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上杭县是我国南方重点集体林区,林地面积达22.78 万公顷,占县域土地总面积 79.77%,森林覆盖率77.1%。林业是上杭县的一大绿色优势、一大生态屏障、一大资源禀赋。
“十三五”期间,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围绕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一系列重大理念,明确提出了森林和草原对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基础性、战略性作用。上杭县委县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高度重视林业工作,先后制定了生态公益林、天然林保护管理和资金补偿、补助管理办法,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生态环境得到极大改善,林业生态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十四五”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我省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的第一个五年。林业发展关系到生态安全、国土安全、生物安全、气候安全和国家外交大局。省委省政府对新时代林业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在紧密衔接《全国林业和草原发展“十四五”规划》《福建省“十四五”林业发展专项规划》《龙岩市“十四五”林业发展专项规划》等上位规划的基础上,上杭县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了《上杭县“十四五”林业发展专项规划》,提出了“十四五”时期林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主要任务与重大工程。此规划是引导和推进我县林业高质量发展的行动纲领,是制定林业相关政策和安排重点项目投资的重要依据。
本规划基准年为 2020 年,规划期为2021-2025 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