励采矿权人依法回收利用废石尾矿,增加砂石供给。
第二节优化开发利用结构
一、严格矿山最低开采规模
坚持矿山设计开采规模与储量规模相适应的原则,落实全国、云南省矿产资源规划有关要求,新建矿山严格执行规划确定的矿山开采最低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产业政策准入门槛高于最低开采规模设计标准的,以产业政策为准,切实推进矿产资源规模化、集约化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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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泽县重点矿种矿山最低开采规模设计标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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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矿产名称 |
单位/年 |
大型 |
中型 |
小型 |
|
1 |
煤矿(地下开采/露天开采) |
原煤万吨 |
120/400 |
45/100 |
30/30 |
|
2 |
铜矿(非伴生矿) |
矿石万吨 |
100 |
30 |
3 |
|
3 |
铅矿 |
矿石万吨 |
100 |
30 |
10 |
|
4 |
锌矿 |
矿石万吨 |
100 |
30 |
10 |
|
5 |
磷(地下开采/露天开采) |
矿石万吨 |
100/100 |
50/50 |
10/15 |
|
6 |
天然石英砂 |
矿石万吨 |
20 |
10 |
— |
|
7 |
玄武岩 |
万立方米 |
10 |
5 |
1.5 |
|
8 |
石灰岩(水泥用/其他) |
矿石万吨 |
100/100 |
50/50 |
30/20 |
|
9 |
建筑石料用灰岩 |
矿石万吨 |
100 |
50 |
30 |
|
10 |
建筑用白云岩 |
矿石万吨 |
50 |
30 |
3 |
|
11 |
建筑用砂 |
矿石万吨 |
100 |
50 |
10 |
|
12 |
砖瓦用页岩 |
矿石万吨 |
30 |
10 |
— |
|
备注:上表中“—”表示不允许新建该矿种小型矿山,该矿种新建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必须达到中型矿山的最低开采规模。不再新建露天磷矿山。 |
|||||
二、调整矿山规模结构
按照矿区(床)资源量规模与矿山生产建设规模相适应的原则,调整矿山开采规模结构。通过市场主导、政府调控等手段,调整矿山规模结构,压缩小型矿山数量,提高大中型矿山数量比重,到2025年,矿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
三、推进矿产资源高效利用
通过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推动节约和高效利用矿产资源,推进有色金属和磷矿煤炭资源高效利用,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增强矿业发展可持续性。严禁破坏性开采矿产资源,加强共生、伴生、尾矿、废石等资源综合利用。到2025年,会泽县矿山企业开采回采率和选矿回收率,综合利用率进一步提高。
第三节严格规划准入管理
一、矿产资源勘查准入管理
推进绿色勘查,规范财政出资地质勘查,引导和拉动商业性矿产勘查,加强综合勘查和综合评价。
二、矿产资源开发准入管理
严格矿业权出让源头管控,稳步推进“净矿”出让,健全完善开发利用监督管理体系,实施矿产资源差别化管理措施。
第五章严格规范砂石土矿产资源开发管理
第一节合理调控开采总量
砂石土类矿产是会泽县重要的优势矿产资源,在会泽县的生产建设、民生保障和乡村振兴等方面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加大这些矿产资源开发力度的同时应实行总量控制管理,防止过度开采、盲目竞争,促进矿产资源的有效保护、科学合理利用,保障重大工程和地方建设需要。
第二节优化砂石土类矿产开发布局
依据资源禀赋条件、环境保护和需求进一步优化会泽县砂石土类矿产资源规划布局,持续推进砂石土类矿产转型升级,鼓励资源相对集中整合开发,引导矿山企业做大做强,促进砂石土类矿产资源实现集约化、规模化、现代化、绿色可持续发展。
坚持“开发与保护齐抓”和“扶大关小,集中开采,规模经营”的原则,为促进资源规模集约开发,合理利用资源,会泽县规划划定砂石土类矿产集中开采区6个。
第三节砂石土类矿产矿权设置
进一步优化砂石土类矿产资源规划布局,持续推进砂石土类矿产转型升级,鼓励资源相对集中整合开发,引导矿山企业做大做强,促进砂石土类矿产资源实现集约化、规模化、现代化、绿色化跨越式发展。
规划期内砂石土类矿产,空白区新设开采规划区块36个(其中25个位于集中开采区内),范围调整22个,规划注销采矿权43个。
第六章绿色矿山建设和矿区生态保护修复
一、绿色矿山建设:认真落实国家、省关于支持绿色矿山建设的用地、用矿、财税、金融等激励政策,分类有序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到2025年底,全县新建矿山全部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生产矿山加快改造升级,逐步达标,走出一条资源节约、环境友好、高效利用、矿地和谐的发展道路。
二、矿区生态保护修复:深入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建立健全新建、生产和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措施,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贯穿于矿产资源开发全过程。大力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矿区土地复垦:加快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问题治理;积极开展矿区土地复垦;健全完善治理恢复长效机制。
第七章规划保障措施
矿产资源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从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规划实施制度、严格规划审查制度和加强规划实施情况监督检查等方面加强管理和保障,确保规划目标和任务的实现。
第一节加强组织领导
县自然资源局与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信商科局、市生态环境局会泽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林草局、县统计局、县自然资源局、会泽黑颈鹤国家自然保护区管护局、驾车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等部门加强协调,及时研究解决规划实施中的重大问题。
《规划》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查批准后,由县人民政府颁布实施。调整或修改矿产资源规划,必须经过法定程序。加强监督考核,将规划实施成效纳入矿产资源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二节严格规划审查制度
切实发挥矿产资源规划指导和管控作用,涉及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相关行业规划,在规划目标、重要指标、重点布局、重大工程和政策措施等方面,要与矿产资源规划相衔接。规划明确的禁止勘查开采矿种,不得新设矿业权,因共生、伴生矿等情况需要综合回收利用禁止矿种的,应严格论证。对限制勘查开采矿种,要严格执行开采总量控制、开采准入条件等有关要求。对不符合矿产资源规划的勘查、开采项目不得审批、颁发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
第三节加强规划实施情况监督检查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加强对矿产资源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矿区土地复垦等活动不符合矿产资源规划的,及时予以纠正。对违反规划进行勘查、开采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必要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联合督查。对不履行监管职责的工作人员,启动问责程序,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四节提高规划管理信息化水平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采用卫星遥感等现代技术手段,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各级规划衔接协调,参与建设省、州(市)、县(市、区)三级矿产资源规划要素的统一数据库,与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相衔接,加强数据可视化分析和深度挖掘,动态跟踪评估各级规划编制、审批、实施、调整等进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