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编制目的
和县历史文化悠久,地域特色鲜明,近年来城市建设高速发展,城市面貌日新月异,如何塑造城市品牌与形象,深层次挖掘和县的文化底蕴,展现城市特色、增强城市软实力,已成为和县适应“新常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战略举措之一,并根据安徽省住建厅发布的“关于加强城市特色塑造工作的意见”:开展和县特色风貌规划的编制工作。
第二条 规划期限
本规划的规划期限为2016年-2030年,分为两个阶段,近期2016年-2020年;远期2021年-2030年。
第三条 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和县总体规划中划定的中心城区2030年建设用地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