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全县人民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紧围绕县委九届三次全委(扩大)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大力统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各项工作,国民经济运行缓中趋稳、稳中向好,实现了“十三五”良好开局。
一、综 合
初步核算,全年预计全县域完成GDP达26.9亿元,按可比价计算(下同),同比增长7.9%,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0.09亿元,同比增长2.6%;二产业增加值4.76亿元,同比增长14.8%;第三产业增加值12.09亿元,同比增长9.9%。三次产业比重为37.5:17.6:44.9。 在第二产业中,县域工业增加值2.64亿元,同比增长11.0 %。全年人均国内生产总值44806元,比上年增长8.6%。
二、农 业
全年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17.46亿元,比上年增长3.8%,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2.8%。
全年农作物播种面积达37.6万亩,比上年下降5.1%。
粮食作物面积达7.97万亩,下降36%,其中小麦面积4.29万亩,下降20.2%;水稻面积0.22万亩,下降18.3%; 玉米面积3.45万亩,下降49.4%。
经济作物面积达28.58万亩,增长5.7%,其中棉花种植面积1.71万亩,下降56.8%;“红色产业”面积达12.54万亩,下降1.8%;油料面积2.25万亩,增长129.3%。
饲料种植面积达1.05万亩,增长950%。
粮经草比例由去年1:2.17:0.01调整为1:3.59:0.13。
全年人工造林面积2745亩,其中经济林990亩,防护林1755亩。木材采伐3850立方米。
三、工业和建筑业
全年实现工业增加值2.2亿元(本县),比上年增长11.3%,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1.3亿元,增长7.2%。
规模以上工业实现销售产值3.64亿元,增长8.7%,其中出口交货值1.13亿元,下降7.8%,实现利润0.07亿元,比上年下降63.2%。重点行业中,食品制造业实现利润0.11亿元,下降21.4%。
经初步统计,县域建筑业增加值2.11亿元,同比增长20%。
四、固定资产投资
全年共有施工项目89个,其中:新开工项目65个,已完工27个,完工率41.5%;续建项目24个、已完工18个,完工率75.0%。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4.9亿元,比上年增长28.5%。按三次产业分,第一产投资1.6亿元,比上年降低8.5%;第二产投资3.4亿元,比上年增长37.8%;第三产投资9.9亿元,比上年增长34.1%。
五、消费市场
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2429.4万元,比上年增长20.6%。从城乡划分看,城镇消费品零售额33818.4万元,增长21.2%;乡村消费品零售额8611万元,增长18.3%。从行业划分看,批发零售业35413.3万元,增长20.8%;住宿餐饮收入7016.1万元,增长19.7%。
六、招商引资
全年共落实招商引资项目17个,完成区外到位资金12.05亿元,其中:新建项目10个,到位资金4.96亿元;续建项目7个,到位资金7.09亿元。
七、交通、邮电和旅游
年末,全县农村公路里程已达846.2公里,其中省道92公里,县道103.84公里,乡道131.43公里,专用公路65.29公里,村道453.64公里,桥梁17座。全县26个行政村通达率达100%,通油率达100%。
年末,全县机动车保有量为21700辆,其中:小型汽车7918辆,摩托车8917辆,农用车16辆,挂车17辆,拖拉机4832辆。
全年旅客运输总量9.8万人次,比上年下降14%。旅客运输周转量625.5万人公里,比上年下降31%。
年末,全县邮路总长度(单程)123公里,农村投递线路总长度95公里,年末共有邮政局(所)、服务网点7个,全年完成邮政业务总量379.2万元,比上年增长17.8%。
年末,固定电话用户13400户,固定电话普及率每百人22.3部。新增移动电话用户10932户,年末达到53742户,移动电话普及率每百人89.3部,其中3G及以上移动电话用户34352户,互联网宽带用户15088户。
2016年,我县成功列入巴州首家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创建名录,博斯腾湖景区入选“十三五”国家遗产名录。全年接待区内外游客201.3万人次,旅游直接收入13261.4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0.2%、25%。
八、财政、金融
全年,财政收入累计完成101798万元,比上年增长1.2%,其中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7192万元,比上年下降12.2%;上级补助收入完成84606万元,比上年增长4.5%。在地方财政收入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6000万元,比上年增长8.4%;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092万元,比上年下降76.8%。
财政支出完成119250万元,比上年增长19.9%,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115187万元,比上年增长20.2%;基金支出完成3863万元,比上年增长5.3%,专项上解支出509万元。
年末,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29.95亿元,比上年增长33.4%;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41.16亿元,比上年增长41.7%。
九、教育和科学技术
年末,全县有完全中学1所,小学5所,幼儿园7所。其中普通高中招生385人,在校生977人,毕业生310人;初中招生384人,在校生1285人,毕业生452人;普通小学招生655人,在校生3668人,毕业生437人;幼儿园在园幼儿1995人。
2016年,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全县教职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博湖县顺利通过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和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验收。
全年全县承担国家、自治区、自治州各类科技项目9 项,争取资金支持111万元,专利申请量与授权量分别为 20件和4件。具有4个地震宏观观测点,选派了32名科技特派员服务基层工作。
十、文化、卫生和体育
年末,全县有公共图书馆1个,文化馆1个,专业艺术表演团体1个。全县有线广播电视传输网络干线长度85公里,有线数字电视用户1800余户,“户户通”农村直播卫星用户18000余户,年末广播节目综合人口覆盖率为98%;电视节目综合人口覆盖率为99%以上。
全年,开展“三下乡”活动演出93场次,放映城市电影1300余场和农村公益电影362余场。举办“去极端化”农牧民红歌大赛、农牧民迎新春联欢会、“农商行杯”篮球赛等,成功举办“穿越楼兰穿过西游看千帆并进”大型网络文化和“五节三会三赛事”活动;开展百日广场文化等活动562场(次)。
“两馆一站”免费开放惠及6.9万人次。
年末,全县有医疗卫生机构55所,其中:县级医疗机构4所(县人民医院、县蒙医医院、县疾控中心、县妇幼保健院)、乡(镇)卫生院7所、行政村卫生室26所、个体诊所13所、综合门诊5所。全县公立医疗机构在岗职工285人,其中:县直医疗卫生单位188人,7所乡(镇)卫生院106人。卫技人员259人(其中:副高级以上职称45人、中级职称69人、初级职称113人、其他32人),占职工总数的90.9%。全县公立医疗机构有病床259张。
全年我县运动员在各项比赛中获得奖牌28枚。在自治区青少年射箭比赛活动中,夺得9金6银4铜,其中8项比赛破全疆记录;在内蒙古第三届鄂尔多斯国际那达慕大会暨首届鄂尔多斯国际创意文化大会上,夺得射箭比赛6金1银2铜,一举包揽此次射箭赛事项目的所有金牌。
十一、人口、人民生活
据公安部门资料显示:年末,全县域总户数19570户,总人口为60172人, 比上年末增加272人。据计生部门资料显示:全年出生人口507人, 出生率为8.68‰;死亡人口164人,死亡率为3.34‰;自然增长率为5.34‰,出生人口性别比98。
全年全县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14630元,比上年增加1006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167元,比上年增加1846元。
“三城同创”取得实效:2016年成功创建“自治区文明县提名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已通过自治区初验,“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材料已上报国家爱委会待批。
十二、就业和社会保障
全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2783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
全年参加各项社会保险人数累计达47651人。其中: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6994人,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9264人(包括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参保人数3801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4342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4829人,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4721人(含领取待遇人员)。全县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3亿元(不含财政补助),社会保险基金待遇总支出2.6亿元。
全年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数达27144人,参合率达99.8%。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支出总额1650.99万元,受益90708人次。
年末全县共有养老服务机构6个,床位184张。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5470人,其中城市低保人数3016人,农村低保人数2454人,230人纳入农村五保供养(集中供养56人,分散供养174人)。资助1371名城镇困难群众参加城镇医疗保险,资助1960名农村困难群众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全年建成安居富民和保障性住房644套。
全年共立各类刑事案件149起,与去年同期111起相比上升34.2%,破85起,破案率72.5%。其中,重大案件83起破48起。公安机关共受理各类治安案件400起,与去年同期396起相比上升1.5%,查结319起,查结率79.8%。
十三、资源、环境和安全生产
年末,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9.75公顷,比上年下降73.2%。其中,工业用地5.78公顷,住宅用地0.60公顷,商服用地3.37公顷。
全年总用水量18153万立方米,比上年增加1766万立方米,增长11%;其中,生活用水118万立方米,比上年增长13%;工业用水130万立方米,比上年下降43%;农业用水17905立方米,比上年增长12%;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万亩,达到29.2万亩。
国家级湿地公园1个(新疆博斯腾湖国家湿地公园)。
全年环境污染治理投资额达6707万元,城镇污水处理率达98%,城镇垃圾集中处理率达95%,优良以上空气质量达标率90%。化学需氧量(COD)排放总量296.04吨,氨氮排放总量为49.42吨;二氧化硫(SO2)排放总量137.78吨,均控制在排放总量计划之内。
城镇和乡村饮用水源水质主要指标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开都河水环境质量为Ⅱ类、良好。我县荣获“2016国人最向往的十大民宿胜地”。
全年平均气温为9.8℃,降水量146.3mm。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能耗为2.1074吨标准煤/万元,比上年下降12.99%。能源消费品种仍以原煤为主。原煤消费占能源总消费量高达91.6%,电力、天然气、汽油和柴油消费仅占能源总消费量的8.4%。
全年城镇生活污水日处理能力达1400立方米,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8%。城镇集中供热面积69.3万平方米。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31.6平方米,建城区绿地率达38.09%,建城区绿化覆盖率达42.75%。
全年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起,死亡1人,直接经济损失80万元。未发生生产经营性火灾、工矿企业、农机等其他各类事故。
备注:
1、公报中第一部分“综合”和第十一部分“人口”为全县域(本县+巴州种畜场+二十五团)数据,其它部分为本县+巴州种畜场数据,不含二十五团。
2、公报中地区生产总值(GDP)、三次产业增加值及各行业增加值指标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规模以上工业暂时按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统计。
4、固定资产完成投资按500万元及以上统计。
5、人口数据以公安部门的统计资料为准,出生和死亡人口以计生部门的统计资料为准。
6、本公报中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正式数据以《2016年博湖县统计年鉴》为准。
7、公报中部分数据合计数或相对数由于计量单位取舍不同而产生的计算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数据提供单位:统计局、农业和畜牧兽医局、农经局、博管局、林业局、公安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通运输局、财政局、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卫生局、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旅游局、计划生育委员会、安监局、环保局、水利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商务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招商局、国土资源管理局、民政局、气象局、博湖县客运站、中国人民银行焉耆县支行、邮政局、电信博湖分公司、联通公司博湖分公司、移动公司博湖县营业部、博湖县交警大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