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是分宜县谱写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关键时期的五年,是牢牢抓住重大战略机遇、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迈向新台阶的关键五年。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切实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倡导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奋力谱写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根据《分宜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0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和《江西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新余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国家生态环境领域有关规划计划的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制定本规划,并与其它部门专项规划衔接。
本规划的空间范围为分宜县行政区域,规划基准年为2021年,规划期限为2021年~2025年。
第一章谱写新时代“工小美”高质量发展壮丽篇章
第一节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显著成效
“十三五”时期,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确立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党中央、国务院坚决向污染宣战。市委、市政府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路,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十三五”期间,分宜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紧扣江西省委“二十四字”工作思路,立足“工小美”战略,按照“一年理思路、两年打基础、三年上台阶、四年大变样、五年新辉煌”构想,以务实的精神、落实的办法、坐实的效果,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定不移实施“生态立县”战略,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先后开展“保家行动、蓝天碧水行动、29项污染防治标志性战役”,始终坚持举生态旗、打生态牌、走生态路,通过加强环境基础建设、深化环境污染防治、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切实抓好环境保护各项工作,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推动全民共治、源头防治,生态系统功能整体性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和人居环境持续改善,推动全县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实现“十三五”时期主要目标。
——生态环境保护高度重视。为抓好环保问题整改,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切实扛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认真履行工作责任,5年先后作出50次批示和要求,60次深入现场调研指导、督促落实环保措施。起到了有力的督促推动作用。在环保问题整改上,我县聚焦突出问题补短板、强弱项,问题整改销号率达100%。其中2016-2018年中央、省环保督察,2019年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共22个,已全部完成整改,其中2个仍在长期坚持;2016-2019年度信访件共75件,已全部完成销号;2020年省环保问题警示片披露我县三家企业问题也已全部整改到位。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巡河(湖)巡林120次和105次,累计发现解决问题110余个,同时积极强化社会监督,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环境保护监管。建立“12369”快速响应机制,拓宽群众投诉监督渠道,第一时间核查群众反映问题,依法依规妥善处置。持续高压的打击态势,促使我县环境投诉总量连年下降,2016年以来,全县累计收到信访投诉410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100%。一大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得到解决,生态环境保护重视程度显著增强。
——生态环境意识不断增强。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分宜的重要指示要求。成立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等一系列制度机制的制定和实施推动分宜县各部门对生态环境保护的认识发生根本性转变,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自觉性、主动性显著增强,为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成立了以党政主要领导为主任的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和10个专业委员会,统筹协调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形成党政领导、部门协作、齐抓共管、整县推进的良好格局。广泛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全县城乡居民生活方式、消费理念绿色化,形成自觉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社会风尚。全县森林覆盖率65.76%,被誉为亚热带植物基因库,设有全省唯一的国家级森林生态站,先后获得国家园林县城、全省文明城市、美丽中国-首届江西生态文明建设十佳县、省级森林城市等殊荣。秀丽的湖光山色造就了分宜独特的绿色生态“家底”,亮点总体表现为“一优二稳三好”。全县生态环境保护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和行动,“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成为分宜大地主旋律。
——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十三五”期间,分宜县环境空气质量总体状况持续向好发展,2020年度,我县空气优良率97.9%,较2019年上升0.5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为1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5.7%;PM10平均浓度为3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0%。全县城区优良天数和PM2.5浓度均值均圆满完成省政府考核目标任务,空气质量连续三年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大气环境质量稳定改善。
“十三五”期间,分宜县水环境质量总体状况持续向好发展,钤阳湖水质发生“历史转变”,于2018年度消灭了劣V类水,2019年度实现了Ⅳ类水目标,2020年度在Ⅳ类水基础上总磷含量同比下降15%,圆满实现省委、省政府下达的“带着Ⅳ类及以上水进入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任务;其中各断面总磷浓度有着显著下降。全县境内江河入口地表水质均稳定在Ⅲ类以上。城乡饮用水源地安全率达到100%,
全县主要河流水质全部满足水域功能要求。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土壤、声、辐射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全县未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生态环境优势持续巩固提升,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不断增强。
——环保基础设施短板补齐力度空前。分宜县污水处理厂、分宜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完成了提标改造工程并投入运行,分宜县工业园城东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项目均稳步推进并试水运行,工业园区工业污水收集率达到100%。全县水冲式无害化公厕已覆盖每个自然村,已建成集中式分散式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或纳入城镇污水管网的行政村比例为51%,农村生活治理一期工程亦在加紧推进中,实施城乡生活垃圾第三方治理,实现收集处理全覆盖。同时对现存55家畜禽养殖场进行了生态化改造提升。截至目前,全县畜禽规模养殖场配套建设粪污贮存处理利用设施比例达100%,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率接近90%,完成县级芦塘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调整,完善了规范化建设,同步建设芦塘饮用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开展龙须沟沿线综合治理,埋设新增管道4公里,沿线15个排污口全部实现截流纳管,龙须沟沿线先后建立了三个日处理量千吨以上的分散式污水处理示范点。对电力、水泥行业进行SNCR脱硝除尘技改,在全省率先完成分宜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分宜海螺精准SNCR脱硝及除尘升级改造,全县在建施工项目安装远程视频监控。监控数据显示,扬尘管控达“六个百分百”。道路维护保洁保湿达到90%以上,道路机械化清扫达到80%以上,全县秸秆资源化利用率90.85%,全县513家规模化餐饮单位安装油烟净化器占比100%。
——生态环境监测能力不断提升。我县环境质量监测网络体系雏形已形成,大气、地表水、噪声、土壤环境质量省控、市控监测点位逐渐完善。污染源废气废水、环境质量大气地表水自动监测能力不断提升。
——绿色产业助推经济发展。实施制造业绿色升级行动,积极推进工业节能降耗,加强对高耗能行业能耗管控,制订工业园区环境准入清单,紧盯能耗低、污染小、效益高的优质项目抓精准招商。抓增量继续做大工业经济规模,抓结构调整促进转型升级上档,抓科技做强大数据智能化产业,抓质量效益培育领军企业,抓精细服务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积极打造环保产业园,实现产能升级、产业升级、发展水平升级。不断完善支持企业融资、用工、技改、扩能、上市等一揽子扶持政策,切实增强了企业获得感。深入推进供给侧改革,积极化解过剩产能,大力淘汰落后产能,大力推进绿色转型和内涵升级,基本完成砖瓦和建筑陶瓷等行业整合。发展壮大节能低碳服务产业;鼓励引导制造业延伸发展节能低碳服务业,加快发展碳核查、碳资产管理、碳审计等服务企业。
——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不断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取得阶段性成果,“保家行动”①“蓝天碧水行动、29项污染防治标志性战役”等举措大力推进,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居全省前三,提前实现省定消灭劣Ⅴ类水目标,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深入实践“两山”理论,获批国家级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全面推进国家储备林项目,生态循环农业成为全国样板。
①“保家行动”:在新余市范围内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水库承包养殖污染、工业废水污染三大专项整治,源头上治理水污染。
表1“十三五”环境保护主要目标指标完成情况
|
序号 |
指标 |
2015年 |
2020年目标值 |
2020年完成值 |
指标 属性 |
完成结果 |
|
|
水环境 质量 |
1 |
河流地表水质量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 |
- |
100 |
100 |
约束性 |
- |
|
2 |
地表水质量劣V类水体比例 (%) |
- |
0 |
0 |
约束性 |
已完成 |
|
|
3 |
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 |
100 |
100 |
100 |
约束性 |
已完成 |
|
|
大气环境 质量
|
5 |
县城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 |
80 |
≥90 |
97.9 |
约束性 |
已完成 |
|
6 |
县城细颗粒物浓度下降 |
- |
[39] |
[56.6] |
约束性 |
已完成 |
|
|
污染控制 |
7 |
COD排放总量减少(%) |
- |
[4.3] |
[6.89] |
约束性 |
已完成 |
|
8 |
氨氮排放总量减少(%) |
- |
[3.8] |
[10.24] |
约束性 |
已完成 |
|
|
9 |
SO2排放总量减少(%) |
- |
[26.67] |
[30.34] |
约束性 |
已完成 |
|
|
10 |
NOX排放总量减少(%) |
- |
[12.51] |
[26.81] |
约束性 |
已完成 |
注:1.[]表示提高或下降数;
第二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仍然任重道远
“十四五”时期,分宜县委、县政府将继续团结带领全县人民,以新余市第九次党代会为新的起点,持续坚持“工小美”战略,紧紧围绕“分外宜人地,民生知名城”的目标,改革创新,实干兴余,抓发展、破难题、闯新路,奋力实现“爱我工小美、五年更辉煌”,一幅宜居宜业宜游的生态文明城市画卷徐徐展开。在我县进入高速发展阶段同时,生态环境保护也面临一系列新机遇和新挑战。
机遇和有利因素主要包括:一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自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高度,提出了生态文明建设的新理念、新思路、新战略,推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的变化,为分宜县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建设秀美城市提供了方向和根本遵循。二是现代化治理体系建设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根本保障。进入“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进一步提升、生态环保工作重心逐步转变、生态环保工作内容逐步深化,必须尽快配备充足的生态环保治理能力。明确建立健全环境治理的领导责任体系、企业责任体系、全民行动体系、监管体系、市场体系、信用体系、法律法规政策体系等具体工作任务,为分宜县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确保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提升提供了根本保障。
同时,面临的问题和挑战主要包括:一是全面绿色转型的基础依然薄弱。当前我县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尚未根本缓解,破解发展的能源资源环境约束挑战巨大,绿色低碳技术的研发与推广步伐亟待加快,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之间的双向转化通道还不够顺畅。二是环境质量改善任务依然繁重。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居高不下,协同控制细颗粒物与臭氧面临严峻挑战。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难度大,部分湖泊总磷问题突出。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工业园区污染治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城镇生活污水收集、矿山开采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等领域问题仍然突出。三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亟需加强。生态文明改革措施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尚未充分有效发挥。生态环境治理市场化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监管能力与信息化建设滞后,全社会生态环保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十四五”期间,随着“长江经济带发展”国家战略的实施以及江西省“赣江新区”的设立,江西省将向中高收入发展时期和工业中后期阶段迈进,经济增长速度、经济结构、增长方式和增长动力将发生深刻变化,这对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管理提出了全新的要求,机遇和挑战并存。在面向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征程过程中,必须深刻认识我县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新要求、新形势、新挑战,必须树立新思维,瞄准关系全局和长远的领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继续坚持底线思维、保持战略定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巩固提升生态环境质量,锚定2035年我县发展远景目标,落实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达峰目标和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愿景,树立底线思维,保持战略定力,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全力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高标准全方位打造“分外宜人地,民生知名城”。
第二章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第一节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始终紧扣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西工作提出“两个定位、五个推进②”新的更高要求,准确把握省委“二十四字③”方针,从更高层次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西工作的重要要求,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各项工作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践行新发展理念,加快推动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把握时代特征,强化战略思维,理清发展思路,着重解决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制定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体系,为共绘新时代“画屏分宜”提供可靠的规划保障和科学的政策指引。
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推进多污染源综合治理,加大“治水”、“治气”、“治土”力度,优化布局,强化源头控制,严格环境准入,系统推进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开展仙女湖流域综合治理,控制流域内氨氮和总磷排放总量,提高仙女湖水体污染自净能力,治理流域内农村生活污水和农业面源污染,整治入河排污口,结合防洪工程和农田标准化工程,建设截污沟和沿岸生态湿地。覆盖全县VOCs重点监管单位的监测网络和集成化的大气监控平台建设,跟踪分析VOCs主要污染源分布及其污染浓度变化。
②“两个定位、五个推进”:两个定位指在加快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上作示范、在推动中部地区崛起上勇争先;五个推进指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改革开放走深走实、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推进社会治理创新、推进红色基因传承。
③“二十四字”:创新引领、改革攻坚、开放提升、绿色崛起、担当实干、兴赣富民。
第二节基本原则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好用好“两山论”,走深走实“两化路”,正确把握保护生态环境与发展经济的关系,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保持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加强生态资源保护,构建生态安全格局,实现山水、田园、城镇、乡村各美其美、美美与共,展示美丽分宜特色。
以人为本,统筹推进。把提升生态环境质量、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保障人群健康作为根本出发点,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安全为基、系统治理。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坚持系统观念系统方法,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保护修复,夯实全县生态安全基底,注重减污降碳协同,推进应对气候变化与环境治理、生态保护修复等协同增效。
深化改革,制度创新。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坚持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完善“政府、企业、公众”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积极探索绩效评价、损害赔偿、生态补偿、自然资产核算和离任环境审计、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等新制度和新模式。
智慧驱动,协同联动。完善政府、企业、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强化科技创新引领作用,为生态环境保护注入强大动力,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加强联动配合,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合力。
第三节主要目标
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持续做好治山理水、显山 露水文章,推进生态文明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打 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上走前列。
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落实大气、水、土壤三大行动计划。地表水水质、优于相应功能水体类别的比例进一步提高,2025年确保Ⅲ类水质、争取Ⅱ类水质;饮用水源水质进一步提高,向Ⅱ类水质靠拢;县城细颗粒物浓度、降尘量下降明显,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市下达任务;土壤环境质量保持基本稳定,量力而行逐步提高;环境辐射水平维持天然本底范围;声环境质量总体不低于现有水平。
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顺利完成。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和要求,继续实施全县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全面完成新余市下达给我县的减排控制目标。主要污染排放强度明显下降。
积极防范环境风险,切实保障环境安全。强化环境风险全过程管理,完善环境风险源档案库、建立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体系、保障敏感保护目标安全、建立全县环境风险监控网络,建立环境风险防范资源调配体系。
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持续提升,危险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核与辐射安全得到有力保障。
坚持绿色发展导向,强化生态文明建设。按照新余市的生态文明制度,按照主体功能定位、生态空间保护红线禁止开发,调整空间结构,制定生态文明考核、评价、奖惩制度。强化生态文明建设,改善环境质量,全县上下统一思想认识,坚持绿色发展导向,全面落实新余市委、市政府,分宜县委、县政府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决策部署。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加快绿色低碳产业发展,推动主导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新兴产业发展壮大,加快创新驱动和集约性发展步伐,推进工业发展上层次;推动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推进节能降耗,促进水资源节约;加强生态修复和湿地保护;着力推进环保产业发展。
第四节规划指标
“十四五”期间,全县生态环境保护主要指标:
——主要污染物减排。化学需氧量、氨氮、挥发性有机物、氮氧化物等上级下达的减排约束性指标全面完成,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与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的响应关系基本建立。
——水环境质量。集中式饮用水水质达到或优于三类标准达到100%,主要河流断面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达到100%,塘边、湖心岛、分宜侯村考核断面达到省政府要求。
——大气环境质量。环境空气质量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不低于“十三五”末,细颗粒物浓度较“十三五”末有所下降,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和臭氧平均浓度达到二级标准。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完成编制分宜县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
——土壤环境质量。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及地下水环境质量均达到省委、省政府要求。
——生态环境。到2025年,全县态系统维持稳定、生态服务功能有所改善。
——环保基础设施。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城市污水处理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
——环境风险防控。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危险化学品等污染防治取得成效;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得到安全处理处置;环境和人群健康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基本完善。
——辐射环境。到2025年,辐射环境质量继续保持良好,环境电离辐射水平保持在天然本底范围内,放射性污染防治水平全面提升,放射性废源、废物收贮率达到100%。
——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基本实现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生态状况监测全覆盖,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化能力和保障水平明显提升,监测与监管协同联动,初步建成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
——人才队伍建设。到2025年,生态环保人才队伍总量较2020年增长50%以上,生态环保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创新取得突破性进展,人才发展的资金投入大幅度增加,人才发展的基础支撑能力不断提升。
——生态文明建设“小而美”。城镇化格局、产业结构和布局、生态空间格局更加科学合理,各类资源要素科学配置,继续开展省级生态乡镇创建,开展市级生态村创建,争取省级生态县(区)和省级“两山”基地。
表2分宜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指标体系
|
类别 |
序号 |
指标名称 |
2020年基准 |
2025年目标值 |
五年累计 |
指标属性 |
|
环境治理 |
1 |
细颗粒物浓度(微克/立方米) |
27.5 |
24.8 |
— |
约束性 |
|
2 |
县城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 |
97.9 |
≥95.2 |
— |
约束性 |
|
|
3 |
河流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 |
100 |
100 |
— |
约束性 |
|
|
4 |
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Ⅱ类水体比例(%) |
— |
按上级下达的指标 |
— |
预期性 |
|
|
5 |
地表水Ⅴ类及劣Ⅴ类水体比例(%) |
0 |
0 |
— |
约束性 |
|
|
6 |
地下水环境质量(区域)Ⅴ类水比例(%) |
0 |
≤26 |
— |
预期性 |
|
|
7 |
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减少 |
— |
8.41 |
— |
约束性 |
|
|
8 |
氨氮排放总量减少 |
— |
0.55 |
— |
约束性 |
|
|
9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减少 |
— |
1.41 |
— |
约束性 |
|
|
10 |
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减少 |
— |
2.73 |
— |
约束性 |
|
|
应对气候变化 |
11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 |
— |
— |
[19.5] |
约束性 |
|
12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 |
— |
— |
[14.5] |
约束性 |
|
|
13 |
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 |
— |
18.3 |
— |
预期性 |
|
|
环境风险 |
14 |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
— |
≥93 |
— |
约束性 |
|
15 |
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 |
— |
≥93 |
— |
约束性 |
|
|
16 |
放射辐射事故年发生率(起/每万枚) |
0 |
<1.3 |
— |
预期性 |
|
|
生态保护 |
17 |
生态质量指数(EQI) |
73.60 |
稳中向好 |
— |
预期性 |
|
18 |
森林覆盖率(%) |
65.76 |
保持稳定 |
— |
约束性 |
|
|
19 |
生态红线保护面积占国土面积比例(%) |
10.02 |
不降低国家批复要求 |
— |
约束性 |
|
|
人居环境改善 |
20 |
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达标率(%) |
100 |
100 |
— |
预期性 |
|
21 |
县城生活污水收集率(%) |
— |
按上级下达的指标 |
— |
预期性 |
|
|
22 |
县城污水处理率(%) |
— |
95 |
— |
预期性 |
|
|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 |
31 |
≥40 |
— |
预期性 |
||
|
23 |
县城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 |
— |
≥70 |
— |
约束性 |
|
|
24 |
县城黑臭水体比例(%) |
0 |
基本消除 |
— |
约束性 |
1.考虑到2020年监测数据受疫情和特大洪涝灾害影响很大,指标4至指标8采用2018-2020年三年平均值计算“十四五”基准值。
2.[]为五年累计提高或下降数。
3.约束性指标与上级部门正式下达任务不一致时,以上级部门下达的要求为准。
第三章强化宏观调控,促进绿色发展
坚持“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推全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以碳达峰碳中和高水平推进引领全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为主线,重点做好深入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扎实研究推进碳达峰、助推和引领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等方面工作。
第一节推动“画屏”分宜绿色发展
构建高质量发展的生态环境管控体系。立足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优化城市化地区、农产品主产区、生态功能区三大空间格局。推进城镇空间绿色低碳发展,建设韧性、绿色、低碳城市。农业空间大力发展生态农业,保障农产品安全。生态空间注重生态功能保护和生态产品供给。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强化“三线一单”在污染防治、生态修复、环境风险防控和日常环境管理中的应用。
完善绿色发展的环境政策。制定出台有利于生产体系、流通体系和消费体系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环境政策。健全环境影响评价等生态环境源头预防体系,开展重大生态环境政策社会经济影响分析。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实施环评审批和环境执法正面清单管理,落实环评审批提质增效,支持服务绿色发展,持续改善营商环境。加强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碳排放总量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探索制定投资负面清单,抑制高碳投资,严格控制“两高一资”项目和高耗能高排放新增产能规模。
健全生态环境经济政策。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税法,推进绿色税收,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税收优惠政策。加大对重点生态功能区、重要水系源头地区、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等生态功能重要区域的转移支付力度,深化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探索森林和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机制。落实国家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危险废物处置收费机制以及差别化电价政策,全面推行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推动设立绿色发展专项基金,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绿色债券。
第二节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升级
深化绿色创新驱动。将绿色化作为分宜县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高质量发展、培育新经济增长点的重要基石,推进绿色与工业、农业、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进一步转变发展方式,培育发展绿色产业。健全绿色环保产业发展政策,全面推行绿色产业链、绿色供应链、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加快培育绿色市场主体,大力发展节能环保、循环经济等绿色产业,建设一批示范基地。加快发展大健康、生态旅游、生态农业、林下经济等生态资源型产业。加快推进产业提质行动,推动质量、效率、动力变革。积极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把发展特色效益农业作为核心任务,推广集约化经营、生态化生产相结合的农业发展模式。加强农业资源综合利用。着力推进“分宜县绿色制造2025”,培育再设计和在役再制造新兴服务型产业,引导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的现代产业发展。大力发展绿色服务业,促进商贸餐饮业、交通运输业绿色转型,积极发展生态旅游业。
利用综合标准淘汰落后产能。对达不到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的产能、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和超过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排污、产品质量达不到强制性标准要求的产能,依法责令整改、停业整顿或关停退出。严格控制重点流域环境风险项目。袁河干流一公里范围内、仙女湖以多年平均丰水期水位淹没线为界限向陆地延伸3公里范内不得新上化工、造纸、制革、冶炼等重污染项目。继续开展专项行动集中整治散乱污企业。
提高存量企业资源环境绩效。依法将高排放、高耗能和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列入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名单,调查和诊断能耗高、物耗高、污染重的原因,实施清洁生产方案。鼓励其他企业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用更少的排放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深入跨区域用能权交易。实施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实现能源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废物交换利用、土地集约利用,促进企业循环式生产、园区循环式发展、产业循环式组合,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支持资源再生利用重大示范工程和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建设。引进培育一批具备整体设计能力和解决方案提供能力的智能装备系统集成企业,推动智能装备产品研发、系统集成创新与产业化。开展制造业绿色革命,加大现有企业污染防治和治理、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力度,全面关停治理后仍未达到排放标准的企业,实施重大科技专项,集中力量突破高端装备、系统软件、关键材料等重点领域的关键核心技术,着力提升关键基础零部件、基础工艺、基础材料、基础制造装备研发和系统集成水平。
第三节支持环保产业发展
创新生态环境治理模式。配合全市探索开展生态环境导向的城市开发(EOD)模式,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与生态旅游、城镇开发等产业融合发展。推行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以工业园区、小城镇为重点开展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模式试点。继续深入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探索环境医院、环保管家等服务模式。推进与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相适应的工程项目实施模式,开展按效付费的生态环境绩效合同服务。配合全市推进城市污水处理厂管网一体管理体制改革。鼓励采用“环境修复+开发建设”模式对工业污染地块进行修复。探索绿色产业链创新模式。
实施支持环保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发展环保产业,推进重点行业和重要领域绿色化改造。推进生态环境治理重大工程项目谋划和实施,努力做大市场规模。推动环保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提高环保产业技术装备水平。加大对民营企业绿色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支持民营企业承担生态环境科研或技术示范项目,支持民营企业建设生态环境重点实验室或工程技术中心。拓宽节能环保产业增信方式,探索将用能权、碳排放权、合同能源管理收益权、特许经营收费权等纳入融资质押担保范围。
引导环保产业规范发展。配合全市依托行业协会、科研机构等研究发布重点领域生态环境治理项目基准收益率,引导行业投资合理收益。倡导质量优先的评标原则,加大生态环境技术和生态环境效果评分权重,有效防止恶性低价中标。不得以签署战略性合作协议等形式为特定企业在招投标中谋取竞争优势。发挥行业协会桥梁纽带作用,加强行业自律。
第四节应对气候变化,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严格执行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实施方案,在部分重点行业探索开展二氧化碳排总量管理。推动全县重点行业开展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持续下降。制定明确的达峰目标和路线图。建立项目碳排放与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协同管理机制。探索开展重点碳排放单位的碳排放信用评价。创新开展气候投融资试点。积极参与制定地方低碳技术规范和标准,推行产品碳标准认证和碳标识制度。持续推进“碳汇+”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试点,建立碳履约、碳中和、碳普惠等3类产品的价值实现体系。
建设低碳发展示范县。加强碳排放权交易,增加林业及其他生态系统碳汇。严格执行全县低碳技术规范和标准,推行产品碳标准认证和碳标识制度。推进低碳产业发展,普及低碳生活方式,落实碳排放交易制度,开展低碳城市、低碳园区、低碳社区试点示范,推动低碳发展区域合作。按照全县统一安排,面向重点碳排放企业、第三方市场机构等群体开展应对气候变化能力系列培训。开展“全国低碳日”系列宣传活动,倡导绿色低碳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推进绿色生活创建,开展“两山”实践创新基地、“生态文明示范镇街”等示范创建。构建绿色城市标准化技术支撑平台,完善绿色建筑标准及认证体系,推广装配式建筑、钢结构建筑和新型建材。统筹布局电动汽车充换电配套设施。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完善配套政策措施。构建绿色交通体系,鼓励引导居民绿色低碳出行。实施政府绿色采购,推行绿色产品优先,倡导绿色办公,促进绿色消费。深入推进“光盘行动”,培育绿色消费文化。
强化污染物减排。优化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总量控制指标削减替代制度,对环境质量达标的区域及时调整替代比例。开展碳达峰和碳中和工作。统筹平衡重大产业项目,特别是对民生、环保等基础设施项目及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贡献的项目排污总量指标。在区域内和部分重点行业探索开展二氧化碳排总量管理。
实施清洁生产。推进清洁生产,进一步实施清洁生产改造和污染治理技术升级,强化清洁生产审核。开展工业园区清洁生产试点,建设绿色工厂 、绿色园区,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推进页岩气等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实施农用地土壤分类管控,强化农业清洁生产,实施测土配方施肥,积极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水肥一体化和绿肥种植。推进化肥农药减量使用、科学用药。
构建清洁低碳的能源体系。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实施煤炭减量开发,控制煤炭消费量,全县煤炭消费总量及比重持续下降。加强煤炭清洁利用,提高煤炭洗选比例。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基本淘汰燃煤锅炉。增加天然气供应,大力推动新能源开发利用,提高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比重,在保护好生态环境前提下有序发展水电、风电、生物质能源、太阳能、地热等非化石能源。建设智慧能源体系,推行节能低碳电力调度。
第五节发展绿色低碳循环经济
发展循环经济。加快建立循环型工业、农业、服务业体系,促进生产、流通、消费过程的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提高全社会资源产出率。完善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政策体系,大力推行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园区循环式改造,减少单位产出物质消耗。大力发展循环型服务业、循环型农业,开展试点示范行动,推动实现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绿色化、低碳化、循环化,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
推进再生资源利用。鼓励使用再制造产品。持续推进资源再生利用重大示范工程,形成以社区回收站点为基础、分拣中心为纽带、集散市场为核心的“三位一体”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进一步提升再生资源行业规模化经营水平,规范行业运行机制,推进再生资源回收模式创新和行业转型升级。加快构建废旧资源循环利用体系。
推动产业循环式发展。推动企业循环式生产、园区循环式发展,结合行业特点完善工业循环产业链,促进产业互为上下游、原料互为支撑、良性循环耦合。推行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园区循环式升级,提升重点行业、重点产品资源产出率和能效水平,推进资源总量管理、科学配置、全面节约、循环利用。
第六节推进能源资源全面节约
提高能源节约利用效率。完善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强化节能评估评审查,保障合理用能,限制过度用能。实施重点节能工程,推进重点产业能效改造提升,着力提高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领域能源利用效率。加大节能科研力度,鼓励先进节能技术和产品推广应用,推动能源互联网创新。推动清洁低碳和可再生能源消费,稳步有序推进电能替代。实施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为,加强节能和控制能源消耗目标责任管理,推进重点领域节能降耗,发展绿色建筑,推进公共建筑节能管理、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抓好重点耗能行业企业节能,强化高耗能产业能耗限额标准审查,推广应用先进节能技术和产品。
优化现代能源保障体系。以实施“国家小康用电示范县”为契机,利用先进的通信、信息和控制技术,构建以信息化、自动化、互动化为主要特征的智能化电网,实施农村电网改造,逐步实现城乡供电一体化发展。积极建设节能、低碳、环保型智能电网,提高电网的智能控制能力,建设供电充裕、运行可靠、网架合理、装备先进、技术一流的坚强智能电网,建成用电环节综合智能化体系,大力推进分宜电厂三期2×100万千瓦发电机组扩建工程、分宜双林综合智慧能源小镇等项目前期工作。完善城市天然气管网,配套建设天然气储备设施、压缩天然气加气母站,加大天然气推广利用力度,全力推进操洋(操场至洋江)线天然气管网建设项目。因地制宜地开发利用太阳能、生物质能、风能、水能、地热能等,加快推进分宜双洞风电项目和分宜县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等项目建设,提高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比例。
实施节矿行动计划。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布局建设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县。开展地质矿产调查评价专项,推动矿产资源开发整合,提高矿产资源利用水平,推进尾矿综合利用。
第四章以协同防控为主轴,巩固提升大气质量
坚持源头防治、综合施策,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突出“控煤、减排、管车、降尘、禁烧、治油烟”等工作重点,全力抓好“四尘、三烟、三气”大气污染防控工作,使“蓝天白云、繁星闪烁”成为常态。
第一节推动大气污染精准科学防控
深入推进细颗粒物和臭氧治理。制定出台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措施,明确控制目标、路线图和时间表。统筹考虑细颗粒物和臭氧污染区域传输规律和季节性特征,加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治理,强化分区分时分类差异化精细化协同管控。加强空气质量污染源解析及治理,加强臭氧形成机理的研究。推进分宜县乡镇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细颗粒物、臭氧预报准确率。
优化污染天气应对机制。加强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能力建设,提高臭氧和PM2.5预报准确率。建立大气环境质量监测与污染源监控联动机制,实现污染成因快速识别及污染源精准管控。健全污染天气预警应急启动、响应和解除机制,逐步明确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的实施范围。完善污染天气区域联合预警机制,探索开展污染天气重点污染源区域联合管治,强化监督定点帮扶,推动应急措施落实落细。
提升大气污染科学治理能力。完善现代化环境监测体系,利用激光雷达、空气质量微站、无人机等技术手段精准溯源,通过“科技监管+线下巡查”监管方式,加快重点污染源监测体系建设。推进全县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与更新工作常态化,建立重点污染源动态排放清单。开展臭氧形成机理研究和源解析,推进臭氧和PM2.5协同治理科技攻关。开展重点任务、重点项目实施情况和污染防治成效跟踪评估,动态调整优化大气污染防治方案。
第二节加强工业污染源治理
深化工业污染治理。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按照国家及省部署和相关规范将烟气在线监测数据作为执法依据,加大超标处罚和联合惩戒力度,未达标排放的企业一律依法停产整治。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度,按时完成排污许可管理名录规定的行业许可证核发工作。
深入推进重点行业VOCs治理。严格控制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污染排放,严格限制新、改、扩建生产和使用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的项,推广使用水性涂料,鼓励生产、销售和使用低毒、低挥发性溶剂。强化工业VOCs治理,大力推进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源头减排,开展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等油气回收治理,油气回收率提高到80%以上。涂装行业实施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替代、涂装工艺与设备改进,建设挥发性有机物收集与治理设施,印刷行业全面开展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料替代,改进生产工艺。推进重点企业/园区VOCs排放在线监测建设,落实“源头-过程-末端-运维”全过程管控,强化企业治污指导帮扶和执法监督。优化涉VOCs工业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程序,完善VOCs总量控制制度及排放清单动态更新机制。
全面治理散乱污。对布局分散、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制定综合整改方案,实施分类治理。控制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行业准入,明确资源能源节约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标,严格控制“两高”行业新增产能,新、改、扩建项目要实行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
实施重点行业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深度治理。持续推进钢铁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推进火电、陶瓷、有色、铸造、玻璃等重点行业污染深度治理。加强自备和集中供热燃煤机组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控,确保烟气稳定达标排放。完善园区集中供热设施。加强水泥、砖瓦等行业物料储存、输送及生产工艺过程无组织排放管控,实现粉尘治理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双控制。
加强其他涉气污染物治理。加强企业使用消耗臭氧层物质和氢氟碳化物(HCFCs)环境管理,研究消耗臭氧层物质和氢氟碳化物(HCFCs)生产和使用申报登记制度。推进工业烟气中三氧化硫、汞、铅、砷、镉等非常规污染物管控。加强生物质锅炉排放管控,对污染物排放不能稳定达标的不生物质锅炉依法处理。
第三节深化移动源污染防控
深化机动车污染防控。调整车辆排放结构,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结合促进汽车消费政策鼓励老旧车置换为清洁能源车辆。推动城区物流电动化,加大“绿色物流区”执法力度。根据国家标准颁布情况,实施最严格的机动车排放标准。加大在用车排放监管力度,建立基本覆盖全县的尾气排放遥感监测和黑烟智能监控网络,推动非现场执法。加强油气排放监管,全县加油站实现油气回收在线监控。
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治理。提升非道路移动新机械准入条件,全面实施非道路移动机械国四排放标准。开展柴油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排放整治工作,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申报登记监管和尾气监测处罚机制建设。
第四节强化面源污染防控
深入治理扬尘污染。加强道路扬尘综合整治,提高城市道路洒水保洁水平。城区内垃圾、渣土车密闭运输,大力推进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将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纳入文明施工管理范畴,加强施工工地扬尘环境监管,以新开发建设、旧城拆迁改造区域为重点,实施重大扬尘源清单动态更新和在线监控管理,落实扬尘污染控制属地责任。大型煤堆、料堆实现封闭储存或建设防风抑尘设施,推进砖瓦窑企业场地硬化、自动投料和进棚封闭式管理。
控制生活面源污染。深入推进城市餐饮油烟治理专项行动,确保城市建成区内排放油烟的规模以上餐饮经营场所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运行。深入推进城市烟花鞭炮禁放专项行动,确保城市建成区落实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要求。
强化秸秆焚烧管控。坚持疏堵结合,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快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全县范围禁止户外燃烧秸秆,严防因秸秆露天焚烧造成区域性重污染天气。秸秆焚烧管控责任层层落实,包到村、包到户、包到人、包到具体地块,制作秸秆焚烧网格化责任人图表,压实责任、严防死守,强化督查巡查,实现监管秸秆焚烧全覆盖,让生态环境部卫星遥感监测火点数明显下降,有效遏制露天焚烧行为。
第五章强化水生态整治,持续提升水环境质量
以水生态环境改善为核心,统筹水资源利用、水生态保护和水环境治理,污染减排与生态扩容两手发力,持续巩固提升水污染防治管理成效,强化仙女湖污染物溯源监测及应对,持续改善分宜龙须沟入湖口水质,积极推进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加快推进城市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努力实现“清水绿岸、鱼翔浅底”。
第一节强化水环境质量管理
根据江西省及新余市的要求率先推动赣江流域水生态环境功能分区试点建设。以水生态环境功能分区为框架,以控制单元为空间载体,统筹流域、饮用水、城市水体等水体污染防治,优化控制单元水质断面监测网络,明确划分控制单元水环境质量责任,从严控制污染物排放量。将治污任务逐一落实到控制单元内的各排污单位,保障水质目标。重点推进赣江分宜国控断面的防治工作,包括宜春彬江断面对应汇水范围、仙女湖湖心岛断面对应汇水范围。
全面深化实施“河长制”,推进袁河水质改善及长期稳定。保护仙女湖水域达到或优于Ⅲ水质。根据各类水体水质保护目标,理清政府和企业责任,落实“一岗双责”。
持续强化水资源管理。继续推进我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整治,全县6个“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已完成保护区划定和规范化建设,西坑水库应急备用水源地建设已到位,加强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和水质监测系统建设,做好水功能区划分调整及管理工作,加快大岗山饮用水源地水质、水量评估论证工作。持续开展饮用水源保护专项行动,集中清理保护区内生活垃圾等,排查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问题和风险隐患。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制定综合治理方案,确保水质安全。加快建立县管水库饮用水源地突发污染事故风险及水质预警预报机制,增强县管水库饮用水源地风险应急处置能力。依法严格执行排污口关停、垃圾清理、水产与畜禽养殖控制等各项环境管理措施。所有集中式饮水源安全状况信息向社会公开。
推进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我县2020年底前已按要求划定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下一步展开工作确定地理界线,设置保护标志,清理保护区内排污口,实行严格环境保护分期分批调查评估农村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落实分宜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完成日供水千吨万人以上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并适时开展日供水1000吨以下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对新(改、扩)建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严格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加强农村饮水工程的水源及水厂水质监测和检测,重点落实日供水1000吨或服务人口10000人以上的供水工程水质检测责任。
积极推动水生态保护修复。鼓励分宜县水生态环境调查与评估工作,实施袁河流域(含仙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推进土著鱼类和土著水生植物恢复,促进河湖水生态健康。加强袁河岸线管理,强化岸线用途管制,在重要河流干流、重要支流和重点湖库周边划定生态缓冲带,实施一批重点水域生态缓冲带恢复工程。
巩固提升水环境质量。深化流域分区管理体系,优化水功能区划与监督管理,建立完善的流域空问管理体系和全链条管理的水污染物排放治理体系。持续削减化学需氧量和氨氮等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对仙女湖实施总磷污染物排放控制,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提升“两江”及沿岸治理成果,统筹实施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和活水保质,实现长治久清。统筹区域地表水、地下水生态环境监管要求,推进地表水与地下水协同防治。
加强水资源节约与循环利用。健全节水政策法规和指标标准体系,强化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完善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及节水评价制度,建立城市节水管理长效机制。加强供水管网漏损管控,强化城市居民、工业、公共机构、高耗水服务业等各领域节水管理,提高行业用水效率。深入开展节水载体创建,推动城区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加大力度实施非常规水资源利用工程,推进再生水、雨水用于工业园区、城市绿化和清洗杂用、生态环境补水,实现“优质优用、低质低用”。
第二节深化水环境综合治理
深入推进水环境综合整治,将水环境质量目标、总量管理与建设项目环评制度紧密结合,以城镇生活源和农业源为重点,加大入湖入河排污口整治。持续开展袁河、仙女湖入河排口排查整治工作,根据排查结果,制定入河排污监测计划,对入河排污口的水量、污染物种类、水质情况进行定期监测。对排查发现的入河排污口进行溯源,查清污水来龙去脉,厘清排污责任。在排查、监测、溯源的基础上,开展排污口、涉水污染源清理整治工作。
组织整改包干河流存在的侵占河湖水域及岸线、非法采砂、非法设置入河排污口等问题,提高河湖保护管理水平。对我县境内袁河、仙女湖最大洪水位岸线周边3公里的企业、作坊、养殖场等进行环境综合整治,严禁在水库、湖泊等天然水域进行投肥养殖。合理调整沿江乡镇水产养殖方式,切实推进网箱养殖污染整治,有效减轻水产养殖对流域水质的污染;禁止在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及准保护区新建与水源保护无关的项目,严厉打击无环评审批手续、未履行“三同时”验收制度、违法偷排、超标排污或污染物不经处理直接排放等违法行为。加大联合执法力度,重点依法打击入河排污口的偷排行为、危废异地非法倾倒行为、畜禽养殖业和水产养殖业的非法排污行为。
强化不达标水体整治。加大对不达标水体综合整治力度,推进流域村镇生活污水、农田面源污染、养殖业污染及矿山废水污染治理,实施流域综合整治、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饮用水水源地综合整治、河道清理、污水管网改造完善等项目,切实改善断面水体水质。
加强流域联合治理。加强袁河流域跨界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完善全流域水质自动预警监测网络设置,持续开展流域断面水环境质量例行监测。坚持共建共享和共保联治,聚焦区域性、跨界性重点难点生态环境问题,健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协作机制,积极推动跨区域交流合作,探索建立区域生态环境共保联治新路径。
加强旅游污染防治。文化与生态旅游产业定位为分宜县五大产业之一,构建新余环城游憩带,打造“全国全域旅游示范县”。旅游资源、旅游产业规划、建设的同时,严格落实生态与环境保护措施,使旅游区的生态环境越来越好,实现环境改善与经济增长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
“五大厂产业”:即“麻纺、锂电新材料、装备制造、光电信息、文化旅游”产业。
第三节大力推进水污染物减排
深入推进生活污染减排。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力争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面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
加快城中村、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收集以及城区城市主干道、次干道现有雨污合流制排水系统实施雨污分流改造。2025年城区污水处理率到95%左右。新建污水处理设施的配套管网应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运,建成区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推进污泥处理处置,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应进行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处置,禁止处理处置不达标的污泥进入耕地。
推进重污染行业深度治理。开展重污染行业水污染调查,取缔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铅锌冶炼、土法炼铝、电子垃圾焚烧、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农药等小型企业和作坊。严格产业环保准入,对新建污染源实施严格的审批制度,限制新建造纸、纺织印染、化工、制药、食品饮料等水污染较重的产业;严禁工业废水直排,对水环境影响较严重且环保治理措施缺失的违规企业由县政府实施取缔、关停;加强环境监管,督促企业落实“三同时”制度。制定农副食品加工、印染、原料药制造、有色金属、化工等重点涉水行业专项治理方案,大幅降低污染物排放强度。推动印染行业实施低排水染整工艺改造,制药(抗生素、维生素)行业实施绿色酶法生产技术改造。
加强工业集聚区水污染集中治理。推进工业集聚区规范化建设,集聚区内工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纳管要求,方可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新建、升级工业集聚区应同步规划同步建设污水、垃圾集中处理等污染治理设施。工业集聚区全面完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配套管网、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安装并投入运行。
推动农村污水和垃圾治理。大力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年提升行动,已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提升行动为抓手,以治理农村地区污水直排为出发点,因地制宜。到2025年,实现全县重点水源保护区、江河流域等生态环境敏感区域内农村受益人口覆盖80%以上的自然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基本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域覆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30%以上。推行生活污水的简易生物处理,充分利用池塘、沟渠等自净能力,切实解决污水治理的问题。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提升行动,农村生活垃圾第三方治理机制不断健全,治理水平和成效显著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率稳定在98%以上,到2025年,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水平大幅提升。推广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资源化综合利用系统,以市场化经营方式鼓励生活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企业的发展。全面清理河流湖泊,以及沿岸堆放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工业废物。建立河道沿岸和水面保洁责任制。禁止在主要河道两岸汇水范围内设置露天垃圾堆放场和垃圾中转站。到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5%;主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达95%,主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覆盖率达100%。
推进畜禽养殖场污染整治。全面推进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2021年底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推行畜禽清洁养殖,采用干清粪、垫草垫料、雨污分流等措施,淘汰高耗水、高排放的水冲粪、水泡粪等养殖方式。加快粪污存贮及处理设施建设,实施节水改造、粪污贮存、固液分离、厌氧发酵、深度处理等减排工程。鼓励养殖场采取堆肥发酵还田、沼液沼渣还田、生产有机肥、基质生产、燃料利用等方式,促进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重点推进养殖专业户废弃物集中处理和综合利用设施建设,促进养殖规模化、标准化建设,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到2021年底,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100%,实现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控制农业种植面源污染,推进农药、化肥污染治理专项行动。从积极转变农业发展方式,调整和优化农业生产结构,深入实施科技兴农战略等方面着手,合理控制区域内农药和化肥施用量,降低单位产值农药和化肥使用量。建立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技术融合示范基地,实施绿色防控,提高全县绿色防控覆盖率。开展了科学安全用药试验示范。病虫情报按照《江西省科学安全用药指南》推荐防治药剂。生物农药应用比例保持年增长1%以上。 以实施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县项目为主要途径,开展测地配方施肥基础性工作,包括取地化验、宣传培训、试验示范等。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培训班培训农民,大力提高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在全县各乡镇开展试验示范,主要是肥料利用率、肥效校正试验、中微量元素对比试验、2+X田间肥效试验、大量元素梯度试验等。通过有机肥+秸秆还田+绿肥种植等模式,实现化肥减量施用,土壤有机质有效提升。多种举措实现化肥零增长甚至负增长目标。
逐步开展农田排水和地表径流净化工程,建设生态沟、污水净化塘、地表径流集蓄池,湿地等设施,减轻农田退水对周边水体的不良影响。
第六章深化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加强农村农业环境治理
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防控结合,协同推进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系统防治,保障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安全。深化农村农业环境综合整治,持续推进乡村生态环境改善,助力乡村生态振兴。
第一节推进土壤安全利用
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在现有相关调查基础上,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2021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2022年底前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2023年底前,配合省、市完成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监测点位设置,完成区域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布设,提升我县环境监测站土壤监测能力。
加强重点污染源监管。动态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落实新改扩建项目土壤环境影响评价、污染隐患排查、自行监测、拆除活动污染防治等制度,依法在排污许可证中载明土壤污染防治要求。强化重金属污染防控,持续推进涉镉等重点行业企业污染源排查与整治,建立污染源排查整治清单。严格执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严控土壤和地下水新增污染。
健全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监管机制。实施建设用地分用途管理,健全建设用地土地规划、出让、用途变更、转让、收回、续期等全生命周期的多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在土地流转政策中落实土壤环境保护相关要求。探索土壤污染源头预防、风险管控、安全利用、治理修复、强化监管等综合防治模式。
加强工矿企业源头预防。加强工矿场地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每年开展疑似污染地块环境风险排查,完善全县污染地块名录,动态更新污染地块名录;在土壤环境调查的基础上,污染地块场地责任主体应按规定对污染地块开展风险评估,编制风险评估报告。实施污染地块分类管控,逐步建立污染地块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合理确定土地用途。
实施重点区域土壤污染综合防控。据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结果,识别土壤环境问题突出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优先管控污染物。认真落实用地性质转变土壤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制度,工业用地转为经营用地的、重度污染农用地转为城镇建设用地的,应加强土壤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完善污染地块信息沟通机制,对污染地块的开发利用实施联动监管;加强污染治理修复的环境监管,依法对土壤污染治理修复责任方实施终身责任追究。
加强农用地分类管理。完善农用地土壤环境分类制度,健全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动态更新机制。加强农用地重点地块监测,健全耕地土壤污染预防、安全利用、风险管控制度。建立农业投入品废弃物有偿回收处置网络体系,推动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加强农用地白色污染治理。
加强饮用水水源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价方法研究,探索构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技术体系。针对可能威胁饮用水水源安全的潜在风险地块,开展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物源解析,加强潜在风险地块土壤、地下水及周边水库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采取风险管控措施,保障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
第二节强化地下水环境风险管控
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开展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补给区及供水单位周边区域环境状况和污染风险调查评估。划定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补给区,优先实施风险管控。对化学品生产企业、工业聚集区、尾矿库、矿山开采区、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等地下水污染源及周边区域,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与风险评估。
严格落实地下水环境分区管控。完成全县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定,形成地下水污染分区、分类防控体系,提出地下水污染分区防治及污染源分类监管措施。严格执行地下水禁采区和限采区划分方案,加强地下水资源保护。建立全县地下水污染防治管理体系,全县地下水环境质量稳定向好。
强化地下水污染源监管。健全地下水环境监测网,加强地下水考核点位污染溯源解析,持续推进工业集聚区、加油站及周边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加强地下水重点污染源监管力度,探索城市区域地下水环境风险管控模式,强化高风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垃圾填埋场和危险废物处置场等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
推动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强化地表水与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开展地表水、海水与地下水交互影响研究;加强管网维护和管养,减少管网下渗污染地下水;加强农业灌溉用水监测监管,有效降低土壤和地下水污染输入。强化土壤与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中同步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要求。定期公布环境风险大、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地下水污染场地清单,开展修复试点。
第三节推进重金属污染防控与综合整治
持续推进重金属减排。严格控制新增涉重金属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新(改、扩)建涉重金属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实施“等量置换”或“减量置换”原则。提升企业清洁生产水平,依法全面推进涉重金属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推广安全高效、能耗物耗低、环保达标、资源综合利用效果好的先进生产工艺,提升行业清洁生产水平。加强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深入推进电镀等重点行业
重金属污染治理。全面排查矿区无序堆存的历史遗留废物,开展涉重金属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整治,逐步消除存量。研究重金属重点防控区的污染源及其周边水、气、土壤、农作物、食品、人体影响。
第四节推进尾矿库污染治理及矿山修复
开展尾矿污染治理。建立尾矿库分级分类环境管理制度,加强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严格新(改、扩)建尾矿库环境准入,实施“一矿一策”污染治理。提升尾矿库环境治理设施运行和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尾矿库环境预警监测体系,强化尾矿库及周边环境质量监测。
推进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加强废弃矿山整治工作,因地制宜,宜农则农,宜建则建,宜林则林,在保留矿山风景的同时,按绿色矿山创建标准要求对矿山进行生态环境整治。
第五节科学治理改善农业农村环境
加强种植业面源污染防治。继续推动化肥农药施用减量增效,深入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和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与全程绿色防控。加强农业投入品规范化管理,健全投入品追溯系统,完善废旧农膜、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等回收利用制度,保护农业生态环境,促进农业绿色发展。切实加强秸秆禁烧管控,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优先开展就地还田。强化农田退水生态治理及监管,减少化肥农药流失,控磷降氮,严防种植业面源污染。强化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编制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制定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目标任务,明确监督指导和保障措施。开展重点流域、区域农业面源污染负荷评估,编制农业面源污染控制清单,推动优先控制单元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强化养殖业污染治理。严格畜禽养殖和水产养殖禁养区、限养区管理,优化养殖产业布局,全面禁止在消落带从事畜禽养殖。探索开展肥水养鱼、河道清淤等污染淤泥集中处置。发展种养结合循环农业,鼓励在符合市场需求的情况下养殖跟着种植走。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并安装在线氨浓度监测制备,到2025年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8%以上。加强规模以下和散养畜禽污染治理。加快建设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体系,新建、改建一批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收贮点。发展绿色水产养殖,提高水产养殖饵料利用率。加强水产养殖尾水监测,推动资源化利用或达标排放。
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持续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推动落实水源保护区标志设置和隔离防护建设。加快农村污水处理设施与配套管网建设,加大资金投入,将污水处理站运行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污水处理站正常运行,设置专业的管护人员,加强人员培训,提高操作人员的操作水平,能够科学规范的运行污水处理设施设备。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加强农村污水治理工程的建设和运营管理,实现“建得起、用得起、管得好”的目标。推动有条件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向近郊周边农村延伸,开展农村集聚点和分散农户的污水治理。完善农村污水处理长效机制,因地制宜推广城乡一体化运维、第三方运维和村庄自行运维等方式。全面完成农村常住人口200户以上或500人以上的人口集聚点、农家乐和民宿等乡村旅游集中区域、水质需改善控制单元范围内的行政村(社区)的生活污水治理。因地制宜选择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处理与分散处理相结合的建设方式。到2025年,实现500人以上人口集聚点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或生活污水管网全覆盖。
开展农村垃圾分类及资源化利用。多措并举宣传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构建“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全民参与”垃圾分类体系,引导村民分类投放,实现源头减量。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优化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布局,推广城乡环卫“全域一体化”第三方治理。统筹考虑生活垃圾和农业生产废弃物处理利用,积极开展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创建。
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强化资源保护与节约利用,加强基本农田保护。深化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制”,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改厕、生活垃圾处理和污水处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全面提升美丽乡村颜值。加快美丽乡村建设,大力推行农药化肥减量行动和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行动,有效治理农村面源污染。全面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整治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改变农村环境卫生脏乱差面貌。统筹开展农村水系综合治理和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实施截污控源、清淤疏浚、生态修复、水系连通等工程,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选取一批具有代表性的乡(镇),深入开展治理试点示范,建立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台账。建立健全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发现机制,对已完成治理的黑臭水体进行监测评估,实现农村黑臭水体长效监管,提升农村水环境质量。统筹农村田园风貌保护和环境整治,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少拆房,保护乡土味道,留住乡愁。大力实施乡村净化、绿化、亮化、文化工程,建成一批特色“乡村振兴会客厅”,推动乡愁回归。实施“数字乡村”工程,加快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和智慧数字乡村。到2025年,全县城25%以上的行政村达到美丽乡村标准。
第七章加强保护与修复,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统筹推进绿色空间开发,开展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强化生态保护监管,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筑牢生态安全格局,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第一节加强生态系统保护
完善生态安全屏障体系。加强仙女湖流域生态屏障建设,以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等为重点,通过联合执法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管工作,大力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建设。
强化空间开发环境管控。完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加强“三线一单”在政策制定、环境准入、园区管理、执法监管等方面的应用。健全环境影响评价等生态环境源头预防体系,开展重大产业布局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影响评估,开展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改革试点。
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科学划定自然保护地类型范围及分区,加快整合归并优化各类自然保护地。根据新的自然能保护地范围进行勘界,编制自然保护地总体规划,明确功能分区,形成自然保护地全县“一张图”。严格管控自然保护地范围内非生态活动,稳妥推进核心区内居民、耕地、矿权有序退出。加强自然保护区规范标准化建设,提升自然保护区管理能力。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强化野生动植物管理、监测、保护。加强执法力度,开展袁河流域水域突出治安问题综合整治专项行动,依法查处打击非法侵占湿地、非法捕捞、非法猎杀候鸟、非法采砂等违法违规行为。健全环境公益
诉讼工作机制,重点加大涉及水源地、河岸、野生动物保护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全面禁止非法交易野生动物,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行为。推进生物遗传资源保护与管理,加强大岗山林区等重点生态区域外来物种入侵防控,积极开展疫木清理“百日攻坚”行动。
第二节推动生态系统修复
推进重要生态系统修复。开展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调查,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科学确立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目标体系和主要任务。按照系统修复、分类施策、因地制宜的原则,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生态要素,实施重大系统性生态修复工程和重要生态廊道节点修复工程,推进区域绿地、河湖水系、退化湿地生态修复。
推进城市生态系统修复。以山体修复、水环境修复、绿化改造提升城市建设为着力点,推进城市生态修复和功能完善。加强城市公园绿地、区域绿地、防护绿地等建设,完善城市绿地系统。加强城市山体河湖等自然风貌保护,开展受损山体、废弃工矿用地修复。大力推进贯水系连通项目,恢复河湖水系连通性和流动性。
推进矿山开采污染防治与生态修复。扎实推进矿山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按照“一厂一策、一矿一策”的整改要求,做到一个问题、一套方案、一名责任人、一抓到底落
实矿山生态修复任务。加强环境污染监管,加强重有色金
属矿区历史遗留问题综合治理。大力发展绿色矿业,加快绿色矿山建设,提升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水平。
第三节强化生态保护监管
推进绩效考核和督察问责。对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保护修复和管理情况开展督察,加强对有关部门生态保护修复履责情况、开发建设活动生态环境影响监管情况的监督。对突出生态破坏问题及问题集中地区开展专项督察。加大对挤占生态空间和损害重要生态系统行为的惩处力度,对违反生态保护管控要求,造成生态破坏的单位和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提升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水平。加大生态系统的保护力度,坚持把生态示范系列创建作为践行“两山”理论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认真谋划、精心部署,推动生态示范创建工作深入开展。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利用电台、报纸、两微的各种宣传媒体,营造良好创建气氛,提高县(区)、乡镇生态创建积极性。进一步开展省级生态乡镇和市级生态村创建,重点完成省级生态县(区)创建和省级“两山”基地创建,争取成功命名,探索“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转换新路径。
第八章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夯实生态环境安全底线
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切实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领域重大风险,不断强化风险意识、忧患意识和底线思维,加强对生态环境领域涉及的安全工作的统筹协调,坚决担负起维护安全稳定的政治责任。全面建立“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多层级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体系,提升生态环境监测和预警能力,有效防范和降低生态环境风险。及时回应处理群众信访投诉问题,针对性解决一批群访和反复信访案件,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领域社会稳定风险。
第一节健全环境风险防范体系
加强环境风险评估。围绕“事前风险防控—事中应急响应—事后损害赔偿与恢复”,建立全过程环境风险监控、预警、应急、处置等防控体系。健全环境风险评估论证机制,强化环境风险事前防范,完善生态环境、应急、公安、交通、卫健委等多部门对重大环境风险源的联合监管机制。完善跨区域、重点流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建立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数据信息获取与动态更新机制,绘制重点区域、重点流域环境风险“一张图”,推动区域、流域环境风险评估信息化、动态化。开展重点饮用水源、园区等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落实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制度,推进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类分级管理,严格监管重大突发环境事件风险企业。
建设环境风险预警体系。加强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定期对涉危险化学品企业、涉危险废物企业开展环境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建立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档案,实行销号制度。强化区域环境风险防范预警体系建设,完善部门协同和信息共享机制。强化园区四级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建设。持续推进重点园区建设有毒有害气体监测预警体系、水环境生物毒性预警体系。全面推进环境风险企业“一源一事一案”及风险信息登记制度。
强化应急响应管理。建立政府主导、企业主体、部门联动、专家支持、社会救援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机制。积极推动企业环境应急专业救援队伍参与全区环境应急抢险救援工作。实现重点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和分宜县环境应急预案编修。推进环境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完善五级可视化环境风险管理应急指挥体系,完善环境应急物资储备网络,加强特征污染物应急物资储备。完善分宜县“立体化”环境应急预案体系,提升重点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率,推动区域内工业园区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编修率全覆盖,定期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提升环境应急处置和基础保障水平,完成一批环境风险防控重点工程建设,重点加强油类物质、甲醇、硫酸、苯、二甲苯等环境应急监测能力建设,实现区域内重点环境风险物质应急监测技术全覆盖。强化工业园区风险防范体系建设,合理布局园区风险源,应对环境影响较大的风险源分散布置,防止群发或链发环境事件发生。
加强生态环境健康风险监测、调查、评估和防控。向公众、家庭、单位(企业)普及环境与健康相关的防护和应对知识。以在校青少年和农村居民等人群为重点,提升生态环境与健康素养。建立环境与健康的调查、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度,开展重点区域、流域、行业环境与健康风险调查监测,建立完善环境健康风险哨点监测网络。开展环境与健康管理政策研究。
第二节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管理
加强放射性物质安全监管。配合全市开展对Ⅰ类、Ⅱ类放射源以及Ⅲ类放射源中的高风险移动源全面实现在线跟踪监控,实时掌握放射源状态,实现全过程监控。完善放射源安全和防护监督检查程序、方法,提升监督执法的技术手段,杜绝放射源事故。
加强电磁辐射环境监管。优化输变电、广播电视发射塔等产生电磁辐射的基础设施环评及“三同时”管理。建设放射源移动监督执法系统,实现现场监督执法信息化、智能化。落实通信运营商、铁塔公司企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通信基站环境保护要求。对广播电视台、雷达站、变电站等电磁辐射设施周边电磁环境现状进行调查,夯实电磁环境监管基础。
完善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坚持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根本方针,完善全区辐射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提升核与辐射安全精细化、专业化监管水平,推动建立与公安、卫生等部门会商协作和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强化放辐射环境信息共享,形成监管合力。深入推进监管工作规范化建设,规范监管行为。按照科学化、精细化要求,推进辐射安全与防护分类培训改革,提升培训质量。
第三节提高固体废物处置利用水平
无害化、资源化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全面摸底调查和整治现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实现安全、分类、达标存放。推动尾矿等大宗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逐步减少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堆存量。到2025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0%以上。加强固体废物安全处置,提升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水平,推动固体废物区域转移合作。
防控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风险。强化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和化学品环境风险管控,提高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加快新建、扩建一批危险废物处置场,推进老旧设施提标改造。支持大型企业自行利用处置危险废物,支持工业园区配套建设危险废物末端处置设施。落实页岩气开采企业主体责任,加强生态环境监管,安全处置页岩气开采产生的岩屑、泥浆等固体废物。健全固危废联防联控机制,加强危险废物源头管理精细化、贮存转运规范化、过程监控信息化、设施布局科学化、利用处置无害化管理,杜绝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固危废案件发生。继续推进危险废物综合收集贮存试点,完善废矿物油、废铅蓄电池等集中收集贮存设施,实现小微企业、非工业源危险废物收集转运全覆盖。鼓励资源化综合利用危险废物。持续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严肃查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非法填埋、非法转移、非法买卖危险废物等违法行为。加强危险废物处置场、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和自行利用处置设施的环境监管,确保安全规范运行。探索建立危险废物“一物一码”管理体系,加快危险废物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实现从产生到处置全过程信息追踪。
建立平战结合的医疗废物处置体系。完善区域协同处置机制,扩大设施服务范围,推进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应急备用能力建设,将危险废物处置设施、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工业窑炉等列入重大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资源清单,设置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进料装置。推动镇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置全覆盖。深化落实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暂存、转运、处置等制度,禁止医疗机构提供或者委托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收集、运送、贮存和处置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的经营活动,督促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机构按照合同及预订的时间做好医疗废物的收集、转运、处置工作,依法查处和严厉打击不及时收集、处理及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等行为。
防范尾矿库渣场环境风险。对尾矿库实施总量控制,在保证紧缺和战略性矿产矿山正常建设开发的前提下,尾矿库数量原则上只减不增。严禁在距离袁河、仙女湖等重点江河岸线3公里、重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改、扩)建尾矿库,坚决杜绝在尾矿库下游1公里范围内新建生产生活设施。在用尾矿库100%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全面实施信息化监管。
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因地制宜扎实做好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以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为重点,重视抓好新污染物治理,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推行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加快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推进垃圾分类处理与再生资源利用“两网融合”,促进生产和生活系统循环链接,发展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开展绿色生活创建活动,主导产业实现循环化发展,危险废物得到全面安全管控,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系统覆盖率达到100%,“无废城市”初步建成。
第四节强化危险化学品风险防控
实行危险化学品全过程监管。推动危险化学品全过程动态监管,运用信息技术,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贮存、运输、使用、处置的全过程监管,建立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安全监管信息共享与追溯系统,实现危险化学品来源可循、去向可溯、状态可控。落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和消耗臭氧层物质(ODS)治理任务,加大对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广泛收集并动态更新化学品危害特性数据,建立开放共享的数据库,加强化学品危害鉴别、风险评估技术队伍建设。
持续推进重金属环境风险防控。实施化学物质生态环境管理制度,深入推进重金属污染防控。挖掘减排潜力,推进实施一批重金属减排项目。对报审的重点行业涉重金属污染排放的新改扩建项目,严格执行重金属排放“等量替换”或“减量替换”制度,无排放指标替换来源的项目不予审批。全面深化涉铅、镉、铬等重金属排放行业污染排查整治,对纳入整治清单的企业实施限期整改。继续对全县铅蓄电池制造业、皮革及其制品业、电镀行业等重点行业执行重点重金属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督促企业达标排放。
第五节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领域社会稳定风险
妥善回应处理群众信访投诉。畅通来信、来访、互联网、电话等民意反映渠道,规范信访投诉处理流程,实现“事事有答复,件件有回音”。充分发挥12369环保投诉举报热线“铃声一响,民意即通”主渠道作用,实现信访案件交办率100%、按时回复率100%、抽查回访满意度98%以上。实行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定期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建立健全问题清单和预警督办机制。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及时解疑释惑、消怨化气,防止一般投诉演化为重大舆情事件。
全力推动信访积案“清仓见底”。按照“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要求,实行领导包案化解疑难积案制度。坚持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度,以解决信访突出问题为导向,主动下访、走访、约访群众。强化“三到位一依法”推动“事心双解”,合理诉求解决到位,无理要求思想疏导到位,生活困难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主动公开群众反映的重点生态环境问题处理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引入司法终结机制,引导群众通过司法程序解决问题,扭转“信访不信法”的观念。
积极化解“邻避”矛盾。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把“邻避”设施建设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放在首位,从严进行可行性专家论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环境影响评价。及时主动公开环境信息,采取问卷调查、座谈会、论证会等形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畅通“邻避”设施建设方与民众信息沟通渠道,减少信息不对称导致的猜疑。加强对“邻避”项目的舆情监测和正确引导,防止不法分子利用“邻避”问题借机挑拨。建立完善“邻避”设施事后监管机制。
第九章营造宁静生活环境,加强生态环境健康管理
以环境健康管控为重点,加强物理污染、新污染物等防控体系建设,优化调整监测网络,推进源头预防措施,通过综合施策,有效防控噪声治理监管,营造宁静和谐的生活环境。
第一节持续加强噪声污染防治
加强噪声源头预防。合理划定建筑物与交通干线的噪声防护距离,并提出相应的规划设计要求。提高绿色建筑发展要求,强化声环境质量控制,重点推动大型公共建筑落实绿色建筑相关规范的允许噪声级和隔声标准。
强化施工噪声监管。完善施工噪声高效管理机制,规范施工作业时间管理要求,加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和施工单位信用管理机制,严格落实施工噪声污染执法。建立施工机械登记制度,强化高噪声施工设备管理。定期公布限制使用高噪声施工工艺、设备、设施名录,以及推荐使用的低噪声施工工艺、设备、设施名录。提高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技术水平。
推进交通噪声治理工程。持续开展交通噪声污染严重区域筛查,制定并落实既有道路的交通噪声污染治理计划。道路改造过程中,可通过低噪声路面材料及技术的应用、提升路面平整度、种植绿化带等综合措施降低道路交通噪声。加强现有道路养护与管理,及时修缮破损路面、松动窨井盖等,保障道路正常通行。
完善工业和社会生活噪声管理。严格执行声环境功能区建设项目准入要求,加强工业噪声污染管控。规范客货流集中区域噪声管理,优化车流、人流通道设置,通过限制装卸货物时间和规范装卸货操作,减少对周边敏感建筑物的噪声影响。规范固定设备噪声源管理,开展全县固定设备噪声源自查,建立管理台账。
第二节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健康管理机制
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健康管理体系。开展全县环境与健康专项调查,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健康监测网络,制定环境健康风险优控目录。建立生态环境健康风险评估制度,制定生态环境健康风险应急预案,逐步将环境健康风险评估纳入生态环境管理制度。
开展生态环境健康管理试点工作。建立生态环境健康公示系统,优先在公园、景区、居住小区等区域公示负氧离子浓度、PM2.5浓度、饮用水水质等环境健康信息,构建基于环境健康的公众出行和生活指示系统,实时更新区域环境健康信息,引导公众健康出行、健康生活。
第十章精准科学联动依法提升治理能力,推进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
以综合授权改革试点为抓手,深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强法规标准体系建设,健全环境治理责任体系,创新生态环境治理模式与方法,加快形成与治理任务、治理需求相适应的导向清晰、决策科学、多元参与、执行有力的现代化生态环境治理体系。
第一节构建更严明的环境责任体系
落实党政领导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压紧压实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全区负有生态环境保护重要职责的部门及国有企业,明确承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机构和岗位,全面落实“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要求。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将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各级各部门考核内容,制定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办法。全面推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自觉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履行环境保护义务,承担污染治理、损害赔偿和生态修复责任。健全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制度,推动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度相衔接,形成一个名录、一套标准、一张表单、一个平台、一套数据。加强对企业排污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据排污许可证开展日常环境监管。推动重点排污单位全面安装自动监测设备,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平台联网。完善企业环境治理信息主动公开机制。
完善源头管控制度体系。切实发挥“三线一单”在空间规划编制、环评审批、项目准入中的作用;推动“三线一单”与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环评、企业排污许可、监督性监测、在线监测、达标排放、环境处罚、环境损害鉴定赔偿和责任追究、环境税、企业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绿色信贷、绿色债券、企业生态环境信用评价等政策制度间的无缝衔接,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严格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积极稳妥解决历史成因复杂且事关民生的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不力、失职失责的要严肃追究责任。把督察整改与日常督查、专项核查、审计、巡视、巡查问题整改相结合,督政与督企相结合,压实生态环境保护领导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
第二节塑造更高效的市场治理体系
规范环境治理市场秩序。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引导各类资本参与环境治理与服务投资、建设、运行。规范市场秩序,减少恶意竞争,防止恶意低价中标,加快形成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的环境治理市场环境。
创新污染治理模式。鼓励在工业园区和重点行业推行统一规划、统一监测、统一治理的模式,鼓励工业污染地块采用“环境修复+开发建设”模式。推广“环保管家”“环境医院”等环境治理综合服务模式,推动“谁污染、谁治理”向“污染者付费、第三方治理”模式转变。健全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服务标准规范及治理效果评估机制,合理划分排污单位与第三方治理企业责任。
完善环境治理价格机制。建立及完善绿色价格机制,健全污染减排激励约束机制,促进企业降低大气、水污染物排放浓度,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提高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落实第三方治理企业所得税、污水垃圾与污泥处理及再生水产品增值税返还等税收优惠政策。
第三节建立更完善的监管制度体系
健全监督管理体系。强化包括监测评估、监督执法、督察问责的监管体系建设,统筹地上地下、岸上水里等多方面,建立县、区、街道多级闭环管理系统。打通总量控制、生态环境统计、生态环境监测、生态环境执法等监管链条,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
完善环境信用体系。建立环境信用管理信息化平台,健全环境信用信息交换和共享机制。规范信用评价、修复和管理等工作机制,拓宽环保信用评价结果应用领域。完善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强制性环境信息披露制度,探索扩展环境信息强制披露主体范围和内容。
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环评审批和监督执法“两个正面清单”制度化和规范化,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建设项目环评分级分类管理,对生态环境影响小、风险可控的试行环评豁免、告知承诺制等,强化对重大基础设施、重大产业项目的环评服务,提升管理服务效能。强化政府部门服务意识,将守法宣传和服务融入生态环境监管全过程。依托产业园区、科研机构和行业协会、商会,搭建生态环境治理技术服务平台。
第四节健全生态环境支撑能力建设体系
优化发展,扩大人才总量,调整优化人才结构。把优化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生态文明建设作为生态环保人才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在扩大人才总量、提高人才素质的基础上,进一步调整优化人才结构,解决关键瓶颈问题,确保人才总量、结构和素质与生态环保事业的发展相适应;加强人才培养,注重生态环保知识更新和理想、信念、道德教育,促进生态环保人才的全面发展。充分认识高层次人才在生态环保事业中的引领作用,以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跨学科复合型人才为重点,加强对领军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加强对生态环保人才队伍建设的宏观管理、综合协调、分类指导、分级实施,统筹开发各类生态环保人才资源,实现各类人才队伍协调发展。
发挥环保专家智力支撑。强化企业与行业协会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专业人才梯队建设以及专业人才储备与培养,全面提升行业环保管理水平。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组织作用,建立全县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专业人才库,开展形式多样的生态环境人才交流、培养、学习活动。组建生态环境保护专家委员会,提高生态环保专业人士在城市生态环境保护战略、政策、技术标准制定和实施方面的参与度,鼓励专业人士参与生态环保公益活动。
第十一章开展全民行动,积极践行绿色生活方式
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以绿色消费带动绿色发展,以绿色生活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推动全民积极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全社会形成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新风尚。
第一节增强全社会生态环保意识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生态文明建设内容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培训课程,纳入全区国民教育体系。优化环保宣传教育机制,逐步提升群众生态文明意识,营造分宜县特色生态文化氛围。坚持生态文明教育进学校、进课堂、进书本,广泛宣传生态文明主流价值观,将生态文明教育融入分宜县各类中小学校、党校、社区学校、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课程体系中;重点针对中小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生态文明教育活动,强化校内教育、相关主题活动与校外实践的有机结合;加强对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政策的宣传,增强公众环保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自觉约束违法行为,依法合规参与生态环保活动。在“6·5”环境日、“4.22地球日”、“6·13”低碳日等重大纪念节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主题宣传活动。持续推进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企业、进机关。鼓励排污企业设立开放日、建设教育体验场所,向中小学生和社会公众开放企业环保设施。
打造特色宣教示范平台。加快环境教育基地和自然学校创建,推动污水治理设施、河道治理示范点等更多环保基础设施向公众开放,为各级学校和广大市民提供环境教育服务。试点运用全息投影、AR、VR等科技手段,打造沉浸式宣教示范基地,提高公众互动参与积极性。
第二节推进生态环保全民行动
发挥政府机关表率作用。党政机关要发挥带头作用,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装浪费,推行绿色办公。严格执行政府对节能、节水、绿色建材等环保产品的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制度,扩大政府绿色采购范围。
推动企业增强环保自律意识。制定污染防治激励政策、行业低碳改革技术规范,深入推进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引导企业自觉做好源头污染防治,积极践行绿色生产方式。动员企业发展绿色采购,促进绿色销售。创新企业绿色文化,鼓励企业设立向公众开放的企业开放日、环境教育体验场所、环保课堂等多种方式的生态环保体验活动,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公益活动。
充分发挥各类社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依托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调动广大职工、青年、妇女积极参与环境治理。加强对生态环保社会组织的管理和指导,规范社会组织参与环境治理机制,积极推进能力建设。引导具备资格的环保组织依法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加强学生环保社团建设,组织指导其有序开展活动。把生态环保志愿服务纳入全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重要内容,建立完善分宜县生态环保志愿服务体系,培育一批精品志愿服务项目。
健全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机制。健全生态环境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机制,积极引导社会团体、新闻媒体等参与,完善信访投诉、有奖举报制度,鼓励公众对生态环境问题进行监督。畅通“12369”环保热线、网络举报平台、微信、APP等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平台,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实施举报奖励机制,鼓励公众监督、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建立健全公众有序参与生态环境事务的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推动环保信息公开制度落地落实,畅通公众参与渠道,规范引导公众依法、有序、理性参与。
第三节深入践行绿色生活
优化完善绿色生活设施。推进城市社区基础设施绿色化,推广节能照明、节水器具,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全覆盖,加强社区垃圾分类宣传与督导。深化公交都市建设,完善公共交通接驳换乘系统。推动宜行可达的慢行交通系统建设,加强慢行系统骨干网络建设,完善自行车道、步道系统建设。
引导推行全民绿色消费。加大绿色产品推广应用力度,鼓励引导节能、环保、低碳绿色产品消费。推行“光盘行动”,倡导粮食节约、抵制餐饮浪费,禁止滥食野生动物。鼓励宾馆、酒店、景区推行绿色旅游、绿色消费措施,严格限制一次性生活用品使用。建立健全塑料制品长效管理机制,逐步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创新推动快递、外卖包装“减塑”,切实减少白色污染。
深化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建立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制度体系,以生态区、镇、村建设为载体,推动全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乡镇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工作,将生态文明建设指标纳入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创建和文明市民评选活动,力争推进国家卫生区、园林城市和绿化模范县、美丽中国地方实践等创建工作,打造样板,在全市创建活动中发挥示范作用。巩固提升分宜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成果。深化生态工业园区、生态旅游示范县等生态文明示范工程建设。
第十二章实施一批重大工程项目
以实现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目标为导向,全面落实规划任务,建设重大工程项目储备库,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健全项目调度、统计、动态调整等机制,严格项目绩效考核,通过大工程带动大治理。
建好用好生态环境项目储备库。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农业、林业、水利、城乡建设、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要落实中央、省级和市级项目储备制度,以解决相关领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导向,加强生态保护修复、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流域综合整治、污染治理等重大项目储备。建立开放的、可更新的滚动项目库,采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储备项目的动态化、标准化管理,形成建成一批、退出一批、充实一批的良性循环机制。加快项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招投标等前期工作,提高项目成熟度,避免“资金等项目”。
强化项目实施监管和绩效评价。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开展项目实施情况调度,及时掌握项目进度,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建立重大项目评估调整机制,在项目执行过程中确需调整建设地点、建设规模、技术方案的应当按程序适时调整。加强对重大项目的审计监督,对履职不到位、弄虚作假或违规使用财政资金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建立项目绩效管理体系,组织开展年度绩效评价和重点项目专项评价,强化评价结果应用。
专题一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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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生态系统保护 1.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配合全市加快建设全市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完善生态保护红线台账数据库,建立生态保护红线监测网络。 2.强化自然保护地监管,配合全市完成自然保护地优化调整,依法依规解决自然保护地设置不合理、划定不科学等历史遗留问题。 (二)治理水土流失 1.实施好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 2.完成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3.实施辖区内消落区水土流失与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4.加强袁河、仙女湖流域水土流失重点区域的生态保护与失严重的生态脆弱区和敏感区的修复和治理。 (三)治理修复矿山生态环境 1.积极推进绿色矿山建设,依法依规开展绿色矿山第三方评估,强化绿色矿山名录管理。 2.深化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工作,优先实施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 3.依法依规关闭污染环境、破坏生态、乱采滥挖的矿山。到2025年,完成矿山恢复治理面积xxx平方公里。 (四)保护生态系统 1.以区域内“山、水、林、田、湖、草”为核心,构建点、线、面一体化的生态保护体系,确保全县林地面积不少于67万亩。 (五)保护生物多样性 1.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开展珍稀濒危物种拯救与救护,加强对特有水稻品种等农作物种质资源的多样性保护。 2.推动动植物种质资源收集、保存、引种回归等设施建设,强化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力度。 |
专题二环境治理重大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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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环境质量改善工程 1.蓝天行动。 (1)控制燃煤和工业污染。具备条件的自备燃煤发电机组开展超低排放改造;巩固企业VOCs治理成果,完成全县重点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继续推进“煤改气”“煤改电”“油改电”“气改电”工程。推动制造、建材等传统工业绿色化改造。电力、建材、有色金属、煤炭等耗能行业和年耗万吨标准煤以上企业高耗能设备能效提升计划。 (2)控制交通污染。完成货运、客运柴油车淘汰、治理任务。推广新能源车,完善充电桩和岸基供电设施建设。在重点控制区实施三级油气回收改造试点。推广使用电等新能源或清洁能源。 (3)控制生活和扬尘污染。工地安装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并与县区管理平台联网。完成油烟污染严重餐饮企业整治任务。严控露天焚烧和烟花爆竹燃放。 2.碧水行动。 (1)饮用水源保护。1、对西坑水库饮用水源地进行规范化建设及防护工程建设,具体包括界桩、交通警示牌、宣传牌等规范性基础设施,树立界碑、界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宣传牌、交通警示牌,安全监控系统,建立水质自动监测站;对保护区内道路建立应急工程和设施; (2)水环境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重点推进仙女湖、袁河、孔目江流域水生态修复工程建设,提升水环境质量。围绕仙女湖湖心岛水质改善推动苑坑河、新祉河、捡里江水生态修复工程建设,推进以分宜县工业污水处理厂尾水提标为重点的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3.净土保卫战。 新余市分宜县全境(总面积为1389平方千米)地下水环境状况开展调查评估工作,调查所涉及的污染源主要包括矿山开采区、工业源(含工业企业)、垃圾填埋场、加油站、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类型。新余市分宜县杨桥镇文江村废弃金矿历史遗留场地污染源整治项目;新余市分宜县操场乡石塘村废弃堆浸选金历史遗留场地污染源整治项目;新余市3个遗留场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项目;完成农用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类任务xxx万亩。 4.美丽乡村工程。 (1)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推进全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公厕户厕建设、村容村貌提升、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村庄规划编制、农村四好公路建设 (2)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持续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新建养殖场在建的同时,必须配备与养殖规模相当的粪污处理设施设备。 (3)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示范。建立废弃农膜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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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健全规划保障措施
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是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统领的第一个五年规划,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规划,是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赋予分宜新定位、新使命的第一个五年规划。必须强化规划的权威性和刚性约束,形成严密的规划落实责任体系,提升规划实施效能,更好发挥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
强化责任落实。建立规划强制性内容、约束性指标台账清单,每年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目标、指标和任务分解落实到全县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和相关单位。强化年度计划与中长期规划的衔接,将规划目标任务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年度实施要求。同时,加强过程考核和年终考核,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县督查办应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全县年度重点督查督办事项,加强日常督查和重点督查,推动“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县政府每年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报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坚持一张蓝图干到底,不随意搁置既定规划另起炉灶,确需按照新形势新要求调整修订目标任务的要按程序进行。大气、水、农业农村、固体废物等生态环境各要素专项规划要做好与本规划的衔接,细化落实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要求。
强化组织领导。在分宜县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保护领导小组、生态环境委员会、分宜县统筹推进分宜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统筹推进,切实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全县各部门、乡镇街道和单位应深刻认识“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严格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自觉担负起本部门、本乡镇、本行业、本单位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把“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形成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分工协作,各乡镇街道分级实施,全社会广泛参与,上下协调,左右联动的推进机制。
强化部门协同。加强财政预算与规划实施的衔接协调,财政性资金优先投向规划确定的重大任务和重大工程项目。金融政策要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重点支持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和项目。按照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要求制定产业政策,合理引导市场预期和市场主体行为。重大生产力布局和土地、社会等公共政策要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利于生态环境保护,形成政策合力。加强部门、园区、乡镇(街道)协作配合,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形成统一组织,部门、园区、乡镇(街道)联动合力工作机制。企业应积极发挥生态环境保护主体作用,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社会组织和公众应充分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积极参与生态环保建设。加强与其他区县地区协调联动,形成跨区域、跨流域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联合防治协调机制。
强化资金保障,拓宽投入渠道。建立健全常态化、稳定的地方环境治理财政资金投入机制,持续优化环境治理财政资金支出结构。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和使用制度。确保各要素及时到位,强化资金保障。加大环保资金投入,科学分配生态建设资金,按照实际情况,及时调整资金投入比重,提高生态资金投资效益,制定资金流向监管制度。在严格执行企业投资负面清单的同时,实行多元化生态资金融资机制。政府部门要把环境保护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建立政府投资稳定增长机制,加大对大污染治理、环境风险管控、生态修复、环保基础能力建设和环境治理体系建立等重点工作的投入力度。完善多元化的环保投入机制,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积极创新各类环保投融资方式,大力推进污染治理市场化。
本规划中围绕改善环境质量及解决重点问题实施的重点工程将作为财政专项资金优先支持对象。政府部门要把这些项目纳入项目储备库,作为政府优先实施项目和财政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对象,并积极参与中央资金竞争性分配,同时要及时解决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确保规划环保重大项目早落地、早建成、早见效。
加强环境执法力度。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执法主体地位和责任,提高生态环境综合执法的执行力和权威性,规范执法行为和程序。进一步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完善环境执法制度,强化现场执法检查。规范环境执法行为,实行执法责任追究制,加强对环境执法活动的行政监察。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
狠抓考核评估。将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贯彻落实情况作为全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内容。将污染减排、环境质量等规划约束性指标进展情况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业绩考核。组织开展规划实施年度监测分析、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强化监测评估结果应用。执行监测评估技术指南,规范评估方法、步骤、数据认定等重要环节,区分规划强制性内容和引导性内容进行分类评估。针对餐饮油烟治理、噪声污染治理等量大面广、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目标任务,探索委托第三方开展独立评估。进一步完善规划实施的公众参与和民主监督机制,及时公开规划实施相关信息,接受全社会监督。各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园区)应自觉接受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本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强化信息公开,动员全民参与。加强环境信息公开,扩大公开范围,保障公众知情权。完善绿色传播网络体系建设,多渠道、多媒体宣传环境保护规划,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管理机制,定期公布环境质量、项目建设、资金投入等规划实施信息,确保规划实施情况及时公开。积极引导企业切实履行社会责任,自觉落实污染防治和治理主体责任,及时公开企业信息。进一步强化全民法治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和广大公众关心、支持、参与、监督生态文明建设,共建共享生态文明。大力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规范和引导全社会践行绿色生活、绿色消费,全面构建推进生活方式绿色化社会行动体系。充分发挥民间环保组织在普及生态理念、引导生态行为、培育生态文化中的积极作用。充分发挥公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建立规划实施公众反馈和监督机制。
强化环保管理队伍建设。建立完备的监测预警、完善执法监督和环境管理支撑三大体系。实现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由常规达标向全面达标、由注重硬件向全面提升转变。一是完善国控点位建设,满足环境管理及目标考核的要求。二是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三是体现重点,增加水质分析、有毒有害物质等监测设备。以“五大建设”为抓手,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加快推进县、乡两级环保机构建设,实施网格化管理,健全组织体系,落实乡镇专职环保员制度,壮大队伍实力。建立健全优秀年轻干部和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和管理机制,建立履职尽责、容错纠错机制,深入推进生态文化建设,着重加强县级环保队伍建设,提升环境评估机构能力。提高人才素质,打造一流队伍,加快环境保护队伍建设,提高环境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建设一支思想好、作风正、业务精和管理强的环保队伍,提高适应现代化管理和处置复杂环境形势的能力。
附件一 分宜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重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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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内容和规模 |
建设类型 |
建设起止年限 |
实施单位 |
责任单位 |
项目总投资(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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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碧水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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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袁河流域(含仙女湖)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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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分宜县2021年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 |
包括生态净化、尾水调控、耕地径流拦截等农田氮磷流失减排工程;畜禽粪污高效堆、厌氧发酵、污水深度处理等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工程 |
拟建 |
2022-2023 |
分宜县农业农村和粮食局 |
分宜县农业农村和粮食局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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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分宜县境内河道水生态修复项目 |
对万溪河、苑坑河、新址河、杨桥河、双林河等河段因地制宜利用生态河堤、环保疏浚、抛石透水、跌水坝、多级缓冲带、置换塘等技术进行生态修复 |
拟建 |
2021-2025 |
分宜县水利局 |
分宜县水利局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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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分宜县水生态环境调查与评估项目 |
对分宜县水生态情况进行水体、微生物监测摸底调查,了解全县水生态整体情况 |
新建 |
2021-2023 |
分宜生态环境局 |
分宜生态环境局 |
0.03 |
|
4 |
凤阳河生态修复项目 |
对凤阳镇袁河支流-凤阳河进行河带岸整治,实施生态护坡、景观破碎带恢复及河道疏浚等工程 |
拟建 |
2021-2023 |
凤阳镇人民政府 |
凤阳镇人民政府 |
0.30 |
|
5 |
分宜县城西工业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和入河口湿地修复工程 |
开展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尾水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入河口湿地修复工程 |
拟建 |
2023-2024 |
分宜镇人民政府 |
分宜镇人民政府 |
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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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石牛滩水库环境整治工程 |
对孔目江流域源头区中型水库石牛滩水库,进行环境综合整治,对水库西部和东北角湖湾进行生态边坡护理及适度生态清淤,建立由植物隔离带+生态护坡带等构建的拦截 |
新建 |
2021-2022 |
洞村乡人民政府 |
洞村乡人民政府 |
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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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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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西坑水库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工程 |
对西坑水库饮用水源地进行规范化建设及防护工程建设,具体包括界桩、交通警示牌、宣传牌等规范性基础设施,树立界碑、界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宣传牌、交通警示牌,安全监控系统,建立水质自动监测站;对保护区内道路建立应急工程和设施 |
新建 |
2021-2023 |
新余市分宜生态环境局 |
新余市分宜生态环境局 |
0.08 |
|
8 |
分宜县袁河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及防护工程 |
对分宜县袁河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进行规范化建设及防护工程建设,具体包括界桩、交通警示牌、宣传牌等规范性基础设施,树立界碑、界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宣传牌、交通警示牌,安全监控系统(360度监控系统)、生态隔离防护网等 |
新建 |
2023-2024 |
分宜镇人民政府 |
分宜镇人民政府 |
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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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蓝天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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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业窑炉综合治理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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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分宜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3#水泥磨辊压机节能改造项目 |
对现有的3#Φ3.8×13m闭路水泥粉磨系统进行节能技改,增加1套辊压机系统+优化现有配套装备,有效降低水泥生产单位能耗指标。 |
续建 |
2020-2021 |
分宜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
分宜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
0.3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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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净土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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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壤污染和环境状态调查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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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新余市分宜县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项目 |
对新余市分宜县全境(总面积为1389平方千米)地下水环境状况开展调查评估工作,调查所涉及的污染源主要包括矿山开采区、工业源(含工业企业)、垃圾填埋场、加油站、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类型 |
新建 |
2021-2022 |
新余市分宜生态环境局 |
新余市分宜生态环境局 |
0.0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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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新余市分宜县杨桥镇文江村废弃金矿历史遗留场地污染源整治项目 |
管控分宜县杨桥镇文江村废弃金矿面积 337 亩(其中采矿场 135 亩,堆浸场 202 亩),保障农作物和生态环境 |
新建 |
2022-2023 |
杨桥镇人民政府 |
杨桥镇人民政府 |
0.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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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新余市分宜县操场乡石塘村废弃堆浸选金历史遗留场地污染源整治项目 |
管控分宜县操场乡石塘村废弃堆浸选金历史遗留场地面积102亩,保障农作物和生态环境 |
新建 |
2022-2023 |
操场乡人民政府 |
操场乡人民政府 |
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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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新余市3个遗留场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项目 |
江西江锂科技有限公司调查面积1000亩;分宜县环宇矿业有限公司地块调查面积为24000m2(36亩);分宜县双林镇标岭煤矿废弃矿区地块调查面积为1626.15亩(其中矿区577.5亩,农田994.5亩,库区54.15亩) |
新建 |
2021-2022 |
新余市分宜生态环境局 |
新余市分宜生态环境局 |
0.12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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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美丽乡村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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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制村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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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分宜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一期工程 |
1、污水管网工程:新建污水管网308741米,其中DN400HDPE双壁波纹管8584米;DN300HDPE双壁波纹管11600米;DN200HDPE双壁波纹管53003米;DN110聚氯乙烯PVC管233160米;新建、改造暗渠2394米;污水检查井920个。2、污水处理工程:新建多功能化粪池5829个,其中达一级B标准的183个,三级标准的5646个;新建污水处理站67个,其中一体化设备40个,人工湿地或氧化塘27个。收集污水总量为5793m3/d,其中集中式污水收集量为1190m3/d |
续建 |
2020-2021 |
分宜县生态环境局 |
分宜县生态环境局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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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孔目江流域(双林段)农村水污染综合整治项目(二期) |
对孔目江流域上游主要集水区的70个村或建设点,采用分散式与集中相结合的治理方式,对农村生活污水进行治理。因地制宜地采取厌氧+微动力、厌氧+人工湿地、氧化塘+灌溉、沼气生态利用、光伏驱动复氧曝气+接触氧化、生物膜反应器等方式处理农村生活污水,建设配套收集生活污水收集体系31km,并通过景观格局调整改、绿化等方式改善村容村貌 |
续建 |
2020-2021 |
双林镇人民政府 |
双林镇人民政府 |
0.04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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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孔目江流域(洞村段)农村水污染综合整治项目 |
对孔目江流域上游主要集水区的50户以上自然村共计29个,采用分散式与集中相结合的治理方式,对农村生活污水进行治理 |
新建 |
2022-2023 |
洞村乡人民政府 |
洞村乡人民政府 |
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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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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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分宜县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项目 |
已有压缩式垃圾中转站的基础上,进一步合理优化、建设城乡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系统,完善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的环卫收运处理体系,大幅提升机械化作业比率 |
新建 |
2021-2023 |
分宜县城管局 |
分宜县城管局 |
9.8 |
注:续建项目是资金已到位或者部分到位,“十四五”开局之前已经启动的项目;新建项目是资金已到位或者部分到位,“十四五”开局之年启动的项目;拟建项目是资金未到位,“十四五”期间准备申报的项目;待建项目是合作意向书已签订,鉴于城市基础设施不完善,尚不能开工建设的项目。
分宜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征求意见稿)

新余市分宜生态环境局
二零二二年三月
目 录
前 言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是分宜县谱写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关键时期的五年,是牢牢抓住重大战略机遇、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迈向新台阶的关键五年。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切实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倡导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奋力谱写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根据《分宜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0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和《江西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新余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国家生态环境领域有关规划计划的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制定本规划,并与其它部门专项规划衔接。
本规划的空间范围为分宜县行政区域,规划基准年为2021年,规划期限为2021年~2025年。
第一章谱写新时代“工小美”高质量发展壮丽篇章
第一节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显著成效
“十三五”时期,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确立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党中央、国务院坚决向污染宣战。市委、市政府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路,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十三五”期间,分宜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紧扣江西省委“二十四字”工作思路,立足“工小美”战略,按照“一年理思路、两年打基础、三年上台阶、四年大变样、五年新辉煌”构想,以务实的精神、落实的办法、坐实的效果,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定不移实施“生态立县”战略,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先后开展“保家行动、蓝天碧水行动、29项污染防治标志性战役”,始终坚持举生态旗、打生态牌、走生态路,通过加强环境基础建设、深化环境污染防治、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切实抓好环境保护各项工作,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推动全民共治、源头防治,生态系统功能整体性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和人居环境持续改善,推动全县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实现“十三五”时期主要目标。
——生态环境保护高度重视。为抓好环保问题整改,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切实扛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认真履行工作责任,5年先后作出50次批示和要求,60次深入现场调研指导、督促落实环保措施。起到了有力的督促推动作用。在环保问题整改上,我县聚焦突出问题补短板、强弱项,问题整改销号率达100%。其中2016-2018年中央、省环保督察,2019年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共22个,已全部完成整改,其中2个仍在长期坚持;2016-2019年度信访件共75件,已全部完成销号;2020年省环保问题警示片披露我县三家企业问题也已全部整改到位。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巡河(湖)巡林120次和105次,累计发现解决问题110余个,同时积极强化社会监督,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环境保护监管。建立“12369”快速响应机制,拓宽群众投诉监督渠道,第一时间核查群众反映问题,依法依规妥善处置。持续高压的打击态势,促使我县环境投诉总量连年下降,2016年以来,全县累计收到信访投诉410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100%。一大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得到解决,生态环境保护重视程度显著增强。
——生态环境意识不断增强。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分宜的重要指示要求。成立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等一系列制度机制的制定和实施推动分宜县各部门对生态环境保护的认识发生根本性转变,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自觉性、主动性显著增强,为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成立了以党政主要领导为主任的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和10个专业委员会,统筹协调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形成党政领导、部门协作、齐抓共管、整县推进的良好格局。广泛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全县城乡居民生活方式、消费理念绿色化,形成自觉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社会风尚。全县森林覆盖率65.76%,被誉为亚热带植物基因库,设有全省唯一的国家级森林生态站,先后获得国家园林县城、全省文明城市、美丽中国-首届江西生态文明建设十佳县、省级森林城市等殊荣。秀丽的湖光山色造就了分宜独特的绿色生态“家底”,亮点总体表现为“一优二稳三好”。全县生态环境保护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和行动,“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成为分宜大地主旋律。
——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十三五”期间,分宜县环境空气质量总体状况持续向好发展,2020年度,我县空气优良率97.9%,较2019年上升0.5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为1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5.7%;PM10平均浓度为3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0%。全县城区优良天数和PM2.5浓度均值均圆满完成省政府考核目标任务,空气质量连续三年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大气环境质量稳定改善。
“十三五”期间,分宜县水环境质量总体状况持续向好发展,钤阳湖水质发生“历史转变”,于2018年度消灭了劣V类水,2019年度实现了Ⅳ类水目标,2020年度在Ⅳ类水基础上总磷含量同比下降15%,圆满实现省委、省政府下达的“带着Ⅳ类及以上水进入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任务;其中各断面总磷浓度有着显著下降。全县境内江河入口地表水质均稳定在Ⅲ类以上。城乡饮用水源地安全率达到100%,
全县主要河流水质全部满足水域功能要求。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土壤、声、辐射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全县未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生态环境优势持续巩固提升,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不断增强。
——环保基础设施短板补齐力度空前。分宜县污水处理厂、分宜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完成了提标改造工程并投入运行,分宜县工业园城东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项目均稳步推进并试水运行,工业园区工业污水收集率达到100%。全县水冲式无害化公厕已覆盖每个自然村,已建成集中式分散式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或纳入城镇污水管网的行政村比例为51%,农村生活治理一期工程亦在加紧推进中,实施城乡生活垃圾第三方治理,实现收集处理全覆盖。同时对现存55家畜禽养殖场进行了生态化改造提升。截至目前,全县畜禽规模养殖场配套建设粪污贮存处理利用设施比例达100%,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率接近90%,完成县级芦塘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调整,完善了规范化建设,同步建设芦塘饮用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开展龙须沟沿线综合治理,埋设新增管道4公里,沿线15个排污口全部实现截流纳管,龙须沟沿线先后建立了三个日处理量千吨以上的分散式污水处理示范点。对电力、水泥行业进行SNCR脱硝除尘技改,在全省率先完成分宜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分宜海螺精准SNCR脱硝及除尘升级改造,全县在建施工项目安装远程视频监控。监控数据显示,扬尘管控达“六个百分百”。道路维护保洁保湿达到90%以上,道路机械化清扫达到80%以上,全县秸秆资源化利用率90.85%,全县513家规模化餐饮单位安装油烟净化器占比100%。
——生态环境监测能力不断提升。我县环境质量监测网络体系雏形已形成,大气、地表水、噪声、土壤环境质量省控、市控监测点位逐渐完善。污染源废气废水、环境质量大气地表水自动监测能力不断提升。
——绿色产业助推经济发展。实施制造业绿色升级行动,积极推进工业节能降耗,加强对高耗能行业能耗管控,制订工业园区环境准入清单,紧盯能耗低、污染小、效益高的优质项目抓精准招商。抓增量继续做大工业经济规模,抓结构调整促进转型升级上档,抓科技做强大数据智能化产业,抓质量效益培育领军企业,抓精细服务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积极打造环保产业园,实现产能升级、产业升级、发展水平升级。不断完善支持企业融资、用工、技改、扩能、上市等一揽子扶持政策,切实增强了企业获得感。深入推进供给侧改革,积极化解过剩产能,大力淘汰落后产能,大力推进绿色转型和内涵升级,基本完成砖瓦和建筑陶瓷等行业整合。发展壮大节能低碳服务产业;鼓励引导制造业延伸发展节能低碳服务业,加快发展碳核查、碳资产管理、碳审计等服务企业。
——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不断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取得阶段性成果,“保家行动”①“蓝天碧水行动、29项污染防治标志性战役”等举措大力推进,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居全省前三,提前实现省定消灭劣Ⅴ类水目标,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深入实践“两山”理论,获批国家级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全面推进国家储备林项目,生态循环农业成为全国样板。
①“保家行动”:在新余市范围内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水库承包养殖污染、工业废水污染三大专项整治,源头上治理水污染。
表1“十三五”环境保护主要目标指标完成情况
|
序号 |
指标 |
2015年 |
2020年目标值 |
2020年完成值 |
指标 属性 |
完成结果 |
|
|
水环境 质量 |
1 |
河流地表水质量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 |
- |
100 |
100 |
约束性 |
- |
|
2 |
地表水质量劣V类水体比例 (%) |
- |
0 |
0 |
约束性 |
已完成 |
|
|
3 |
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 |
100 |
100 |
100 |
约束性 |
已完成 |
|
|
大气环境 质量
|
5 |
县城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 |
80 |
≥90 |
97.9 |
约束性 |
已完成 |
|
6 |
县城细颗粒物浓度下降 |
- |
[39] |
[56.6] |
约束性 |
已完成 |
|
|
污染控制 |
7 |
COD排放总量减少(%) |
- |
[4.3] |
[6.89] |
约束性 |
已完成 |
|
8 |
氨氮排放总量减少(%) |
- |
[3.8] |
[10.24] |
约束性 |
已完成 |
|
|
9 |
SO2排放总量减少(%) |
- |
[26.67] |
[30.34] |
约束性 |
已完成 |
|
|
10 |
NOX排放总量减少(%) |
- |
[12.51] |
[26.81] |
约束性 |
已完成 |
注:1.[]表示提高或下降数;
第二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仍然任重道远
“十四五”时期,分宜县委、县政府将继续团结带领全县人民,以新余市第九次党代会为新的起点,持续坚持“工小美”战略,紧紧围绕“分外宜人地,民生知名城”的目标,改革创新,实干兴余,抓发展、破难题、闯新路,奋力实现“爱我工小美、五年更辉煌”,一幅宜居宜业宜游的生态文明城市画卷徐徐展开。在我县进入高速发展阶段同时,生态环境保护也面临一系列新机遇和新挑战。
机遇和有利因素主要包括:一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自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高度,提出了生态文明建设的新理念、新思路、新战略,推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的变化,为分宜县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建设秀美城市提供了方向和根本遵循。二是现代化治理体系建设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根本保障。进入“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进一步提升、生态环保工作重心逐步转变、生态环保工作内容逐步深化,必须尽快配备充足的生态环保治理能力。明确建立健全环境治理的领导责任体系、企业责任体系、全民行动体系、监管体系、市场体系、信用体系、法律法规政策体系等具体工作任务,为分宜县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确保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提升提供了根本保障。
同时,面临的问题和挑战主要包括:一是全面绿色转型的基础依然薄弱。当前我县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尚未根本缓解,破解发展的能源资源环境约束挑战巨大,绿色低碳技术的研发与推广步伐亟待加快,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之间的双向转化通道还不够顺畅。二是环境质量改善任务依然繁重。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居高不下,协同控制细颗粒物与臭氧面临严峻挑战。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难度大,部分湖泊总磷问题突出。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工业园区污染治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城镇生活污水收集、矿山开采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等领域问题仍然突出。三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亟需加强。生态文明改革措施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尚未充分有效发挥。生态环境治理市场化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监管能力与信息化建设滞后,全社会生态环保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十四五”期间,随着“长江经济带发展”国家战略的实施以及江西省“赣江新区”的设立,江西省将向中高收入发展时期和工业中后期阶段迈进,经济增长速度、经济结构、增长方式和增长动力将发生深刻变化,这对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管理提出了全新的要求,机遇和挑战并存。在面向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征程过程中,必须深刻认识我县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新要求、新形势、新挑战,必须树立新思维,瞄准关系全局和长远的领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继续坚持底线思维、保持战略定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巩固提升生态环境质量,锚定2035年我县发展远景目标,落实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达峰目标和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愿景,树立底线思维,保持战略定力,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全力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高标准全方位打造“分外宜人地,民生知名城”。
第二章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第一节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始终紧扣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西工作提出“两个定位、五个推进②”新的更高要求,准确把握省委“二十四字③”方针,从更高层次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西工作的重要要求,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各项工作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践行新发展理念,加快推动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把握时代特征,强化战略思维,理清发展思路,着重解决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制定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体系,为共绘新时代“画屏分宜”提供可靠的规划保障和科学的政策指引。
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推进多污染源综合治理,加大“治水”、“治气”、“治土”力度,优化布局,强化源头控制,严格环境准入,系统推进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开展仙女湖流域综合治理,控制流域内氨氮和总磷排放总量,提高仙女湖水体污染自净能力,治理流域内农村生活污水和农业面源污染,整治入河排污口,结合防洪工程和农田标准化工程,建设截污沟和沿岸生态湿地。覆盖全县VOCs重点监管单位的监测网络和集成化的大气监控平台建设,跟踪分析VOCs主要污染源分布及其污染浓度变化。
②“两个定位、五个推进”:两个定位指在加快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上作示范、在推动中部地区崛起上勇争先;五个推进指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改革开放走深走实、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推进社会治理创新、推进红色基因传承。
③“二十四字”:创新引领、改革攻坚、开放提升、绿色崛起、担当实干、兴赣富民。
第二节基本原则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好用好“两山论”,走深走实“两化路”,正确把握保护生态环境与发展经济的关系,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保持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加强生态资源保护,构建生态安全格局,实现山水、田园、城镇、乡村各美其美、美美与共,展示美丽分宜特色。
以人为本,统筹推进。把提升生态环境质量、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保障人群健康作为根本出发点,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安全为基、系统治理。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坚持系统观念系统方法,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保护修复,夯实全县生态安全基底,注重减污降碳协同,推进应对气候变化与环境治理、生态保护修复等协同增效。
深化改革,制度创新。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坚持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完善“政府、企业、公众”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积极探索绩效评价、损害赔偿、生态补偿、自然资产核算和离任环境审计、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等新制度和新模式。
智慧驱动,协同联动。完善政府、企业、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强化科技创新引领作用,为生态环境保护注入强大动力,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加强联动配合,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合力。
第三节主要目标
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持续做好治山理水、显山 露水文章,推进生态文明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打 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上走前列。
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落实大气、水、土壤三大行动计划。地表水水质、优于相应功能水体类别的比例进一步提高,2025年确保Ⅲ类水质、争取Ⅱ类水质;饮用水源水质进一步提高,向Ⅱ类水质靠拢;县城细颗粒物浓度、降尘量下降明显,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市下达任务;土壤环境质量保持基本稳定,量力而行逐步提高;环境辐射水平维持天然本底范围;声环境质量总体不低于现有水平。
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顺利完成。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和要求,继续实施全县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全面完成新余市下达给我县的减排控制目标。主要污染排放强度明显下降。
积极防范环境风险,切实保障环境安全。强化环境风险全过程管理,完善环境风险源档案库、建立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体系、保障敏感保护目标安全、建立全县环境风险监控网络,建立环境风险防范资源调配体系。
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持续提升,危险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核与辐射安全得到有力保障。
坚持绿色发展导向,强化生态文明建设。按照新余市的生态文明制度,按照主体功能定位、生态空间保护红线禁止开发,调整空间结构,制定生态文明考核、评价、奖惩制度。强化生态文明建设,改善环境质量,全县上下统一思想认识,坚持绿色发展导向,全面落实新余市委、市政府,分宜县委、县政府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决策部署。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加快绿色低碳产业发展,推动主导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新兴产业发展壮大,加快创新驱动和集约性发展步伐,推进工业发展上层次;推动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推进节能降耗,促进水资源节约;加强生态修复和湿地保护;着力推进环保产业发展。
第四节规划指标
“十四五”期间,全县生态环境保护主要指标:
——主要污染物减排。化学需氧量、氨氮、挥发性有机物、氮氧化物等上级下达的减排约束性指标全面完成,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与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的响应关系基本建立。
——水环境质量。集中式饮用水水质达到或优于三类标准达到100%,主要河流断面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达到100%,塘边、湖心岛、分宜侯村考核断面达到省政府要求。
——大气环境质量。环境空气质量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不低于“十三五”末,细颗粒物浓度较“十三五”末有所下降,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和臭氧平均浓度达到二级标准。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完成编制分宜县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
——土壤环境质量。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及地下水环境质量均达到省委、省政府要求。
——生态环境。到2025年,全县态系统维持稳定、生态服务功能有所改善。
——环保基础设施。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城市污水处理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
——环境风险防控。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危险化学品等污染防治取得成效;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得到安全处理处置;环境和人群健康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基本完善。
——辐射环境。到2025年,辐射环境质量继续保持良好,环境电离辐射水平保持在天然本底范围内,放射性污染防治水平全面提升,放射性废源、废物收贮率达到100%。
——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基本实现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生态状况监测全覆盖,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化能力和保障水平明显提升,监测与监管协同联动,初步建成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
——人才队伍建设。到2025年,生态环保人才队伍总量较2020年增长50%以上,生态环保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创新取得突破性进展,人才发展的资金投入大幅度增加,人才发展的基础支撑能力不断提升。
——生态文明建设“小而美”。城镇化格局、产业结构和布局、生态空间格局更加科学合理,各类资源要素科学配置,继续开展省级生态乡镇创建,开展市级生态村创建,争取省级生态县(区)和省级“两山”基地。
表2分宜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指标体系
|
类别 |
序号 |
指标名称 |
2020年基准 |
2025年目标值 |
五年累计 |
指标属性 |
|
环境治理 |
1 |
细颗粒物浓度(微克/立方米) |
27.5 |
24.8 |
— |
约束性 |
|
2 |
县城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 |
97.9 |
≥95.2 |
— |
约束性 |
|
|
3 |
河流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 |
100 |
100 |
— |
约束性 |
|
|
4 |
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Ⅱ类水体比例(%) |
— |
按上级下达的指标 |
— |
预期性 |
|
|
5 |
地表水Ⅴ类及劣Ⅴ类水体比例(%) |
0 |
0 |
— |
约束性 |
|
|
6 |
地下水环境质量(区域)Ⅴ类水比例(%) |
0 |
≤26 |
— |
预期性 |
|
|
7 |
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减少 |
— |
8.41 |
— |
约束性 |
|
|
8 |
氨氮排放总量减少 |
— |
0.55 |
— |
约束性 |
|
|
9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减少 |
— |
1.41 |
— |
约束性 |
|
|
10 |
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减少 |
— |
2.73 |
— |
约束性 |
|
|
应对气候变化 |
11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 |
— |
— |
[19.5] |
约束性 |
|
12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 |
— |
— |
[14.5] |
约束性 |
|
|
13 |
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 |
— |
18.3 |
— |
预期性 |
|
|
环境风险 |
14 |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
— |
≥93 |
— |
约束性 |
|
15 |
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 |
— |
≥93 |
— |
约束性 |
|
|
16 |
放射辐射事故年发生率(起/每万枚) |
0 |
<1.3 |
— |
预期性 |
|
|
生态保护 |
17 |
生态质量指数(EQI) |
73.60 |
稳中向好 |
— |
预期性 |
|
18 |
森林覆盖率(%) |
65.76 |
保持稳定 |
— |
约束性 |
|
|
19 |
生态红线保护面积占国土面积比例(%) |
10.02 |
不降低国家批复要求 |
— |
约束性 |
|
|
人居环境改善 |
20 |
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达标率(%) |
100 |
100 |
— |
预期性 |
|
21 |
县城生活污水收集率(%) |
— |
按上级下达的指标 |
— |
预期性 |
|
|
22 |
县城污水处理率(%) |
— |
95 |
— |
预期性 |
|
|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 |
31 |
≥40 |
— |
预期性 |
||
|
23 |
县城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 |
— |
≥70 |
— |
约束性 |
|
|
24 |
县城黑臭水体比例(%) |
0 |
基本消除 |
— |
约束性 |
1.考虑到2020年监测数据受疫情和特大洪涝灾害影响很大,指标4至指标8采用2018-2020年三年平均值计算“十四五”基准值。
2.[]为五年累计提高或下降数。
3.约束性指标与上级部门正式下达任务不一致时,以上级部门下达的要求为准。
第三章强化宏观调控,促进绿色发展
坚持“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推全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以碳达峰碳中和高水平推进引领全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为主线,重点做好深入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扎实研究推进碳达峰、助推和引领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等方面工作。
第一节推动“画屏”分宜绿色发展
构建高质量发展的生态环境管控体系。立足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优化城市化地区、农产品主产区、生态功能区三大空间格局。推进城镇空间绿色低碳发展,建设韧性、绿色、低碳城市。农业空间大力发展生态农业,保障农产品安全。生态空间注重生态功能保护和生态产品供给。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强化“三线一单”在污染防治、生态修复、环境风险防控和日常环境管理中的应用。
完善绿色发展的环境政策。制定出台有利于生产体系、流通体系和消费体系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环境政策。健全环境影响评价等生态环境源头预防体系,开展重大生态环境政策社会经济影响分析。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实施环评审批和环境执法正面清单管理,落实环评审批提质增效,支持服务绿色发展,持续改善营商环境。加强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碳排放总量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探索制定投资负面清单,抑制高碳投资,严格控制“两高一资”项目和高耗能高排放新增产能规模。
健全生态环境经济政策。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税法,推进绿色税收,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税收优惠政策。加大对重点生态功能区、重要水系源头地区、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等生态功能重要区域的转移支付力度,深化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探索森林和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机制。落实国家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危险废物处置收费机制以及差别化电价政策,全面推行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推动设立绿色发展专项基金,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绿色债券。
第二节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升级
深化绿色创新驱动。将绿色化作为分宜县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高质量发展、培育新经济增长点的重要基石,推进绿色与工业、农业、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进一步转变发展方式,培育发展绿色产业。健全绿色环保产业发展政策,全面推行绿色产业链、绿色供应链、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加快培育绿色市场主体,大力发展节能环保、循环经济等绿色产业,建设一批示范基地。加快发展大健康、生态旅游、生态农业、林下经济等生态资源型产业。加快推进产业提质行动,推动质量、效率、动力变革。积极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把发展特色效益农业作为核心任务,推广集约化经营、生态化生产相结合的农业发展模式。加强农业资源综合利用。着力推进“分宜县绿色制造2025”,培育再设计和在役再制造新兴服务型产业,引导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的现代产业发展。大力发展绿色服务业,促进商贸餐饮业、交通运输业绿色转型,积极发展生态旅游业。
利用综合标准淘汰落后产能。对达不到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的产能、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和超过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排污、产品质量达不到强制性标准要求的产能,依法责令整改、停业整顿或关停退出。严格控制重点流域环境风险项目。袁河干流一公里范围内、仙女湖以多年平均丰水期水位淹没线为界限向陆地延伸3公里范内不得新上化工、造纸、制革、冶炼等重污染项目。继续开展专项行动集中整治散乱污企业。
提高存量企业资源环境绩效。依法将高排放、高耗能和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列入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名单,调查和诊断能耗高、物耗高、污染重的原因,实施清洁生产方案。鼓励其他企业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用更少的排放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深入跨区域用能权交易。实施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实现能源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废物交换利用、土地集约利用,促进企业循环式生产、园区循环式发展、产业循环式组合,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支持资源再生利用重大示范工程和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建设。引进培育一批具备整体设计能力和解决方案提供能力的智能装备系统集成企业,推动智能装备产品研发、系统集成创新与产业化。开展制造业绿色革命,加大现有企业污染防治和治理、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力度,全面关停治理后仍未达到排放标准的企业,实施重大科技专项,集中力量突破高端装备、系统软件、关键材料等重点领域的关键核心技术,着力提升关键基础零部件、基础工艺、基础材料、基础制造装备研发和系统集成水平。
第三节支持环保产业发展
创新生态环境治理模式。配合全市探索开展生态环境导向的城市开发(EOD)模式,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与生态旅游、城镇开发等产业融合发展。推行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以工业园区、小城镇为重点开展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模式试点。继续深入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探索环境医院、环保管家等服务模式。推进与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相适应的工程项目实施模式,开展按效付费的生态环境绩效合同服务。配合全市推进城市污水处理厂管网一体管理体制改革。鼓励采用“环境修复+开发建设”模式对工业污染地块进行修复。探索绿色产业链创新模式。
实施支持环保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发展环保产业,推进重点行业和重要领域绿色化改造。推进生态环境治理重大工程项目谋划和实施,努力做大市场规模。推动环保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提高环保产业技术装备水平。加大对民营企业绿色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支持民营企业承担生态环境科研或技术示范项目,支持民营企业建设生态环境重点实验室或工程技术中心。拓宽节能环保产业增信方式,探索将用能权、碳排放权、合同能源管理收益权、特许经营收费权等纳入融资质押担保范围。
引导环保产业规范发展。配合全市依托行业协会、科研机构等研究发布重点领域生态环境治理项目基准收益率,引导行业投资合理收益。倡导质量优先的评标原则,加大生态环境技术和生态环境效果评分权重,有效防止恶性低价中标。不得以签署战略性合作协议等形式为特定企业在招投标中谋取竞争优势。发挥行业协会桥梁纽带作用,加强行业自律。
第四节应对气候变化,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严格执行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实施方案,在部分重点行业探索开展二氧化碳排总量管理。推动全县重点行业开展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持续下降。制定明确的达峰目标和路线图。建立项目碳排放与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协同管理机制。探索开展重点碳排放单位的碳排放信用评价。创新开展气候投融资试点。积极参与制定地方低碳技术规范和标准,推行产品碳标准认证和碳标识制度。持续推进“碳汇+”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试点,建立碳履约、碳中和、碳普惠等3类产品的价值实现体系。
建设低碳发展示范县。加强碳排放权交易,增加林业及其他生态系统碳汇。严格执行全县低碳技术规范和标准,推行产品碳标准认证和碳标识制度。推进低碳产业发展,普及低碳生活方式,落实碳排放交易制度,开展低碳城市、低碳园区、低碳社区试点示范,推动低碳发展区域合作。按照全县统一安排,面向重点碳排放企业、第三方市场机构等群体开展应对气候变化能力系列培训。开展“全国低碳日”系列宣传活动,倡导绿色低碳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推进绿色生活创建,开展“两山”实践创新基地、“生态文明示范镇街”等示范创建。构建绿色城市标准化技术支撑平台,完善绿色建筑标准及认证体系,推广装配式建筑、钢结构建筑和新型建材。统筹布局电动汽车充换电配套设施。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完善配套政策措施。构建绿色交通体系,鼓励引导居民绿色低碳出行。实施政府绿色采购,推行绿色产品优先,倡导绿色办公,促进绿色消费。深入推进“光盘行动”,培育绿色消费文化。
强化污染物减排。优化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总量控制指标削减替代制度,对环境质量达标的区域及时调整替代比例。开展碳达峰和碳中和工作。统筹平衡重大产业项目,特别是对民生、环保等基础设施项目及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贡献的项目排污总量指标。在区域内和部分重点行业探索开展二氧化碳排总量管理。
实施清洁生产。推进清洁生产,进一步实施清洁生产改造和污染治理技术升级,强化清洁生产审核。开展工业园区清洁生产试点,建设绿色工厂 、绿色园区,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推进页岩气等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实施农用地土壤分类管控,强化农业清洁生产,实施测土配方施肥,积极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水肥一体化和绿肥种植。推进化肥农药减量使用、科学用药。
构建清洁低碳的能源体系。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实施煤炭减量开发,控制煤炭消费量,全县煤炭消费总量及比重持续下降。加强煤炭清洁利用,提高煤炭洗选比例。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基本淘汰燃煤锅炉。增加天然气供应,大力推动新能源开发利用,提高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比重,在保护好生态环境前提下有序发展水电、风电、生物质能源、太阳能、地热等非化石能源。建设智慧能源体系,推行节能低碳电力调度。
第五节发展绿色低碳循环经济
发展循环经济。加快建立循环型工业、农业、服务业体系,促进生产、流通、消费过程的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提高全社会资源产出率。完善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政策体系,大力推行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园区循环式改造,减少单位产出物质消耗。大力发展循环型服务业、循环型农业,开展试点示范行动,推动实现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绿色化、低碳化、循环化,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
推进再生资源利用。鼓励使用再制造产品。持续推进资源再生利用重大示范工程,形成以社区回收站点为基础、分拣中心为纽带、集散市场为核心的“三位一体”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进一步提升再生资源行业规模化经营水平,规范行业运行机制,推进再生资源回收模式创新和行业转型升级。加快构建废旧资源循环利用体系。
推动产业循环式发展。推动企业循环式生产、园区循环式发展,结合行业特点完善工业循环产业链,促进产业互为上下游、原料互为支撑、良性循环耦合。推行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园区循环式升级,提升重点行业、重点产品资源产出率和能效水平,推进资源总量管理、科学配置、全面节约、循环利用。
第六节推进能源资源全面节约
提高能源节约利用效率。完善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强化节能评估评审查,保障合理用能,限制过度用能。实施重点节能工程,推进重点产业能效改造提升,着力提高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领域能源利用效率。加大节能科研力度,鼓励先进节能技术和产品推广应用,推动能源互联网创新。推动清洁低碳和可再生能源消费,稳步有序推进电能替代。实施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为,加强节能和控制能源消耗目标责任管理,推进重点领域节能降耗,发展绿色建筑,推进公共建筑节能管理、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抓好重点耗能行业企业节能,强化高耗能产业能耗限额标准审查,推广应用先进节能技术和产品。
优化现代能源保障体系。以实施“国家小康用电示范县”为契机,利用先进的通信、信息和控制技术,构建以信息化、自动化、互动化为主要特征的智能化电网,实施农村电网改造,逐步实现城乡供电一体化发展。积极建设节能、低碳、环保型智能电网,提高电网的智能控制能力,建设供电充裕、运行可靠、网架合理、装备先进、技术一流的坚强智能电网,建成用电环节综合智能化体系,大力推进分宜电厂三期2×100万千瓦发电机组扩建工程、分宜双林综合智慧能源小镇等项目前期工作。完善城市天然气管网,配套建设天然气储备设施、压缩天然气加气母站,加大天然气推广利用力度,全力推进操洋(操场至洋江)线天然气管网建设项目。因地制宜地开发利用太阳能、生物质能、风能、水能、地热能等,加快推进分宜双洞风电项目和分宜县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等项目建设,提高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比例。
实施节矿行动计划。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布局建设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县。开展地质矿产调查评价专项,推动矿产资源开发整合,提高矿产资源利用水平,推进尾矿综合利用。
第四章以协同防控为主轴,巩固提升大气质量
坚持源头防治、综合施策,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突出“控煤、减排、管车、降尘、禁烧、治油烟”等工作重点,全力抓好“四尘、三烟、三气”大气污染防控工作,使“蓝天白云、繁星闪烁”成为常态。
第一节推动大气污染精准科学防控
深入推进细颗粒物和臭氧治理。制定出台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措施,明确控制目标、路线图和时间表。统筹考虑细颗粒物和臭氧污染区域传输规律和季节性特征,加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治理,强化分区分时分类差异化精细化协同管控。加强空气质量污染源解析及治理,加强臭氧形成机理的研究。推进分宜县乡镇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细颗粒物、臭氧预报准确率。
优化污染天气应对机制。加强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能力建设,提高臭氧和PM2.5预报准确率。建立大气环境质量监测与污染源监控联动机制,实现污染成因快速识别及污染源精准管控。健全污染天气预警应急启动、响应和解除机制,逐步明确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的实施范围。完善污染天气区域联合预警机制,探索开展污染天气重点污染源区域联合管治,强化监督定点帮扶,推动应急措施落实落细。
提升大气污染科学治理能力。完善现代化环境监测体系,利用激光雷达、空气质量微站、无人机等技术手段精准溯源,通过“科技监管+线下巡查”监管方式,加快重点污染源监测体系建设。推进全县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与更新工作常态化,建立重点污染源动态排放清单。开展臭氧形成机理研究和源解析,推进臭氧和PM2.5协同治理科技攻关。开展重点任务、重点项目实施情况和污染防治成效跟踪评估,动态调整优化大气污染防治方案。
第二节加强工业污染源治理
深化工业污染治理。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按照国家及省部署和相关规范将烟气在线监测数据作为执法依据,加大超标处罚和联合惩戒力度,未达标排放的企业一律依法停产整治。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度,按时完成排污许可管理名录规定的行业许可证核发工作。
深入推进重点行业VOCs治理。严格控制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污染排放,严格限制新、改、扩建生产和使用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的项,推广使用水性涂料,鼓励生产、销售和使用低毒、低挥发性溶剂。强化工业VOCs治理,大力推进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源头减排,开展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等油气回收治理,油气回收率提高到80%以上。涂装行业实施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替代、涂装工艺与设备改进,建设挥发性有机物收集与治理设施,印刷行业全面开展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料替代,改进生产工艺。推进重点企业/园区VOCs排放在线监测建设,落实“源头-过程-末端-运维”全过程管控,强化企业治污指导帮扶和执法监督。优化涉VOCs工业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程序,完善VOCs总量控制制度及排放清单动态更新机制。
全面治理散乱污。对布局分散、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制定综合整改方案,实施分类治理。控制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行业准入,明确资源能源节约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标,严格控制“两高”行业新增产能,新、改、扩建项目要实行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
实施重点行业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深度治理。持续推进钢铁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推进火电、陶瓷、有色、铸造、玻璃等重点行业污染深度治理。加强自备和集中供热燃煤机组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控,确保烟气稳定达标排放。完善园区集中供热设施。加强水泥、砖瓦等行业物料储存、输送及生产工艺过程无组织排放管控,实现粉尘治理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双控制。
加强其他涉气污染物治理。加强企业使用消耗臭氧层物质和氢氟碳化物(HCFCs)环境管理,研究消耗臭氧层物质和氢氟碳化物(HCFCs)生产和使用申报登记制度。推进工业烟气中三氧化硫、汞、铅、砷、镉等非常规污染物管控。加强生物质锅炉排放管控,对污染物排放不能稳定达标的不生物质锅炉依法处理。
第三节深化移动源污染防控
深化机动车污染防控。调整车辆排放结构,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结合促进汽车消费政策鼓励老旧车置换为清洁能源车辆。推动城区物流电动化,加大“绿色物流区”执法力度。根据国家标准颁布情况,实施最严格的机动车排放标准。加大在用车排放监管力度,建立基本覆盖全县的尾气排放遥感监测和黑烟智能监控网络,推动非现场执法。加强油气排放监管,全县加油站实现油气回收在线监控。
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治理。提升非道路移动新机械准入条件,全面实施非道路移动机械国四排放标准。开展柴油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排放整治工作,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申报登记监管和尾气监测处罚机制建设。
第四节强化面源污染防控
深入治理扬尘污染。加强道路扬尘综合整治,提高城市道路洒水保洁水平。城区内垃圾、渣土车密闭运输,大力推进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将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纳入文明施工管理范畴,加强施工工地扬尘环境监管,以新开发建设、旧城拆迁改造区域为重点,实施重大扬尘源清单动态更新和在线监控管理,落实扬尘污染控制属地责任。大型煤堆、料堆实现封闭储存或建设防风抑尘设施,推进砖瓦窑企业场地硬化、自动投料和进棚封闭式管理。
控制生活面源污染。深入推进城市餐饮油烟治理专项行动,确保城市建成区内排放油烟的规模以上餐饮经营场所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运行。深入推进城市烟花鞭炮禁放专项行动,确保城市建成区落实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要求。
强化秸秆焚烧管控。坚持疏堵结合,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快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全县范围禁止户外燃烧秸秆,严防因秸秆露天焚烧造成区域性重污染天气。秸秆焚烧管控责任层层落实,包到村、包到户、包到人、包到具体地块,制作秸秆焚烧网格化责任人图表,压实责任、严防死守,强化督查巡查,实现监管秸秆焚烧全覆盖,让生态环境部卫星遥感监测火点数明显下降,有效遏制露天焚烧行为。
第五章强化水生态整治,持续提升水环境质量
以水生态环境改善为核心,统筹水资源利用、水生态保护和水环境治理,污染减排与生态扩容两手发力,持续巩固提升水污染防治管理成效,强化仙女湖污染物溯源监测及应对,持续改善分宜龙须沟入湖口水质,积极推进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加快推进城市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努力实现“清水绿岸、鱼翔浅底”。
第一节强化水环境质量管理
根据江西省及新余市的要求率先推动赣江流域水生态环境功能分区试点建设。以水生态环境功能分区为框架,以控制单元为空间载体,统筹流域、饮用水、城市水体等水体污染防治,优化控制单元水质断面监测网络,明确划分控制单元水环境质量责任,从严控制污染物排放量。将治污任务逐一落实到控制单元内的各排污单位,保障水质目标。重点推进赣江分宜国控断面的防治工作,包括宜春彬江断面对应汇水范围、仙女湖湖心岛断面对应汇水范围。
全面深化实施“河长制”,推进袁河水质改善及长期稳定。保护仙女湖水域达到或优于Ⅲ水质。根据各类水体水质保护目标,理清政府和企业责任,落实“一岗双责”。
持续强化水资源管理。继续推进我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整治,全县6个“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已完成保护区划定和规范化建设,西坑水库应急备用水源地建设已到位,加强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和水质监测系统建设,做好水功能区划分调整及管理工作,加快大岗山饮用水源地水质、水量评估论证工作。持续开展饮用水源保护专项行动,集中清理保护区内生活垃圾等,排查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问题和风险隐患。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制定综合治理方案,确保水质安全。加快建立县管水库饮用水源地突发污染事故风险及水质预警预报机制,增强县管水库饮用水源地风险应急处置能力。依法严格执行排污口关停、垃圾清理、水产与畜禽养殖控制等各项环境管理措施。所有集中式饮水源安全状况信息向社会公开。
推进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我县2020年底前已按要求划定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下一步展开工作确定地理界线,设置保护标志,清理保护区内排污口,实行严格环境保护分期分批调查评估农村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落实分宜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完成日供水千吨万人以上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并适时开展日供水1000吨以下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对新(改、扩)建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严格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加强农村饮水工程的水源及水厂水质监测和检测,重点落实日供水1000吨或服务人口10000人以上的供水工程水质检测责任。
积极推动水生态保护修复。鼓励分宜县水生态环境调查与评估工作,实施袁河流域(含仙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推进土著鱼类和土著水生植物恢复,促进河湖水生态健康。加强袁河岸线管理,强化岸线用途管制,在重要河流干流、重要支流和重点湖库周边划定生态缓冲带,实施一批重点水域生态缓冲带恢复工程。
巩固提升水环境质量。深化流域分区管理体系,优化水功能区划与监督管理,建立完善的流域空问管理体系和全链条管理的水污染物排放治理体系。持续削减化学需氧量和氨氮等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对仙女湖实施总磷污染物排放控制,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提升“两江”及沿岸治理成果,统筹实施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和活水保质,实现长治久清。统筹区域地表水、地下水生态环境监管要求,推进地表水与地下水协同防治。
加强水资源节约与循环利用。健全节水政策法规和指标标准体系,强化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完善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及节水评价制度,建立城市节水管理长效机制。加强供水管网漏损管控,强化城市居民、工业、公共机构、高耗水服务业等各领域节水管理,提高行业用水效率。深入开展节水载体创建,推动城区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加大力度实施非常规水资源利用工程,推进再生水、雨水用于工业园区、城市绿化和清洗杂用、生态环境补水,实现“优质优用、低质低用”。
第二节深化水环境综合治理
深入推进水环境综合整治,将水环境质量目标、总量管理与建设项目环评制度紧密结合,以城镇生活源和农业源为重点,加大入湖入河排污口整治。持续开展袁河、仙女湖入河排口排查整治工作,根据排查结果,制定入河排污监测计划,对入河排污口的水量、污染物种类、水质情况进行定期监测。对排查发现的入河排污口进行溯源,查清污水来龙去脉,厘清排污责任。在排查、监测、溯源的基础上,开展排污口、涉水污染源清理整治工作。
组织整改包干河流存在的侵占河湖水域及岸线、非法采砂、非法设置入河排污口等问题,提高河湖保护管理水平。对我县境内袁河、仙女湖最大洪水位岸线周边3公里的企业、作坊、养殖场等进行环境综合整治,严禁在水库、湖泊等天然水域进行投肥养殖。合理调整沿江乡镇水产养殖方式,切实推进网箱养殖污染整治,有效减轻水产养殖对流域水质的污染;禁止在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及准保护区新建与水源保护无关的项目,严厉打击无环评审批手续、未履行“三同时”验收制度、违法偷排、超标排污或污染物不经处理直接排放等违法行为。加大联合执法力度,重点依法打击入河排污口的偷排行为、危废异地非法倾倒行为、畜禽养殖业和水产养殖业的非法排污行为。
强化不达标水体整治。加大对不达标水体综合整治力度,推进流域村镇生活污水、农田面源污染、养殖业污染及矿山废水污染治理,实施流域综合整治、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饮用水水源地综合整治、河道清理、污水管网改造完善等项目,切实改善断面水体水质。
加强流域联合治理。加强袁河流域跨界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完善全流域水质自动预警监测网络设置,持续开展流域断面水环境质量例行监测。坚持共建共享和共保联治,聚焦区域性、跨界性重点难点生态环境问题,健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协作机制,积极推动跨区域交流合作,探索建立区域生态环境共保联治新路径。
加强旅游污染防治。文化与生态旅游产业定位为分宜县五大产业之一,构建新余环城游憩带,打造“全国全域旅游示范县”。旅游资源、旅游产业规划、建设的同时,严格落实生态与环境保护措施,使旅游区的生态环境越来越好,实现环境改善与经济增长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
“五大厂产业”:即“麻纺、锂电新材料、装备制造、光电信息、文化旅游”产业。
第三节大力推进水污染物减排
深入推进生活污染减排。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力争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面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
加快城中村、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收集以及城区城市主干道、次干道现有雨污合流制排水系统实施雨污分流改造。2025年城区污水处理率到95%左右。新建污水处理设施的配套管网应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运,建成区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推进污泥处理处置,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应进行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处置,禁止处理处置不达标的污泥进入耕地。
推进重污染行业深度治理。开展重污染行业水污染调查,取缔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铅锌冶炼、土法炼铝、电子垃圾焚烧、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农药等小型企业和作坊。严格产业环保准入,对新建污染源实施严格的审批制度,限制新建造纸、纺织印染、化工、制药、食品饮料等水污染较重的产业;严禁工业废水直排,对水环境影响较严重且环保治理措施缺失的违规企业由县政府实施取缔、关停;加强环境监管,督促企业落实“三同时”制度。制定农副食品加工、印染、原料药制造、有色金属、化工等重点涉水行业专项治理方案,大幅降低污染物排放强度。推动印染行业实施低排水染整工艺改造,制药(抗生素、维生素)行业实施绿色酶法生产技术改造。
加强工业集聚区水污染集中治理。推进工业集聚区规范化建设,集聚区内工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纳管要求,方可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新建、升级工业集聚区应同步规划同步建设污水、垃圾集中处理等污染治理设施。工业集聚区全面完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配套管网、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安装并投入运行。
推动农村污水和垃圾治理。大力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年提升行动,已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提升行动为抓手,以治理农村地区污水直排为出发点,因地制宜。到2025年,实现全县重点水源保护区、江河流域等生态环境敏感区域内农村受益人口覆盖80%以上的自然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基本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域覆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30%以上。推行生活污水的简易生物处理,充分利用池塘、沟渠等自净能力,切实解决污水治理的问题。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提升行动,农村生活垃圾第三方治理机制不断健全,治理水平和成效显著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率稳定在98%以上,到2025年,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水平大幅提升。推广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资源化综合利用系统,以市场化经营方式鼓励生活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企业的发展。全面清理河流湖泊,以及沿岸堆放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工业废物。建立河道沿岸和水面保洁责任制。禁止在主要河道两岸汇水范围内设置露天垃圾堆放场和垃圾中转站。到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5%;主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达95%,主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覆盖率达100%。
推进畜禽养殖场污染整治。全面推进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2021年底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推行畜禽清洁养殖,采用干清粪、垫草垫料、雨污分流等措施,淘汰高耗水、高排放的水冲粪、水泡粪等养殖方式。加快粪污存贮及处理设施建设,实施节水改造、粪污贮存、固液分离、厌氧发酵、深度处理等减排工程。鼓励养殖场采取堆肥发酵还田、沼液沼渣还田、生产有机肥、基质生产、燃料利用等方式,促进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重点推进养殖专业户废弃物集中处理和综合利用设施建设,促进养殖规模化、标准化建设,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到2021年底,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100%,实现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控制农业种植面源污染,推进农药、化肥污染治理专项行动。从积极转变农业发展方式,调整和优化农业生产结构,深入实施科技兴农战略等方面着手,合理控制区域内农药和化肥施用量,降低单位产值农药和化肥使用量。建立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技术融合示范基地,实施绿色防控,提高全县绿色防控覆盖率。开展了科学安全用药试验示范。病虫情报按照《江西省科学安全用药指南》推荐防治药剂。生物农药应用比例保持年增长1%以上。 以实施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县项目为主要途径,开展测地配方施肥基础性工作,包括取地化验、宣传培训、试验示范等。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培训班培训农民,大力提高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在全县各乡镇开展试验示范,主要是肥料利用率、肥效校正试验、中微量元素对比试验、2+X田间肥效试验、大量元素梯度试验等。通过有机肥+秸秆还田+绿肥种植等模式,实现化肥减量施用,土壤有机质有效提升。多种举措实现化肥零增长甚至负增长目标。
逐步开展农田排水和地表径流净化工程,建设生态沟、污水净化塘、地表径流集蓄池,湿地等设施,减轻农田退水对周边水体的不良影响。
第六章深化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加强农村农业环境治理
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防控结合,协同推进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系统防治,保障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安全。深化农村农业环境综合整治,持续推进乡村生态环境改善,助力乡村生态振兴。
第一节推进土壤安全利用
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在现有相关调查基础上,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2021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2022年底前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2023年底前,配合省、市完成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监测点位设置,完成区域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布设,提升我县环境监测站土壤监测能力。
加强重点污染源监管。动态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落实新改扩建项目土壤环境影响评价、污染隐患排查、自行监测、拆除活动污染防治等制度,依法在排污许可证中载明土壤污染防治要求。强化重金属污染防控,持续推进涉镉等重点行业企业污染源排查与整治,建立污染源排查整治清单。严格执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严控土壤和地下水新增污染。
健全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监管机制。实施建设用地分用途管理,健全建设用地土地规划、出让、用途变更、转让、收回、续期等全生命周期的多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在土地流转政策中落实土壤环境保护相关要求。探索土壤污染源头预防、风险管控、安全利用、治理修复、强化监管等综合防治模式。
加强工矿企业源头预防。加强工矿场地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每年开展疑似污染地块环境风险排查,完善全县污染地块名录,动态更新污染地块名录;在土壤环境调查的基础上,污染地块场地责任主体应按规定对污染地块开展风险评估,编制风险评估报告。实施污染地块分类管控,逐步建立污染地块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合理确定土地用途。
实施重点区域土壤污染综合防控。据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结果,识别土壤环境问题突出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优先管控污染物。认真落实用地性质转变土壤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制度,工业用地转为经营用地的、重度污染农用地转为城镇建设用地的,应加强土壤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完善污染地块信息沟通机制,对污染地块的开发利用实施联动监管;加强污染治理修复的环境监管,依法对土壤污染治理修复责任方实施终身责任追究。
加强农用地分类管理。完善农用地土壤环境分类制度,健全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动态更新机制。加强农用地重点地块监测,健全耕地土壤污染预防、安全利用、风险管控制度。建立农业投入品废弃物有偿回收处置网络体系,推动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加强农用地白色污染治理。
加强饮用水水源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价方法研究,探索构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技术体系。针对可能威胁饮用水水源安全的潜在风险地块,开展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物源解析,加强潜在风险地块土壤、地下水及周边水库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采取风险管控措施,保障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
第二节强化地下水环境风险管控
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开展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补给区及供水单位周边区域环境状况和污染风险调查评估。划定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补给区,优先实施风险管控。对化学品生产企业、工业聚集区、尾矿库、矿山开采区、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等地下水污染源及周边区域,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与风险评估。
严格落实地下水环境分区管控。完成全县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定,形成地下水污染分区、分类防控体系,提出地下水污染分区防治及污染源分类监管措施。严格执行地下水禁采区和限采区划分方案,加强地下水资源保护。建立全县地下水污染防治管理体系,全县地下水环境质量稳定向好。
强化地下水污染源监管。健全地下水环境监测网,加强地下水考核点位污染溯源解析,持续推进工业集聚区、加油站及周边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加强地下水重点污染源监管力度,探索城市区域地下水环境风险管控模式,强化高风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垃圾填埋场和危险废物处置场等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
推动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强化地表水与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开展地表水、海水与地下水交互影响研究;加强管网维护和管养,减少管网下渗污染地下水;加强农业灌溉用水监测监管,有效降低土壤和地下水污染输入。强化土壤与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中同步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要求。定期公布环境风险大、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地下水污染场地清单,开展修复试点。
第三节推进重金属污染防控与综合整治
持续推进重金属减排。严格控制新增涉重金属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新(改、扩)建涉重金属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实施“等量置换”或“减量置换”原则。提升企业清洁生产水平,依法全面推进涉重金属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推广安全高效、能耗物耗低、环保达标、资源综合利用效果好的先进生产工艺,提升行业清洁生产水平。加强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深入推进电镀等重点行业
重金属污染治理。全面排查矿区无序堆存的历史遗留废物,开展涉重金属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整治,逐步消除存量。研究重金属重点防控区的污染源及其周边水、气、土壤、农作物、食品、人体影响。
第四节推进尾矿库污染治理及矿山修复
开展尾矿污染治理。建立尾矿库分级分类环境管理制度,加强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严格新(改、扩)建尾矿库环境准入,实施“一矿一策”污染治理。提升尾矿库环境治理设施运行和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尾矿库环境预警监测体系,强化尾矿库及周边环境质量监测。
推进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加强废弃矿山整治工作,因地制宜,宜农则农,宜建则建,宜林则林,在保留矿山风景的同时,按绿色矿山创建标准要求对矿山进行生态环境整治。
第五节科学治理改善农业农村环境
加强种植业面源污染防治。继续推动化肥农药施用减量增效,深入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和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与全程绿色防控。加强农业投入品规范化管理,健全投入品追溯系统,完善废旧农膜、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等回收利用制度,保护农业生态环境,促进农业绿色发展。切实加强秸秆禁烧管控,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优先开展就地还田。强化农田退水生态治理及监管,减少化肥农药流失,控磷降氮,严防种植业面源污染。强化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编制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制定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目标任务,明确监督指导和保障措施。开展重点流域、区域农业面源污染负荷评估,编制农业面源污染控制清单,推动优先控制单元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强化养殖业污染治理。严格畜禽养殖和水产养殖禁养区、限养区管理,优化养殖产业布局,全面禁止在消落带从事畜禽养殖。探索开展肥水养鱼、河道清淤等污染淤泥集中处置。发展种养结合循环农业,鼓励在符合市场需求的情况下养殖跟着种植走。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并安装在线氨浓度监测制备,到2025年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8%以上。加强规模以下和散养畜禽污染治理。加快建设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体系,新建、改建一批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收贮点。发展绿色水产养殖,提高水产养殖饵料利用率。加强水产养殖尾水监测,推动资源化利用或达标排放。
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持续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推动落实水源保护区标志设置和隔离防护建设。加快农村污水处理设施与配套管网建设,加大资金投入,将污水处理站运行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污水处理站正常运行,设置专业的管护人员,加强人员培训,提高操作人员的操作水平,能够科学规范的运行污水处理设施设备。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加强农村污水治理工程的建设和运营管理,实现“建得起、用得起、管得好”的目标。推动有条件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向近郊周边农村延伸,开展农村集聚点和分散农户的污水治理。完善农村污水处理长效机制,因地制宜推广城乡一体化运维、第三方运维和村庄自行运维等方式。全面完成农村常住人口200户以上或500人以上的人口集聚点、农家乐和民宿等乡村旅游集中区域、水质需改善控制单元范围内的行政村(社区)的生活污水治理。因地制宜选择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处理与分散处理相结合的建设方式。到2025年,实现500人以上人口集聚点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或生活污水管网全覆盖。
开展农村垃圾分类及资源化利用。多措并举宣传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构建“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全民参与”垃圾分类体系,引导村民分类投放,实现源头减量。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优化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布局,推广城乡环卫“全域一体化”第三方治理。统筹考虑生活垃圾和农业生产废弃物处理利用,积极开展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创建。
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强化资源保护与节约利用,加强基本农田保护。深化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制”,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改厕、生活垃圾处理和污水处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全面提升美丽乡村颜值。加快美丽乡村建设,大力推行农药化肥减量行动和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行动,有效治理农村面源污染。全面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整治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改变农村环境卫生脏乱差面貌。统筹开展农村水系综合治理和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实施截污控源、清淤疏浚、生态修复、水系连通等工程,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选取一批具有代表性的乡(镇),深入开展治理试点示范,建立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台账。建立健全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发现机制,对已完成治理的黑臭水体进行监测评估,实现农村黑臭水体长效监管,提升农村水环境质量。统筹农村田园风貌保护和环境整治,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少拆房,保护乡土味道,留住乡愁。大力实施乡村净化、绿化、亮化、文化工程,建成一批特色“乡村振兴会客厅”,推动乡愁回归。实施“数字乡村”工程,加快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和智慧数字乡村。到2025年,全县城25%以上的行政村达到美丽乡村标准。
第七章加强保护与修复,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统筹推进绿色空间开发,开展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强化生态保护监管,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筑牢生态安全格局,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第一节加强生态系统保护
完善生态安全屏障体系。加强仙女湖流域生态屏障建设,以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等为重点,通过联合执法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管工作,大力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建设。
强化空间开发环境管控。完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加强“三线一单”在政策制定、环境准入、园区管理、执法监管等方面的应用。健全环境影响评价等生态环境源头预防体系,开展重大产业布局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影响评估,开展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改革试点。
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科学划定自然保护地类型范围及分区,加快整合归并优化各类自然保护地。根据新的自然能保护地范围进行勘界,编制自然保护地总体规划,明确功能分区,形成自然保护地全县“一张图”。严格管控自然保护地范围内非生态活动,稳妥推进核心区内居民、耕地、矿权有序退出。加强自然保护区规范标准化建设,提升自然保护区管理能力。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强化野生动植物管理、监测、保护。加强执法力度,开展袁河流域水域突出治安问题综合整治专项行动,依法查处打击非法侵占湿地、非法捕捞、非法猎杀候鸟、非法采砂等违法违规行为。健全环境公益
诉讼工作机制,重点加大涉及水源地、河岸、野生动物保护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全面禁止非法交易野生动物,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行为。推进生物遗传资源保护与管理,加强大岗山林区等重点生态区域外来物种入侵防控,积极开展疫木清理“百日攻坚”行动。
第二节推动生态系统修复
推进重要生态系统修复。开展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调查,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科学确立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目标体系和主要任务。按照系统修复、分类施策、因地制宜的原则,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生态要素,实施重大系统性生态修复工程和重要生态廊道节点修复工程,推进区域绿地、河湖水系、退化湿地生态修复。
推进城市生态系统修复。以山体修复、水环境修复、绿化改造提升城市建设为着力点,推进城市生态修复和功能完善。加强城市公园绿地、区域绿地、防护绿地等建设,完善城市绿地系统。加强城市山体河湖等自然风貌保护,开展受损山体、废弃工矿用地修复。大力推进贯水系连通项目,恢复河湖水系连通性和流动性。
推进矿山开采污染防治与生态修复。扎实推进矿山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按照“一厂一策、一矿一策”的整改要求,做到一个问题、一套方案、一名责任人、一抓到底落
实矿山生态修复任务。加强环境污染监管,加强重有色金
属矿区历史遗留问题综合治理。大力发展绿色矿业,加快绿色矿山建设,提升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水平。
第三节强化生态保护监管
推进绩效考核和督察问责。对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保护修复和管理情况开展督察,加强对有关部门生态保护修复履责情况、开发建设活动生态环境影响监管情况的监督。对突出生态破坏问题及问题集中地区开展专项督察。加大对挤占生态空间和损害重要生态系统行为的惩处力度,对违反生态保护管控要求,造成生态破坏的单位和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提升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水平。加大生态系统的保护力度,坚持把生态示范系列创建作为践行“两山”理论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认真谋划、精心部署,推动生态示范创建工作深入开展。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利用电台、报纸、两微的各种宣传媒体,营造良好创建气氛,提高县(区)、乡镇生态创建积极性。进一步开展省级生态乡镇和市级生态村创建,重点完成省级生态县(区)创建和省级“两山”基地创建,争取成功命名,探索“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转换新路径。
第八章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夯实生态环境安全底线
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切实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领域重大风险,不断强化风险意识、忧患意识和底线思维,加强对生态环境领域涉及的安全工作的统筹协调,坚决担负起维护安全稳定的政治责任。全面建立“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多层级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体系,提升生态环境监测和预警能力,有效防范和降低生态环境风险。及时回应处理群众信访投诉问题,针对性解决一批群访和反复信访案件,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领域社会稳定风险。
第一节健全环境风险防范体系
加强环境风险评估。围绕“事前风险防控—事中应急响应—事后损害赔偿与恢复”,建立全过程环境风险监控、预警、应急、处置等防控体系。健全环境风险评估论证机制,强化环境风险事前防范,完善生态环境、应急、公安、交通、卫健委等多部门对重大环境风险源的联合监管机制。完善跨区域、重点流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建立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数据信息获取与动态更新机制,绘制重点区域、重点流域环境风险“一张图”,推动区域、流域环境风险评估信息化、动态化。开展重点饮用水源、园区等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落实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制度,推进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类分级管理,严格监管重大突发环境事件风险企业。
建设环境风险预警体系。加强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定期对涉危险化学品企业、涉危险废物企业开展环境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建立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档案,实行销号制度。强化区域环境风险防范预警体系建设,完善部门协同和信息共享机制。强化园区四级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建设。持续推进重点园区建设有毒有害气体监测预警体系、水环境生物毒性预警体系。全面推进环境风险企业“一源一事一案”及风险信息登记制度。
强化应急响应管理。建立政府主导、企业主体、部门联动、专家支持、社会救援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机制。积极推动企业环境应急专业救援队伍参与全区环境应急抢险救援工作。实现重点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和分宜县环境应急预案编修。推进环境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完善五级可视化环境风险管理应急指挥体系,完善环境应急物资储备网络,加强特征污染物应急物资储备。完善分宜县“立体化”环境应急预案体系,提升重点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率,推动区域内工业园区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编修率全覆盖,定期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提升环境应急处置和基础保障水平,完成一批环境风险防控重点工程建设,重点加强油类物质、甲醇、硫酸、苯、二甲苯等环境应急监测能力建设,实现区域内重点环境风险物质应急监测技术全覆盖。强化工业园区风险防范体系建设,合理布局园区风险源,应对环境影响较大的风险源分散布置,防止群发或链发环境事件发生。
加强生态环境健康风险监测、调查、评估和防控。向公众、家庭、单位(企业)普及环境与健康相关的防护和应对知识。以在校青少年和农村居民等人群为重点,提升生态环境与健康素养。建立环境与健康的调查、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度,开展重点区域、流域、行业环境与健康风险调查监测,建立完善环境健康风险哨点监测网络。开展环境与健康管理政策研究。
第二节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管理
加强放射性物质安全监管。配合全市开展对Ⅰ类、Ⅱ类放射源以及Ⅲ类放射源中的高风险移动源全面实现在线跟踪监控,实时掌握放射源状态,实现全过程监控。完善放射源安全和防护监督检查程序、方法,提升监督执法的技术手段,杜绝放射源事故。
加强电磁辐射环境监管。优化输变电、广播电视发射塔等产生电磁辐射的基础设施环评及“三同时”管理。建设放射源移动监督执法系统,实现现场监督执法信息化、智能化。落实通信运营商、铁塔公司企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通信基站环境保护要求。对广播电视台、雷达站、变电站等电磁辐射设施周边电磁环境现状进行调查,夯实电磁环境监管基础。
完善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坚持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根本方针,完善全区辐射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提升核与辐射安全精细化、专业化监管水平,推动建立与公安、卫生等部门会商协作和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强化放辐射环境信息共享,形成监管合力。深入推进监管工作规范化建设,规范监管行为。按照科学化、精细化要求,推进辐射安全与防护分类培训改革,提升培训质量。
第三节提高固体废物处置利用水平
无害化、资源化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全面摸底调查和整治现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实现安全、分类、达标存放。推动尾矿等大宗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逐步减少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堆存量。到2025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0%以上。加强固体废物安全处置,提升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水平,推动固体废物区域转移合作。
防控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风险。强化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和化学品环境风险管控,提高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加快新建、扩建一批危险废物处置场,推进老旧设施提标改造。支持大型企业自行利用处置危险废物,支持工业园区配套建设危险废物末端处置设施。落实页岩气开采企业主体责任,加强生态环境监管,安全处置页岩气开采产生的岩屑、泥浆等固体废物。健全固危废联防联控机制,加强危险废物源头管理精细化、贮存转运规范化、过程监控信息化、设施布局科学化、利用处置无害化管理,杜绝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固危废案件发生。继续推进危险废物综合收集贮存试点,完善废矿物油、废铅蓄电池等集中收集贮存设施,实现小微企业、非工业源危险废物收集转运全覆盖。鼓励资源化综合利用危险废物。持续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严肃查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非法填埋、非法转移、非法买卖危险废物等违法行为。加强危险废物处置场、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和自行利用处置设施的环境监管,确保安全规范运行。探索建立危险废物“一物一码”管理体系,加快危险废物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实现从产生到处置全过程信息追踪。
建立平战结合的医疗废物处置体系。完善区域协同处置机制,扩大设施服务范围,推进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应急备用能力建设,将危险废物处置设施、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工业窑炉等列入重大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资源清单,设置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进料装置。推动镇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置全覆盖。深化落实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暂存、转运、处置等制度,禁止医疗机构提供或者委托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收集、运送、贮存和处置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的经营活动,督促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机构按照合同及预订的时间做好医疗废物的收集、转运、处置工作,依法查处和严厉打击不及时收集、处理及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等行为。
防范尾矿库渣场环境风险。对尾矿库实施总量控制,在保证紧缺和战略性矿产矿山正常建设开发的前提下,尾矿库数量原则上只减不增。严禁在距离袁河、仙女湖等重点江河岸线3公里、重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改、扩)建尾矿库,坚决杜绝在尾矿库下游1公里范围内新建生产生活设施。在用尾矿库100%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全面实施信息化监管。
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因地制宜扎实做好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以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为重点,重视抓好新污染物治理,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推行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加快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推进垃圾分类处理与再生资源利用“两网融合”,促进生产和生活系统循环链接,发展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开展绿色生活创建活动,主导产业实现循环化发展,危险废物得到全面安全管控,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系统覆盖率达到100%,“无废城市”初步建成。
第四节强化危险化学品风险防控
实行危险化学品全过程监管。推动危险化学品全过程动态监管,运用信息技术,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贮存、运输、使用、处置的全过程监管,建立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安全监管信息共享与追溯系统,实现危险化学品来源可循、去向可溯、状态可控。落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和消耗臭氧层物质(ODS)治理任务,加大对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广泛收集并动态更新化学品危害特性数据,建立开放共享的数据库,加强化学品危害鉴别、风险评估技术队伍建设。
持续推进重金属环境风险防控。实施化学物质生态环境管理制度,深入推进重金属污染防控。挖掘减排潜力,推进实施一批重金属减排项目。对报审的重点行业涉重金属污染排放的新改扩建项目,严格执行重金属排放“等量替换”或“减量替换”制度,无排放指标替换来源的项目不予审批。全面深化涉铅、镉、铬等重金属排放行业污染排查整治,对纳入整治清单的企业实施限期整改。继续对全县铅蓄电池制造业、皮革及其制品业、电镀行业等重点行业执行重点重金属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督促企业达标排放。
第五节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领域社会稳定风险
妥善回应处理群众信访投诉。畅通来信、来访、互联网、电话等民意反映渠道,规范信访投诉处理流程,实现“事事有答复,件件有回音”。充分发挥12369环保投诉举报热线“铃声一响,民意即通”主渠道作用,实现信访案件交办率100%、按时回复率100%、抽查回访满意度98%以上。实行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定期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建立健全问题清单和预警督办机制。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及时解疑释惑、消怨化气,防止一般投诉演化为重大舆情事件。
全力推动信访积案“清仓见底”。按照“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要求,实行领导包案化解疑难积案制度。坚持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度,以解决信访突出问题为导向,主动下访、走访、约访群众。强化“三到位一依法”推动“事心双解”,合理诉求解决到位,无理要求思想疏导到位,生活困难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主动公开群众反映的重点生态环境问题处理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引入司法终结机制,引导群众通过司法程序解决问题,扭转“信访不信法”的观念。
积极化解“邻避”矛盾。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把“邻避”设施建设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放在首位,从严进行可行性专家论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环境影响评价。及时主动公开环境信息,采取问卷调查、座谈会、论证会等形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畅通“邻避”设施建设方与民众信息沟通渠道,减少信息不对称导致的猜疑。加强对“邻避”项目的舆情监测和正确引导,防止不法分子利用“邻避”问题借机挑拨。建立完善“邻避”设施事后监管机制。
第九章营造宁静生活环境,加强生态环境健康管理
以环境健康管控为重点,加强物理污染、新污染物等防控体系建设,优化调整监测网络,推进源头预防措施,通过综合施策,有效防控噪声治理监管,营造宁静和谐的生活环境。
第一节持续加强噪声污染防治
加强噪声源头预防。合理划定建筑物与交通干线的噪声防护距离,并提出相应的规划设计要求。提高绿色建筑发展要求,强化声环境质量控制,重点推动大型公共建筑落实绿色建筑相关规范的允许噪声级和隔声标准。
强化施工噪声监管。完善施工噪声高效管理机制,规范施工作业时间管理要求,加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和施工单位信用管理机制,严格落实施工噪声污染执法。建立施工机械登记制度,强化高噪声施工设备管理。定期公布限制使用高噪声施工工艺、设备、设施名录,以及推荐使用的低噪声施工工艺、设备、设施名录。提高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技术水平。
推进交通噪声治理工程。持续开展交通噪声污染严重区域筛查,制定并落实既有道路的交通噪声污染治理计划。道路改造过程中,可通过低噪声路面材料及技术的应用、提升路面平整度、种植绿化带等综合措施降低道路交通噪声。加强现有道路养护与管理,及时修缮破损路面、松动窨井盖等,保障道路正常通行。
完善工业和社会生活噪声管理。严格执行声环境功能区建设项目准入要求,加强工业噪声污染管控。规范客货流集中区域噪声管理,优化车流、人流通道设置,通过限制装卸货物时间和规范装卸货操作,减少对周边敏感建筑物的噪声影响。规范固定设备噪声源管理,开展全县固定设备噪声源自查,建立管理台账。
第二节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健康管理机制
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健康管理体系。开展全县环境与健康专项调查,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健康监测网络,制定环境健康风险优控目录。建立生态环境健康风险评估制度,制定生态环境健康风险应急预案,逐步将环境健康风险评估纳入生态环境管理制度。
开展生态环境健康管理试点工作。建立生态环境健康公示系统,优先在公园、景区、居住小区等区域公示负氧离子浓度、PM2.5浓度、饮用水水质等环境健康信息,构建基于环境健康的公众出行和生活指示系统,实时更新区域环境健康信息,引导公众健康出行、健康生活。
第十章精准科学联动依法提升治理能力,推进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
以综合授权改革试点为抓手,深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强法规标准体系建设,健全环境治理责任体系,创新生态环境治理模式与方法,加快形成与治理任务、治理需求相适应的导向清晰、决策科学、多元参与、执行有力的现代化生态环境治理体系。
第一节构建更严明的环境责任体系
落实党政领导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压紧压实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全区负有生态环境保护重要职责的部门及国有企业,明确承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机构和岗位,全面落实“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要求。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将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各级各部门考核内容,制定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办法。全面推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自觉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履行环境保护义务,承担污染治理、损害赔偿和生态修复责任。健全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制度,推动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度相衔接,形成一个名录、一套标准、一张表单、一个平台、一套数据。加强对企业排污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据排污许可证开展日常环境监管。推动重点排污单位全面安装自动监测设备,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平台联网。完善企业环境治理信息主动公开机制。
完善源头管控制度体系。切实发挥“三线一单”在空间规划编制、环评审批、项目准入中的作用;推动“三线一单”与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环评、企业排污许可、监督性监测、在线监测、达标排放、环境处罚、环境损害鉴定赔偿和责任追究、环境税、企业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绿色信贷、绿色债券、企业生态环境信用评价等政策制度间的无缝衔接,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严格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积极稳妥解决历史成因复杂且事关民生的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不力、失职失责的要严肃追究责任。把督察整改与日常督查、专项核查、审计、巡视、巡查问题整改相结合,督政与督企相结合,压实生态环境保护领导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
第二节塑造更高效的市场治理体系
规范环境治理市场秩序。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引导各类资本参与环境治理与服务投资、建设、运行。规范市场秩序,减少恶意竞争,防止恶意低价中标,加快形成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的环境治理市场环境。
创新污染治理模式。鼓励在工业园区和重点行业推行统一规划、统一监测、统一治理的模式,鼓励工业污染地块采用“环境修复+开发建设”模式。推广“环保管家”“环境医院”等环境治理综合服务模式,推动“谁污染、谁治理”向“污染者付费、第三方治理”模式转变。健全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服务标准规范及治理效果评估机制,合理划分排污单位与第三方治理企业责任。
完善环境治理价格机制。建立及完善绿色价格机制,健全污染减排激励约束机制,促进企业降低大气、水污染物排放浓度,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提高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落实第三方治理企业所得税、污水垃圾与污泥处理及再生水产品增值税返还等税收优惠政策。
第三节建立更完善的监管制度体系
健全监督管理体系。强化包括监测评估、监督执法、督察问责的监管体系建设,统筹地上地下、岸上水里等多方面,建立县、区、街道多级闭环管理系统。打通总量控制、生态环境统计、生态环境监测、生态环境执法等监管链条,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
完善环境信用体系。建立环境信用管理信息化平台,健全环境信用信息交换和共享机制。规范信用评价、修复和管理等工作机制,拓宽环保信用评价结果应用领域。完善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强制性环境信息披露制度,探索扩展环境信息强制披露主体范围和内容。
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环评审批和监督执法“两个正面清单”制度化和规范化,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建设项目环评分级分类管理,对生态环境影响小、风险可控的试行环评豁免、告知承诺制等,强化对重大基础设施、重大产业项目的环评服务,提升管理服务效能。强化政府部门服务意识,将守法宣传和服务融入生态环境监管全过程。依托产业园区、科研机构和行业协会、商会,搭建生态环境治理技术服务平台。
第四节健全生态环境支撑能力建设体系
优化发展,扩大人才总量,调整优化人才结构。把优化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生态文明建设作为生态环保人才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在扩大人才总量、提高人才素质的基础上,进一步调整优化人才结构,解决关键瓶颈问题,确保人才总量、结构和素质与生态环保事业的发展相适应;加强人才培养,注重生态环保知识更新和理想、信念、道德教育,促进生态环保人才的全面发展。充分认识高层次人才在生态环保事业中的引领作用,以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跨学科复合型人才为重点,加强对领军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加强对生态环保人才队伍建设的宏观管理、综合协调、分类指导、分级实施,统筹开发各类生态环保人才资源,实现各类人才队伍协调发展。
发挥环保专家智力支撑。强化企业与行业协会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专业人才梯队建设以及专业人才储备与培养,全面提升行业环保管理水平。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组织作用,建立全县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专业人才库,开展形式多样的生态环境人才交流、培养、学习活动。组建生态环境保护专家委员会,提高生态环保专业人士在城市生态环境保护战略、政策、技术标准制定和实施方面的参与度,鼓励专业人士参与生态环保公益活动。
第十一章开展全民行动,积极践行绿色生活方式
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以绿色消费带动绿色发展,以绿色生活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推动全民积极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全社会形成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新风尚。
第一节增强全社会生态环保意识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生态文明建设内容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培训课程,纳入全区国民教育体系。优化环保宣传教育机制,逐步提升群众生态文明意识,营造分宜县特色生态文化氛围。坚持生态文明教育进学校、进课堂、进书本,广泛宣传生态文明主流价值观,将生态文明教育融入分宜县各类中小学校、党校、社区学校、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课程体系中;重点针对中小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生态文明教育活动,强化校内教育、相关主题活动与校外实践的有机结合;加强对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政策的宣传,增强公众环保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自觉约束违法行为,依法合规参与生态环保活动。在“6·5”环境日、“4.22地球日”、“6·13”低碳日等重大纪念节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主题宣传活动。持续推进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企业、进机关。鼓励排污企业设立开放日、建设教育体验场所,向中小学生和社会公众开放企业环保设施。
打造特色宣教示范平台。加快环境教育基地和自然学校创建,推动污水治理设施、河道治理示范点等更多环保基础设施向公众开放,为各级学校和广大市民提供环境教育服务。试点运用全息投影、AR、VR等科技手段,打造沉浸式宣教示范基地,提高公众互动参与积极性。
第二节推进生态环保全民行动
发挥政府机关表率作用。党政机关要发挥带头作用,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装浪费,推行绿色办公。严格执行政府对节能、节水、绿色建材等环保产品的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制度,扩大政府绿色采购范围。
推动企业增强环保自律意识。制定污染防治激励政策、行业低碳改革技术规范,深入推进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引导企业自觉做好源头污染防治,积极践行绿色生产方式。动员企业发展绿色采购,促进绿色销售。创新企业绿色文化,鼓励企业设立向公众开放的企业开放日、环境教育体验场所、环保课堂等多种方式的生态环保体验活动,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公益活动。
充分发挥各类社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依托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调动广大职工、青年、妇女积极参与环境治理。加强对生态环保社会组织的管理和指导,规范社会组织参与环境治理机制,积极推进能力建设。引导具备资格的环保组织依法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加强学生环保社团建设,组织指导其有序开展活动。把生态环保志愿服务纳入全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重要内容,建立完善分宜县生态环保志愿服务体系,培育一批精品志愿服务项目。
健全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机制。健全生态环境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机制,积极引导社会团体、新闻媒体等参与,完善信访投诉、有奖举报制度,鼓励公众对生态环境问题进行监督。畅通“12369”环保热线、网络举报平台、微信、APP等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平台,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实施举报奖励机制,鼓励公众监督、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建立健全公众有序参与生态环境事务的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推动环保信息公开制度落地落实,畅通公众参与渠道,规范引导公众依法、有序、理性参与。
第三节深入践行绿色生活
优化完善绿色生活设施。推进城市社区基础设施绿色化,推广节能照明、节水器具,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全覆盖,加强社区垃圾分类宣传与督导。深化公交都市建设,完善公共交通接驳换乘系统。推动宜行可达的慢行交通系统建设,加强慢行系统骨干网络建设,完善自行车道、步道系统建设。
引导推行全民绿色消费。加大绿色产品推广应用力度,鼓励引导节能、环保、低碳绿色产品消费。推行“光盘行动”,倡导粮食节约、抵制餐饮浪费,禁止滥食野生动物。鼓励宾馆、酒店、景区推行绿色旅游、绿色消费措施,严格限制一次性生活用品使用。建立健全塑料制品长效管理机制,逐步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创新推动快递、外卖包装“减塑”,切实减少白色污染。
深化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建立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制度体系,以生态区、镇、村建设为载体,推动全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乡镇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工作,将生态文明建设指标纳入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创建和文明市民评选活动,力争推进国家卫生区、园林城市和绿化模范县、美丽中国地方实践等创建工作,打造样板,在全市创建活动中发挥示范作用。巩固提升分宜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成果。深化生态工业园区、生态旅游示范县等生态文明示范工程建设。
第十二章实施一批重大工程项目
以实现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目标为导向,全面落实规划任务,建设重大工程项目储备库,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健全项目调度、统计、动态调整等机制,严格项目绩效考核,通过大工程带动大治理。
建好用好生态环境项目储备库。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农业、林业、水利、城乡建设、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要落实中央、省级和市级项目储备制度,以解决相关领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导向,加强生态保护修复、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流域综合整治、污染治理等重大项目储备。建立开放的、可更新的滚动项目库,采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储备项目的动态化、标准化管理,形成建成一批、退出一批、充实一批的良性循环机制。加快项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招投标等前期工作,提高项目成熟度,避免“资金等项目”。
强化项目实施监管和绩效评价。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开展项目实施情况调度,及时掌握项目进度,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建立重大项目评估调整机制,在项目执行过程中确需调整建设地点、建设规模、技术方案的应当按程序适时调整。加强对重大项目的审计监督,对履职不到位、弄虚作假或违规使用财政资金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建立项目绩效管理体系,组织开展年度绩效评价和重点项目专项评价,强化评价结果应用。
专题一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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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生态系统保护 1.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配合全市加快建设全市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完善生态保护红线台账数据库,建立生态保护红线监测网络。 2.强化自然保护地监管,配合全市完成自然保护地优化调整,依法依规解决自然保护地设置不合理、划定不科学等历史遗留问题。 (二)治理水土流失 1.实施好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 2.完成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3.实施辖区内消落区水土流失与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4.加强袁河、仙女湖流域水土流失重点区域的生态保护与失严重的生态脆弱区和敏感区的修复和治理。 (三)治理修复矿山生态环境 1.积极推进绿色矿山建设,依法依规开展绿色矿山第三方评估,强化绿色矿山名录管理。 2.深化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工作,优先实施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 3.依法依规关闭污染环境、破坏生态、乱采滥挖的矿山。到2025年,完成矿山恢复治理面积xxx平方公里。 (四)保护生态系统 1.以区域内“山、水、林、田、湖、草”为核心,构建点、线、面一体化的生态保护体系,确保全县林地面积不少于67万亩。 (五)保护生物多样性 1.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开展珍稀濒危物种拯救与救护,加强对特有水稻品种等农作物种质资源的多样性保护。 2.推动动植物种质资源收集、保存、引种回归等设施建设,强化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力度。 |
专题二环境治理重大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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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环境质量改善工程 1.蓝天行动。 (1)控制燃煤和工业污染。具备条件的自备燃煤发电机组开展超低排放改造;巩固企业VOCs治理成果,完成全县重点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继续推进“煤改气”“煤改电”“油改电”“气改电”工程。推动制造、建材等传统工业绿色化改造。电力、建材、有色金属、煤炭等耗能行业和年耗万吨标准煤以上企业高耗能设备能效提升计划。 (2)控制交通污染。完成货运、客运柴油车淘汰、治理任务。推广新能源车,完善充电桩和岸基供电设施建设。在重点控制区实施三级油气回收改造试点。推广使用电等新能源或清洁能源。 (3)控制生活和扬尘污染。工地安装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并与县区管理平台联网。完成油烟污染严重餐饮企业整治任务。严控露天焚烧和烟花爆竹燃放。 2.碧水行动。 (1)饮用水源保护。1、对西坑水库饮用水源地进行规范化建设及防护工程建设,具体包括界桩、交通警示牌、宣传牌等规范性基础设施,树立界碑、界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宣传牌、交通警示牌,安全监控系统,建立水质自动监测站;对保护区内道路建立应急工程和设施; (2)水环境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重点推进仙女湖、袁河、孔目江流域水生态修复工程建设,提升水环境质量。围绕仙女湖湖心岛水质改善推动苑坑河、新祉河、捡里江水生态修复工程建设,推进以分宜县工业污水处理厂尾水提标为重点的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3.净土保卫战。 新余市分宜县全境(总面积为1389平方千米)地下水环境状况开展调查评估工作,调查所涉及的污染源主要包括矿山开采区、工业源(含工业企业)、垃圾填埋场、加油站、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类型。新余市分宜县杨桥镇文江村废弃金矿历史遗留场地污染源整治项目;新余市分宜县操场乡石塘村废弃堆浸选金历史遗留场地污染源整治项目;新余市3个遗留场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项目;完成农用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类任务xxx万亩。 4.美丽乡村工程。 (1)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推进全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公厕户厕建设、村容村貌提升、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村庄规划编制、农村四好公路建设 (2)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持续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新建养殖场在建的同时,必须配备与养殖规模相当的粪污处理设施设备。 (3)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示范。建立废弃农膜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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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健全规划保障措施
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是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统领的第一个五年规划,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规划,是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赋予分宜新定位、新使命的第一个五年规划。必须强化规划的权威性和刚性约束,形成严密的规划落实责任体系,提升规划实施效能,更好发挥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
强化责任落实。建立规划强制性内容、约束性指标台账清单,每年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目标、指标和任务分解落实到全县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和相关单位。强化年度计划与中长期规划的衔接,将规划目标任务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年度实施要求。同时,加强过程考核和年终考核,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县督查办应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全县年度重点督查督办事项,加强日常督查和重点督查,推动“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县政府每年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报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坚持一张蓝图干到底,不随意搁置既定规划另起炉灶,确需按照新形势新要求调整修订目标任务的要按程序进行。大气、水、农业农村、固体废物等生态环境各要素专项规划要做好与本规划的衔接,细化落实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要求。
强化组织领导。在分宜县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保护领导小组、生态环境委员会、分宜县统筹推进分宜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统筹推进,切实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全县各部门、乡镇街道和单位应深刻认识“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严格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自觉担负起本部门、本乡镇、本行业、本单位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把“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形成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分工协作,各乡镇街道分级实施,全社会广泛参与,上下协调,左右联动的推进机制。
强化部门协同。加强财政预算与规划实施的衔接协调,财政性资金优先投向规划确定的重大任务和重大工程项目。金融政策要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重点支持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和项目。按照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要求制定产业政策,合理引导市场预期和市场主体行为。重大生产力布局和土地、社会等公共政策要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利于生态环境保护,形成政策合力。加强部门、园区、乡镇(街道)协作配合,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形成统一组织,部门、园区、乡镇(街道)联动合力工作机制。企业应积极发挥生态环境保护主体作用,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社会组织和公众应充分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积极参与生态环保建设。加强与其他区县地区协调联动,形成跨区域、跨流域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联合防治协调机制。
强化资金保障,拓宽投入渠道。建立健全常态化、稳定的地方环境治理财政资金投入机制,持续优化环境治理财政资金支出结构。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和使用制度。确保各要素及时到位,强化资金保障。加大环保资金投入,科学分配生态建设资金,按照实际情况,及时调整资金投入比重,提高生态资金投资效益,制定资金流向监管制度。在严格执行企业投资负面清单的同时,实行多元化生态资金融资机制。政府部门要把环境保护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建立政府投资稳定增长机制,加大对大污染治理、环境风险管控、生态修复、环保基础能力建设和环境治理体系建立等重点工作的投入力度。完善多元化的环保投入机制,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积极创新各类环保投融资方式,大力推进污染治理市场化。
本规划中围绕改善环境质量及解决重点问题实施的重点工程将作为财政专项资金优先支持对象。政府部门要把这些项目纳入项目储备库,作为政府优先实施项目和财政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对象,并积极参与中央资金竞争性分配,同时要及时解决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确保规划环保重大项目早落地、早建成、早见效。
加强环境执法力度。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执法主体地位和责任,提高生态环境综合执法的执行力和权威性,规范执法行为和程序。进一步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完善环境执法制度,强化现场执法检查。规范环境执法行为,实行执法责任追究制,加强对环境执法活动的行政监察。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
狠抓考核评估。将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贯彻落实情况作为全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内容。将污染减排、环境质量等规划约束性指标进展情况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业绩考核。组织开展规划实施年度监测分析、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强化监测评估结果应用。执行监测评估技术指南,规范评估方法、步骤、数据认定等重要环节,区分规划强制性内容和引导性内容进行分类评估。针对餐饮油烟治理、噪声污染治理等量大面广、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目标任务,探索委托第三方开展独立评估。进一步完善规划实施的公众参与和民主监督机制,及时公开规划实施相关信息,接受全社会监督。各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园区)应自觉接受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本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强化信息公开,动员全民参与。加强环境信息公开,扩大公开范围,保障公众知情权。完善绿色传播网络体系建设,多渠道、多媒体宣传环境保护规划,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管理机制,定期公布环境质量、项目建设、资金投入等规划实施信息,确保规划实施情况及时公开。积极引导企业切实履行社会责任,自觉落实污染防治和治理主体责任,及时公开企业信息。进一步强化全民法治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和广大公众关心、支持、参与、监督生态文明建设,共建共享生态文明。大力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规范和引导全社会践行绿色生活、绿色消费,全面构建推进生活方式绿色化社会行动体系。充分发挥民间环保组织在普及生态理念、引导生态行为、培育生态文化中的积极作用。充分发挥公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建立规划实施公众反馈和监督机制。
强化环保管理队伍建设。建立完备的监测预警、完善执法监督和环境管理支撑三大体系。实现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由常规达标向全面达标、由注重硬件向全面提升转变。一是完善国控点位建设,满足环境管理及目标考核的要求。二是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三是体现重点,增加水质分析、有毒有害物质等监测设备。以“五大建设”为抓手,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加快推进县、乡两级环保机构建设,实施网格化管理,健全组织体系,落实乡镇专职环保员制度,壮大队伍实力。建立健全优秀年轻干部和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和管理机制,建立履职尽责、容错纠错机制,深入推进生态文化建设,着重加强县级环保队伍建设,提升环境评估机构能力。提高人才素质,打造一流队伍,加快环境保护队伍建设,提高环境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建设一支思想好、作风正、业务精和管理强的环保队伍,提高适应现代化管理和处置复杂环境形势的能力。
附件一 分宜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重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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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内容和规模 |
建设类型 |
建设起止年限 |
实施单位 |
责任单位 |
项目总投资(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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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碧水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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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袁河流域(含仙女湖)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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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分宜县2021年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 |
包括生态净化、尾水调控、耕地径流拦截等农田氮磷流失减排工程;畜禽粪污高效堆、厌氧发酵、污水深度处理等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工程 |
拟建 |
2022-2023 |
分宜县农业农村和粮食局 |
分宜县农业农村和粮食局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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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分宜县境内河道水生态修复项目 |
对万溪河、苑坑河、新址河、杨桥河、双林河等河段因地制宜利用生态河堤、环保疏浚、抛石透水、跌水坝、多级缓冲带、置换塘等技术进行生态修复 |
拟建 |
2021-2025 |
分宜县水利局 |
分宜县水利局 |
1.5 |
|
3 |
分宜县水生态环境调查与评估项目 |
对分宜县水生态情况进行水体、微生物监测摸底调查,了解全县水生态整体情况 |
新建 |
2021-2023 |
分宜生态环境局 |
分宜生态环境局 |
0.03 |
|
4 |
凤阳河生态修复项目 |
对凤阳镇袁河支流-凤阳河进行河带岸整治,实施生态护坡、景观破碎带恢复及河道疏浚等工程 |
拟建 |
2021-2023 |
凤阳镇人民政府 |
凤阳镇人民政府 |
0.30 |
|
5 |
分宜县城西工业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和入河口湿地修复工程 |
开展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尾水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入河口湿地修复工程 |
拟建 |
2023-2024 |
分宜镇人民政府 |
分宜镇人民政府 |
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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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石牛滩水库环境整治工程 |
对孔目江流域源头区中型水库石牛滩水库,进行环境综合整治,对水库西部和东北角湖湾进行生态边坡护理及适度生态清淤,建立由植物隔离带+生态护坡带等构建的拦截 |
新建 |
2021-2022 |
洞村乡人民政府 |
洞村乡人民政府 |
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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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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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西坑水库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工程 |
对西坑水库饮用水源地进行规范化建设及防护工程建设,具体包括界桩、交通警示牌、宣传牌等规范性基础设施,树立界碑、界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宣传牌、交通警示牌,安全监控系统,建立水质自动监测站;对保护区内道路建立应急工程和设施 |
新建 |
2021-2023 |
新余市分宜生态环境局 |
新余市分宜生态环境局 |
0.08 |
|
8 |
分宜县袁河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及防护工程 |
对分宜县袁河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进行规范化建设及防护工程建设,具体包括界桩、交通警示牌、宣传牌等规范性基础设施,树立界碑、界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宣传牌、交通警示牌,安全监控系统(360度监控系统)、生态隔离防护网等 |
新建 |
2023-2024 |
分宜镇人民政府 |
分宜镇人民政府 |
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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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蓝天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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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业窑炉综合治理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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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分宜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3#水泥磨辊压机节能改造项目 |
对现有的3#Φ3.8×13m闭路水泥粉磨系统进行节能技改,增加1套辊压机系统+优化现有配套装备,有效降低水泥生产单位能耗指标。 |
续建 |
2020-2021 |
分宜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
分宜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
0.3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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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净土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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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壤污染和环境状态调查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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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新余市分宜县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项目 |
对新余市分宜县全境(总面积为1389平方千米)地下水环境状况开展调查评估工作,调查所涉及的污染源主要包括矿山开采区、工业源(含工业企业)、垃圾填埋场、加油站、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类型 |
新建 |
2021-2022 |
新余市分宜生态环境局 |
新余市分宜生态环境局 |
0.0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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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新余市分宜县杨桥镇文江村废弃金矿历史遗留场地污染源整治项目 |
管控分宜县杨桥镇文江村废弃金矿面积 337 亩(其中采矿场 135 亩,堆浸场 202 亩),保障农作物和生态环境 |
新建 |
2022-2023 |
杨桥镇人民政府 |
杨桥镇人民政府 |
0.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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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新余市分宜县操场乡石塘村废弃堆浸选金历史遗留场地污染源整治项目 |
管控分宜县操场乡石塘村废弃堆浸选金历史遗留场地面积102亩,保障农作物和生态环境 |
新建 |
2022-2023 |
操场乡人民政府 |
操场乡人民政府 |
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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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新余市3个遗留场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项目 |
江西江锂科技有限公司调查面积1000亩;分宜县环宇矿业有限公司地块调查面积为24000m2(36亩);分宜县双林镇标岭煤矿废弃矿区地块调查面积为1626.15亩(其中矿区577.5亩,农田994.5亩,库区54.15亩) |
新建 |
2021-2022 |
新余市分宜生态环境局 |
新余市分宜生态环境局 |
0.12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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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美丽乡村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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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制村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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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分宜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一期工程 |
1、污水管网工程:新建污水管网308741米,其中DN400HDPE双壁波纹管8584米;DN300HDPE双壁波纹管11600米;DN200HDPE双壁波纹管53003米;DN110聚氯乙烯PVC管233160米;新建、改造暗渠2394米;污水检查井920个。2、污水处理工程:新建多功能化粪池5829个,其中达一级B标准的183个,三级标准的5646个;新建污水处理站67个,其中一体化设备40个,人工湿地或氧化塘27个。收集污水总量为5793m3/d,其中集中式污水收集量为1190m3/d |
续建 |
2020-2021 |
分宜县生态环境局 |
分宜县生态环境局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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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孔目江流域(双林段)农村水污染综合整治项目(二期) |
对孔目江流域上游主要集水区的70个村或建设点,采用分散式与集中相结合的治理方式,对农村生活污水进行治理。因地制宜地采取厌氧+微动力、厌氧+人工湿地、氧化塘+灌溉、沼气生态利用、光伏驱动复氧曝气+接触氧化、生物膜反应器等方式处理农村生活污水,建设配套收集生活污水收集体系31km,并通过景观格局调整改、绿化等方式改善村容村貌 |
续建 |
2020-2021 |
双林镇人民政府 |
双林镇人民政府 |
0.04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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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孔目江流域(洞村段)农村水污染综合整治项目 |
对孔目江流域上游主要集水区的50户以上自然村共计29个,采用分散式与集中相结合的治理方式,对农村生活污水进行治理 |
新建 |
2022-2023 |
洞村乡人民政府 |
洞村乡人民政府 |
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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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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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分宜县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项目 |
已有压缩式垃圾中转站的基础上,进一步合理优化、建设城乡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系统,完善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的环卫收运处理体系,大幅提升机械化作业比率 |
新建 |
2021-2023 |
分宜县城管局 |
分宜县城管局 |
9.8 |
注:续建项目是资金已到位或者部分到位,“十四五”开局之前已经启动的项目;新建项目是资金已到位或者部分到位,“十四五”开局之年启动的项目;拟建项目是资金未到位,“十四五”期间准备申报的项目;待建项目是合作意向书已签订,鉴于城市基础设施不完善,尚不能开工建设的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