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滨县)绥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绥滨县中医药产业发展规划(2019-2025年)的通知

[可行性研究报告 - 规划计划] 发表于:2023-02-15 16:5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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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政办发〔2019〕24号规划纲要_免费下载_工作报告
 
绥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绥滨县中医药产业发展规划(2019-2025年)的通知
资料库_免费下载_统计公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绥滨县中医药产业发展规划(2019-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绥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6日

 绥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绥滨县中医药产业发展规划(2019-2025年)的通知
绥滨县中草药产业发展规划(2019—2025年)
 十四五_资料库_规划纲要
    按照《黑龙江省中医药产业发展规划》相关要求,为推动我县中药材产业发展,建立中药材支柱产业,大力推进中药产业现代化,加快经济转型升级和产业结构调整步伐,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发展规划。
    一、发展概况
    (一)有利条件。绥滨县是典型的农业县,是国家重要的商品粮基地、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水稻)标准化生产基地、全国水稻绿色高质高效创建示范县、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国家级生态宜居示范县,是全省“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试点县,培育了水稻、玉米、大豆、生猪、大鹅、肉牛、肉羊、黑龙江鱼、食用菌、果蔬等十大产业,素有“北国江南、鱼米之乡”的美誉。
    1.生态优势。绥滨县位于黑龙江省东北部三江平原,黑龙江与松花江交汇处的“金三角”上,三面环水,中间绿洲。属于温带大陆气候,昼夜温差大,雨量充沛,日照充足,年平均气温3.6℃,降雨量430-500mm,日照2850小时,自然生态条件素有“蓝天、碧水、沃土”的美誉,境内天蓝水碧、地清气洁,无任何污染,生态环境十分优越,适宜绿色有机中药材种植。
    2.资源优势。绥滨县行政总面积3344平方公里,其中县属1793平方公里,县辖3镇6乡,109个行政村,人口13.3万(其中:农业人口9.4万人),劳动力4.2万人。耕地总面积138.9万亩,土地肥沃,耕地连片,土壤类型多种,以草甸土为主。适宜种植中草药材的旱田面积达20多万亩,占旱田面积的50%,适宜大面积机械化种植中药材。特别是县林业具有6万多亩的林业用地,机关、事业单位拥有4万多亩的耕地以及水利灌溉、防洪江堤两侧保护用地等均适宜中药材种植,耕地资源十分优越。
    3.基础优势。中草药产业是能耗低、污染少、带动广、潜力大、附加值高、产业链长的朝阳产业。我县自1990年就开始发展中草药种植,面积逐年扩大,发展到目前的1.5万亩。种植品种逐渐增多,曾种植了甘草、龙胆草、水飞蓟、五味子等品种。近年来,又增加了柴胡、菟丝子、紫苏、牛膝、赤芍、蒲公英、灵芝等品种,全县中草药种植品种达10个,种植面积以柴胡、菟丝子、紫苏为主,为加快中草药种植积累了一定经验,培育了一大批适用技术人才。我县发展中草药产业已纳入我县农业十三五规划,把培育中草药产业作为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延长产业链条、发展壮大区域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举措,为加快中药材产业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发展基础。
    4.发展优势。一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中医药事业发展,把发展中医药事业作为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了全面部署;省委、省政府专题召开了全省中医药发展大会,制定了《黑龙江省中医药产业发展规划》,为新时代中医药振兴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二是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中草药发展专项推进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为中草药产业提供了发展机遇。三是促进中草药产业发展制定出台了实施政策,对中草药种植的种子、机械分别给予适当的补贴,对机关企事业单位拥有的国有土地适应中草药种植的全部用于发展中草药种植,打造种植基地。四是加大了招商引资力度,对来绥滨投资建设的中草药加工企业享受县经济开发区政策。
    (二)发展现状。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中药产业发展,切实加快了发展落实步伐。2017年,我县又开始试验大豆套种菟丝子;2018年,又实验了玉米套种柴胡;2019年,全县中药发展实现了多样化种植,共落实各类中药材种植面积1.5117万亩,其中:菟丝子1313亩,柴胡9135亩,紫苏4500亩,万寿菊60亩,牛膝58亩,赤芍45亩,汉麻试种4亩,庭院灵芝2亩。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发展观和省中医药发展大会精神为指导,立足于我县资源优势,以做精做优产业、提升效益、建设生态中药材强县为目标,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推进标准化种植为抓手,科学种植,扩大面积,着力培育有优势的大宗品种,提高道地中药材品质,增强市场竞争力。依靠科技支撑,转变发展方式,推动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快构建中草药生产体系、加工体系、市场营销体系和产业服务体系,突出特色、创新驱动、强化责任、务求实效,形成强大、稳定、特色、生态的中药材产业发展新格局,促进全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持续发展的原则。因地制宜、科学确定适宜种植品种,大力发展中药材规范化种植,促进我县中药材产业持续健康有序发展。二是坚持品牌发展的原则。坚持产量与品质并举,建立和完善我县特色中药材生产标准,打造我县优质品牌药材。三是坚持协同发展的原则。着力构建中药材种植、加工、流通等全产业链,推动产业链各环节的协同与创新,将中药村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
    (三)发展目标。我县中草药材种植发展目标:2019年,全县中药材种植面积达到1.5万亩,总产量达到1500吨,总产值达到0.5亿元,建设1000亩标准化种植示范区1处;到2020年,全县中药材种植面积达到2.5万亩,总产量达到3000吨,总产值达到1亿元,建设1000亩标准化种植示范区3处;到2025年,全县中药材种植面积达到5万亩,总产量达到7000吨,总产值达到3亿元,1000亩标准化种植示范区达到每个乡镇至少1处,全县达到12处。
    三、主要任务
    中药材产业将是全县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坚定不移地发展中药材产业关系到全县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为实现发展战略目标,全县中药材产业发展重点完成以下七项主要任务。
    (一)加快中草药材种植标准化。提高生产标准,扩大柴胡、菟丝子、紫苏等特色品种的种植规模,积极引进中药企业和鼓励专业合作社发展优质中药材;推广精细耕作技术,完善现有中药材种植基地生产栽培技术规程,用规范标准组织中药材生产,全面提高道地中药材质量。积极引进新品种,优化种植品种结构,突出名优中药建设,种植药用价值高、市场价格稳的大宗道地中药材,增加市场紧俏中药材商品量。支持中药材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GAP认证和绿色有机认证,提高药材品质。以市场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大宗急需、道地、主产中药材开发利用为重点,建设一批道地药材种植基地,培育形成规模化的中药原料生产供应基地。
    (二)推动道地药材精深加工。强化我县柴胡、菟丝子、紫苏等重点中药材开发项目招商引资工作,引进国内知名企业投资中药材种植、生药加工和高端制药等行业,开展大宗中药深度加工和精准制造。围绕比较效益好、有市场需求和全县特点的中药材开发精深加工产品,延长产业链,扩大优质精深加工产品市场占有率,改变初级产品直接上市的状况,争取落户1家中药材加工企业,增加中药材效益。
    (三)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现代科学技术是提升中药材种植和制造水平,引领高端制药产业的必由之路。围绕重大农产品技术推广,与国内、省内中药材种植、生物制药前沿技术接轨,加强与省内一流科研院(校)所的经济技术合作,引进推广中药材先进种植技术,开发我县中药材资源,改造传统中药材种植,进一步提升我县中药栽培模式、病虫害防控、机械化栽种采收、储藏干燥等技术创新,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突破产业发展的制约瓶颈。
    (四)加强流通体系建设。科学规划,强化服务,推动中药材物流基地的规划建设,在绥滨镇建设一处小型中药材仓储物流基地。加快信息网络系统和中药电商交易平台建设,发展电子商务和中远期现货期货交易,进一步完善中药材市场网络。加强流通体系信息化建设,通过现代信息技术和物联网技术,建立中药材质量追溯体系,逐步实现全过程追溯管理,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五)拓宽中药材营销渠道。扶持发展中药材专业合作社,推动合作社与加工企业、专业市场建立稳固的利益联结机制,构建“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牧场)+农户”的生产经营模式,完善订单生产、利润返还、股份合作等利益联结机制,实现订单种植、合同销售。发展中药材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牧场等新型经营主体,推进中药材组织化规模化生产。  
    (六)建立经营风险防控机制。加强中药材行情预警,支持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建立信息公开发布制度,在中药材生产季节,通过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媒体及时向药农发布有关信息,适时调整品种种植结构。对种植面积较大的中药材品种非理性上涨或者下跌,相关部门要及时分析研判市场波动原因,正确引导药农理性对待价格波动,避免盲目跟风造成经济损失。加强政策研究,争取将中药材保险试点纳入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农业保险范围,规避种植风险与市场风险。
    (七)健全中药材科技服务体系。抓好中药材技术服务能力和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完善服务机构和职位分类,扩增专业人员编制,核定专项经费预算,引进中药材相关专业高层次人才,充实科技人才力量,不断增强中药材技术机构的科技服务能力。继续深化中药科技交流,扩大与省内中药类国家重点学科的重点大学和研究院(所)之间的中药科技协作,构建中药科技联盟,筑建中药科技交流平台,吸收转化中药先进科技成果,促进产业发展,争取在2025建成区域性中药协同创新中心,增强技术服务实力,促进中药科技产业良性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把推进中药材产业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建立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直相关部门和各乡镇党政主要领导为成员的中药材产业发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在县农业农村局。领导小组要切实发挥统筹作用,建立中药材发展协调工作机制,产业发展考核机制,协调解决中药材发展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加快推进我县中药材产业发展。
    (二)强化部门协作。各成员部门要贯彻落实好国家和省有关中药材产业发展的精神,要切实履行服务职责,研究本部门具体可操作的扶持政策,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政策合力,形成工作合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改善中药材产业发展条件,强化服务保障,及时掌握中药材前沿科技和应用技术情报,科学指导中药材生产。抓住生产基地和种植管理薄弱环节,开展产业技术服务,进一步增强中药产业的科技含量和生产能力。
    (三)加快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药材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中药材专家咨询机制,为中药材保护和发展决策提供咨询参考。加大对从事中药材种植、加工、流通等基层人员的培训,提升业务队伍素质和专业水平。实施中药材技术培训“阳光工程”,开展规范化栽培技术培训,通过建立试验示范基地,召开现场培训会、印发技术资料、开办电视讲座专栏等形式,切实把生产技术送到千家万户,普及中药材产业规范化生产技术。
    (四)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积极争取和发挥国家发展中药材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通过贷款贴息、以奖代补、先建后补和直接补助等方式,支持中药材推广优良品种、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品牌建设、绿色有机认证、新产品研发及产业化、企业技术改造等中药材产业发展。将中药材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纳入扶贫开发扶持范围。把药材播种机、采收机、清洗机、切片机等设备纳入农机具购置补贴范围。鼓励和支持相关金融机构加大对中药材种植、加工、流通等信贷支持和财政贴息力度。中小企业贷款政策性担保机构要积极拓展中药村相关担保业务。鼓励保险公司在中药材种植面积较大、种植户投保意愿较强的乡镇,自主开展中药材种植保险试点,县财政根据农业保险县级奖补有关政策给予支持。
绥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绥滨县中医药产业发展规划(2019-202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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