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开原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1-2025)》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
按照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关于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监管工作的通知》(辽环综函〔2021〕201 号)要求,以《铁岭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1-2025)》为指导,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开原市畜禽污染防治规划(2021-2025)》,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开原市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3日
关于印发《开原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1-2025)》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
按照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关于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监管工作的通知》(辽环综函〔2021〕201 号)要求,以《铁岭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1-2025)》为指导,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开原市畜禽污染防治规划(2021-2025)》,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开原市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