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石城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试点专项规划
(2020-2030 年)
石城县人民政府
2020 年 7 月委托单位:赣州市石城生态环境局
编制单位:江西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负 责 人:朱佳琪 江西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编制人员:朱佳琪 江西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李铭书 江西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华进城 江西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胡林凯 江西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姚 娜 江西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许忆红 赣州市石城生态环境局
技术审核:张 萌 江西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第一部分规划文本目 录
1 总则 1
1.1 规划背景 1
1.2 指导思想 3
1.3 编制依据 3
1.4 规划范围 8
1.5 规划期限 8
1.6 规划目标 8
2 区域概况 10
2.1 自然条件 10
2.1.1 地理位置 10
2.1.2 气象及气候 10
2.1.3 地形地貌 11
2.1.4 土壤类型 12
2.1.5 河流与湖泊 12
2.1.6 自然资源 15
2.1.7 旅游资源 17
2.1.8 水生态环境现状及趋势 18
2.1.9 水环境功能区 19
2.1.10 生态红线划定 20
2.2 社会经济状况 21
2.2.1 行政区划 21
2.2.2 农村人口分布与密度 21
2.2.3 经济指标 22
2.2.4 产业类型 22
2.2.5 土地利用特征 25
2.3 生态环境保护状况 26
2.3.1 县城饮用水源地概况 26
2.3.2 集镇及农村饮用水源地概况 27
2.3.3 生态环境敏感区概况 30
2.3.4 农村污水收集及处理建设现状 34
3 污染源分析 40
3.1 用水及排水体制现状 40
3.2.1 现状及规划人口 41
3.2.2 排污水量计算 42
3.2.3 污染负荷计算 43
4.1 治理模式规划 44
4.1.1 治理村庄分类 44
4.1.2 治理模式选择 45
4.1.3 规划建设项目安排 46
4.2 出水排水要求 51
4.3 收集及处理模式规划 52
4.3.1 污水资源化利用收集及储存系统 52
4.3.2 纳管式污水收集及预处理系统 53
4.3.3 农家乐污水收集及与预处理系统 53
4.3.4 多(单)户污水收集与处理模式 53
4.3.5 集中处理达标排放模式 53
4.4 污水收集系统建设规划 57
4.4.1 排污管网系统分类 57
4.4.2 排污管网系统选择 59
4.4.3 污水管网建设系数 59
4.4.4 污水管网工程量 60
4.5 设施布局选址 61
4.6 污泥处理处置 61
4.6.1 污泥处理规划 61
4.6.2 污泥产生量 62
4.7 验收移交 62
5.1 规划投资估算 63
5.2 资金筹措 66
6.1 运维费用估算 67
6.2 运维管理规划 67
6.2.1 健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管理组织架构 67
6.2.2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总体规划 68
6.2.3 确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竣工与运维移交准则 71
6.2.4 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经费保障机制 71
6.2.5 出台了石城县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运维考核办法 72
6.3 环境监管 73
7 效益分析 75
7.1 经济效益 75
7.2 社会效益 75
7.3 环境效益 76
8 保障措施 77
8.1 加强组织领导 77
8.2 政策制度保障 77
8.3 保障投资经费 77
8.4 规范项目建设 78
8.5 加强技术支撑 78
8.6 加强运营监管 78
8.7 强化公众参与 79
附表 2 石城县已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或纳管方式村庄情况 147
附表 3 石城县规划建设农村污水收集及处理设施村庄情况(2020-2025)
附图 3 石城县已建农村污水集中式处理设施点位分布图 179
附图 6 石城县农村污水治理年度规划点(2021 年底完成) 182
附图 7 石城县农村污水治理年度规划点(2023 年底完成) 183
附图 8 石城县农村污水治理年度规划点(2025 年底完成) 184
1 总则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农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村居民在享受新 建房屋卫生厕所带来方便的同时,多数居民将传统的人粪尿农田资源 化利用的方式放弃了,而将其通过冲水马桶排入村边的河沟进入河流、水塘或湖泊,增加了水体的污染负荷,成为农业农村面源污染的重要 来源。石城县水系发达,大量村庄分布在河流两岸,污水直排入河现 象较为普遍;位于赣江源头区,部分村庄具有规模小人口分散,农村 人口常住率较低等特点。根据不同村庄人口特点、环境现状、基础设 施建设情况,提出不同村庄生活污水的处理对策非常必要。
1.1 规划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用于指导各地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元,科学规划和统筹治理农村生活污水。
“石泉、石美、石城”。近年石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紧紧围绕“始终坚持生态立县,全面推进绿色崛起”发展主题,坚定不移打好 “六大攻坚战”、高质量建设“四个示范区”,着力构建“五大生态”,致力打造生态型石城。2019 年石城县摘牌省级生态文明县,申报国家级生态文明县已提上日程;现有省级生态文明乡镇 7 个,省级生态村6个,市级生态村 111 个。四度蝉联“中国深呼吸小城 100 佳”;获评“中国最佳文化生态旅游目的地”、“中国最佳休闲度假旅游县”、“中华文化旅游名县”、“中国乡村旅游创客示范基地”和“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等殊荣;荣膺“中国最美乡愁旅游城市 30 强”;成功入围“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以生态立足,发展生态经济、建设生态村镇已成为石城县坚定不移的发展路线,农村环境整治、生活污水治理已成为更好发展生态石城不可缺少一部分。
2020 年石城县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让乡村更美”。全面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任务,全力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区建设,扎实推进“厕所革命”,全面完成农户改厕任务,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整治、村庄清洁和绿化行动。要求新农村建设点农村民房庭院整治率达到 100%,高效利用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县美丽宜居示范乡镇、示范村庄、示范庭院分别达 20%、30%、10%。着力打造点线面一体的美丽乡村风景线。石城县委、县政府充分认识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重要意义,把其作为一项重大民生工程抓紧抓实,切实提升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在高度重视、大力推动下,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取得积极进展,成效显著。目前已建成 49 个村级集中式污水处理站,10 个乡镇级集中式污水处理站,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农村常住人口覆盖率达到 33.0%,行政村覆盖率达到 51.1%。农村污水处理收集及建设成果较为丰硕,但仍未达到国家、省、市相应要求。农村污水治理仍然是石城县农村人居环境、乡村振兴、优美乡村建设的一大短板,仍然面临着环保意识不到位、专业人才紧缺、资金投入保障难、治理工艺不够成熟、管护机制不健全等问题。
石城县在全面梳理国家和地方资金支持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各类项目任务完成情况基础上,结合《江西省污染防治攻坚战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赣州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等部署要求,按照《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指南(试行)》大纲要求编制了《赣州市石城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试点专项规划(2020-2030 年)》。规划分为近期和远期规划,编制基准年为 2019 年,近期规划时限为 2020-2025
年;远期规划时限为 2026-2030 年。本规划自石城县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成为指导石城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由相关建设单位及监管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1.2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重大决策部署,按照党中央和江西省委、省政府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有关要求,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结合石城县农村特点,积极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 全面提高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加快补齐农村发展短板,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富裕幸福的现代化石城作出贡献。
1.3 编制依据
(一)法律法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 年 1 月 1 日);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 年修订,第 70 号);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 年修改);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 年修订,第 74 号);
(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 年修订);
(6)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5 年修正);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5 年修正)。
(二)采用标准及技术规范
1、环境保护
(1)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2) 《农用污泥污染物控制标准》(GB4284-2018);
(3)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
(4)《渔业水质标准》(GB11607-89);
(5)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 18921-2019);
(6)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 园林绿化用泥质》(GB/T 23486-2009);
(7)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技术标准》(GB/T 51347-2019);
(8) 《农村生活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 574-2010);
(9) 《人工湿地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05-2010);
(10) 《水解酸化反应器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47-2015);
(11)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规范编制工作指南(试行)》(环办土壤函〔2019〕403 号);
(12) 《县(市)域城乡污水统筹治理导则(试行)》(建村〔2014〕
6 号);
(13)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
(14)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6/1102-2019);
2、建筑
(1)《建筑地面设计规范》(GB50037-2013);
(2)《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
(3)《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2012);
(4)《办公建筑设计规范》(JGJ67-2016);
(5)《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
(6)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7)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4)。
(三)取费依据
(1) 《市政工程投资估算指标》(HGZ47-104-2007);
(2) 《江西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2017);
(3) 《江西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及单位估价表》(2004);
(4) 《江西省通用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2017);
(5)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国家计委、建设部计价格[2002]10号);
(6)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建设与投资指南》(环发[2013]130号)。
(四)其他
(1) 《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
17 号);
(2) 《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 年)>》
(中发〔2018〕1 号);
(3)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中办发〔2018〕5 号);
(4)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银保监会关于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中农发〔2019〕14 号);
(5) 《生态环境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的通知》(环土壤〔2018〕143 号);
(6) 《关于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办土壤
〔2019〕48 号);
(7)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工作的指导意见》( 环办土壤〔2019〕24 号);
(8) 《关于印发〈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
(环办土壤函〔2019〕826 号);
(9) 《关于印发〈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指南( 试行)〉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19〕756 号);
(10) 《关于印发〈农村环境整治实施方案(试行)〉的函》( 环办土壤函〔2020〕7 号);
(11)《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办字〔2018〕23 号);
(12) 《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江西省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办发〔2018〕8 号);
(13) 《关于扎实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实施意见》(赣环委字〔2019〕10 号);
(14) 《中共赣州市委办公厅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赣州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赣市办字( 2018J 46号);
(15) 《赣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赣州市生态环境问题全面排查和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市环监字〔2019〕4 号);
(16) 《赣州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19 年 5 月 5 日);
(17) 《石城县横江河流域综合规划》(2010 年);
(18) 《石城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实施方案》(2019 年);
(19) 《石城县生态县建设规划(2011-2020)》;
(20) 《石城县城区排水专项规划(2010-2020)》;
(21) 《江西省石城县总体规划修编(2013~2030)》;
(22) 《石城县旅游产业发展十三五(2016-2020 年)行动计划》;
(23) 石城县生态红线;
(24) 石城县生态功能区划;
(25) 江西省水环境功能区划;
(26) 业主及相关部门提供的有关资料。
1.4 规划范围
规划治理范围覆盖琴江镇、高田镇、小松镇、屏山镇、横江镇、赣江源镇、丰山乡、木兰乡、大由乡、龙岗乡、珠坑乡等 11 个乡(镇),
131 个行政村,1815 个村小组。
1.5 规划期限
规划基准年:2019 年; 近期规划:2020-2025 年; 远期规划:2026-2030 年。
1.6 规划目标
(1) 近期目标
第一阶段到 2023 年,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梯次提升;建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行政村达到 99 个,覆盖率为 75.6%(>60%);建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农村常住人口达到 6.6 万人,覆盖率为39.2%;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排放达标率不低于 60%。
第二阶段到 2025 年,全县建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行政村 85%
以上;建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农村常住人口达到 10.3 万人以上, 覆盖率达到 60%以上;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排放达标率不低于 70%。村庄内污水横流、乱排乱放情况基础消除,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明显提高,污水资源化途径基本明确,
(2) 远期目标
逐步完善人口密集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和有效处理能力,基本建立可持续良性发展的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体系。全县自然村治理率达到 100%,实现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能力明显提升,运维管护机制趋于完善,区域农村生活污水得到全面有效治理。
2 区域概况
2.1 自然条件
2.1.1 地理位置
石城县位于江西省东南部、赣州市东北部、武夷山脉中段西侧, 东邻福建省宁化县,南接瑞金市,西连宁都县,北抵广昌县,地处北纬 25°57′47″~26°36′13″、东经 116°05′47″~116°38′03″之间。县城距赣州市人民政府驻地 220km,距省会南昌市 330km。
石城位于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海峡西岸经济区、珠江三角洲经济区交融的重要结点,随着泉南、济广高速公路的全面通车,新经济地理区位优势即已确立,给“闽粤通衢”的古称赋予了新的意义。
2.1.2 气象及气候
石城县属于中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区,日照充足,热量丰富,无霜期长,四季分明,降水丰沛,其显著特征是四季分明。雨热同季、温和湿润。根据农业区划等资料,石城县历年平均日照时数 1825.6 小时,多年平均气温在 14.8-19.1℃之间,平均 18.3℃,其中最冷月一月平均气温在 4.6-7.5℃之间,最热七月平均气温在 24.6-30.4℃之间。日平均气温稳定通过100C 的活动积温为5531.60C,无霜期282.3 天,多年平均降水量在 1400-1900mm 之间,平均为 1748.6mm,其中主汛期 4-6 月降水量要占全年降水量的 50.1%,7-9 月进入枯水季节,降水偏少,只占全年降水量的 19%。降水量空间分布为东多西少、南多北少,自东南向西北呈减少趋势。石城县气象与气候带有典型的江南山区特点,有利于污水处理植物生长,处理效率较高。地形地貌
(1) 地形
石城为武夷山脉内部的山间盆地,四周山地耸峙,中部琴江、小松、屏山、大由、丰山较为平坦,海拔较低。境内山地海拔一般为500-1000 米,县境最高峰鸡公岽海拔 1389.9 米。东南部与福建省交
界的武夷山脉主峰高达 1000-1388 米;西北部山地为广昌南部花岗山
地南伸部分,山体高度一般为 350-500 米,个别山峰高达 700 米;西
南多变质岩山体,一般高达 400-700 米;中心地带为错综分布的砂砾岩丘陵、小盆地及沿河冲积小平原。
(2) 地貌
根据地貌成因与形态特征,石城可分为侵蚀构造中低山地形、剥蚀构造丘陵地形和构造剥蚀单斜盆地三类。
侵蚀构造中低山地形 主要分布于境内东北、西北和东南边缘, 面积 40487.17 公顷,约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 25.6%。可分中山和低山两种。中山主要由石英砂岩、板岩、砂质页岩构成,局部地区由花岗岩构成;分布于岩岭、高田、珠坑、横江、赣江源镇等地;直高 750-1300
米、相高 400-500 米。低山依其物质可分:板岩、千枚岩、石英砂岩、砂质页岩低山;主要分布于丰山、琴江、赣江源镇、横江等地,花岗岩低山,仅木兰乡有局部分布;直高 500-700 米、相高 250-350 米。
剥蚀构造丘陵地形 主要分布于石城境内北部、中部和中南部一带,面积 85244.47 万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 53.9%。直高 500
米以下、相高 250 米不等,按其物质可分为花岗岩丘陵和红岩丘陵 2 种。花岗岩丘陵主要分布于小松、丹溪、石田、琴江及高田等地。红岩丘陵主要分布于珠坑、横江、龙岗、屏山、大由及琴江等地,由白垩纪及老第三纪杂色页岩、红砂岩、砂砾岩及紫色页岩构成。丘陵多呈南东 110°-170°。倾斜的单面山,经后期水流侵蚀,成波状丘陵。构造剥蚀单斜盆地 海拔高度在 300 米以下。主要分布于琴江中
下游地区,为白垩系紫红岩、棕红色砂岩、砂砾岩、粉砂岩、泥岩构成。面积为 32421.37 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 20.5%。
2.1.3 土壤类型
石城县地带性土壤为红壤,但在地貌、母质、小气候条件以及人类活动共同作用下,县内土壤实际上具有类型多样的特征。县境土壤分为水稻土、潮土、紫色土、红壤、山地黄壤和山地草甸土等 6 个土类、13 个亚类、39 土属、153 个土种。其中:红壤和水稻土面积较大。
2.1.4 河流与湖泊
石城县隶属赣江水系,赣江源头区,地处贡水二级支流中、上游区,境内水系发达,河流密布。河流水系最终汇入琴江、梅江和绵江, 大部分区域为琴江水系。汇入琴江水系的有岩岭河、大琴河、石田河、罗陂河、横江河、秋溪河;汇入梅江水系的有罗溪、白家礤溪;汇入绵江水系的有水庙溪、石潦河(属赣江正源)、龙岗河、上洞溪。境内大小河流 140 余条,计程 1099 千米,平均河网密度每平方千米 0.69 千米。水资源丰富导致沿河村庄污水容易排入河流,污染自然水体。石城县主要河流情况如下:
(1) 琴江
为石城境内主河道,发源于高田镇金华山,自北向南流经丰山、琴江、屏山、大由等乡(镇),入大由乡后,折向西南于龙下渡出境, 至宁都县黄石与梅江汇合。石城境内全长 90.4 千米,控制流域面积
1469.1 平方千米。多年平均流量 51.4 立方米/秒,平均比降 1.62%。上游河道狭小,一般为 50 米以下,天然落差大;中下游进入琴江镇
后,汇集众多支流,河面逐渐变宽,一般为 100-200 米,最宽处达 300 余米,河床坡降逐渐平缓,平均比降仅 0.78‰。沿江两岸多为低山与冲积台地,集中了大片耕地,河床由细沙、砾石组成。
(2) 岩岭河
发源于高田镇大秀村仙山脑,古称大牛岭水,水流由东北向西南, 绕岩前岭,经福村养马煅汇入琴江。干流长 22.4 千米,控制流域面
积 90.4 平方千米,多年平均流量 3.06 立方米/秒。天然落差大,平均比降为 18%。河床为岩石、砾石结构。水能开发条件好。
(3) 大琴河
发源于木兰乡,古称池家坳水。木兰境内纳角山背小溪,水流自北向南,由丰山上坑村里纳木兰河,从琴江镇琴口汇入琴江。干流长32 千米,控制流域面积 142 平方千米,多年平均流量 4.73 立方米/秒, 平均比降 4.73‰。河床为粗沙组成,因沿途两岸水土流失严重,含沙量为全县河流之首。
(4) 石田河
古称坝水,发源于石城大溪源。水流由西北向东南,纳小松、桐江、丹溪、案上、江下、胜和、长乐诸水,由琴江镇坝口汇入琴江。干流长 28.3 千米,控制流域面积 184 平方千米,多年平均流量 6.04 立方米/秒,平均比降 5.6‰。河床由岩石、砾石、粗沙组成。
(5) 罗陂河
发源于宁都上礤,水流自西流向东南,经屏山罗陂、新坊,由山下大坝脑汇入琴江。全程 19 千米,控制流域面积 92.1 平方千米,多
年平均流量 2 85 立方米/秒,平均比降 2.85‰,河床为岩石、砾石、粗沙组成横江河
发源于福建省宁化县淮土乡,水流自东向西,经横江、珠坑、屏山等乡(镇),纳竹溪、沽溪等溪流,由屏山镇贯头陂汇入琴江。干流长 45.5 千米,控制流域面积 216.2 平方千米,多年平均流量 6.87 立方米/秒,平均比降 4.75‰。河床为岩石、砾石、粗沙组成。
(6) 秋溪河
发源于赣江源镇桃花礤千公山,水流自东南向西北,经横江、屏山等乡(镇),由秋口汇入琴江。全程 29.8 千米,控制流域面积 90 平方千米,多年平均流量 2.8 立方米/秒,平均比降 4.3‰。河床为岩石、砾石、粗沙组成。
此外,石城境内较大的溪流还有丰山乡的沿沙河、沿地河,琴江镇的沔坊河、沙煅河、大畲河,龙岗乡的龙岗河,大由乡的罗田河等。
(三)水库山塘
石城县有中型水库一座(岩岭水库),小(一)型水库 9 座,小
(二)型水库有 39 座,山塘 4206 座,引水工程 2458 处,提水工程148 处,总装机为 8945KW。石城县各类蓄、引、堤工程情况见表 2.1。表 2.1 石城县各类蓄、引、堤工程一览表
|
工程类别 |
数量 (座、处、个) |
总库容 (万 m3) |
有效库容 (万 m3) |
装机 (KW/台) |
灌溉面积 (万亩) |
|
中型水库 |
1 |
1440 |
1052 |
4250/5 |
- |
|
小(一)型水库 |
9 |
1753 |
1285 |
448/5 |
1.11 |
|
小(二)型水库 |
39 |
1008 |
833 |
105/2 |
1.19 |
|
山 塘 |
4206 |
1080 |
1080 |
- |
2.98 |
|
引水工程 |
2458 |
- |
- |
2340/21 |
9.78 |
|
提水工程 |
148 |
- |
- |
1802/48 |
1.855 |
|
合 计 |
6861 |
5281 |
4250 |
8945/81 |
16.915 |
2.1.5 自然资源
(1) 水资源
地表水:多年平均地表水径流量为 17.36 亿立方米,人均年占有水
量 7290 立方米,亩均耕地占有水量 7295 立方米,略高于全国、全省及全市平均水平。
地下水:境内地下水属浅层地下水,具有埋深小、补给条件好、更新快、易开采等特点。根据赣州市水环境监测中心历年抽样监测结果,境内多年平均浅层地下水资源量为 28.4 亿立方米,水质级别为
Ⅱ、Ⅲ级,矿化度为 0.19 克/平方米,水质较好,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饮用水水质达标率为 98%,属于良好的地下水。
(2) 森林资源
石城县森林覆盖率为 76.01%;其中赣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森林覆盖率高达 94.2%,堪称“植物王国”“动物天堂”。据最近森林资源二类调整数据显示,全县林地面积 124152.4 公顷,占国土面积
78.5%。全县活立木蓄积量为 847.4 万m3,立竹 1786 万根。
(3) 动物资源
石城县陆生脊椎动物共有 31 目 93 科 221 属 360 种。其中,哺
乳类有 8 目 19 科 48 属 59 种,鸟类有 18 目 55 科 125 属 214 种,两
栖类有 2 目 8 科 10 属 28 种,爬行类有 3 目 11 科 38 属 59 种。陆生脊椎动物占江西省陆生脊椎动物种数(642 种)的 56.07%。县域内鱼类3 目 8 科 16 种,淡水贝类 8 科 10 属 14 种,陆生贝类有 10 科 15 属
34 种,虾类有 2 科 2 属 2 种,蟹类 1 科 1 属 1 种,昆虫 16 目 173 科
677 属 1055 种,大型真菌 2 亚门 39 科 84 属 155 种。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有 42 种,其中国家 I 级有豹、云豹、黄腹角雉、白颈长尾雉、穿山甲、蟒蛇 5 种,国家II 级有猕猴、豺、水鹿、鬣羚、隼、松雀鹰、白鹇、虎纹蛙等 36 种。有 51 种陆生脊椎动物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31 种中国特有陆生脊椎动物物种,动物资源丰富。
(4) 植物资源
石城县境内野生高等植物252 科837 属2582 种(含种以下单位),
其中,种子植物有 169 科 686 属 2261 种。高等植物种数占江西省高等植物种数(5115 种)的 50.48%。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 16 种,其中国家I 级有南方红豆杉、伯乐树、银杏 3 种,国家 II 级有金毛狗蕨、光叶榉、榧树、凹叶厚朴、樟树、闽楠、浙江楠、金荞麦、野菱、野大豆、花榈木、半枫荷、香果树 13 种。
(5) 矿产资源
石城县位于武夷锡钽铌萤石多金属成矿带,成矿地质条件优越。钽铌、萤石、硅石、地热等矿产资源较丰富,锡、铁、高岭土(陶瓷土)、钾长石、水泥用混合材火山角砾岩等矿产一般分布,铜、铅锌、金等矿产资源潜力较大。石城县已发现铌、钽、钨、锡、钼、铜、铅、锌、锂、锆、铷、稀土、煤、铁、磷、萤石、高岭土、长石、硅石、花岗岩、砚石、火山岩、地热、矿泉水等 24 种矿产。
金属矿产资源:铌、钽、钨、锡、钼、铜、铅、锌、锂、锆、铷、铁、稀土等,其中具有开采价值的有:铌、钽、锡、铁、稀土、钨 6 种。钽、铌主要分布于琴江镇兴隆村硬田嘴,睦富村河屋坝,沔坊村海萝岭,何坑村姜坑里,丰山乡大琴、莲塘、栗树排,高田镇岩岭村及串球等地。锡主要分布于琴江镇坝口、沔坊村一带。钨分布于琴江镇何坑村、沔坊村、大畲村等地。稀土主要分布于石城北部地区,有开采价值的有琴江镇小别、高田镇张家排等地。铁主要分布于沔坊村柳家庄一带。非金属资源:主要有煤、萤石、高岭土、长石、硅石、花岗岩、砚石、火山岩、磷、地热、矿泉水等,其中有开采价值的有萤石、高岭土、长石、硅石、花岗岩、砚石、火山岩、地热、矿泉水等。另外琴江多砂,琴口至屏山镇燕首一段,河沙色泽洁白,含石英成分高, 是上好的建材,因运输方便,县内及宁化、瑞金等第建筑用砂多取于此。境内多石,有青、红、白等几种,青石为上,白石和红石次之。青石多产于木兰乡东坑、丰山乡福村、龙岗乡等地,白石多产于琴江镇濯坑村、花园村等地,红石多产于屏山、横江等地。砚石矿位于龙岗乡新龙村猪子峡,境内砚石储量为 29.89 万立方米。萤石矿主要分
布于丰山乡的下湘村、楂山里等地,储量超过 500 万吨。高岭土主要分布于珠坑乡礤头一带,该矿储量大,品质中等。
2.1.6 旅游资源
石城具有丰富的旅游资源,形成了“寻赣江源头、走闽粤通衢、趟高山流水、沐峡谷温泉、赏百里荷花、览百年杜鹃、穿尘封遗址、缅红色记忆,探丹霞地貌、品千年遗风”等特色旅游名片。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魅力赣江源:有“江西水塔”之美称,是千里赣江的发源地,拥有众多自然、人文景观的旅游胜地,区域内动植物资源丰富,负氧离子含量高达每立方厘米 13 万个单位,全国罕见, 是名副其实的“天然氧吧”。
国家 AAAA 级景区——神奇通天寨:素有“石怪、洞幽、泉美、茶香、佛盛”之美誉,是国家 4A 级景区、国家地质公园。有通天岩、石笋干霄、仙人犁田等自然和人文景观百余处,其中尤以龟裂凸包地貌、千佛丹霞、生命之根与生命之门同处一山的罕见景观为通天“三绝”。
亚洲第一漂、水上过山车——赣江源漂流:有着“水上过山车” 的美誉,位于赣江源仙人谷景区,被誉为是“亚洲最刺激的漂流”,漂流河道两岸风景旖旎,风景如画,沿途有“仙人谷”、“鲤鱼跃龙门”、“三叠泉”等 40 多个天然景点,让您在惊心动魄的漂流过程中,享受到美不胜收的视觉冲击。
江西省 5A 级乡村旅游点——大畲乡村旅游点:主要由古民居群、古戏台、荷花物种园、莲花观赏园、莲文化馆等组成,集中展现了“中国白莲之乡”的靓丽风景,古建筑南庐屋建于清朝乾隆癸卯(公元 1783
年),是一座保存完好的“天井式”客家建筑。
除此之外还有花的世界,欢乐的海洋——石城花乐园;万亩高山草甸;百年杜鹃花海——浪漫八卦脑等自然旅游资源。有城市山野主题公园——石城阻击战纪念园等红色旅游资源。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宝福院塔,石城雍和文园等历史文化旅游资源。
2.1.7 水生态环境现状及趋势
石城县内共设有省控地表水水质监测断面 4 个,其中县城集中
式饮用水源地 1 个,县域出境断面 1 个,赣江源头监测断面 2 个,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每季度监测一次,其他三个断面每月监测一次。监测断面信息见表 2.2。
表 2.2 监测断面信息
|
序 号 |
监测断面名称 |
类型 |
监测频次及项目 |
水质目标 |
|
1 |
石城县水厂(琴 江) |
县城水源地 |
1 次/季,62 项 每 2 年 1 次,109 项 |
Ⅱ~Ⅲ类 |
|
2 |
宁都龙下渡 |
出境断面 |
1 次/月,23 项 |
Ⅲ类 |
|
3 |
蛇岭下 |
赣江源头区 |
1 次/月,23 项 |
Ⅱ类 |
|
4 |
祠堂 |
赣江源头区 |
1 次/月,23 项 |
Ⅱ类 |
根据赣州市环境监测站及省站公布数据显示:2016-2020 年间, 石城县水厂(琴江)断面和宁都龙下渡断面水质均达到Ⅲ类标准。蛇岭下断面:2016 粪大肠菌群超标(2 月份为Ⅲ类,为 3500 个/L); 2018 年蛇岭下断面粪大肠菌群(2 个月为Ⅲ类,6 个月为Ⅳ类)和总磷(10 月份为Ⅲ类)超标;2019 年总磷超标(3、4、10 月份总磷为Ⅲ类),其他时间段均为Ⅱ类水标准。祠堂断面:2016 年粪大肠菌群超标(5 个月为Ⅲ类,最高值为 9200 个/L),其他时间段均为Ⅱ类水标准。石城县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较好,源头区断面粪大肠菌群(不参与评价)和总磷超标主要原因为源头区内仍然有居民居住,存在农业活动。石城县断面水水质状况见表 2.3。
表 2.3 2016-2020 年石城县断面水水质状况
|
序号 |
监测断面名称 |
监测时间 |
||||
|
2016 |
2017 |
2018 |
2019 |
2020 |
||
|
1 |
石城县水厂(琴 江) |
Ⅲ类 |
Ⅲ类 |
Ⅲ类 |
Ⅲ类 |
Ⅲ类 |
|
2 |
宁都龙下渡 |
Ⅲ类 |
Ⅲ类 |
Ⅲ类 |
Ⅲ类 |
Ⅲ类 |
|
3 |
蛇岭下 |
— |
Ⅱ 类 除粪大肠 菌群外 |
Ⅱ类 除粪大肠菌 群和总磷外 |
Ⅱ类 除总磷 外 |
Ⅱ类 |
|
4 |
祠堂 |
Ⅱ 类 除粪大肠菌群外 (Ⅲ类) |
Ⅱ类 |
Ⅱ类 |
Ⅱ类 |
Ⅱ类 |
备注:2020 年水质数据为 1-4 月(第一季度)
2.1.8 水环境功能区
2007 年江西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显示,石城县已划定了水功能区的长度为 204.5km,其中赣江源头自然保护区长度为 53km,饮用水源保护区长度为 4.2km,景观娱乐用水区 138.5km,工业用水区长度为 8.8km。石城县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见表 2.4。
表 2.4 石城县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
|
序号 |
水功能区名称 |
水环境 功能区名称 |
水质目标 |
起始位置 |
终止位置 |
长度 km |
区划依据 |
|
1 |
赣江源头水保 护区 |
自然保护区 |
Ⅱ |
石城县石嶛岽赣江河源 |
瑞金市叶坪乡 |
53.0 |
源头河段 |
|
2 |
琴江石城保留区 |
景观娱乐用水区 |
Ⅲ |
石城县高田镇大秀起源 |
石城县土围下石城水厂上 4.0km |
39.0 |
开发利用程度不高 |
|
3 |
琴江石城开发 利用区 |
景观娱乐用水区 |
Ⅲ |
石城县土围下石城水厂 上 4.0km |
石城县花园岭 |
13.0 |
重要城镇河段 |
|
4 |
琴江石 城饮用水源区 |
饮用水源保护区 |
Ⅱ~ Ⅲ |
石城县土围 下石城水厂上 4.0km |
取水口下游 0.2km |
4.2 |
饮用、 景观用水区 |
|
5 |
琴江石 城工业用水区 |
工业用水区 |
Ⅳ |
取水口下游 0.2km |
石城县花园岭 |
8.8 |
工业、 景观用水区 |
|
6 |
琴江石城~宁都保留 区 |
景观娱乐用水区 |
Ⅲ |
石城县花园岭 |
宁都县黄石镇琴江入梅江汇 合口 |
86.5 |
开发利用程度不高 |
2.1.9 生态红线划定
石城县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为 664.43 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比例为 42.34%,红线斑块数 170 块。其中,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面积为
107.59 平方公里,省级以上地质公园一级以上地质遗迹保护区面积为
36.01 平方公里,省级以上森林公园面积为 23.93 平方公里,省级以上湿地公园面积为 6.82 平方公里,省级以上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面积为 3.71 平方公里,“五河”及东江源头保护区面积为 109.94 平方公里,县级以上及备用水源保护区面积为 0.54 平方公里,国家级公益林面积为 335.36 平方公里,I 级保护林地面积为 109.94 平方公里,天
然阔叶林面积为 22.30 平方公里,省级以上重要湿地面积为 0.35 平方公里,河湖滨岸带面积为 18.47 平方公里,生态功能重要区域面积为
633.14 平方公里。生态红线范围内村庄应适当考虑优先治理,待生态红线相关管理办法出台后,参照相关管理办法管理管控。
2.2 社会经济状况
2.2.1 行政区划
石城县面积为 1567km2,辖 6 镇 5 乡共 11 个乡镇:分别为琴江镇、高田镇、小松镇、屏山镇、横江镇、赣江源镇、丰山乡、木兰乡、大由乡、龙岗乡、珠坑乡,下辖 131 个行政村、22 个居委会、1815 个村小组。石城县村庄统计见表 2.5。
表 2.5 石城县村庄统计
|
序号 |
乡(镇) |
土地面积(km2) |
村民委员会 (个) |
村民小组(个) |
|
1 |
琴江镇 |
275 |
27 |
360 |
|
2 |
赣江源镇 |
108 |
11 |
100 |
|
3 |
小松镇 |
168 |
14 |
269 |
|
4 |
屏山镇 |
120 |
12 |
207 |
|
5 |
横江镇 |
188 |
12 |
146 |
|
6 |
高田镇 |
242 |
17 |
178 |
|
7 |
木兰乡 |
93 |
7 |
82 |
|
8 |
丰山乡 |
119 |
9 |
128 |
|
9 |
大由乡 |
124 |
9 |
168 |
|
10 |
龙岗乡 |
73 |
6 |
89 |
|
11 |
珠坑乡 |
57 |
7 |
88 |
|
合计 |
1567 |
131 |
1815 |
|
2.2.2 农村人口分布与密度
2019 年年末石城县户籍人口334564 人,其中城镇户籍人口68724人,农村户籍人口 265840 人。2019 年全县常住人口为 287669 人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为 119181 人,占比 41.43%;农村常住人口为168488 人,占比 58.57%。村庄主要分布于河流两岸。
1980-2010 年期间,大量农民工流向沿海发达城市、流入县城等,导致石城县农村常住人口仅为农村户籍人口 63.4%,村庄内常住人口普遍较低,部分小村庄逐步消亡灭失,尤其是赣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更为突出。“十三五”以来,随着返乡创业潮到来,人口流入和流出总体基本持平,流出的以青壮年居多,流入的以中老年居多。本规划人口覆盖率以 2019 年农村常住人口为主要依据。
2.2.3 经济指标
2019 年石城县 GDP 为 80.07 亿元;财政总收入首次突破 10 亿元大关;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固定资产投资、实际利用外资、出口总额均稳步增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 2278 元;农村居民人均
可支配收入 10738 元。十大主要经济指标中,地区生产总值,财政总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外贸进出口总额、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 7 项主要指标
增速进入或保持全市第一方阵。全年共实施“六大攻坚战”项目153 个,
总投资 425 亿元,年度计划投资 110.9 亿元,完成投资 123 亿元,占年度计划投资 111.2%。
2.2.4 产业类型
石城县第一产业生产总值为 16.5 亿元,第二产业生产总值为 23.7
亿元,第三产业生产总值为 39.8 亿元,三次产业比重为 20.6:29.7:49.8,
第一产业以生态农业为主,第二产业低碳产业为主,第三产业以现代服务业为主。
(1) 建设美丽莲乡,助力生态农业发展
以白莲为拳头,绿色无公害产品为发展方向。2018 年石城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农业农村工作综合先进县”,获“2018 年度全省现代农业发展先进单位”、“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先进单位”称号。白莲是石城的传统农作物,早在 1300 多年前就开始种植,1996 年石城县就被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命名为"中国白莲之乡",2014 年原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对"石城白莲"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2018 年石城白莲成功申请地理标志。“石城白莲”被中国品牌网列为“一县一品”重点推广农产品。通过调整产业结构,并制定一系列政策措施,确立了“石城白莲”为农业的主导产业,全县白莲种植面积达 9 万亩,通过引进新品种,提高产品质量,延长产业链,打造以观莲的旅游精品路线,丰富莲乡文化。石城县通过一系列措施,打造莲文化、莲基地、莲产业, 助力生态农业发展。
除此之外,石城县大力发展绿色无公害农业。新增“三品一标”农产品 23 个,其中无公害产品 14 个、有机产品 8 个。石城琴江农旅一
体化示范园辐射范围突破 3 平方公里;建有小松镇桐江、许坊村,屏山镇万盛村,赣江源镇秋溪村,珠坑乡竹溪、坳背村等规模蔬菜基地, 其中 500 亩以上 3 个,辐射带动全县蔬菜种植面积突破 3.5 万亩。全
县家庭农场达 247 家、农民专业合作社 493 家,注册资金 6.8 亿元。
全县规模以上农业企业达 7 家,其中省级 1 家、市级 6 家。推出“莲
田套种”“稻莲田养鱼”等生态高效种养新模式,培育出“山地鸡”“稻花鱼”“茶薪菇”“翻秋花生”和“野生红菇”等俏销市场的特色农业品牌。
(2) 发展低碳工业,改善产业结构
石城县工业园格局为“一轴两翼”“一园三区”。石城县工业园区创建于 2002 年,总规划面积 20000 亩,下设古樟工业园、屏山创业园和小松创业园。2016 年获批省级产业园,先后获批“省级矿山采选机械产业基地”“省级小企业创业基地”“省级绿色食品(白莲)产业基 地”“台商创业园”等称号。石城工业产业由传统单一的矿山机械,裂变为以品牌运动鞋服为首位产业,新型机械制造、矿产品精深加工、新能源、绿色食品为主攻产业的产业集群。截止 2018 年底,入驻园
区企业 200 余家,规模企业 45 家,工业税收 3 亿元。
(3) 以旅游为龙头,发展现代服务业
石城县围绕打造“全国知名生态休闲养生旅游目的地”目标,大力实施“精致县城、特色景区、秀美乡村、集群产业”四位一体旅游强县战略,坚持“全链条发展、全景化打造、全产业融合、全社会参与、全民化共享”的发展路径,以“做强旅游产业、做全旅游配套、做深旅游融合、做特旅游商品、做热旅游营销、做优旅游服务、做活旅游消费”为抓手稳步推进全域旅游发展。2016 年石城被列为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2018 年石城被认定为“江西省全域旅游示范区”。全县有宾馆住宿场所 176 家,其中三星级酒店和按三星级标准以上建设的酒店有多家,建有全市首个专业露营基地。全县共有大小
餐饮场所 1346 家,其中可同时容纳 200 人以上用餐的餐饮场所 180
多个,专业的旅游团队用餐场所 61 个。
2.2.5 土地利用特征
按照自然资源部门最新勘查成果(见表 2.5),石城县土地总面积 158153 公顷,其中,耕地面积 19857 公顷,林地面积 126570 公顷, 分别占土地总面积的 12.6%和 80.03%,其次是园地,城镇建设用地, 乡村建设用地和水产用地,合计占土地总面积的 7.37%。石城县以山地居多,土地开发程度较低。石城县土地利用现状见表 2.6。(节选)
详见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