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也是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新征程的重要机遇期。“十四五”是诏安县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的第一个五年,是实施“工业强县、山海兴县、文旅名县、富美新城”,实现“底部起跳、晋位争先”,奋力谱写新时代新诏安建设新篇章的关键时期。
海洋是诏安发展的优势所在、潜力所在和后劲所在。诏安县具有独特的区位优势、优越的资源条件和良好的产业基础,发展海洋经济潜力巨大。编制和实施《诏安县“十四五”海洋强县建设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对于诏安县抓住国家“一带一路”开发和福建省建设海峡蓝色经济试验区的战略机遇,进一步发挥诏安独特的海洋区位和资源优势,推进海洋产业的转型与升级,实现由海洋资源大县向海洋经济强县的根本性转变,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本《规划》以《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纲要》《国家海洋事业发展规划纲要》《福建海峡蓝色经济试验区发展规划》《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建设海洋强省的意见》《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建设“海上福建”推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闽政〔2021〕7 号)、《漳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十四五”海洋强市建设专项规划的通知》(漳政办〔2021〕55 号)、《诏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和《闽粤经济合作区发展规划(2015-2030 年)》为编制依据,主要阐述规划期内海洋经济发展的指导思想、战略定位、总体目标、发展空间布局、主要任务和重大建设项目,是引导和推进海洋经济开发的行动纲领,是制定海洋经济发展相关政策和安排重点项目投资建设的重要依据。
本《规划》以 2020 年为基期,规划期限为2021-2025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