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府发〔2022〕2号
寻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寻乌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县属、驻县各单位:
《寻乌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已经2021年12月29日县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022年1月6日
寻乌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寻乌县人民政府
2022年1月
目 录
为贯彻落实国家、江西省、赣州市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紧密衔接《江西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赣州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寻乌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制定本规划。
“十三五”期间,寻乌县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和赣州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生态优先发展战略和绿色发展理念,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巩固生态优势,全力提升绿色发展水平,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生态质量高、绿色发展好、样板创建亮”的显著成效,为寻乌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一)坚持战略引领,着力构建生态环境保护“四梁八柱”
稳健推进“153”战略,大力实施“生态立县,绿色崛起”发展战略。成立由县委书记、县长任双主任的寻乌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下设10个专业委员会,由分管副县长任各专业委员会主任,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所需组织领导、统筹调度和综合协调能力得到极大加强。建立并实行环境质量行政首长负责制、河流管理“河长”负责制、森林管理“林长”负责制。建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考核机制,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坚持统揽全局、统筹推进,制定并实施《寻乌县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八大标志性战役实施方案》《寻乌县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十个专项行动子方案》。生态环境保护“四梁八柱”基本构建,全县上下生态环境保护认识发生根本性转变。
(二)坚持质量导向,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打好蓝天保卫攻坚战,大气环境稳定向好。空气质量一直稳定在国家二级标准以上,细颗粒物近三年年均浓度为19微克/立方米以下,优良率为99%以上,稳居全省第一方阵。降低煤炭能源消费比重,发展清洁能源,开展城市扬尘、油烟和工业废气治理专项行动,严格执行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提升若干措施,为打赢蓝天保卫战提供了有力支撑。打好碧水保卫攻坚战,水质状况持续达标。国控、省控、市控断面全部达标,出境断面水质持续稳定在Ⅲ类以上,九曲湾、太湖饮用水源地和6个乡(镇)千吨万人、农村村级集中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100%。建成日处理1万吨的工业污水处理厂和日处理2万吨的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配套建设污水管网120公里,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化处理率达93.46%。开展入河排污口污染排查整治,全面完成九曲湾水库、太湖水库两个县级和6个千吨万人饮用水源地环境整治工作。在各乡(镇)交界断面设立25个常规考核断面和28个预警监测断面,全面开展县域重要水功能区、界河、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库等重点水域的水质、水量的监测和评价。打好净土保卫攻坚战,土壤环境质量总体良好。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查明全县农用地土壤污染面积、分布和污染程度,完成了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摸清了全县污染地块分布、土壤污染状况和污染地块环境风险。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顺利完成十三五目标任务。完成工业固废堆场整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涉镉污染源整治,有效防范镉等重金属污染物进入农用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果显著,172个村高质量通过县人居环境整治验收,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100%,建成美丽宜居示范乡(镇)4个、示范村46个、示范庭院4730个。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显著提升,文峰乡、留车镇和澄江镇配建垃圾填埋场,城乡环卫一体化垃圾清运体系运行顺畅,城乡生活垃圾实现日产日清,全县176个村居的垃圾处理实现全覆盖。
(三)坚持系统治理,稳步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建立东江流域上下游江西、广东两省横向水环境补偿机制,实施东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试点工作,实行联防联控和流域共治,当全国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建设的先行者,开创了跨省生态补偿的范例。第一轮东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协议目标全面完成;第二轮东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已全面启动,实施东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项目24个,总投资3.79亿元。积极创建山水林田湖草全国示范样板,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成效明显。完成废弃稀土矿山修复14平方公里,治理经验和成效得到了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人民网等主流媒体的宣传报道和推广肯定。相关实现“两山”理论转化成果的经验案例入选自然资源部第一批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典型案例。七塅石片区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项目成功获批全国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工程。对全县流域面积10平方公里以上的73条河流实行一河一策、精准治理,全力打造“河长制”升级版。积极落实“林长制”,累计实施完成人工造林8.98万亩,森林抚育11.13万亩。东江源湿地公园顺利通过国家验收。
(四)践行绿色发展,积极拓宽两山转换通道
按照“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思路,深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逐步打通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的双向转换通道。绿色工业逐步提升。确立了以低污染、低耗能、低排放的通用设备制造业为首位产业,进一步优化以陶瓷建材等高污染、高能耗为主导的工业产业格局。截止到2021年6月,已引进首位产业项目75个,总投资287.4亿元。生态农业提质增效。柑橘产业提速升级。根据资源禀赋和区域功能定位,结合群众发展意愿,因地制宜,按照“柑橘为主、多元发展”的战略部署,聚力推进果业产业转型升级。2020年全县柑橘面积25万亩,总产25万吨,总产值达10亿元。林下产业丰富壮大。截至2019年底,全县林下种植、林下养殖和森林景观利用等林下经济经营规模达到20.1万亩,林下经济年产值达4.596亿元,占当年林业总产值的13.1%,参与林下经济发展的农户达到1.92万户,其中贫困户达2218户,参与经营管理的专业合作社达47个,山区林农基本实现“不砍树、能致富”的目标,较好实现了“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的双向转换。生态资源的产业化发展持续推进。建成青龙岩、石崆寨、花开了、斗晏湖、河角温泉养生小镇等旅游景区。成功打造“两山”理论转化示范点。以柯树塘为中心,在系统修复废弃矿山基础上,因地制宜建设光伏电站,种植经济作物,配套文旅项目,将“浊水荒山”治理成“绿水青山”,并逐步转化成“金山银山”。
(五)擦亮生态品牌,不断取得生态文明建设新成就
积极打造山水林田湖草示范样板,形成生态环境问题全面摸排、交办和整改的“三个全面”举措的先进经验,被划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成功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省级实践创新基地,先后荣获省级生态县、省级园林城市、省级森林城市、省级绿色低碳示范县、省级园区循环化改造试点和市级文明城市、首批“江西绿色生态”品牌建设试点县、全省“第一批美丽宜居示范县”“全国造林绿化先进县”等诸多“绿色招牌”。
寻乌县生态环境保护虽然取得历史性成绩,但还面临诸多矛盾与挑战,仍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与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求还有较大差距,在高水平上持续改善生态环境需要付出长期艰苦努力。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压力较大。全县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修复所面临的严峻形势没有改变,生态环境改善成效仍需巩固。偶有臭氧超标情况发生,细颗粒物与臭氧协同控制亟需加力。主要河流的环境容量有限,河流对污染物的自然净化能力不强,生态状况较为脆弱,水质保持稳定压力较大。城区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城区部分区域因历史原因,排水管网使用年限长,雨污分流未到位。城区人口持续集聚,市民生活水平持续提高,污水产生量持续加大。河道采砂、洗砂、制砂行业监管需要加强。土壤、地下水保护基础薄弱。废弃稀土矿山生态修复虽然已基本完成,但受资金、技术制约,在污染因子的削减程度、植被种类的丰富程度、生态功能的恢复程度等方面仍有待加强,后续废弃矿山修复治理工作仍有待开展。
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有待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全县布局不均衡。北线澄江镇、吉潭镇等乡镇的生活污水治理覆盖度较低。对于适合采用分散式处理的量大面广的大部分村庄尚未开展系统治理。全县农村生活污水长效运维机制暂未建立,运维责任主体还未明确,运行经费保障困难。全县单位面积农药和化肥施用量较高,化肥、水土流失和农药残留对农业生态环境造成威胁,果业等种植业面源污染问题比较突出。
绿色发展水平需进一步提升。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水平仍待提高。在生态产业化方面,生态优势与经济发展转化水平较低。虽然在矿山治理、林下经济、生态文旅等生态产业化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示范效应、辐射范围不够。其次产业融合度不高。全县生产能力总体不足,传统农业占主导,产业结构相对单一,三次产业结合明显不足,工业发展第三产业初具雏形但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仍然不高。在产业生态化方面,产业深度不够。主要体现在产品精深加工不足,产业化链条短,产品附加值低,标准化生产水平不高,生态产品产业市场渠道尚未建立。其次品牌影响力不强。目前县工业、旅游、农业等产品品牌整体影响力不大,市场知名度相对不高。
生态环境治理体系还需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综合协调能力需进一步加强,基层环保力量薄弱,专业技术人员和仪器设备缺口较大,难以满足环保工作精细化管理要求。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应急协调联动机制等仍需完善,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联防联控机制亟待健全。生态环境治理投入渠道单一,各项治理资金缺口较大,市场化投融资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新形势下,全县生态环境保护仍然处于关键期、攻坚期、窗口期,生态环境保护既面临难得历史机遇,也面临更加突出的挑战。
机遇: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强大的思想保障和根本遵循,党中央的高度重视为保持战略定力、坚定不移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力量源泉。国家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大力实施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中部地区崛起等国家战略。国务院出台《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为在生态建设方面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等资金上加大对赣州扶持力度提供利好条件,为推动寻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为更大力度、更深层次解决生态环境问题提供难得机遇。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意见》,在生态补偿机制建设长期实践基础上,对未来15年生态保护补偿制度进行了全局谋划和系统设计,为东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工作的继续实施提供了有力遵循。
挑战:经济总量小、产业基础弱,欠发达、后发展仍是基本县情,加快发展、跨越发展是当务之急。同时,作为东江源头县,更面临着发展与保护双重任务,资源承载有限、生态红线约束、空间容量不足等将制约未来发展。当前全县人民摆脱落后、赶超先进的愿望非常强烈,寻乌人口素质提升、产业的转型升级还处在初级阶段,生态环境保护的成果还不稳固。如何推动绿色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相协调,促进寻乌县发展升级、绿色崛起,增进人民福祉,是全县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重要挑战。在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和农业生产结构调整方面,部分地区对传统产业仍存在路径依赖,结构性污染问题依然突出。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是一个需要付出长期艰苦努力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坚持不懈、奋发新作为。“十四五”时期,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了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全县面临的发展形势更加复杂,经济社会发展不确定性显著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机遇与挑战并存,总体上看机遇大于挑战。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坚持底线思维、保持战略定力,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实现新进步。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和赣州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入落实省委“二十四字”工作思路,聚焦市委“三大战略”“八大专项行动”,全面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厚植绿色生态优势,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巩固提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成果,全力打造江西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样板区,让蓝天、绿水、青山成为寻乌人民幸福生活的“标配”。
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还自然以宁静、和谐、美丽。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将生态环境保护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坚持以人为本。以生态环境质量目标为导向,集中攻克老百姓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持续改善人居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改善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坚持系统观念、综合施策。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出发,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更加注重源头治理、系统治理、整体治理,增强各项举措的关联性和耦合性。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推动实现减污降碳优生态协同增效。
坚持改革创新、社会共治。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完善生态文明领域统筹协调机制,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展望二〇三五年,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保护水平显著提升,城乡面貌发生明显改善。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总体形成,绿色低碳发展和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显著提高;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稳定恢复,蓝天白云、绿水青山成为常态。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
锚定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十四五”时期总体要求是:深化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改革,聚焦生态优势、生态屏障、生态价值、生态样板建设,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寻乌篇章,努力把寻乌打造成江西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样板区、赣粤闽文化旅游后花园,为生态文明高质量发展开好局,生态文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实现新进步。
“十四五”时期主要目标是:绿色转型加快推进。城乡发展更加协调,产业结构更加优化,生态经济量、质显著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持稳定,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100%达标,境内国省控断面全部达标并持续提升,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控制在上级下达指标范围内。生态屏障更加牢固。森林覆盖率稳定在82.37%以上,森林蓄积量达到757.5万立方米以上。生态环境安全有效保障。土壤安全利用水平完成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危险废物、重金属等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持续增强。生态制度逐步健全。唱响东江源生态品牌,在全要素全过程生态环境监管、自然资源资产产权、河权到户、林权抵押贷款、两山理论实践创新基地创建等方面取得突破。
表1 寻乌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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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 |
单位 |
2020年现状值 |
2025年目标值 |
五年累计 |
指标属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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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环境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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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细颗粒物浓度 |
微克/立方米 |
19 |
完成上级下达任务 |
— |
预期性 |
|
|
(2)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 |
% |
99.36 |
完成上级下达任务 |
— |
预期性 |
|
|
(3)地表水水质达到或好于III类水体比例 |
国家考核断面 |
% |
100 |
保持稳定 |
— |
约束性 |
|
全省监测断面 |
100 |
保持稳定 |
— |
预期性 |
||
|
(4)全县省级监测断面地表水水质达到或优于II类水体比例 |
% |
— |
完成上级下达任务 |
— |
预期性 |
|
|
(5)全县监测断面地表水V类及劣V类水体比例 |
% |
0 |
0 |
— |
约束性 |
|
|
(6)地下水质量(区域)V类水比例 |
% |
16.7 |
完成上级下达任务 |
— |
预期性 |
|
|
(7)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 |
氮氧化物 |
% |
— |
完成上级下达任务 |
— |
约束性 |
|
挥发性有机物 |
% |
— |
— |
约束性 |
||
|
化学需氧量 |
% |
— |
— |
约束性 |
||
|
氨氮 |
% |
— |
— |
约束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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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应对气候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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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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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 |
% |
〔21〕 |
— |
完成上级下达任务 |
约束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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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 |
% |
〔15.2〕 |
— |
完成上级下达任务 |
约束性 |
|
|
(10)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 |
% |
11 |
完成上级下达任务 |
— |
预期性 |
|
|
(三)环境风险防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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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
% |
92.3 |
93左右 |
— |
约束性 |
|
|
(12)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 |
% |
— |
93 |
— |
约束性 |
|
|
(13)放射性辐射事故年发生率 |
起/每万枚 |
0 |
<1.3 |
— |
预期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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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生态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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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生态质量指数(EQ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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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 |
保持稳定 |
— |
预期性 |
|
|
% |
82.37 |
保持稳定 |
— |
约束性 |
||
|
(16)生态保护红线占国土面积比例 |
% |
45.67 |
不低于批复要求 |
— |
约束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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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人居环境改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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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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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标率 |
% |
100 |
保持稳定 |
— |
预期性 |
|
|
(18)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 |
县城 |
% |
— |
95 |
— |
预期性 |
|
农村 |
% |
20 |
完成上级下达任务 |
— |
预期性 |
|
|
(19)县城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 |
% |
50 |
70 |
— |
约束性 |
|
|
(20)县城黑臭水体比例 |
% |
— |
0 |
— |
约束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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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考虑到2020年细颗粒物浓度、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地表水水质达到或 好于Ⅲ类水体比例等指标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影响,指标1至指标5采用2018-2020年三年平均值计算“十四五”基准值。
2.约束性指标与上级正式下达任务要求不一致时,以上级下达要求为准。
3.[ ]表示累计提高或下降数。
(一)完善绿色低碳发展机制
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严格落实国家、江西省、赣州市主体功能区划,优化我县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为魂”的发展战略,加强国土空间开发有效管控,统筹划定落实“三区三线”,建立以“三线一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管控体系。
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坚持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构建生态产品价值核算评价体系,探索打造“两山银行”“森林银行”“湿地银行”等生态产品变现平台,探索建立用能权、排污权、用水权、碳排放权等环境权益交易。探索“生态+”工业、农业、服务业深度融合模式,以废弃矿山治理为依托,做好做大“绿”“游”整合发展文章,同步推进矿山公园、美丽乡村建设。
持续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继续做好新一轮东江源生态补偿工程项目建设,探索建立常态化跨省东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推进东江河流沿线环境治理,加快实施一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积极推动以产业转移、移民安置、人才培训、共建园区等方式实施补偿。探索创新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合理利用适宜的国家级公益林和天然商品林资源,开展林下种植养殖和森林游憩等非木质资源开发与利用,科学发展林下经济,探索生态效益补偿优先支持森林集中管护。
(二)积极拓宽“两山”转换通道
推进“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探索创新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路径,开展成效评估和经验总结,积极创建国家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深入推进工业绿色转型。推动工业绿色转型,构建绿色低碳循环产业体系。大力发展高端通用设备制造业、高技术新型建材产业和新能源产业等绿色产业,促进节能环保低碳技术及产业成为有力增长点。推广以园区为依托的循环经济模式,推行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园区循环式改造,构建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
大力发展绿色农业。加快发展生态低碳循环农业,探索绿色生态养殖模式,逐步建立以低碳经济、循环经济为主题的绿色生态产业体系。大力发展珍贵及乡土树种苗木培育,鼓励种植大户规模化发展生态产业。加快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园创建,对澄江镇、吉潭镇、罗珊乡等柑橘产业比重较大乡镇,重点打造1—2个高标准柑橘生态园样本,推广智慧果园技术和建设特色优质品牌。推动实施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围绕果品、蔬菜、生态养殖等优势产业,发展果汁、果酒、果蔬干、方便净菜、肉制品等深加工产品。加快实施农业品牌提升行动,推动创建省级绿色有机农产品示范县。
大力发展绿色服务业。做旺现代服务业,深入实施全域旅游发展战略,重点发展规模化、品牌化的生态旅游产品,打造高标准、高品质生态旅游、休闲目的地。利用寻乌自然景观和地热资源等优势,积极推动青龙岩、金刚山、东江源温泉小镇等精品景区的品牌创建,以生态山地绿色环境为基底,引导基隆嶂、云盖岽、石崆寨、项山甑、斗晏湖等旅游景点有序升级。
(三)推动碳排放达峰行动开展
制定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坚持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碳达峰等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部署,组织开展温室气体低排放发展战略及控制方案专题研究,支持开展二氧化碳排放达峰、碳中和先导行动,积极推进二氧化碳排放达峰重大工程,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优化能源供给结构。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推广优质煤、洁净型煤,鼓励利用可再生能源、天然气、电力等优质能源替代燃煤使用。保持风电、光伏发电合理规模和发展节奏,加快推进基隆嶂、乱罗嶂、项山甑等高山风力发电项目。在工业与农业生产等领域推进天然气、电能替代,减少散烧煤消费。深度开发水电,在三标乡、桂竹帽镇建设抽水蓄能电站。
加强重点领域节能减碳。推动水泥、建筑陶瓷等重点行业节能降耗,实施新一轮能效提升行动。实施工业节能监察与节能诊断服务“双轮驱动”,推动实现全县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逐步下降。工业领域继续促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发展,支持企业开展能效提升、清洁生产等技术改造,加快普及清洁生产工艺及装备,降低各类污染物排放量。建筑领域继续大力推进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加强对既有建筑进行节能改造。推进清洁能源和节能环保型车辆应用,完善配套充电桩等基础设施建设。农业农村领域加快淘汰老旧农业机械,推广农用节能机械和设备,发展节能农业大棚。
落实能源消耗“双控”。强化落实能源消费强度和能源消费总量“双控”制度,严格控制能耗增量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落实项目能源评估制度,推进能源管理中心平台建设,鼓励企业建立能源管理体系,开展重点行业企业能效对标。加强项目能评后期监管,严格落实节能问责制度。加强传统行业和企业的节能管理,建立健全节能管理制度和实施有效的节能措施。
持续增强碳汇能力。稳定现有森林、湿地、草地、土壤等生态系统固碳作用。构建以天然林为主体的森林生态系统,保障森林蓄积量和森林碳汇储量。加强农田保育,优化种植结构,推广秸秆还田、精准耕作等保护性措施,增加农业土壤碳汇。加强湿地保护,提升湿地比例,通过合理的开发模式和利用方式增强湿地碳汇能力。
(一)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
以细颗粒物和臭氧双控双减、优良天数比例保持稳定为主线,以持续保障大气环境质量为导向,统筹考虑细颗粒物和臭氧污染区域传输规律和季节性特征,突出抓好重点时段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强化点源、交通源、城市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采取有效措施,巩固提升大气环境。
(二)持续推进污染源治理
大力推进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实施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控制,聚焦通用设备制造、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等排放量大行业,深挖源头替代减排及减排重点工程潜力,推进通用设备产业集群整合升级。严格挥发性有机物重点行业环评审查,推进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源头替代,深化通用设备制造等涉表面涂装行业重点企业的治理成效,督促企业修改完善“一企一策”治理方案并落实治理措施,继续推进工业园区落实“一园一策”治理要求。
深化工业源废气污染治理。按照全省统一要求如期完成一批陶瓷、砖瓦及冶炼行业NOx治理项目,开展工业窑炉综合治理,鼓励现有燃煤锅炉开展清洁能源替代,加强煤气站、水泥粉磨站、陶瓷生产线等重点行业废气治理设施运行管控,加强对脱硫脱硝、除尘环节的监管。
严格管控城市污染。深化城市扬尘治理,在重点区域开展抑尘整治,疏导粉尘排放。加大餐饮油烟治理力度,全面排查未安装、不正常使用和不定期清洗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经营单位。严控露天焚烧行为,强化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管控,突出管住焚烧垃圾、焚烧枯枝落叶及祭祀焚烧等行为。较大的石板材加工等商铺迁出中心城区。加强机动车排放污染治理。严格执行汽柴油质量标准,持续开展柴油车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强化移动污染源治理。
(三)完善大气污染监管体系
建立环境空气质量即时预警体系,分析主要污染源,对极端天气情况进行分析研判,督促有关责任主体依职责第一时间采取对应措施,避免污染天气发生。提升污染物大气扩散条件监测探测能力,完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行区域联防联治。对接赣州市、梅州市、龙岩市大气整体规划和管理,健全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形成区域统一的环境决策协商机制、信息通告与报告机制、区域环评会商机制、区域联合执法机制、区域大气环境联合监测机制和区域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机制,持续打好蓝天保卫战。
持续强化水资源管理。探索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实施流域生态环境资源承载能力预警。统筹水资源、水环境和水生态监测评价体系建设,对斗晏水库等重点河流湖库开展水生态环境评价。以水资源利用上限、水环境质量底线、水生态保护红线统筹推进流域开发保护,增加生态用水保障,促进水生态恢复,确保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统筹区域地表水、地下水生态环境监管要求,推进地表水与地下水协同防治。
持续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加强乡镇级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加快推进完成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开展“千吨万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风险排查整治。完善饮用水源自动监测站设施,强化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加强对水源地水质状况及安全形势研判。定期发布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信息,在加强常规水环境监测的基础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九曲湾水库和太湖水库每两年进行一次水质全指标监测分析。建立饮用水水源的水质监测预警、水质安全应急处理和水厂应急处理三位一体的饮用水水源应急保障体系。
(二)持续深化水污染治理
持续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在全面完成入河排污口排查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查、测、溯、治”的工作步骤和要求持续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到2022年,完成我县东江控制单元内的寻乌河、晨光河等主要河流、重要支流所有入河排污口排查,初步建成统一的流域排污口信息管理系统。到2025年,完成县区全流域范围内排污口排查,完成流域排污口监测网络建设,建成流域排污口信息管理系统。落实巩固入河排污口整改提升工作,迁建、拆除或关闭太湖水库、九曲湾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东江源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所有入河排污口。
强化工业污染防治。持续提升工业企业治污水平,强化涉水“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推进工业污水处理收集管网建设,完善寻乌工业园“一园三区”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全面实行“一企一议”政策,确保污水应收尽收、稳定达标排放。加强工业废水排放监督监测,做好石排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自动在线监控装置的日常维护。
推进城镇污水治理。加快推进县城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重点完善现有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开展管网排查和检测,实施管网混错接改造、管网更新、破损修复,规划对新罗片区、小水村片区、方屋片区、城北农贸市场周边、城北广场周边、岳东涌片区、长乐市场周边、石圳片区、幸福小镇铺设污水管网,基本消除城中村、老旧城区、城乡结合部和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加快推进项山乡、水源乡、菖蒲乡、丹溪乡、龙廷乡5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全面实现城区和乡镇生活污水管网及处理设施全覆盖。因地制宜采取措施降低合流制溢流污染。开展污泥非法堆放专项整治行动,推进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置,逐步压减污泥填埋规模,加大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力度,到2025年,县城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90%以上。
(三)加强流域水资源保障
保障河流生态流量。加强生态流量监管,推进实施城市及农村水系连通工程,建立江河生态水量保障机制,扎实做好水电站生态流量在线监测等问题整改。推进建设全县水电站生态流量监控设施,并接入建设监控平台,开展水电站生态流量设计和自动排放改造工作,保证河流的泄洪、自净能力,以及下游生态基流。
深入推进节水行动。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持续实施水资源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计划”。加强工业节水减排,推动高耗水产业节水增效,推行水循环梯级利用,推进现有企业和园区开展绿色高质量转型升级和循环化改造,加快节水及水循环利用设施建设。加强农业节水增效,大力发展节水农业,推广生态养殖方式,加大农业节水灌溉力度,推进高标准农田和高效节水项目建设,力争在规划末期建成以滴灌、微灌等水肥一体化项目为主的果园示范基地50个。加强城镇生活节水,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持续降低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深入开展公共领域节水。
促进非常规水源利用。加强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规水多元、梯级和安全利用。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以及生态景观等领域优先使用非常规水。推进再生水回用于工业生产。
(四)提升区域水生态品质
健全东江流域污染联防联控机制。突出流域特色,编制实施县一级东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实施差异化治理。强化东江流域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和面源污染防治,重点保障下游供水水质安全。完善整治考评、上下游联合交叉执法等制度,严格落实“河长制”,加强执法监管和监测监控。构建流域上下游水量水质综合监管系统。加强跨区、跨部门水质信息沟通,建立跨区域联动巡查机制,构建上下游的水环境综合预警预报系统,加强突发性污染事故的水量水质综合调度,提高水污染风险预警能力和防控水平。推进与东江源区县政府巩固和完善联动协调机制,强化沟通合作,建立健全齐抓共管的东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格局。
推动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围绕东江源国家湿地公园建设,分梯度推进湿地生态修复与保护。强化湿地环境管理,禁止侵占自然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已侵占的限期予以恢复。合理利用湿地封育保护、退耕还湿、生态补水、水生生物栖息地恢复与重建等措施,持续恢复不合理开发及功能退化的湿地,确保湿地面积只增不减。探索将湿地建设与流域水生态环境关键节点结合,在污水处理厂下游、支流干流汇合口、重点湖库入河口、废弃稀土矿山尾水处理出水口建设功能性湿地,协同推进水质净化与水生态环境美化。
强化中小河流综合治理。开展河湖滨带水生态修复。对县域内除寻乌河、晨光河(水金河)、罗塘河外的中小流域开展河道疏浚、河岸加固及两岸生态保护带建设,开展水系连通工程。持续推进东江源保护区连片综合整治、寻乌河流域连片综合治理、罗塘河流域连片综合整治、晨光河流域连片综合整治和废弃矿山治理连片综合整治。依法严格按照河道砂石禁止开采区的管控要求,加强对砂石行业管理,有序退出河道采砂、制砂,避免河水水质污染。加强河滨带沿岸的灌木林、疏林和幼林的改造利用和抚育管理,以提高森林质量,增强污染防护、土壤保持能力。
(一)推进土壤污染源系统防控
加强时空管控。将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要求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规划,根据土壤污染状况和风险合理规划土地用途。完成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逐步开展林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建立土壤环境质量档案并定期更新,实施分类管理。严格重点区域涉重金属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新(改、扩)建涉重金属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实施“减量替代”或“等量置换”原则。
整体推进土壤污染源头治理。系统治土,解决影响土壤环境质量的水、大气、固体废物污染突出问题。深入实施耕地周边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动态更新污染源整治清单,实现“应排尽排、应治尽治”。严格涉重金属行业污染物排放,支持企业绿色化提标改造。防控矿产资源开发污染土壤。切实加强尾矿库安全管理,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投入矿山环境治理。加快推进县区已查明的70个遗留无证废弃矿山治理。重点打造文峰乡七塅石片区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项目。
(二)巩固提升农用地安全利用水平
持续推进农用地分类管理,动态调整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对优先保护类耕地实施严格保护,对划分为永久保护农田的集中区域不得新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在三标乡、长宁镇、罗珊乡、桂竹帽镇和澄江镇等乡镇持续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对安全利用类耕地因地制宜制定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集中推进区建设。对文峰乡废弃稀土矿山农田淤积区进行生态恢复,建设排水排洪灌溉设施,恢复农田种植功能,选择高氨氮富集植物,削减矿区污染物排放。在桂竹帽镇和罗珊乡等乡镇加强严格管控类耕地监督,划定特定农产品严格管控区域,适当采取种植结构调整、退耕还林还草等措施。到2025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3%左右。加强粮食收储和流通环节监管,杜绝重金属超标粮食进入口粮市场。
(三)有序推进建设用地管控与治理修复
落实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动态更新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信息,依法加强建设用地准入管理。重点围绕影响耕地和农产品质量的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以及影响变更为住宅、公共服务与公共管理用地安全的涉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和涉重金属行业企业地块,实施分类管控。强化修复过程二次污染防控,严格控制受污染土壤修复后资源化利用再次造成新的污染。推进废弃露天矿区治理修复,完成文峰乡、吉潭镇、南桥镇等13个乡镇140个约1800亩废弃露天矿山综合治理。到2025年,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完成省市下达目标。
(四)实施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
加强地下水超采区回补地下水污染风险防控,提出地下水污染分区防治措施,实施地下水污染源分类监管。统筹开展土壤与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措施,实施防渗改造工程,防控污染地下水环境风险,探索切实可行的地下水污染修复路径,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
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深入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化行动,推进寻乌县果业面源污染防治项目,开展集绿色防控、生态治理、水肥一体化及防污治理为一体的果园面源污染防治,力争建设2-3个示范区;以绿色防控、统防统治和科学用药为主要方向,积极培育专业化服务组织,建设病虫害精准监测预警、绿色防控与生态化治理等节点工程,利用杀虫灯、诱虫板、性诱剂、分区隔离等物理、生物性举措,到2025年力争建成绿色防控的柑橘生态标准园100个,实现以主要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东江源区为代表的重点区域农药减量增效。
推进农业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在种养密集区区域,探索整县推进畜禽粪污、秸秆、农田残膜、农村垃圾等废弃物全量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秸秆全量化综合利用,落实秸秆还田离田支持政策,到2025年,全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强化农膜源头减量和回收利用,建立健全农膜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体系和长效机制,整县推动农业主产区农药、农膜生产及销售企业落实废弃物回收责任,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废旧农膜回收台账。到2025年,全县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到30%以上,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率达到85%以上。
强化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编制全县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制定农业面源污染目标任务,明确监督指导和保障措施。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形成本区域的农业面源污染监测网,构建农业面源污染调查监测评估体系。在东江源区域探索实施农业面源污染负荷评估,编制农业面源污染控制清单,推动优先控制单元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探索切合实际的果业种植污染治理模式,严格控制果园比重大的乡镇、生态功能重要的乡镇、水土流失严重的乡镇违规开山种植果树。对于已经开垦、经济效益低、生态破坏较大的果园,稳步实施退果还林,恢复山地生态环境,减少水土流失和面源污染等生态环境问题。积极推进菖蒲乡小流域、留车镇小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试点。在目标小流域的丘陵果园、沿河农田推动生物拦截带、灌溉管带建设,探索由坡耕地径流集蓄与再利用设施、生态沟渠、植草沟和多塘系统构成的生态截流系统建设。
(二)强化养殖业污染防治
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编制实施县域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与管理。实施寻乌县生猪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采用发酵床等生态处理工艺处理处置畜禽粪污,开展雨污分流,干湿分离,做好地面设施防渗,配置翻抛机等自动化设备巩固全县推动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结合绿色有机柑橘产业、蔬菜产业发展,种养结合,提升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快发展种养有机结合的循环农业,实施寻乌县种养结合循环农业项目,建设省级种养结合循环农业示范基地1个。
(三)大力发展有机绿色农果业
提升全县绿色有机农产品发展水平。按照“北橙中桔南杂”的思路,以澄江镇、吉潭镇、水源乡、罗珊乡、文峰乡等中北部乡镇为重点,推进标准化生态果园建设,明确柑橘复种应以修复果园生态环境、提升果园精简化栽培水平为路径,提升柑橘产业的标准化管理水平。以南桥镇、留车镇、菖蒲乡、晨光镇等南部乡镇为重点,推进有机绿色蔬菜产业发展。以富硒农产品标识认证体系建设为推手,完善标准标识监管机制,打造寻乌县富硒标识品牌,推动富硒产业培育成绿色生态农业发展的新亮点。支持和发展农业生态旅游、康养等龙头企业拓展生态服务业务,建设1—2个农业生态旅游基地。开展省级绿色有机农产品示范县创建活动,从生产源头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四)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就地分类,实现源头减量。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巩固推进城乡环卫“全域一体化”第三方治理。统筹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和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在县城新东社区、三标乡全域及部分文明示范村先行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
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以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为指导,以东江源头保护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城饮用水源保护区等为重点,在项山乡、水源乡、菖蒲乡、丹溪乡、龙廷乡共5个乡镇建设污水管网和污水处理站,同时发力北线澄江镇、吉潭镇等乡镇的生活污水治理。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及配套收集管网建设,完成全县50个重点村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各村排水排污管网建设,因地制宜地选择人工湿地、氧化塘、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农村生活污水。健全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运行标准规范。加强设施建设运行管护,对日处理20吨及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开展常规水质监测,鼓励农村污水处理采用投建管运一体化模式。建立健全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动态机制,一旦排查出现的黑臭水体按照“控源截污、内源治理、水体进化”思路积极开展系统整治,实现农村黑臭水体长效监管。
全力打造全国美丽宜居乡村示范县。以打造江西高质量绿色发展的先行示范区为战略定位,以“连片推进、连线成片”为原则,以县城为中心,以国省道为重点,以高速公路出口为节点,大力实施“一区三线”示范带连片推进工程,推动村庄风貌提升,加强综合公共服务设施等建设,切实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至规划末期,力争完成60个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以乡村振兴示范点创建为主要抓手,不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力争打造2个美丽宜居示范乡(镇)、14个美丽示范村庄和2348个美丽示范庭院,持续扩大提升美丽宜居乡村示范县的示范效应。
(一)优化生态空间格局
完善生态安全屏障。按照保障区域生态过程连续和生态系统完整性的要求,优先配置生态用地,确保生态用地数量和质量。以构筑绿色屏障、发展绿色产业、建设绿色文化思想为指导,加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以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为核心,以水系、丘陵、湖库、森林为骨干,结合地形地貌和城镇空间结构,着力构筑“点、线、面”相结合、复合式、立体化、网络式生态屏障,促进土地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构建景观优美、人与自然和谐的宜居环境。
严格保护基础性生态用地。禁止在坡耕地、交通沿线侧坡、25°以上的陡坡地等水土流失潜在区进行土地整治活动,加强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城市园林绿地、湿地的保护、恢复、建设和管理,防治水土流失,减少泥沙入河,改善生态环境。严格控制对天然林、公益林、防护林等基础性生态公益用地的开发利用,对沼泽、滩涂等土地的开发,必须在保护和改善生态功能的前提下,严格依据规划统筹安排。
(二)加强生态系统保护
加强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建设。开展土地综合整治,推动流域水环境保护,探索全方位、系统性治理新路径。打造以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南方地区崩岗治理、多层次流域生态补偿为特色的“山区源头地区”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样板,筑牢南方地区重要生态屏障。联合会昌县和安远县,加快会寻安生态经济区绿色发展,打造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示范样板、东江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试验区和赣粤闽边绿色发展先行区。
强化森林生态系统保护。逐步恢复和扩大地带性植被,加强森林抚育,实施封山育林,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科学有序放开商品材采伐指标。全面开展1万亩珠江防护林工程、73.29万亩天然林保护工程、86万亩生态公益林,突出河流及库区生态体系、城乡森林生态体系、自然保护地建设体系、森林资源保护体系和林业主导产业基地建设。建立林业有害生物动态监测、评估、预警体系和科学除治体系,重点对27万亩松林进行检疫性病虫害防控、除治。推进全县低产低效林改造项目实施,侧重增加森林生态系统由“面积”向“面积与质量并重”转变,完成低质低效林改造3.43万亩。推行县乡村组四级“林长制”,确保森林资源管护责任落实。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评估与成效考核,完善生物多样性监测、预警体系。加强生物多样性监管。加强外来有害入侵物种、转基因生物和病原微生物的生物安全管理,保护基因安全和生物多样性。扩大森林、河流、湿地等自然生态系统保护面积,探索开展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保护技术、管理政策等方面的研究,加快出台完善有利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政策措施,同时鼓励和引导企业等社会资金积极参与保护工作。持续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推动会寻安(会昌-寻乌-安远)生态廊道建设并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以东江源国家级湿地公园为重点,多措多举,加大对国家重点保护和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原生境的保护修复力度,严厉打击猎食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野生动物行为。
加大水土流失治理力度。按照“两源、三库、四片区”的水土流失防治总布局,采取重点突出、分级管理、强化约束的预防策略,限制罗珊乡、三标乡、水源乡、文峰乡等赣江源头、东江源区域乡镇进行生产建设和农林开发活动,严格控制生产建设项目准入。对太湖水库、九曲湾水库和黄坑水库三大重点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以维持水质为核心,以封禁治理、控制林果业开发面源污染及生态修复为主线,控制入库泥沙及面源污染物输入,保障饮用水安全。全面开展县东北罗塘河水源涵养保土区、西北东江源水源涵养保土区、中部山区丘陵土壤保持区和西南-东南部水质维持保土区的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加强小流域综合治理和崩岗治理。全面提升水土保持综合监管能力,加大监督执法巡查力度,坚决制止和惩处水土保持违法行为。
(三)强化生态保护监管
提升生态保护执法监督。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基础调查和人类活动遥感监测,依法依规发现、移交、查处各类生态破坏问题并监督保护修复情况。以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为重点,强化综合执法,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林业、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加强业务指导,完善执法信息移交、反馈机制。
完善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制度。建立健全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推动建立“事前严防”“事中严管”“事后奖惩”生态保护红线全过程监管体系。优先保护生态保护红线内重要生态空间,依法实行生态空间准入和用途转用许可制度,严格控制生态保护红线重要生态空间内各类开发利用活动,确保依法保护的生态空间面积不减少,生态功能不降低,生态服务保障能力逐渐提高。
(一)完善环境风险管控体系
完善环境风险管理制度。推进环境风险全过程管理,完善事前严防、事中严管、事后处置的全过程、多层级风险防范体系,不断完善以预防为主的环境风险管理制度。加强涉危涉重企业、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及重点流域环境风险调查评估,实施分类分级风险管控。落实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对问题严重的要坚决实行停产整顿,切实做好环境污染事故防范工作。建立风险防范预案和联动管控机制,完善应急处置管理,生态环境部门抓好一般排污单位的应急预案编制和备案工作。实施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电子化备案,2022年底前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专项预案修编,每年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提升环境应急响应能力。
加强风险预警和应急能力建设。建立风险预警体系,完善环境风险源、敏感目标、环境应急能力及环境应急预案等数据库。加大资金投入,开展信息化风险防范手段,绘制重点区域、重点流域环境风险“一张图”,统筹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强化环境风险预警。完善生态环境应急专家库和环境应急资源信息档案库,加强环境应急管理机构队伍、环境应急物资等环境应急基础保障能力建设。
加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力度。严格执行《寻乌县生态环境问题全面摸排、交办和整改工作制度》。按照“属地负责、行业负责”的原则,各乡(镇)对管辖区域、行业领域生态环境问题每季度进行全面摸排。将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纳入县环委会季度(或半年)例会议程,并在例会上下达整改任务清单,各乡(镇)制定本辖区、本领域生态环境问题全面交办工作清单。对纳入全面交办工作清单的问题各乡(镇)提出科学、可行的整改目标与措施,保证全面整改完成。
(二)加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收集处理
加强危险废物监管与安全处置。持续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动态更新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清单。着力强化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严格危险废物经营准入;完善危险废物监管源清单,全面应用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开展危险废物管理,有序推进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监控和信息化追溯。提升危险废物收集处置与利用能力,健全危险废物收运体系。
推进医疗废物收集利用处置及全过程监管。建立健全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制机制,强化监管,全面落实主体责任,推动医疗废物规范处置。加强农村地区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收集能力建设,推进收集转运能力向农村地区延伸。加快补齐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缺口。综合考虑地理位置、服务人口、卫生机构分布、辐射区域情况,规划新建具有辐射作用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缩小医疗废物收集半径。积极探索推进医疗废物信息化监管工作,逐步覆盖医疗机构、医疗废物集中贮存点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到2022年6月底前,建成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到2025年,实现城镇和农村地区医疗废物全收集、全处理。
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规划建设寻乌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到2025年,城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推进莫可等重点企业对工业固体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杜绝工业固体废物乱倾倒、乱堆放以及工业固体废物大量堆存的现象。加快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健全强制报废制度和废旧家电、消费电子等耐用消费品回收处理体系,推行生产企业“逆向回收”等模式。推进外卖和快递包装可循环、可降解、易回收。开展非正规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排查整治。加强白色污染治理,强化塑料污染全链条防治。
(三)保障辐射环境安全
加强辐射监督管理。严格辐射建设项目审批,加强放射性物品运输、贮存管理,严格责任主体落实辐射环境监管要求。加强电磁辐射监管。加强移动基站、高压输变电系统等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确保环境影响评价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率均达到100%。电磁辐射设施(设备)的选址符合国土空间规划,设置明显标识,定期监测并公开。加强核与辐射安全宣传。持续开展核安全文化宣传,不断开展电磁辐射安全宣传,提升公众对核与辐射、电磁辐射认知水平。
(一)健全生态环境治理责任体系
健全环境治理领导责任体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完善绿色导向的领导责任体系和绩效考核机制。完善寻乌县生态绩效考核体系,加大生态环境保护考核指标比重和权重。加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配合做好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抓住难点问题深入剖析症结,依法依规推动督查问题整改。
健全环境治理企业责任体系。加强企业环境治理责任制度建设,完善落实过程严管制度,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引导企业持证排污、按证排污,加强对企业排污行为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企业污染治理、损害赔偿和生态修复主体责任,完善企业信息公开机制。完善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管理,精简整合相关专项考核,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健全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发挥各类社会团体作用,畅通投诉渠道,搭建政府、企业、公众和媒体间的互动交流平台。
(二)深化生态环境监管体系
完善监管体制。全面实施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实现所有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加快推进环评与排污许可融合,推动总量控制、生态环境统计、生态环境监测、生态环境执法等生态环境管理制度衔接。
加强司法保障。加大环境保护执法力度,整合部门执法资源,提升环境执法的智慧化水平。稳步开展环境资源统一执法,创新跨部门、跨行业的执法工作新机制,落实生态补偿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形成政府、企业、公众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
强化监测能力建设。完善环境监测系统,整合优化环境质量监测点位,配合省市要求完善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生态环境质量立体监测网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责任到人”的原则,健全完善乡镇(街道)生态环境网格化监管体系。
为全面实现规划目标、落实各项规划任务,进一步保护和改善东江流域生态环境,加强森林等生态系统保护,提升废气稀土矿山综合修复水平,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强化监测能力建设,本规划从东江源生态环境保护、矿山综合修复、生态保护重点项目、农村环境整治重点项目及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等五大方面列出28项重点工程。
(一)东江源生态环境保护工程
重点实施县城污水管网新建及改建工程、寻乌县工业园“一园三区”工业污水管网工程、寻乌县寻乌水(菖蒲、龙廷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寻乌县东江流域污染入河口规范与整治项目、寻乌县环保设施提标运维项目、寻乌县生态环境数字监控系统建设工程、寻乌县地表水环境自动监测网络建设项目、寻乌县水电站生态流量监控设施建设项目、寻乌县斗晏水库水质与水生态调查评估与水质巩固提升技术研究项目、寻乌县动态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建设工程、寻乌县九曲湾饮用水源地生态清洁型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寻乌河上游水源地生态保护综合治理工程等,强化对东江源生态环境的综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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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县城污水管网新建及改建工程。拟新罗片区、小水村片区、方屋片区、城北农贸市场周边、城北广场周边、岳东涌片区、长乐市场周边、石圳片区、幸福小镇、香木坑片区铺设DN300-600的污水管网40千米。雨污合流制管网改造5公里。完成截污干管西岸管网修复工程。 2.寻乌县工业园“一园三区”工业污水管网工程。本次项目共设两个污水系统。系统一:沿寻乌河敷设污水主干管,主管管径DN400mm-DN600mm,主要收集民营创业园以及G206国道(石圳村-工业北大道段)的污水,由南向北排入正在建设的污水管道,最终排入石排工业园区的工业污水处理厂。系统二:沿绕城G206国道敷设污水主干管,主管管径DN500mm、DN600mm,主要收集科技创新园区(杨梅工业园区)的污水,由南向北排入系统一污水管道。 3.寻乌县寻乌水(菖蒲、龙廷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新建污水管网15.5公里,0.06万吨/日污水处理站1座,0.03万吨/日污水处理1站,底泥清理10万立方米,生态护坡约15.6公里。 4.寻乌县东江流域污染入河口规范与整治项目。全面清理违法违规设置的入河排污口,全面开展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对面源污染源进行环境治理;规整入河口标识、管理、监督性监测等工作。 5.寻乌县环保设施提标运维项目。针对县国土江河整治项目库、农村连片整治项目库、重金属土壤修复项目库和东江源保护项目库中已建立的环保设施进行提标改造及长期运营,使其长期发挥效益。运维湿地面积50437.5平方米,青龙岩上游河道治理项目2.6万吨/天,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1万吨/天,生态浮岛3200平米,各污水处理项目管网维护,三座生活垃圾填埋场的运行管护。结合县环保工程运维项目实际需求,建立和完善“第三方运维”机制,以1年建设,2年运维为一个周期对全县拟移交政府运营的环保项目进行运维。 6.寻乌县生态环境数字监控系统建设工程。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建设,集成各类环保数据,对环保数据进行整合分析与应用,并开发信息化平台进行数据可视化展示、数据化应用。工作内容包括:(1)技术服务:包括数据采集、整合、分析、咨询、运维等;(2)平台开发:环境监控系统、环境质量管理系统、污染治理管理系统、“三线一单”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库等;(3)硬件配套:监控平台中心站、细颗粒物监测站、高空瞭望观测系统、水质监控系统等。从整体上提高相关部门监管、督察、处理、反馈等工作效率,使公众能够参与到监督及反馈等环节,同时实现企业监控体系与本平台联网。 7.寻乌县地表水环境自动监测网络建设。建设全县主要河流及饮用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网络,在主要河流的断面以及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断面建设水质自动监测站,共建设22个水质自动监测站。 8.寻乌县水电站生态流量监控设施建设。对寻乌县的所有水电站建设生态流量监控设施和建设监控平台,保证河流的泄洪及自净能力,保证下游生态基流。 9.寻乌县斗晏水库水质与水生态调查评估与水质巩固提升技术研究。(1)寻乌县斗晏水库上游水生态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估。对斗晏水库及汇入断面水质、底泥、水生生物进行监测及评估,分析污染源分布特征、迁移及转换规律,分析总结出不稳定指标关联因子,提出具有操作性的关联因子控制方案,以期稳定改善斗晏断面水质。(2)寻乌县斗晏水库水质稳定技术方案。针对不稳定指标及其关联因子,提出切实可行的长期、短期及日常方案进一步保障断面水稳定达标。(3)水质预测模型研究及运用。科学布局监测因子,建立斗晏水库水质预测模型,以期预测水质结果,服务于政府决策。 10.寻乌县动态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建设工程。(1)水土流失监测点3个,控制范围100km及气象观测、水土流失监测设备等各一套。(2)监测、监督执法车辆2部,其他设备无人机2架,执法仪2套。 11.寻乌县九曲湾饮用水源地生态清洁型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治理水土流失总面积22.89km2,实施措施包括中措施、林草措施、封禁治理、清洁措施、其他措施等。 12.寻乌河上游水源地生态保护综合治理工程。治理水土流失总面积20.60km2,实施措施包括中措施、林草措施、封禁治理、清洁措施、其他措施等。 |
(二)矿山综合修复重点工程
主要包括寻乌县文峰乡七塅石片区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项目、寻乌县遗漏无证废弃矿山治理项目和寻乌县稀土矿区农田淤积区生态恢复项目,巩固提升矿山治理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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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2 矿山综合修复重点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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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寻乌县文峰乡七塅石片区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开展矿山复绿和矿山土壤改良;实施河道清淤,河道改造,建设生态浮床、湿地生态坝、人工湿地等;开展毗邻石排产业园部分的地块地质灾害防治,隐患场地平整,推进挡土墙、边坡防护(高边坡),浆砌石截(排)水沟建设,建设污水管网;实施监测系统等配套工程,完善区域水土流失、水质、土壤、植被和生物多样性等监测网络和设施,提高区域的监测预警能力。 2.寻乌县遗漏无证废弃矿山治理。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综合治理设施,土地平整、截排水沟、土壤改良、生态复绿工程等,治理矿山70个,面积约930亩。 |
(三)生态涵养重点工程
开展林业有害生物监测与防控除治体系项目、寻乌县森林经营项目、寻乌县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寻乌县林业资源保护工程和寻乌县东江源流域水源涵养能力、生态功能保护和绿色发展对策等,完善生态安全屏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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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3 生态涵养重点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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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林业有害生物监测与防控除治体系。建立林业有害生物动态监测、评估、预警体系和科学除治体系,重点对27万亩松林进行检疫性病虫害防控、除治。 2.寻乌县森林经营项目。相对集中连片、林木分化严重的天然中幼林10万亩、人工中幼林5万亩、中幼林生态林15万亩进行抚育改造,抚育性采伐2.5万亩,建设大径级木材储备林1.5万亩,低质低效林更替改造0.3万亩、补植改造1.5万亩、抚育改造1.27万亩、封育改造0.36万亩。 3.寻乌县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人工造林1万亩,更新造林0.25万亩,封山育林10万亩,东江源国家湿地公园基础设施建设,会寻安生态廊道建设90万亩。 4.寻乌县林业资源保护工程。实施天保工程面积73.29万亩,实施生态公益林面积86万亩,选聘1242名护林员(其中生态护林员1039名)进行岗位培训,以及购置设备设施。 5.寻乌县东江源流域水源涵养能力、生态功能保护和绿色发展对策。(1)摸清寻乌县东江源头区水源涵养潜力,评估源头水源涵养能力降低的主要区域,制定逐步改善和保障水源涵养功能的方案和策略;(2)摸清该区域产业发展的现状和对水源涵养和水质保护的压力,并在保障源头区生态功能和水源涵养的基础上,形成寻乌县东江流域经济绿色发展、流域生态功能保护及水污染风险源管控长效对策。 |
(四)农村环境整治重点工程
开展寻乌县农村村庄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寻乌县东江源头区乡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农业(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控系列工程、寻乌县菖蒲乡小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生态防治工程和寻乌县留车镇小流域农田退水污染生态治理工程项目等,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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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4 农村环境整治重点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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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寻乌县农村村庄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完成我县50 个重点村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各村建设排水排污雨污管网建设,因地制宜的选择人工湿地、氧化塘、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农村生活污水,每处处理污水50-150吨/日。 2.寻乌县东江源头区乡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二期)。拟在项山乡、水源乡、菖蒲乡、丹溪乡、龙廷乡共5个乡镇建设污水管网43950 米和建设污水处理站5座,污水处理规模合计日处理量1800立方米/日。 3.寻乌县菖蒲乡小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生态防治工程。拟在篁乡河菖蒲乡河段及其支流小流域针对丘陵果园、沿河农田建设生态截流系统。坡耕地建设生物拦截带,并配套建设集水窖、导流渠(管)、灌溉管带等坡耕地径流集蓄与再利用设施,沿河农田水网区域,建设生态沟渠、植草沟和多塘系统。 4.寻乌县留车镇小流域农田退水污染生态治理工程项目。拟在留车镇河段及其支流小流域针沿河农田建设生态截蓄用系统。沿河农田建设植草沟、生态沟渠和多塘系统,建设农田退水径流集蓄与再利用设施,构建整体的生态治理系统。 |
(五)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工程
推动建立东江流域上下游生态补偿长效机制,积极争取国家继续加大重点生态功能区环境质量考核转移支付力度,推进国家级“两山”基地创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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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5 生态制度建设重点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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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立东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政策的长效机制。为进一步巩固提升生态治理成果,切实缓解寻乌等东江源区县的生态环保压力,解决东江流域生态环保后续资金难题,确保东江水质安全稳定,保护珠三角地区近6000 万人民的生产生活用水,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支持,推进实施东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长效机制,将生态补偿经费列入国家公共财政保障范畴。 2.加大对寻乌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环境质量考核转移支付力度。自2009年国家启动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环境质量考核工作,我县积极落实国家政策方针,大力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工作,我县环境质量逐年改善提升,南岭生态功能区保护卓有成效。要积极争取国家继续加大重点生态功能区环境质量考核转移支付力度。 3.国家级“两山”基地创建项目。以高质量绿色发展为总要求,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创新实践基地建设为载体,推进生态文明供给侧模式创新,培育绿色惠民、绿色共享品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寻乌模式,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建设的标杆样板。 |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将本规划主要目标指标、重点任务和重大工程等分级、分层、分解落实,并与各类规划、年度计划衔接协调,推动规划落地落实。强化环境保护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全面形成政府负责、部门联动、企业主体、公众参与、环保统一监管的工作氛围和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调,明确部门职责和任务,全面落实环境保护各项工作任务。
落实生态环境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要求,增强生态环保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把重点项目纳入项目储备库,作为政府优先实施项目和财政重点支持对象。持续加大财政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投入力度,统筹生态环境领域各类资金,重点支持绿色产业发展、应对气候变化、生态环境治理、生态保护修复、环境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提升等方面。拓宽投融资渠道,完善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投入机制,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为主、社会参与”的多元化筹资通道,鼓励不同经济成分和各类投资主体,以多种形式参与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事业。
加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宣传力度。积极开展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政策、法规制度、进展成效、实践经验宣传与交流。加大信息公开力度,鼓励、引导公众有序参与环境保护,充分发挥互联网、环保热线、自媒体平台的作用,加强与新闻媒体互动,形成线上线下相同步、相协调的工作机制,强化公民生态文明意识。
加强规划实施评估考核,将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纳入各地、各有关部门政绩考核和环保责任考核内容。完善规划实施监督机制,定期组织调度,开展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鼓励开展第三方评估,依据中期评估结果可对规划目标任务进行科学调整,评估结果作为考核依据并向社会及时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