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新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奉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
目 录
第一章开启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新征程……………(1)
第一节 发展基础……………………………………(1)
第二节 面临形势……………………………………(3)
第三节 指导思想…………………………………… (4)
第四节 基本原则…………………………………… (4)
第五节 主要目标…………………………………… (5)
第二章 实施绿色低碳转型行动……………………… (7)
第一节 低碳引领行动……………………………… (7)
第二节 绿色化改造行动…………………………… (7)
第三节 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 (8)
第四节 节水护水行动……………………………… (9)
第五节 生活垃圾分类行动………………………… (10)
第六节 反食品浪费行动…………………………… (10)
第七节 绿色办公行动……………………………… (11)
第八节 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倡导行动……………… (12)
第九节 示范创建行动……………………………… (12)
第十节 数字赋能行动……………………………… (13)
第三章 强化管理支撑体系建设……………………… (14)
第一节 制度标准体系……………………………… (14)
第二节 目标管理体系……………………………… (14)
第三节 能力提升体系……………………………… (15)
第四节 科技支撑体系……………………………… (15)
第四章 完善规划实施保障机制……………………… (16)
第一节 构建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机制…………… (16)
第二节 建立多元可持续资金保障机制…………… (17)
第三节 健全有效性监督评估考核机制…………… (17)
第四节 创新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机制…………… (18)
第一章 开启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新征程
第一节 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全县各地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并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以能源资源降耗增效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扎实推进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各项工作,圆满完成了“十三五”规划目标和任务。
——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2020年,全县公共机构数量约160家,能源消费总量0.26万吨标准煤,用水总量113.05万立方米;人均综合能耗54.7千克标煤/每人,单位建筑面积能耗2.38千克标煤/平方米,人均用水量23.67立方米/人,与2015年相比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电力消费占比与2015年相比提升31.27%,汽油消费占比与2015年相比下降53%,能源消费结构持续优化。
——绿色化改造成效显著。“十三五”以来,扎实推动和促进全县公共机构节能改造,为节能改造定标准、定目标,重点抓住老旧办公楼、设备老化严重、能耗居高不下的公共机构单位不放手,抓住重要领域、重要行业、重要部门不放手,大力推进节能改造项目,着力打造公共机构改造一批亮点工程,通过亮点以点带面,以先促后。我县县、乡财政累计投入节能改造资金2000余万元,改造项目23个,全县公共机构节能改造取得较好进展
——示范创建作用凸显。全县33.3%的党政机关建成节约型机关,成功创建1家国家级、1家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实现省、市提出的目标任务。全县党政机关全部建成节水型单位,50%以上事业单位建成节水型单位。
——垃圾分类工作稳步推进。按照《奉新县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方案》要求,扎实推动全县公共机构在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开展公共机构垃圾分类示范单位创建,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全县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发挥领头羊示范作用。全县公共机构带头全部配备齐全垃圾分类基础设施,实行垃圾分类制度管理。
——监督考核常态长效。强化考核激励约束,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纳入全县高质量发展考评体系、县直机关综合绩效考核体系、生态文明绿色发展指标考评体系。常态化开展节能监督考核,落实激励机制,通过节能成果由干部职工共享,有效激发公共机构和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节能氛围日益浓厚。全县范围内开展节能宣传周、低碳体验日、中国水周、世界地球日、绿色出行宣传月等活动,并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对节能工作进行广泛宣传。举办了一系列形式新颖、意义广泛、趣味性强和参与度高的宣传活动,掀起了节能、绿色、环保的新风尚。
“十三五”期间,全县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工作进展不平衡。个别乡镇、部门对公共机构节能环保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工作推进成效不够明显。二是工作机制不灵活。部分乡镇和部门开展节能工作创新性不够,市场化机制和智慧化手段运用还不充分。三是队伍建设需要加强。节能管理人员专业化程度还不够高,节能工作人员尤其是基层人员变动频繁,一定程度影响工作开展。
第二节 面临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全国同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开局期,是全省在加快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上作示范、在推动中部地区崛起上勇争先的跨越期,是全市奋力建设江西综合实力强市的突破期,也是我县高水平谱写新时代奉新加速崛起新篇章的关键期,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约束趋紧。奉新县第十五次党代会提出的高水平一体化推进“富裕文明、美丽幸福、诚信廉洁”奉新建设奋斗目标对全县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同时,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公共机构用能刚性增长与落实能源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任务的矛盾依然突出,给全县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带来了新挑战。
第三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对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提出的新任务和新要求,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以绿色低碳发展为目标,以碳达峰、碳中和为主线,立足公共机构实际,完善体制机制,提升治理能力,强化创新驱动,推动绿色转型,扎实推进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高质量发展,广泛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的示范引领作用,助力我县打造绿色低碳发展先行示范区,推动我县绿色发展水平走在全市前列。
第四节 基本原则
——坚持系统观念、重点推进,统筹谋划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协调推进机关和教科文卫体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突出节能降碳。
——坚持绿色转型、创新驱动,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绿色低碳转型,通过管理创新、技术创新提升效能。
——坚持分类施策、因地制宜,注重分区分类分级指导,区分地区差异和系统实际,制定更加合理的政策和目标,采取更有针对性的措施。
——坚持市场导向、多方协同,鼓励引入社会资本,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等市场化模式,形成政府引导、机构履责、企业支撑、全员参与的局面。
——坚持激励引导、监督约束,强化考核激励作用,完善考核评价机制,更加注重日常监督管理,加强节能监察,严格奖惩措施,着力构建激励与约束并重的考核监督机制。
第五节 主要目标
聚焦绿色低碳发展目标,实现绿色低碳转型行动成效显著,制度标准、目标管理、能力提升、科技支撑体系更加完善,协同推进、资金保障、监督考核、宣传教育机制运转顺畅,不断开创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绿色低碳发展新局面。实施公共机构能源和水资源消费总量与强度双控,公共机构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2.86万吨标准煤以内,用水总量控制在120.9万立方米以内,碳排放总量控制在1.266万吨以内。全县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比2020年下降4%,人均综合能耗比2020年下降5%,人均用水量比2020年下降7%,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比2020年下降7%。
专栏“十四五”时期奉新县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主要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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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 |
基期(2020年) |
目标值(2025年) |
属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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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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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消费总量 (万吨标准煤) |
0.26 |
≤0.286 |
预期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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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水总量(万立方米) |
113.05 |
≤120.9 |
预期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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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排放总量(万吨) |
- |
≤1.266 |
预期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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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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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建筑面积能耗 (千克标准煤/平方米) |
2.38 |
2.28 |
约束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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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均综合能耗 (千克标准煤/人) |
54.7 |
51.96 |
约束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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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均用水量 (立方米/人) |
23.67 |
22 |
约束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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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 (千克二氧化碳/平方米) |
5年下降率为7% |
约束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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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实施绿色低碳转型行动
第一节 低碳引领行动
根据全县碳达峰、碳中和行动计划,制定奉新县公共机构低碳引领行动方案,组织开展碳核算,明确达峰目标和实现路径。着力优化能源结构,深入挖掘新能源、可再生能源运用,加快构建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推动公共机构能效提升。建立低碳激励机制,按照省、市统一部署,逐步推广公共机构低碳积分制(绿宝碳汇)。开展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实践活动,结合实际深化公共机构参与碳排放权交易,推进公共机构会议、培训及活动碳中和。研究建立公共机构超低能耗建筑评价和运行机制,探索建立一批公共机构超低能耗建筑示范单位。鼓励各地、各部积极主动,率先实现碳达峰目标。
第二节 绿色化改造行动
开展绿色食堂建设,新建食堂节能炉灶使用率达到100%,推广应用节水型、节能型环保设备,鼓励有条件的公共机构食堂实施电能替代,打造“全电食堂”。推动实施中央空调改造,运用分区管理、智能控制、多能互补等技术实现能效提升,建设绿色高效制冷系统。实施绿色数据中心改造,加强在设备布局、制冷架构等方面优化升级,探索余热回收利用,大幅提升数据中心能效水平,力争实现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运行电能利用效率下降到1.3以下,力争创建一批达到国家标准的绿色数据中心。持续开展既有建筑围护结构、照明、电梯等综合型用能系统和设施设备节能改造,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增强示范带动作用。深入开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严格执行新建建筑节能的评估审查,大力推动公共机构既有建筑通过节能改造达到绿色建筑标准,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项目持续增加。积极发展装配式建筑,推广绿色建材,推行绿色施工,推动建筑材料循环利用。鼓励有条件的公共机构建成超低能耗或近零能耗建筑。
第三节 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
优化能源消费结构,控制化石能源消费,推进有条件乡镇公共机构严格实施可再生能源电力替代传统煤电。结合全县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充分发挥光伏产业的技术优势和地下水资源优势,加大太阳能、浅层地能等可再生能源和热泵、高效储能技术的推广和运用力度,大力推进太阳能光伏、光热项目建设,推广“光伏+”应用,提高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助力碳达峰、碳中和。推动公共机构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新增及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更新用于机要通信和相对固定路线的执法执勤、通勤等车辆时,原则上配备新能源汽车。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合理设置快慢充电桩比例,到2023年,符合建设条件的公共机构地上停车场按不低于15%车位比例配建充电设施,到2025年,配建比例进一步提升。鼓励单位职工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鼓励单位内部充电基础设施向社会开放,积极推广新能源车分时租赁。
第四节 节水护水行动
严格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方案》《江西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宜春市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严格执行全省公共机构用水定额标准,切实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完善节水管理制度,加强重点用水部位节水管理,开展用水设备日常维护和巡查,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发生。开展供水管网、绿化灌溉系统等节水诊断,加强公共机构供水管网和用水设施改造,应用节水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提高节水器具使用率,新建建筑节水器具使用率达到100%。鼓励有条件的机关、学校、医院开展雨水、再生水等非常规水源利用,绿化、地面清洁、洗车等优先使用非常规水。持续创新和推进合同节水管理服务模式,以节水效益分享、节水效果保证、用水费用托管为模式,引导和推动大型公共建筑、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进行合同节水管理,实施一批合同节水管理项目。
第五节 生活垃圾分类行动
扎实推动全县公共机构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制度,积极引导图书馆、博物馆、艺术馆、体育馆、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加强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推广减量化措施,鼓励建设废旧物品回收设施,推动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办公家具等废旧物品循环再利用。严格落实规范处置要求,持续开展绿色回收工作,提升垃圾资源化利用效率。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与清运台账,准确标明垃圾数量和流向。利用宣传讲座、“垃圾分类每日一课”、垃圾分类打卡、知识竞赛等方式,加大垃圾分类宣传教育,进一步提升垃圾分类意识。广泛开展志愿服务行动,引导干部职工养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带头在家庭、社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落实国家、省、市塑料污染治理有关要求,推动公共机构逐步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积极推广应用替代产品,从源头上减少塑料制品使用。开展垃圾分类对标达标和示范引领行动,遴选建成一批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
第六节 反食品浪费行动
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相关要求,推进公共机构带头节约,反对食品浪费,发挥示范表率作用。有序推进智慧食堂管理系统建设,实现用餐预定、按需备菜,避免积压浪费。制止公共机构食堂餐饮浪费,加强食品在采购、储存、加工等环节减损管理,抓好用餐节约。常态化开展“光盘行动”等反食品浪费活动。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会议、培训等公务活动用餐管理。实施公共机构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将反食品浪费纳入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考核和节约型机关创建等活动内容。完善餐饮浪费监管机制,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并强化结果运用。推动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公共机构餐厨垃圾交由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处理,鼓励有条件的公共机构安装使用餐厨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设备。
第七节 绿色办公行动
规范集约使用办公用房和土地,合理利用地上、地下空间资源,统筹调剂余缺,避免闲置浪费。学习推广公物仓经验,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和部门建立公物仓。探索建立机关电器、电子产品等资产共享机制,鼓励建立资产调剂平台,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加速推动无纸化办公,倡导使用再生纸、再生耗材等循环再生办公用品,限制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带头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充分利用自然采光,实现高效照明光源使用率100%。合理控制室内温度,严格执行室内空调温度设置标准,做到开启空调,关闭门窗。规范办公用品采购、保管、领用程序,实行办公用品台账化管理。积极推进单位内部区域绿化工作,按照节水节地节材原则,提高单位庭院绿化率,营造绿色办公环境,促进实现碳中和。
第八节 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倡导行动
严格执行政府绿色采购的相关规定和程序,严禁采购国家明令淘汰的办公产品、设备,加大节能、低碳、节水、环保、再生等绿色产品采购力度。优先采购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将能源资源节约管理目标和服务要求嵌入物业、餐饮、能源托管等服务采购需求。严格落实快递包装的有关规定,鼓励优先使用经过绿色认证的包装产品。持续开展绿色出行行动,积极倡导“135”绿色出行方式;推动有条件的地区积极引入特色公交、共享汽车、共享单车服务,保障公务绿色出行。带头传承和弘扬井冈山精神、苏区精神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好作风,培养简约适度、绿色低碳工作和生活消费理念,带动家庭成员节约用能用水、购买绿色产品、制止餐饮浪费、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
第九节 示范创建行动
全面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建立健全节约型机关常态化、长效化机制,确保到2022年底70%以上的我县党政机关建成节约型机关,到2025年底80%以上的我县党政机关建成节约型机关。持续推进节水型单位建设,到2025年,已建成节水型单位的全县公共机构全部完成复核,全县事业单位全部建成节水型单位。按照省、市提出的目标,继续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提高重点用能单位示范创建率。积极开展公共机构能效和水效领跑者创建,树立先进标杆。
第十节 数字赋能行动
探索“互联网+节能”工作模式,积极推广低碳积分制工作平台,加大互联网技术在计量监测、统计分析、宣传培训等方面的应用,实现相关部门的数据互联互通和共享。加强公共机构名录库建设,夯实计量统计基础。加强计量器具配备,严格实行能源资源分户、分区、分项计量,重点用能系统和部位分项计量器具配备率达到100%。推进建筑能耗监测平台建设,扩大覆盖面并与省级能耗监测平台对接,构建精细化、智慧化节能管理模式。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深度挖掘数字资源,分析各地区、各类型、各层级公共机构用能、用水和碳排放特征及水平,测算各环节、各部位、各设备节能降碳潜力,强化数据分析结果应用,为科学决策、精准施策提供有力支撑。强化以标准化推动数字化,完善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调查制度,规范能源资源消费及碳排放数据统计,开展统计数据会审和质量抽查,持续提高数据质量。
第三章 强化管理支撑体系建设
第一节 制度标准体系
认真贯彻落实节约能源法、反食品浪费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江西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建立公共机构能源管理体系、碳排放管理、低碳运行等标准体系,健全公共机构反食品浪费、垃圾分类、示范单位创建等制度规范,构建涉及公共机构节能节水、碳达峰碳中和、资源循环利用等领域,涵盖基础共性、目标控制、建设与改造、运行管理、优化和评价全链条,包含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和团体标准的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标准体系。针对公共机构能耗定额、能源审计、能源资源计量与统计等方面开展标准评估和对标达标分析,强化标准应用。促进标准化和信息化融合发展,引导公共机构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标准落地实施。
第二节 目标管理体系
深化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推行双控与定额相结合的节能目标管理方式,实行能源资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管理,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对所管理的公共机构实行能耗定额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探索推进基于能耗定额的公共机构用能预算管理模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建立实施以碳强度控制为主、碳排放总量控制为辅的制度,引导公共机构开展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推进加大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力度,从严控制全县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总量和强度以及碳排放强度。
第三节 能力提升体系
加强节能环保、绿色低碳等方面理论研究,提升相关研究成果转化应用的能力。推动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与当地党校合作,推动将公共机构节能相关课程纳入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建立人才培养机制,支持高等学校设立节能管理相关专业或课程。充分利用全省公共机构节能领域专家库资源,助力全市节能工作提质增效。开展公共机构节能现场教学点创建。加大重点业务培训力度,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公共机构节能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第四节 科技支撑体系
建立健全科技节能支撑体系,为推进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提供科学化、专业化、智能化支撑。完善节能节水技术产品的遴选、鉴定、推广及应用机制,加大绿色低碳循环新技术、新产品在公共机构推广示范力度,持续开展公共机构先进适用技术遴选和能源资源节约示范案例推介。鼓励、引导从事节能产品、设备生产销售的企业,加大对节能产品研发、设计、制造等投入。加强公共机构科技节能信息交流和技术服务力度,全面宣传推广科技节能成功经验和先进示范,实现节能技术资源、经验共享。
第四章 完善规划实施保障机制
第一节 构建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机制
加强组织保障,推动将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逐步推进公共机构节能职能归属统一,健全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牵头、发改、财政、教育、工信、住建、水利、卫健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协同高效推进机制,形成分工明确、运行顺畅、执行有力的管理格局。推进公共机构节能、节水、生活垃圾分类等工作与城乡环境卫生整治以及低碳、节水型、无废城市建设等有机融合。夯实公共机构主体责任,发挥节能服务公司、物业服务企业等社会力量作用,引导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接受社会监督,促进能源资源节约共治共享。
第二节 建立多元可持续资金保障机制
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将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研究建立公共机构节能领域财政性资金稳定投入机制。积极推广利用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模式开展节能管理或改造,推进各地各部门采用集中统一模式进行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建设。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探索运用绿色金融模式,引导绿色金融参与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发展。
第三节 健全有效性监督评估考核机制
继续将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纳入高质量发展考核和政府部门绩效考核,以及文明单位创建等活动指标体系。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制,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持续开展年度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考核,强化结果应用,落实奖惩措施。鼓励各地创新方式,探索运用在线考核方式。加强能源审计,实现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能源审计全覆盖。探索建立能源审计技术规范认证,强化审计对标,提升审计质量。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不定期开展节能监察执法并通报结果。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利用政府网站、微信平台、公众号等新媒体,定期向社会公布节能工作开展情况和典型事例,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公共机构节能领域的表彰评优机制,进一步激发公共机构和节能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第四节 创新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机制
采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宣传方式,鼓励“云”上宣传,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节约能源资源宣传引导,广泛开展节能宣传周、中国低碳日、世界环境日、中国水周和江西省生态文明宣传月等主题宣传活动,普及生态文明法律法规和节约能源资源知识,增强干部职工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工作和生活方式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常态化开展绿色办公、节约用水、垃圾分类、反食品浪费、低碳等专题宣传,构筑公共机构节能氛围。探索“党建+节能”工作模式,充分利用全县红色资源优势,讲好勤俭节约的革命故事,努力传承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鼓励各地设立班级节能委员,推进节能教育从学生抓起。加强公共机构节能经验做法和成效宣传,进一步扩大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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