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小康社会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实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发展,根据县政府部署,结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以及我县实际情况,编制和县“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
一、“十三五”人社事业发展成就
(一)就业形势基本稳定
十三五期间,我县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就业结构持续优化,就业质量进一步提升,就业局势持续稳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文件,构建以发展促就业、以政策促就业、以创业促就业、以培训促就业、以服务促就业“五大”体系,扩大就业与经济发展联动效应日益显现。“十三五”期间,我县城镇新增就业人数2.68万人,转移农村劳动力15.38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始终控制在3.7%以内。大众创业体系逐步健全,5年来,全县参加创业培训人员共1200人,创业合格率98%以上,带动就业近3000人。同时,将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复退转军人和被征地农民纳入创业政策扶持范围,在金融信贷、就业扶持、创业服务等方面予以支持,5年共发放小额担保贷款45018万元。全县2个农民工创业园,占地面积45亩,建成厂房面积11130平方米,吸纳农民工就业500余人。
(二)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
“十三五”时期,我县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充分发挥社会保障保稳定功能,切实加强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健全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险征缴扩面成效明显,基金规模进一步壮大。全面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完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确定机制,建立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基本实现了社会保障面向城乡居民及各类从业人员的全覆盖,实现了社保制度全面覆盖、待遇水平保障适度、管理服务安全高效的可持续发展的多层次社会保障制度框架。整合社会保险经办资源,规范和优化管理服务流程,加快社会保险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建设步伐。社保经办服务和公共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十三五”末,养老、失业、工伤3项社会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4.871万人、1.953万人、2.346万人,其中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3.256万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数8372人,城乡居民养老累计参保28.61万人(其中领取待遇9.3万人)。我县养老保险综合覆盖率达到98%。
“十三五”期间,我县两次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实施调整,现基础养老金标准为115元,中央财政88元、省财政8.5元、县财政18.5元。
(三)人才引进培养持续加强
突出“人才优先”工作主线,创新引才聚才措施,优化人才成长环境,提升人才服务能力,实行引进、培养、开发多策并举,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实现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总量扩大、质量层次提升,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证。目前,全县拥有专业技术人才5086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人才874人,中级职称人才2342人,初级职称人才占1870人。其中,每年专业技术人员公共知识(公需科目)培训5700人次左右。培养技师总量达229人左右。组织开展政策性培训班次285个,涉及学员13976人,其中技能脱贫培训班次19个,涉及贫困人员714人。
(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成效明显
全面贯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其配套政策法规,巩固夯实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岗位管理、公开招聘“三项基本制度”基础。继续依规定开展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工作。“十三五”期间,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524人,其中卫生系统41人,教体系统272人。新招募“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35人。五年来,共完成全县250家事业单位、6300多人次的年度考核任务。
(五)和谐劳动关系更加稳固
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对企业遵守法律法规得到有效监控,开展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诚信评价、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劳务派遣、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参保专项执法检查,切实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完善企业工资支付长效管理机制,制定治欠保支三年行动计划,扎实开展根治欠薪工作,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十三五”期间,劳动保障监察部门重拳打击恶意欠薪,累计收到劳动监察投诉案件405件,结案率达100%,涉及农民工3060人,追回农民工工资5370.7042万元;十三五以来共收到各类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1300起,实行案外和解400起,立案调解465起,立案裁决435起,结案率超过98%。
二、人社事业面临问题的挑战和机遇
在中、美贸易之争与当前新冠疫情影响叠加,经济下行压力进一步加大,对经济发展与就业形势产生了一定的冲击,同时社保降费后,社会保障征缴扩面和保发放难度凸显。当前,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就业结构性矛盾依然存在。就业市场学历薪酬结构、行业结构、知识结构等方面的矛盾同时并存,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群体、就业困难人员、贫困劳动者等人员,出现供需错位,影响了就业成功率。农村转移劳动力受限于文化程度、技能水平、工作经验、年龄等因素,较难找到满意工作。而随着我县招商引资力度加大和新兴产业快速发展,新兴产业企业需求的专业技能型人才短缺。
二是社会保险统筹层次不高,扩面难度加大。目前社会保险存在统筹层次不高,扩面难度加大,养老保险基金缺口较大,失业保险基金资金存量快速下降、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基金出超风险加大等问题。同时各类人群养老金待遇相关因素较多,计发办法复杂,引发诸多矛盾和不满。
三是人事人才改革难度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还存在着政策不配套、依法行政水平不高,人员“能进能出、能上能下”机制尚未有效建立,公开招聘科学性与公平性难以兼顾,专业技术高级岗位聘任矛盾突出,人事管理信息化水平不高等问题。
我县专业技术人才工作还面临着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突出,主要表现在专技人才总量相对不足,人才引进与流失并存,人才基础工作薄弱,人才工作服务体系不健全等问题。
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方面仍存在技能劳动者总体素质不高,特别是高技能人才严重短缺的问题短期内难以缓解,高技能人才的总量、结构和素质还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等一些问题,越来越成为制约经济可持续发展和阻碍产业升级的“瓶颈”。
四是各类争议纠纷仍处在高发期。近年来,全县发生的拖欠工资、不参加社会保险、超时加班等违法违规举报投诉案件、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各类信访事项,均呈上升趋势。特别是清欠农民工欠薪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经过多年的共同努力,我县治欠保支工作形势持续好转,但仍然存在工资支付保障制度不健全,工作落实不够,一些历史遗留欠薪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新的欠薪问题仍时有发生,根治欠薪工作形势依然严峻。
五是社会保障软件信息化水平有待提升。经办机构、人社、财政、审计等部门之间尚未建立横向基金收支信息共享机制和协查机制,部门之间社会保险数据不能互通,信息渠道不畅,不能形成高效常态的基金监管合力,也制约了基金预决算编制质量和预算执行管理效率。
六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水平有待提高。我县基本公共服务发展虽然取得了长足发展,但随着全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以及公共服务新需求的不断涌现,公共服务财政压力日趋凸显,标准化的工作机制亟待健全,信息共享机制亟待完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经办能力和服务水平有待提高。
产生上述问题,原因是原因是多方面的,“十四五”时期,外部环境可能更加复杂,不确定性和挑战更多,我国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关键时期,要在在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上取得更大进展。围绕补短板、促升级、增后劲、惠民生,着力提升人社公共服务水平。
必须深刻认识“十四五”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立足自身职能,围绕全县大局,坚持问题导向、改革思维,超前谋划、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新局面。
三、“十四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实行更积极更开放的人才政策,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提供更均衡更优质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努力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努力实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十四五”时期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家、省、市人社工作部署,坚持依法行政,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坚持改革创新、实施就业优先和人才强省战略,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加强社保基金管理,着力提升经办服务,等重点工作。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平衡和维护各类社会群体合法权益,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能力,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推进长三角和南京都市圈区域合作,紧紧围绕服务经济发展大局,积极应对经济形势变化,坚持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努力实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发展、健康发展、可持续发展。
(一)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决策部署,坚持把稳就业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强化底线思维,坚持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和稳定现有就业岗位并重,突出重点、统筹推进、精准施策,全力确保就业形势总体稳定。
1.强化就业优先政策。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积极应对经济增速放缓和劳动力结构变化形势。围绕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提高就业质量,进一步完善就业创业政策,支持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加强对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的政策支持,促进多种形式就业,着力提高政策的针对性、有效性、稳定性。
2.保障重点群体就业。突出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脱贫人口、退捕渔民、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继续将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首位,统筹推进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
3.加强创业带动就业。贯彻落实各项创业扶持政策,大力实施“创业促就业工程”,不断完善创业扶持政策、大力改善创业环境。加大创业培训力度,不断扩大培训范围,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完善创业扶持政策。
4.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水平。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完善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推动就业创业信息化建设,搭建有利于供求对接、人才流动、便利就业的信息平台。
(二)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实现人人享有社会保障。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坚持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应保尽保的原则,形成社会保障全民共有共享共建共谋的发展局面。
5.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实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法定人群全覆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本实现适龄参保人员应保尽保。加强失业保险参保扩面,做好中小微企业和农民工等重点人群参保工作,积极探索将新业态从业人员纳入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工伤保险实行向职业劳动者的广覆盖,积极推进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工作。
6.完善养老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加快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完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健全多缴多得激励机制,继续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和退捕渔民养老保障制度,构建城乡一体化退管服务体系。
7.确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全面加强社保基金风险防控,对各项社保基金内部控制管理、业务经办管理、基金财务管理、信息系统管理、政策完善管理、基金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形成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的风险防控体系,进一步压实地方政府对社保基金安全的主体责任。
(三)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建设人才强县战略。聚焦高质量发展要求,持续推进人才体制机制改革和人才发展环境优化,加强高层次、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打好人才人事工作组合拳,推动人才与经济社会深度融合发展。
8.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继续配合实施好高层次人才引进“龙马”工程、青年人才引进“骏马”工程、柔性引进人才“驿马”工程,加强人才服务“一站式”窗口建设,发挥政策吸引人才效应。围绕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发展需求,全面落实人才政策,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加强博士后工作站等人才载体建设,扩大以高层次人才为重点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规模,努力建设一支服务我县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的高层次人才队伍。
9.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技能培训项目,开展以高级工为重点的技能提升培训。深化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稳慎推进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向行业拓展。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职业技能竞赛,推动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活动蓬勃开展,发现和选拔一批能工巧匠。
10.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构建“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用人机制的总体要求,守正创新,全面贯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其配套政策法规,以转换用人机制和搞活用人制度为核心,以巩固完善岗位管理、人员聘用和公开招聘制度为重点,加强制度建设,健全管理体制,完善用人机制,强化监督检查,深入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提高人事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
(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创新和完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体制机制,维护劳动者权益,促进企业发展。坚持劳动关系矛盾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和综合治理,提升劳动关系治理能力。构建规范有序、公正合理、合作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11.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健全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规范劳务派遣用工,优化新业态劳动用工服务,指导共享用工规范健康发展。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巩固大中型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提高小企业和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扩大集体合同制度覆盖面。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努力形成企业和职工利益共享机制。
12.推进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化解,强化基层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坚持“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方针,健全劳动人事争议调处机制。加强仲裁机构能力建设,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制度,提升仲裁院标准化建设。加强队伍培训,强化调解仲裁员队伍行风建设,充实一线专职调解员、仲裁员力量,完善职业保障机制。
13.深化“无欠薪”行动长效机制。深入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精神,健全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长效机制。开展工资支付专项执法行动。对恶意欠薪的犯罪行为进行联动打击。建立健全工资支付诚信体系,对失信的用人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实施联合惩戒。加快推进“互联网+智慧监察”建设,打造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指挥中心,实现全市联网、实时调度。
14.积极推进执法体制改革。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加强基层队伍建设,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规范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坚决查处侵害劳动者权益案件。
(五)加强系统行风建设,提高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和质量。健全人社公共服务制度,提高信息化建设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加快形成覆盖全民、更高质量、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15.加强系统行风建设。深入推进“人社服务快办行动”,简化优化服务流程,推进“减证便民”,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推进关联事项打包办、高频事项提速办、所有事项简便办、异地事项“跨省通办”。全面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好差评”,建立公众满意度测评指标体系,健全监督问责机制,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16.推进信息化建设。大力推进“智慧人社”系统建设,加快推进人社业务网上申报力度,加强掌上社保、自助服务系统建设,实现线上线下优势互补。对接长三角人社服务工作标准,按省市统一部署和机构改革要求,我县将在业务数据省集中的基础上,着力开展标准化建设。以互联网+智慧人社、以“一卡通”为媒介,加快三代社保卡发行及应用,推动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建立居民服务“一卡通”服务新模式。加强网络安全应急体系建设,加强数据安全管理和个人信息保护,提升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防护能力。
17.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贯彻好干部标准,注重培养和选拔富有开拓意识、想干事、会干事、作风过硬的各类优秀人才;以问题为导向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突出理想信念和党性党规党纪教育,将能力培养贯穿始终,全面提升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和能力;加强干部日常教育管理,建立健全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体制,为开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新局面提供思想政治保证、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18.坚持依法行政,深化法治政府建设成果,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坚持严格执法,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强化各级人社部门化解行政争议的责任意识,建立健全行政争议化解机制,合理规范具体行政行为,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避免和减少群体、突发性事件和行政诉讼案件的发生,妥善处理和化解行政争议,维护行政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
六、保障规划实施
健全保障措施,强化监测评估,保障我县“十四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全面实施,努力实现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19.健全规划实施机制。加强规划实施组织领导,建立分工负责机制,压实规划实施责任。分解规划目标任务,建立规划人社事业发展计划的衔接机制,确保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地,通过计划执行推进规划目标任务完成。完善规划实施评估机制,增加规划实施的约束力。
20.强化统计监测评估。健全规划执行监测机制,科学设定监测指标,定期通报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开展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和期末评估。构建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监测体系,加快推进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监测信息化建设,加强统计调查、统计分析,不断提升统计数据公信力,增强统计监测规划实施和服务事业决策能力。
21.加强法治人社建设。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积极推动立法,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不断完善我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法规体系。完善依法决策机制,加强重大事项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22.推进区域协调发展。贯彻落实“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发展、中部崛起、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重大战略,推进我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跨越式发展。依托长三角地区公共服务一体化平台,参与实现长三角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重要数据信息共享,推进长三角地区政策逐步协同。
23.加强规划宣传引导。将宣传工作与规划实施同步策划,同步部署,同步落实。做好规划解读,增进社会各界对规划的认知。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深入开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新闻宣传、政策宣传和典型宣传。完善舆情工作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积极营造有利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舆论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