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政办〔2022〕3号
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仙游县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鲤城街道办事处,县直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现将《仙游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2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仙游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
专项规划
仙游县人民政府
二〇二二年一月
目 录
第一章 现实基础与面临形势分析
“十三五”时期是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开展的五年,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市生态环境局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省、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点,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巩固木兰溪治理成果,扎实抓好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和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落实,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工作有序推进,“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为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建设新仙游提供良好的环境支撑。
一、“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实施情况回顾
环境空气质量方面:2020年,仙游城区空气质量有效监测天数366天,达标天数为366天(其中优、良天数分别为276天和90天),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率100%,同比持平。2020年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2.22。2020年仙游县城区空气一氧化碳平均浓度值为0.9mg/m3,8小时最大臭氧平均浓度值为0.094mg/m3,二氧化硫平均浓度值为0.005mg/m3,二氧化氮平均浓度值为0.011mg/m3,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值为0.017mg/m3,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值为0.039mg/m3。空气质量连续三年保持全市第一。
水环境质量方面:重点流域木兰溪(仙游境内)水质方面: 2020年,木兰溪水质功能达标率100%;园头桥国控断面水质(均值)为Ⅲ类,省控断面蒋隔水库水质为Ⅰ类、西台桥和石马桥水质为Ⅲ类,达到年度水质目标,达标率100%;重点流域木兰溪(仙游境内)I-III类水质达标率为100%。达到年度水质目标,达标率100%。小流域水环境质量方面:15个省控考核断面Ⅲ类以上水质断面14个,达标率为93.3%;其中有7条小流域水质实现跨类别提升,全面消除劣Ⅴ类水质。
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方面:县级饮用水源地金钟水库、古洋水库各月水质均优于III类标准,年均值达到II类标准。12个乡镇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Ⅲ类水标准,在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达100%。
声环境质量方面:声环境质量良好。昼、夜间声环境质量达到功能区要求。
土壤环境质量方面:土壤环境稳中趋好,危险固体废物得到规范处置。
辐射环境质量方面:辐射环境质量继续保持良好,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
污染治理方面: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和放射性废物基本得到安全处理处置。
规划指标完成情况:“十三五”期间各项任务指标如期完成,具体见附件一。
规划重点工程完成情况:列入规划重点工程的2个饮用水源保护工程项目、3个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1个固废处理项目、6个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项目、3个循环经济建设项目、2个生态环境保护项目、5个流域生态环境整治工程项目、3个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和2个生态文明建设项目,共计27个重点工程(其中,仙游县循环经济示范园区二期工程项目因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停止建设不参与总结评估外),均已完成,具体见附件二。
(一)深入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
1.全面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1)深入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十三五期间,我县共有43家涉及VOCs排放企业,达到免于错峰生产条件的企业43家。其中:24家完成提升改造任务符合免于错峰生产条件;9家包装印刷业全部完成提升改造任务符合免于错峰生产条件;10家化工及其他行业也在各个环节进行精细管理,达到免于错峰生产条件。
(2)大力开展“两无”、“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至2020年,我县共排查整治“两无”企业370家,深入推进“散乱污”企业整治,明确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和整治时限,坚决依法分类整治,共排查整治300家“小散乱污”企业,完成销号工作。
(3)开展规范餐饮业油烟治理及餐饮污水整治。十三五期间,我县共排查餐饮业1270家,完成餐饮业油烟整治1192家,完成率93.9%。木兰溪流域共排查涉餐饮污水排放餐饮业1020家,完成餐饮污水整治884家,完成率86.7%。
(4)进一步削减颗粒物浓度。扩大禁炮区域范围,全县除山区几个乡镇外其他乡镇均划有禁炮区,强化道路扬尘污染控制,推行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采购新增雾炮车实施除尘作业,加大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控制,城市考评区内的所有在建工地全部配套“五小”工程。通过系列组合拳,空气质量得到有效改善。
(5)全面完成总量减排任务。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十三五减排目标。市政府下达给我县“十三五”总量减排任务目标是:至2020年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不得高于2015年水平。十三五期间,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比2015年分别削减443吨和52吨,削减比例分别是5.52%和4.85%。
(6)持续开展黄标车淘汰工作。淘汰黄标车1583辆,超额完成任务。根据市生态环境局等8部门联合印发《莆田市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和市环保委印发《2019年莆田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方案的通知》,我县认真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共登记非道路移动机械350辆,已完成编码登记和上牌、发放信息卡等工作。
(7)强化大气环境质量监测。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完成鲤南、榜头等大气环境质量监测自动站建设并投入运行。
2.持续推进水污染防治攻坚战
(1)强化生活污染治理。加大资金投入,按时完成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016-2020年,投资3000万元完成仙游城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日处理污水扩建2万吨)建设并按时完成仙游城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建设;投资9000万元完成仙游第二污水处理厂配套主干管30.5公里工程建设并按时完成仙游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建设;投资6800万元完成仙游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容工程(日处理污水扩建2万吨)建设。我县公布并实施县域农村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十三五期间,完成247个村的农村环境整治任务,占比85%。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河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村公厕新建改造。同时开展餐饮业污水整治,共排查木兰溪流域餐饮业1020家,完成整治884家,完成率86.7%。
(2)加快推进“省级为民办实事”项目工程包建设。重点开展枫慈溪、沧溪、柴桥头溪等3条小流域综合治理工作。2017-2019年,枫慈溪、沧溪、柴桥头溪完成省级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包建设项目累计投资9830万元,新建枫亭镇集、园庄镇集镇区污水处理站各1座,新建村级污水处理站17座、氧化塘4个;建设配套污水管网76.535公里。
(3)加快推进“省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建设。争取省级财政资金,积极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2017-2019年,分别榜头镇、赖店镇建设“省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累计争取省级补助资金1571.03万元,榜头镇建设污水收集管网10.258公里;赖店镇建污水收集管8.235公里。
(4)推进“污水零直排区”试点创建。要按照“污水管网全覆盖、雨污排水全分流、直排污水全收集”的原则,我县在榜头镇、盖尾镇积极开展“污水零直排区”试点创建工作。通过统一规划、综合治理、分步实施,建立完善的长效运维机制,积累了一些好的经验做法。榜头镇选取溪东社区为污水零直排区试点村,已全部完成主干管2989米,接户管4970米,已接户875户,接户率为100%。收集的污水已全部接入仙游县第二污水厂主管网,实现污水零直排。盖尾镇选取仙潭村为污水零直排区试点村,已全部完成主干管1544米,接户管11050米,已接户534户,接户率为100%。收集的污水进入小型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氧化塘净化,尾水经灌溉沟渠进入1000多亩果地农田进行消纳,实现污水零直排。
(5)强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排查整治畜禽养殖反弹复建1332家次,强化规模畜禽养殖场日常监管工作。全县原有103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已停产或关闭66场。全县保留37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有废水排放35场全部完成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同时,将规模畜禽养殖场列入环保执法“双随机”范围,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对违法排污行为依法查处,立案处罚违法排污的规模养殖场18家,罚款35万元,其中3人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6)强化工业污染治理。进一步完善流域沿线产业园区污水管网,全县工业园区内在产的58家有废水排放企业,其废水排放已全部纳入污水管网,收集到仙游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排放。同时不断强化园区外木兰溪流域的8家涉水工业企业治理力度,5家工业企业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污水收集管网,3家工业企业自行处理达标排放。
(7)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印发实施了《仙游县2019年度入河排污口排查与规范整治工作方案》,“全口径”对全县入河排污口进行全面排查整治,排查整治4044个入河排污口,同时建立健全入河排污口监管长效机制,加强入河排污口日常巡查和监督检查,成立了木兰溪沿线各重点镇街河道专管员队伍,对入河排污口开展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解决。定期组织对木兰溪流域入河排污口全面排查复核,防止回潮、反弹。
(8)开展入海排污口、海漂垃圾排查整治。组织开展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全县共排查入海排污口38个,并全部完成排污口水质监测工作,其中2个超标入海排污口已按“一口一策”制定整治方案,并完成整改。制定海漂垃圾综合治理行动方案,成立海上环卫队伍开展海漂垃圾治理和日常保洁工作,枫亭镇组织清理6.34公里海岸线海漂垃圾15.6吨。
(9)全面控制农村面源污染。制定《仙游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0-2030年)》,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新建改造农村三格式化粪池49547户。重点推进木兰溪流域沿线乡镇(街道)和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居民集聚区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投资3.1亿元,加快推进农村污水治理工程PPP项目建设,累计新建管网507.15公里。
(10)统筹保障河道生态基流。科学调蓄水库库容,强化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执行情况监控;同步构建流域生态水网体系,实施引水、调水和水系连通工程。根据《福建省水电站清理整治行动方案》,组织对全县水电站综合论证评估,按照退出、整改、保留三种类别“一站一策”实施分类清理整治。全县水电站通过保留和整改后目前有74座,已严格落实现有74座在线管控最小下泄流量,完善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考核机制,推动泄放设施改造,监测监控设施配备并强化生态调度运行,切实保障生态下泄流量。
(11)落实淡水水产养殖整治。按照《仙游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仙游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的通知》(仙政文〔2018〕69号)文件,严格进行水产养殖发展规划,并对养殖技术进行指导,指导生产者减少养殖密度,投喂优质饵料,采用绿色生态养殖模式,减少对生态环境影响。2019年,对污染严重的水产养殖企业进行专项整治。关闭拆除县域范围内全部41家牛蛙养殖场;按照《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仙游县淡水养殖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仙政办〔2019〕40号),对我县全部56家养鳗场(含一家香鱼场)进行整治,初步实现尾水处理后达标排放。
3.扎实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
(1)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污染状况初查工作开展重点监管企业管理。根据上级总体部署,排查17家土壤污染行业企业并进行基础信息采集,将东亚机械、南泰制革、红星化工、郊尾电池冶炼厂等地块作为高关注度地块纳入布点采样,全面完成仙游县建设用地土壤污染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将东亚机械、日晶玻璃、钰成化学、滨海化工、兴鸿环保和寨岭垃圾填埋场等在产企业列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加以监管,每年自行对其用地进行土壤及地下水环境监测并及时备案。
(2)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至2020年,我县完成162个表层土壤样和40个农产品样的采样和监测工作,按时序完成农用地表层土壤和农产品(水稻)样品的采集工作以及重点行业建设用地信息采集工作。同时开展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的排查,涉及鲤城街道、赖店镇、鲤南镇及龙华镇等26个行政村,排查企业103个,未发现涉镉等重金属污染企业。
(3)实施化肥农药使用减量化。我县继续实施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减量化行动,采取推广测土配方施肥、耕地质量提升、化肥减量增效示范、绿色防控、统防统治、重大病虫害监测体系和农药减量控害等技术措施,实现全年化肥农药使用量逐年减少,有力减轻农业面源污染。2020年全县化肥施用量19969吨(折纯)相比2015年底的32008吨,减少了12039吨,减少37.6%;2020年全县实际农药使用量为935吨,相比2016年的1785吨,减少了850吨,减少了47.6%,农药减量效果显著。
(4)扎实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在耕地污染集中连片的仙游县度尾镇,采取整村推进的形式,建成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集中推进区,涉及度尾镇东峰村、度峰村、砺山村、潭边村、下洲村、中峰村等6个村和书峰乡兰石村;在度尾镇潭边村建立核心试验区15亩,开展5种安全利用技术技术筛选、集成、验证;同时,书峰乡兰石村也建成推广示范区一个。全县范围内已完成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面积15475亩,严格管控面积167亩,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91%以上,按序按时完成省厅下达任务。
(5)加大污染地块的监管力度。持续加大污染地块环境管理,督促土地使用权人(污染责任人)按要求开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详细调查等后续工作,目前我县郊尾电池冶炼厂、南泰制革厂、红星化工原料有限公司等3家污染地块已采取围挡、阻隔、设置标识牌和公告、规范拆除、清理污染物以及采用视频监控措施,做到污染地块的“三防一监控”,确保受污染地块的安全利用。
4.不断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1)强化固废管理。我县固体废物安全处置率100%,全县35家设有床位的医疗机构均与有资质单位签约,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达100%。
(2)新建仙游县垃圾处理(焚烧发电)项目及配套飞灰固化物填埋场项目。
投资6.19亿元建设总处理能力为2×600吨的仙游县垃圾焚烧发电厂,占地面积为148亩,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建设工程处理规模为日处理垃圾600吨,于2019年底投入试运行。
总投资约3000万元配套建设占地面积63亩的飞灰固化物填埋场一座,于2020年竣工验收投入使用。解决了仙游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焚烧产生的飞灰处置问题。
(3)完成寨岭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封场及渗滤液处理站提标改造工程。对占地面积150亩仙游县寨岭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全面封场。2019年投资450万元对垃圾渗滤液处理站进行提标改造,现垃圾渗滤液委托第三方环保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负责运行处理,达标处理后通过专用收集管网排入城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4)加强城乡生活垃圾转运站建设。2016年-2020年,投资约4000万元,新建垃圾转运站15座,我县共有垃圾转运站25座,除书峰乡外,每个乡镇至少拥有垃圾转运站1座,并配套垃圾转运站的运输车辆35部,转运能力基本能满足要求,确保“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模式正常运行。
(5)提升城乡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城区卫生保洁采用市场化动作模式,每年投资3500万元资金用于城区卫生保洁。每年筹集资金约2800万元,用于补助农村卫生清扫、保洁、垃圾转运等工作,城乡环境卫生得到明显改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由96.6%提高到99.4%。
(6)推进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为积极推进我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我县出台《仙游县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成立了垃圾分类办,配备专职人员10人。鲤城街道被列入省级垃圾分类示范街道,先行打造管理到位、氛围浓厚、机制健全的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形成深化示范、以点带面的工作格局。2018年起我县餐厨垃圾全部运到莆田市餐厨垃圾处置场进行处理,18个乡镇已全面开展餐厨垃圾收运工作,共收运餐厨垃圾15524.4908吨,全部运到莆田市进行资源化处理利用。同时,在龙华镇金溪村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干湿分类处理试点工作。
5.切实开展饮用水源专项整治
采取强有力措施,保护饮用水源。一是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畜禽养殖场全部拆除关闭。二是加大截污工程建设和污水治理力度,取缔关闭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排放口。三是督促有关乡镇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四是优先在饮用水源保护区指导实施科学施肥和使用农药,鼓励测土配方施肥,使用低毒、低残留农药化肥或生态肥等。五是督促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的乡镇,其生活垃圾全部外运处理。六是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钟山、游洋、石苍、菜溪、社硎等乡镇集镇区分别建设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收集管网建设。七是推动饮用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开展古洋水库、金钟水库等2个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源地勘测定界及水源地周边污染源和风险源名录编制,金钟水库4条主要入库河流水质简易自动监测站建设工作已完成选址。园庄镇东石水库、盖尾镇后井水库、枫亭镇外坑水库、大济镇溪南山水库、钟山镇西漈水库5个农村“千吨万人”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已上报省级审核。八是强化水源地水质监测,做到县级水源地水质一旬一测;乡镇级水源地水质每季度一测;木兰溪地表水水质一月一测。2020年,我县12个在用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100%。九是健全和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积极实施木兰溪上游及饮用水源生态保护补偿措施,加大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力度。十是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积极开展东石水库、外坑水库、西祭水库、南山水库、后井水库等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勘界立标工作。
(二)全力推进各级环保督察及反馈问题整改
2017年以来,我县对各级环保督察反馈的问题,以任务倒逼责任、以督查倒逼落实、以目标倒逼进度,认真抓好各级环保督察及反馈问题整改。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先后召开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工作29次,县主要领导通过实地调研、现场办公会等形式一线督导,亲自推动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和重点信访件调处化解工作。全县各有关部门积极推进,主动作为,形成分工明确、责任明晰、协同推进的环保工作格局,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涉及我县18个问题,已整改到位16个,按序时推进2个。涉及我县牵头销号的2个问题(城区污水厂停电、二污厂均已交账销号),特别是仙游第二污水处理厂在短时间内整改成效明显,成为市里推荐上报省级“督察整改看成效”的典型案例。同时,中央环保督察交办的61件信访件已全部完成交账销号。
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涉及仙游县共有思想认识、能源消耗和油品质量管控、水产养殖管理、近岸海域污染防治等4个问题,细化为9项具体整改任务。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交办的60件信访件,已完成整改56件、交账销号53件,销号率88.33%。
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涉及我县23个问题,已整改到位21个,按时序推进2个,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成效显著。
(三)严格环境监管执法,防范化解环境安全隐患
持续开展“清水蓝天”、重点污染源、城区噪声污染、环保比武大练兵等环保专项行动。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按照“全覆盖、零容忍、明责任、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全面排查排污单位,重拳打击违法排污企业,对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污染设施、偷排偷放等违法行为,依法严厉处罚。2016年以来共出动检查人员7400多人次,全面推进“5+3”专项整治,严格环境执法,共查处环境案件165件,罚款到位金额8627664.8元。受理环境信访4452件,办结率100%,回复率100%。全县共完成183家废塑加工作坊专项整治,位居全市第一;完成221家石材加工企业、79家机砖厂(含传统砖瓦窑)、78台燃煤锅炉整治任务。
完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责任制,共有5家企业参保,责任限额200万元。推进环境执法网格化监管。制定出台了《仙游县建立网格化环保监管体系实施方案》,创新环境监管模式。
全面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举行危险化学品管道泄漏事故应急演练和危险废物泄漏环境应急演练。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完成金钟水库等10个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及时处置金钟水库水质异常现象。
(四)服务经济发展,深化生态环境建设
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等各项环保管理制度,严把环境准入关。大力发展绿色产业,对没有环境容量或超过环境容量的“两高一低”项目坚决不予审批。强化审批项目的日常监管,严格监督企业认真执行项目环保竣工验收制度,确保主体工程与治污设施同时建设同时投入运行,实现达标排放。办理审批事项468件,环保领域“最多跑一次和一趟不用跑”100%。积极服务协调绿色纤维产业等重点项目的环评审批等相关工作,积极协调我县拟引进的项目前期环保相关工作,服务经济发展。完成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
推进“绿盈乡村”创建工作,不断改善人居环境。推进实施《福建省乡村生态振兴专项规划(2018-2022年)》,切实发挥好“绿盈乡村”在推动解决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短板和问题的抓手作用。扎实推进 “绿盈乡村”建设工作,对照“绿盈乡村”建设指标体系找差距,把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中的难题积案找全面、找准确,支持村里策划实施补齐生态环境短板的项目,提出针对性的扶持措施。通过梳理排查,对符合创建的村全部列入创建计划,2019年初级版“绿盈乡村”认定富洋村等95个村,2020年初级版“绿盈乡村”认定蜚山村等133个村,占全县村总数69%。
仙游木兰溪源省级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工作。一是基础设施日趋完善。保护区内埋设区位牌、标识牌、界桩、宣传牌,进一步明确自然保护区四至范围和功能区分界线;生物防火林带建设保障了保护区内的森林资源安全;保护区视频监控项目,实现与省局实时联通,联动共管;生态环境教育基地为保护区宣传提供了教育场所;生态科普馆为我县民众进一步提高保护区生态环境认知。二是管理工作逐步规范。2018年8月委托省林业勘察设计院对保护区总体规划(2018-2027年)修编工作,完成总体规划修编工作。
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加强环保宣传工作。及时向市局公众号、仙游今报、仙游广播电视台等媒体推送工作成效,精心筹办6.5世界环境日系列宣传活动,组织学生参观污水厂,营造了全民参与环保的浓厚氛围。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过去的五年,仙游县生态环境质量呈良好态势。但由于长期以来历史欠账原因,仍存在以下问题:
(一)水环境质量总体还不能稳定达标
沧溪小流域沈海高速互通断面水质目前尚未达到年Ⅲ类水质目标要求;木兰溪部分汇水支流尚未稳定达标。
(二)环保基础设施仍存在短板
雨污合流现象仍然存在。部分已建设项目采取截污方式,收污治污不到位,未能实现雨污全分流。生活污水处理基础设施仍存在短板。部分项目建设进度相对较慢,生活污水未能得到全面收集分类处理。目前农村污水仍存在收集率较低、运营不理想等问题,农村污水建、管、运维一体化还很难实现,需要探索加强农村污水治理的智慧监管。
城市发展过程的建筑垃圾处理有待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刚刚起步,设施设备还不够完善。
(三)企业环保设施处理效能还需提升
推进VOCs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升级改造有待进一步提升,热点智能监管网格有待进一步提升。工业炉窑治理及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整治需进一步深入,同时污染天气联防联控、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轻微污染天气应对需要进一步加强。全县所有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配建规范化的粪便、废水处理设施,畜禽粪便实现无害化处理和粪污资源化利用还有一定差距。
(四)监管能力还不能满足生态文明建设需要
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规划不够,对干部队伍建设重视不够,涉及到环保干部队伍建设的内容落实不到位。干部队伍年龄、专业结构不够合理,非专业人员偏多,且年轻干部储备不足。
三、面临机遇和挑战
(一)机遇
1.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人心,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中央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各地各部门、社会各界保护生态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识也大幅提升。随着人类与自然环境之间的矛盾逐渐加剧,面对当前日益复杂的社会环境问题关注程度不断加深 ,人民更加注重物质文明与环境的和谐;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是中央交给福建省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也是一个重要机遇,仙游县围绕加快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持续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向更高一级台阶迈进。
2.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抓好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战略、区域协调发展等重点任务,将为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发挥重要促进作用。
3.中央环保督察助力生态环境建设。针对各级各类承担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主体督察的“全覆盖”,在纵横联动中能够切实推动“大环保”格局,真正实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齐抓共管”,避免仅由生态环境部门“孤军奋战”的困境。
(二)挑战
国内外环境正在发生深刻复杂变化,经济发展外部环境更是复杂严峻,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一些企业和部门对保护与发展的辩证关系认识不高;我国全面进入小康社会以后,经济迅速发展,科技力量不断壮大,经济社会发展的变化必然会对生态环境保护有新定位、新需求、新使命。工业是仙游经济的重要支柱,也是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随着全县经济发展的持续增长,生态环境问题也将日益突出;新农村建设和城镇人口的增加,人们对生活环境的要求也将随之提高,这与落后的陈旧的基础环保设施相冲突;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到2035年,要达到“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的目标,然而,我县生态环境建设仍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保护与发展长期矛盾和短期问题交织,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总体上仍处于高位,污染排放和生态保护的严峻形势没有根本改变,生态环境事件的高风险态势没有根本改变,加之突如其来疫情影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依然存在诸多瓶颈制约和短板。
1.统筹环境与发展的矛盾日益突出。疫情后,经济焕发新生,企业加快复工复产,产能产量短时间内集中恢复性增长,给生态环境保护带来反弹压力,生态环境质量保持高位运行的难度越来越大,持续向好的压力较大。同时污染防控重点从工业为主向工业、交通、生活、农业并重的结构性转变,呈现点多量大面广、布局分散的特点,通过末端治理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的空间越来越小,需要更加注重强化源头防控、系统治理、加强污染物协同控制。
2.生态环境领域风险隐患不容忽视。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仍然较大,布局性、结构性环境风险不容忽视,生态系统功能亟待加强保护和提升。对环境健康风险指标的认知和管理还十分欠缺。环保污染治理能力仍然薄弱,环境基础设施历史欠账较多,重污染行业整治进度还不够快。执法监管能力亟待加强,环境监测监控能力还存在死角和盲区。
3.环境治理机制手段亟需突破创新。环境治理市场化机制、社会化手段应用不足,绿色发展的激励约束机制尚不健全,企业责任主体内生动力尚未有效激发。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多元治理体系尚未真正形成。一些企业和相关部门生态环境法治观念比较淡薄,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水平有待提升。
4.环保基础设施与监管能力仍存短板。多数区域生活污水收集管网未形成系统。污水收集处理能力与城市发展不匹配,入户管网建设不到位,未能形成建成一片收一片的效果,老城区雨污分流难度大,农村部分人口密集的村庄生活污水还主要是三格化粪池初级治理,生活污水直排、影响城乡人居环境的现象在个别地方仍然较为突出。镇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机构不健全和人员较为缺乏,很多指令无法做到“一竿子插到底”,特别是工程业务人员较少,城市和农村治理体系还未贯通,农村治理能力明显弱于城市,农村污水建、管、运维一体化还很难实现,需要探索加强农村污水治理的智慧监管。
5.人才队伍建设仍存在薄弱环节。生态环境机构编制基础较为薄弱,在编职级职数偏少、人员不足问题凸显;新划转职能后的环保、科研、执法、监测等人才支撑保障能力不足;人才总量偏小,结构不尽合理,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不足;专业型、复合型的干部较为缺乏,熟悉应对气候变化、固废和化学品环境管理、海洋、土壤环境监管等工作的干部紧缺。
第二章 规划的指导思想及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木兰溪系统治理重要理念,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和“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理念,持续推进木兰溪水环境综合治理,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加快建立健全生态文化体系、生态经济体系、目标责任体系、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生态安全体系;全面优化空间开发布局,调整产业布局,培育壮大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推进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
二、基本原则
污染防治攻坚战后,黑臭水体、重污染天气、垃圾围城、生态破坏等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将得到有效解决,但仙游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仍面临一些深层次问题,需要从系统工程和全局角度寻求治理之道,精准治理,找好工作抓手,打好升级版的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建立生态环境治理的长效机制,逐步实现污染防治攻坚战向美丽仙游持久建设转型。
(一)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系统谋划生态环境保护的战略路径,将生态环境保护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加快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统筹处理好发展与保护、眼前与长远的关系,兼顾经济、社会和环境三个效益。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超越。
(二)系统治理,协同管控。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理念,统筹城市治理与乡村建设,统筹流域污染防治与海洋环境保护,统筹大气污染防治与应对气候变化,贯通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除保持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必要的独立性外,与工业发展规划、农业发展规划、国土利用规划、城市建设规划等无缝对接、互促共进。
(三)以人为本,共治共享。坚持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的理念,以人民为中心,依靠人民、服务人民,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着力解决老百姓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激发全民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人民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不断实现人民对优美生态环境的向往。
(四)改革创新,示范先行。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更加注重建立健全市场化机制,激发党委、政府、企业、公众等各类责任主体内生动力,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环境治理的良好格局,发挥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示范引领作用,探索区域环境合作新模式,努力创建更系统、更亮点、更多元的“仙游样板”。
(五)调查研究,科学规划。做好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工作,深入基层一线,掌握真实、全面、详实的一手资料。在此基础上梳理问题、深究原因、研究对策,同时充分征求社会各方的意见,切实做到尊重科学、尊重规律、实事求是,发挥规划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的纲领性、指导性作用。
三、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
7、《福建省仙游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2020-2025年)
8、《仙游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仙游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仙政文〔2021〕30号)
9、《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实施方案》(2020)
10、《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2018)
11、《福建省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2020)
12、《福建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
13、《福建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21)
14、《仙游县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年)》(2018)
15、《仙游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0-2030年)》(2020)
16《仙游县“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2016)
17、《莆田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2021)
18、莆田市环境质量状况(2016-2020)
19、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
20、其它规范性文件和部门专项规划
四、规划范围和规划期限
1.规划范围:仙游县全境,包括18个乡镇街道,区域总面积1815平方公里。
2.规划期限:2021年至2025年。
3.规划基准年:2020年。
第三章 规划目标
一、总体目标
“十四五”时期,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深化升级,结构性调整深入推进,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持续减少,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加快形成。生态环境质量稳中有升,力争全市领先,空气质量稳步提升,PM2.5、O3浓度继续下降,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水生态建设得到加强,优质水比例继续提升,海洋生态环境质量稳中趋好,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状况得到稳步提升。土壤安全利用水平持续提升,污染防治能力显著提升,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能力明显增强,辐射环境质量继续保持良好,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生态仙游、美丽仙游建设取得明显进展。 二、具体目标
(一)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绿色。充分体现环境与经济的协调发展,从生态环境保护、资源环境承载力的角度提出优化经济结构、调整产业布局、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战略,保证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的同时,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控制达到省市下达的任务指标要求。
(二)生态环境质量更加优美。到2025年,优良空气天数比例达到100%。PM2.5浓度控制在0.017微克/立方米以下,8小时最大臭氧平均浓度值为0.094mg/m3以下。优良空气天数比例达到市下达的指标要求。木兰溪流域(仙游段国控、省控断面)Ⅰ—Ⅲ类水质比例达到国家、省考核目标要求,重点小流域水质稳定达到年Ⅲ类水质的目标要求,I-III类水质达标率达到100%;1个海水国控监控点位(湄洲湾东海镇南),水质优于年度考核目标;3个国控地下水点位、4个省控地下水点位水质质量满足考核要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76.1%以上;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93%以上,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得到有效保障。
(三)生态环境安全更有保障。土壤安全利用水平持续增长,固体废物环境风险防控能力明显增强,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生物安全管理水平显著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不断增强。
(四)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健全。生态文明制度改革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突出短板加快补齐,生态环境治理效能得到新提升,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进一步完善。
(五)人民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天蓝、河畅、水清、岸绿”的美丽新画卷徐徐展开,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和监督的积极性,满足人民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不断增加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三、规划指标体系
表3-1仙游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规划指标
|
领域 |
序号 |
指标 |
现状值(2020年) |
目标值 (2025年) |
类型 |
|
绿色发展 |
1 |
/ |
完成市级下达指标 |
约束性 |
|
|
2 |
/ |
完成市级下达指标 |
预期性 |
||
|
3 |
单位GDP能耗下降(%) |
0.43 |
约束性 |
||
|
4 |
单位GDP用水量下降(%) |
59.6 |
完成市级下达指标 |
预期性 |
|
|
5 |
绿色建筑占城镇新建建筑比例(%) |
/ |
85 |
预期性 |
|
|
6 |
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减少(万吨) |
氮氧化物:0.694 化学需氧量:0.219 氨氮:0.012 |
完成市级下达指标 |
约束性 |
|
|
环境质量 |
7 |
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 |
100 |
100 |
约束性 |
|
8 |
设区城市细颗粒物年均浓度(μg/m3) |
17 |
完成市级下达指标 |
约束性 |
|
|
9 |
重污染天气比率(%) |
0 |
0 |
约束性 |
|
|
10 |
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
100 |
100 |
约束性 |
|
|
11 |
地表水国考断面质量好于Ⅲ类水体比例(%) |
/ |
完成市级下达指标 |
约束性 |
|
|
12 |
主要流域地表水国考断面劣Ⅴ类水质比例(%) |
0 |
0 |
约束性 |
|
|
13 |
小流域省控断面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 |
100 |
保持优良 |
预期性 |
|
|
14 |
重要江河湖泊国控水功能区达标率(%) |
100 |
完成市级下达指标 |
约束性 |
|
|
15 |
地下水质量Ⅴ类水比例(%) |
/ |
完成市级下达指标 |
约束性 |
|
|
环境质量 |
16 |
城市黑臭水体比例 |
基本消除 |
确保不新增 |
约束性 |
|
17 |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 |
/ |
76.1 |
预期性 |
|
|
18 |
绿盈乡村比例 |
69 |
≥80 |
预期性 |
|
|
19 |
单位工业用地面积工业增加值(亿元/平方公里) |
/ |
逐步提高 |
预期性 |
|
|
20 |
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立方米/万元) |
/ |
逐步降低 |
预期性 |
|
|
21 |
园区绿地率(%) |
/ |
≥15 |
预期性 |
|
|
风险管控 |
22 |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
91 |
≥93 |
约束性 |
|
23 |
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 |
/ |
有效保障 |
约束性 |
|
|
24 |
放射源辐射事故年发生率(起/每万枚) |
0 |
1 |
预期性 |
|
|
生态空间 |
25 |
生态质量指数(新EI) |
81.97 |
完成市级下达指标 |
预期性 |
|
26 |
森林覆盖率(%) |
71.35 |
≥71.35 |
约束性 |
|
|
27 |
生态保护红线占国土面积比例(%) |
/ |
完成市级下达指标 |
约束性 |
|
|
28 |
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面积比例(%) |
/ |
完成市级下达指标 |
约束性 |
|
|
29 |
城市公园绿地500米服务半径覆盖率(%) |
80 |
≥85 |
引领性 |
|
|
公众参与 |
30 |
信访投诉件处理率(%) |
100 |
100 |
预期性 |
|
31 |
/ |
较为满意 |
预期性 |
第四章 重点工作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全要素打好升级版的污染防治攻坚战。围绕水环境质量明显提升,空气环境质量保持优良,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主要污染物排放逐渐减少,环保基础设施明显提升,环境治理能力不断增强,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环境监管能力不断提升,环境保护体制机制不断健全等目标要求和建设新时代美丽仙游的需求,重点在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强化水、气、土、废等要素协同保护治理,加强生态保护和风险防范,提升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等方面落实一系列措施重点任务。
一、协同减污降碳,推动绿色循环低碳发展
将减污降碳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的总抓手,把碳达峰和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完善宏观治理的环境政策,培育绿色新动能,优化调整空间用地结构、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结构,加快建立健全绿色、循环、低碳经济社会发展体系,实现减污降碳协同效应,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高水平保护,助推美丽仙游建设。
面向碳达峰目标、碳中和愿景,根据省、市的要求开展全县碳排放达峰路径研究,制定实施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鼓励重点行业提出率先达峰的目标,制定达峰路径,开展达峰专项行动。结合污染物减排及总量控制目标以及仙游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突出以降碳为源头治理的突破口,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响应碳达峰行动计划,协同推进二氧化碳和污染物控制减排,因地制宜,积极开展低碳社区、低碳园区、近零碳排放示范工程建设和碳中和示范区创建。继续削减氢氟碳化物,实现减少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能源资源化利用、污染物协同控制等多重效应。加大对企业低碳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鼓励绿色低碳和污染减排科技创新行动。持续推进造林绿化和生态系统保护,增加森林、农田、湿地等生态系统碳汇。
探索建立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完善重点行业碳排放监测、报送和核查机制,在“十四五”期间逐步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逐步减碳,2025年完成省、市下达的单位GDP二氧化碳减排要求,推动在2030年之前全县实现二氧化碳排放提前达峰。
科学有序管控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开发,合理引导经济布局、人口分布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多部门协作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管控。强化仙游县“三线一单”对产业布局的约束,构建聚焦主业、错位竞争、分布集中的产业发展格局。将生态保护红线评估成果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立生态保护红线在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中的优先地位,完善基于主体功能定位的国土开发利用差别化准入制度,优化城市化地区、农产品产区、生态功能区三大空间格局,在重点生态功能区实行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加快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合理划定生态农业、生态工业和生态旅游业等基本生态产业空间布局,为生态产业化提供空间布局保证。
围绕“333”重点产业体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持续优化配置创新资源,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推动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超越。
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以华峰绿色纤维为标杆,深化绿色产业示范创建,培育壮大一批骨干企业,推进重点行业绿色化改造,促进全产业链、全生命周期绿色发展。推进清洁生产,规范矿产资源开发保护,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开展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专项整治,盘活低效用地。
加快建立健全以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为主体的生态经济体系,着力发展低碳型产业。坚持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与新兴产业培育并重、扩大总量与提质增效并重。综合利用能耗、环保等标准依法依规有序推进落后产能淘汰,限制高碳高耗能行业发展,加快提升传统产业低碳高效发展水平。鼓励赛隆科技、海安橡胶、鑫瑞科技等公司承担国家级、省级重大科技专项,切实加强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和科技攻关,突破掌握一批核心关键技术,提高重点领域的科技创新能力,培育和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不断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增强我县主导产业的综合竞争能力。加大对钰诚化学、益明纺织等企业的扶持力度,持续充实高新技术企业成长梯队,积极培育壮大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创新主体。
以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高端化为引领,推动工艺美术、鞋服纺织、食品医药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延伸产业链,构建供应链生态圈,引导产业集聚发展。坚持新兴产业多元化、细分领域高级化,突出链式整合、集群带动、协同发展,重点扶持电子信息、高端装备、新型功能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通过建链、延链、补链、强链,推动产业快成长、上规模。抢抓全球科技产业变革和国内经济转型机遇,构筑技术、产业、应用互动融合和人才、制度、环境相互支撑的生态系统,推动5G网络、大数据、平台模式、文旅资源等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大力培育数字经济、平台经济、文旅康养等未来产业。全部淘汰国家明文规定的落后产品和生产工艺装备,实现布局集聚化、生产清洁化、管理规范化、监管常态化,达到绿色安全清洁化生产标准。
坚持以技术创新为先导,以资源能源节约和高效利用为抓手,全过程推进生产方式的绿色低碳循环化改造,在生产全过程中提高绿色低碳发展水平。落实“碳达峰”“碳中和”要求,推进能源供给多元清洁、消费节约高效。强化能源和水资源消耗、碳排放等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大幅降低能源、水消耗强度和碳排放强度。按照重点碳排放行业和主要产品年度平均排放强度,引导平均线以下的企业对标排放。加快推进能源低碳转型,大力发展清洁低碳能源,优化利用化石能源,推动清洁低碳能源优先上网,提高清洁能源比重。推进天然气稳定发展,加快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LNG接收站和天然气管网规划建设,做大做强LNG产业。全面推进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和重点用能企业的节能管理,推动相关领域低碳化发展,探索企业层面近零排放。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加快实现废弃物低碳化处理。探索建立温室气体和大气污染物协同减排管理机制。加快低碳试点建设,鼓励企业开发绿色低碳产品,开展“碳标签”实践。建立健全节能政策体系,加大企业节能考核力度和执法力度,做好重点用能企业精准监管。到2025年,初步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
(五)着力构建绿色交通运输体系
加快推进绿色交通发展,加强公共交通体系建设,推进构建“车—油—路”一体的绿色交通体系,提升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优化车船能源消费结构,建设充电桩网络。加快车、船、机结构升级,大力淘汰老旧车辆、船舶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推进纯电动化机动车应用,实施新能源汽车购车补贴政策。鼓励使用LNG或电动等清洁能源车船机械,持续推进新能源汽车相关公共设施建设。积极推广新能源汽车,推进“互联网+”充电设施建设,依托加油站、公交站场、停车场、居民小区等场所,统筹规划建设公共充电桩、充电站,构建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公交新能源车辆比例达到90%以上,新能源充电站设施2座,建立健全充电桩日常运营与维护机制,力争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充电站实现18个乡镇和主要景区全覆盖。建立电动车电池回收体系。全面实施国六排放标准,持续推进清洁柴油车(机)行动,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全面实施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第四阶段排放标准。
大力推广新型生态化种养模式和生态循环农业技术集成应用,推广病虫害绿色防控、节水灌溉、林下复合种植等现代农业技术,积极开展循环农业示范创建。完善农业资源利用循环体系,加快废弃农膜、农药包装物等农业废弃物回收体系建设,以粉碎还田和能源化利用为重点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推进“无废农业”建设。深入实施“肥药两制”改革,鼓励有机肥替代化肥,实施测土配方施肥、绿肥轮作等,改造提升畜禽养殖场资源化利用设施、鼓励沼液利用、实施水禽旱养等,控制农业源氨排放。推动养殖业减量用药,规范兽药、饲料添加剂使用,推进养殖过程清洁化。完善种养业布局,合理布局与建设现代化蔬菜基地,合理控制养殖业规模,发展有机水果生产,推进农产品的产、加、储、运、销全产业链绿色化标准化发展。开展技术攻关,着力解决文旦柚、枇杷、龙眼等重大动植物病虫害防治和食药用价值研究、绿色加工等难题,加快农业科技110转型升级。推广水稻、甘薯、马铃薯等优质粮食品种和先进适用增产增效关键技术,推进水稻绿色优质高质高效建设和粮食企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培育一批粮食特色品牌,提高种粮效益。培育粮食产业化联合体,探索国有粮食企业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合作参与储备粮代储、轮换等科学储粮模式。推进县中心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打造与储备粮规模相匹配的标准化仓容;推进“放心粮油”供应网络建设,推广应用粮食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平台,完善粮食食品“一品一码”质量追溯体系。
广泛宣传和推广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完善绿色产品推广政策,鼓励大型超市优先引入“碳标签”产品。鼓励和引导重大活动按照《大型活动碳中和实施指南(试行)》,率先开展“碳中和”实践。强化阶梯水价、阶梯电价、阶梯气价的运用,引导居民自觉减少能源和资源浪费。推动生产企业主动披露产品和服务的能效、环境绩效、碳排放等信息,推动实施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公开声明和监督制度。鼓励企业建立绿色供应链系统。加强绿色包装、绿色配送、绿色回收等绿色物流体系构建。积极推动节约型机关、绿色学校、绿色出行、绿色建筑、绿色商场、绿色社区和绿色家庭的创建,通过宣传一批成效突出、特点鲜明的绿色生活优秀典型,形成崇尚绿色生活的社会氛围。
加强工业、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废弃物处理等重点领域温室气体排放控制,推进产业体系、能源体系低碳化。积极配合碳排放交易市场建设,落实碳排放交易制度,推进企业低碳转型。加大交通行业节能低碳技术开发与推广,大力发展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做好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规划,通过保护现有森林农田、增加人工林和绿地面积进一步提高固碳、碳汇能力,重点提升林地、湿地、海洋等自然空间碳汇能力。协同控制大气污染、水污染、固体废弃物污染,实现减污降碳协同效应。
二、区域协同防控,守护城市蓝天白云
强化仙游县大气污染减排精细化管理,在持续控制PM2.5的同时,推动O3污染的协同控制,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污染治理。聚焦锅炉、工业炉窑污染治理、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交通大气污染治理、扬尘污染控制、生活污染控制等问题,从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和交通运输结构调整着手,辅以末端治理措施,进一步深化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联治和重污染天气应对,推动城市空气质量持续保持优良,为老百姓提供“洁净空气”。
(一)实施锅炉、工业炉窑污染治理专项行动
持续开展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严防“散乱污”企业反弹,制定实施工业锅炉、炉窑等多种污染物协同控制计划,巩固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作成效,继续深化燃煤锅炉综合整治,严格新建燃煤锅炉准入,禁止新建每小时2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原则上除集中供热外,严控非清洁能源锅炉与工业炉窑。鼓励工业窑炉使用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或实施集中供热。推进每小时65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节能和超低排放改造,鼓励燃气锅炉实施低氮改造。以质量改善目标引领大气污染防治布局,实现全县空气质量好中向优。
严把涉气新项目准入,大幅度削减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突出抓好VOCs和氮氧化物协同治理,推动PM2.5与臭氧“双控双减”,进一步深化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联治和重污染天气应对,实现全县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下降、大气环境管理能力明显提高。继续加强我县特色产业红木仿古家具业的VOCs和粉尘治理,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重点整治,确保环境污染问题得到有效控制,逐步建立健全仿古家具厂和佛珠加工作坊等行业污染整治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控制VOCs和PM2.5的排放。
深化工业有机废气整治,推广使用低(无)VOCs含量的涂料、油墨、稀释剂等原辅材料,促进绿色环保型原辅料替代,从源头上控制VOCs产生量;指导企业对浓度和性状差异大的废气进行分类收集,合理选择废气末端治理工艺路线,督促低效处理技术的企业开展治理设施升级改造,增加活性炭吸附措施等;加强废气治理设施的长效运行维护和监督管理,推动监测设备与环保部门联网,彻底整治偷排漏排现象,切实提高收集和处理效率。尽快完善VOCs监测体系,进一步加强重点企业VOCs排放监督性检测。对全县涉VOCs企业开展专项执法,依法查封没有配套VOCs治理设施的企业,依法对VOCs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的企业立案处罚。实行差异化管理,对全县原有涉VOCs免错峰企业进行全面复核,对不具备免错峰条件的企业依法移出免错峰名单,进一步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树立行业标杆,巩固整治成果。
加快优化调整交通运输结构,推进构建“车—油—路”绿色交通体系,大力推广新能源车,加大新能源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动公交车、出租车纯电动化,带动私人消费者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争取完成省市下达我县新能源汽车推广任务。到2025年全县新能源车比例进一步提高。
加快淘汰老旧车辆,加强油品质量联合监督。严格落实轻型汽车和城市重型柴油车辆实施国六排放标准,加快车船结构升级,持续开展老旧车辆淘汰工作。
进一步深化高排放车辆限行措施,对货运车辆(含运渣车)实施按排放标准、按时段、按路线精细化管控。强化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建立区域柴油车管理台账和超标车辆信息库,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回收,鼓励使用电动和天燃气非道路移动机械。
加大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检验工作的执法检查力度,督促所有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规范开展检验工作,严厉打击伪造排放检验报告、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等弄虚作假行为,确保检验结果真实有效。要加强路面柴油车道路抽检执法力度开展常态化路检路查,督促车辆及时安装排气净化装置,确保治理后达标排放,打击机动车超标排放行为。
要加强对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油气回收治理,不断提升燃油品质,加强对生产、销售、储存和使用环节油品质量的监督管理。
强化扬尘污染控制。突出道路扬尘、施工扬尘治理,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
持续推进扬尘控制示范工地、示范道路创建和巩固工作。城区所有建筑工地现场施工达到扬尘控制要求。严格工地、线性工程、道路扬尘监管,对在建项目形成日常巡查制度,组织开展扬尘专项检查。动态更新建筑施工工地清单,落实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百”要求。
加强道路冲洗保洁力度,逐年提高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作业率的比例,明确道路冲洗、洒水频次并完善质量考核机制。积极推行城乡一体的道路路面保洁制度,有效控制城市郊区道路扬尘。加强土石方运输管理,严格执行渣场渣车“三证合一”制度,加强运渣车冒装撒漏、车容脏乱、带泥上路、无证运输和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监督执法,推行使用具备全密闭功能的运渣车并安装卫星定位系统。加大渣土密闭运输联合执法监管力度,严格落实“定车辆、定线路、定渣场”要求。
强化生产经营场所粉尘控制,加强工业堆场、码头、搅拌站、家具加工厂等粉尘管控,采取覆盖、喷淋或其他除尘、降尘措施,减少扬尘污染;强化散排单位监管,禁止露天切割木材等产生粉尘的建筑材料。加强企业堆煤、堆料、建筑渣土消纳场和混凝土搅拌站粉尘排放监管。
督促全县机砖行业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对废气排放实施实时监控,确保废气稳定达标。
推动实施餐饮油烟排放智能监管和深度治理,将餐饮油烟监管责任压实到镇、街,对现有餐饮业开展执法监测,查处排放污染物不达标、油烟净化设施闲置等违法行为;督促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食堂带头治理餐饮油烟污染,鼓励开展油烟净化设施三方清洗维护。
开展各城区占道烧烤等专项检查督查,禁止在主城区范围内擅自占道开设露天餐饮,及时发现和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配合推广城市建成区电烧烤和集中熏制食品,严禁无油烟净化设施露天烧烤。
巩固和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强化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禁止城市建成区、人口集中区域的露天焚烧行为。全面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加快推进秸秆及农作物废弃物综合利用。
扩大烟花爆竹禁燃区域范围,禁止在主城区及周边的郊区地带、各乡镇街道集镇区燃放烟花爆竹。
摸清主城区内服装干洗行业明细,推广使用配备溶剂回收制冷系统、不直接外排废气的全封闭式干洗机,不再新增开启式干洗机。定期进行干洗机及干洗剂输送管道、阀门的检查,防止干洗剂泄漏。
三、科学精准施策,统筹推进水环境治理
(一)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
巩固“千吨万人”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成效。深入开展清洁水源行动,全力规范和创建合格规范饮用水源。大力推进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整治和生态建设,加强水源地氨氮、总磷和有机物污染防治。建立饮用水源地水质自动预警监测系统,开展水源地水质指标分析工作,建立健全突发水污染事件和藻类防控应急预案,并适时进行演练,有效提高环境污染突发事故预警监测和应急处置能力。到2025年,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达到100%。实施《仙游县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目前仙游县已划定并经省政府批准的饮用水源保护区共有17个。按照水污染防治法及福建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规范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行为,严格环境管理,将金钟水库、双溪口水库、东溪水库和古洋水库4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作为环境保护重点,进行重点监管和环境风险防范,限制饮用水源地上游乡镇的城乡发展和工业布局,防治饮用水源上游的农村农业环境污染,切实保护生态环境,防止水库富营养化,切实改善辖区的水体质量,确保全县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环境安全。
不断加强农村水源地保护,推进完善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划定工作。2021年11月底前,基本完成千人以上农村集中供水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范围划定和生态环境问题整治;2022年底前,基本完成千人以下农村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范围划定,并于2023年底前基本完成生态环境问题整治。
恢复和保障生态流量。将木兰溪、粗溪、金钟水库、古洋水库纳入生态流量管理重点河湖名录。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全县河湖生态流量保障实施方案,明确河湖生态流量目标、责任主体和主要任务、保障措施。加快推动双溪口水库至木兰溪水系连通工程,开展重要河流干支流控制性水库联合调度,优化现有水库调度运行方式。重点针对木兰溪流域,通过加强强化节水、生态用水配置、上中游水库群联合调度、生态补水等措施,逐步退还被挤占的生态用水。
新改建水厂和供水管道等供水设施,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为全县人口饮水安全提质增效升级。
推进水电站清理整治。巩固现有74座水电站生态改造成果。开展水电站普查,按照退出、整改、保留三种类别“一站一策”实施分类清理整治。严格落实水电站最小生态下泄流量,完善水电站生态流量监控考核机制,维护下游生态用水的需求,避免河流出现减水脱流现象。分类开展水电站整治,推进绿色电站建设。
加快建设海绵城市。坚持整体谋划、系统实施、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工作原则,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将海绵城市理念落实在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各个环节,进一步推动城市绿色发展,涵养城市水资源,修复城市水生态,增强城市防涝能力,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
持续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推进农业灌溉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改变粗放型农业灌溉模式,大力发展农业节水灌溉,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水利建设。推动工业废水的深度处理与回用,提高工业用水循环利用率。建立工业水循环利用机制,鼓励新建用水大的项目环评提供工业用水重复利用方案。完善供用水计量体系和在线监测系统,强化生产用水管理。推进仙游经济开发区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开展以节水为重点内容的绿色高质量转型升级和循环化改造,企业和园区用水系统要统筹供排水、污水处理及回用,促进企业间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和梯级利用。
推进再生水循环利用。配套建设再生水和雨水集蓄利用设施,不断完善与新建再生水工程设施,逐步形成再生水供应网络。以县第一污水处理厂及第二污水处理厂为城镇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为突破口,合理规划布局再生水输配设施,以工业利用和生态补水为主要途径,稳步提高木兰溪流域生态用水占比。仙游经济开发区内积极开展工业废水再生利用工程,提高工业废水再生率。通过以点带面,鼓励工业生产、城镇绿化、道路清扫、建筑施工以及生态景观等用水优先使用再生水,逐步扩大再生水用户范围和用水量。
开展“木兰溪”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实施“碧水工程”,实行全县水系治理“一张图”,建立河湖环境保护联动机制,提升智慧管理能力,完善流域水质监测监控系统,科学推动流域水质改善,配合“数字木兰溪”的建设。
加强流域整治:1是继续推进清水工程建设,结合河道清理、新农村建设等项目,开展河道水域综合整治工作,通过河道清淤、河岸整治、道路硬化、绿化布置、景点建设等工程措施、实现水清、岸绿、景美;2是深入推进全域雨污分流、截污纳管建设,达到“能分则分、难分必截”,持续“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行动,加强城区污水收集处理和提标改造、海绵城市建设,以城中村、老旧城区、城乡结合部、低浓度进水污水处理厂收集范围为重点,开展市政管网排查、评估、修复、改造工作,实现污水截污纳管和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基本形成收集、保障污水全收集全处理。推进城乡污水工程PPP项目,建成枫慈溪等流域重点污水主干管工程,提高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协助推进污水零直排村建设,继续推进木兰溪沿线6个重点乡镇“污水零直排区”示范村创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3是继续开展佛珠加工企业集中加工、治理以及水产养殖尾水深度治理工程,同时继续开展全县餐饮业污水专项治理,督促餐饮业升级改造,落实污染减排措施;4是大力发展绿色生态农业,落实实名制、定额制,实行“肥药双控”,持续提高农药化肥利用率和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积极开展生态氮磷拦截沟渠建设行动。完成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补齐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短板,种养结合建设美丽牧场,减轻农药、化肥对水体的污染,遏制化肥农药对水环境污染加剧的趋势;5是继续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整治,严格执行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长效机制,防止反弹复建,巩固治理成果;6是继续开展木兰溪防洪工程仙游段和防洪配套景观建设,推进中岳溪、大济溪等15个中小流域河道治理工程,提高重点河段的防洪减灾能力;7是持续开展小流域整治。巩固提升小流域治理成效,以未达到优良水质的小流域为重点,全面落实“源头管控”、“一河一策”和“四有机制”的综合治理要求,分类梳理小流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强化小流域水环境精细化治理;8是深入开展入河(湖)排污口整治。全面开展入河(湖)排污口排查,形成排污口清单,提出分类整治要求,取缔一批、清理一批、规范一批入河(湖)排口,做到全县主要沟渠、排口、污染源“一沟一策、一口一策、一源一策”。推进中心城区水系综合治理,落实控源、截污、清淤、活流措施,巩固黑臭水体治理成果,实现长治久清;9是精准排查不达标支流,推进“洁净木兰”建设,每月对木兰溪干流4个监测点位(园头桥、蒋隔水库、西台桥、石马桥)开展一次水质手工监测,每两个月对木兰溪汇水支流5个监测点位(朝天溪、前连溪、松阪溪、龙华溪、官渡陂)开展一次水质手工监测,对长期不达标的木兰溪汇水支流前连溪以村为单位开展污染源溯源排查,分段采样检测水质,分析检测结果,提出治理建议;10是加强流域重要河湖湿地建设,扩大河湖湿地面积,并在排污口后、支流河口区域、农田生态塘和沟渠及其他有条件的区域,因地制宜开展人工湿地、植被缓冲带和隔离带建设,减少入河湖的氮磷总量,净化流域水质。
提升流域保护:1是要加强对木兰溪断面水质进行严格的监控,加强木兰溪全流域科学蓄水、调水工作,结合木兰溪主干流及各主要汇水支流上游水库库容量和供水量的基础上,制定下游河道生态基流保障实施方案,科学调度、合理安排确保下游河道生态基流,提高水体自净能力;2是推进水生生物多样保护。开展水生态健康评估,制定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方案,采取合理配置水生动植物、微生物等综合措施,保护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定期对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进行监测和实地核查。在科学评估基础上,适时调整部分保护区范围、分区与等级。继续实施鲫鱼、鲢鱼等鱼类增殖放流,加强增殖放流效果评估。建立外来入侵生物监测预警体系,严格防范外来物种入侵。建立健全河流湖泊休养生息长效机制,科学划定河湖禁捕、限捕区域,重点水域逐步实施禁渔期制度;3是提升水源涵养能力。开展重要水源涵养区基本状况、生态状况、人类活动本地情况和其他情况基础信息调查,建立重要水源涵养功能区基础信息台账。禁止采伐天然阔叶林,科学开展水源涵养林建设,着力提高常绿阔叶林比例。鼓励桉树林采用择伐后套种混交珍贵树种或乡土阔叶树种等方式,培育多树种、多层次、多龄级的混交林,提升水源涵养能力。以古洋水库、金钟水库等库区水源保护区为重点,逐步推进全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点区位内商品林调整为生态公益林。对林地退化区域,采取封禁和人工措施加强森林抚育;4是加快新建水质自动站,同时强化现有已建水质自动站的日常运维,对木兰溪流域及其主要支流水质进行24小时全天候监测,实时掌握水质状况,为木兰溪治理提供科学数据,助推“数字木兰”建设;5是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建立联络员、信息共享、快速反应处理、定期会商等4个方面机制,共抓跨境流域河湖联防联控工作。全面建立跨市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统筹研判预警、共同防范、互通信息、联合监测、协同处置等全过程。加强污染源监控系统、排污口监控系统、断面水质监测系统、水生态环境预警系统建设,以入河排污口为纽带,建立污染源、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和水质、水生态监测分析之间的动态关系,并依托生态云平台,整合汇聚水质、水量、水生态监测数据,实现污染源-排污口-水质水量的一体化管理,提升水生态环境预警能力。
巩固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成效,努力实现长制久清。继续全面排查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开展水质监测,夯实城乡污水收集处置设施,因地制宜提高污水收集处置率,全面消除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深化河段分区管理体系,明确各河段控制断面水质保护目标,逐一排查达标状况。未达到水质目标要求的河段,应依法制定并实施限期达标规划。落实控源、截污、清淤、活流措施,加强生活污水收集与处理设施建设、扩容,推进城镇合流制和混流制排水系统雨污分流改造,和老旧污水管网普查修复,对主干管渗漏、错位、破损以及小区接主干管的通道错接、漏接情况进行排查整治,提高污水收集处理率。
持续完善入户收集管网,完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维,因地制宜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大力削减入河(湖)、入海总氮,减量和替代利用化肥,引导合理用肥,避免大雨暴雨期施肥,推进农田退水污染防治,持续实施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化,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水产养殖污染治理,加快养殖业设施升级改造,加强尾水治理、废弃物回用能力建设。结合生态文明、美丽乡村工作,加强农村水污染防控工作宣教科普,加强村民水污染防控意识,建立乡、镇、村一体的水污染共同防治机制。
根据《仙游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0-2030年)》,结合县政府开展的农村PPP工程,推进污水管网及设施建设,根据农村的地理位置、居民集中程度、地形地貌状况不同,选择适宜模式对农村污水进行治理。对治理类村庄(饮用水源保护地、流域水质提升、乡镇振兴试点、旅游村庄、重要海湾沿岸、两高重点村庄),按照与城镇污水处理厂收集主管的距离远近分为纳管处理和建设村庄集中式处理设施处理。对管控类村庄,主要建设三格式化粪池,尾水排入山体、林地、农田消纳吸收利用。
同时对于治理类村庄,考虑沿海平原地区地形平缓,污水管网建设条件较好,要充分发挥已建城镇(含乡镇)污水处理设施的规模处理效应,以推广技术路线一为主。内地山区地区地形复杂,统一接入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难度较大,以推广技术路线二为主。对于技术路线一、二皆有条件采用的,进行技术经济分析后选取。
至2025年率先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水质需进一步提升或改善的主要流域和小流域控制单位范围内、存在农村黑臭水体、重要海湾沿岸、接待旅游人口较多、高速铁路沿线的环境敏感区域内的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其中16个乡镇振兴示点示范村列入2022年前完成治理。
规范和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保障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探索建管一体化、城乡一体化、供排水一体化治理模式,提高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小型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的受益村庄比例。优选专业公司统一负责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含厂站及管网)项目“投、建、管、运”,鼓励有投融资能力、项目运营能力及相关经验的国有企业与地方合作组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业公司。统筹考虑区域协同搭配、收益平衡,鼓励将城乡供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城镇污水处理整体打包给专业公司统一负责建设运维。
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继续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加强企业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完善,实现重点工业企业污水处理设施的全覆盖;严格控制含大量有机物和氮磷营养盐污水排放量。推动工业企业全面稳定达标排放,不仅满足浓度达标,还要满足区域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深度治理化工、电镀等重点行业废水。强化工业园区污染治理,建立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监管机制。工业园区内工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方可进入污水收集管网再到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强化污染源排水管理,开展工业企业排水排查、评估,限期清退排水不合格工业企业,推动排污许可100%全覆盖。加大工业污染源的监管力度,集中解决工业园区水污染问题,开展工业园区水污染治理设施排查,全面推行工业园区工业废水、水污染物纳管总量双控制度。
实施“碧海工程”,创新海洋环境治理与生态保护模式,以持续推进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为抓手,进一步强化陆源污染物排放控制,扎实推进入海河流水质提升和海漂垃圾综合整治。建立健全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长效管理机制,夯实城乡污水收集处置设施。进一步完善港口船舶污染物与市政公共处置设施的衔接机制,强化巡查执法和宣传教育,全面实现船舶污染物按规定处置。
强化陆海一体化生态环境监管,统筹推进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修复以及风险防范应急联动。建立权责清晰、管控到位、管理规范的入海排污口监管体系。建立完善“岸上管、流域拦、海面清”海漂垃圾综合治理机制,强化海上垃圾治理。
四、布局专项防控,治理噪声扰民
(一)严格管控交通噪声影响
强化声环境功能区管理,继续实施道路降噪绿化带建设、噪声影响突出道路段(道路节点)声屏障建设等工程,完善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城市干道、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等道路两边隔声屏障建设,进一步降低道路交通噪声污染影响。强化机动车噪声控制,严格实施机动车禁鸣、限速、限行等管制措施,严厉查处和纠正违章鸣号、违法改装发动机、深夜飙车等行为。开展夜间噪声专项整治。
加强工程项目施工噪声污染防治和施工噪声排放申报管理,落实城市建筑施工环保公告制度。完善城市夜间施工审批管理,鼓励使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和工艺。开展施工噪声污染整治专项行动,依法严格限定施工作业时间,严格限制在敏感区内夜间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强化施工现场噪声控制,合理布局噪声污染源位置,采取有效的隔声措施,防止施工噪声扰民,进一步加大对违法夜间施工行为的巡查和行政处罚力度。
加强工业噪声管理和整治,严格执行排放申报和许可证制度,推进重点企业高噪声设备升级改造。关停、搬迁、治理城市建成区内的噪声污染严重企业,基本消除城区工业噪声扰民污染源,严肃查处工业企业噪声排放超标扰民行为。禁止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新建、改建、扩建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工业企业,或者从事金属加工、木材加工等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活动,基本消除城区工业噪声扰民污染源。
实施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划管理,严格执行噪声防护标准,完善声功能区噪声监测网。加强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商业经营活动噪声污染防治,强化社区复合型噪声污染监管,重点查处噪声敏感区违法行为。严格执行民用建筑隔声质量验收制度、建筑声环境质量状况告知制度。禁止商业经营活动在室外使用音响器材招揽顾客。
五、坚持闭环管理,推进“无废仙游”建设
以推进无废化城市体系建设为核心,以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为重点,推进固体废物源头管控和减量化,完善固体废物分类回收和资源化利用体系,坚持分类施策、防治并举,着力提升固体废物治理现代化能力。
推广减少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和危害性的先进生产工艺和设备,推动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开展对工业固体废物收集、运输、贮存、处置的全过程监管,鼓励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促进各类废弃物在企业内部的循环使用,从源头削减固体废物的产生;开发、推广减少固废产生量和危害性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开展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基地建设工作,推广一批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构建回收、综合利用系统。
提高综合利用与监管能力,促进源头减量鼓励企业开展工艺升级改造,鼓励危险废物产生量大的企业自行配套建设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设施。
强化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和化学品环境风险管控,提高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健全危废联防联控机制,加强危险废物源头管理精细化、贮存转运规范化、过程监控信息化、设施布局科学化、利用处置无害化管理,杜绝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固危废案件发生。继续推进危险废物综合收集贮存试点,完善废矿物油、废铅蓄电池等集中收集贮存设施,实现小微企业、非工业源危险废物收集转运全覆盖。鼓励资源化综合利用危险废物。持续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严肃查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非法填埋、非法转移、非法买卖危险废物等违法行为。加强危险废物处置场、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和自行利用处置设施的环境监管,确保安全规范运行。
深化落实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暂存、转运、处置等制度,禁止医疗机构委托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收集、运送、贮存和处置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的经营活动,督促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机构按照合同及预订的时间做好医疗废物的收集、转运、处置工作,依法查处和严厉打击不及时收集、处理及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等行为。全面规范处置医疗废物。
统筹安排建设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置,实现城乡生活垃圾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处置,逐步建立和完善生活垃圾污染环境防治的社会服务体系。加快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大力推进终端处理设施建设,建立完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着力形成依法治理、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努力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不断改善全县人居环境。加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运营管理,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焚烧二期工程和餐厨垃圾等处理设施的建设,实现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处置。
加强塑料污染治理。推动塑料制品和替代品产业化、绿色化。在餐饮、娱乐、商场等领域推广可重复利用、再利用或者可降解的产品。提高废塑料的回收利用水平,建立涵盖生产、流通、消费等领域的废塑料源头减量机制。监督快递行业落实国家快递绿色包装标准,推进快递保障减量化、绿色化、可循环。到2025年,塑料产品使用量进一步减少,替代产品开发应用水平进一步提升。
推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建立建筑垃圾回收利用体系等,加快建设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场,加强建筑垃圾处置监管,提高建筑垃圾技术处理水平,实现建筑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建立统一的建筑垃圾处理管理信息系统,全程监管建筑垃圾产生、收集、中转、运输、分拣、处理处置等全过程。
实行大件垃圾全面分类收集,以回收利用、污染控制作为大件垃圾基本治理方式,将有毒有害和可回收利用的大件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开展 “仙游固废综合处理项目”的建设,由福建仙游城市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建设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场1座、大件垃圾资源化处理场1座、可回收垃圾分拣中心1座及配套设施,紧紧围绕“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目标,有效提升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置能力。
六、统筹源头防控,推进土壤污染综合治理
(一)加强土壤生态环境分区空间管控
健全建设用地全生命周期联动监管制度,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空间规划和供地管理,严格落实准入管理要求。土壤环境分区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与“三线一单”的划定、实施相协调,衔接行政边界,综合划定环境管控单元,构建以“三线一单”为核心的土壤生态环境分区空间管控体系。实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推广绿色修复理念,强化修复过程二次污染防控。
深入开展清洁土壤行动。在开展土壤污染调查和评价的基础性工作上,对于关停、退役企业所在土地,以工矿企业、固废拆解等污染场地为重点,加大管控力度。依法对污染严重且难以修复的耕地进行功能调整。
1.加强耕地污染源头防控。严格重金属污染防控,持续推进耕地周边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加强农田灌溉用水监测监管,严防灌溉用水污染土壤、地下水和农产品,确保灌溉水质安全。
2.巩固提升耕地分类管理和安全利用。结合农业生产活动,建立优先保护类耕地保护措施清单和周边禁入产业清单,优先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确保优先保护类耕地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持续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制定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到2025年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3%以上。加强耕地土壤环境质量与农产品协同监测,动态调整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
3.防范新增土壤污染。以农用地土壤详查成果和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为基础,开展土壤涉镉污染成因排查,查明土壤污染成因,追溯污染源头,针对污染来源和途径实施一批污染源头阻断工程,有效防控新增重金属污染,切断污染物进入农用地土壤途径。建立分类别、分用途和分阶段风险管控机制,有效管控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
(三)推进建设用地污染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
加强对污染企业原址开发利用的监管,建立污染土壤风险评估和修复制度,防止将污染严重的企业原址用于商住开发。
1.推进建设用地污染风险管控。基于土壤环境基础调查,依据“多规合一”原则,健全建设用地全生命周期联动监管制度,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空间规划和供地管理,严格落实准入管理要求,严控污染场地流转和开发建设审批。有序推进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和修复。在开发用地集中区域开展用地土壤环境先行调查试点,探索“环境修复+开发建设”模式,逐步建立修复污染场地的长期监控及风险评价机制。
2.强化源头污染防控力度。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深入开展“守护净土”、涉镉排查整治等专项行动,扩大排查范围,组织专业力量深入排查问题,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以金属冶炼、化工、电镀、医药、铅酸蓄电池、废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等行业为重点,动态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鼓励实施防渗漏改造,到2025年,每年完成一轮排查整治。
3.严管污染地块开发全流程。严格建设用地环境准入,抓紧启动污染地块安全利用核算工作,确保完成“土十条”考核目标。加快策划生成一批土壤污染防治重点项目。以项目实施为载体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切实发挥土壤专项资金效益,逐步改善区域土壤环境质量。建立园区土壤环境质量定期调查制度。
加强未利用地环境管理,对划入生态保护红线区内的未利用地,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划,实行强制性保护,严守生态安全底线。对未利用地、复垦土地等拟开垦为耕地的,由地方政府组织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评估,不符合相应标准的,不得种植食用农产品。加强纳入耕地后备资源的未利用地保护,定期开展巡查。依法严查向滩涂、湿地、沼泽地等非法排污、倾倒有毒有害物质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以园区、化学品生产企业、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等为重点,开展防渗情况检测评估,统筹推进地下水安全源头预防和风险管控。配合上级加强3个国控和4个省控地下水点位的监督监测工作,实施地表水污染、土壤污染与地下水污染的协同防治。加强区域与场地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完成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分,提出地下水污染分区防治措施,实施地下水污染源分类监管。强化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开展工业集聚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
七、坚持城乡统筹,打造美丽乡村
(一)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力度
推行农村垃圾“干湿”分类,完善垃圾处理设施配套,实现垃圾源头减量,资源利用,无害化处理。健全“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城乡一体化处理体系,力争到2025年,实现全县乡镇(街道)、村居按照“五有标准”(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长效的资金保障、有完备的设施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技术和有完善的监管制度)健全村庄垃圾治理常态机制。落实乡镇人民政府监管责任,加强资产登记管理。建立镇村生活垃圾收运工作考核机制,开展工作定期通报制度和巡查、督查制度,加强项目全过程监管。
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制定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实施方案,对农村垃圾、粪便、秸秆、工业污染源及乱搭乱建进行清理和整治。加快推进农业废弃物处理设施、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推广秸秆机械化还田、秸秆饲料化、秸秆制板、秸秆制碳、秸秆编织等综合利用技术,到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7%以上。
实施农村污水治理行动。逐步推进污水管网建设,逐步将城镇近郊村庄污水纳入城镇、园区污水处理厂。持续开展中岳溪、大济溪、龙华溪、粗溪等中小流域河道整治项目,重点推进木兰溪沿线乡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实施农村房前屋后河塘沟渠清淤疏浚工程。力争到2025年,实现乡镇建成区和重点建制村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76.1%以上。
明确城乡功能发展定位和建设重点,科学有序地推进城乡规划的实施和经济社会事业的各项建设。通过“农业向规模经营和农业园区集中,工业向工业集中区集中,农民居住区向城镇和农村新型社区集中”的建设,对污染物进行针对性的集中处理,切实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按照“五留”(留白、留绿、留旧、留文、留魂)要求建设美丽宜居乡村,突出文化传承,守住自然风貌与乡土气息,持续修缮保护济川村、前连村、柳园村等乡村古民居,将乡村生态环境优势转化为生态旅游发展优势。坚持示范引领,以点带面、连线成片,打造乡村振兴样板,特别是集中资金和精力全力推进50个乡村振兴试点村建设和钟山镇朗桥村等24个省级美丽乡村建设。
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积极推行测土配方施肥和农药减量增效技术,有效减少化肥、农药施用量,促进农业生产清洁化。通过测土配方施肥和改变施肥方式等措施,提高化肥的利用率;通过调整种植结构,防治污染物流失。积极推广循环农业生产模式,使污染物在农业系统内得到循环利用,减少污染物排放。加强农药市场监管,鼓励使用高效、安全、低毒农药产品,推广新型植保机械和实用技术,提高农药的利用效率。
建立农村环境管理长效机制。从投入、运行、监督方面加强机制创新,确保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高效、持久。逐步建立起上级政府和当地群众双重监督机制,公益以政府为主、生产以企业为主的双重投入机制,农村环境整治项目的产业化、市场化运作经济机制,以及政府组织、居民参与的社区环境管理机制,调动全民积极性,实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高效、持续、健康发展。
落实畜禽污染整治工作。强化执法,分类管理,协调镇村对微小型养殖户进行清理整顿,对难以治理、不符合养殖条件的养殖场限时关闭或转产。
畜禽养殖废物综合利用。加大投资和扶持力度,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实施污染治理和粪污资源化利用。全县所有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环境污染都得到有效治理,新建、改建、扩建畜禽养殖企业均配建规范化的粪便、废水处理设施,畜禽粪便实现资源化利用,畜禽养殖空气污染得到有效控制,畜禽养殖造成的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农村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推进农村生产方式绿色化。推广生态控制、生物防治和物理防治等统防统治技术,在主要农作物生产基地乡镇开展专业化统防统治示范。加快实施种养业循环一体化工程,发展“生态养殖+种植+农产品深加工”农业循环经济,探索农林牧渔循环利用融合发展模式,培育集养殖、种植、加工为一体的全产业链循环农业,打造成现代技术、生态环保、农业循环经济和产业扶贫示范区,构建莆田市最大的农业产业园区。
八、加强生态保护,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一)实行最严格的监管和保护制度
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明确禁止、限制开发区域,明确主导生态功能,制定生态保护措施,切实加强保护和监管。对生态保护红线区实行最严格监管和保护。依据主体功能区划和生态功能区划,加强生态保护分区、分类管理。加强北部山区水源涵养地、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生态保护;开展生态旅游,旅游设施应建设配套相应的环保与低碳化基础设施。以重点林区、生态保护区、名胜风景区、水土流失敏感区为重点,实施封山育林、针叶林改造和生态公益林建设工程,大力开展补植造林、中幼林抚育、提高森林涵养水源和防洪减灾能力;进一步加强金钟水库、双溪口水库、古洋水库和东溪水库等重点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生态保护。
(二)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推进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以自然恢复为主,辅以必要的人工措施,分区分类开展自然保护区(小区)的自然生态修复。开展木兰溪源自然保护区和生态保护红线勘界立标工作,落实土地权属,规范设置标桩、标牌,明确功能分区边界,实施自然保护地和生态保护红线常态化监管。加强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十四五”期间,力争把木兰溪源省级自然保护区升级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大力推进现有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归并优化整合(主要为仙游大蜚山省级森林公园、仙游溪口森林公园、菜溪岩省级风景名胜区、九鲤湖省级风景名胜区),建立自然公园管理规范,创新经营体系,健全政策保障体系,夯实自然公园内社区共建基础,完善社会资本投入机制,保护优先,科学利用,合理开发森林康养、休闲、探险、体验等生态旅游产品,推进森林生态旅游精品的工程建设。
加强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调查、监测和评估,建立健全资源档案。加强野生动植物及栖息地保护,抢救性保护珍贵濒危物种,修复和改善栖息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生物安全、生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体系,疫源、疫病监测体系,收容救护体系建设,提升管理水平。落实属地责任,推动将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延伸至乡镇(街道)、村(社区),严厉打击各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行为,全面加强宣传教育,广泛宣传普及野生动植物保护,动物防疫防控科学知识。
加强生物安全管理。加强外来物种管控,加强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建设,提高生物安全治理能力。组织建立生物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体系,提高生物安全风险识别和分析能力。建立生物安全风险调查评估制度,定期组织开展生物安全风险调查评估。
(三)加强资源开发的生态环境监管
继续加强水、矿产、森林等资源开发过程中的环境监管力度,防止生态破坏。统筹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有效保护水资源。大力推进林业重点工程建设,提高林分质量,构建功能完备的森林生态系统。推动绿色矿山扎实开展,加强矿山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进一步推进矿山生态恢复工程。
(四)加强生态修复工程体系建设
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加强森林、山体、湿地等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加快绿化扩面提质步伐,实施造林更新、森林抚育和珍贵彩色森林建设工程,增强森林碳汇能力。加强农林生态系统保护工程建设与森林系列创建,加强生态公益林管护,逐年提高森林覆盖率及乔木林单位面积蓄积量。持续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建设森林城市,加快乡村绿化美化,推广林木良种,加大林分结构调整,退化林分修复,中幼林抚育和封山育林力度,重点加快马尾松林改造提升,强化战略性森林资源培育,提高森林质量。以“三沿一环”、“两带一窗口”森林景观建设为重点,提升可视范围森林景观效果和生态功能。加强城市生态保护与修复,严格落实绿地系统规划和绿线管制制度。持续推进森林进城,利用城区有限的土地最大限度地增加森林绿地面积,积极发展以乔木为主,便民实用的公园绿地,增加市民休闲活动空间。加强城市周边自然山体、水体的生态保护和修复,加强城市周边公路、铁路两旁以及沿海、沿江、沿河的森林景观建设,推进城区周边荒山荒地、矿区废弃地的造林绿化,形成城乡森林绿地系统。
加强河湖湿地生态保护和修复,遏制面积萎缩、功能退化趋势,恢复河流湖库、湿地净化功能。继续对县内木兰溪、仙水溪、枫慈溪和沧溪开展清淤、疏浚、清障、保洁、生态护岸等综合治理,提高水体自净能力。完成对木兰溪、仙水溪水环境综合整治。深入推进小流域水土流失治理。加强水土流失重点区流域生态系统修复及综合保护,加快小流域林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控制水土流失面积。
(五)健全和完善生态补偿机制
按照“保护者受益、损害者付费、受益者补偿”的基本原则,完善包括流域生态环境质量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率、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等指标在内的生态补偿标准评价体系。积极开展全县企业间排污权有偿交易,构建具有仙游特色的生态补偿机制。按照《莆田市饮用水源生态补偿资金管理办法》和《仙游县重点流域水环境及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补偿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要求,积极实施木兰溪上游及饮用水源生态保护补偿措施,加大饮用水源地及木兰溪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力度。
(六)推动仙游全域旅游创新发展
美丽中国、文化强国、国家战略性支柱产业、新型城镇化建设、乡村振兴五大国家战略部署带来发展新机遇,明确新定位,共同助力仙游县生态文化旅游创新发展。
基于仙游县现状旅游产业分析,全面梳理仙游县旅游资源,理清旅游发展思路,明确仙游全域旅游发展总体定位、发展模式和战略路径,制定空间战略布局和重点区域建设,对仙游全域旅游发展进行规划,通过旅游业促进和带动区域经济、社会、生态、文化、民生等多位一体的包容性增长,促进区域公共服务设施水平的提高和生态环境的保护改善。
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切实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领域重大风险,不断强化风险意识、忧患意识和底线思维,加强对生态环境领域涉及的安全工作的统筹协调,坚决担负起维护安全稳定的政治责任。全面建立“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多层级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体系,提升生态环境监测和预警能力,有效防范和降低生态环境风险。及时回应处理群众信访投诉问题,针对性解决一批群访和反复信访案件,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领域社会稳定风险。
加强环境风险常态化管理,构建完善全过程生态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强化区域开发和项目建设的环境风险评价,加强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加强环境风险监控预警应急体系建设,完善跨部门环境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加强对重金属、化学品、危险废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相关行业的全过程环境风险监管,强化企事业单位环境风险监督管理。
围绕“事前风险防控—事中应急响应—事后损害赔偿与恢复”,建立全过程环境风险监控、预警、应急、处置等防控体系。健全环境风险评估论证机制,强化环境风险事前防范,完善生态环境、应急、公安、交通、卫健等多部门对重大环境风险源的联合监管机制。完善跨区域、重点流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建立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数据信息获取与动态更新机制,绘制重点区域、重点流域环境风险“一张图”,推动区域、流域环境风险评估信息化、动态化。开展重点饮用水源、园区等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落实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制度,推进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类分级管理,严格监管重大突发环境事件风险企业。
建设环境风险预警体系。加强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定期对涉危险化学品企业、涉危险废物企业开展环境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建立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档案,实行销号制度。强化区域环境风险防范预警体系建设,完善部门协同和信息共享机制。强化园区四级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建设。持续推进重点园区建设有毒有害气体监测预警体系、水环境生物毒性预警体系。全面推进环境风险企业“一源一事一案”及风险信息登记制度。
强化应急响应管理。建立政府主导、企业主体、部门联动、专家支持、社会救援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机制。积极推动企业环境应急专业救援队伍参与全县环境应急抢险救援工作。实现重点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和仙游县环境应急预案编修。推进环境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完善五级可视化环境风险管理应急指挥体系,完善环境应急物资储备网络,加强特征污染物应急物资储备。完善仙游县“立体化”环境应急预案体系,提升重点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率,推动区域内工业园区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编修率全覆盖,定期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提升环境应急处置和基础保障水平,完成一批环境风险防控重点工程建设,重点加强环境应急监测能力建设,实现区域内重点环境风险物质应急监测技术全覆盖。强化工业园区风险防范体系建设,合理布局园区风险源,防止群发或链发环境事件发生。
加强生态环境健康风险监测、调查、评估和防控。向公众、家庭、单位(企业)普及环境与健康相关的防护和应对知识。以在校青少年和农村居民等人群为重点,提升生态环境与健康素养。建立环境与健康的调查、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度,开展重点区域、流域、行业环境与健康风险调查监测,建立完善环境健康风险哨点监测网络。开展环境与健康管理政策研究。
加强放射性物质安全监管。配合全县开展对Ⅰ类、Ⅱ类放射源以及Ⅲ类放射源中的高风险移动源全面实现在线跟踪监控,实时掌握放射源状态,实现全过程监控。完善放射源安全和防护监督检查程序、方法,提升监督执法的技术手段,将放射源事故率控制在1起/万枚以下。
加强电磁辐射环境监管。优化输变电、广播电视发射塔等产生电磁辐射的基础设施环评及“三同时”管理。建设放射源移动监督执法系统,实现现场监督执法信息化、智能化。对广播电视台、雷达站、变电站等电磁辐射设施周边电磁环境现状进行调查,夯实电磁环境监管基础。
完善辐射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坚持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根本方针,完善全县辐射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提升辐射安全精细化、专业化监管水平,推动建立与公安、卫生等部门会商协作和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强化放辐射环境信息共享,形成监管合力。深入推进监管工作规范化建设,规范监管行为。按照科学化、精细化要求,推进辐射安全与防护分类培训改革,提升培训质量。
实行危险化学品全过程监管。推动危险化学品全过程动态监管,运用信息技术,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贮存、运输、使用、处置的全过程监管,建立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安全监管信息共享与追溯系统,实现危险化学品来源可循、去向可溯、状态可控。深化水上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实施以减少环境与健康风险为目标的化学物质生态环境管理制度,加强新化学物质生态环境准入管理,防范化学物质的生态环境风险。落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和消耗臭氧层物质(ODS)治理任务,加大对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广泛收集并动态更新化学品危害特性数据,建立开放共享的数据库,加强化学品危害鉴别、风险评估技术队伍建设。
持续推进重金属环境风险防控。实施化学物质生态环境管理制度,深入推进重金属污染防控。挖掘减排潜力,推进实施一批重金属减排项目。对报审的重点行业涉重金属污染排放的新改扩建项目,严格执行重金属排放“等量替换”或“减量替换”制度,无排放指标替换来源的项目不予审批。全面深化涉铅、镉、铬等重金属排放行业污染排查整治,对纳入整治清单的企业实施限期整改。继续对全县铅蓄电池制造业、皮革及其制品业、电镀行业等重点行业执行重点重金属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督促企业达标排放。
妥善回应处理群众信访投诉。畅通来信、来访、互联网、电话等民意反映渠道,规范信访投诉处理流程,实现“事事有答复,件件有回音”。充分发挥12369环保投诉举报热线“铃声一响,民意即通”主渠道作用。实行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定期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建立健全问题清单和预警督办机制。
积极化解“邻避”矛盾。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把“邻避”设施建设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放在首位,从严进行可行性专家论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环境影响评价。及时主动公开环境信息,采取问卷调查、座谈会、论证会等形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畅通“邻避”设施建设方与民众信息沟通渠道,减少信息不对称导致的猜疑。加强对“邻避”项目的舆情监测和正确引导,防止不法分子利用“邻避”问题借机挑拨。建立完善“邻避”设施事后监管机制。
深化环保领域“放管服”改革,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创新生态环境监管模式,提升监管法治化水平,健全常态长效机制,为实现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保障。
1.严格环境治理源头管控。编制县乡两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完成生态保护红线调整评估工作,推动“三线一单”落地应用。依法依规严格限制对环境影响较大的项目引进落地,严把准入关。木兰溪(仙游段)流域范围内禁止新(扩)建化工、涉重金属、造纸、制革、琼脂、漂染行业和以排放氨氮、总磷等为主要污染物的工业项目。强化产业主管部门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部门事前沟通,优化项目策划生成。
2.优化项目审批服务。强化规划环评引领,积极推进和修编仙港工业园区和仙游经济开发区规划环评,规范相关项目准入,形成各自产业鲜明的园区,为新型功能材料、电子信息、食品等产业落地提供准入保障。畅通审批服务绿色通道,加快产业项目环保审批手续,对需要总量交易的实施承诺制,总量交易指标不再作为审批前置条件,建设单位承诺在投产前取得总量交易指标即可审批,在减轻企业负担的同时进一步缩短项目开工建设时间;对纺织服装、工艺美术和电子设备制造等行业实行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制度,采取报告表审批告知承诺制和豁免登记表备案的审批改革模式,为企业“松绑”。主动为企业排忧解难,成立重点项目环保服务工作小组,上门服务企业,为重点企业生产、项目投产提供有力保证。
3.创新环境管理模式。坚持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牵引纵深推进生态环境管理模式创新。整合衔接环评审批、污染源监控、执法监管等环境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以排污许可制度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建立环境污染问题发现和查办激励机制,完善环境执法监督网络,创新执法监管方式,健全部门联动执法、边界联动监管、网格化执法、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协作等机制,加强污染源环境监管,全面实施网格化环保监管。
理清地方政府、生态环境部门、排污单位、公众等各责任主体的责任边界,建立健全环境治理领导责任体系、企业责任体系、全民行动体系和环境治理信用体系。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为我县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1.健全环境治理领导责任体系
(1)完善环境治理工作机制。建立县负总责、乡镇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县委和县政府对全县环境治理负总体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鲤城街道办事处,承担具体责任,每年向县委和县政府报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2)切实履行财政支出责任。合理安排生态环境领域财政支出,落实县级财政环境治理支出责任,适当增强县级在全县性、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等方面事权。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鲤城街道办事处要预算部份专项资金用于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解决本区域内的突出环境问题。
(3)严格目标评价考核。严格落实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构建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的目标评价考核体系。强化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评价、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纳入绩效考评。探索完善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制度,全面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
(4)推动督察整改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全力推进中央、省督察整改工作。建立健全整改工作台账,落实对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鲤城街道办事处及县直责任部门开展精准督导,督促指导协调推进督察问题整改。
2.健全环境治理企业责任体系
强化企业环境治理责任,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建立企业全过程环境管理规范,推进生产服务绿色化。
(1)依法实行排污许可管理。推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核发和登记管理全覆盖。加强污染预防、治理和排放控制的全过程监管。
(2)推进生产服务绿色化。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严把产业准入关,坚决依法依规淘汰落后生产工艺技术。围绕“2030年前碳达峰”和“2060年碳中和”,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我县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实施高消耗高排放产业清洁化改造,加强能耗、水耗、建设用地等总量和强度双控,强化碳排放强度控制。支持开展城市绿色环保、工业污水处理、大气污染等领域科研攻关。推行绿色生产和绿色设计,鼓励创建生态工业园区。
(3)提高治污能力和水平。落实企业环境治理责任制度,每年开展企业落实环境治理责任情况评估。对我县列入《莆田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企业,分类推广安装参数管控、视频监控等设备并实时联网。逐步在木兰溪流域干流入河排污口安装在线监控。
(4)公开环境治理信息。进一步推进企业环境信息公开,排污企业应主动依法公开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执行标准以及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并对信息真实性负责。全面推进环保设施有序向社会公众开放,鼓励排污企业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向社会公众开放。强化社会监督和公众参与,完善公众参与环境管理决策的有效渠道,引导公民自觉履行环境保护责任,践行绿色生活方式。
3.健全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
(1)完善社会监督和举报反馈机制。落实莆田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深化生态环境领域信访投诉制度改革,推行“12369”与“12345”互联互通。定期公开通报环境质量信息和信访件办理情况。通过新闻媒体曝光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扩大公众参与环保监督渠道,引导社会公益组织依法开展环境公益诉讼活动。
(2)发挥社会团体作用。群团组织要积极组织开展环境保护相关活动,参与环境治理。各级行业协会、商会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提升行业环境治理水平。加强对各类社会组织的管理和指导,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大力发挥环保志愿者作用,带动公众开展环保公益活动。
(3)提高公民生态环境保护素养。强化木兰溪源环境教育基地建设。持续推进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企业、进机关。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创建活动。
4.健全环境治理信用体系
(1)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建立环境治理政务失信记录,将各级政府和公职人员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因违法违规、失信违约被司法判决、行政处罚、纪律处分、问责处理等信息,纳入政务失信记录,逐级推送至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并依法依规逐步公开。
(2)加强企业信用监管。完善环境信用评价和绿色金融联动机制。建立排污企业“红黑”名单制度,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将环境违法企业依法依规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违法信息记入信用记录并依法向社会公开。对失信企业,在政府采购、工程建设招投标等领域按规定予以联合惩戒。落实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强制性环境治理信息披露制度。
(三)加强环境监测保障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环境智能化监测监控体系。加强木兰溪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系统、饮用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和空气自动监测系统的建设和运行管理。进一步扩大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的覆盖面,完善污染源监控预警体系。继续建设和维护在木兰溪流域、重点小流域国控、省控考核断面,乡镇交界考核断面、重点河口断面的水质自动监测站,实时监控水质变化。通过水质异常预警、部门、属地政府联动处置,建立“监测吹哨,管养报到”的环境监测监管保障机制。建立并完善农村环境监测体系,加强农村环境质量监测。继续推进重点大气污染源在线监测体系建设。完成所有20吨(含20吨)以上工业锅炉烟气自动在线监测设施建设;完善重点行业企业废气在线监测监控设施建设。按照省生态云建设标准规范,运用市水环境立体监测监控系统、水环境综合管理系统、污染源动态管理档案、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建立建全智能化监管体系,提升我县生态环境智能化监管水平。
(四)加强环境执法与应急保障体系建设
围绕机构规范化、装备现代化、队伍专业化、管理制度化、监管信息化,进一步推进环境执法机构队伍建设和环境执法装备能力和标准化建设,打造生态环保执法铁军,建立现代化的环境执法监管体系,形成与生态环境保护事业相适应的行政执法职能体系。推进跨部门、跨区域执法联动与协调机制建设和运行。建立完善健全环保公安联席会议制度、重大环境违法犯罪案件处置会商制度,强化部门行政执法联动,规范办案协调和案件移送机制。推进与相邻地区生态环境部门加强沟通合作,及时化解跨界环境信访矛盾纠纷。推进以“双随机”为主,各类专项行动、信用监管、互联网监管等为补充的执法体制建设和运行,大力开展各类专项行动,多采用交叉执法、异地执法等手段增加对重点污染源的检查力度。
建立健全环境应急管理的风险防范、应急预案、应急响应和恢复评估机制,加强环境应急仪器设备、物资储备和信息传输系统建设,有效提升防范和妥善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加强环境监察机构建设,提高执法装备水平,加快推进基层环保机构和队伍规范化建设,建立乡镇环保监管制度,强化农村环境监管。完善充实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建成专门环境应急机构和队伍,形成较为完善的应急预防预警监控网络和指挥信息调度平台。
(五)加强环境信息保障体系建设
充分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加大数字化转型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推动开放整合政府数据和“互联网+”应用,提高环境管理决策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
构建信息资源共享数据库。充分依托福建生态云,推进环境信息资源开发、整合和利用,推动全县范围内跨部门跨地区的生态环保信息互联互通,逐步建立要素齐全、数据准确、动态更新、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信息资源共享数据库。
推进环境信息化综合应用。加快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物联网等前沿技术在污染防治、执法监管、环境监测、环境应急等领域的应用。建立完善覆盖涉污企业、饮用水水源等各类生态环境监管业务,集生态环境数据展示、生态数据应用、生态环境应急预警等为一体的大数据平台。
加强电子政务集约化、统筹化建设,推进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全面提升固体废物闭环管理、机动车综合管理、污水管网及排污口管理、重点源监管监测、遥感监控等信息化监管水平。
(六)加强环境科技支撑体系建设
针对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要求,积极与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开展多种形式的技术合作开发,提高环境科技服务水平,加强污染物处理新技术的应用,组织研发生态重建、清洁生产和资源循环利用等技术;鼓励绿色食品、绿色工业产品和环保产品的研发生产。依靠科技进步,大力发展环保产业,对科技含量较高的生态产业项目和有利于改善生态环境的适用技术,予以优惠政策和重点扶持。
(七)加强环境宣传教育保障体系建设
加大环境保护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重点围绕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和环境污染整治行动,广泛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舆论及科普宣传,及时报道和表扬先进典型,公开揭露和批评违法违规行为。推进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进学校、进社区、进工厂、进机关。引导公民自觉履行环境保护责任,逐步转变落后的生活风俗习惯,积极开展垃圾分类,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倡导绿色出行、绿色消费。
加强环境宣教能力建设。加强县(乡镇)两级环境宣传教育队伍建设,提高环境宣传教育水平,保障环保宣传教育工作经费,促进环境宣传教育工作长期稳定地发展。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公布地表水、空气质量状况。加强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和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应用。健全完善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相融合的环保宣教大格局,不断拓展宣传形式,用活用足宣传载体,以丰富精彩的活动内容为吸引点,广泛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实践。
“十四五”期间,立足仙游县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实施的战略要求, 充分利用莆田市“壶兰计划”及仙游县“蜚山兰水计划”,有计划招录生态环保专业人才,充实干部队伍,优化人才结构。加大生态环境保护科技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力度,强化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专业人才梯队建设以及专业人才储备与培养,大力培养和引进急需的各类专业人才,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生态环保人才队伍,统筹推进生态环保党政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产业人才队伍建设,重点突出基层生态环保人才队伍建设,为我县生态环境事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资源保障。
(一)加强党政人才队伍建设
以政治理论、管理知识和执政能力建设为核心,通过教育培训、选拔任用、实践交流等措施,逐步在县直相关部门、乡镇党政机关培养造就一批思想政治素质高、依法行政能力强、业务知识丰富、善于推动科学发展的生态环保党政管理人才队伍,稳步增加生态环保党政管理人才数量。
1、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加强对党政人才的政治理论、法律法规知识、业务知识的系统培训,加强行政管理人员的知识更新。抓好县直相关部门、乡镇生态环保干部的教育培训。特别是全面加强生态环境部门的干部队伍教育培训,要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对干部职工进行理论和业务培训,全面提升干部队伍理论和业务水平。要以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树立优良作风、增强履职本领、提高科学发展能力为目标,采取会议培训、在职学习、远程教育等方式,开展多种类型的教育培训。
2、着力调整优化党政干部结构。根据生态环保干部队伍现状,健全选拔任用机制,坚持和完善从基层一线选拔干部制度,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力度;健全促进科学发展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健全管理监督机制,坚持和完善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和交流轮岗制度。
(二)加强监察执法人才队伍建设
按照建立完备的生态环境执法监督体系的要求,进一步理顺干部管理、交流机制,完善干部培养、成长计划,通过业务培训、比赛竞赛、挂职锻炼、经验交流等多种方式,提高环保管理队伍业务水平和综合能力,打造一支“数量与任务匹配、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的生态环境保护铁军。到2025年,全县生态环境监察执法人才总量稳定在30人左右,其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占50%以上,45岁以下的中青年干部比例占70%以上。
1.科学合理配置监察执法人才。根据各地经济总量、任务量大小、辖区面积和人口数量等,按照监察执法标准规范,科学合理地确定各级、各类生态环境监察执法人才队伍数量,优化人才队伍结构。
2.依照公务员法严格管理执法人才。对生态环境监察执法人才实行公开选拔录用制度,不断吸收新生力量。
3.坚持持证上岗制度。进一步加强监察执法岗位培训工作,提高培训质量,规范各级生态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工作。
4.加强人才培养和继续教育。重点加强有关法律法规、制度政策、环境标准、执法程序、企业现场执法指南等方面的岗位培训力度,提高监察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
5.积极探索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延伸监察体系。在重点控制的污染源企业、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和部分重污染行业中设立企业环境监督员,实行资质管理,并加强继续教育。
按照建立先进的生态环境监测预警体系的要求,为培养生态环境监测领域的高级人才和技术骨干,统筹国土、环保、水利、农业、林业、气象等生态环境监测专业领域,培养一支数量充足、业务精通、结构合理的生态环境监测人才队伍。到2025年,全县生态环境监测人才总量稳定在24人左右,其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人才占80%以上,使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1.优化生态环境监测人才体系。科学合理地增加仙游生态环境监测站的人员规模、调整人员结构。根据各地生态环境复杂程度、任务量大小、国土面积和人口数量等,按照生态环境监测站标准,优化配置生态环境监测技术人才。
2.培养生态环境监测领域的高级人才和技术骨干。加大监测人员培训力度,加快培养造就一批覆盖各监测领域、与国际水平接轨的的生态环境监测专家、监测系统技术骨干。
3.完善生态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建立生态环境监测人员资格认定及持证上岗制度,促进生态环境监测人才队伍建设的制度化和科学化。
大力推进企业环境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建设一支专业配套、结构合理,数量充足、技艺精湛,具备从事环境工程施工、监理、设施运行、技术咨询等综合型、创新型的生态环境工程技术人才队伍。到2025年,全县企业环境专业人才队伍总量达到 90人左右。
1.加强环保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建设。按照做大做强环保产业、提高环保企业现代经营管理水平和国际竞争力为核心,依托国内外知名企业、高等院校和培训机构,加强企业环境理人才的知识更新和培训力度。
2.加强环保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以企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基础、学校教育与企业培养紧密联系、政府推动和社会支持相互结合的环保产业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体系,推进高技能人才培养。
3.实施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积极吸引国内外相关学科硕士、博士到企业环保工程技术领域。
4.加强企业环保工程师队伍建设,加快培养既熟悉生态环境工程技术知识,又掌握环境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能承担生态环境工程设计和建设任务的环保工程技术人才培养。
围绕生态环境部门机构改革、职能划转后急需专业紧缺人才需求,制定重点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和引进方案,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完善重点领域人才分配激励办法等措施,通过项目带动、联合培养、出国培训、建立培养基地等新型模式,大力引进和培养未来生态环保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到2025年,使生态环境领域紧缺专业的人才队伍新增量达到25人左右,重点加强对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新型污染物防治、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地下水污染防治、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整治、水土保持、水资源保护、土壤污染防治、农业资源环境保护、渔业生态环境保护、草原生态建设与保护、垃圾处理与资源化、污水处理与再生利用、村镇人居生态环境保护、森林生态系统建设与保护、荒漠化防治、湿地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环境与健康(损害评估)、应对气候变化、生态环境监测预警、环境经济综合分析等22个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队伍的引进和培养,满足生态环保工作对紧缺专业人才的需求。
针对我县乡镇生态环境人才奇缺和人才队伍专业素质不高的问题,切实采取措施,加强乡镇生态环保人才队伍建设。到2025年,乡镇基层从事生态环境工作的人才队伍数量逐年增加,人才素质明显提高。
1.稳步扩大乡镇人才数量。通过增加人员数量,增强乡镇、生态环境监管力量,建立环保监督员制度等多种形式,解决长期以来乡镇生态环保人才数量不足的问题。
2.切实提高基层人才素质。加强乡镇生态环境人才培训,建立健全基层实用技术人才培训体系,加强基层科研人才培养,对基层科研人才不断进行知识更新,实施学历提升计划,提升乡镇生态环境队伍素质。
3.完善有关政策措施。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出台相关政策,完善乡镇环保组织体系,保障乡镇生态环境人才经费投入,稳定乡镇生态环境人才队伍。
落实市、县组织部门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和规划,开展生态环保干部教育培训。围绕环境监测、监察执法、核与辐射安全、重金属污染防治、饮用水源保护、土壤环境保护、城乡人居生态环境保护、渔业生态环境保护、农业生态环境保护、草原生态建设、林业生态建设、应对气候变化等重点业务领域,开展党政领导干部、监察执法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知识更新继续教育。每年培训80名左右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党政管理、监察执法人才,到2025年,累计培训环境监管人才400人次左右。
将生态环保人才的培训和基础能力建设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予以重点保证,并逐年提高。用于培养和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和奖励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激励和吸引更多生态环境方面人才投身我县生态环境保护事业,为生态环保人才开发和培养提供资金保障。
十二、注重示范创新,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基地
持续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通过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活动,全县形成点面结合、多层次推进、布局有序的生态文明示范建设体系,特别在探索区域高质量发展模式、拓展深化“两山”实践等方面发挥了重要引领和示范作用。
1.编制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是国家生态县、市的“升级版”,是推进区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效载体。把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历史使命,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组织编制生态文明建设规划,规划通过评审后,由县人大常务委员会审议后颁布实施,将规划报送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和环境保护部备案。同时制定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有序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按照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建设的要求,优化国土空间格局,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大力提升环境质量,全面打造安全生态空间格局;坚持绿色发展,使经济发展质量实现了有效提升;坚持生态惠民,有力提高居民生活品质;坚持全民共建,努力形成自觉践行生态文明的良好风尚。探索具有仙游特色的生态文明发展模式,有效提升我县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发挥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引领、示范作用。
3.上报省级、国家级技术评审和考核验收。围绕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全面促进资源节约、加大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力度、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等重点任务,以促进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绿色生活方式、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导向,从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环境、生态生活、生态制度、生态文化六个方面示范创新。2025年前我县生态文明建设达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38项指标要求,上报省级环境保护部门申请技术评估,并通过国家生态环境部考核验收,授予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荣誉称号。
以打造“绿盈乡村”品牌为抓手,围绕“山更好、水更清、林更优、田更洁、天更蓝、业更兴、村更美”等目标,因地制宜谋划实施一批生态环境补短板项目,大力推进村庄环境综合治理,逐步提升乡村生态宜居环境,从初级版、中级版到高级版,梯次推动富有“绿化、绿韵、绿态、绿魂”绿盈乡村建设。生态环境部门要牵头组织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展“绿盈乡村”升级版创建活动;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对照8大类、29个方面、101项指标体系,指导乡镇完善“绿盈乡村”系统台账和指标创建档案资料,引导相关行政村村民自我检视、自我管理、自我提升。到2025年底,全县80%以上的行政村达到“绿盈乡村”标准,打造一批极具仙游特色的乡村生态振兴样板村。
对接仙游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充分吸收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规划成果,实现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全域覆盖、全要素管控,形成统一衔接、功能互补、相互协调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实现“一本规划、一张蓝图”的目标。
按照《福建省仙游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实施方案》,加强自然生态空间管制、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改善、推进绿色高质量发展、打造“两山”文化品牌和建立健全体制机制等措施,把生态建设做成生态产业,把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把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把仙游县建成金山银山高效转化、经济繁荣、环境优美、生态宜居的“两山”实践创新基地,2025年底前,我县“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达到国家“两山”实践创新基地指标要求,上报省级环境保护部门申请技术评估,并通过国家生态环境部考核验收,授予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荣誉称号。
1.创新建设木兰溪“两山”文化基地。梳理木兰溪上游地区把治水与治山、治林、治田、治草有机结合起来,优化生态自然屏障;坚持安全生态相结合、控源活水相结合、景观和文化相结合;工程规划统筹考虑清淤、截污、筑坝、万里生态水系、中小河流治理、污水处理等流域治理经验,打造木兰溪流域治理模板。
2.打造仙游“两山”乡村实践基地。以游洋镇兴山村为样板,建设仙游特色“两山”乡村案例。打造济吃、住、玩、购物为一体的红色、历史、文化休闲游。争创生态环境良好、生态文化繁荣、生态产业兴旺、村民生活富裕、人与自然和谐、典型示范作用的“两山”乡村典型案例。
3.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年提升行动,以垃圾分类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着力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持续改善和提升乡村人居环境。全面清除农村脏乱差、污泥浊水、违法建筑,呈现村点出彩、集镇整洁、沿线美丽的新面貌,全面提升村庄净化、美化、绿化、亮化水平。
4.建立“两山”文化宣教载体。依托学(党)校、木兰溪源环境教育基地、木兰溪沿岸滨河公园、仙游县第二污水处理厂、重要生态景观等生态资源,推动建设一批“两山”转化宣传教育示范基地,构建“两山”文化宣教矩阵。
第五章 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责任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保障“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的有效实施,必须全面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领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环保目标责任制。各级党委、政府是规划实施的责任主体,要对本辖区的环境质量负总责。要建立和完善环境保护工作推进机制,明确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县相关部门环境保护监管职责的分工,明确环境保护工作责任主体和管理原则。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切实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
(二)明确目标责任。将规划实施的重点任务纳入到乡镇、各相关部门考核工作中,建立各乡镇、相关部门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把环境保护规划主要任务和指标实行年度目标管理,逐项分解落实到各乡镇(街道)、相关关部门和责任单位,逐级签订环保目标责任状,层层抓好落实,确保责任落实、投入到位、措施有效,确保规划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二、强化资金保障,拓宽投入渠道
建立健全权责清晰、区域均衡、科学持续的财政投入保障长效机制。根据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各级政府把环境保护和监管列入各级财政年度预算并逐步增加投入。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优化创新环保专项资金使用方式,落实规划项目建设资金。在严格执行企业投资负面清单的同时,充分调动社会资本投入到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实行多元化环保资金融资机制,完善多元化的环保投入机制,积极创新各类环保投融资方式,大力推进污染治理市场化。各级政府要把规划项目纳入项目储备库,作为政府优先实施项目,并积极参与中央资金竞争性分配,同时要及时解决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确保规划环保重大项目早落地、早建成、早见效。同时要加强重点工程项目跟踪管理,定期分析通报项目建设情况,保障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实施。
(一)大力弘扬生态文化。引导全社会提高生态文明意识和生态文明素养,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将生态文明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职业教育体系和党政领导干部培训体系,鼓励企业设立企业开发日、环境教育体验场所、环保课堂等多种方式向公众开放,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公益活动。丰富新时代生态文化体系。加大生态环境宣传产品的制作和传播力度,结合地域特色和民族文化打造生态文化品牌,研发推广生态环境文化产品。持续开展6.5环境日、“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主题实践活动,加强生态文化基础设施建设。
(二)强化公众监督与参与。加强舆情研判,完善重大舆情管理应对和风险防控机制,确保舆情稳定可控。完善信息公开机制,推进环境信息公开渠道多元化、覆盖全面化。加强舆论监督,鼓励新闻媒体对各类破坏生态环境问题、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健全公众监督和举报反馈机制,发挥“12369”作用,畅通环保监督渠道。引导具备资格的环保组织依法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等活动。
(三)发挥各类社会团体作用。充分调动和发挥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各群团组织和生态环保志愿者队伍优势作用,形成全社会共同支持关心关注生态环保事业、倡导绿色生活方式的良好氛围。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要积极动员广大职工、青年、妇女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等桥梁纽带作用,促进行业自律。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管理和指导,广泛发展生态环保志愿服务项目和志愿者队伍。
四、强化评估考核,落实环保责任
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制度、考核奖惩制度、检查监督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把规划主要任务和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党委政府、相关部门政绩考核和环保责任考核内容,并把规划实施情况作为政府和部门审批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领域重大项目、安排政府投资的重要依据。
完善监测评估制度,依托数字化、信息化,强化对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目标指标、重点任务、重大工程进展情况的跟踪分析,在2023年、2025年底,分别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鼓励开展第三方评估,强化监测评估结果应用。完善规划实施的公众参与、科学决策和民主监督机制,积极探索创新公众参与形式,拓宽公众参与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管委会要定期向县政府报告规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向县人大、政协报告或通报工作进展,自觉接受法律监督和民主监督。
第六章 重点工程
实施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程,是落实生态环保“十四五”规划任务的重要手段。本规划按照以问题定任务、以任务定项目、以项目定责任的原则,通过明确重点环境目标差距和排查突出环境问题,有针对性的安排实施一批重点工程。同时,谋划一批环境保护各领域重点工程纳入本规划。纳入本规划的重点工程,作为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优先申报补助对象。上述重点工程优先纳入当地项目库,强化各级专项资金支持,有效保障规划工程实施,提高项目投资绩效。
结合目前存在的问题,以及“十四五”时期的任务,拟定重点项目,包括能源利用、绿色农业、环境整治、生态环境保护等共33个项目,总投资约367.42亿元。
附表1仙游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重点工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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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型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
总投资(万元) |
建设年限 |
责任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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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低碳及能源利用项目 |
1 |
仙游“一企一县”整县光伏开发项目 |
仙游县 |
按照1兆瓦/万平方米的安装密度,全县计划占用已建成建筑物屋顶209.05万平方米,安装20.905万千瓦光伏发电设备,年发电量2.14亿千瓦时,每年可节约标准煤67834吨,减少二氧化碳约185145吨,进一步缓解区域限电情况,助力仙游打造“碳中和 碳达峰”示范县 |
1000000 |
2022-2025 |
县发改局 |
|
|
2 |
经济开发区热电联供项目 |
枫亭镇 |
规划分三期建设,装机容量为5台220t/h 高温超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4台20MW级高温超高压抽背机组 |
160000 |
2021-2030 |
县工信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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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天然气综合利用项目 |
龙华镇 |
本工程起自国家管网西三线东段仙游分输站,然后敷设管线至新建的仙游综合分输站、枫亭末站以及福建赛隆科技有限公司围墙内清管设施,线路之间设置2座分输监控阀室,线路全长约47.95公里,仙游分输站至仙游综合分输站的线路长度约0.35公里、仙游综合分输站至枫亭末站的线路长度约36公里、枫亭末站至福建赛隆科技有限公司的线路长度约11.6公里 |
50000 |
2022-2027 |
县发改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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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仙游木兰抽水蓄能二期电站 |
社硎乡 |
选用4台单机300MW的单级混流可逆式水泵水轮发电电动机组,总装机1200MW,设计年发电量20.1亿千瓦时 |
750000 |
2023-2028 |
县发改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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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仙游县公共交通提升项目 |
仙游县 |
(1)新增或更新新能源公交车辆50部、建设候车亭50座、公交首末站或客运站场2个、建设新能源充电站2座、新增或优化公交路线10条、智能公交设施等(2)拟建设主要公路(联二线、纵三线及主要县道等)治超站2-3个、主要建设公交治超站、相关车辆路面动态检测设施、电子抓拍设施、辅道设施、卸载场等(3)建设榜头镇岭下村公交首末站等 |
9700 |
2021-2025 |
县交通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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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 |
书峰乡 |
项目规划建设规模为1条日处理能力为600吨的垃圾焚烧生产线,配套1×12MW汽轮发电机组。 |
13700 |
2023-2025 |
县城市管理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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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绿色农业项目 |
7 |
高标准农田建设 |
仙游县 |
2021年将完成2020已立项项目2.9万亩项目、总投资4961万元,2021-2022年计划新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3.8万亩,计划财政投资6100万元,共计投资11061万元。全县各乡镇高标准农田项目区通过新建灌排渠、排洪沟、田间道等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及高效节水灌溉设施改善耕作条件,提高农田利用率。2023-2025年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对已建成高标准农田项目区进行提质改造,3年计划总投资2100万元。 |
13161 |
2021-2025 |
县农业农村局 |
|
|
8 |
仙游县正邦集团现代农业产业链项目 |
大济镇 |
分三期实施。一期为种养结合循环生态农业项目,建设生猪繁殖基地、20万头商品猪育肥基地、有机肥加工厂,并配套种植消纳用地400亩作为现代特色农业种植区,实现种养结合,生态循环;二期为畜禽饲料加工厂和食品配送基地建设项目,建设年产50万吨畜禽饲料加工厂和物流配送园区;三期为现代化屠宰及肉食品深加工厂建设项目,全面实现农业生态循环产业链 |
300000 |
2020-2023 |
县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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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环境整治项目 |
9 |
仙游固废综合处理项目 |
仙游县 |
已纳入亚行资金投资项目,本项目计划建设日处理建筑垃圾近期200t/d,远期扩建至400t/d;餐厨垃圾处置项目日处理100t/d;日处理大件垃圾30t/d |
24000 |
2021-2027 |
县城市管理局 |
|
|
10 |
城区环境卫生整治 |
仙游县 |
城区卫生清扫、保洁及生活垃圾清运处理。 |
26300 |
2019-2023 |
县城市管理局(环卫所) |
|
|
|
11 |
城区生活垃圾分类项目 |
仙游县 |
开展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完善垃圾分类收运设施设备,建设垃圾分类屋(亭)150座;采购垃圾分类收集桶2000个,每座分类屋(亭)配套分类收集桶6-8个,配备督导员1名,定时定点分类投入生活垃圾;采购餐厨、厨余垃圾收运电动车辆35部、垃圾压缩车4部、可回收垃圾车辆2部;设置有害垃圾暂存点2处和再生资源可回收驿站3处。开展城市家具改造,每年更新改造城区道路果皮箱400个。 |
1000 |
2020-2022 |
县城市管理局(环卫所) |
|
|
|
生态环境保护项目 |
12 |
生态公益林保护 |
仙游县 |
保护生态公益林59万亩。 |
7000 |
2021-2025 |
县林业局 |
|
|
13 |
造林绿化及森林经营项目 |
仙游县 |
十四五期间完成植树造林7.5万亩,完成森林抚育10万亩。 |
5000 |
2021-2025 |
县林业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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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木兰溪源生态主题教育公园 |
西苑乡 |
总体布局为“一轴两带多节点”,建设有游客服务中心、餐饮中心、公厕等功能性建筑,设置有清源轩和长廊,定位为集休闲、旅游、文化、生态观光为一体的生态湿地公园,将物种及其栖息地保护和生态旅游、生态环境、教育功能有机结合起来,以原有的自然形态和景观要素作为湿地的特色景观进行规划设计,进一步打造融保护、科普、休闲等功能于一体的生态园 |
5000 |
2022-2025 |
西苑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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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智慧木兰溪管理项目 |
仙游县 |
沿木兰溪流域、各乡镇主要河流布设智能监控探头,搭建木兰溪流域水质实时监督管理系统,利用大数据中心处理能力,进行木兰溪、乡镇主要河流水质实时可视化、智慧化管理。 |
3000 |
2022-2025 |
各有关乡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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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域生态环境整治工程项目 |
16 |
福建木兰溪流域生态修复和小城镇发展项目 |
仙游县 |
项目主要包括木兰溪流域(仙游段)水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木兰溪流域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提升项目、木兰溪流域面源污染整治项目、木兰溪流域水文化、古民居修复项目等项目。 |
200956 |
2021-2025 |
县亚行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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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木兰溪仙游段防洪工程 |
仙游县 |
(1)仙榜段:建设防洪堤总长28.65公里,其中新建堤防17.68公里,加高加固堤防10.97公里;堤基防渗处理17.01公里;背水侧堤脚设排水沟23.17公里;疏浚河道4,68公里;防汛道路26.37公里;新建穿堤建筑物25座(其中排涝水闸6座,涵网3座,穿堤管16座); |
122378 |
2013-2023 |
县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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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盖尾段:建设防洪堤两段两段总长14.71公里,其中榜头段6.27公里,盖尾段8.44公里;新建穿堤建筑物25座;新建防汛道路12.49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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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仙度段:新建防洪堤总长28.67公里,其中新建土堤长8.98公里,加高加固堤防长19.69公里;新建穿堤建筑物50座,其中水闸19座、排涝及灌溉穿堤管31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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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木兰溪仙游段景观工程 |
仙游县 |
(1)仙榜段:涉及河道长度9.6公里,两岸景观带长度14.7公里,陆地景观面积73公顷; |
102325 |
2013-2023 |
县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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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仙度段:涉及河道总长16公里,堤防建设总长度22.27公里,生态水系工程总面积156公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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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盖尾段:堤防建设总长度为14.71公里,生态水系工程总面积86公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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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域生态环境整治工程项目 |
19 |
仙游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 |
仙游县 |
治理中岳溪、大济溪、龙华溪、延寿溪、粗溪等共计河长约67公里。 |
40000 |
2021-2025 |
各有关乡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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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仙游县双溪口水库至木兰溪水系连通及生态综合整治工程 |
仙游县 |
实施仙游县双溪口水库至木兰溪水系连通及生态综合整治工程,主要将双溪口水库水引至榜头第三水厂和城区第二水厂,以及将水引至下游同属木兰溪水系的仙游县城区河道和榜头部分河道进行生态补水。 |
37500 |
2022-2025 |
仙游县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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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仙游木兰溪源省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能力提升工程 |
仙游县 |
(1)基础工程:宣教中心及博物馆700㎡三层半(含建筑、装饰及设备)、保护区勘界立标(核心控制区及一般控制区合计约100km)、野生动物及栖息地保护及野生植物生境保护(救护及防护设备2套,预算:1060万元; |
2360 |
2021-2025 |
县林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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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野生动植物科研监测:科研中心400㎡(含建筑、装饰及设备)、环境监测(气象站2个、水文站2个)、关键保护物种监测点3个、与高校开展科研合作,预算13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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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用水源保护工程项目 |
22 |
福建省莆田市金钟水库生态环境保护项目一期工程 |
仙游县 |
后溪流域生态修复与治理工程,新建复合式生态护岸总长3060m,河道生态化改造3180m,生态坝改造5座,河滩湿地修复11200㎡,缓冲带5555㎡。金钟水库库滨缓冲带植被修复7710㎡;码头生态修复3350㎡。配套布设解层式太阳能曝气机10台,一级保护区内新增隔离围栏12.1km,设置21个宣传牌、15个交通警示牌、4个水质预警预报站,各乡镇和上游太平亭、元淀溪、大坪、石峰等水库共设置视频监控10个。 |
4351.26 |
2020-2025 |
金钟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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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仙游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 |
仙游县 |
计划迁建仙游县城区第一水厂,扩建仙游县城区第二水厂,新建度尾水厂、菜溪水厂、民安水厂(东溪水厂),续建经济开发区水厂,整合全县民营和乡镇供水单位,完成全县管网铺设及“一户一表”改造工程。 |
150000 |
2020-2025 |
仙游县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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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项目 |
24 |
城区污水干管建设工程 |
鲤城街道 |
(1)仙游县鲤城龙仙路(大坪口圆圈~南门圆圈)道路改造工程,道路及雨污水管网改造1870米;(2)仙游县鲤城龙仙路(西一环路~大坪口圆圈)道路改造工程,道路及雨污水管网改造1863米;(3)仙游县鲤城解放路(胜利路~东大路)道路改造工程,道路及雨污水管网改造1954.3米;(4)仙游县鲤城胜利路(龙仙路~八二五大街)道路改造工程,道路及雨污水管网改造1522.9米;(5)仙游县老城区污水管网建设工程—龙泉街雨污水管网改造与建设工程雨污水管网749米;(6)仙游县一中街道路及雨污水改造工程,道路及雨污水管网285米;(7)仙游县鲤城老城区泉山渠清淤工程,清淤管道3200米;(8)老城区(坝垄、十字、龙泉、木兰、玉井、南桥、洪桥、城内、东门)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雨污水管网48330.2米。 |
31600 |
2021-2023 |
县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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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仙游县污水处理工程PPP项目 |
仙游县 |
仙游县污水处理PPP工程项目包含部分乡镇已建好的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存量部分,以及仙游县鲤城老城区污水管网改造工程、仙游县11个乡镇镇区生活污水处理工程、仙游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三个新建子项目,共涉及仙游县17个乡镇;项目可研投资108380万元,经营及管理16年零6个月(含建设期),其中建设期18个月、运营管理期15年。 |
108380 |
2020-2022 |
县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仙游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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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项目 |
26 |
乡镇污水处理厂(站)提标改造工程 |
仙游县 |
本项目为仙游县10个乡镇污水处理厂(站)提标改造工程,出水水质提升至一级A标准。包含:菜溪乡污水处理站,规模500t/d;度尾镇潭边村污水处理站,规模为500t/d;枫慈溪集镇区段污水处理站,规模为1500t/d;社硎乡污水处理站,规模100t/d;石苍乡污水站,规模500t/d;书峰乡污水处理站,规模100t/d;西苑村污水处理站,规模100t/d;游洋镇集镇污水处理厂,规模500t/d;园庄镇集镇污水处理厂,规模500t/d;钟山镇集镇污水处理厂,规模500t/d;总规模为4800t/d。主要建设内容涉及到改造项目范围内的:土建池改造、综合用房改造、人工湿地的改造、各单元、构筑物、建筑物所有相关设备和设施、材料的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等作业,与之相关的各类管道、管件、阀门的采购、安装及管道防腐防锈、管道清洗与相关实验、管沟挖填、预埋件等作业,以及相应配套的电气、自控、监控、景观等实施内容。 |
2505.41 |
2021 |
县住建局 |
|
|
27 |
农村污水设施建设 |
仙游县 |
新建污水管道长约1398.59km,其中主干管长约392km,接户管长约1006.51km,新建污水处理站24座。 |
502960.75 |
2021-2025 |
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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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 |
28 |
仙游环境监测站实验室应急能力建设 |
仙游县 |
完善配备应急物资、防护设备、环境突发事故现场简易采样监测设备。 |
33.5 |
2020-2022 |
仙游生态环境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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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实验室设备 |
仙游县 |
水、气、声和环境应急基础分析监测能力,提升大气VOCS、非甲烷总烃等特征污染物分析能力,补充相应监测设备。 |
56 |
2020-2022 |
仙游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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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仙游环境监测站专业用车 |
仙游县 |
配备环境监测车1辆。 |
30 |
2022 |
仙游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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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省控水质断面及14座小型水质自动监测建设及日常运行管理 |
仙游县 |
加强已建、在建、拟建14座小型水质自动站建设、运行日常维护管理、数据分析管理上报汇总。其中仙游县政府投资建设10座(其中2座110万、8座210万)、莆田市仙游金钟水利枢纽工程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4座(已完成,每座70万)。 |
600 |
2022 |
仙游生态环境局 金钟管理局 |
|
|
|
32 |
3座空气自动站运行维护 |
仙游县 |
城市空气质量监测站点运维。 |
225 |
2020-2025 |
仙游生态环境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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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 |
水质全覆盖监测 |
仙游县 |
完善我县辖区内重点流域、省控小流域、乡镇交界断面、乡镇级(千人万吨)饮用水源地和农村水体综合治理的全覆盖监测。 |
90 |
2022 |
仙游生态环境局 |
|
|
|
合计 |
33个项目 |
3674211.92 |
||||||
附件一“十三五”指标完成情况表
“十三五”指标完成情况表
|
类别 |
指标 |
2020年实际值 |
2020年目标 |
指标属性 |
|
|
环境质量指标 |
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
100% |
100% |
预期性 |
|
|
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
100% |
≥95% |
预期性 |
||
|
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
100% |
≥90% |
预期性 |
||
|
重点流域(木兰溪)功能达标率和Ⅰ类-Ⅲ类水质比例 |
100%;100% |
100%;100% |
约束性 |
||
|
城市内河水质功能达标率 |
≥60% |
≥60% |
预期性 |
||
|
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比例 |
0% |
≦10% |
预期性 |
||
|
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达到功能区标准比例 |
湄洲湾水域功能达标率100% |
≥72% |
预期性 |
||
|
城市空气质量达到国家标准比例 |
100% |
≥95% |
约束性 |
||
|
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比2015年下降 |
23.53% |
≥3% |
约束性 |
||
|
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达标率 |
46.88% |
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
约束性 |
||
|
土壤环境质量功能达标率 |
100% |
90% |
约束性 |
||
|
受污耕地安全利用率 |
>91% |
≥82% |
预期性 |
||
|
新增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保障率 |
100% |
100% |
预期性 |
||
|
污染控制 |
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量(万吨/年) |
化学需氧量 |
削减5.52% |
按年度完成省、市下达的总量减排任务指标 |
约束性 |
|
氨氮 |
削减4.85% |
按年度完成省、市下达的总量减排任务指标 |
约束性 |
||
|
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万吨/年) |
二氧化硫 |
削减28.57 |
按年度完成省、市下达的总量减排任务指标 |
约束性 |
|
|
氮氧化物 |
削减21.43% |
按年度完成省、市下达的总量减排任务指标 |
约束性 |
||
|
挥发性有机污染物 |
/ |
按年度完成省、市下达的总量减排任务指标 |
约束性 |
||
|
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 |
94.09% |
城市(含县城)污水处理率90%以上 |
预期性 |
||
|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99.40% |
城市(含乡镇集镇区)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8%以上 |
预期性 |
||
|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
100% |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90%且无危险废物排放; |
预期性 |
||
|
生态保护 |
森林覆盖率 |
71.35% |
70.72% |
约束性 |
|
|
陆域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比例 |
≥15% |
≥15% |
预期性 |
||
|
水土流失面积综合治理面积 |
≥8% |
≥8% |
预期性 |
||
|
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 |
14.7m² |
13.70m² |
预期性 |
||
附件二仙游县“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重点项目完成情况
仙游县“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重点项目完成情况
|
项目 类别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完成情况 |
备注 |
|
饮用水源保护工程项目 |
1 |
仙游县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林建设项目 |
全县12个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一级保护区 |
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现有经济林12860亩,2016-2020年计划林权赎买生态区位商品林10000亩归国有林,规划投资3000万元。 |
完成 |
|
|
2 |
仙游县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建设项目 |
金钟水库、双溪口水库、古洋水库、东溪水库、蒋隔水库 |
在五个水库,每个水库建一座水质自动监测站,安装水质自动监测自动设备,同时于市、县污染源监控中心并联网。 |
完成 |
|
|
|
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 |
3 |
仙游县环境应急能力建设项目 |
仙游县环境应急中 |
环境应急监测仪器及应急装备购置 |
完成 |
|
|
4 |
仙游县环境执法能力建设项目 |
仙游县环境监察大队 |
后台支持硬件、移动执法现场端、车载移动工具箱、挥发性气体检测设备、车载移动视频监控和传输设备、环境监察应急车辆 |
完成 |
|
|
|
5 |
仙游县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项目 |
仙游县环境监测站 |
按照《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办法》购置环境监测仪器设备 |
完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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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废 处理项目 |
6 |
仙游县循环再生能源发电厂建设项目 |
仙游县 |
占地100亩,拟建设:主厂房、中控楼汽机房、配电室及升压站、渗滤液处理车间、飞灰固化车间及炉渣综合利用车间、综合水泵房及循环水池、综合办公楼、根据实际需要,后期再建主厂房一座 |
完成 |
|
|
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项目 |
7 |
城区污水处理厂四期扩建及主管网建设工程 |
鲤南镇 |
近期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万吨/天,远期3万吨/天。 |
完成 |
|
|
8 |
仙游县第二污水处理厂配套主管网工程 |
仙游县第二污水处理厂管网工程预留空地内 |
铺设污水处理厂配套的污水收集主管网33.89km。 |
完成 |
|
|
|
9 |
仙游县钟山镇、游洋镇等5个乡镇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水管网建设项目 |
钟山镇、游洋镇、石苍乡、菜溪乡、社硎乡 |
拟建设主管网31.8公里,其中:钟山镇建设主管网5公里,收集管网5公里;游洋镇建设主管网5.8公里,收集管网6公里;石苍乡主管网11公里,收集管网6公里;菜溪乡建设主管网6公里,收集管网10公里;社硎乡主管网4公里,收集管网7公里。 |
完成 |
|
|
|
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项目 |
10 |
仙游县九鲤湖风景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
九鲤湖风景区 |
景区各景点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
完成 |
|
|
11 |
仙港工业园工业废水传输工程 |
仙游经济开发区(仙港沿线 |
管道系统和泵站工程。近期建设管道总长度21900m,其中,污水重力管管径d500~d800,管长8500m;压力管管径DN400~DN600,管长13400m。2座一体化污水泵站,规模分别为7000m3/d和20000m3/d。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开槽埋管、顶管、泵站土建、设备及安装、供配电等。 |
完成 |
|
|
|
12 |
全县污水管网建设项目 |
仙游县 |
铺设主干管40公里及集镇区收集管网建设 |
完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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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环 经济 建设 项目 |
13 |
郊尾镇废塑料回收区域环境整治项目 |
郊尾镇 |
对郊尾镇境内72家有工商营业执照登记的废旧物资回收、加工场及56家未登记废旧物资分拣堆场进行清理取缔,清理取缔的废旧物资回收、加工场总面积约14.9万m2。 |
完成 |
|
|
14 |
仙游县循环经济示范园区二期工程项目 |
郊尾镇 |
再生资源深加工项目(二期),规划用地40亩,仓储、交易中心、污水处理厂等配套设施。 |
项目中止 |
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停止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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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莆田市日晶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循环经济示范项目 |
仙游县枫亭工业园区 |
年处理废玻璃等20万吨(市循环经济示范项目)。 |
完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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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 环境 保护 项目 |
16 |
仙游县木兰溪源省级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 |
仙游县木兰溪源自然保护区 |
开展区域生物多样性调查;修复保护区内植被,保护生物多样性。加强自然保护区和重要功能区的管理和建设。严格执行有关自然保护区管理规定,清理整顿自然保护区内各种破坏自然资源和环境的开发建设活动,加大对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外来物种及有害物种清除工作。进一步完善自然保护区基础管护设施和自动化信息系统的建设。 |
完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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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水土保持等生态环境修复工程项目 |
仙游县各相关乡镇 |
实施水土保持工程,开展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000公顷,主要包括封禁治理2000公顷、造林1200公顷、种草600公顷、坡改梯1200公顷、治理崩岗60座、四旁绿化60公顷、水土保持科教园、生态村建设以及截排水沟、引水渠等配套工程建设。 |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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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域 生态 环境 整治 工程 项目 |
18 |
木兰溪防洪生态景观工程 |
仙游县 |
从木兰溪上游往下,项目起点为城关大桥,终点为坝下大桥涉及河道长度9.6km,两岸景观带长度为14.7km。空间结构为“一轴两带三区”,即以木兰溪为主轴,木兰溪两岸所形成的景观带为两带,生态休闲区、工艺文化区、滨水生态区为三区。 |
完成 |
|
|
19 |
木兰溪中上游防洪二期工程 |
仙游县 |
续建仙榜段、新建仙度段、盖尾段,堤防总长度67.82公里。 |
完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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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仙游县重点小流域综合整治工程 |
仙游县各相关乡镇流域 |
开展木兰溪流域柴桥头溪段、木兰溪流域后井溪段、枫慈溪流域园庄段、木兰溪流域中岳溪段、木兰溪流域大济溪段、粗溪流域菜溪段、延寿溪流域九鲤湖段、延寿溪流域钟山段(二、三期)、木兰溪流域溪口溪段、木兰溪流域龙华段(二期)、仙水溪(三期)、沧溪(二期)共12条小流域治理项目,治理长度共43.8公里。 |
完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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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榜头仙水溪景观带建设工程 |
榜头镇仙水溪 |
全长5公里,两侧长度约10公里的景观带建设。 |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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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枫慈溪流域综合整治工程 |
仙游县枫亭镇 |
护岸整治、河道清淤4.8公里 |
完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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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 环境 整治 项目 |
23 |
榜头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程 |
榜头镇 |
铺设污水管网30公里,建设垃圾中转站一座,购置垃圾压缩车等收集设备。 |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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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钟山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
钟山镇 |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含氧化塘)及配套管网建设、配置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实施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工程、整治村庄沟渠等。 |
完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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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游洋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
游洋镇 |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含氧化塘)及配套管网建设、配置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实施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工程、整治村庄沟渠等。 |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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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 文明 建设 项目 |
26 |
仙游县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项目 |
仙游县各乡镇 |
完成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各种条件和指标要求。 |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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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木兰溪源省级环境宣传教育基地建设项目 |
西苑乡、菜溪乡、县环保局 |
建立木兰溪头源景区、环境宣传展示、教育培训基地。 1.木兰溪源景区设在仙游县西苑乡仙西村; 2.木兰溪环境宣传展示基地,设在木兰溪源自然保护区西苑乡仙西村展厅; 3.教育培训基地:设在县环保局多功能多媒体会议室。 |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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