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编制工作,是含山县委、县政府顺应广大农民对美好生活的期盼,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三农”工作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决胜全面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发〔2018〕1号)、《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皖发〔2018〕1号)、《中共马鞍山市委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马发〔2018〕7号)的文件精神,以及《中共含山县委 含山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含发〔2018〕22号)的文件要求,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体要求,以重点项目为支撑,充分结合含山实际,明确含山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编制《含山县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
本规划旨在科学有序推动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循序渐进,不搞强迫命令、不刮风、不一刀切。本规划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阶段性谋划,分别明确至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2022年召开党的二十大时的目标任务,并对2035年与2050年作出远景展望,指导各地各部门有序推进乡村振兴、做好新时代“三农”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